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检验和试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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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检验和试验规范

1、检验范围

对采购物料进行检验,保证只有合格物品者能投入使用或加工,预防和控制不合格物料流入生产加工环节。

2、职责

(1)生产部负责进厂原辅料、包装物的检验、验证。

3、工作程序

(1)外购货物进厂,由生产部进行检验,并对其数量、规格品和做好登记。生产部依据相应检验标准实施进货检验。检验过程中应对如下项目进行检验:不完善率、未熟率、虫蚀率、病斑率、生芽率、霉变率,杂质含筛下物、无机杂质、有机杂质。由原材料检验员按标准规程抽样。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包装物等物品,由质检员,按检验计划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并对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等)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核对并检查到货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和本公厂采购合同一致,有无运输损害,验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4)生产部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填写完整,明确判定合格与否。检验报告经生产部经理签字后有效。

(5)检验报告送相关部门,仓库据此办理入库手续对不合格品,仓库不予入库,不允许投入生产使用(让步接收物料除外)。对特殊情

况下,先入库,后检验的物品,仓库要做出待检标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置。(6)本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购物品,生产部负责索取质量证明及使用指南等有效文件,作为进货验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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