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专利导航工作手册
专利导航工作手册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手册(第一版)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2013年9月目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简介随着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专利制度的深入发展,专利资源已经成为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以专利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世界主要跨国公司的核心资产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以及全社会专利意识不断提高,我国已成为专利申请大国,但从专利运用的角度看,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面对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我局于2013年4月启动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为期5年。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聚焦产业发展,强调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发展决策的引导力,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运行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推动产业布局更加科学、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强调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进一步提高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聚集,使产业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推动产业价值链竞争地位的不断改善。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试点工程确定了六大重点任务,包括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优化产业的专利创造,鼓励专利的协同运用,培育专利运营业态发展,完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和构建专利导航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为全面带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类搭建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平台。
面向产业集聚区,拟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优势明显、专利密集、布局合理的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面向行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面向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掌握核心专利、专利运用能力较强、对产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或者能够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专利运用服务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湖市监知〔2023〕223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市局《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湖市监知〔2023〕114号)要求,经各地推荐、处室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立项审核等程序,市局决定,对“电梯智慧维保产业专利导航等”等4个产业导航和“储能电池专利导航”等7个项目予以立项,现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实施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浙江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跟踪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合同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目标,确保项目成果应用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遵照《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和《浙江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进度和目标管理,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项目各项考核指标按期保质完成。
三、报告重大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报告重大进展,按程序报批需要调整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市局和属地局指导、监督和验收等工作。
四、落实立项工作。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立项文件和申报书,做好项目合同书的签订。
无正当理由未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电话:2159315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218号512室附件:2023年度湖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名单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广专利导航工作经验,在总结凝练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以下简称“《导则》”,参见附件1)。
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是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是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重要体现,对有效发挥专利信息导航作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进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攻坚期,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以知识产权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
《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和战略布局”,有赖于专利导航的前端引领。
国务院印发的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等均作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明确部署,《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的明确要求,将专利导航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自贸区建设和“互联网+”行动中予以重点推进。
专利导航是产业决策的新方法,是运用专利制度的信息功能和专利分析技术系统导引产业发展的有效工具。
开展专利导航可以发挥专利信息分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作用,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水平,防范和规避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强化产业竞争力的专利支撑,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专利导航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专利导航项目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专利导航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全面提升专利导航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和《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下属各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专利导航项目为指导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导航项目,包括专利应用导航、专利评估导航和专利运营导航等领域。
第四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专利导航项目的管理、服务和推广的机构。
第五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制度,推动专利导航项目的发展和应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专利政策和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和长期规划和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保专利导航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确定部门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形成高效强大的工作团队,保障专利导航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分工合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战线,形成合力推进专利导航项目工作。
第九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动专利导航项目的科学管理。
第十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和工作标准,推动专利导航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专业服务团队,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提高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水平和价值。
第十三条专利导航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提高对专利导航项目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促进专利导航项目的广泛应用。
专利导航项目实施
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专利成为了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由于专利信息繁杂、分散,企业往往难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的专利信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利导航项目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进行探讨,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项目意义等方面。
一、背景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解决企业在专利信息获取方面的困难。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专利数量呈指数级增长,企业若要手动检索所需专利信息,耗时耗力且容易遗漏。
因此,建立一个便捷高效的专利导航系统势在必行。
二、目标专利导航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准确、智能的专利信息导航平台,以帮助企业快速获取所需的专利信息。
具体目标包括:1.整合并归纳各类专利信息,建立专利数据库;2.提供多样化的检索方式,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3.实现对专利信息的智能分析和处理,提供高质量的搜索结果。
三、实施步骤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包括以下步骤:1.需求分析:明确用户需求,确定项目的基本功能和特点;2.系统设计:设计专利导航系统的整体架构、数据库结构和搜索算法;3.数据采集:收集各类专利信息,包括已公开专利、申请中专利等,并建立专利数据库;4.系统开发:根据系统设计,开发专利导航系统的各个模块;5.系统测试:对开发完成的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功能和稳定性;6.上线运行:将专利导航系统正式上线,并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
四、项目意义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对于企业和创新者具有重要意义:1.提高效率:专利导航系统可以快速准确地搜索到所需专利信息,为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提供有效支持,提高工作效率;2.降低成本:通过专利导航系统,企业可以避免人工检索专利信息的繁琐和费时,节省人力物力成本;3.促进创新:专利导航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专利信息,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技术布局,从而为企业的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4.保护知识产权:专利导航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到相关专利信息,及早发现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风险。
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
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进行深入分析和导航,以指导研发方向和规避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乙方具备专利分析和导航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专利导航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内容1.1 乙方将对甲方指定的技术领域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和评估。
1.2 乙方将提供专利导航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分析、潜在风险评估等。
1.3 乙方将根据分析结果,为甲方提供研发方向建议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第二条项目期限2.1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预计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
2.2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项目期限,双方应提前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项目费用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______%,于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支付余款,于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____天内支付。
第四条知识产权4.1 乙方在项目中产生的所有分析报告、建议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上述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
附件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五年七月前言自2013年4月启动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8个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陆续实施了超硬材料、微纳制造、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这些项目可以统称为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可以为园区的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协同创新、研发方向等提供路径指引,是在专利导航下优化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的过程,是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和集中体现,对有效发挥专利导航作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等重要文件中均作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明确部署;《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的明确要求,将专利导航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自贸区建设和“互联网+”行动中予以重点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和规范专利导航工作深入开展,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在总结已有实验区项目操作流程、管理方法和运作模式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并制定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从项目实践出发,对项目管理实施的基本流程和要点进行规范,是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之一,是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等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指导性文件。
本《导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解释。
目录一、引言 (11)二、项目管理 (12)(一)整体思路 (12)(二)项目分工 (12)(三)工作机制 (13)(四)流程管理 (14)三、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16)(一)分析内容 (16)(二)分析成果 (18)四、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18)(一)分析内容 (18)(二)分析成果 (24)五、制定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 (24)(一)起草原则 (25)(二)编制内容 (25)一、引言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紧扣产业分析和专利分析两条主线,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等信息深度融合,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找准区域产业定位,指出优化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的具体路径。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6.25•【字号】浙知〔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正文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知〔2023〕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5日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为加强专利导航管理,规范专利导航活动,节约创新成本和提高创新效率,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对创新驱动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支撑作用,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原则(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导航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专利导航,是指在宏观决策、产业规划、创新活动和企业经营中,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的新型专利信息应用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专利导航工作坚持政策引导与需求主导相结合、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成果共享与风险防范相结合,遵循统筹管理、协同推进、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从而充分发挥专利导航的决策支撑作用,有效促进创新资源高效流动、优化配置,推动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服务链一体部署、深度融合。
二、职责分工(一)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专利导航工程,统筹推进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培育,遴选推荐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依托省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完善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专利导航成果运用和共享。
专利导航从产生到标准化——《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评析专利导航从产生到标准化——《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解读■ 赵加涛 刘 畅* 范 敏 李红秀 祁新宇 刘显赫 左乙茹(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摘 要:自2012年首次提出后,专利导航经过十余年全国性的实践探索,已逐步成为分析产业发展定位、服务政府决策、促进创新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
本文介绍了专利导航概念的产生和专利导航工作的主要发展历程,并结合GB/T 39551-2020《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总则和各专项指南所涉及到的多种专利导航工作模式进行了解读,从而为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提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专利导航,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解读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5.029From Generation to Standardization of Patent Navigation—Interpretation of Series National Standards for Patent Navigation Guide ZHAO Jia-tao LIU Chang* FAN Min LI Hong-xiu QI Xin-yu LIU Xian-he ZUO Yi-ru(Shandong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Abstract:Through more than ten years of national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patent navigation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effective tool of analyz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ientation, serving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and promoting the allocation of innovation resources since it was proposed for the fi rst time in 2012.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emergence of the concept of patent navig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atent navigation work. Combining with the voluntary national standard GB/T 39551-2020, Patent navigation guide, the paper interprets various work modes of patent navigation involved i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specifi c guidelines, providing a referen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actitioners. Keywords: patent navigation, patent navigation guide, national standard, interpretation0 引 言专利导航是在我国深化创新驱动发展中,基于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技术创新需求,在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方面总结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模式[1]。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 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六年十二月前 言自2013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以来,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理念不断普及,专利导航相关的项目实践日益丰富,专利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
在总结凝练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7月,我局制定发布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该《导则》的宣贯推广有力促进了地方政府、园区和行业等规范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表明实施产业规划类与企业运营类项目是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集中体现。
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有机衔接、相互支撑、互为补充。
产业规划类项目围绕产业宏观层面的规划决策,为企业专利运营提供方向指引和平台环境;企业运营类项目围绕企业专利运营活动,指引企业创新路径和专利布局,是宏观规划决策进一步落实的具体举措。
2015年,我局组织实施了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围绕产业链不同环节的重点企业,聚焦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结合企业的产业链定位和创新水平,以专利运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指引企业开展专利布局收储、协同运用、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运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了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指导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我局制定了《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对项目的基本内涵、内容要点和实施操作进行规定,是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之一,是市场主体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指导性文件。
本《导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解释。
目 录一、引言 (6)二、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7)(一)产业环境分析 (7)(二)企业现状分析 (7)(三)发展定位分析 (8)三、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 (9)(一)聚焦核心技术 (9)1.总体趋势分析 (9)2.技术构成分析 (9)3.专利技术活跃度分析 (9)4.技术功效矩阵分析 (10)5.重点专利分析 (10)(二)竞争对手分析 (10)1.竞争对手识别 (10)2.竞争对手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11)3.主要竞争对手研发方向分析 (11)4.新进入者技术方向分析 (11)5.协同创新方向分析 (12)6.专利运营活动分析 (12)(三)评估侵权风险 (12)1.专利壁垒分析 (12)2.专利侵权风险分析 (12)3.专利可规避性分析 (12)— 4 —四、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 (13)(一)重点产品开发基本策略 (13)1.自主研发策略 (13)2.合作研发策略 (13)3.技术引进策略 (13)(二)专利布局策略分析 (13)1.专利布局基础分析 (13)2.专利布局方向指引 (14)3.专利布局策划与收储 (14)(三)专利运营方案制定 (15)1.现有专利分类评级 (15)2.专利资产管理方案 (16)3.专利资本运营方案 (16)五、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 (16)(一)成果应用原则 (17)(二)完善相关发展规划 (17)(三)保障相关资源投入 (18)— 5 —一、引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专利导航分析为手段,以企业产品开发和专利运营为核心,贯通专利导航、创新引领、产品开发和专利运营,推动专利融入支撑企业创新发展。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2专利导航试点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专利导航试点工程进入承前启后的中期阶段,是全面完成试点任务的关键期。
工程实施要实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学问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看法》精神,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构建学问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2024年,第一批各类试点单位和其次批试点企业要接着加大工程实施的深度和力度,新一批各类试点单位要分步落实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已出台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的第一批试验区要建立规划等文件的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化的议事协调规则,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确保落到实处。
未出台规划等文件的第一批试验区要抓紧探讨完善,于2024年6月前发布。
新一批试验区要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将专利导航融入产业决策全过程。
试点单位中的高校院所要在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试验探讨、成果产出的全过程开展专利导航,建立专利导航科技创新的决策机制。
生产型试点企业要明确专利导航企业重大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响应、服务支撑和决策程序。
二、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对备案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支持,引导各类主体提高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实力,推动服务机构提升专利导航服务实力;印发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指引性文件,指导自主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各省(区、市)学问产权局要面对学问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各类试点单位要结合自身需求,大力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提高产业创新决策、企业专利运营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并刚好做好项目备案报送工作。
三、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第一批试验区要充分运用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刚好更新和沉淀专利导航分析数据,结合产业实际和企业需求,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平台,坚持专业化运作,为产业决策和企业市场化运营供应实时动态的导航服务。
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引领创新发展的思考
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引领创新发展的思考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强调要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并提出要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深化专利导航运用模式的工作要求,把未来几年的专利导航工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专利导航工作部署,推动我市专利导航工作,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服务共同富裕。
近段时间,我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前国内专利导航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就新形势下做好专利导航工作提出初步思考建议。
一、专利导航的概念现代专利制度是以发明人对发明创造的公开来换取法律保护的一套制度体系,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
专利制度“以公开换保护”的天然属性,使得无数的优秀发明创造被公开,科研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学习借鉴前人公开的技术成果,进行新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而减少不必要的研发成本和时间成本。
专利导航就是以此为基础而衍生的产物,是通过专利信息价值的最大化来实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的有效方法。
具体地说,专利导航就是在专利检索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专利信息的数字化赋能,结合产业链各发展要素和创新水平,设计一条分析产业技术发展方向,规避竞争对手技术壁垒,探寻产业技术高精尖人才,挖掘行业合作资本的最优路径。
201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正式启动专利导航试点工作,产业规划类、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和《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相继出台,专利导航工作被广泛应用于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专利布局、研发活动、标准运用、人才招引、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应用场景,内涵不断丰富,形成了多层次、开放式、立体化的工作体系,并且在提升区域、行业、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
知识产权保护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
知识产权保护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简介本文档旨在为知识产权保护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
专利导航项目旨在帮助企业和个人合理保护其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并促进经济发展。
项目目标专利导航项目的目标是:- 支持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提供合法、高效、便捷的专利查询和导航服务- 帮助发现和解决可能的知识产权冲突问题- 提供专业与详尽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和建议项目步骤1. 确定项目需求在开始专利导航项目之前,需确定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目标。
明确项目的范围、时间和资源限制,以便后续的规划和实施。
2. 收集专利数据收集相关的专利数据和信息,并进行组织和分类。
确保专利数据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供有效的查询和导航服务。
3. 设计查询系统设计并开发适用于专利查询的系统。
系统应具备高效、准确的查询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关的专利信息。
4. 开发导航工具开发专利导航工具,帮助用户理解和解读专利信息。
提供可视化和易懂的导航工具,方便用户掌握专利的关键信息和技术特点。
5. 提供法律指导为专利导航项目提供法律指导和建议。
确保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帮助用户解决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冲突问题。
6. 定期更新与维护定期更新专利数据库和导航工具,以反映最新的知识产权信息。
同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项目要求在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保护用户的隐私和知识产权- 提供用户友好的查询和导航界面- 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结果- 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保持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可靠性结论以上是知识产权保护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导则。
通过按照这些步骤和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将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全面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实施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滨政字〔2019〕131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19年9月6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8日滨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绘制专利地图、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专利导航是指以专利技术信息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明确行业(产业)技术发展现状、专利布局及发展趋势、技术空白等,引导企业科学选择技术发展方向、创新发展思路,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综合分析研判工作。
第三条专利导航项目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注重实效、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基础的企业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均可申报。
第五条申报导航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队伍,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拥有主导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二)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且政策落实到位;(三)能够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属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支持领域或属于地方重大支柱产业领域项目;(五)同等条件下,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通过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获得支持;(六)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七)其他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郑州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郑州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郑政文〔2017〕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43号)精神,全面推广专利导航产业应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导航项目分为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两类,是指项目主体运用专利导航信息功能和专利分析技术系统引导创新发展,通过开展专利导航发挥专利信息分析对产业、企业运行决策的引导作用,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水平,防范和规避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强化产业竞争力的专利支撑,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应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管理、注重绩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第四条具备知识产权基础好、政策环境优良、保障措施有力、产业集聚等条件的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可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第五条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
郑州市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形式为建设郑州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其申报主体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主体为工业园区。
申报主体要达到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中第四条所要求的条件。
申报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须提交以下材料:1.《郑州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2.建设方案。
申报主体应会同所在辖区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郑州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
4.建设承诺书。
园区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郑州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承诺书。
第六条企业运营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专利导航工作管理办法
专利导航工作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专利导航指南》,专利导航包括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五类。
本办法中将专利导航分为产业类导航和企业类导航两大类。
其中,产业类导航包括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企业类导航包括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
1.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专利导航工作的组织管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和验收。
1.4本办法应遵循“建章立制、打造精品、培养人才、系统发展”的原则,提高专利布局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
2、项目申报和审批2.1产业类导航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2.1.1申报主体为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的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
2.1.2优先支持八大主导产业、千亿级产业集群、战略新兴产业或特色创新发展领域内,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明显支撑作用的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2.1.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包括专利管理制度基础、专业人才基础、配套工作经费等。
2.1.4申报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2.1.4.1《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2.1.4.2承诺书;2.1.4.3有效专利清单;2.1.4.4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分析人员和物质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2.1.4.5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2.1.4.6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协议、合作单位主体资格、相关资质、专利代理及检索分析等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导航经验等证明材料。
2.2企业类导航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2.2.1申报主体为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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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43号)精神,全面推广专利导航产业应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根据《X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导航项目分为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两类,是指项目主体运用专利导航信息功能和专利分析技术系统引导创新发展,通过开展专利导航发挥专利信息分析对产业、企业运行决策的引导作用,发挥专利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水平,防范和规避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强化产业竞争力的专利支撑,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应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管理、注重绩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具备知识产权基础好、政策环境优良、保障措施有力、产业集聚等条件的XX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园区,可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XX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
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第五条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
XX市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形式为建设XX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其申报主体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主体为工业园区。
申报主体要达到XX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中第四条所要求的条件。
申报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须提交以下材料:
1.《XX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2.建设方案。
申报主体应会同所在辖区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XX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
4.建设承诺书。
园区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XX 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承诺书。
第六条企业运营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三)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以及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四)企业拥有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专业人员等保障能力。
(五)企业近三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六)申报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XX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等材料。
3.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4.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第七条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发布《XX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与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签署意见后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第八条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XX市财政局下达计划项目和经费。
第九条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相互支撑、互为补充。
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要求,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龙头企业,每年适时组织开展申报一定数量的产业规
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撑产业升级发展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XX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期为两年。
市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督导和管理,有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配套支持。
第十一条项目合同确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实施步骤和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在项目实施期内应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应建立健全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领导小组和专利导航创新发展专家技术领导小组。
(二)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提高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建设完善企业专利数据库,建立和培养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的专业队伍。
(三)专利导航成果。
通过项目实施,在专利信息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分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技术路径,制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措施、实施专利战略的建议等。
(四)专利导航运用。
通过项目实施,将专利分析和专利导航成果运用到产业升级发展决策参考、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等各项工作之中。
(五)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通过项目实施,企业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完善专利分析、专利导航与企业研发、经营管理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挖掘专利、有效实施专利布局等专利战略。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专款专用,并接受XX市知识产权、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拥有良好资质、服务能力强和信誉度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XX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相关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一定服务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收入达300万以上。
(二)拥有专利代理、咨询、培训、信息等服务业务职能,且在XX市从事专利导航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与之相关领域的专利代理人、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人。
(三)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参与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大课题研究、参与省级以上专利导航园区建设的给予优先。
第十四条服务机构需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协助企业建立个性化的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不断完善或更新数据库,制定完善数据库使用制度;培养企业专利信息分析人才,有效提升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水平和能力。
(二)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和新产品、新项目研发等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决策层充分运用专利分析和专利导航的成果,对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路径等进行科学选择,及时调整战略决策,有效开展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工作。
(三)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引导企业形成对专利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规模前景、竞争情况、许可状态、侵权可判定性等方面进行经济价值评估的长效态势。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合同要求完成期后的一个月以内,及时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验收备案,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向XX 市知识产权局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下列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规划、专利分析和新产品专利导航或技术创新开发专利导航的专题报告(简版)。
(三)项目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项目资金决算表。
第十六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验收,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考核的目标任务内容为依据,视情况开展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七条对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承担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中止其项目,并收回市拨经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知识产权局负
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