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长编分修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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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鹏
(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33)
[摘 要] 关于《资治通鉴》长编分修的具 体 分 工 问 题,历 有 争 论。 学 者 多 惑 于《宋 史·刘 攽 传》谓 攽 专职汉史,及受传统叙述中“魏晋”连书的影响,忽略了《通鉴》之魏纪、晋 纪 长 编 并 非 出 自 一 人 之 手 的 可 能 性。而实际上两汉、魏纪长编由刘攽完成,两晋南北朝至隋之长编成于 刘 恕 之 手,范 祖 禹 除 了 编 修 唐 史 长 编 外 ,还 整 理 了 刘 恕 遗 留 的 五 代 史 长 编 。
③ 参《玉海》卷四十七“治平资治通鉴”条,《文献通考》卷 一 百 九 十 三“资 治 通 鉴”条。 又,《 四 库 全 书 总 目》卷 八 八 史 评 类“ 通 鉴问疑”条引此说误以为出自邵伯温《闻见录》,张芝 联《〈资 治 通 鉴〉纂 修 始 末》( 原 刊《 汉 学》第 一 期,1944 年,收 入《 从〈 通 鉴〉到人权研究》,三联书店,1995 年)、陈垣《书全谢山〈通鉴分修诸子考〉后》( 原 刊《 大 公 报·文 史 周 刊》1947 年 2 月 12 日, 收入《陈垣史源学杂文》,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皆有辨正。
④ 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胡氏未谈到汉以前部分的长 编 修 撰 问 题,盖 周、秦 纪 八 卷 皆 因 温 公 先 前 所 著 之《 通 志》而 成, 说详下文。
⑤ 全文载《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司马光《答范梦得书》文内引作《与淳夫贴子》,盖同文异名。 ③ 陈汉章《书全谢山〈分修通鉴诸子 考〉后》,载《 缀 学 堂 初 稿》卷 四。 陈 氏 于 题 下 自 注“ 己 丑 ”二 字,则 文 当 作 于 光 绪 十 五 年
司 马 光 没 有 留 下 其 它 正 面 阐 述 长 编 分 修 细 节 的 文 字 ,这 封 信 在 稍 后 一 段 时 期 内 ,似 乎 也 并 未 因 出 自 司 马 光 亲 笔 而 成 为 学 者 讨 论 这 一 问 题 时 引 以 为 据 的 确 证 。 反 而 是 与《 通 鉴 》成 书 略 无 瓜 葛 的 晁 说 之 的 一 篇 文 字 ,倍 受 宋 元 相 关 学 者 的 关 注 。 晁 氏 可 能 跟 另 一 位 叫 王 铨( 字 性 之 )的 学 者 就《 资 治 通 鉴》发生过争论,因而在《送王性之序》中着重墨阐 述 了 自己 对《通 鉴》的 一 些 看 法,内 有 一 段 涉 及 初 稿 分 撰 的 责 任 人 问 题 :“ 予 早 游 温 公 之 门 ,与 公 之 子 康 公 休 缔 交 义 笃 。 公 休 尝 告 曰 ,《 资 治 通 鉴 》之 成 书 盖 得 人 焉 。《 史 记 》、前 后 汉 则 刘 贡 甫 ,自 三 国 历 七 朝 而 隋 则 刘 道 原 ,唐 讫 五 代 则 范 淳 甫 ”(《 景 迂 生 集 》卷 十 七 )。 这 段 关 于 长 编 辑 修 分 工 方 案 的 陈 述 ,与 前 揭 司 马 光《 答 范 梦 得 书 》中 的 暗 示 迥 异 ,魏 晋 南北朝长编责成刘恕来完成(在司马光信中这部 分 工作 属于刘 攽),五 代 长 编 的 纂 修 则 与 唐 纪 同 嘱
此后的王应麟、马端临,在这一关节上均采信晁说。③ 胡三 省 为《资 治 通 鉴》作 音 注,序 言“修 书 分 属 ,汉 则 刘 攽 ,三 国 讫 于 南 北 朝 则 刘 恕 ,唐 则 范 祖 禹 ”云 云 ,其 叙 述 除 了 未 及 五 代 长 编 的 修 纂 人 ,其 余与晁说大致契符。④ 直到清代学 者 全 祖 望 作《通 鉴 分 修 诸 子 考》,重 检 司 马 光《答 范 梦 得 书》以 驳 难胡序,肇始于晁说之的这一说 法 才 受 到 挑 战。⑤ 全 氏 所 据 虽 为 司 马 光 亲 笔 书 信,但 毕 竟 是 孤 证, 王 应 麟 、马 端 临 均 长 于 文 献 ,胡 三 省 精 研《 通 鉴 》,对 司 马 光 的 论 说 尤 不 当 无 考 ,三 者 何 以 皆 轻 弃 司 马 光之亲笔而采晁说?一个比较合乎逻辑的解释是,司马 光的《答范 梦 得 书》的 确 反 映 了 分 修 工 作 最 初 的 人 员 分 配 ,但 后 因 实 际 情 况 变 化 而 造 成 人 事 变 动 ,又 重 新 做 过 分 工 调 整 。 若 能 证 明 这 一 逻 辑 与 史实统一,并澄清相关细节,就能 弥 缝 两 说 之 间 的 牴 牾。 清 末 陈 汉 章 撰《书 全 谢 山〈分 修 通 鉴 诸 子 考〉后》,反对全祖望仅凭一份文献即作结论的考察 方 式,便 是 遵 循 这 一 思 路 的 首 出 之 作。③ 陈 文 以 《 通 鉴 》各 卷 司 马 光 结 衔 为 线 索 ,考 察 了 该 书 各 部 分 的 撰 进 时 间 ,将 长 编 分 工 问 题 融 入 到 人 事 变 动 的 过 程 中 进 行 研 究 ,结 论 虽 可 议 ,却 给 继 来 者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方 法 与 思 路 。 陈 垣 在 上 世 纪 四 十 年 代 末 另 撰《书全谢山〈通鉴分修诸子考〉后》,在修正陈 汉 章 氏观 点的 基础 上,得 出 魏 晋 南 北 朝 至 隋、后 五 代
[收稿日期] 2005 09 20 [作者简介] 姜鹏(1978— )男,浙江宁海人,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研究生。
! 魏纪部分长编已于此前完成,说详下。 ! 本文为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项目《中国史学的历史进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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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祖禹(在司马光信中五代部分由刘恕负责),刘攽 只 承 担两汉 纪 部 分 的 工 作。如 果 晁 氏 的 这 段 文 字的确转录自司马康的言述,则 其 作 为 证 据 的 重 要 性 应 无 容 忽 视,因 为 司 马 光 判 西 京 留 司 御 史 台 后,于熙宁五年(1072)将史局迁至洛阳,司马康即以监西京粮料院的身份追随乃父左 右,并担 任《通 鉴》初稿文字检校工作,直至事 终。① 司 马 康 作 为 整 个 事 件 的 亲 历 者,其 言 虽 与 身 为 主 编 的 乃 父 相 左 ,然 终 不 能 以 虚 妄 视 之 。②
(1889)。篇末云“近道州何氏修《涑水学案》,引《鲒埼亭 外 集》是 文,误 矣”,此 当 指 道 光 二 十 六 年(1846)何 绍 基 重 刊《 宋 元 学案》事。鹏按,何氏所刻《宋元学案》为今流传各本之祖 本,而 校 注 整 理 者 为 王 梓 材、冯 云 濠,非 何 氏 自 为,其《 校 刊 宋 元 学案条例》谓:“《宋元学案》不无残缺失次,自当就《鲒埼亭内外集》诸作之有关《 学 案》者,分 附 其 中。 亦 以 全 氏 著 书,语 相 通贯,自可参考而见耳”,故因全氏《通鉴分修诸子考》推 诿 刘 恕,而 将 此 文 附 于《 涑 水 学 案》“ 涑 水 同 调”之 刘 恕 传 下,盖 其 书 体 例 使 然 ,未 尝 考 其 是 非 也 。 后 王 、冯 又 有《 宋 元 学 案 补 遗 》,则 未 以 全 文 为 据 。
争 论 的 起 因 在 于 原 始 材 料 间 的 矛 盾 陈 述 。 司 马 光《 答 范 梦 得 书 》云 :“ 于 今 来 所 看 书 中 见 者 … … 隋以前与贡父,梁以后与道原,令各修入长编中”(《司 马 文正 公传 家 集》卷 六 十 八)。 司 马 光 的 这 封 信写于熙宁三年(1070)范祖禹入局之初,意在指导这位新手如何展开工作,却也在无 意中透 露了相 关分工消息,即于范氏整理唐史的同时,刘攽正担 任 着 两 晋南 北 朝 的 长 编 编 修,而 刘 恕 Leabharlann Baidu 负 责 五 代 时 期 。!
[关键词]《资治通鉴》 司马光 刘恕 刘攽 范祖禹 [中图分类号] K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 0289(2006)01 0010 006
《 资 治 通 鉴 》撰 成 的 基 本 程 序 ,已 早 为 人 们 所 熟 知 ,即 先 由 司 马 光 的 几 名 助 手 在 尽 可 能 广 的 范 围 内搜集史料,初 步 辑 成 长 编,然 后 由 司 马 光 亲 决 取 舍,统 一 删 订 成 书。 分 修 长 编 的 刘 恕(1032— 1078,字道原)、刘攽(1023—1089,字贡父)、范祖禹(1041—1098,字淳甫,又 字梦 得)三 人在《通鉴》编 修 过 程 中 的 大 致 活 动 ,凡 对 中 国 史 学 史 略 有 了 解 者 大 概 均 能 稍 稍 言 之 。 在 整 体 策 划 上 ,刘 恕 是 司 马 光 最 主 要 的 助 手 ,刘 攽 在 参 与 修《 通 鉴 》之 前 已 是 著 名 的 汉 史 专 家 ,自 然 成 为 编 辑 两 汉 长 编 的 最 佳 人 选 ,而 入 局 较 晚 的 范 祖 禹 则 被 委 以 辑 修 唐 纪 长 编 的 重 任 ,这 些 都 没 有 疑 问 。 但 关 于《 通 鉴 》其 余 各 部 分 长 编 的 具 体 责 任 人 ,以 及 刘 恕 究 竟 承 担 了 哪 部 分 长 编 的 修 撰 ,却 是“ 通 鉴 学 ”研 究 中 久 讼 未 决 的 悬 案。
复 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
2006 年第 1 期 No . 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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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分 修 再 探
② 除此两说外,另有徐度《却扫编》卷下“司马温公编修资治 通 鉴”条,谓“ 两 汉 事 则 属 之 贡 甫,唐 事 则 属 之 纯 夫,五 代 事 则 属 之道原,余则公自为之”云云,其说难考信,不为历来学 者 所 主。 鹏 按:徐 度( 字 敦 立)两 宋 之 际 人,钦 宗 宰 相 徐 处 仁 子,其 以贵家子弟,得耳闻目濡先辈之说,所言或有自出,然陆游《渭南文集》卷二十七《 跋 却 扫 编》谓:“此 书 之 作,敦 立 犹 少 年”, 考陆氏《老学庵笔记》卷四、卷十,各载有与徐氏交游纪 事 一 条,则 二 氏 熟 稔,陆 说 当 不 诬,故《 四 库 全 书 总 目》从 之。 则 徐 说又少作不详考辨之一例。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二,顾 栋 高《 司 马 太 师 温 国 文 正 公 年 谱》卷 六 熙 宁 四 年 夏 四 月 癸 酉 条、熙 宁 五 年 正 月。 鹏 按:晁说之游温公之门,守其疑孟之说,传其《太玄》之学,更 因 温 公 晚 号 迂 叟 而 自 号 景 迂,说 见 晁 公 武《 郡 斋 读 书 志》卷 四 下“晁氏景迂集”条。又,晁氏与刘恕子羲仲(字壮舆)交游,文集卷七有《岁暮思 刘 壮 舆 近 在 京 师,因 壮 舆 言 温 公 劝 刘 丈 合 魏宋等志,有意合正史之志而离析李延寿之纪传,顾老罴不 能,聊 见 于 篇 末》七 律 一 首,所 言 司 马 光 劝 刘 恕 以 志 体 删 次 南 北朝制度史,其事可验之于司马光《贻刘道原》,《司马文 正 公 传 家 集》卷 六 十 三。 同 集 卷 十 八《题 长 编 疑 事》,记 羲 仲 以 相 关文稿寄赠事,余嘉锡谓此《长编疑事》或即《通鉴问 疑》之 初 稿,说 见《四 库 提 要 辩 证》卷 九“ 通 鉴 问 疑”条。 再 稽《 晁 氏 客 语》,内记范祖禹事迹为多,屡及范氏佐温公修史事,故晁氏于修史虽为局外人,但 对 此 书 关 注 颇 深,《 送 王 性 之 序》中 所 转 述司马康言,或为实录,或为托言,要不当为无稽。惟陈振孙《 直 斋 书 录 解 题》卷 四,谓 司 马 光 晚 著《 通 鉴 举 要 历》八 十 卷, 稿存晁说之家,其说信疑难详。考晁公武为晁说之从子,所 著《 郡 斋 读 书 志》引“ 景 迂 云”颇 多,而 言 不 及 此,赵 希 弁《 郡 斋 读书后志》卷一“通鉴举要历”条,但云司马光患其书浩 大,故 为 举 要(马 端 临《 文 献 通 考》卷 一 百 九 十 三“ 通 鉴 举 要 历”条, 误 引 为 晁 公 武 说 ),亦 不 云 其 稿 所 在 ,不 知 陈 说 何 据 ,姑 附 于 此 ,以 资 读 者 参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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