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之第四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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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 的履行规则
1.合同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的履行规 则
2.合同交付期限外价格调整时的履行规 则
二、合同履行的保全
(一)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 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 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 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次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 为标准。
6.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
(三)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流转关系 的法律。 合同法的特征如下:
1.合同法是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4.合同法具有易变性 5.合同法具有趋同性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担保 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四节 转让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五节 完成工作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第六节 技术合同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成立与 效力
一、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的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法概述
(五)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实践性、诺成性) 2.合同成立的地点的确定
(六)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注意) 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五种类型生效时间)
(二)合同的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的
(三)合同当事人的某些变动不影响合 同履行规则
(四)向第三人履行及由第三人履行规 则
1.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规则
2.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规则
(五)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1.中止履行 2.提前履行 3.部分履行
(六)双务合同中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顺序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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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一、合同履行的规则 二、合同履行的保全 三、合同担保概述 四、保证 五、定金
一、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生效后,合 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正确、适当、全 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在 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 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 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 适用某类合同或某种情形,当事人履 行合同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具体准则。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 客观要件 第一,须有债务人行为。 第二, 其行为须于债权发生后有效成立且继 续存在;第三,须其行为有害于债权。
(2)主观要件 第一,债务人的恶意。 第二,受
益人的恶意。
3.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的主体 (2)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3)撤销权的期限 4.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 对受益人的效力 (3)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1.交叉要约 2.同时要约 3.依国家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合 同任务签约
(三)合同的条款 1.合同的一般条款 2.合同条款的解释 3.格式条款 4.格式条款解释的特有规则
(四)合同的形式 1.合同形式的概念 2.合同形式的种类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3.合同形式的效力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三)合同的撤销 1.概念 2.可撤销的原因 (1)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2)重大误解 (3)显失公平 3.撤销权及其行使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3.代位权行使的方式和范围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
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代位权的行使,以债权保全的必要为限
度,即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为限。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及对债权人的 效力
(二)撤销权
1.撤销权的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 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人民法院 予以撤销的权利。
(一)合同的概念
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 有特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 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偿付代价为 标准。
三、合同担保概述
(一)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种类
1.合同担保的概念 2.合同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
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 加了其他有关人的一般财产作债权实 现的总担保。典型的有保证。
(2)物的担保
是指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 清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 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 从中优先受清偿的担保形式。方式主 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优先权 以及所有权保留。
二、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方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邀请 (3)要约的生效实践 (4)要约的撤回 (5)要约的撤销 (6)要约的失效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 (2)承诺期限 (3)承诺的生效时间 (4)承诺的撤回 (5)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6)承诺的内容
(二)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
(3)金钱担保 主要形式方式有定金、押金。
(4)反担保 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 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 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该担保相 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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