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取消原定于2010年8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0-08-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首次公开发行原则
“三公”原则
高效原则
经济原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 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 网上发行 向战略投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 资者配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 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 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 发行方式 15%的股份 的股份, 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包销部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 30日内 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对象配售股票,并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公开发行 权根据市场情况, 权根据市场情况,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 网下配售 超额配售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 , 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 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亿股以上的, 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 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50% 者。
紫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4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2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2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6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二、通过关于核销有关资产的议案公司于2001年出资95万美元设立了紫光(美国)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49%,经权益法核算后该项长期投资帐面投资额为人民币7,844,939.30元。
因被投资单位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以前年度对该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0年2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己审核同意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进行撤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金额人民币7,844,939.30元进行核销处理。
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被投资单位紫光(美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在以前年度对该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且2010年2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己审核同意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进行撤销;本次长期股权投资核销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同意公司本年度核销对紫光(美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7,844,939.30元。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核销有关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05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11-3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1年5月4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惠文先生、张军先生、吴树桐先生、许育才先生、马军先生、邢吉海先生、罗永泰先生、缐恒琦先生和徐春利先生共九人。
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结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军先生、吴树桐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李萌先生和谢剑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春利先生、缐恒琦先生、肖红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吴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3.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马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马恩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5.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李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6.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谢剑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徐春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缐恒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 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肖红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投资策略_中金公司_侯振海_策略研究:投资策略报告,2010年四季度投资策略,股市“再泡沫化”能否实现?_20
2009 年 10 月 10 日
A 股策略
研究部
侯振海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09100102
houzh@
王慧
张博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10030003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209080100
wanghui@
zhangbo@
股市“再泡沫化”能否实现?
2010 年四季度投资策略
投资要点: ► 我们认为 A 股的走势 “长期取决于经济面,中期取决于资金面,短期取决于政策面”。 ► 从经济面上看,人口结构和资源要素限制继续制约发达国家经济增速及其经济政策效果,使得“贬值本币”成
为其普遍采用的策略,货币政策的目标开始向转嫁矛盾性的汇率博弈。货币供应增速的内生性特点加强,已过 人口拐点的发达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无法推升本国货币供应,只能使大量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和国外,推升新兴 市场国家通胀和资产价格水平。在这一国际背景下,中国房地产矛盾更趋突出。中国居民住宅总市值已超名义 GDP 的 2 倍,占居民财富总值的 6 成以上。而中国的人口结构拐点也将在 2014 年发生,因此如何避免房价近期 大涨未来大跌是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在政府无法采取真正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房价短期内过快上涨的前 提下,行政性措施和区域差别性措施将是唯一选择。 ► 从资金供应上看,根据居民对于收入进行消费和投资配置的数据进行测算显示:当前居民储蓄意愿已经偏低(仅 略高于 07 年),进一步储蓄搬家的空间不大。而且今年居民部门配置于股市的新增资金量实际上并不低。个别 权重股滞涨拖累了大盘股指,实际上掩盖了今年市场整体流通市值大幅增加的事实。我们的测算结果显示,2011 年居民部门可流入股市的资金将大体将与今年持平。从资金需求上看,四季度中小盘股票的限售解禁股将取代 银行融资成为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压力来源。按照自由流通市值测算,如果不考虑解禁和新股需求,至年底市 场仍有约 15%的市值上升空间,如考虑解禁和新股的资金需求,则空间将缩小至 7%。 ► 从政策上看,促转型将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其两大主线内容一是消费规模扩大与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升级, 二是区域经济+城镇化。投资者可关注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的 投资机会。 ► 在升值、经济下滑、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的选择中,目前市场预期的方向只能是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胀。因而, 股市将出现较强的“再泡沫化”预期。在这种预期的驱使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场资金面压力相对较轻的 四季度前期,A 股市场会有相对良好的表现。A 股四季度出现先上涨后调整的走势概率较大。这是因为四季度 前期是有利因素集中体现的时期,这些有利条件包括:房地产政策处于出台后的一段观察期、短期经济走势向 好、海外资金风险偏好上升(美元贬值)。而到了四季度后期,有利因素将逐渐减少,不利因素将逐渐增多。这 些不利因素主要包括:房地产政策再度进入博弈期、如房地产销量大幅下滑,则政策风险降低但经济增速将出 现反复、在美国中期大选和美联储量化宽松政策宣布之后,美元可能开始反弹,届时海外市场风险偏好也可能 将有所回落、市场资金面的压力在四季度中后期将逐步加大。 ► 估值提升的机会有望从小盘股转向中盘股。大盘股也有望先走出一波估值回归的行情。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走 势将出现分化。从行业板块配置上讲,我们认为四季度前期需要突出的是“通胀预期”、“政策利好预期”和“超 跌反弹”三大主线。从通胀主题上看,主要包括:农业、食品饮料、零售消费、有色金属和煤炭等资源类股票。 政策利好预期涵盖的板块主要包括:节能减排相关板块和产业转移中西部开发概念。超跌反弹主要以估值修复 为主题,主要包括部分前期超跌的周期性股票的反弹,我们相对更为看好地产、煤炭和保险。本轮行情可能持 续性不强,但短期力度较大,建议投资者近期可配置高贝塔的周期性股票,而四季度后期,我们依然看好盈利 增长确定性强的消费和医药类个股。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项目尽职调查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副标题)(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3)二、公司经营状况 (4)三、公司财务状况 (4)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六、公司其他情况 (10)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
(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ST生物: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2010-06-23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 T 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0-12号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一、特别提示1、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6月23日停牌1天,于2010年6月24日复牌;2、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6月2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 生物”变更为“四环生物”;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18”;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由于本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原因根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宁信会审字(2010)0521号),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41,344.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6,317.38元, 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不存在应当继续实施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于2010年6月22日获得批准,公司股票自2010 年6月24日起撤销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本公司股票于2010 年6月23日停牌一天,2010 年6月24日起恢复交易,并自2010 年6月24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生物”变更为“四环生物”,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518”,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6月22日。
高级经济师教材-经济学
经济学目录一、社会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二)资源配置方式与市场经济 (1)(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3)二、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所有制关系和产权制度 (3)(一)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形式 (3)(二)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 (5)三、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6)(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二)公司制度 (6)(三)公司治理结构 (7)四、收入分配制度与现代公平效率原理 (8)(一)个人收入的分配过程与收入分配的调节 (8)(二)收入分配方式与居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8)(三)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 (9)五、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 (10)(一)产出、就业与经济发展 (10)(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其转换 (11)(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战略 (12)(四)经济波动 (12)(五)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12)六、市场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 (13)(一)市场机制的有效性 (13)(二)市场失灵和市场功能缺陷 (14)(三)政府的作用和宏观调控 (14)(四)宏观调控的目的和政策目标选择 (14)七、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 (15)(一)金融市场及其运行 (15)(二)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 (15)(三)金融监管 (16)八、对外经济关系 (16)(一)国际经济组织 (16)(二)对外贸易关系 (17)(三)对外经济合作关系 (17)(四)对外金融关系 (18)九、合同法律制度 (18)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18)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19)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20)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21)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23)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5)第七节合同的终止 (26)第八节违约责任 (26)第九节合同的管理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27)十、公司法律制度 (31)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31)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33)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33)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36)第五节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38)第六节公司的财务会计 (39)第七节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9)十一、证券法 (41)第一节证券法的基本理论 (41)第二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 (42)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49)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51)第五节持续信息公开 (52)第六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53)第七节上市公司收购 (55)第八节证券交易所 (58)第九节证券中介机构 (58)十二、物权法律制度 (60)第一节物权基本理论 (60)第二节所有权制度 (66)第三节用益物权制度 (69)第四节担保物权制度 (70)第一部分经济学一、社会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万达概念股雄起多个疑似借壳对象涨停
万达概念股雄起 多个疑似借壳对象涨停摩根大通认为,在万达商业私有化获通过及恒盛地产潜在私有化的影响下,相信市场正寻找下一家可能私有化的公司,恒大、富力、合生创展、华南城等中资地产股都有私有化的可能。
港股上市公司万达商业8月15日、16日晚间连续发布公告称,公司退市议案获通过,已申请于9月20日起撤销H股在港交所上市,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A股地产行业中又将增添一个“巨无霸”。
受此影响,近日万达概念股表现强势,昨日国中水务、泰达股份一字涨停,这已是这两只股票的第二个涨停。
国中水务以3.78亿元受让鹏欣集团在赛领基金的10亿元出资额,该10亿元出资额占赛领基金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10%。
赛领基金是一家基金公司,其行销的基金参与了万达私有化。
而泰达股份则是大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参与万达私有化。
万达私有化概念股还包括皇氏集团、杉杉股份、新华都、中国中铁、中航资本等。
根据万达商业此前公告,RedFortuneGloBAlLimited为万达私有化要约收购财团成员之一,皇氏集团参股的上海赛领皇氏股权投资基金是RedFortuneGlobalLimited参与人之一。
皇氏集团昨日也以涨停收报,前日大涨超7%。
根据公告,WDKnightI占万达私有化要约总额比例为15.99%,杉杉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正是WDKnightI的控制方。
杉杉股份本周以来的涨幅也达到20%。
此外,中航资本旗下中航资本国际参与万达商业私有化财团,该股本周以来涨21.2%;新华联的股东新华联集团投资1亿参股万达私有化,成为基石投资者,本周以来涨5.44%;中国中铁大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参与WDKnightIV,占比2.11%,该股本周涨约4%。
而曾与万达商业传出借壳绯闻的上市公司股价也连续走高,包括红星发展、新华都、上海九百先后与万达借壳扯上关系,表现亮眼,本周分别涨22.73%、10.91%和32.08%。
2010年度大事记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度大事记1、2010年1月8日辰能风投2007年投资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九洲电气创业板成功上市标志着辰能风投公司投资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开始。
同时也改写了自2003年以来黑龙江省地区无新上市公司的历史,作为我省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对我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起到积极地引领和示范作用。
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兼国资委主任赵杰、辰能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贾哲、辰能风投总经理刘国超、副总经理冯文善应邀出席深交所为创业板上市仪式。
2、2010年1月11日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专访《辰能风投,助力九洲电气上市的神奇之手—九洲电气创业板上市揭秘》,记者详细介绍了辰能风投公司对九洲电气的投资、管理输出、上市申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全过程。
3、2010年3月24日刘国超总经理荣获第六届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
黑龙江省第六届经济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副省长吕维峰、省政协副主席孙东生等领导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企业家颁奖。
黑龙江日报整版刊登“第六届黑龙江经济风云人物风采展”,记者专访《为龙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增色生辉—聚焦2009黑龙江十大经济风云人物,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国超》。
4、2010年5月21日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赵克非来辰能集团公司就集团资本运作、辰能风投和环保公司的上市运作进行专题调研,对辰能风投的发展、管理创新、员工激励等问题做了重要指示。
鼓励辰能风投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业绩考评模式。
5、2010年6月3日辰能风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在辰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省国资委副主任盖鲁林、辰能集团监事会主席王玺斌及省国资委有关处室的领导参加会议。
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张德春处长一行作为本次工作会议的嘉宾应邀莅临会议。
集团董事长贾哲、总经理王智奎等集团领导和集团有关部门到会。
券商表格范例
篇一:2014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2014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近期,协会对 2014 年度 119 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及业务情况进行了统计排名。
指标分为企业规模与经营绩效、风险管理与负债能力、客户基础与市场影响力三大类,共计 45 项指标。
具体排名情况如下:排名指标索引11、2014 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2342、2014 年度证券公司净资产排名5篇二:证券投资分析案例模板篇三:2012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 2012 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近期,协会对 2012 年度 114 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进行了统计排名。
现公布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股票主承销家数(合并口径)、债券主承销家数(合并口径) 10 项指标的全部排名;证券公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合并口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净资本收益率(合并口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计算),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增长率(合并口径)12 项指标的中位数以上排名;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合并口径)2 项指标的前 20 位排名;公益性支出的前 10 位排名。
1 / 511、2012 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2 / 513 / 514 / 512、2012 年度证券公司净资产排名单位:万元5 / 51篇四: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范本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范本二o年月目录一、前言 ............................................................................. .. (1)二、释义 ............................................................................. .. (2)三、合同当事人 ............................................................................. .. (2)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 (3)五、集合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 (7)六、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 ............................................................................. . (11)七、集合计划的分级 ............................................................................. . (12)八、集合计划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12九、集合计划的成立 ............................................................................. . (12)十、集合计划账户与资产 ............................................................................. .. (14)十一、集合计划资产托管 ............................................................................. .. (14)十二、集合计划的估值 ............................................................................. (15)十三、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 . (15)十四、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 . (16)十五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 .. (17)十六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 ............................................................................. .. (17)十七、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 ............................................................................. . (17)十八、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 ............................................................................. . (21)十九、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和冻结 (23)二十、集合计划的展期 ............................................................................. (24)二十一、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 ............................................................................. (25)二十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26)二十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 (31)二十四、风险揭示 ............................................................................. .. (33)二十六、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 ............................................................................. . (36)二十七、或有事件 ............................................................................. .. (37)一、前言为规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计划”)运作,明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
1、股东发言包括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无人宣读时,可由大会主席宣读。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向证券部登记。
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登记在前的10人有权依次发言;2、登记发言在10人以内,则登记在先的先发言。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席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3、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大会主席指定发言者;4、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时间在5分钟以内。
同一股东不得超过两次;5、在会议选举和表决的过程中,不进行股东发言。
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大会主席可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的询问和质询1、股东可就会议议程或议题提出质询。
2、大会主席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由大会秘书处在股东大会闭会后作出答复。
3、股东质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会主席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1)质询与议题无关;(2)质询事项有待调查;(3)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4)提出质询的股东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会后重新答复的要求。
泰达股份: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15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10]字1014第134号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聘请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了泰达股份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泰达股份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1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上午9 点 30分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根据会议召开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10年10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498,124,8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76%。
600185关于取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公告编号:临2020-099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0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因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取消原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相关事项完善后再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商事登记之对抗力研究--以《公司法》第32条第3款为视角
论文编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商事登记之对抗力研究——以《公司法》第32条第3款为视角罗锦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五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商事登记之对抗力研究——以《公司法》第32条第3款为视角摘要《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被认为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商事登记的对抗力,然而在实践适用过程中,裁判者对于“谁”、基于“何种外观事实”、得以对抗“谁”存在不同的认识,因此需要深入挖掘股东商事登记对抗力之构成原理,以及实证考察我国股东登记制度之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纷争的各类“第三人”范围,方能准确适用该条款。
本文正文有五章组成。
第一章是商事登记之对抗力概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商事登记之对抗力,股东登记系商事登记的一种,因此应探究商事登记对抗力构成的一般原理;第二部分旨在辨析商事登记对抗力与公信力,二者具有重合部分,厘清关系有利于下文之论述;第三部分提出关于登记、公示与对抗力的关系的理论体系。
第二章是我国股东商事登记规定之规范分析,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基本规定,明确我国股东商事登记对抗力的法律依据及其所欲设的适用情形;第二部分为我国股东登记之公示,旨在揭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展示的登记所缺失的股权相关信息,并不具有对抗力;第三部分是关于股东商事登记所依据的外观事实之探索,主要讨论备案章程关于股权相关信息之记载是否应当具有对抗力;第四部分则是解释登记主体错位的修正,虽然股东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公司,但是股东享有请求公司登记之权利,其承担怠于变更登记之不利后果具有正当性;第五部分通过法条解释,认为“第三人”应仅限于善意第三人。
第三章讨论股权处分相对人是否为“第三人”,此章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讨论“一股再处分”中的第三人,本文基于股权转让意思主义的理论前提,认为股东转让全部股权、股权内部转让、章程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情形下存在对抗力适用之可能;第二部分讨论“名义股东处分股权”中的“第三人”,本文在区分登记对抗与隐名出资的前提下,认为在不完全隐名之情形下有对抗力适用之可能;第三部分分析第三人善意的认定,认为第三人之善意应当以股权处分时第三人查询工商档案为判断标准。
000652泰达股份:泰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1-5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第十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经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
经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韩颖达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豁免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韩颖达先生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1。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临时停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临时停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9.19
•【文号】上证公告(基金)〔2024〕729号
•【施行日期】2024.09.1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4〕729号
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临
时停牌公告
根据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于2024年9月19日盘中即时起至收市暂停摩根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代码:513630)交易、申购及赎回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19日。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ST东电: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XXXX-03-09汇编
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10-006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北电气”)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8日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7日——2010年3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0年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3日H股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5日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伟国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持有和代表的股数 460,385,250 股,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 87,337 万股的52.71%。
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 213,553,252 股。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 2 名,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13,553,25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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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0-4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原定于2010年8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10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原定于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14:30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相关规定,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出具批复意见。
截至目前,本公司增发方案正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相关批复文件尚未能正式取得,故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10年8月24日14:30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待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相关批复后,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对取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