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消费税政策调整宣传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5.1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15.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二条及附件2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暂停执行。
本篇法规中的第二条及附件2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现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消费税,按以下过渡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一)纳税人按税款所属期分段填写纸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过渡期)》(附件1),其中:1.所属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9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前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2.所属期为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
(二)纳税人于2015年6月申报期内,将纸质申报资料及《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申报资料不完整、逻辑关系不符的,纳税人应补充、修改后重新报送。
二、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6月及以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申报纳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培训
出口企业申报 出口退税前 应当知晓货物 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等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 物退(免)税提供收 汇资料的规定
财税〔2012〕39号 共有11条
第一条: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第五条: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财税〔2012〕39号 共有11条
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 全已使用过的设备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 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 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 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 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特殊区域: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 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 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 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 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C组
D组
DAF DES DEQ DDU DDP
边境交货 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码头交货 未完税交货 完税交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颁布时间:2006-3-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增税目(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2、高档手表税率为20%;3、游艇税率为10%;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根据财税[2008]168号文件规定,本条失效。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1)石脑油1吨=1385升;(2)溶剂油1吨=1282升;(3)润滑油1吨=1126升;(4)燃料油1吨=1015升;(5)航空煤油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
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细则
试题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一、填空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规定。
3.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4.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5. 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应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6.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7.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8.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9.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为进项税额。
10.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个人,是指()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12. 消费税()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3.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纳税。
14.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用于其他方面的,于()时纳税。
1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时纳税。
16.()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7.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19.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一并计征。
20.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二、单选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交通运输业B、建筑业C、商业D、邮电通信业2.下列货物销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2024年度最新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解读ppt课件
解决方案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办税流程,包括推 广电子税务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税、
简化报税程序等。
2024/3/24
实施效果
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地区税收征管效率得 到显著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高,为 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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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与纳税人身份
2024/3/24
征税范围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等。
纳税人身份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 计税方法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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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及计算方法
税率
根据应税行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设置 不同的税率,如13%、9%、6%等。
经过合理规划,企业成功降低了税负,同 时加大了对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实现 了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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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某行业利用退税政策提高竞争力
2024/3/24
行业背景
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行业,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的影响 。
问题分析
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挑战,退税率的降低直接影 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解决方案
积极适应退税政策变化,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开拓新 市场等方式提升附加值,降低对退税的依赖。
实施效果
行业内多家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 现了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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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某地区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效率
地区背景
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 收入的比重较大。
消费税
从分税制的指导思想来看,消费税作为一个用来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税种,理应当作为中央税来管理。但是由于消费税增量收入缺乏与地方利益挂钩,难以调动地方开辟税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2007年,芜湖市国税收入为59亿,消费税为20.1亿,占比例近30%;蚌埠市国税收入36.2亿,消费税为19.57亿,占比例近55%。占的比例大,而地方政府却得不到多少利益,显然会影响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全国消费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94年的10.34%下降到2007年的4.46%。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征收消费税支持力度不大,在各税种的欠税数额中,消费税占的比重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并相应地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对中央财政影响不会太大。
3.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广度和力度未得到充分体现。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现行消费税税目中虽包含汽油、柴油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费品以及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如石脑油、航空煤油等石油制品,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税税目还是太少,从而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和消费很难起到调控作用,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这些不可再生或再生周期很长的资源未纳入征税范围,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这些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上次针对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筷子上,也不过一厘,根本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然而对更耗木材的高档家具却没有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我们认为,对一双价值一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只能表达政府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给予的关注,这样的力度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课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更耗木材的高档实木家具,近年来,我国的产销量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大幅度增长,出口更以每年30%以上的幅度递增,而此类消费却没有列入消费税的范围。
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和细则
我国2006年消费税调整内容(2008-04-29 15:17:41)我国2006年消费税调整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3月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其中,重点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新增税目:成品油: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具体税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木制一次性筷子: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
具体税率:税率为5%实木地板: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
具体税率: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游艇:引导高档消费,调节收入分配。
具体税率: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高尔夫球及球具: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
具体税率: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高档手表: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
具体税率: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 取消税目: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 调整税目:1、小汽车;2、摩托车;3、汽车轮胎;4、白酒关于小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引起强大的反应,调整后的消费税率是:排量税率(税额)小于1.5升(含) 3%1.5升以上至2.0升(含) 5%2.0升以上至2.5升(含) 9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3.0升以上至4.0升(含) 15%4.0升以上20%中轻型商用客车 5%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来源:税屋作者:税屋人气:5592 发布时间:2008-10-25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下发,对消费税政策做了重大调整,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3.31•【文号】国税发[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五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3月18日)宣布失效或废止本篇法规《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所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第二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废止本法规第二条第三项第1目、第2目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3.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4.抵扣税款台帐(外购从价定率征收应税消费品)5.抵扣税款台帐(委托加工收回、进口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6.抵扣税款台帐(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征收管理,现将有关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税种登记生产销售属于通知第一条、第四条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增值税改革和消费税调整
增值税改革和消费税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税收也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对于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其中增值税改革和消费税调整也是最为突出的一部分。
增值税改革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计算征收税款的一种税收方法,是我国重要的一种间接税。
2016年5月1日,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取消了原来的增值税分类征税制度,实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
这个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简单、透明、公平的税制体系,为优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打好基础。
具体来说,增值税改革针对征税方式进行了调整:原有的增值税分类征税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度;增值税税率下调,制定了16%、10%、6%、3%等不同档位的税率。
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也得到了改进,方便了企业的开票和报税。
随着这次改革的推进,我国的税制逐渐向着更加科学、合理、完善的方向发展,弥补了我国传统产业税制安排上的缺陷。
相信这个改革也将带来更加广泛的优化效益。
消费税调整消费税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特别税种,主要针对一些高档消费品和特殊消费品。
2018年10月1日,消费税进行了一次普惠性调整,主要是适用税率和征税范围的调整。
具体来说,本次调整取消了对成品油增值税征收后的消费税,同时对汽车、部分家电、化妆品等商品的消费税适用税率进行下调,让市场价格更加平稳。
调整后,征税品目由36个减少到25个,并降低部分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如家用空调、电视、汽车新能源及插电式混合动力等。
这个调整方案有效改善了消费环境,促进了消费升级。
消费税调整的背后,是我国从“稳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和优化升级。
在这方面,消费税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消费结构转型,激发消费需求增长点,推动消费驱动增长模式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总结从上述两个税制改革和调整的实践来看,通过对税收政策的优化和调整,可以更加完善的引领经济发展方向。
税制的改革调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策制定者和纳税人持续积极的参与,共同推动税制建设完善,不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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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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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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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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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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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各类税收政策汇编
目录第一章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一、农业 (1)(一)农业产品 (1)(二)农业生产资料 (4)(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7)二、电 (8)(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8)(二)农村电网维护费 (8)三、文教医疗 (9)(一)宣传文化 (9)(二)医疗卫生 (11)四、资源综合利用 (13)五、再生资源 (17)六、特殊对象、企业、产品和劳务 (19)(一)高校后勤 (19)(二)黄金 (19)(三)旧货 (20)(四)残疾人用品和提供的劳务 (21)(五)铂金及铂金制品 (21)(六)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 (22)(七)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3)七、修理修配 (24)八、增值税起点的规定 (25)—1—九、罚没物品 (25)第二章、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 (26)一、子午线轮胎 (26)二、成品油 (26)第三章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27)一、金融保险 (27)二、中介服务 (30)三、物流 (32)四、交通运输 (32)五、医疗卫生 (33)六、促进就业 (33)七、科技创新 (35)八、文化产业 (35)九、邮电通信 (36)第四章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 (37)一、免税 (37)二、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38)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9)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规定的优惠 (39)一、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 (39)二、免税收入规定 (39)三、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40)(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40)(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1)(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2—目所得 (42)(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42)(五)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 (43)四、小型微利企业 (43)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43)六、加计扣除 (45)七、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5)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46)九、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所得税优惠政策 · 46十、关于外国投资者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47)十一、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 (47)第二部分过渡期所得税优惠政策 (48)第三部分可执行到期的优惠 (57)第六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60)一、免税项目 (60)(一)工资、薪金所得 (60)(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62)(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62)(四)其他所得 (62)二、暂免征税项目 (63)三、减征项目 (65)第七章地方税优惠政策 (66)第八章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68)一、一般规定 (68)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 (69)三、出口特殊货物的退(免)税 (69)—3—(一)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 69(二)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70)(三)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退(免)税 (71)(四)援外出口货物退(免)税 (72)(五)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税 (73)第九章涉及多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73)一、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73)(一)自2007年7月1日起,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73)(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75)(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75)(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75)(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76)(六)有关定义 (77)(七)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77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84)三、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87(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87)(二)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9)第十章便利性征管措施 (91)一、税务登记方面 (91)二、征管资料方面 (92)三、涉农政策方面 (93)四、普通发票使用方面 (93)—4—第一章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农业(一)农业产品1、销售自产农业产品(1)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消费税政策学习
; (三)高档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
具、高档手表、游艇; (四)不可再生的石油类资源:成品油; (五)生态保护: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即: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 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 板、电池、涂料15种应税消费品。
❖
第四节 计税依据
❖ 三、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注意单选、多选题) ❖ 【考题•综合题】某白酒生产企业本月白酒销售业务:
销售方
购货方
数量 单价 金额 (斤)(元/斤)(万元)
甲企业
白酒销售 公司
12000
140
168
酒店 9600 200 192
合计
— 21600 —
360
❖ 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160元/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 『正确答案』 ❖ 应纳增值税=100×50%×17%=8.5(万元) ❖ 应纳消费税=100×50%×56%+
50×50%×150÷10000=28.38(万元)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例题•选择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销售粮食 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单独记 账核算),货物由该酒厂负责运输,收取运费47970元。该酒厂上述 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白酒消费税税率20%,0.5元/斤)
❖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
案 ❖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税收基本知识宣传材料
税收基本知识宣传材料一、税收的定义和作用税收是指由政府依法征收于居民和企业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
税收的主要作用如下:2.调节经济: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可以调整资源配置、改善收入分配,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公平:税收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行业规范:通过税收手段,可以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
二、税收的分类根据税种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直接税:指由个人或企业根据其经济能力直接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间接税:指由生产、销售、消费等活动中间环节的纳税人收取或代扣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收的征收与征收对象税收的征收过程包括税源确认、计税和纳税三个环节,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1.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为居民个人,根据个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定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企业的利润额确定应纳税额。
3.增值税:征收对象为生产和服务环节的企业,根据销售额与进项额之差计算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纳税人,我们有一些权利和义务需要知道和遵守。
1.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有知情权、申诉权、参与税收立法权等,同时也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便利和保护。
2.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实申报纳税事项,如有异议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和调解。
五、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如个人购房贷款利息抵扣、创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六、加强税收宣传的意义加强税收宣传,可以提高纳税意识,增加纳税积极性,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如何获取更多税收知识了解税收知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参与税收宣传活动,关注财政税务部门的信息发布。
2.阅读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00475_2024全新增值税培训课件
税负公平:实行比例税率,同一商品税 负相同。
普遍征收:征税范围广泛,涉及生产、 流通、消费各个领域。
2024/1/24
增值税的特点包括
保持税收中性: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专 业化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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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范围与对象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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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填写前准备
收集必要的税务凭证和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024/1/24
填写方法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逐项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注意数据间的 勾稽关系。
注意事项
关注申报表中的重点内容和易错点,如纳税期限、税率、税额计 算等,确保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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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策略分享
2024/1/24
抵扣时限和抵扣条件。
退税操作
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 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 值税。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经审核后退还。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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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2024/1/24
未按规定开具、领购和保管发票的处罚
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供应发票等处 罚措施。
虚开发票的处罚
电子发票
由税务机关指定单位开具,以 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具有法律 效力。
卷式发票
适用于特定行业(如餐饮、娱 乐等),由收银机自动打印,
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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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领购和保管流程
开具流程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通过税 控系统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
用章。
2024/1/24
领购流程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审核后 领取。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一、背景介绍为了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优化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我国税务部门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优化。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这些政策调整和优化的内容,以帮助企业了解并合理运用相关政策。
二、增值税政策调整1.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根据最新政策,在出口货物劳务方面,我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该政策:–注册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全额征收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一定比例的企业。
2.出口货物劳务退税在出口货物劳务方面,我国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出口货物劳务退税政策。
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出口货物劳务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一定比例的企业;–符合相关退税的申请手续和要求。
3.增值税减免政策优化为了充分发挥出口货物劳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国税务部门还对增值税减免政策进行了优化。
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注意以下几点:–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确保符合申请的条件;–提前准备材料,按时申请税务部门规定的申报;–注意遵守相关的税务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三、消费税政策调整1.出口货物劳务免征消费税根据最新政策,我国对出口货物劳务免征消费税。
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劳务时,无需缴纳消费税。
2.出口货物劳务退税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劳务退税。
企业在享受退税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出口货物劳务的退税金额以实际订单金额为准;–退税申请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手续。
3.消费税减免政策优化在消费税方面,我国税务部门还对减免政策进行了优化。
企业在享受消费税减免政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确保符合申请条件;–遵守消费税的相关法规,避免违法行为;–有关减免政策的申请要按时进行,并提供有效的申请材料。
四、优化政策的意义与影响优化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具有以下意义和影响:1.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通过免征或退税的方式,降低了企业在出口货物劳务方面的税负,进一步促进了出口业务的发展。
税务宣传文案
税务宣传文案一、税收的重要性1.1 为什么需要税收•社会公共事业的基础支持:税收是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的重要经济来源,保障社会的持续发展。
•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税收通过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调节不同个体之间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平衡。
•维护国家安全和独立:税收是国家维护安全和国家独立的重要手段,为国家提供军事防御和国家建设的支持。
1.2 税收与个人生活的关系•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税种,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履行了公民义务,也享受到了社会的公共服务。
•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商品和服务消费额征收的一种税种,通过缴纳消费税,我们参与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支出,通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我们为城市的美化、管理和文明建设出一份力。
二、税务宣传的意义2.1 提高纳税意识•宣传税务知识:通过向公众宣传税收政策、税收法规及相关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帮助纳税人了解如何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减少纳税负担。
•增强纳税责任感:通过宣传纳税人义务和纳税人权益,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增强纳税责任感。
•打击逃税行为:税务宣传也可以揭示逃税行为的危害,提醒公众要遵守税法,不得违规逃税,从而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2 助力税收征管•宣传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税务宣传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纳税人了解税务征管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等,了解税务主管机关的税务服务窗口、办税流程等,方便纳税人主动配合工作。
•推广税务电子化办税服务:通过宣传普及税务电子化办税服务的渠道和方式,引导纳税人利用税务在线网站、手机APP等平台,方便快捷地办理各项税务业务,提高办税效率。
•加强纳税人诚信意识:税务宣传可以加强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倡导纳税人诚实守法,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查验、核定等工作,减少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维护税收的公平公正。
消费税条例及讲解
消费税条例及讲解【大纲】一、消费税税法修改的背景二、消费税税法修改的内容(具体从十一个方面展开)三、消费税税法修改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四、新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业务架构与关联定价的策略委托加工的策略改变换取生产资料方式,降低消费税负改变成套消费品的销售方式,降低消费税税负改变包装物的作价方式,降低消费税负进口消费税产品的策略附录:新旧消费税条例对照表一、消费税税法修改的背景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消费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通过改变商品的价格来影响生产和消费,而在税负归宿不同的条件下,其作用的对象也不同。
1.在税负完全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居民的消费总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居民的消费结构,从而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
2.在税负完全不能转嫁的条件下,有选择地对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课征消费税,一方面可以调节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调节生产结构,从而引导生产,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
3.在税负完全部分转嫁的条件下,由于消费税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所以,课征消费税,既会影响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又会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
(二)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减少一部分人货币的实际购买力,调节个人可支配的实际收入,从而实现平衡社会收入与财富的功能。
消费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免税或实行低税率。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低收入者消费的商品实行免税或低税率,税后的收入分配虽然不一定能更加公平,但却具有一定的缓解贫困的作用。
第二种方式是对主要由高收入者消费的奢侈品实行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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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政策调整宣传资料2009年05月05日前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对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实施;三是调整提高了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四是降低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五是整合和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六是配合成品油价税费联动改革,调整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以此取代燃油税开征。
为更好地帮助基层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吃透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调整政策,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宣传资料,免费发放,供大家参考。
增值税部分1、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转型改革的紧迫性,此次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的原则是:(1)确保改革重点,不作全面修订,为增值税转型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2)体现法治要求,保持政策稳定,将现行政策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
(3)满足征管需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2、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
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
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
主要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3、此次修订对现行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如何处理的?此次修订条例主要是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需要,时间十分紧迫,因此基本上没有对优惠政策作出新的调整。
对过去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优惠政策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可以继续执行,国务院可以在执行中对税收优惠范围进行调整。
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对一些具体问题予以明确。
明确了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明确了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根据其上位法授权,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二是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规定。
四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5、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作了哪些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将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二是将现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统一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调整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取消了个体工商户依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规定。
6、在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出台前,如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鉴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小规模纳税人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7、修订后的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销售额划分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修订后的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继续维持对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一般原则,即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但鉴于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较为特殊,对其采用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办法。
原规定对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是否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确定。
但在执行中,对于此种情形,容易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给纳税人产生额外负担。
此次修订后将这一规定改为: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8、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完善增值税制度,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什么重大意义?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
由于它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这种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一方面是出于财政收入的考虑,另一方面则为了抑制投资膨胀。
随着这些年来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各界要求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呼声很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适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一五规划”明确在“十一五”期间完成这一改革。
自2004年7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已先后进行改革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
为了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必要尽快在全国推开转型改革;尤其是为应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扩大需求,作为一项促进企业设备投资和扩大生产,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紧迫性更加突出。
因此,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
9、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10、增值税转型改革与我省原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办法有什么不同?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7年7月1日起,包括我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4市在内的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与试点办法相比,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在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11、纳入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有哪些?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
为防止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抵扣范围之外。
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12、为什么要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此次改革要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是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这些政策是在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