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肥新标准与原标准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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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2010新标准与原标准区别

以下五类产品为符合农业部现有的成熟(或评审)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属于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这些产品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将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登记证。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与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 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增加钼元素含量不高于0.5%或5 g/L;

——pH值由3.0~7.0修订为3.0~9.0;

——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修订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设定单一中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

——增加硫、氯、钠元素含量和pH值的标明值的要求;

——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

——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

注:养分、水不溶物固体单位:%;养分、水不溶物液体单位:g/L;有害元素单位mg/kg,下同。

3、含氨基酸水溶肥料

与NY 1429-2007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中量元素型产品,增加镁元素;

——修订微量元素型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pH值由3.0~7.0修订为3.0~9.0;

——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设定单一中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增加硫、氯、钠元素含量和pH值的标明值的要求;——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附录部分。

5、农林保水剂

与NY 886-2004的主要差异是:

——修订了pH值稀释倍数;

——增加了汞、砷、镉、铅、铬限量指标;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增加了检验方法规范性附录;

——去掉了吸水(盐水)倍数测定过程中加沙的步骤和结果表述;

——增加了吸盐水倍数的结果表述;

——增加了水分和pH值测定的试样制备内容。

目前的登记技术指标见“表8农林保水剂登记技术指标”。参见《农林保水剂》NY886-2010和《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1110-2010。

6、其他(肥料新品种)

直接审批的肥料品种以外的产品为需评审审批的肥料新品种,包括土壤调理剂、有机水溶肥料等等。些产品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中心将汇总提交给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前,中心将根据样品检测、材料初审结果对新品种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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