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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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饭店、宾馆和非

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

冬季>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26 <28 —

相对湿度,% 40—65 ——

风速,m/s ≤0.3 ≤0.3 —

二氧化碳,% ≤0.07 ≤0.10 ≤0.10

旅店业卫生管理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4、旅店公共卫生间应该每日清扫、消毒;

15、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店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一、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检查客房清洁车内的各类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洁用品包括马桶扫、百洁布、胶手套、清洁消毒剂等是否齐备,然后将客房清洁车和地板清洁用具推至需清洁房门口并紧靠房门;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3-5星级饭店、宾馆1-2星级饭店、宾馆和非

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冬季℃>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26 <28

相对湿度,% 40-65

风速,m /s ≤0.3 ≤0.3

二氧化碳,% ≤0.07 ≤0.10 ≤0.10

一氧化碳,mg/m³≤5 ≤5 ≤10

甲醛,mg/m³≤0.12 ≤0.12 ≤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³≤0.15 ≤0.15 ≤0.20 空气细菌总数

a.撞击法,cfu/m³

b.沉降法,个/皿≤1000 ≤1500 ≤2500 ≤10 ≤10 ≤30

台面照度,lx ≥100 ≥100 ≥100 噪声,dB(A) ≤45 ≤55

新风量m³/(h·人) ≥30 ≥20

床位占地面积,m²/人≥7 ≥7 ≥4

表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个/50mc²致病菌个/50mc²

茶具

毛巾和床上卧具

脸(脚)盆、浴盆、座垫、拖鞋

5cfu/mL

200cfu/25mc²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3.2 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 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的垃圾。

[旅店业卫生制度]旅店业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

[旅店业卫生制度]旅店业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

[旅店业卫生制度]旅店业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4、旅店公共卫生间应该每日清扫、消毒。

15、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店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表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3.2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达到表2规定。

旅馆业卫生标准

旅馆业卫生标准

旅馆业卫生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hote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标准值(见表1、表2)

表 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表 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经常性卫生要求

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表 2 规定。

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表2 规定。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表 2 规定。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4、旅店公共卫生间应该每日清扫、消毒.

15、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店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一、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检查客房清洁车内的各类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洁用品包括马桶扫、百洁布、胶手套、清洁消毒剂等是否齐备,然后将客房清洁车和地板清洁用具推至需清洁房门口并紧靠房门.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4、旅店公共卫生间应该每日清扫、消毒。

15、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店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一、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酒店业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酒店业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从业人员有“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必须调离岗位.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

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各类布草应分类存放在密闭保管柜内,干净与脏布草不能混放,供顾客使用布草应平整、无污渍、异味.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public place of entertainmen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文化娱乐场所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风等卫生标准值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酒吧、茶座、咖啡厅及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等。

2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2.1标准值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值

项目影剧院、音乐厅

录像厅(室)

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

咖啡厅

温度(有空调装置) 冬季℃>18>18>18

夏季≤28≤28 ≤28

相对湿度(有中央空调装置) %40~6540~6540~65

风速(有空调装置) m/s≤0.3≤0.3≤0.3

二氧化碳%≤0.15≤0.15≤0.15

一氧化碳mg/m3--≤10

甲醛mg/m3≤0.12≤0.12≤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3≤0.20≤0.20≤0.20

空气细菌总数

a.撞击法cfu/m3≤4000≤4000≤2500

b.沉降法个/皿≤40≤40≤30

动态噪声dB(A)≤85≤85(迪斯科舞≤95)≤55

新风量m3/(h·

人) ≥20≥30≥10

2.2 经常性卫生要求

2.2.1 文化娱乐场所室外内外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2.2 文化娱乐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2.3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等场所内禁止吸烟,宜设专门吸烟室。

2.2.4 放映电影的场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min,空场时间不少于10min。换场时间应加强通风换气。

公共场所和游泳场所采样要点

公共场所和游泳场所采样要点

洁具---坐便器、按摩床(椅)
在坐便圈前部弯曲处选 择2个5 cm×5 cm(25 cm2)范围内分别涂抹 采样,每25 cm2采样面 积为1份样品,每件用 具共采集2份样品。
前部弯曲处
鞋类
在每只鞋的鞋内与 脚趾接触处5 cm×5 cm面积范围内分别 均匀涂抹5次,一双 鞋为一份样品,采 样总面积为50 cm2
采样前物品准备
1. 500 mL灭菌瓶(含硫代硫酸钠) 2. 棕色玻璃瓶 3. 聚乙烯瓶(桶) 4. 余氯比色皿 5. 取水器 6. 温度计 7. 温湿度计 8. 风速仪 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分析仪 10. 营养琼脂平皿
游泳场所卫生检测依据 GB/T 18204.1-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 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2
3 4
灭菌生理盐水,不分菌种
灭菌剪刀剪去棉签手接触的部分,也可试管口折断手接触部分
及时送检(运输环境:冰袋)
采样前物品准备
1. 2. 3. 4. 5. 6. 7. 8. 内置10 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和试管架; 5 cm×5 cm灭菌规格板; 酒精灯和打火机; 灭菌干燥棉拭子; 灭菌剪刀; 酒精棉球; 白大褂,医用口罩,医用帽子,灭菌乳胶手套; 采样原始记录单。
杯具
1-5 cm
1-5 cm
1-5 cm
1-5 cm
在茶具内、外缘与口唇接触处,即 1cm~5 cm高处一圈采 样。采样总面积为50 cm2。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公共场所相关档案。

3、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设有空调装置的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6、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7、卫生间有有效的通风装置。

8、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

9、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0、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

11、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2、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3、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并有标识。

14、旅店公共卫生间应该每日清扫、消毒。

15、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旅店业客房清洁卫生操作规程

一、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实用标准化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实用标准化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1.《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2.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7.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8.《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9.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10.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11.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12.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13.《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容与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2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达到表2规定。

检测项目卫生标准..

检测项目卫生标准..

一、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3~5星级

饭店、宾

1~2星级饭店、宾馆

和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

宾馆

普通旅店、款待

温度-冬季(℃)

>20 >20 ≥16(

采暖地

区)

温度-夏季(℃)<26 <28 —

相对湿度(%)40

~65 — — 风速(m/s

)≤0.3 ≤0.3 — 二氧化碳(%)≤0.07 ≤0.10 ≤0.10 一氧化碳(mg/m

³)≤5 ≤5 ≤10 甲醛(mg/m

³)≤0.12 ≤0.12 ≤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

³)≤0.15 ≤0.15 ≤0.20 空气细菌总数

a.

撞击法(cfu/m

³) b.

沉降法(个/皿) ≤1000 ≤1500 ≤2500 ≤10 ≤10 ≤30

台面照度(lx

)≥100 ≥100 ≥100 噪声(dB(A)

) ≤45 ≤55 —

新风量(m³/(h·人))≥30 ≥20 —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个/

50cm

2)致病菌(个/50cm

2)

茶具 <5cfu

/mL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毛巾和床上卧具 <200cfu

25cm

2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脸(脚)盆、浴盆、座垫、

拖鞋

— — 不得检出

二、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值

项 目

影剧院、音乐厅

录相厅(室)

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

咖啡厅 温度,℃ 有空调装置

冬季

>18

>18 >18 夏季

≤28 ≤28 ≤28 相对湿度,% 有中央空调装置 40—65 40—65 40—65 风速,m/s ,有空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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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hote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见表1、表2)

表 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表 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3.2 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 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 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 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表 2 规定。

3.2.4 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表2 规定。

3.2.5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表2 规定。

3.2.6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3.2.7 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3.2.8 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3.2.9 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3.2.10 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3.2.11 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3.2.12 地下室旅店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卫生要求等执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的规定。

3.3 设计卫生要求

3.3.1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

3.3.2 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3.3.3 除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 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 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应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应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3.4 旅店必须设有消毒间。

3.3.5 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3.3.6 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3.3.7 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河北省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超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高国强、高文新、崔玉珍、张晓明、黄荣。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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