对上帝的理智的爱_浅谈斯宾诺莎的幸福观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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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卷第3期 咸 宁 学 院 学 报 Vol.30,No.3 2010年3月 Journa l of X i a nn i n g Un i versity Mar.2010
文章编号:1006-5342(2010)03-0027-02
对上帝的理智的爱
———浅谈斯宾诺莎的幸福观3
龙欣宇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100)
摘 要:斯宾诺莎认为人类一切行为的最终目标是幸福,而哲学的宗旨则是引导人们寻求幸福。
幸福观是斯宾诺莎全部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斯宾诺莎更以追求全人类最高幸福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他把理性主义贯穿于其幸福学说中,力图倡导一种“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感官快乐”,追求自然永恒的必然性知识,以求得心灵与自然融合的理性主义幸福观。
他关切的是怎样使得世人以上帝为楷模过纯正的生活,通过对上帝的理智的爱,臻于幸福之境。
关键词:幸福;上帝;自然;理智;德性
中图分类号:B842文献标识码:A
引 言
幸福是个深刻而复杂的多元概念,幸福也是人们争论不休的永恒话题,是人类生活不断追求的永恒目标。
所以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达到幸福的圆满境界,便成为古今众多哲学家们关注的问题。
在西方,幸福观按时代划分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古希腊时期以德性幸福论为主导的幸福观,第二个时期是中世纪时期,贬斥人世间的现实的幸福,将人们祈求幸福的目光转向神灵和来世。
到了近代,人们又将感觉上的快乐视为幸福。
而在17世纪的荷兰,一位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家庭里“依据天意降生的人”———斯宾诺莎,以追求全人类最高幸福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他构建了饱含经世济民的哲学体系。
他的哲学体系不只是为了解决上帝的观念而构建的,它是为解决人生的重大课题而构建的一个关于人的完整哲学体系。
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在理论上为人们提供一个达到幸福境界的理想的生活方式。
幸福观是斯宾诺莎全部哲学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他的一本早期著作名为《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其代表作《伦理学》最初书名亦为《论神、理性灵魂和人的最高幸福》。
斯宾诺莎所追寻的幸福是对永恒不变的东西的追求,所追求的至善就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是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便可以永远享受的无上的快乐。
他认为理智是心灵中最好的部分,心灵通过理智的力量来克制被动的情感,从而达到幸福或自由的境界,这种境界也叫做“对上帝的理智的爱”。
一、幸福是对上帝的爱
世人理解幸福,有健康,有物质,有平和,有快乐。
而斯宾诺莎对幸福的哲学体系,却是从上帝开始的。
戈莱特在为《剑桥斯宾诺莎指南》所写的导言谈到斯宾诺莎的上帝观念时指出:“他的上帝,同神学家的上帝一样,是完满的和无限的,是一切的原因,而它又是自身的原因,拥有与存在同一的本质,并且是永恒的宗教沉思的爱和幸福的对象。
”斯宾诺莎在他的本体论中,明确表述了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它就是上帝,而上帝就是自然,即产生自然的自然,是自然本身所固有的,产生和规定宇宙中一切具体事物的力量和规律。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肯定了“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存在着,而这个实体是绝对无限的”,这个绝对无限的实体就是上帝。
然而斯宾诺莎心中的上帝是什么样的呢?在《伦理学》中,他引入了“产生自然的自然”和“被自然产生的自然”的范畴。
所谓“产生自然的自然,我们理解为这样一种存在:通过其自身,而不需要任何在它之外的东西,我们可以清楚而明晰地理解它,这亦就是上帝。
”他认为,只有产生自然的自然才是上帝,而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即样态世界,只是上帝的产物而已。
在他那里,上帝即自然,上帝的力量是自然的力量,上帝的指令就是自然的法则规律。
同时斯宾诺莎在《上帝、人及其幸福简论》中还指出“上帝是一个被断定为具有一切或无限多属性的存在物,其中每一种属性在其自内中皆是无限圆满的”,圆满的存在物是不可能依附于在它之外的任何东西,所以,它必定存在于自身之内,上帝是万物的第一因,也是自因。
是内在于人的固有因,也是自由因,是绝对自由的。
“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上帝之内,没有上帝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东西被认识。
”在斯宾诺莎看来,人是作为实体(亦可称为自然或上帝)的一个样式而存在,人也存在于上帝之内,并通过上帝而被认识。
上帝是自由因,是绝对自由的,具有最高的圆满性,享有最高幸福。
而人存在于上帝之中,人就有可能分享上帝的圆满性、最高幸福。
同时,幸福也是在对上帝即自然的法则规律把握中才能获得,斯宾诺莎就是从这样的角度提出了上帝是人类有可能获得最高幸福的最终根据。
3收稿日期:2009210218
二、幸福是理智的爱
斯宾诺莎认为:人依赖并存在于上帝或自然之中。
人要获得幸福,就必须领悟永恒必然的自然秩序,要获得的是关于自然的真知识。
只有获得“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才能达到至善,达到幸福之境。
他在《伦理学》中对知识进行了区分:第一种知识是从感观和记号得来的观念、想象事物等感性知识,即意见和想象;第二种知识是“从我们具有关于事物的特质具有共同概念和充分观念这一事实得到的”知识,即理性知识;第三种知识是“我将把它作为‘直观’提到,这类知识是从上帝的某一属性的形式本质的充分观念进到关于事物本质的充分观念”,即直观知识。
英国的斯宾诺莎著作研究家和翻译家亚・沃尔夫在谈到斯宾诺莎这类知识的关系时,曾指出对于自然的知识,第一类是知觉明显的孤立的事实和事件;第二类是理解它们的关系和规律;第三类是对整个自然的构造和意义的直觉。
在斯宾诺莎的认识次序中,直观的知识是整个次序的最高端,也是整个次序的总结。
斯宾诺莎在他的《知性改进论》中清晰地将三类知识的区别进行了一定的论述。
在意见和现象的指导下,人们的情感往往只能表现为被动的、盲目的热情,心灵处于被动的受控状态,往往被情欲所驱使和奴役,很难真正的获得幸福。
而在理性知识阶段,人们的知识是依据推理而得来的。
这种知识是关于事物必然即规律的知识,但由于推理过程可能发生错误,因而它的可靠性并非绝对。
在这种知识指导下,人还不能完全摆脱情感的控制,还不能达到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获得真正幸福。
直观知识阶段,人们的知识是由理智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得来的,是绝对可靠的,也是斯宾诺莎心目中最完美的知识,是心灵的至善。
在这种知识指导下,人们认识了上帝或自然的永恒必然性,心灵处于积极主动状态,彻底控制了情感,变被动情感为主动情感的过程也是对理智进行改进,使知识不断完善的过程。
斯宾诺莎提出必须对人的理智进行医治或改进,使理智可以正确圆满地认识事物,不发生错误,才能帮助人生圆满境界的实现。
“因为理智形成我们的更好部分,显而易见,如果我们希望寻求确实对我们有利的东西,我们就应尽其所能去完善它,因为我们的至善必定在于它的完善。
”“生活中对于我们最有利之事莫过于尽量使我们的知性或理性完善,而且人生的最愉快或幸福之事即在于知性或理性的完善中。
因为幸福不外是由于对上帝的直观知识而引起的心灵的满足。
”“一个人获得这种知识愈多,便愈能知道自己。
且愈能知上帝。
换言之,他将愈益完善,愈益幸福。
”斯宾诺莎不止一次地在他的幸福理论中指出,理智成为获得上帝的圆满性,达到幸福的唯一途径。
三、幸福是德性的爱
斯宾诺莎要“探究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们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这种东西正是他所追求的最高的幸福。
“我们不能设想任何先于保存自我的努力和德性。
”“努力”只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还不是最高幸福本身,“心灵的最高德性”才是他的最高幸福,即认识上帝而爱上帝。
他认为:理性既然不要求任何违反自然的事物,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
按照自然的法则,每个人都应爱自己,寻求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幸福。
德性的基础即在于保持自我的努力,而一个人的幸福即在于他能够保持他自己的存在。
斯宾诺莎强调自我保存是德性的基础,幸福的基础。
但是他并没有把德性和幸福归结为利己。
相反,斯宾诺莎认为单纯的自我保存和利己并不符合理性。
“绝对遵循德性而行,在我们看来,不是别的,即是在寻求自己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保持自己的存在。
”斯宾诺莎提出了他的包含两种基于理性的欲望的“心灵的力量”来解决这利己和利他的矛盾。
一种是每个人基于理性的命令努力保持自己存在的欲望,斯宾诺莎称之为刚毅———“理性的自爱”。
另一种是每一个人基于理性的命令努力扶助他人,做他们的朋友的欲望,他称之为崇高———“理性的仁爱”。
“必须保证在所有事物上都只以理性的命令为教导,遏制有损于他人的欲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象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维护他人的权利。
”理性的自爱与仁爱兼而有之便可达到自利利他的统一。
所以“唯有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人们的本性才会必然地永远地相符合”。
斯宾诺莎用这种心灵的力量以上帝作为纯正生活的楷模,“树立爱人之心,由于爱人之心我们与上帝合一,上帝与我们合一。
”并且上帝就是爱,人只有通过爱才能认识上帝,才能据有上帝的心灵,在此斯宾诺莎德性、幸福和克制情欲三者最终在斯宾诺莎那里实现了高度的统一,高扬爱的主题,通过爱我们与上帝沟通,而我们的最高福祉即在于这种沟通之中。
当人的本性完全符合时,人与人之间不再有冲突和争斗。
这样,人人为自己所追求的善也是为他人所追求的善,并且人人都乐于为他人追求这种善。
人们在认识上帝的同时,学会公正和仁爱,或爱自己的邻人。
斯宾诺莎正是用这样的德性的心灵之爱,获得了上帝的圆满性,通向了幸福的境地。
结 语
“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这是斯宾诺莎的名言,也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他将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他的幸福探求之路。
斯宾诺莎要追求的幸福即是相应于上帝的内界的帮助的内在幸福。
他说:“培养成天赋的理解力的人的幸福和安宁,与其说是在好运的领域内(即上帝的外界的帮助),不如说是在于内心的个人道德(即上帝的内界的帮助),因为后者很可以为警惕,正当行为和思考所保持。
”斯宾诺莎幸福观的核心即是在他的著作中所表达的那种与上帝合一的思想,幸福就是对上帝的理智的爱。
斯宾诺莎告诉人们什么是上帝?什么是理智?什么是德性?除了要求人们追求永恒的心灵之外,还教导人们如何达到心灵的自由和对上帝理智的爱。
他也正是以这种统一而圆满地结束了他对幸福问题的思考。
斯宾诺莎与我们相隔三百多年,他的一些思想局限于那个时代,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作为承前启后的哲学家,斯宾诺莎不仅标志着中世纪哲学的结束,而且很大程度上开启了近代哲学之门。
他的许多具有超时代价值的思想和为世人探索幸福之路不懈奋斗的精神却一直在影响后来的人们,激励他们的前进。
82咸宁学院学报 第3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