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置行业理解市场分析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废处置行业理解市场

分析报告

目录

1、概况 (3)

1.1 危险废物的定义与来源 (3)

1.2 危险废物的种类 (3)

1.3 相关政策法规 (3)

2、危废处置行业现状分析 (4)

2.1 全国危废产生与处置情况 (4)

2.2 全国危废产生量预测 (4)

2.3 全国危废产生行业 (4)

2.4 工业危废分布 (5)

3、危废处置行业市场容量 (6)

4、危废行业处置技术 (6)

4.1 预处理技术 (6)

4.2 安全填埋技术 (7)

4.3 焚烧技术 (7)

4.4 综合利用技术 (8)

5、危废处置行业进入门槛 (8)

5.1 资质壁垒 (8)

5.2 技术壁垒 (9)

5.3 周期壁垒 (9)

5.4 资金壁垒 (9)

6、水泥窑协同处置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9)

6.1 水泥窑协同处置背景 (9)

6.2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优势 (9)

6.3 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缺陷 (10)

7、部分省份关于危废处置规划文件 (11)

7.1 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 (11)

7.2 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11)

1、概况

1.1 危险废物的定义与来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目前危险废弃物按类型主要分为工业危废与医疗危废,其中工业危废主要产生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行业,而医疗危废则主要产生于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等。

1.2 危险废物的种类

近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共同发布,并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新增危险废物117种。新增的117种危险废物,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此次修订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表述有歧义且需要鉴别的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HW44含多氯苯并二噁英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

此外,此次修订除调整危险废物名录外,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16种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清单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1.3 相关政策法规

危废处置行业是一个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行业,总体而言,中国在危废领域的立法不超过10年,最近5年开始趋严,最近2年的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颁布成为行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与危废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除《环保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外其他法律都是在2004年后颁布,《环保法》修订已于2014年4月完成,2015年起执行。除以上法律外,与危废相关的法规还包括:《危废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废名录》等,《国家危废名录》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在2016年6月21日,2013年6月发布了两高关于危废违规排放的《关于办理环节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法加严与标准提高促使危废处置量价齐升。

2、危废处置行业现状分析

2.1 全国危废产生与处置情况

根据2014年环保部统计数据,我国工业固废年产量从2005年的13.6亿吨,增加到2014年的32.9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9.28%,其中危险废物年复合增长率达12.08%。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633.5万吨,占全部工业废物产生量的1.10%,综合利用量2061.8万吨,贮存量690.6万吨,处置量929.0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81.2%。2015年底持证企业增加到2000家左右,全国工业危废产量将达到4220万吨,同比增长16.13%。但利用和处置能力仅比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废产生量的提升了10%左右,且由于各种因素导致设备开工率不足50%,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巨大。

2.2 全国危废产生量预测

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考虑四个因素:一是根据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增长情况,结合全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源头减量等情况。二是考虑危险废物的统计口径调整,2013年开始将焚烧飞灰纳入统计口径,需要进行集中处置,并考虑全省新增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和焚烧飞灰产生量。三是考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调整,危险废物的种类将发生变化,预计将新增较大部分低品位、难处理的危废种类,集中处置需求增加。四是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前存在的瞒报情况将有所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处置的统计工作将更加规范。因此业内预测危废体量能每年保持年复合15%的比率增长,到2020年,全国危废产量将会达到8488万吨。

2.3 全国危废产生行业

从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石棉废物、废酸、废碱、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是危险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全部危险工业固废的64.9%。危险工业固废主要产生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

纸和纸制品业,这些行业产生的危险工业固体废物占全体的68.9%。

2.4 工业危废分布

2014年,各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山东709.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19.5%;青海325.7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9.0%;新疆319.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8.8%;湖南260.6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2%;江苏243.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7%。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较大的省份为山东639.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的31.0%;湖南232.5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11.3%;青海146.0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1%;云南137.1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6%;江苏125.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1%;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6.4%。共有11个省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山东、湖南和安徽超过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