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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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政策汇总分析

1、煤炭行业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文件指出:煤炭鼓励类主要包括:鼓励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鼓励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鼓励煤电一体化建设;鼓励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等;

煤炭限制类主要包括: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其他地区30万吨/年;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等;

煤炭淘汰类主要包括: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2011年底前全国范围内全部淘汰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的煤矿矿井等。

(2)发展规划方面

201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其发展目标如下:①煤炭生产:生产能力41亿吨/年。其中:大型煤矿26亿吨/年,占总能力的63%;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9亿吨/年,占总能力的22%;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控制在6亿吨/年以内,占总能力的15%。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65%以上。②煤矿建设:“十一五”结转建设规模3.6亿吨/年,“十二五”新开工建设规模7.4亿吨/年,建成投产规模7.5亿吨/年(其中内蒙古、陕西、山西、甘肃、宁夏、新疆新开工规模6.5亿吨/年,占全国的87%),结转“十三五”建设规模3.5亿吨/年。③企业发展: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1,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④技术进步: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其中:大型煤矿达到95%以上;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达到70%以上;30万吨以下小煤矿达到55%以上。千万吨级矿井(露天)达到60处,生产能力8亿吨/年。安全高效煤矿达到800处,产量25亿吨。⑤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重特大事

1“十二五”煤炭工作将明确“大集团、大基地、大矿井、大通道”的“四大”原则。

故大幅度下降,职业危害防治明显改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分别下降12.5%和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⑥综合利用: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0000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3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得到利用;井下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利用率75%。⑦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率超过60%;煤田火区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⑧资源节约: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矸石发电节约8500万吨标准煤;煤矸石和粉煤灰制建材节约1000万吨标准煤。

(3)矿业权方面

①采矿权市场化改革。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探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10年。采矿权和探矿权市场化改革,将建立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市场价格体系,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的开发。

②矿业权审批管理

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3号)决定在黑龙江、贵州、陕西3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主要体现出几个特点:下放了煤炭矿业权的审批权力;增强了煤炭矿业权投放的计划性;强化了煤炭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利用市场化手段确保国家权益的实现。

(4)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方面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

到50%以上,并且提出在今后的煤炭行业整合过程中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截至2011年10月,山西、内蒙古、河南已经基本完成兼并重组工作,山东、陕西、河北、黑龙江、福建、湖南、四川、云南、贵州、湖北等省区也已陆续拉开了煤炭资源整合的大幕。截至2012 年我国煤矿总数已由2008 年的1.6 万家下降到1.2 万家左右。与此同时,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规模以上的煤炭企业数量降至6200 家。其中,前8 家煤炭企业的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0.2%,同比增加3.2%。

未来中国煤炭生产将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的基本格局,到2015年将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千万吨级煤矿达到60处。

(5)安全生产方面

①2011年以来,小煤矿水害事故多次发生,国家煤监局于8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认真落实井下防水措施;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严禁违规在井下构筑防水墙;要加强汛期水害防治工作。这将促使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整个行业的整合和转型。

②2011年10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47号发布《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其规划指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其主要任务为: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狠抓矿井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对资源整合矿区实施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治理煤矿火灾隐患。提高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性能。

将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严格煤炭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广应用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强化安全班组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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