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
哈耶克:民主向何处去
哈耶克:民主向何处去民主概念(the concept of democracy)有一种含义,也就是我所谓的那种原初且真正的含义;正是因为民主有这样一种含义,我才把它视作是一种值得为之奋斗的崇高价值。
事实证明,民主并不像人们曾经希望的那样是一种可以阻止专制和压制的特定手段。
不过,作为一种能够使任何多数否弃它所不喜欢的政府的约定性安排,民主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才对思想界于晚近表现出来的对民主日趋丧失信心的现象越来越感到不安。
我们决不能再对这个问题视之不理了,因为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已经变得愈来愈严重了:由于——也许部分是由于——民主这个魔术般的术语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种包治百病的万能之药,所以人们从历史中继承而来的所有限制政府权力的措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可言了。
有时候,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即世界各地的人民在今天以民主之名提出的各种要求之总合甚至使那些拥有理性和正义感的人都感到了一种惊恐,以至于任何反对这种民主的严肃措施都变成了一种真正的危险。
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从今天的情势来看,致使人们不再信奉民主(亦即按照这种方式对内涵做任意扩展的那种民主)的并不是基本的民主概念,而是那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被加诸在民主这个原初概念(亦即意指一种特定的决策程序的原初含义)之上的附加意涵。
实际上,现在发生的情况就是一些论者早在19世纪的时候所理解的那种民主。
一种原本有助益于人们达至那些能够得到人们广泛接受的政治决策的方法,现在却变成了强制推行实质平等之目的的藉口。
民主在上个世纪的出现,致使政府的权限范围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
众所周知,数个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且宪法的逐渐发展也都是以服务于这个目的为旨归的。
然而,人们却在突然之间相信,经由选举产生的多数代表对政府所施以的控制足以使任何其他限制政府权力的措施成为多余之举,因此,人们完全可以否弃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各种宪法保障措施。
通往自由之路的实现路径——回应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通往自由之路的实现路径———回应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刘东方 王国坛(辽宁大学 哲学院,沈阳 110036)提要: 哈耶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性人物,他对自由思想的探讨是建立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这一平台之上。
在资本主义背景下,哈耶克构建了有限理性下的个人自由,把社会主义等同于集权主义,认为这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通过对社会主义的批判,主张人的自由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竞争,确立了个人自由的终极形式。
哈耶克这种妄断,对马克思自由思想有着错误理解。
马克思通过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由的异化,开创了通过无产阶级运动来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实现路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人没有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下的自由竞争只是为维护少数资本家利益所能实现的形式自由,不具有普遍性。
从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视角来回应哈耶克的批判,有助于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理论,为自由提供一个完整的内涵。
关键词: 马克思;哈耶克;个人自由;社会主义;自由竞争中图分类号: D0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3637(2020)02-0103-08 自由是人类追寻的最终价值旨趣,也是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在整个哲学体系演进、发展过程中,自由成为人们不断追寻和探索的“价值红线”,同时对自由的向往也是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和价值追求。
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经济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有着一定的话语权,西方人在维护资本主义统治过程中一度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下的自由思想进行抨击和批判,使整个世界演变为两种格局,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尤其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最为突出。
马克思与哈耶克作为不同世纪的思想家,两者追求自由的价值旨趣却是相同的,只是两者在阐述自由过程中切入点和彼此前提预设的差异,形成了对立的观点。
哈耶克认为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最终形态,以法律为保障下的自由竞争是人的自由状态。
形成了社会发展的自生自发社会秩序思想,以此对社会主义下的自由进行了尖锐批判,认为社会主义是以中央集权的形式限制人的自由。
哈耶克与波普尔思想的异同
哈耶克与波普尔思想的异同哈耶克和波普尔都认为:“政府应该是有限的”。
哈耶克在对宪政进行解释的时候提出宪政指的是分权的、立宪的、有限政府制。
并认为宪政的伟大目标始终是限制政府的一切权力。
而波普尔则主张通过实行民主制度的社会来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避免出现政府政治上的极权主义。
二者都是保守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两者对自由、民主等问题基本上是从消极的或古典自由主义的意义上来理解的。
波普尔主张开放社会,这种社会的特点是每个人都勇于面对自己,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明确承认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开放社会也是平等主义的和个人主义的社会,它永远处于变迁之中,并且这个社会实行民主制度和渐进工程,而哈耶克则主张自发秩序,他对自发秩序的辩护,目的就是要捍卫个人自由,并提出用宪政来保障个人自发秩序和个人自由。
哈耶克和波普尔虽然都是自由主义者,但是他们各自的自由主义在看待政治上有一些不同,波普尔的政治哲学过分关注人类理性的发展,热衷于为渐进社会工程的决策理论提供依据,而哈耶克的逻辑推论则事实上仅仅是概念的转换而已。
二者对极权主义的批判波普尔对整体主义进行了分析批判,他把企图对社会进行整体控制和改造的思想称之为“极权主义的直觉”,认为这种做法会导致少数人的强有力的集权统治,因而可能导致独裁。
而哈耶克以知识观为基础,通过对建构理性主义的批判展开了对极权主义的批判,哈耶克认为,所有的集体主义社会,从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到斯大林的共产主义,都无可避免的会迈向专制极权,社会主义最终不过是深藏在多重伪装下的极权主义。
他主张,追求计划经济的国家,会在经过这一连串的恶化后,无可避免的转变为极权主义;不仅在经济上,甚至在法律上,文化上,政治上对理想社会(乌托邦主义)的批判乌托邦主义具有唯美主义和至善主义倾向,也即它所追求的不是一个比现实稍好一些的和较为合理的世界,而是一个彻底消灭丑恶的至善至美的新世界,波普尔认为不可能有至善至美的天堂,我们永远不得不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中。
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
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
哈耶克(FriedrichHayek)是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之一,他对自由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个体的状态,即个人在没有遭受强制或威胁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判断行动的自由。
他强调,自由并不是一种无限制的状态,而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规则和约束,以保护个体的自由和权利。
其次,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进化的结果,是基于人类经验和知识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他主张自由市场经济,认为市场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和资源,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
同时,他也警告说,政府干预经济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最后,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文化和价值观念,需要社会的支持和保护。
他强调社会的多样性和个体的独立性,反对过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权力。
他认为,自由和个体权利是创造繁荣和稳定社会的基础。
总的来说,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强调自由市场经济、个体自由和权利、社会多样性和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他的思想对于当今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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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_备受争议的思想家
人物社会科学报/2005年/01月/20日/第006版/哈耶克:备受争议的思想家吉林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评论》主编邓正来 编者按“哈耶克的论著阐发了一个思想体系,其抱负之宏大完全可与穆勒和马克思的思想体系相媲美。
”著名哲学家约翰・格雷如是说。
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地利思想家哈耶克的学术地位极高,其宏富的思想体系可谓是现代以来最重要的思想体系之一,为此,我们邀请邓正来先生对其学术做一述评。
当然,同任何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一样,他的思想体系中存在着许多值得商榷之处,敬请读者以批判的眼光加以借鉴。
学术A“哈耶克的终身问题”就哈耶克的社会理论而言,其最为核心的洞见可以被归纳为以下几个命题。
然而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命题都是以否定“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为前提的。
第一,所有的社会秩序不是生成的就是建构的:前者是指“自生自发的秩序”,而后者则是指“组织”这类秩序。
在这两种社会秩序中,只有自生自发秩序才是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因为这种秩序与组织完全不同,它们的出现和进化以及它们演化扩展赖以为基础的规则机制所具有的非设计性质,都必定会引发真正需要解释和理解的问题。
第二,根据上述“社会秩序分类学”,道德、宗教、法律、语言、书写、货币、市场以及社会的整个秩序,也都是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
但是,在这种社会秩序中,还存在着两种不能混淆的秩序类型:一是在遵循规则的无数参与者之间形成的互动网络的“行动结构”,二是作为一种业已确立的规则或规范系统的秩序。
显而易见,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绝不能被化约成行为规则系统,因此社会理论的任务之一就在于揭示那些只要得到遵循便会导向自生自发秩序的规则及其赖以存续的常规性。
第三,根据上述“行动结构”与“规则系统”的两分框架,哈耶克又指出,社会行为规则系统乃是一种“文化进化”的过程。
这一深刻命题为他奠定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即这些社会行为规则不仅引导着那些以默会的方式遵循它们但对为什么遵循它们或对它们的内容并不知道的行动者如何采取行动,而且还反过来在更深的层面上设定了社会秩序的自生自发性质,亦即通过行动者对他们所遵循的社会行为规则的“文化进化”选择而达致的自生自发进程。
哈耶克简介
哈耶克政治、经济与社会福利思想哈耶克政治理念政府与权力。
哈耶克把政府行为分成强制性措施与服务性活动两类,二者的目标都在于为个人决策提供一个有益的框架,从而使个人在其中能够寻找到能够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
认识到干预主义理论的弊端,认为不对政府权力施以限制,不仅会摧毁社会的繁荣与和平,而且还会摧毁民主这一维护自由的手段。
自由与责任。
两者密不可分,个人责任意味着个人必须照管自己的福利,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只有对自己负责的人才能真正获得自由,对责任的恐惧必将导致对自由的恐惧。
强烈批判平均主义。
追求绝对平等最终只会极大地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政府的目的仅在为所有人提供相同的环境,实际上,每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潜力的参差不齐的,无法保证每个人的结果平等。
哈耶克经济主张反对经济计划。
在社会经济领域引入一定程度的计划性是必须的,但是,这种计划性不能竞争占据资本主义经济调节手段中的主导地位。
关于分配问题。
认为,由市场所决定的分配是最公正的,任何人为的分配措施都会破坏这种公平性。
反对用集权的方式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以期达到均等的目的。
推崇经济自由,倡导市场竞争。
认为,没有经济自由,不但各种东西不可能由那些最懂得如何生产因而能以最低成本生产这些东西的人来生产,而且所有消费者最喜欢的东西也不可能生产出来。
在一个经济自由的社会中,要尽可能运用竞争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
哈耶克对西方社会保障的批判1、收入保障制度的后果首先,与选择职业的自由不相容。
当一个人的收入受到保护的时候,他就有可能失去选择职业的自由。
其次,有可能带来特权,影响他人的利益,从而对自由构成损害。
再次,导致社会对立和价值标准的蜕化。
这种社会价值标准所强调的不再是自立意识和行为,而是对收入保障的追求。
2、对国家保障的批判对国家统一控制和实施的社会保障体制提出尖锐批评。
反对由国家垄断的养老金制度。
反对实行国家单一控制的健康保险制度。
关于失业保险制度。
哈耶克关于西方社会保障建设的主张1、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性为了避免各种灾难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其合理性,没有理由认为在一个达到了普遍富裕水平的社会中,不应该想所有的人提供社会保障。
论哈耶克自由与民主的关系
论哈耶克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作者:韩南南来源:《学理论·中》2013年第06期摘要:作为自由保守主义代表人物之一,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观点鲜明,他追求自由,将自由看作一种终极的价值和绝对的价值;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民主是一种可欲的理想,一种实现自由的最佳方式和手段。
但是,民主发展到现在,已存在其不可否认的弊端,其对自由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民主关注权力的来源,自由关注权力的限度,既然人类为了更好的生活不得不组成社会,产生代议制民主这一较好的统治方式,那么,自由与民主的结盟便是最好的方法,对民主加以限制,以保证自由不被侵犯。
关键词:哈耶克;自由;民主;自由与民主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20-02一、自由是终极价值和目的,民主是方法和手段哈耶克所信奉的自由观与民主观相比,前者始终是一种终极的价值和目的,而后者只是一种方法和手段。
防止一切专制的权力是民主最初的理想,以便保证自由。
民主决策之所以具有权威性,是因为它是由共同体的多数人决定的,而这一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某些信念被大部分共同体成员所共同信奉,共同遵守;另外,多数必须遵从这些共同原则,不得因利益所趋违反他们。
人群能够发展成社会,大多都是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行为规则并坚持遵循它们,而不是由于他们为自己制定了法律。
而这些规则,正是保证人们自由的保障。
这些共同原则要限制多数的权力,权力不能凌驾于这些原则之上。
民主政制绝对不是指无限的政府,它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政府相同,都需要切实保证个人自由。
二、自由关注权力的限度问题,民主关注权力的来源问题自由所关注的是权力的限度问题,而民主关注的则是权力的来源问题。
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我是在欧洲19世纪知识者所用此次的意义上来使用该词的)主要关注的是对一切政府(不论是民主政府还是非民主政府)所拥有的强制性权力进行限制;而教条式的民主主义者则只知道以一种方式限制政府,即当下盛行的多数意见。
惠继红:哈耶克与托克维尔的自由观比较
惠继红:哈耶克与托克维尔的自由观比较来源:人民论坛作者:惠继红哈耶克、托克维尔都是自由主义思想者,但他们自由主义理论的侧重面不同,哈耶克是从自生自发的市场经济出发,主张一种自由的个人主义,这是原子式自由主义。
托克维尔则通过对美国民主政体的考察认识到,自由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政治参与的责任,他主张一种共和式自由主义。
哈耶克和托克维尔是不同时代的两位自由主义理论家,20世纪的哈耶克从自生自发秩序角度来阐释自由,主张彻底的自由市场体制。
19世纪的托克维尔以公民自治为出发点来思考自由,重新系统地阐述了分权背景下的共和主义自由理想。
哈耶克与自生自发秩序致命的自负。
哈耶克反对计划经济,在他看来,这是对理性的滥用,因为面对组成要素无以计数、相互关系纷繁复杂的社会有机体,人的理性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十分有限,特别是在现代条件下,文明的高度发展使得社会分工复杂细密、经济变量的参数众多,从而导致了知识的分散性、多样性和易变性,没有一个机关或头脑能随时全部掌握它们。
既然不能掌握,当然也是不能计划的。
计划经济的设计者们则希望通过集中的计划和控制来组织整个社会资源,控制一个社会所要生产的商品和劳务的种类、数量以及这些商品和劳务在不同地区和集团间的分配,并以此来达到一个单一目标。
哈耶克认为,这种被称为“公共利益”、“全体福利”的单一目标是对个人自由的极大抹杀。
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不是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是将它的评价强加给人们,为他们选择目标,决定人们应该得到什么,结果人们在经济追求中完全受政府的有意识控制,而经济上受控制则意味着处处受控制;没有经济自由,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也就无从谈起。
自发自生秩序。
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的所有制度非由人的智识设计或慎审思考而产生的,而是在经验积累中自我生成的,此所谓自发自生秩序。
这种在社会中自我生成的秩序,能够以一种计划秩序所无力做到的方式较好地服务于涉于其间的个人利益,自发秩序最显见于市场经济。
《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
《通往奴役之路》读书笔记书名:《通往奴役之路》作者: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著王明毅、冯兴元等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8版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
当时的时代背景是,世界上为数众多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经济学家开始相信中央计划经济可能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哈耶克在这时出版这本书,警告人们,中央计划经济是“用通往天堂的美好愿望来铺设一条国家通往地狱之路。
”在这里,我们要追究,何以当时的众多学者和知识分子包括底层的民众越来越倾心于中央计划经济呢?何以在英国——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最为坚实的国度,中央计划思想竟会逐渐泛滥呢?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的衰退,正是它的造成的,”即人们越来越不满于自由市场经济下,产生的种种问题,譬如经济危机、贫富差距,以及社会上存在的特权、垄断,这些在自由经济的语境下,都被算在了自由竞争的头上。
如果细心思考的话,自由竞争使得人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私有财产使人们获得经济自由的同时,人被更大程度地解放了,然而正是自由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使得人们产生了更大的欲望——通过有意识的计划可以使人们规避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从而获得完全的保障。
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无疑在二战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增强了,其显著表现就是福利国家的兴起,这也算是契合了人们的心愿吧,不过,1973年西方国家出现的经济滞胀,则宣告了国家大规模干预经济的模式存在着深刻的弊端,而这,也正是哈耶克所主要攻击的。
在二战前欧洲1929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开始逐渐地对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市场失去信心,转而对社会主义的计划主义投以极大的狂热。
而哈耶克却敏锐的洞察到计划主义的极大弊端,他以一种高度的理性向世人警告道:计划主义不是一条通往民主自由的道路,而是一条通往极权独裁的奴役之路。
他讴歌渐渐被人抛弃的自由主义,呼吁人们自由主义才是欧洲文明的灵魂所在,而这种文明却正在被计划主义吞噬践踏着。
哈耶克的理论
众所周知,哈耶克理论核心概念是“自生自发秩序”。
在哈耶克看来,市场就是最为典型的自生自发秩序,除此以外,语言、道德、货币等也都是自生自发的秩序。
哈耶克极力推崇“自生自发秩序”,但是哈耶克本人也意识到自生自发秩序所具有的局限性,并以此表明自己对于政府恰当作用的立场。
然而,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身份极大地妨碍了人们正确认识他的有关政府恰当角色和行为的理论洞见。
他被误认为是放任自由主义者、极端市场经济鼓吹者和极端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
哈耶克声明自己不是一个放任主义者,也不是像诺齐克那样主张“最小政府”,而是主张适当的政府干预。
这里“适当”不仅仅指政府干预的事务范围,也包括政府所运用的手段问题。
早在1944年哈耶克第一部政治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中,他就表明了他对政府干预行为本身并不反对,他写道:“‘有意识地创造出一种尽可能有利于竞争的制度’与‘被动地接受现成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为此他强调说:“为了保证创造出正确的制度、释放出个人主义所有能量,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向上、有所作为的政府。
”哈耶克所反对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的积极作为,而是反对那种完全抹杀个人自由的全面干预。
而对于市场竞争可能带来的贫困无助的问题,哈耶克从来就不是不予以关注,而是力主政府采用市场以外的手段予以解决。
在其著作中,哈耶克不厌其烦地耗费笔墨论述了社会保障、政府服务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释了这种“有所作为的政府”之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范围和作为方式作出了更为严谨的界定。
哈耶克曾在20岁左右对理论心理学展开研究,并在30多年后进行修订出版了《感觉秩序》。
心理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过渡学科,是自然科学走向社会科学的必经之路。
因而,哈耶克的政治和社会理论不仅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和心理学基础,甚至可以被称为真正科学的社会理论。
立基于独特的理论心理学,哈耶克建构起了自己的知识论,并作为进一步阐述其政治哲学思想的基础。
哈耶克认为,“有关社会活动秩序的任何只是讨论都应当从这样一项基本条件作为出发点,即无论是行动者还是研究这种秩序的科学家,对于那些繁复多样的存在与人之行动这种秩序之中的特定而具体的事实,都有一种固有的和不可救济的无知,因为这些事实只是这种秩序中的某些成员所知道的”[⑨]。
哈耶克经济自由主义思想
第二节
新经济自由主义思潮
※哈耶克经济自由主义思想 ———朱登、刘爱玲
对哈耶克经济学说的评价
(一)长远影响 1.他对不同经济制度的效率的分析是他对经济理论的 最重要贡献之一,对后来的比较制度经济学产生显著影 响。 2.他将商业周期归于货币膨胀的理论影响了战后的货 币论。 3.他将经济学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上,使经济学有了深 厚的哲学基础。并且,他将经济学和心理学、政治学联 系起来,打破了专业的界限,使经济学的研究视野更加 宽广。 (二)存在问题 他的自由主义过分极端,很难得到实施。
(四)经济自由主义
1.
2.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指出了经济自由主义所根据的基本事实, 指出了竞争制度之所以能够在效率上优 越于其他制度的根本原因。 通过揭示集体主义制度在经济上的低效 率和政治上的不民主,反证经济自由主 义的合理性。
(四)经济自由主义
经济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在经济上的必然结论。他所 讲的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和自私的代名词,是指尊 重个人、承认个人在限定的范围中,他自己的观点和 爱好是至高无上的,他自己的目标是高于一切而不受 任何他人命令约束的。 哈耶克认为各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 具有先后次序的目标序列来表达,也不存在无所不包 的统一的目标序列,任何人没有能力去了解所有人的 互相竞争有限资源的各种需要并给它们排出先后次序。 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关于所有其他人的需求的完备知 识,这证明市场机制优越于计划机制。
哈耶克思想简介
哈耶克思想简介哈耶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
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
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绝不是玩票,而是见解卓著。
不过,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于,作为一位自由主义者,坚持和重申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英国学者伯林的划分。
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
哈耶克自己也曾划分过两种类型:本专业中的万事通,和困惑型人物。
前者对自己的专业了如指掌,熟悉古往今来各种见解,大多数成功的教师、作家和演说家,都属于这类人物。
哈耶克也将这类人称为记忆型的天才。
困惑型人物则凡事都要自己问个为什么,他们获得知识的过程,是自己思考的过程。
他们记不住别人说了什么,他们总是把别人的知识融入到自己的思考中。
他们总是让六经注我,他们固执己见。
他们从各个方面思考,进行探讨,经常是围绕着一个主题。
哈耶克就是这类天才的典型。
第一部分、哈耶克的思想谱系哈耶克1899年5月8日于出生在维也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92年3月23日去世。
他足够长寿,经历了整个20世纪,经历两次世界大战。
亲眼看到了自己所钟爱的观念,自由主义的衰落,及复兴的全过程。
看到极权主义兴起和崩溃的过程。
一、 哈耶克的生平第一阶段:维也纳时代维也纳哈耶克思想成长的时代,是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维也纳。
他曾经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战争结束之后,在维也纳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1921-1923)。
从思想、知识的角度看,这个时代的维也纳是维也纳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
也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中非常生动地描述了19世纪末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那段岁月奥地利、主要是维也纳的气氛。
他在回忆录的第一段话就是“倘若要我今天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千我长大成人的那个时代作一个简明扼要的概括,那么,我希望我这样说:那是一个太平的黄金时代”。
对规则形成的理性思考——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有感
对规则形成的理性思考——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有感在英法两国截然不同的自由理论发展路径中,哈耶克毫不犹豫地抛弃法国的唯理主义自由理论传统而站在英国经验的且非系统的自由理论一边。
哈耶克旁征博引,从历史,个人智识,价值体系等方面说明"自发演化"是规则形成的重要范式。
然而在现实场景中自发形成之规则的粘滞性,地方性和偶发性导致其无法证成自身的充分合理性。
纵观历史,规则往往不是单一自发演化的产物,它的形成是包括权利在内的诸要素纠缠交结的混生过程。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是一本很重要的书。
哈耶克自由理论的基石,来自他的人的理性有限论。
对于人性本质的讨论,中外都有两种极端的观点,即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
不管哪种观点,都证明了人性的局限性。
从人性恶必然走向专制,所以就必然导出权力制衡,在此基础上需要论证自由民主。
从人性本善,必然导出对人性的利用,最后走向了权力独裁。
这种结果,即性恶论导致自由,性善论导致专制。
这种两极的观点,不管在理论还是在现实中,还是无法自洽的。
哈耶克的人的理性有限论,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给了一种新的解释。
哈耶克的人性有限论,是指人的理性的局限和人的德性的局限。
简而言之,这可以简称为性愚论。
性愚论,不对应于性善或性恶,而是对应于性智。
哈耶克把德性的局限与理性的局限分得很清。
他不是从性恶论,而是从性愚论入手来论证自由主义的。
他反对从人性自私的性恶论的预设出发把人假设为追求最大功利的“理性存在”(即斯密所谓经济人),而是从智性有限的先见出发排斥那种妄想人为设计理想社会的“致命的自负”,从而论证个人自由的原则。
哈耶克不认为有历史规律,从而也就否认了人为的社会体制的设计,在哈耶克看来正是这种“致命的自负”,让人失去了自由。
毫无疑问,哈耶克的理论自洽来自人的理性局限而不是德性局限。
如果我们从德性,从性恶论出发,可以得出两个完全相反的结论,走向自由和走向专制。
即人性本恶,都渴望权力的专制,因此他人的自由就受到限制或者剥夺;反之,由于性本恶植根于每个人,相互在竞争中达成制衡,自由于此产生。
哈耶克
哈耶克的基木政治理念1关于政府与权力的主张政府与权力的关系构成哈耶克政治理念的重要部分。
不少古典自由主义者提倡有限政府论,例如哈耶克的导师、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批评家米塞斯在《民族一国家与经济》一书中提到,不同民族和文化的存在,向人们提出了限制国家的论据,而不是突出民族主义的一致性以实现社会主义或福利国家的口标,“不管是谁,要实现民族间的和平,就必须尽最大努力限制国家及其影响力。
”哈耶克亦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不仅要求政府拥有对强制的垄断,而且还要求政府只拥有对强制的垄断,从而在其他方面,政府行动与其他人的行动保持平等地位。
他把政府行为分成强制性措施与服务性活动两类,二者目标都在于为个人决策提供一个有益框架,从而使个人在其中寻找到能够用于实现自己口的的手段。
在哈耶克看来,政府应该将自己能拥有的提高税收的权力用于提供大量社会服务上来,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服务在市场上没有或是提供的还不够。
例如反抗暴力诊治传染病对抗洪水泛滥等所必须的保护措施,同时还有改善生活的许多便利因素,如修筑道路规定度量衡统一以及提供各式各样的信息等。
对于服务性活动而言,政府并不具有排他性责任,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亦无必要在实际上对这些活动进行直接管理。
在《立法一法律与自由》中,哈耶克表达了强烈的自由至上主义色彩。
他认为,如果某些人愿意以其他方式获得某种服务,则曾获准使用其征税权维持这些服务的政府部门,应当退还他们为此服务而交纳的税款,并且这一原则“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政府具有法律赋予的垄断权的所有服务领域,从教育到交通再到通信等所有领域,包括邮政、电报、电话、广播服务,所有的所谓‘公共品’,形形色色的‘社会’保障,还有最重要的货币发行,唯一的例外是维护和执行法律及为此口的而维持一支武装力量。
20世纪40年代,国家干预主义红极一时。
一时间,计划经济—凯恩斯主义福利主义国家干预主义,都成了美好社会的代名词。
此时哈耶克清楚地认识到干预主义理论的弊端,并对在世界广泛实践这些理论的前景深感忧虑。
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
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认为现存的民主制度是一种“无限民主”,并非是真正的民主,这种民主对民主制度本身构成了极大威胁,反而与民主背道而驰,在他看来民主制度需要在法治之下展开。
民主权力一旦失去法律限制,不仅无法保障个人权利,甚至必然将越过宪政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所划分的界限,最终侵害个人权利。
哈耶克关于有限民主观的极富创新性和启发性的论述对于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民主建设而言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标签:哈耶克;有限民主;法治作为政治哲学和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关于民主观的争论促使人们开始反思已成为人类共同政治理想的民主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如何对于日益膨胀的国家权力加以限制从而保障公民应有的权利自由,也引导着人们对于民主这一问题的重新审视。
高登曾这样评价哈耶克:“哈耶克要比罗尔斯、福里德曼、熊彼特或J·克拉克更重要,甚至比任何以经济学为基础而对政治哲学给出综合论述的学者更重要。
”〔1〕哈耶克在其众多著作中表达了对于民主的观点,在他看来,民主制度需要在法治之下展开。
民主权力一旦失去法律限制,不仅无法保障个人权利,甚至必然将越过宪政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所划分的界限,最终侵害个人权利。
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对于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所面临的如何深化宪政民主的发展这一亟待解决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有限民主观的理论内涵当今的宪政民主社会中,公民社会的持续倒退,公民社会的基础也不断弱化,每个人都是这一过程的见证者。
总的来说,哈耶克的有限民主观是建立在对于民主制度的渊源的追溯和对民主制度的现状的深入反思之上的。
他认为西方国家现存的民主制度是一种“无限民主”,它其实并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而是偏离了真正民主的轨道,他说:“人们几乎都在用‘民主’这个术语来指称一种特殊种类的民主制度,然而,这种制度却根本不是democracy这个术语最初所描述的那种基本理想所导致的一种必然结果……原初的理想诉求已经被转化成了当今各国盛行的那种特殊形式的民主制度,尽管这种特殊形式的民主制度,与‘民主’这个原初所旨在实现的目的相距甚远。
关于哈耶克社会保障思想的争论
关于哈耶克社会保障思想的争论作者:翁一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5年第05期一哈耶克于1944年出版的举世名著《通往奴役之路》第九章《保障与自由》中有这样一段话:“防止出现赤贫的适当保障,和减少那些会把努力带到错误的方向上去的可以避免的原因以及随之而来的失望,必须是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
如果要这些努力获得成功而又不损害个人自由,那就必须在市场以外提供保障而让竞争的运作不受阻挠。
为了维护自由,某种保障也是不可少的,因为大多数人只有在自由所不可避免地带来的那种风险不是太大的条件下,才愿意承担那种风险。
”正是这一段话以及后来哈耶克出版的《自由宪章》中关于社会政策领域的主张,引发了奥地利学派中以米塞斯、罗斯巴德为代表的偏无政府主义一派的抨击。
他们就此认为哈耶克是干预主义者,背离了其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所批判的自19世纪以来欧洲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指责其恰好站在了干预主义、福利国家的立场为政府扩权背书。
而奥地利学派中的另一派别则认为,即便哈耶克在社会政策、社会保障领域有一些所谓的“妥协”,他也依然是当之无愧的古典自由主义者,或者说自由至上主义者,而且在20世纪成功地重新阐释和复兴了古典自由主义。
比如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主义和英国撒切尔主义的兴起,就部分地与哈耶克的思想贡献有关。
70年后,这种争论依旧在延续,且发生在当今世界最大的新兴经济体——中国,争论的一方是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教授,另一方是中国政法大学王建勋教授,两位对哈耶克的社会保障思想有着全然不同的理解。
二王建勋教授同意对哈耶克是干预主义者的批评。
他认为,《自由与保障》一章中哈耶克没有拿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论证为什么政府可以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但又反对更高水平、满足特定人群的保障。
如果提供这样一种保障,如何保护私有财产,两者如何兼容,这是一个问题。
要论证最低社会保障的正当性,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它和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只有量的区别,并无质的区别。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有着怎样的思想?又有着怎样的主张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有着怎样的思想?又有着怎样的主张本文导读:哈耶克是20世纪学术界对于集体主义的主要批评者之一。
哈耶克相信所有形式的集体主义(即使是那些在理论上根基于自愿合作的集体主义形式亦然)最终都只有可能以中央集权的机构加以维持。
在他的著名著作《通向奴役之路》(1944)和其他作品里,他主张社会主义必须要有一个中央的经济计划,而这种计划经济最终将会导致极权主义,因为被赋予了强大经济控制权力的政府也必然会拥有控制个人社会生活的权力。
根基于早期米塞斯和其他人的著作,哈耶克主张道:在中央计划经济里,某个特定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决定资源的分配,但这些计划者永远都不会获取足够的资讯以正确的分配资源,这种问题又被称为经济计算问题(economic calculation problem)。
哈耶克认为有效的资源交换和使用只有可能经由自由市场上的价格机制加以维持。
而在1945年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一书中哈耶克主张价格机制可以用以交流和协调个人的知识,使社会的成员能够达成多样化,借由自发性的自我组织原则来解决复杂的难题。
他创造了交易经济学一词来称呼“自我组织的自愿合作制度”。
在哈耶克的观点来看,国家的主要角色应该是维持法治,并且应该尽可能的避免介入其他领域。
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他主张极权主义独裁者的崛起是由于政府对市场进行了太多干预和管制,造成政治和公民自由的丧失而导致的。
哈耶克也对英国和美国因为受到凯恩斯学派影响而建立的经济控制制度提出警告,认为那将会导致相同的极权主义政府产生—而这正是凯恩斯学派所极力避免的。
哈耶克认为极权主义政权如法西斯、纳粹、和共产主义都是同样的极权主义流派;因为这些政权都试着抹灭经济的自由。
对哈耶克而言他认为抹灭经济的自由即代表抹灭政治的自由,因此他相信纳粹和共产主义间的差别仅仅是名称上的不同罢了。
哈耶克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有人试图将其变成天堂
哈耶克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有人试图将其变成天堂来源:现实以上主义哈耶克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1899年5月8日-1992年3月23日),是奥地利出生的英国知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以坚持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和集体主义而著称。
他被广泛视为奥地利经济学派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对于法学和认知科学领域也有相当重要的贡献。
哈耶克在1974年和他理论的对手贡纳尔·默达尔一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扬他们在货币政策和商业周期上的开创性研究,以及他们对于经济、社会和制度互动影响的敏锐分析。
”在1991年,哈耶克获颁美国总统自由勋章,以表扬他“终身的高瞻远瞩”。
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这样说无论如何都不过分,那就是,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在这个世界上,平等待人和试图使他人平等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总是存在。
前者是一个自由社会的前提条件,而后者意味着“一种新的奴役方式”。
我们这一代人的共同信念将把我们引向何处,并不是某一党派或国家的问题,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有着最重大意义的问题。
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那些“大人物”们总想试图将其变成天堂的东西。
最能清楚地将一个自由国家的状态和一个在专制政府统治下的国家的状况区分开的,莫过于前者遵循着被称为法治的这一伟大原则,而后者不会。
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单是对有产者,而且对无产者也是一样。
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在还没有领悟到我们做过了许多蠢事这一点之前,我们将不会变得更为明智。
如果都由一个大得远非一般人所能测度或理解的组织去独揽一切权力和作出大多数重要决定,我们将丝毫不能维护和培育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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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权 力 的 扩 张 ,行 使 权力 的行 政 人 员 手 中所 掌 握 的权 力 则
2 0 1 4年 第 1期
理 论 观 察
Th e o r e ic t Ob s e r v a t i o n
No .1 , 2 0 1 4 S e r i a l No . 9 1
( 总第 9 1期)
●●新视点
哈耶克 的有 限民主观
吴 丹, 徐 凤 江
齐齐哈尔 1 6 1键词 ] 哈耶克 ; 有 限 民主 ; 法治 [ 中 图分 类 号 ] D0 9 1[ 文献标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9— 2 2 3 4 ( 2 0 1 3 ) 1 2— 0 0 4 5— 0 2
作 为 政 治 哲 学 和 政 治 生 活 的 核 心 问 题 . 关 于 民 主 观 的
国所 面 临 的 如 何 深 化 宪 政 民 主 的 发 展 这 一 亟 待 解 决 的 问题 具 有 重 要 的 理 论 意 义 和 现 实意 义 。
一
产 生 着 危 害 多 数 甚 至 社 会 整 体 利益 的负 面效 应 。 哈耶 克 重 新 审 视 了 这 种 “ 无 限民主 ” , 由 于 代 议 制 的存 在 使 得 归 根 结 底 行 使 权 力 的 是 行 政 人 员 自 身 .那 么 随 着 民
经暴 露 出 内 在 问 题 ,它 仅 简 单 地 用 多 数 同意 的任 何 方 式 去 解决 一 切 现 实 问题 , 而 不 考 虑 行 为 的 目的 与结 果 如 何 . 并 且
比任 何 以经 济 学 为 基 础 而 对 政 治 哲 学 给 出综 合 论 述 的 学 者
更重 要。” [ 】 哈 耶 克 在 其 众 多 著 作 中 表 达 了对 于 民 主 的 观 点, 在 他 看来 , 民 主 制 度 需 要 在 法 治 之 下 展 开 。 民 主 权 力 一
法 治之 下展 开 。民 主 权 力 一旦 失 去 法律 限制 , 不仅 无 法保 障 个人 权 利 , 甚 至 必 然将 越过 宪政 在 公
共领 域 和 私人 领 域 之 间所 划 分 的 界 限 , 最 终 侵 害个 人 权 利 。哈 耶 克 关 于 有 限 民主 观 的 极 富 创 新
性 和 启发 性 的 论 述 对 于 正 处 于转 型 时期 的 中 国 的 民 主 建 设 而 言 是 一 笔 宝贵 的财 富 , 具 有 重 要 的
( 齐齐哈尔大学 , 黑龙 江 [ 摘
要] 哈 耶克的有 限民主观认 为现存 的民主制度 是一 种“ 无 限民主” 。 并 非 是 真 正 的 民
主, 这 种 民 主 对 民 主 制 度 本 身 构 成 了极 大威 胁 , 反 而 与 民主 背道 而驰 , 在 他 看 来 民主 制 度 需要 在
、
有 限 民 主 观 的 理 论 内 涵
当 今 的 宪政 民 主社 会 中 。 公 民社 会 的持 续 倒 退 . 公 民社 会 的 基 础也 不 断 弱化 。 每 个 人 都 是这 一 过 程 的见 证 者 。 总 的 来 说 .哈 耶 克 的有 限 民 主 观是 建 立 在 对 于 民 主 制 度 的 渊 源 的 追溯 和对 民 主制 度 的现 状 的深 入 反 思 之 上 的 。 他 认 为 西 方 国家现存 的民主制度是一种 “ 无 限民主 ” , 它 其 实 并 没 有 实 现 真 正 的 民主 . 而是 偏 离 了真 正 民 主 的 轨 道 。 他说 : “ 人 们 几乎都在用 ‘ 民主 ’ 这 个 术 语 来 指 称 一 种 特 殊 种 类 的 民 主 制 度, 然而 , 这种制度 却根本不是 d e mo c r a c y这 个 术 语 最 初 所
无 法 实 现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民 主 ,而且 更 重要 的是 民 主 制 度 正
旦失去法律限制 , 不仅 无 法 保 障个 人 权 利 . 甚 至 必 然 将 越 过
宪 政 在 公 共 领 域 和 私 人 领 域 之 间 所 划 分 的 界 限 , 最 终 侵 害 个 人 权 利 。 哈 耶 克 的 有 限 民 主 观 对 于 正 处 于 转 型 时 期 的 中
不再 受 到任 何 限制 和 约 束 , 从 而 使 多 数 拥 有 无 上 的决 定 权 。 而西 方 国家 现 存 的 民 主 制 度 ,即 无 限 民主 的 扩 大 最 终 导 致 了政 府 权 力 的无 限扩 张 。而其 原 因正 是 被 人 们 忽 视 的 , 尽 管 民 主 制 度 在 深 度 和 广 度 持 续 发 展 ,但 仍 有 很 多 国 家 事 实 上
以 限 制从 而保 障公 民应 有 的权 利 自由 。也 引 导 着 人 们 对 于 民 主 这一 问题 的重 新 审 视 。高 登 曾这 样 评 价 哈 耶 克 : “ 哈 耶 克要 比罗 尔 斯 、 福里德曼 、 熊彼特 或 J ・ 克拉克 更重要 . 甚 至
一
种 保 护 人 身 自由 的 制 度 。 ” 0 而后 民主 叉 指 “ 用 多 数 同 意 的 任 何 方 式 去 解 决 任何 特 定 问题 。 ” r 4 】 , 这 时 的 民 主 制 度 已
所 旨在 实 现 的 目的 相 距 甚 远 。 ” 因 而 对 民 主 制 度 本 身 构 成 了极 大 威 胁 , 反 而与 民主 背 道 而 驰 , 渐行渐远 。
哈 耶 克 先 分 析 了 民主 的发 展 历 程 : 起初“ 民 主被 认 为 是
争 论 促 使 人 们 开始 反思 已 成 为 人 类 共 同政 治 理 想 的 民主 制 度 所 存 在 的 缺 陷 和不 足 。如 何 对 于 日益 膨 胀 的 国家 权 力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