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思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土地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总结与反思,以期为今后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果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
通过确立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的合法地位,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改革后,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灵活性增强,为农户提供了更多的经营机会和发展空间。
农村经济逐渐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元化经济发展,工商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逐渐兴起,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三,增强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民逐渐意识到土地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不再只是生活的来源。
同时,也加深了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提高了法制意识。
第四,加强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土地、水利等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伴随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相关的资源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落实。
通过土地流转手续的规范化和审批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反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加以反思和解决。
第一,土地流转市场不够活跃。
尽管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出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经营机会,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流转土地信息不对称、流转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规模扩大和流转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农村土地产权保护不够完善。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的确立和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反思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反思近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土地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农民的土地分配不均,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看法各有不同,也引发了诸多的争议,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
首先,当前存在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问题。
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但由于不同时期政府的改革政策不同,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是由于政府的改革政策的滞后,以及没有重视发展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同时,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以及社会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使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更加混乱。
此外,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也存在问题。
政府改革政策在我国是一项大胆的举措,但其实施机制还存在不足,而且改革也不能按照原有的方式实施,有时甚至会出现矛盾和冲突,不利于农村土地分配的完善。
此外,政府的政策措施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政府改革政策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使得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发展的更加动荡,不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期发展。
最后,农民个人参与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也存在问题。
然而,不同地区的农民土地分配政策也存在差异,使得许多农民没有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有足够的参与。
从农民的角度看,由于土地利用越来越激烈,农民参与土地利用管理和所有权制改革的兴趣也正在上升,但由于政府的政策缺乏具体指导,以及改革政策的滞后性,使得农民参与土地利用的困难不断增加,影响了农民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中的参与。
总而言之,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必须加强政府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管理,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保证农民有效参与,才能提升农村土地的整体效果,从而促进农村的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考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考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存在问题以及改革思考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
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需求。
而改革后的土地制度将有助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与挑战尽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1. 土地流转问题: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规模较小且碎片化,农民之间往往存在互不信任、争议频发等问题;另一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缺乏规范性和保障机制,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意愿不强。
2. 土地确权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和不完善之处。
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复杂,确权程序繁琐,导致耗时耗力;另一方面,土地确权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存在。
3.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农民的土地利益保障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农民在土地征收、转让等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同时,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认识和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
三、改革思考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1.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明确流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保障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2. 创新土地确权手段:借助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确权工作的效率并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时,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权属的认识和维权意识。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探讨
源 的 管 理 者 。首 先 , 应 当对 目前 全 国土 地 资源 进 行 普 查 , 对 这些 土 地 的所 有 权进 行 重 新登 记 , 以探 查 土 地 资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 其
第 5卷
1 期
黑 尼江 科 学
HEI L ONGJ I ANG S C I ENC E
V0 1 . 5 N‘ l
2 0 1 4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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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现行农村 土地 管理制度探讨
余 娟
( 齐 齐 哈尔 市 国上 资 源 勘 测 规 划设 t 1 ‘ 院有 限公 司 , 黑 龙江 齐齐 哈 尔 I 6 1 0 0 6 )
变。 在 国家 处理 土 地 征 用 的情 况 时 , 又 可 以 根据 明确 的法律 规定 进 行 土地 产权 有 偿 收 回。 总 之 , 这种土地 所有权的改革 , 消 除了 因产 权 不 明 而导 致 的 一系 列 问题 , 使 得 土 地 公 有 的性 质 更 加 牢
固, 也 使 农 民对 自 己的 土地 更加 放 心。不 仅 有 利 于 农 村 的现 代 化 建设 , 对 缓 解 土 地 资 源 短缺 也 有着 非常 重要 的 意义 。
重后 果 。
2 _ 2 完善 农 村 土 地登 记制 度
完 善 农村 土 地 登 记 制 度 ,农 村 土 地行 政 由审 批 管理 转 向登 记 管 理 不 仅可 以 更 有 效 保 护 农 民 的土 地 权 利 、 规 范 农 村 土地 的 流 转, 而 且 可 以 在土 地 管 理 领 域 实 现 政 府 职 能 的依 法 转 变 这 将 是 一 项 具 有 深远 意 义 的 改革 。通 过 这 项 改革 , 国 家成 为 了土 地 资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推到了热点。
政府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列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更加被重视。
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出发,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最终实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
一、农村土地制度现状1、耕地质量下降,分化加剧当今中国,农村土地仍然是农民和村民的最重要的资源,但耕地质量现在相当低,各种非农投入加剧了农业结构的分化,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大规模的肥料施用,从而对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土地流转弊端多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多次流转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同时,由于制度上的限制和政府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导致了流转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违法买卖等行为,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变得不透明,不公平,不合理。
3、宅基地土地利用不合理目前,宅基地土地利用存在不合理现象,如土地变更不合法、用地面积不规范等,甚至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违法出租出售,这都严重地削弱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优化土地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控制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限制宅基地的变更和出售,提高农村土地的效率利用。
2、加强土地质量管理要加强农村土地质量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引导农民和农村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3、改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障,颁布有关法规,明文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流转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的保障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改善中国农村的重要举措。
将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基础,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同时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弊端,建立有效的土地保护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思考
抵 押 标 的 。 这 正 是 同 为 土 地 社 会 主 义
[ 中图 分 类 号] 3 11 V0. [ 文献 标 识 码] A [ 文章 编 号]1 0 — 3 x( 0 6)0 — 0 9 0 02 76 2 0 6 07 — 2
土 地 作 为 人 类 社 会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分 布 在 城 市 地 区 , 称 之 为 市 地 : 集 体 基 本 载 体 , 在 社 会 发 展 中 起 着 根 本 性 所 有 制 土 地 几 乎 全 部 分 布 于 农 村 , 称 作 用 ,因 而各 国统 治 者 都选 用 适 合 自 之为集体 农地 。 己 发 展 的 土 地 制 度 , 以 保 证 占 有 和 控 1 集 体 农 地 的 所 有 权 主 体 为 农 民 , 制 土 地 。 中 国 目 前 的 土 地 制 度 为 典 型 集 体 。 集 体 农 地 的 所 有 权 主 体 为 农 民 的 “ 元 结 构 ” 一 一 土 地 国 家 所 有 制 集 体 , 但 由 于 历 史 的 原 因 , 这 种 农 民 二 与 土 地 集 体 所 有 制 并 存 : 城 市 市 区 的 集 体 又 有 三 种 不 同 的 具 体 表 现 形 式 。 土 地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 农 村 和 城 市 郊 区 是 村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 “ ” 相 当 于 村 的 土 地 , 除 由 法 律 规 定 归 国 家 所 有 之 过 去 的 “大 队 ” 或 现 在 的 “行 政 外 , 其 余 均 属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 宅 基 地 村 ” ; 二 是 村 内 各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的 农 和 自 留 地 、 自 留 山 , 属 于 农 民 集 体 所 民集 体 所 有 , 相 当 于 过 去 的 “生 产 小 有 。 目 前 , 中 国 仍 有 7 % 人 口 在 农 队 ” 或 现 在 的 “村 民 小 组 ” ; 三 是 乡 0的 村 , “中 国 经 济 能 不 能 发 展 , 首 先 要 ( 农 民集 体 所 有 , 相 当 于 过 去 的 人 民 镇) 看 农 村 能 不 能 发 展 , 农 民 生 活 是 不 是 公 社 。 这 三 种 农 民集 体 所 有 形 式 只 是 好 起 来 ” 。 土 地 作 为 农 民 最 主 要 的 生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的 规 模 和 农 民 集 体 的 范 产 资 料 和 农 民 最 基 本 的 生 活 保 障 , 是 围 不 同 , 但 它 们 没 有 实 质 性 差 别 , 都 农 民 的 命 根 。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与 农 民 的 是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制 , 所 有 权 归 农 民 集 根本 利 益 休 戚 与共 ,是 解 决 “ 农 ” 三 体。 问题关键 中的关键 。 2 农 民集 体 不 能 直 接 对 土 地 进 行 . 交 易 。 农 地 尽 管 归 集 体 所 有 , 但 法 律 我 国 目前 的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现 规 定 , 农 民 集 体 并 不 能 直 接 对 土 地 进 状 行 交 易 , 即 村 集 体 无 权 出 让 、也 无 权 直 接 转 让 其 土 地 使 用 权 , 农 地 只 能 被 我 国 实 行 土 地 的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国 家 征 用 , 将 集 体 所 有 权 变 为 国 家 所 制 , 即 全 民 所 有 制 和 劳 动 群 众 集 体 所 有 权 后 , 由 国 家 出 让 或 划 拨 给 土 地 使 有 制 。 全 民 所 有 即 国 家 所 有 , 由 国 家 用 者 。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从 国 家 手 中 获 得 拥 有 所 有 权 : 劳动 群 众 集 体所 有 制 由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土 地 使 用 者 , 可 依 法 对 农 民 集 体 拥 有 所 有 权 。 国 有 土 地 主 要 土 地 使 用 权 进 行 转 让 、 抵 押 、 租 赁 。
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3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目前 农村土 地制 度 存在 的 问题 ,有些 是 制 度本 身的缺 陷造 成 的 , 些是 操 作不规 范 有 导 致的 , 有一 些是 经济社 会环 境变 化 引起 还 的, 从根本上 解决这些 问题 , 必须进一步 稳定 和完 善农 村土地 公有 制和以 家庭 承包经 营为 基础 、统分结 合 的双 层经 营体 制 , 建 一种 构 既能 促进 农村生 产力 不断发 展 、又 能与 现行 土地 制度相 衔接 的适合 中 国国情 的新型 的土 地管 理 模式 和 经营 组织 形 式 。 坚 持 土 地 公有 ,建 立 归 属 清 晰 的 土 地 产 权制 度 。坚 持 农 村土 地 的 集 体 所 有 制 不 动摇 ,就 是要 明 确 界 定 哪一 级 和 哪 些 组 织
文章编号 :6 2 3 9 (0 90 () 0 4 - 1 1 7 - 7 12 0 )5a一 2O 0 对 哪 些 土 地 拥 有 所 有 权 , 以 土 地 所 有 权 并 证 书 这 ~ 法 律 形 式 予 以 确 定 , 而 解 决 产 从 权 人 人 有 份 、但 谁 也 说 不 清 自己到 底 占有 多少 产 权 的 模 糊 问题 , 保 产 权 主 体 明 确 确 到位 。从 目前 现 状 来 看 , 村 集 体 组 织 作 将 为土 地 的 所 有 权者 较 为 合 适 。进 一 步 强 化 农 户承 包 经营 权 , 促使 农 民 真正 享 有 占有 、 使 用 、 收 益 和 处 分 四 权 统 一 的 承 包 经 营 权 , 予农 民完整 的 土地 产 权 , 农 户成 为 赋 使 实在 的而 不 是 名 义 上 的 土 地 主 人 。 建 立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新 机 制 , 现 农 业规 模化 经营 。可 以在 村 一 级 实 社 区性 经 济合 作组 织 的运 作 下 , 成 区 域 形 性 的 统 一 、规 范 的 土地 使 用 权 交 易 市 场 , 做 好 农村 土 地 市 场 培 育工 作 。主 要 包括 打 破 土 地 的 社 区 界 限 和行 政壁 垒 , 许 土 地 允 使 用 权 在 一 定 范 围 内流 动 ,在 土 地 转 包 、 竞标 和拍 卖 中 , 区内外 的人 员享 有 同等权 社 利; 通过 土 地租 赁 实现使 用权 流转 等 。具体 的实 践 中如 可以 实行 土地 股份 合作制 , 坚 在 持土 地集 体 所有 的前 提下 , 照市 场 经济 的 按 要 求 ,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占有 权 、使 用 把 权 、收益 权 、处 置权 进一 步分 开 , 集体 只保 留部 分 收益 权和 最终 处置 权 , 土地 的 占有权 和 受益 权 则分 为 两部 分 , 通过 股份 分红 , 一 部 分 归集 体 所 有 , 一部 分 归农 民个 人所 有 。 村 级 集 体 实行 土 地 的统 一 规 划 和 统 一 开 发 利 用 , 展 适 度 规模 经营 。 发 完 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规 范 农 村 土 地 管 理 。抓 紧 修订 《 地 管 理法 》 土 地 承 包 土 、《 法》 物 权 法 》 以 及 农村 土 地 相 关法 律 法 、《 规 , 确 原有 农村 土地 所 有 权 主 体 、权 能 明 等 方 面 的 模糊 规 定 , 为深 化 农 村 土 地 制 并
关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平 性 。 土地 征 收 补 偿 一 直 以 被 征 收 土 地 的粮 食 作 物 年 产 值 作 为基 点 进 行 测 算 。 与2 世 纪 8 年 代 化 。在 法 理 上 ,农 村 土 地 为 集 体 所 有 制 ,但 现 实 的 情 况 是 其 权
能并不完整 ,权利和利益主体在组 他 们 自谋 出 路 。 征 地 行 为 一 旦 发 织 上 界 定 也 不 明 确 ,农 民个 人也 因 普通 公职 人 员的工 资增 长 了l 0 0 倍 以上 ,但粮食价格 的增长 ,还不 到 生 ,农 民将面 临失去生产资料 ,陷 此无法获得 充分 的土地 处置和收入 l倍 。 当时拥有一 辆 自行车 的满足 入 丧 失 发 展 权 的危 机 中 。尤 其 是 随 权 益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下 ,赋 予 农 0
业 化 ,防止 了农 村 土 地 的 无 序 流 的发展需要 。当今社会的发展主要 予 了 资 源 属性 ,但 没 有 赋 予 其 资 产 失 ,避 免 了城 乡建设对 农业生产 的 依 赖第二 、三产业 ,第二 、三产业 和 资本 属 性 。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仅 在 有 冲 击。同时 ,合理地保 护 了农 民从
赖 。过去征地 制度是 “ 既要地 ,也 测 算 , 目前 我 国 农 民财 产 性 收 入 仅 要人” ,将被征地 农 民通过 “ 农转
非”转为 “ 吃皇 粮 的 非 农 人 员 ” , 占人均 纯 收入 的3 %,远 低 于 城 市
居 民,造成 了社会分配不公。
1 1现行 的土地征收制度难以保障 让 被 征 地 农 民的 子 子 孙 孙 过上 具 有 1 2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 制度既 . . 就业和 生活保 障的城里 人 日子 。而 不利于 “ 被征地农 民 “ 生活水 平有 提高 ,长 三农 ”问题 的解 决 ,又不 现在 在 市 场 经 济环 境 下 的用 工 制 利 于 工 业 化 、城 市 化 进 程 远生计有保 障”
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变革分析
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变革分析摘要: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产资料,土地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其发展和变革直接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
本文立足于介绍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土地管理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方法。
关键词: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反思;变革;一、引言土地是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是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
伴随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土地制度必然不断的发生变革与完善。
近些年来,土地领域的问题日渐突出和尖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土地管理问题亟待得到妥善解决。
二、现阶段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2.1管理模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土地管理模式经历了统管、分管、统管三个阶段。
统管时期是从1919年到1955年,全国地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地政司主管。
分管时期是从1955年到1986年,土地分别由农村和城市政府各级有关用地部门管理,房产局管理城市用地,农业部管理农村土地,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用地。
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大多数的土地管理机构被撤销,土地管理混乱。
1982年到1986年,国家开始实行城乡分管体制,农牧渔业部设置土地管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置城乡住宅局,部分地政管理职能得到恢复。
统管时期是从1986年至今,设立国家土地管理局统管全国土地。
为了实行全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制度,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部门,这使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2.2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土地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并且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的职能配置和分工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2004年,国务院对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实行省级以下的垂直管理体制。
体制的调整有利于省级以下政府土地管理权力的削弱,强化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管理,加强了省级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有利于土地管理依法行政的进程。
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为农村发展的基础,土地改革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探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一、农村土地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改革是指对农村土地制度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改革的一系列举措。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农村人口减少,土地闲置现象日益突出,而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和土地权益的保护也面临着挑战。
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对于解决土地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普遍较低,土地闲置和农田质量下降的问题比较突出。
通过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可以加强对农田的整治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生产要素。
其次,农村土地改革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而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受到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限制。
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民土地收益。
同时,农村土地改革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最后,农村土地改革对于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改革和创新,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目标。
农村土地改革不仅要改变土地所有权制度,还要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利用的监管。
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和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改革,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思考和探索。
首先,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土地收益分配中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的监管,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一、本文概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需要对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如完善法律法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展望未来发展趋势,总结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二、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分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
下面我们将对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
在部分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往往过度开发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
例如,大量开垦荒地、毁林种粮等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一些农民缺乏科学种植知识,盲目使用化肥农药,也加剧了土壤污染和水源污染等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土地流转,但目前来看,土地流转机制仍不够完善。
一方面,许多农民担心失去土地会面临生活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存在诸多困难。
这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也影响了乡村经济的整体提升。
在一些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纠纷和不清晰的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或法律条款的不明确性,一些农民无法真正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政府应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土地资源。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科学种植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指导,帮助农民解决流转过程中的难题。
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中国的农业经济中,土地是基础和根本,是对生活方式、生产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而近些年来,农村地产的生产方式、使用方式以及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种种问题也证明了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和矛盾。
下文将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再思考和分析。
现状中国的农村土地存在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用途分配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分为集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
在实践中,大部分农村土地使用权被集体所有,村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和管理。
但是,由于现实中,很多土地使用权并未分配到实际农户名下,导致土地的使用权分散,权属认定困难,有效给农村经济造成了不良影响。
供给方式在新土地制度的构建中,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统一城乡土地市场。
然而,现实中,城市规划与农村土地规划并没有很好实现对接,很多城市规划推进过程中需要耗费的土地,通过与农村地方政府交易获得土地,仍然有一定的制约因素。
农村土地集体经济收益水平不平等,部分农户受益不平等,存在结束农村圈地运动的群众激烈投诉困境。
目前的一些调控措施存在着一定的治标不治本的情况。
问题分析如上文所述,农村土地制度存在许多问题。
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利益分配不公。
目前大多数的农村土地由少部分的人拥有,而小部分人拥有土地的资源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些资源,却能够获得土地的支配权;另外,还存在集体土地资源被占用的问题,很多村庄的土地使用年限已过,而是否将土地向国家流转,非常值得我们关注。
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目前大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依赖于土地的支持,但是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方式没有更好的更新,很多人无从知晓去哪里得到投资的支持,一些好的商业模式也难以落地。
最终,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受到限制。
另外,也要考虑到如何应对城乡土地市场的统一。
城乡之间,处于不同的产业结构和价值水平,有的地区有机会投资发展,而只有许多地区普遍依赖农业经济。
对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思考及建议
理 , 至现 在 。 直
2我国土地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土地产权模糊, l 主体不明确 我 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 包括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两种形式 , 即由社会主义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代 表劳动人民占 有土地 , 行使占有 、 使用、 收益、 处分 等权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土地产权没有明确 的财产法人代表 , 国家土地所有权得不到实现, 造
建设最大的支持。严格地方各级政府对规划确定 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 责制 , 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严格落实 耕地 占补平衡制度 ,鼓励被占用耕地表上剥离利 用, 新开垦的耕地要充分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 , 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 , 防止以新 农村建设等名义盲 目圈占、违法批占土地特别是 农用地 , 坚决保住“ 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
l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自 建国初 , 国家就在内务部下设地政局, 统一 管理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9 4 15 年撤消地政局 , 在 农业部设土地利用总局。15 年又在土地利用总 96 局的基础 匕 成立农垦部 ,主管全 国所有荒地和国 营农场建设工作 。 从此 , 我国专门行使地政管理职 能的机构小复存在。9 2 , 1 8 年 农业部成立了土地管 理局 , 形成了农村土地 由农业部管理, 城市土地 由 建设部管理的格局。18 年又成立国家土地管理 96 局以统一管理城乡地政 , 至此土地管理工作的春 天到来, 经过多年的努力 , 形成了中央、 、 市) 省 地( 、 县( 、 镇) 市) 乡( 五级土地管理体系。 城乡土地的统 管理是—个历史性的进步 , 但随着我国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土地作为要素进入 市场 , 其经济效益 日 趋显现 , 分灶吃饭的财政体 制, 使得地方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 加上农业 特别是种植业作为弱势产业 ,与其他产业在比较 利益上 的巨大差距 ,使得难以有效保护耕地和合 理利用土地 , 由土地引发的矛盾不断。 据有关部门 统计 , 每年因土地问题而 E 访的案件 占 总上访量 的 6% o 左右 , 形势不容乐观,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势 在必行。 针对土地管理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 , 党和 国家于 20 年底确立实行省级以下土地垂直管 04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反思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反思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反思,有关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中国农村至关重要的议题。
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所有制对农民生计的影响很大,因此对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度一般分为三类:公有制、集体制和私有制。
公有制指全国土地仍属于国家所有,受中央使用权协调和控制。
集体所有指,由劳动群众所有、经营和控制村落、村容村貌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者控制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经济利益。
私有制指,以佐证性凭证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农民之间的权利交换关系,允许农民将土地出租、转让和拆分给他人,考虑到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允许它们将土地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
现行的所有权制度可以满足农民居住土地的需求,有助于发展农业生产,为农业发展做出贡献,但如果不加以改革,难以满足不断发展中国农业,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需求。
首先,行政部门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中应充分考虑政策的可行性和切实性,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保护。
为此,在农村土地改革上应该明确原则,包括农业土地和非农业土地的所有权非常清晰的区分,以避免滥用土地、滥用土地权等问题的发生.其次,应当更加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土地管理的专业性和程序性.仅仅依靠执法检查等方式是不够的,需要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土地管理体系,从数字化、科技化管理体系建设着手。
此外,完善政府补贴制度和土地所有权市场发展机制,积极促进合理配置和统一土地管理,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生计,有利于改善中国农村的整体状况。
总的来说,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不仅直接有利于农业生产,而且有助于实现农村社会就业率、以及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培养更宽广的原则,提高农民的言论和行动自由,改善土地制度,让农民有更多的权利,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一步。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考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考【摘要】农村的土地改革过程中,土地管理是发展的经济基础,因此需要解决农村耕地以及土地使用之间产生的矛盾,改善以往土地耕种质量低下和城乡市场分割不均匀性的问题,让城乡的土地分割更加的平衡,给农民土地使用更多权利,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基于这些内容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的改革进行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改革;制度;思考我国是农业大国,党和国家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农业农村以及农民,在国家发展的各个时期中,党都高度的重视三农的问题。
在解决工业化问题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困境上,农村的土地管理以及改革制度创新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问题,农村的土地是生产的主要元素,也已经成为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只有对其进行合理化的管理,才能不断的提升经济效益,才能让生产要素得到更好的体现。
1 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的的分析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进步对于农村土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仅需要在法律方面进行相应的完善和修订还需要在农村土地改革上进行创新。
无论采取怎样的方式和措施都是要保障农村的土地管理制度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这些都是改革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核心化问题。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明确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确立以及改革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坚持执政为民,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法律的制定和政策实施都需要保障人们的根本利益,政府不和百姓之间挣得利益。
若是改革过程中通过法律的形势确定的土地改革办法和农民的利益有冲突,那么就需要继续修订。
这样每一条法律的出台都需要经过仔细的斟酌。
其次,农村的土地管制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去发挥出市场本应该拥有的作用,利用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土地使用的优化。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促进经济的转型,让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耕地之间更加协调性的发展。
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以及生产的规模化若是耕地比较少,就需要提升耕地的使用效率。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一、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方式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有《土地管理法》和《刑法》两种法律,这也是土地管理制度中最主要依据标准,需要明确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目标,保护好对于耕地使用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效率。
切实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管理要求进行计划制度管理,保护好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制度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和体系,保护好基本农田制度建设,防止农田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害土地行为。
按照土地管理制度实现对于土地高效管理,根据区域范围实现对于耕地高效管理和补偿措施,保证耕地面积和地域面积平衡关系,通过《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有偿制度管理模式,在管理农村土地过程中根据管理法对于乡镇企业建设工程进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高效性,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可持续发展要求。
在建设农村公共设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对于非农建设工程高效管理,提高企业和个人对于土地建设方针和措施。
二、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分析随着时间推移,我国耕地面不断减少,造成减少原因是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要求提前完成,中央政府对于土地使用也形成了非常良好的管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央政府在对于国有土地进行管理过程中,对于土地供应量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在实际土地使用中要不断提高了对于耕地征用管理措施,根据土地法规定需要对于农村土地市场依法管理,农民需要对于农村土地实现高效管理,如果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需要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高对于农村土地管理,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不断提高城市资源使用效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理合法使用,保障城市和农村之间经济相互平衡性。
三、针对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如何更好重构管理1、对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利要高效合理管理,将耕地使用权具体落实到对于农民主体上,防止出现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占据,导致外界权利受到侵犯问题,同时利用好农民对于土地使用权,抵制土地管理和地方政府对于耕地非法占用,保证农民地位,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产权实现高度统一管理。
对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的开题报告
对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的开题报告题目:对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的思考和建议摘要:集体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已经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包括土地流转难、土地权属不清、土地利用效率低等;其次,探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最后,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加快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权属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
关键词:集体土地制度、土地流转、土地权属、土地利用效率一、研究背景集体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集体土地制度已经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境,探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为我国集体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三、研究内容(一)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境1.土地流转难由于土地流转的门槛较高,许多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一方面,土地流转需要满足一定的规模要求,许多小农户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另一方面,流转土地需要支付高昂的流转费用,许多农民无法承担这样的费用。
2.土地权属不清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漏洞,许多集体土地的权属不明确,这给土地流转和利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一方面,土地权属不清会增加土地流转的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土地权属不清还会导致土地的浪费和低效利用。
3.土地利用效率低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许多集体土地的利用效率较低。
一方面,许多农民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浪费和低效的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农村管理制度的调整与改革建议
农村管理制度的调整与改革建议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管理制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农业发展需求,必须对农村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本文将就农村土地管理、农业产业化、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管理的调整与改革建议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制度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注重平衡城乡土地供求关系,使土地资源在农民和农企之间流动更加畅通。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确保交易公平透明,维护农民权益。
2. 优化土地承包制度:调整土地承包期限,适当延长承包期限,既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又有利于土地效益的提升。
同时,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交易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土地承包利益合理分配。
二、农业产业化的调整与改革建议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测和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2.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从传统化向现代化转变。
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种植、养殖等领域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创新能力。
三、农民权益保障的调整与改革建议农民权益保障是农村管理制度调整和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保护和维护。
1. 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机构,加强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加大对农民权益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民土地、非法剥削农民劳动力等违法行为。
2.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政府支持和引导,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鼓励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等活动,拓宽农民收入渠道。
综上所述,农村管理制度的调整与改革需要从土地管理、农业产业化和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考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考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历史任务,也是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
在这一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之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也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如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依然处于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阶段,这一制度在当初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已经显现出了不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紧迫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流转的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的问题有很多。
土地承包期限短、土地确权难、流转操作繁琐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集约利用,阻碍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土地流转的权益保障有待完善。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权益保障的问题,比如承包地流转后原承包户的收益如何保障、流转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如何保障等。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和乡村振兴的推进速度。
土地制度改革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而土地制度的改革也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情况。
因此在当前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需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的步伐,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我们需要认识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农业生产、农民利益、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等多个因素。
在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需要充分考虑到承包地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进行改革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承包地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改革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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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思考
【摘要】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农村经济的基础。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稳妥解决“三农”问题的影响极大。
目前,我国农地的细碎化经营、产权混乱、管理不规范、违章征用土地等问题比较严重。
农村土地制度决定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村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事关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管理;土地流转
近年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备受各方关注。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稳妥解决“三农”问题的影响极大。
近年来,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之一,已经全面推开目前,土地使用中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争地矛盾十分突出,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农村土地制度自身的不足与缺陷逐渐暴露。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赢得我国人民群众中占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即农民土地权益。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1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征地范围过大,补偿标准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
另外,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
以年产值为依据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从实践中看,合理性和科学性程度不高。
补偿标准参差不齐,“同地不同价”的现象较多。
1.2 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一方面,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造成强烈的征地冲动,而部分农民又期望通过征地“一夜暴富”。
由此导致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上访和行政复议案件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现行征地报批程序仍较繁杂,审查权限过于集中、重复审查事项过多,导致审查周期过长,进而造成未批先用现象难以遏制,影响政府形象和法制权威。
同时,一些纳入流转试点的地方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推进热情不够。
1.3 流转中存在“一刀切”现象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禀赋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均衡,不同地区的农村,对改革完善农地流转制度的期待也有很大差异。
在沿海富裕地区,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已大为降低,对农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要求日益增强;而在贫困地区,土地依然是农民生存的重要保障。
如果全国推行单一模式的土地流转改革,很难适应各地农村现状。
1.4 农村土地管理不规范不利于耕地的保护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上下级土地管理部门之间主要是业务和政策指导关系,土地管理部门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并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实践证明,这种管理体制难以满足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全局和长远利益要求。
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基层(地级市及以下)国土部门主要是在执行对应级别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由此导致了上级国土部门对下级国土部门的政策监督权力虚置、业务指导职能弱化以及在国土政策执行过程中严重扭曲。
农村耕地保护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
2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建设小康社会从战略角度考虑,应该从解决好农村的基本问题即土地问题着手。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基本生活依靠,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不能采取剥夺农民的手段来创造基础条件,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该在坚持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从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加以探索,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加以创新和引导。
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需深化农村改革,要抓紧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制度。
3 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对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管理
农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重要内容之一,产生多方面效应、涉及很多制约因素,要求有一系列相关制度予以配套,系统、
稳妥推进。
积极进行配套改革,克服限制因素和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相关基础配套制度,不仅是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的基础内容,也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和推动力量。
政府的土地流转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定和贯彻落实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规范流转中双方行为;二是制定土地利用与流转的长远规划,做好土地的集中连片和整理工作,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为流转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做好涉及土地流转的资格审查、合同公证、档案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工作,为流转提供信息、中介、组织、协调等服务。
各级政府都要明确具体部门管理土地流转工作,或成立专门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赋予其对土地承包、流转的行政执法职能,正确定位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使之侧重于服务和管理,而不是动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干预或取代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
3.2 要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我国
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
为此,我们应对公益性用地的范围进行合理界定。
如果是国家投资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设施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的载体,也可以依法征收。
要逐步解决“同地不同价”的问题。
任何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不许私自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协商征地补偿价格,防止私下交易和漫天要价
的产生而扰乱土地市场。
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界定。
使农户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权统一的承包经营权。
3.3 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
土地管理的权力应集中到能够体现全面利益的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手中。
同时,要有一个行使中央和省级政府管理土地职能的执行机构,上下级执行机构之间不仅是业务和政策指导关系,下级执行机构的人事任免也应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直接任命,不能继续隶属于市、县管理。
另外,还要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这为实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
长远来看,应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途,公益性用途继续实行国家征收制度,经营性用途采取协商谈判的办法,缩小征地范围。
近期来看,应以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安置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建立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3.4 农村宅基地制度
一是开展普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二是制定政策性文件,开展宅基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工作;三是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整治计划,新建住宅必须在规划区内实施;四是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将撤并的农村居民点、废弃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
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应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产权明
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集体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所有权权能。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细化集体土地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4 结语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还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同一时期的不同时段以及在同一时段的不同地区都会出现不同的问题。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心之一是农村土地管理政策的调整,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是确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实施稳健的基本制度,这是多年来农村改革形成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可显示党的农村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给农民带来长久的保障和安全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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