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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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探析
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取得成效及重要意义,指出改革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0-01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我国原有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存在的弊端主要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由财政部门核准后支出,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而不必经过支出单位进行转账结算,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资金都集中在国库,
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财政分散管理、部门多头开户的混乱局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给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带来了根本性变革。
二、目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01年我国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已初步建立,资金支付方式日益规范,支付效率明显提高,财政监督明显加强。但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认识不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误认为国库集中支付使得财政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都归属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将不再拥有这些权力,缺乏改革主动性与积极性,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2.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在资金支付清算中操作不规范。一是巧立名目,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拨到原有的实拨资金账户;二是违规改变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用途或使用性质;三是违规提取现金,并以虚假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四是代理银行服务质量不高,影响资金支付及清算效率;五是代理银行为吸收存款违规划转财政预算内资金。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和监督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
3.相关配套改革滞后。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政府的财政性
资金拨付管理发生重大变革。现行《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是建立在原分散支付方式的基础上,其中的内容都未涉及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配套内容,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只能依据政府部门的文件,缺乏足够的法律制度保证。
三、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1.提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要加大公共财政理念、财政形势、财经法规政策和《会计法》宣传工作,使大家明白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目的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集中”不是“集权”、“收权”,也不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财权的转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必须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切实做到统一思想,求得共识,努力做到兼顾各方面需求,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2.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健全代理银行筛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资信的商业银行作为财政日常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二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紧紧围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财政资金支付实时监测为中心,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以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的现代财政资金支付监督管理模式。三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惩戒机制。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实行绩效合同制度,把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薪酬和考评与贯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结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提高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配套改革。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办法。及时修订《预算法》及相关预算会计制度,增强改革权威性、合法性与不可逆转性;研究制定改革后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国库支付凭证使用管理等办法,既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又保证改革规范有序进行。二是推进财政其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只有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支出项目,国库部门才能将改革推进到基层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并监督资金的正确使用。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重要前提,政府采购规模越大,财政直接支付的额度越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就越明显。三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性资金支付效率。如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针对资金用途分类审批;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限,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改进和简化资金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推行电子清算,逐步取消纸质凭证的
传递,实现网上资金无纸化清算;要建立完善的支付中心业务结算系统、信息反馈系统等配套的网络信息系统,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陈志娟.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综述[j].现代商业,2011(02).
[2]薛瑜.健全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2010(02).
作者简介:廖裕萍(1976-),女,福建福州人,中级会计师,本科,从事会计方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