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活着》看法律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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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看法律与社会变迁
第一次看《活着》,大概是初中一年级。那时看的是小说。犹记得那是一本有着红色封面、泛黄书页的旧书。夏末入秋,13岁的我,坐在农村老家的一个田埂上,四周是大片已成熟的庄稼,偶尔有风吹来,带着淡淡的瓜果香。我捧着那本村里仅有的大学生--学中文系的堂哥给的小说,深深地沉浸在书中的世界里。周围虫鸣鸟叫,蝶飞蜂绕,我全然不觉。跟随着老人福贵听他讲他的人生:地主少爷福贵如何嗜赌成性,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半路被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得知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育儿女等他归来,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本想福贵回来便可一家好好过日子,可是,悲伤的事却一件接着一件。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有庆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生孩子后大出血的女校长,被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我完全不能忘记自己在看完这本书之后内心受到的深深震撼。一个人的命运,怎么可以悲惨到如此地步,身边所爱的人都一个一个离福贵而去,这份悲伤,真的难以承受!可是,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福贵老人的生活态度,他承受了巨大的苦难,却还是可以在耕田时,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家珍、凤霞、有庆都干了好多活了”来督促老牛干活……他深情而又平静地呼唤着亲人们的名字,没有悲伤、没有怨恨,只是坦然地在这些呼唤里与亲人们再次团聚……
正如余华在其自序里面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后来,渐渐长大,世事难料,在十九岁那年经历敬爱的父亲突然离世的变故,悲痛到不能自拔。挚友默默陪在身边,给予安慰,特地送了一本《活着》给我。她的意思,我懂。我也在时间流逝之后,从悲伤里走了出来。对父亲,
深深缅怀,但不再无谓悲伤,而是珍惜现在的亲人,让自己好好成长,变得强大,以期有能力给母亲和弟弟以一方荫庇之所,不负自己对父亲许下的承诺。《活着》于我,有深重的恩情,心中对这本书有着别样的感情。
法社会学课上,老师为我们放映这部影片。张艺谋的这部电影,让我记忆中的人,形象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影片中,有很多让人感动的场景:日出日落的光阴里,走乡串巷表演皮影戏的富贵;破家陋室中,洗衣做饭照顾婆婆的家珍;凌晨街道上,提着水瓶的小小凤霞……要承认,电影是比小说要仁慈得多,最后,还有家珍、馒头、二喜伴着福贵。这样的电影,看多少次都是会让人回味无穷。而从不同的角度去品味,会悟出不同的东西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看,活着可以给困境中的人们以心灵的慰藉;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也有很多有意思的场景,揭示了法律与社会变迁的种种联系。
第一个让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场景是:嗜赌的地主少爷福贵,将祖传的家产全部输给了龙二。福贵老爹当着村里的长者,颤抖着问:帐都算清了吧?我们这院房够还福贵欠龙二的债了吧?够还就好,赌债也是债,自古以来,天下就没有不还的债……遂颤抖着手,画了押,将祖传的院房给了龙二抵债。虽然接着老头子就一气之下离世了,但我的确有那么一点佩服老头子的气概。由此看来,在40年代,赌博是合法的,几位长者的见证下的签字画押,地契的转交,便形成了有效的房屋转让。可是,若是放在现在,福贵只需要在自己输光了的那会打个110电话,举报说某地有聚众赌博,他的祖传院房变不会被龙二拿走了,自己最多也就因参与赌博被治安拘留十五日。虽说如此的确是很赖皮的行为,但也完全不会输掉全部家产,以至于日后如此凄凉。
从40年代到现在,社会状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性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财富增加,人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私有财产所有权得到承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己的财产应当得到保护。现代人这一共同体价值观念和态度的转变以及社会状况的变化导致了法律的变迁。作为对社会变迁的回应,法律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物权法》的通过,代表了国家的权威和强制力对社会变迁的认可。由此可见,社会变迁是可以导致法律变迁的。同时,一般情况下,法律对社会变迁的回应会导致新的社会变迁。我们现在已经看到,物权法的制定,改变了人们财产所有权的状况,也加深了人们捍卫私有财产的意识,引起了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当中的种种变化,导致了社会变迁的产生。由此可见,法律既可以看做是对社会变迁的回应,又可以被视作社会变迁的推动器。
第二个让我觉得很有意思的场景是龙二被枪毙。解放区政府要求分龙二的房子,龙二不服,烧了院房,被判为地主,以反革命罪处以死刑。福贵在龙二被枪毙的枪声响起时吓的尿了裤子。福贵对此只是恐惧,而没有去想过为什么
政府有权枪毙龙二。
从福贵的反应以及刑场上万众齐呼的“打倒反革命”,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解放区新法律的认同。而这认同的原因有三:一、这样的法律有合法性权威,具有正当性的,因此他们有服从的兴趣。那时候刑事法规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镇压地主恶霸分子,同时《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了土改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的基本内容。这样的法律可以打击恶霸,给自身带来利益保障,符合当时广大解放区农民的利益的,自然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也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对战争的胜利起了积极作用。二、这样的法律可以使社会生活更有秩序。拥有了这样的法律,可以改变之前封建地主压迫农民的状况,从而为广大农民创造一个更有秩序、更安全的生存环境。而人们更喜欢秩序和行为的可预测性,这也是法律具有约束力的原因之一。第三,法律还会对越轨行为进行制裁(如枪毙反革命的龙二),这也使得法律具有约束力,引导人们去服从法律。
由此可见,法律因其具有合法性权威、约束力和对越轨行为制裁的实施而在社会变迁中具有了优势。在今天创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当设法使这样的优势得到最好的发挥,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而关于法律信仰,有一段经典的表述是这样的:“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的理性推崇,寄托着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切及法律人的全部理想与情感。”这样的法律信仰的实现,尚有求于中国立法的公平,执法的严格公正。且让我们期待这美好的法律信仰的实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