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民间风俗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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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民间风俗漫谈

常言道:乡有乡风,民有民俗。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乡风民俗,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举止,成了人们约定束成的行为准则。今天看来,虽然不乏许多迷信成份,但这些古老的民俗文化我们不得不知,笔者正是本着这一宗旨,经过长期的搜集和走访,采撷了许多九江古老的民俗范例,现归纳如下,以飨读者。

婚姻风俗

常言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因为男女双方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谈婚论嫁。这既是人生理上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而婚姻则是男女两性间建立的一种社会公认的夫妻关系,这种关系是家庭和子嗣合法存在的基础。婚姻也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定发展时期的产物。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婚姻的形态也发生着种种演变和进化,汉语中婚姻是指婚嫁和男女之家。《礼记·昏义·疏》云:“婿曰婚,妻曰姻是也,谓婿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而去也”。“婿之亲属名之曰姻,女之亲属名之曰为婚。”所以“女氏称婚,婿氏称姻。”男女双方建立了夫妻关系外,夫妻双方的家庭亲属之间也建立了相应的关系。民间称之为“姻亲”。

而男女双方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前,则有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这包括相亲、定婚、看八字、结婚、婚宴等等。在这每一个环节中,都有着许多习俗和禁忌,包涵着许许多多民俗知识。

旧时的婚姻,多由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而定。所以通婚则必须符

合一定的条件方能成为事实。在我国旧时婚姻是要经过“六礼”仪式的,这种仪式已流传了2000多年。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将“六礼”搞清楚。这也是了解旧时婚俗过程的重要内容。一曰纳采,就是男方派人送礼到女家,表示愿和女家结亲,女方如不同意,便拒绝收礼;二曰问名,由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的生辰年月;三曰纳吉,男方将探询的结果,卜问祖先祖神。如得凶签,便止婚;四曰纳徵,亦称纳币。如果卜筮得吉兆,男方便遗使带币去女家订立婚约;五曰请期,男方确定婚姻后,就将日期写在贴上,备上礼物通知女家。女家若收下礼物,说明女家同意这个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择;六曰亲迎,到了结婚的日子,男方先去女家。女方父亲在门外迎接,带女婿去祠庙拜祭祖先。车或花轿停在大门外。女方来到车(轿)旁,男方长揖,请女方上车(轿)与之同归,亲迎的后婚仪便告结束。

而进入近代以后,婚姻虽没有旧时“六礼”那样复杂的程序,但一些必要的习俗还是需要的,为便于了解,现将笔者所知,一一叙述于后。

1、相亲。如要缔结婚缘,在九江来讲,一般先由媒人到女方提亲,这便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说媒,媒人大多是亲戚朋友,或邻里熟人充当。旧时,也有专门的媒婆,男方托人说媒一定要看重媒人,因为旧时媒婆都是能说会道的,能把“死蛤蟆说出尿”来,所以求媒婆说亲断不可待慢,对媒婆的招待和媒礼一定要丰厚到位,如无意得罪了媒婆,只要她从中作梗,这门亲事就会被搅黄,只要媒婆帮忙,亲事

便成了大半。媒人将男方情况介绍给女方后,如女方同意这门亲事,就会泡茶煮蛋进行招待,所以又俗称“食茶”。而媒人再陪同男方到女家看望女方,这便是“相亲”也有的叫“看姑娘”。通常的习俗是,男方和媒人到女家坐定后,会由女方本人捧上一杯香茶(也有的是糖水)献给男方,这时男女双方才正式见面。见面时可以互问一些大致情况(实际是互相观察对方)从语言谈吐中,彼此有些了解。如男方看不中女方,可以婉言谢绝告辞。如女方看不中男方,便不再传第二次定情茶。如双方都没有意见,彼此情投意合,女方在传第二次定情茶时,男方会把事先准备好的礼金红包放在茶盘内,这又叫“压茶钱”或“礼金钱”。这些程序过后,女方则应设午宴招待来宾,两家的婚事便基本定了下来。

然而“相亲”的程序看似简单,其实在这其中有许多细节到是蛮复杂的,有不少习俗和禁忌是需要注意的。

同姓不婚避讳:同姓不婚这种禁忌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所存在,尤是汉族对此更加看中。作为九江来讲同姓不婚也十分流行。男女双方在恋爱中如被家人发现是同姓,必然会遭到他们坚决反对。象这种恋爱多半是要黄的,很难得到成功。据说这种禁忌最早始于周朝,因为姓的作用在于“别婚姻”、“别种族”,但为什么要别种族、别婚姻呢?为什么同姓就禁忌婚配呢?这其中的道理有诸多说法,最主要的说法是因同姓是同血统,同姓婚配必然会影响到子孙后代生育。《白虎通义》中说:“不娶同姓,娶同姓者一国同血脉,遂至无子孙。”

《左传》中也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可见这些说法是从现代优生学的角度上讲的,是不无道理、进步的。因为血缘相近的人通婚,就是通常所说的近亲结婚,其生育的后代必然会对健康不利。现代学告诉我们,只有五代以后的生育是无防碍的。此外,还有一种认为,同姓结婚会带来灾祸,这种灾祸也许是发生在本人身上,也许发生在自己的家庭或同姓,这是万不可取的。在老人们的眼里,同姓同血统,如发生性行为,这几乎同乱伦相仿。因此,同姓不婚便成了九江民间约定俗成的禁忌避讳,一定要尽量回避。

异辈、表亲不婚避讳:异辈不婚这个习俗古来有之。因为异辈通婚,在民间看来是最典型的乱伦行为,毫无疑问是在禁忌之列。尤其是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忌之更甚。从大道理上来讲,这是符合科学道理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我国不仅是汉族,而且还有很多民族都是严禁异辈通婚的。如违反这一婚姻习俗是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和惩罚的。只有极少数民族旧时保留异辈通婚的婚俗,但只有年龄相差不多的异辈才有可能。而表亲之间,也是禁忌婚配的。因为民间有“骨血不倒流”的说法。象舅表婚就是严禁的。舅表婚又称中表婚,中表即内外,舅子为中、为内,姑子为表、为外,俗以为姑母和父亲的血脉相同,娶姑家的姑娘为媳便是“回头婚”。所以通常所说的亲上加亲,为有此事除外。但也有个别地区旧时有热衷于表亲婚的习俗,认为“亲上加亲”是喜中之喜。后来婚姻法明确规定“近亲不得结婚”此俗才有所改变。从人类健康和发展的角度来说,表亲婚姻应彻底废除,是有一定道理的。

婚龄避讳:男女之间婚龄的差距在我国民间也有一些传统习俗。对于这些俗规禁忌如果不了解,它可能导致议婚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般来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年龄不能超过正常婚龄太多,如果超过婚龄太多,就会让人产生嫌疑。为什么这么大年龄还未娶妻?为什么闺女这么大还未嫁人?光舆论压力就让你够呛。俗话说,“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意思就是忌讳女儿大了还不嫁人。因为男女青年到了一定年龄再不结婚,日子长了怕生出事端来。因此,正如谚语所说:“男大不婚,女大不嫁,恐怕弄出大笑话。”可是究竟男女多大年龄结婚才比较合适?在我国不同年代有着不同

习尚。比方说西周时,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合适的结婚年龄。因此,《周礼·地官·媒氏》上说:“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婚,女二十而嫁。”《礼记·内则》中也说:“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可见让男的三十岁结婚主要是让其早学礼仪知识,同时也不排除人体发育成熟后结婚这对后代有利所考虑。婚龄的界定,有时也和政治、战争、经济发展发生着变化。例如越王勾践,为了复国雪耻,扩充兵源,便下令:“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罪及父母。”而南北朝时曾将我国婚龄降得最低,男十五,女十三。建国后,新婚姻法规定婚龄男二十,女十八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为了计划生育,城市里则提倡男三十,女二十五左右结婚。这对优生优育来说有一定道理。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婚龄的习俗单方面可以控制得了,而有些则需要男女双方的年龄才能断定。所以男女双方年龄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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