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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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说默默(121):实体法与程序法,哪个更重要?

少年说默默(121):实体法与程序法,哪个更重要?

少年说默默(121):实体法与程序法,哪个更重要?先亮明观点:我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第一,一定是先有实体法后有程序法,即“有实体法是制定程序法的前提条件”。

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

从法学理论的层次角度看,实体法是直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关系,及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法,而程序法则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以及保证司法公正的程序法律。

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适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正确应用法律的规定。

刑法规定了何为犯罪,民法调整民事主体的权力跟义务,民法的规定不明确,程序法执行的再完美也无法实现实体正义。

实体法的清晰明了,让程序法有了它的执行目的。

由此可见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第二,实体法相较于程序法更能够塑造人的道德与价值观。

刑法规定了何为邪恶,民法规定了为人处世的准则,而程序法能做到吗?不能。

第三,实体法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远远高于程序法。

国家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并且是一个典型的实体法。

而且在七个法律部门中有六个是实体法,只有一个是程序法。

表现上实体法具有推定犯罪构成体系的能力,让执法者有法可为依,给程序诉讼问题提供指导作用,实体法所表现出来的重要性也比程序法大的多。

可见,实体法的实用和地位断然不是程序法所能超越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为重要。

小作者简介:默默,2008年10月生,初中一年级好问少年。

周一专栏小作者。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一个重要的话题: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哪一个更重要?我方的观点是: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简单来说,就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真正实现了公平正义。

程序公正,则侧重于案件处理过程中遵循的法定程序和规则,确保各方在程序上的权利得到保障。

实体公正之所以比程序更重要,是因为实体公正是司法的最终目标和核心价值。

司法存在的意义,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如果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公正,即使程序再完美,也无法达到司法的根本目的。

例如,一个无辜的人被错误地定罪判刑,即使整个审判过程严格遵循了程序,这样的结果难道是我们所期望的吗?显然不是。

实体公正的实现,能够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增强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实体公正的实现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当一个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真正的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社会公众会对法律和司法机关产生认同感和信任感。

相反,如果实体不公正,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还会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和质疑,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例如,一些重大的冤假错案被曝光后,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再者,程序公正固然重要,但它更多的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和保障。

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应当服务于实体公正的实现。

如果程序过于繁琐、僵化,甚至成为实现实体公正的障碍,那么这样的程序就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比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果一味地遵循繁琐的程序,可能会导致证据的灭失或者犯罪嫌疑人的逃脱,从而影响实体公正的实现。

这时候,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灵活处理程序,以确保实体公正的优先实现。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实现实体公正,可能需要对程序进行一定的突破。

6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6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实体法更重要:1、程序的启动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

程序的启动、运作是有成本的,程序仅仅是过程、环节、方式、步骤,因此,程序运作的目的只能是涵于程序之外,即为了实现实体法而启动程序。

例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

2、程序运作的终点是实体法目标之最大限度的实现。

行政目标的实现是行政程序的终点;犯罪分子受到惩罚,无辜的人免于追究,国家和社会的统治秩序得以维护是刑事诉讼的终点;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定是民事诉讼的终点。

3、评价程序运作状况的标准实体正义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以及其实现的代价大小,是评价程序运作状况的标准。

4、实体正义是法的最高要求,法律程序是达到实体正义这一目标的手段。

不在严格的程序下追求实体正义往往是靠不住的。

如果我们允许在个案中为追求实体正义而牺牲程序正义,将会有多少秘密取证、屈打成招的现象发生!遵守法定程序所追求的实体正义才是可靠的实体正义。

5、国外有关诉讼理论重视对程序瑕疵的补正、治愈、转换等的研究,主张当程序上的瑕疵不很严重而可以补正,并不影响实体权利义务时,不采取机械地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而是在判其补正的前提下判决维持行政行为。

这是因为,暂时牺牲实体正义而追求程序正义,最终目的在于追求长远的、可靠的实体正义。

总结:1、程序法与实体法是辩证统一的。

二者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实际上,现有各国的行政程序法,无一不兼具程序与实体的内容。

因此,我们讲程序法、实体法的划分具有相对的意义。

从理论上形而上学地将两者截然对立,进而厚此薄彼,不仅不能自圆其说,而且对于实践的指导无疑是有害的。

2、其实,个人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两者谁更重要一些,要视乎当时的情形。

辩论赛主题_1

辩论赛主题_1

辩论赛主题不破不立不立不破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高校不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高校应对女性就业实行爱护不应对女性就业实行爱护知足常乐不知足常乐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挫折有利于成才挫折不利于成才高校教育应以市场为导向高校教育不应以市场为导向高校生打工利大于弊高校生打工弊大于利高校生广泛社交利大于弊高校生广泛社交弊大于利高校生就业实行“双项选择”利大于弊高校生就业实行“双项造择”弊大于利高校生勤工俭学弊大于利高校生勤工俭利大于弊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代沟的主要责任在子女当代社会,“求博“更有利于个人进展当代社会,“求专”更有利于个人进展当今时代,应当提倡“干一行,爱一行” 当今时代,应当提倡“爱一行,干一行”地方爱护主义可以克服地方爱护主义不行以克服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读高校,进步最大的应当是学问读高校,进步最大的应当是人格对于西部开发应当学问优先对于西部开发应当资金优先进展旅游业利多于弊进展旅游业弊多于利法律无情法律有情法治能消退贪腐法治不能消退贪腐高分是高能的体现高分不是高能的体现革新技术更重要革新思想更重要企业进展需要无私奉献精神企业进展不需要无私奉献精神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成大事者也拘小节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杜绝盗版,政府比消费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杜绝盗版,消费者比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送子女进名校,利大于弊送子女进名校,弊大于利避开人才外流,是政府的责任避开人才外流,不是政府的责任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天灾比人祸更可怕人祸比天灾更可怕相爱简单相处难相处简单相爱难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远亲新闻自由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新闻自由不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全球化能为我国带来经济进展全球化不能为我国带来经济进展性教育应列为中学课程性教育不应列为中学课程性教育是科学教育性教育是道德教育道义比利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利益比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教育应注意人格培训多于学问培训教育应注意学问培训多于人格培训银行合并对国家将来经济进展利大于弊银行合并对国家将来经济进展弊大于利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劳心者比劳力者对社会更有贡献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更有贡献新闻价值比新闻道德重要新闻道德比新闻价值重要强权胜于公理公理胜于强权辩论赛主题篇2一、活动背景:爱护资源二、活动目的:1,为中专生能充分张扬共性,展现个人才能供应一个平台2,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广阔中专生的口才表达力量和交际水平三、活动时间:12月底四、活动地点:AP105五、主办班级:承办班级:文秘12协办班级:无六、竞赛要求:参赛队伍:文秘12各个寝室辩手要求:每支队伍由4人组成。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辩论稿范文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辩论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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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实体公正和程序的定义。

实体公正,指的是结果的公正,也就是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能够真正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目标。

而程序,则是指为了实现实体公正所遵循的步骤、方式和规则。

实体公正之所以比程序更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实体公正是法律的终极目标。

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不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那么即使程序再完美,也失去了法律存在的价值。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如果一个真正的罪犯因为程序上的漏洞而逃脱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对于受害者和社会公众来说,这是何等的不公?他们所期待的正义没有得到实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相反,如果为了追求程序的完美,而忽视了实体公正,导致有罪的人逍遥法外,无辜的人受到冤枉,那么这样的法律又有何意义?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实体公正能够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当人们看到法律能够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能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就会愿意遵守法律,相信法律。

而如果仅仅强调程序,而忽略了实体公正,导致一些明显不公的结果出现,那么公众就会对法律产生怀疑和不满,甚至可能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实体公正还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在很多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结果的公正合理。

比如在民事纠纷中,如果仅仅遵循程序,而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那么可能会导致矛盾的激化,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而只有实现了实体公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然,对方辩友可能会说,程序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程序能够保障公正的实现,防止权力的滥用等等。

但是,我们要清楚,程序只是手段,而实体公正是目的。

程序的存在是为了实现实体公正,如果程序不能服务于这个目的,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

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

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1(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一辩立论)思路:(一)概念定性——二者关系(手段、工具)——引出衡量标准定纷止争——程序本位——更重要(二)看得见的正义(三)程序正义独立性(四)结语强调正文:我方认为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主要有三点:一、从概念上讲:程序正义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为为纠纷和冲突的解决提供规则、程序,另一方面为通过程序来确保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公正性,因而他是“定纷止争”的一种手段。

而实体正义是指对权利义务分配做了合乎正义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因而他是一种宏观的原则,一种评判权利义务分配是否公正及是否可以达到“定纷止争”目的的参照物,是一种工具。

我们说法的正义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其目标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

那么判定两种正义哪种更为重要,就是要看哪种更有利于促进或达到“定纷止争”的实现。

程序正义是通往实体正义的必要方法和过程,是保证实现社会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措施。

没有了手段保障的实体正义,是不能达到解决纠纷的最终目的的。

而程序正义就是在不否认实质正义或实体正义的价值的同时,强调程序的优先,或者说是以程序为本位, 正如“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决定了法治的制度运作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稳定性及充分体现和保障了实体正义中的原则性分配,因此程序正义理念的意义相对于实体正义而言更重要。

二、其次,“法律所选择的正义必须是可操作性的,并且因为法律的理性,她的正义将禁止任意专断的侵入”。

因此在实现定纷止争的价值追求中,我们应当以更容易实行、更方便操作、更稳定可靠、更具有普遍性、更容易被大众广泛人的方式为本位,这种方式就是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正如古老的法学谚语所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案件判决不仅要正确、公平且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一辩稿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一辩稿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一辩稿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首先,正本清源,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程序法是指规定以保证权力和职权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实体法与程序法共同服务政治,经济,社会,对构建法律体系、有效治理国家,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都很重要。

今天,我方认为,实体法更为重要,因为相较于程序法,实体法在法律确立和适用中都占据着主导地位。

接下来我方将就这两方面展开进一步的论述。

1. 从法学理论上讲,实体法占据主导地位,程序法居于辅助性地位。

实体法是程序法的理论前提,反映了法的本体和价值,即权利和义务,而程序法是对应规范这些权利、义务的实现方法,并按照适用和体现实体法的要求来加以设计和构成的。

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适用??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正确应用法律”的规定。

可见程序法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实体法。

2. 落实到实践中,实体法必然发生作用,而程序法虽必要存在,但更多承担的是补充性的作用。

一方面,人存在于社会中,总会发生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规定这些内容的实体法必然会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具体的展现。

一旦遇到问题时,解决纠纷的方式往往会多种并存的。

由于程序法的启动、运行是有时间和经济成本,加之是在“家丑不可扬”理念下的我国社会,诉讼往往是在不能够通过其他众多纠纷解决机制解决问题时最后的选择。

另一方面,几千年来“正义从不缺位”的理念根植在朴素的人们心中,可以说大多数人更为重视的是实体权力与义务是否得到了最终的实现。

尽管程序法在一定程度上以看得见的形式让民众信赖司法,但其作用只是辅助性的,假使实体法的不到最终的根本落实,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不过是空谈。

历史告诉我们,判断事物的标准往往不在当下,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更是时间。

实体法在二者关系中于内在外在均处于主导地位,因而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法学系学习部辩论赛题目

法学系学习部辩论赛题目

辩题1:正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反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辩题2:正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反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辩题3:正方: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反方: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
辩题4: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
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
辩题5:正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法律制裁为主
反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道德教化为主
辩论6: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
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
辩论7:正方:杜绝盗版,消费者扮演比政府更重要的角色反方:杜绝盗版,政府扮演比消费者更重要的角色辩论8:正方:善心是真善
反方:善行是真善
辩论9:正方: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反方:同性恋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辩论10 :正方:IQ诚可贵,EQ价更高
反方:EQ诚可贵,IQ价更高
辩论11:正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反方: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辩论12:正方:人类将会毁于科技
反方:人类将不会毁于科技
辩论13:正方:科技的发展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方:科技的发展会抑制人的全面发展辩论14:正方:现代社会女人更累
反方:现代社会男人更累
辩论15:正方: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反方: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辩论16:正方:当今世界合作高于竞争
反方:当今世界竞争高于合作
辩论17:正方:真理越辩越明
反方: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辩题18:正方:律师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
反方:律师不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辩题19:正方:情在理先
反方:理在情先
辩题20:正方:人才的发掘需要考试
反方:人才的发掘不需要考试。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概念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概念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概念咱今儿个就来说说程序法和实体法,这俩可真是法律世界里的一对宝贝呀!你想想看,程序法就好比是一场游戏的规则。

咱玩游戏得有规矩吧,不然那不就乱套啦!程序法就是告诉大家,在法律这个大游戏里,要怎么一步步地去做,要走哪些流程。

比如说打官司吧,啥时候该提交证据呀,啥时候该辩论呀,这都是程序法规定好的。

要是没有这些规则,那法庭上还不得乱成一锅粥呀!这就好像你去参加跑步比赛,要是没有起跑的口令,大家都乱哄哄地开始跑,那还有啥公平可言呢。

再说说实体法,这可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呀!它就像一个大宝藏,里面装满了各种权利和义务。

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有啥后果,都在这儿规定得明明白白。

比如说,不能偷东西,不能打人,这些都是实体法告诉我们的。

它就像是给我们的行为划了一道道红线,让我们知道啥是对的,啥是错的。

程序法和实体法就像是法律的两条腿,少了哪一个都不行。

没有程序法,实体法就没办法好好地实施;没有实体法,程序法也就失去了意义。

它们俩相互配合,才能让法律这个大机器正常运转呀!咱再打个比方,程序法就像是做菜的步骤,先洗菜,再切菜,然后炒菜。

而实体法呢,就是这道菜的味道,是咸的还是甜的,是辣的还是酸的。

只有把步骤和味道都弄好了,这道菜才能好吃。

你说要是只有程序法,没有实体法,那会咋样?那不就像是只知道怎么走路,却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去。

而要是只有实体法,没有程序法,那又会咋样?那就像是有了目的地,却不知道该怎么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程序法和实体法可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呢!比如说,你被人欺负了,你要去打官司,这时候程序法就会告诉你该怎么做,一步一步地引导你;而实体法呢,会告诉你,你有哪些权利可以维护,对方有哪些义务要承担。

总之呢,程序法和实体法就像是法律的左膀右臂,缺了谁都不行。

它们一起为我们的社会秩序保驾护航,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法可依,更加安定和谐。

咱可得好好了解它们,尊重它们,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美好呀,不是吗?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辩论稿

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辩论稿

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辩论稿《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之辩》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这档子事儿。

就说我上次去参加一个抽奖活动吧。

那活动宣传得可热闹了,说奖品丰厚得很呢!我兴致勃勃地去了。

到了现场,发现抽奖的规则定得那叫一个详细,啥时候抽、怎么抽、谁来抽,都规定得明明白白的,这就是程序公平嘛。

大家都按照这个规则来,感觉挺靠谱的。

然后抽奖开始啦,我眼巴巴地看着一个个号码被抽出来,可就是没我。

最后大奖被一个家伙拿走了,我心里那个失落呀。

可后来我一打听,这家伙居然是主办方的亲戚!哎呀呀,这可就让我心里不平衡了呀。

虽然抽奖的程序看着是公平的,可这结果怎么就感觉不太对劲呢。

这就好像是表面上一切都按规矩来,但实际上却有那么点猫腻。

这就是实体公平出问题了呀,真正该得到的人没得到。

咱想想啊,如果只有程序公平,那可能就是走个形式,最后结果不一定能让人信服。

但要是只有实体公平呢,没有个规范的程序,那也容易乱套呀,谁都能来争一争,那还不得吵翻天啦。

所以呀,这两者都重要呢。

就像盖房子,程序公平是那牢固的框架,保证房子能稳稳地立起来;实体公平呢,就是房子里舒适的布置,让人住着开心。

只有框架没有布置,那房子空落落的;只有布置没有框架,那随时可能垮掉。

咱生活中到处都有这样的情况呀。

找工作面试,有程序吧,但要是面试官有偏见,那程序公平也保证不了实体公平。

再比如比赛,规则是程序公平,可要是有人偷偷作弊,那实体公平也就没了。

所以呀,咱得两手抓,既要保证程序公平,让一切都按规矩来,又要监督着,别让那些不公平的事儿悄悄冒出来,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的完美结合呀。

好啦,说了这么多,就是希望大家都能明白实体公平和程序公平的重要性,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公平、更加美好!嘿嘿,就说到这儿啦!。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总结陈词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总结陈词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辩论进行到现在,由我来给大家做最后的梳理。

首先对方辩友通篇和我们提到刑讯逼供的问题,告诉我们刑讯逼供是因为追求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我不得不说这与一个小偷偷了钱却叫嚣着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大家看过电视剧,对于这样一个画面一定不陌生,官员压着囚犯游街,于是,鸡蛋,烂菜叶,砖头纷纷往囚犯身上伺候,而正是因为刑法罪刑法定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也给予了保障,我们才注意到了犯罪人的人权问题。

因此刑法又称“犯罪人的大宪章”,现在DB告诉我刑讯逼供反而是实体法的错未免荒谬了些。

另外,从赵作海,佘祥林等具体案子中我们看看那些执法人员都做了什么,直接制造伪证,不做DNA检测,屈打成招,这些到底是追求实体法还是违背实体法,到底追求的是正义还是仅仅一个结果!其次,对方辩友核心是,现在程序法有很多问题,如果程序法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就无法实现实体法。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实现的方式,保障实现和实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例如比尔盖茨出去开会,为了不成为人形靶子,需要雇佣一个保镖保障安全,因此就可以说保镖比比尔盖茨重要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保障实现更多的是起辅助性,补充性的作用,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地位问题。

请让我用一个生活化的例子再为大家进行阐述。

今天我开了一家美食店,我依靠发传单来保障宣传,传单的内容是根据店里的情况设计的,如果传单设计得好,派发适当,确实能给店带来效益,然而最终还是要看店里的东西好不好吃,如果东西不好吃,传单再好也只是噱头。

类比到程序法与实体法,再正当的程序,如果实体法不是代表最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如果实体法不是也只能实现这个法制而不能实现这个法治。

正是因为当局实体法规定的扭曲,再正当不过的全民公决,也只能走向苏格拉底之的悲剧。

此为辅助性。

在看补充性,“酒香不怕巷子深”,好的店铺自然的会招来客人。

而实体法的内容可以自然而然得到实现,订立合同,写书,甚至我们这场辩论,也自然的实现了言论自由的实体法内容。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有哪些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有哪些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有哪些一、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概念及区别1.1 程序法的概念程序法,顾名思义,是指在法律制定、实施过程中,以程序为基本要素的法律规范。

程序法主要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等方面。

程序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法律的公正、公开、公平,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1.2 实体法的概念实体法,又称实在法,是指直接规定权利和义务、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实体法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

实体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区别2.1 制定和实施主体的不同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如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而实体法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则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如我国的政府部门、法院等。

2.2 功能定位的不同程序法主要是为了保障法律的制定、实施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实体法则主要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3 适用范围的不同程序法主要适用于法律制定、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环节,如立法、审查、修改、废止等。

实体法则主要适用于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案件和事务,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3.1 程序法是实体法的基础没有严密的程序法保障,实体法的制定和实施就难以实现公正、公开、公平。

程序法为实体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得实体法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3.2 实体法是程序法的目标实体法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为了实现程序法所设定的目标,即保障法律的公正、公开、公平,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实体法的正确实施有助于实现程序法的目标。

3.3 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辅相成程序法与实体法是法治国家的两个重要支柱,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程序法为实体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得实体法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而实体法则为程序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使得程序法能够更好地实现其目标。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VS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VS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VS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正方代表,我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实体法是指法律的内容,程序法是指法律的程序。

实体法是制定程序法的基础,而程序法则是保障实体法的执行。

实体法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

例如,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惩治,民法规定了财产权利的保护,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这些法律都是实体法,它们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权益保障。

程序法则是保障实体法执行的手段。

程序法规定了法律的执行程序,保障了实体法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公正审判。

但是,如果没有实体法的保障,程序法就失去了意义。

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基础,没有实体法,程序法就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实体法比程序法更为重要。

以上是我的观点,谢谢大家!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正方代表,我认为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

程序法规定了法律的执行程序,保障了实体法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程序法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关键。

程序法的重要性在于,它保障了公民权利的实现。

程序法保障了公民的辩护权、证据权、听证权等权利,保障了公民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只有程序法的保障,才能保证实体法的公正执行。

此外,程序法还保障了社会稳定。

程序法规定了法律的执行程序,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了司法程序中的冤假错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因此,程序法比实体法更为重要。

没有程序法的保障,实体法就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公民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

以上是我的观点,谢谢大家!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正方代表,我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实体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是社会正义的体现。

程序法则是保障实体法执行的手段。

实体法是制定程序法的基础。

程序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实体法的公正执行,如果没有实体法的保障,程序法就失去了意义。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哪个更重要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哪个更重要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哪个更重要以李庄案为例正义是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它一直以来都是法理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法律所要实现的重要价值目标,构建合法社会制度以及道德体系以其为理论基础。

在法理学领域中,正义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究竟何者为先,这是程序价值论中的一个基本的论题。

一、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含义实体正义,又称实质正义,是指作为立法的原则并体现在法律规定中的社会正义或一般正义标准。

实体正义从广义上来看分为社会正义,与抽象正义相对应的具体正义上的实体正义以及与程序正义相对应的实体法上的实体正义,而从狭义上来讲一般指的是第三种概念。

实体正义主要关注于如何最后地分配和保护社会的实体性价值的问题,这些价值包括权力、财富、地位、秩序、和平以及一个社会所珍视的其他任何一种善。

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是指依法产生并设有权利、义务的,在运行中体现其内在品质,指向结果达到实体法正义目的的过程、步骤。

程序正义是通过法律程序的本身而不是其所要产生的结果得到实现的价值目标。

程序正义主要关注于为实现实体正义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是否有利于实体正义的实现,以及这些方法和程序本身是否符合一定的正义标准。

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首先,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

其次,实体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程序正义的保障。

程序正义相对于实体正义又具有独立性。

第一,程序正义有自己独立的评判标准。

第二,程序正义的实现不依赖于实体正义。

第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可能发生价值冲突。

从二者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实体正义是法律的最终目的,而程序正义只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和方式。

说到底,程序的正义始终是服务于实体的正义的。

如果我们将最终的结果看作是程序中的一个阶段,那么整个裁判过程是服务于最终的结果的。

在辛普森案中,因警方在某一证据的收集程序上存在漏洞与瑕疵,使其他确凿的证据也变得苍白无力,辛普森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此案在美国掀开轩然大波,但人们还是认为辛普森事实上有罪的同时,也承认这是一次公正的审判。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实体公正比程序更重要的一辩立论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下几个重要的概念。

程序公正又称形式公正,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它着眼于形式和手段的正义性;实体公正又称实质正义即指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和人的理性,它着眼于内容和目的的正义性,也就是说司法活动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做出的裁决或处理是公正的。

中国法律体系是属于大陆法律体系,其重要的体现就是实体比程序公正更重要。

见于大陆体系以及社会与人民的需要,我们坚持认为实体公正比程序公正重要,理由如下:1,实体公正是目标,程序公正绝大部分作为手段要服务于实体公正。

实体公正从本质上来说是法律设定、法律实行的第一位目的。

在我国这样的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民众对具体的法律过程不了解,民众看重过程的公正,更看中结果的公正。

一旦结果的公正都成为了空话,那么程序公正只是一个美丽的外表。

请问各位,当程序告诉你是公共的,但是最终你的冤情无法伸张,你的权益依旧无法保证,这时的你难道不痛苦,难道还觉得公正吗2,程序公正结果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实体公正。

且不说真正高智商的犯罪,往往是走在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前面的,就算对于很多我们的法律尚未规定为犯罪、但是依照全人类的公正观念来看是为犯罪的案件,却会因为程序公正比实体公正重要使我们无可奈何,这也是近年来国际司法从更注重程序公正转向更注重实体公正的原因。

程序公正到位了,但是有时候恰恰是程序公正带来的程序机械化危害了实体的公正。

3,认为程序公正更重要更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者。

黑道头目刘勇案中,一审因为程序上有几位法学专家的鉴定书作为证据而由死刑变为了死缓,民愤突起,二审最终判为死刑。

这里是实体公正最好的体现。

也许有人说这是个例,但是不难发现,有人借着程序公正为由钻了程序的空子,想要免于惩罚。

如果程序公正更重要,那么是不是只要程序上不犯罪,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明显违背社会正义和人类利益,也不应该受到应有惩罚吗我们承认程序公正很重要,但相比较而言实体公正更重要。

论程序法正义与实体法正义

论程序法正义与实体法正义

论实体法正义与程序法正义我认为,实体法重于程序法。

实体法是以规定和确定权利与义务或者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

如:民法。

刑法,行政法等。

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与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是就其主要方面的内容而言的,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一些交叉。

一般情况下的关系,.程序的启动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程序运作的终点是实体法目标之最大限度的实现,而评价程序运作状况的标准是实体正义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以及其实现的代价大小。

所以程序法正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实体法正义。

然而实体法目标与程序法目标在个案中冲突时,有时牺牲实体正义而追求程序正义。

假设这样一个案例:某税务机关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理由是王某偷税。

税务机关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但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瑕疵。

王某诉诸法院,法院判决撤销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

在该案中,王某应受行政处罚是实体正义的要求,行政机关应按合法程序处罚王某是程序正义的要求。

按照《行政诉讼法》,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应被撤销,但我们难道能由此而得出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结论?答案是否定的。

实体正义是法的最高要求,法律程序是达到实体正义这一目标的手段。

如果我们允许在个案中为追求实体正义而牺牲程序正义,将会有多少不法分子逍遥法外,而真正的正义何在?本案中实体正义的暂时牺牲,正是通过法定程序的严格履行,以追求可靠的实体正义。

暂时牺牲实体正义而追求程序正义,其最终目的在于追求长远的、可靠的实体正义。

在程序法中的诉权只是实体法上权利的延伸和变形,原告在对被告享有的实体法上的权利得不到满足时,即产生诉权。

诉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的作用或效果,是裁判上的手段。

诉讼应当以实体法认可的请求权为前提,当该项请求权不被他人承认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诉讼制度旨在实现实体法上的权利。

程序法因诉权本身是实体请求权的延长线或派生,所以是从属于实体法的单纯的程序法;进而诉讼法学也是以诉讼程序理论为核心内容,诉讼程序则是实现实体法的工具。

程序法比实体法重要陈词总结

程序法比实体法重要陈词总结

总结陈词
对方辩友确实是侃侃而谈,理理有据,但对方辩友的观点我方实在是不能赞同,我现就对方观点一一进行驳斥。

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
1、程序的启动以实体法的实现为目的。

2、实体正义是法的最高要求。

3、法律的内容体现为权利义务,而实体法恰恰是规定和确认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众所周知,公民享有的权利如何,由实体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决定,再完美的程序法也不能改变实体法对公民权利的漠视,公民也无法仅依靠程序法获得正义,优越的实体法是公民权利义务的保证。

就如我们当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以实现。

相反的例子,法律规定不完善,一系列的网络恶性事件如此严重,像前几年的网络奇葩闫凤娇等等。

对方辩友请告诉我,完美的程序又如何去弥补实体法上的漏洞呢。

综上所述我方结论,实体法和程序法不断发展完善的今天,实体法比程序法重要。

(完整版)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辩论一辩理论

(完整版)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辩论一辩理论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方观点是实体法比程序法更为重要。

开篇明义,正本清源。

让我来告诉大家什么是实体法,什么是程序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我方并不否认,程序法有其存在的价值,然而我方强调的是,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下面,我将从两者关系,法律地位,法的本体与价值三个方面具体阐述我方观点:第一,从两者关系上来看,实体法占据主导地位。

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存在对应性,主要表现在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直接对应,即实体法设定权利、义务;程序法规范这些权利、义务的实现方法与步骤。

第二层次是附条件上的对应。

即实体法设定的权利、义务没能够通过相应的程序与方式获得直接实现时,通过后续产生的程序法对违反实体法的主体进行惩戒或追究责任来实现。

由此可以看出,程序法一般是按适用实体法以及体现实体性正义的要求来加以设计和构成。

这难道不能说明程序法是实现实体法的工具,而实体法主导了程序法吗?第二,在法律体系中,实体法占据主体地位。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和宪法。

其中宪法是典型的实体法,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根基。

其他的七大法律部门地位平等,并以宪法为根基支共同撑起整个法律体系。

而在这七大地位平等法律部门中,仅有一个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这难道不能说明实体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占据主体地位吗?第三,实体法反映法的本体和价值,是法律的核心。

从法的本体和价值层面上看,法应以权利为本,权利是法与法律的内核轴心,法学往往被称为“权利之学”。

而实体法正是确立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

这难道不能说明,实体法是法律的核心,是法的本体与价值的体现吗?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法学院辩论赛题目

法学院辩论赛题目

法学院辩论赛题目辩题1:正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反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辩题2:正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反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辩题3:正方: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反方: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辩题4: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辩题5:正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法律制裁为主反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道德教化为主辩论6: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辩论7:正方:杜绝盗版,消费者扮演比政府更重要的角色反方:杜绝盗版,政府扮演比消费者更重要的角色辩论8:正方:善心是真善反方:善行是真善辩论9:正方: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反方:同性恋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辩论10 :正方:iq诚可贵,eq价更高反方:eq诚可贵,iq价更高辩论11:正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反方: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辩论12:正方:人类将会毁于科技反方:人类将不会毁于科技辩论13:正方:科技的发展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方:科技的发展会抑制人的全面发展辩论14:正方:现代社会女人更累反方:现代社会男人更累辩论15:正方:文才比口才更重要反方:口才比文才更重要辩论16:正方:当今世界合作高于竞争反方:当今世界竞争高于合作辩论17:正方:真理越辩越明反方:真理不会越辩越明辩题18:正方:律师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反方:律师不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辩题19:正方:情在理先反方:理在情先辩题20:正方:人才的发掘需要考试反方:人才的发掘不需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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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
辩论进行到现在,由我来给大家做最后的梳理。

首先对方辩友通篇和我们提到刑讯逼供的问题,告诉我们刑讯逼供是因为追求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我不得不说这与一个小偷偷了钱却叫嚣着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大家看过电视剧,对于这样一个画面一定不陌生,官员压着囚犯游街,于是,鸡蛋,烂菜叶,砖头纷纷往囚犯身上伺候,而正是因为刑法罪刑法定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也给予了保障,我们才注意到了犯罪人的人权问题。

因此刑法又称“犯罪人的大宪章”,现在DB告诉我刑讯逼供反而是实体法的错未免荒谬了些。

另外,从赵作海,佘祥林等具体案子中我们看看那些执法人员都做了什么,直接制造伪证,不做DNA检测,屈打成招,这些到底是追求实体法还是违背实体法,到底追求的是正义还是仅仅一个结果!
其次,对方辩友核心是,现在程序法有很多问题,如果程序法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就无法实现实体法。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程序法是保障实体法实现的方式,保障实现和实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例如比尔盖茨出去开会,为了不成为人形靶子,需要雇佣一个保镖保障安全,因此就可以说保镖比比尔盖茨重要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保障实现更多的是起辅助性,补充性的作用,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地位问题。

请让我用一个生活化的例子再为大家进行阐述。

今天我开了一家美食店,我依靠发传单来保障宣传,传单的内容是根据店里的情况设计的,如果传单设计得好,派发适当,确实能给店带来效益,然而最终还是要看店里的东西好不好吃,如果东西不好吃,传单再好也只是噱头。

类比到程序法与实体法,再正当的程序,如果实体法不是代表最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如果实体法不是也只能实现这个法制而不能实现这个法治。

正是因为当局实体法规定的扭曲,再正当不过的全民公决,也只能走向苏格拉底之的悲剧。

此为辅助性。

在看补充性,“酒香不怕巷子深”,好的店铺自然的会招来客人。

而实体法的内容可以自然而然得到实现,订立合同,写书,甚至我们这场辩论,也自然的实现了言论自由的实体法内容。

并未涉及到程序法。

另外,我并不一定要采用传单的方式,传单更为浪费成本且效率低。

我可以利用更为便捷的网络推送,以及更有亲身体现的试吃。

回到辩题,在当今世界,诉讼案件剧增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法官压力越来越大。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呼声日益增高,一方面解决了中国人一直以来的厌讼心理,另一方面也满足了民商事等领域便捷,效率的要求。

因此可以看到程序法在人们生活中实则为补充作用,我们并不一定会运用到他,但我不否认,他必须要存在在某个地方,让大家安心而紧凑的继续生活。

综上,我方坚持认为,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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