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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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导师队伍质量,保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快速有序发展,经院务会讨论并报专家委员会通过,特制定本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导师是指经过医院推荐、通过学校遴选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遴选研究生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
派,为人师表,善于教书育人,职业道德优良。
2、每年个人提出申请、科室及教研室主任签字。
3、申请硕士导师应是在岗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博士导师应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职工;申请导师的兼职教授应是在本院工作3个月以上且为学校认可的人员;
4、具有国家和医院认可的教师资格证,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中无教学事故记录,教学质量好。
5、熟悉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管理条例,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或两门以上本科生专业课,三年内曾指导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的培养。新增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已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完整地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
6、申请硕士导师需有近三年在知名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两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主编专著、教材,或有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需有高水平的专著、论文至少五篇,或有重要的技术成果、发明创造,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奖励。
7、有明确、稳定、有特色的研究方向;目前正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博士导师须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每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万元(博士导师不少于3万元);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学术队伍。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未能履行以下职责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1、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并执行学位条例及学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培养研究生有高度的责任感。
2、把好入学质量关。在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和确定初录名单时,要在业务上严格审查,并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
3、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负责人,负有对研究生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学习进步等各个方面进行指导的责任。
4、参加制(修)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具体情况,与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和指导好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临床培训、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等培养环节。
5、根据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制定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计划,应规定必读书籍和文献,并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指导(≥两次/月),以检查、考察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帮助,使其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做到教书育人。
6、把好论文质量关:①、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能动性,指导研究生根据国家需要和实际条件,选择研究课题,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认真指导,使选题恰当、立论正确、研究方法理和数据可靠、结论严谨可信,如期优质完成毕业论文。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每年5月中、下旬之前完成。导师和教研室要有计划、合理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工作,至少于答辩前半个月填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批表》,并及时交继续教育办公室报中南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批。③实事求是地评价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建议。④、中南大学将对研究生答辩论文每年进行抽查,并通过相关专家进行评定,评出中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其作者
和指导教师,并推荐参加湖南省和全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如被认定为各级优秀论文,各级将对其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表章和奖励,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如果被评定为不合格论文,则在连续三年内其导师均列为被抽查对象,经评定再出现不及格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7、严格对研究生的各项考核,注意发现、积极培养优秀人才,认真执行研究生的筛选考核制度,在学年鉴定和毕业鉴定时提出事实求是的评定和处理意见。
8、合理安排和审批研究生课题经费,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
9、积极开展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研究,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关心和支持学科建设及学位点建设,积极参与不同类型的学科及学位点评估工作。
11、导师应定期向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汇报研究生情况和培养工作情况。教研室或研究室(所)要将导师职责的落实和检查纳入日常工作。
三、研究生教育归口继续教育部管理。继续教育部将按照学校和医院文件,在每年导师遴选时对导师队伍进行一次职责、质量检查,实行奖优罚劣、并淘汰不合格者。
四、本文未涉及到的内容以医院和学校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有与学校新规定不符合之处,原则上以学校文件为准;本件由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200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