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工商局关于印发仙游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情景用语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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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制度(3篇)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3篇)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是主管执法监督的工作部门,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____、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他有关机构应当依照其职责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第四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第五条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四)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____、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等行为;(五)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以____式进行:(一)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二)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____制度;(三)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制度;(四)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制度;(五)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六)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七)实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八)实行法治建设评价制度;(九)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十)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十一)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各执法处室、分局:现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实施执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

实施执法责任制,对于激励约束工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学法、执法、守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局要立即着手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后续工作。

一、各级局要高度重视本责任制的实施。

要按规定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认真履行职能。

同时,要组织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

考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成员,不仅要了解执法责任的规定,还要清楚考评的标准和方法。

二、各级局要在学习研究本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头上,并贯彻体现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同执法工作的部署、开展、检查、奖惩融为一体。

三、今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要依据执法责任制进行考评,各级应取消其他的单项和综合性执法考核评比活动,保证执法的统一和规范,减轻各级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多余负担。

四、在实施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有什么建议、作法及遇到什么问题,及时向省局汇报,以确保执法责任制的更好落实和进一步完善。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0年二月前 言为规范仙游县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公共服务,按照《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法[2009]118号)文件要求,仙游县安监局局高度重视,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抓住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情况如下:共涉及法律2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15部,地方性法规1部,清理出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共219项,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行政处罚210项、行政强制3项、无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

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形成后,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为我县实现“以港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务环境。

目 录一、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1二、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7)三、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8四、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 (10)五、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11六、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权统计表 (13)七、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14)八、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 (37)九、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38)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法[2009]1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09.24•【文号】工商直字[2007]212号•【施行日期】2007.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工商直字[2007]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传销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地查处传销行为。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以下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四)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信息的;(五)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六)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公文写作和处理试题

公文写作和处理试题

公文写作和处理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公文作用的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

A.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B.通用公文、专用公文C.规范性公文、领导指导性公文、公布性公文、陈述呈请性公文、商洽性公文、证明性公文D.收文、发文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文件属于()。

A.内部使用文件B.秘密文件C.机密文件D.绝密文件3.以下有关公文的说法错误的有:()。

B.通用公文,又称行政公文,指各类机关普遍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D.函为不相隶属机关间相互往来的正式公文,对受文者的行为没有强制性影响4.在行政公文中,可用于上行文的公文种类有()。

A.报告B.请示C.批复D.意见5.公文的语言应该是()。

A.庄重严谨B.华丽流畅C.威严有力D.古朴典雅6.在下行文中提出执行要求时,要使受文者不折不扣执行文件,应写作()。

A.参照执行B.遵照执行C.参酌执行D.按照执行7.批复是答复下级请示的文件,是()。

A.被动发文B.主动发文C.是对报告的批件D.下级没有请示,用来指导工作的8.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没有的一部分是()。

A.标题B.正文C.主送单位D.成文时间9.工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的内容是()。

A.发文机关B.针对时间C.内容D.文种10.国务院各部委承受北京市人民政府主送的公文属于()。

A.上行文件B.下行文件C.平行文件D.领导指令性文件A.签发人B.审核C.发文机关D.撰写人12.联合行文标注发文机关时,标在前面的机关是()。

A.上级的B.组织序列表中靠前的C.主办的D.其他系统的13.为了维护正常的领导关系,具有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应基本采取()。

A.逐级行文B.多级行文C.越级行文D.直接行文14.以下标题哪一个符合通报的撰写要求?()A.《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报》B.《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报》C.《国务院关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通报》D.《国务院关于部分地区违反国家购销政策的通报》1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相关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相关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相关规定。

1、2009年4月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其中对内资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规定为: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2、2004年7月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118号)中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的规定为: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有效的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证明。

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2007年5月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08号),其中对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证明的规定为: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2011年11月将执行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8.29•【字号】鄂工商公[2008]173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工商公[2008]173号)各市、州、县工商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合理、和谐执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法律法规采取的查封(包括封存,下同)、扣押(包括扣留,下同)、责令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手段。

湖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坚持依法合理、严格审批、慎重使用的原则。

不得以罚款、收取行政规费为目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以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义实施。

第四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标的应是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和场所。

本款所称的财物,是指钱款、合同、票证、帐册、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物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依据下列法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有根据认为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工商法字[2004]第9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工商法字[2004]第9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工商法字[2004]第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现决定废止我局发布的312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件: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附件:废止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一、企业登记管理部分001、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4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002、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7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0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联合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86〕工商第80号1986.3.310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制新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第41号1988.3.70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等统一表格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第258号1988.11.20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和《营业执照》字号统一编码使用的通知工商企字〔1989〕第78号1989.4.2400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的通知工商〔1990〕第22号1990.2.60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企业)的范围和有关年检换照、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工商〔1990〕第49号1990.3.120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增设概括性行业的通知工商〔1990〕第80号1990.3.290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撤并后有关事项的通告工商〔1990〕第163号1990.6.80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工业系统汽车贸易公司名称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1990〕第274号1990.8.280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所属十一个等级施工企业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工商〔1990〕第399号1990.12.140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成工商案(90)字第269号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10号1991.1.110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筹建登记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176号1991.6.50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事业和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259号1991.7.250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军办公司名称的意见工商企字〔1991〕第275号1991.8.80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1〕第309号1991.9.60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收取查阅登记资料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336号1991.10.40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工商企字〔1992〕第283号1992.8.220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冶金部直属企业名称的通知工商企字〔1992〕第290号1992.8.250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口机电仪产品维修服务站登记注册事项的通知工商企字〔1993〕第58号1993.2.180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3〕第139号1993.5.150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发〔1993〕6号文件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1993〕第244号1993.8.110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4〕第20号1994.1.280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民用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企业加强登记管理的通知工商企字〔1994〕第21号1994.1.2802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期货交易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4〕第298号1994.10.270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使用新的行业分类标准与代码的通知工商企字〔1995〕第114号1995.5.150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交易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5〕第175号1995.7.120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从事物资借贷业务是否应当办理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5〕第227号1995.8.290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263号1996.7.190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65号1996.11.40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新华通讯社《关于新华社系统的企业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263号1997.10.310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85号1998.12.40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所属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9]第213号1999.8.180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海南珠江建设(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工商企字[2000]第27号2000.2.30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184号2001.7.160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企业登记审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第291号2001.10.160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能否核定“企业资信评估”等经营范围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313号2001.11.50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3]第55号2003.4.300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县级工商局在乡镇设立的工商组是否具有一次性经营批准权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1〕第141号1991.5.110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报已登记注册的有关企业名称的补充通知工商企字〔1992〕第83号1992.4.190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沪工商登(94)第144号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4〕第120号1994.5.170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在1989-1991年全国性清理整顿公司过程中被撤销的公司能否从事经营活动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4〕第132号1994.5.250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对新设立企业的定期检查制度工商企字〔1995〕第161号1995.6.30(384)0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资格必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5〕第332号1995.12.210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可否对拟设公司或其股东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第379号1996.11.260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100号1998.5.250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含义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8]第158号1998.7.290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对钨业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字[1999]第226号1999.8.2705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拒不办理前置审批的企业进行处罚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262号2000.11.905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06号2002.5.1305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处非法经营“网吧”力度的通知工商企字[2002]第217号2002.8.23二、外资登记管理部分05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广告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批准权限通知[86]工商223号1986.10.70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费收缴管理的通知工商办字〔1992〕第384号1992.12.905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工商企字〔1993〕第144号1993.5.2005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3]第152号1993.5.2805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文化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4〕第22号1994.1.3105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4〕第305号1994.11.30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5〕第177号1995.7.180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5〕第207号1995.8.80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341号1996.10.170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实行集中分批授权办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52号1997.2.260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截止期限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7〕第138号1997.5.210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42号1998.2.230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登记和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21号1999.2.30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第363号2001.12.19三、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部分067、私营企业登记程序1991年7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号公布0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登记管理的通知〔86〕工商第268号1986.11.270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用章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87〕第290号1987.10.280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87〕第319号1987.12.2107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私营企业年检报告书》和《私营企业资金平衡表》的通知工商个字〔1989〕第315号1989.11.1707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年检若干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91〕第351号1991.10.210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部门要求对从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直接的资格审查和具体审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1〕第357号1991.10.2607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依据现行法规对个体客运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2〕第27号1992.3.307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赣工商办字(1992)21号文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第126号1992.5.280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人或家庭举办剪裁技术培训班适用法规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1993〕第46号1993.2.80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1993〕第112号1993.4.2807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1993〕第267号1993.8.300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人经营的“电话亭”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5〕第304号1995.11.2808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争创“光彩之星”活动的通知工商办字[1997]第134号1997.5.2108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私营企业登记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1999]第10号1999.1.1808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否从事个体经营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87〕第134号1987.6.1508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党政机关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否从事个体经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87〕第334号1987.12.2408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向个体工商户摊派问题比照《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处理的通知工商个字〔1988〕第159号1988.8.1808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新工商明发〔1991〕3号文的答复工商个字〔1991〕第37号1991.2.1108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先执行后申请复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法字〔1991〕第424号1991.12.2708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第36号1992.3.1408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罚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第262号1992.8.808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鲁工商个字〔1994〕97号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4〕第156号1994.6.1709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1996]第294号1996.8.220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印制管理的通知工商个字〔1995〕第226号1995.8.2809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1997〕第111号1997.4.2409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个体、私营印刷业的通知工商个字[1997]第150号1997.6.909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第120号1998.6.2309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当场处罚中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按照“其他组织”对待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2000]第12号2000.1.2409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换照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工商个字[2000]第153号2000.7.250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取缔无照经营的通知工商个字[2002]第166号2002.7.19四、市场规范管理部分098、合同鉴证办法1997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0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099、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7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3号公布100、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7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3号公布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工商同字〔1988〕第132号1988.7.231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严格控制汽车经营网点中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的通知工商市字〔1989〕第163号1989.7.281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有些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小轿车销售网点执照和证明是否有效的请示》的答复工商〔1990〕第349号1990.10.25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集市摊棚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1〕第149号1991.5.2110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浙江省市场管理两个文件的通知工商市字〔1992〕第70号1992.4.910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同字〔1992〕第281号1992.9.2510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管理规定工商市字〔1993〕第379号1993.12.221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商市字〔1994〕第242号1994.9.51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花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规定》的通知工商公字〔1994〕第291号1994.10.211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棉花化肥市场管理的补充通知工商市字〔1995〕第120号1995.5.181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发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6〕第16号1996.1.101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收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费的通知工商公字〔1996〕第79号1996.3.221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6〕第308号1996.9.101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应受《经纪人管理办法》调整等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6〕第409号1996.12.241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市字〔1997〕第1号1997.1.21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有些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小轿车销售网点执照和证明是否有效的请示〉的答复》是否继续有效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221号1997.8.271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强化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1998]第63号1998.4.71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第175号1999.6.3011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9]第283号1999.11.112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1]第289号2001.10.151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请示工商市字[2002]第43号2002.2.271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经纪从业资格认定的答复工商市字[2002]第182号2002.7.261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销售进口汽车恢复验证盖章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1987〕第286号1987.10.261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制止乱设卡、滥罚款、滥收费的通知工商市字〔1989〕第338号1989.12.11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1990〕第374号1990.11.1912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的通知工商〔1990〕第394号1990.12.31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场服务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169号1993.6.71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苏工商〔1994〕62号文的答复工商市字〔1994〕第107号1994.5.41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经济合同种类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4〕第118号1994.5.131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无准运证调运蚕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4〕第182号1994.7.81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存的营业保证金用途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4〕第280号1994.10.171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5〕第208号1995.8.91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5〕第286号1995.11.151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8号令溯及力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142号1996.6.41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中介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能否引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36号令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143号1996.6.41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6〕第152号1996.6.101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化肥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1997〕第114号1997.4.221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169号1997.7.31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公字[1998]第20号1998.1.201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发包代理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8]第70号1998.4.81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工商市字[1998]第103号1998.5.281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检[1998]98号请示的答复工商市字[1998]第201号1998.9.161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水浸棉花是否纳入棉花管理范围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8]第259号1998.11.101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坚决打击不法粮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专项斗争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1998]35号1998.11.171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省际毗邻地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第11号1999.1.181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花市场管理中违法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9]第245号1999.9.231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元旦、春节“两节”市场整治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第323号1999.12.151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房屋租赁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0]第34号2000.2.171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0]第309号2000.12.25五、公平交易管理部分15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公字〔1995〕第145号1995.6.1615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恢复办理《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公字〔1997〕第50号1997.2.2415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公字〔1997〕第293号1997.11.2715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走私汽车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第96号1998.5.191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制止沿海地区利用海上加油炒卖外汇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1985.7.3015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润滑油是否属于重要生产资料的请示的答复工商〔1990〕第384号1990.9.2915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有关条款的请示的答复工商检字〔1991〕第169号1991.5.3015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检字〔1991〕第414号1991.12.1215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撤除公路检查站,改进经济检查方式的通知工商检字〔1992〕第242号1992.7.251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摩托车是否属于“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范围的请示》的答复工商检字〔1992〕第289号1992.8.241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松散型联营等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检字〔1992〕第301号1992.9.31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南宁市江南区华雄汽配经销部倒卖限制进口轿车总成定性处罚的请示》的答复工商检字〔1992〕第304号1992.9.91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的规定》效力问题的答复工商检字〔1993〕第126号1993.5.101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缉私纪律的通知工商检字〔1993〕第221号1993.7.221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打击走私联合行动中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检字〔1993〕第249号1993.8.141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销售18K白金首饰问题定性处罚的请示》的批复工商检字〔1993〕第307号1993.9.291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倒卖拼装汽车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检字〔1994〕第45号1994.2.281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石政工商字〔1994〕第18号请示的答复工商检字〔1994〕第64号1994.3.171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工商公字〔1994〕第85号1994.4.191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倒卖救灾物资指标应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4〕第86号1994.4.201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将过期啤酒更换商标标贴、伪造生产日期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5〕第202号1995.7.3117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溢价销售中国民政福利彩票是否属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5〕第334号1995.12.2217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冀工商案(请)字(1995)第1号请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43号1996.2.51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必须依法从严查处走私贩私案件的通知工商公字〔1996〕第67号1996.3.817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销售〈中国明星有奖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请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97号1996.4.1617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管辖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106号1996.4.191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违法案件管辖范围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256号1996.7.171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禁取缔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的通告》的通知工商公字〔1996〕第264号1996.7.2417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第322号1996.10.91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倒卖进料加工物品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16•【文号】工商广字[2007]第61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第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第40号),进一步加大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促进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严厉查处非法转让经营发布权的行为取得《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的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自行经营、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具有相应广告经营范围的分支机构代理开展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活动,但不得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交由其他单位经营。

委托分支机构从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业务的,应当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标明发布单位名称和代理经营的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对其代理经营行为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委托单位依法承担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取得《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的广告经营者,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交由其分支机构以外的单位经营的,依照《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违法经营他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单位,依照《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在登记地以外发布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单位和代理单位应当按照发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及时报送双方登记证明、委托代理合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样本等材料。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2•【文号】工商消字[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工商消字[201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总局第62号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解决消费纠纷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依托12315专线和信息化网络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方,应当积极推进文书电子化。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工商总局2014年3月12日附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目录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文书式样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评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评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评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个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工商人[2016]4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3.01
【实施日期】201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评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个人、优秀
个案的通知
(闽工商人〔2016〕43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机关)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执法办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个案进行表彰奖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是在2015年度执法办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执法办案有功单位、先进
个人及优秀个案。

--执法办案有功单位的参评对象是: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直接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执法办案机构。

--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是: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从事执法办案工作满两年,主办以上级别的执法办案人员。

--优秀个案的参评对象是: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在2015年度办结的重大或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评选推荐条件
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办案有功单位评选条件,依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30•【文号】工商个字[2011]第201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11〕第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18号)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内容,《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190号)中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第247号)中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表格样式,于2011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地将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cn。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附件: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一一年九月)目录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1.3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1.5 委托代理人证明二、登记审核类文书格式2.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2.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审核表2.3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审核表2.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审核表三、登记通知类文书格式3.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2 受理通知书3.3 不予受理通知书3.4 准予登记通知书3.5 不予登记通知书四、其他类文书格式4.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4.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4.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4.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8•【文号】工商办字〔2017〕205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7〕205号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工商总局对截至2016底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认真清理,对照国务院改革决策和根据国务院改革决策已修改的法律、法规,决定废止26件与“放管服”改革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现将工商总局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306件和决定废止失效的2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工商总局2017年11月8日工商总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市场规范管理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拍卖人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竞买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2003〕115号 2003.9.8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工商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69号 2009.8.21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号 2010.3.2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27号 2010.11.2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10号 2011.5.2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意见工商市字〔2011〕111号 2011.5.2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1〕248号 2011.12.1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87号 2012.5.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2〕156号 2012.8.3110.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关于拍卖活动备案管辖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3〕91号 2013.6.1811.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13〕203号 2013.12.1912.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3〕210号 2013.12.2513.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4〕34号 2014.2.2714.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4〕107号 2014.5.2815.工商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的公告工商市字〔2014〕144号 2014.7.3016.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工商市字〔2014〕180号 2014.9.2917.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4〕190号 2014.10.2918.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5〕29号 2015.2.2619.工商总局关于指定湖北省工商局管辖于云波等涉嫌侵权案件的批复工商市字〔2015〕32号 2015.3.320.工商总局对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表述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5〕35号 2015.3.421.工商总局关于工商部门在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中职责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5〕92号 2015.6.2322.工商总局关于网络拍卖监管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5〕136号 2015.8.2523.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 2015.10.3024.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工商办字〔2015〕183号 2015.11.625.工商总局对江苏天易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行为定性处罚的意见工商市字〔2015〕212号 2015.12.1026.工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工商网监字〔2016〕2号 2016.01.0827.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6〕68号 2016.04.2128.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6〕72号 2016.04.2729.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工商市字〔2016〕118号 2016.06.2730.工商总局关于依企业申请撤销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公告工商市字〔2016〕166号 2016.08.2931.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在上海市长宁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批复工商网监字〔2016〕220号 2016.11.1532.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在江苏省宿迁市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批复工商网监字〔2016〕255号 2016.12.2833.工商总局关于动产抵押登记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市字〔2016〕257号 2016.12.28(二)竞争执法、打传规直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商品价格和市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4〕292号 1994.10.20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利性保龄球场馆举办高额奖励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6〕386号 1996.12.43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擅自制造、销售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128号 1997.5.7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信用合作社限定贷款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170号 1997.7.73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支付、收取保险代办手续费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256号 1997.10.283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院给付医生CT“介绍费”等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257号 1997.10.284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实施强制交易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320号 1997.12.304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收买瓶盖等方式推销啤酒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7〕321号 1997.12.304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55号 1998.4.24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公字〔1998〕109号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号 1998.6.124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抽奖式有奖销售认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应用解释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43号 1998.7.14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非相同非类似商品上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的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267号 1998.11.20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奖促销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79号 1999.4.5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接受商场支付的“人头费”、“停车费”等费用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170号 1999.6.22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信局对不从该局购买手机入网者多收入网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190号 1999.7.27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4号 1999.10.205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供电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5号 1999.10.265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邮政企业强制他人接受其邮政储蓄服务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6号 1999.10.265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电信部门强行向用户收取话费预付款、话费抵押金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7号 1999.10.265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铁路运输部门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及行为主体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8号 1999.10.265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民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具有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处罚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279号 1999.10.265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滥收费用行为的构成及违法所得起算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310号 1999.11.295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条“质次价高”、“滥收费用”及“违法所得”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9〕313号 1999.12.15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认定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48号 2000.3.175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抽签等方式降价销售商品行为定性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61号 2000.3.315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贿赂手段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62号 2000.3.31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铁路运输部门强制为托运人提供保价运输服务是否排挤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公平竞争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96号 2000.5.176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石油公司、石化公司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134号 2000.6.25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143号 2000.7.6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用户购买碘盐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200号 2000.9.13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限制竞争行为和旅游服务机构滥收费用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245号 2000.10.17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业局在农网改造中滥收费用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0〕311号 2000.12.26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信用社用借据发放贷款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38号 2001.2.9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柜台联营中收取对方商业赞助金宣传费广告费行为能否按商业贿赂定性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152号 2001.6.13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供电部门强行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175号 2001.7.6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火车站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处罚当事人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179号 2001.7.11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保险公司借助学校强制保险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211号 2001.8.67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有线电视台强行向用户收取解扰器押金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1〕285号 2001.10.127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获奖获优情况作不真实宣传行为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2〕54号 2002.3.117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火车站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2〕249号 2002.10.157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2〕260号 2002.11.137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自来水公司强行收取底度费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2〕278号 2002.12.177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电力局在农网改造中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及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滥收费用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2〕287号 2002.12.317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3〕39 号 2003.3.177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烟草公司依据卷烟零售协会文件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3〕80号 2003.6.187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擅自将他人知名餐饮服务特有的装饰、装修风格作相同或近似使用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3〕85号 2003.6.258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查处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活动的法律依据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3〕91号 2003.7.178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网站在提供网上购物服务中从事有奖销售活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4〕46号 2004.3.178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贯彻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公字〔2005〕155号 2005.10.198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办学校收受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6〕90号 2006.5.158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出租房给传销人员居住的行为是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直字〔2007〕189号 2007.9.68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工商直字〔2007〕212号 2007.9.248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所列举的行为之外的虚假表示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7〕220号 2007.10.178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07〕263号 2007.11.288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不正当竞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8〕7号 2008.1.88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交易的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8〕198号 2008.9.129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09〕77号 2009.4.14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具有市场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拒绝交易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函字〔2009〕125号 2009.4.239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直字〔2011〕214号 2011.11.393.工商总局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经营者指定交易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3〕70号 2013.4.2694.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13〕166号 2013.10.2395.工商总局关于为传销人员提供委托见证属为传销提供条件的答复意见工商直字〔2014〕87号 2014.4.2896.工商总局关于查处机动车检测企业收取拓号费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4〕183号 2014.10.14(三)个体私营经济监管9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2000〕9号 2000.1.13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05〕26号 2005.2.59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委托登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6〕74号 2006.4.1310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08号 2007.5.29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26号 2007.6.211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247号 2007.11.161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名称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2008〕18号 2008.2.4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39号 2010.3.2105.工商总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问题的批复工商个字〔2013〕101号 2013.7.2106.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管理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45号 2013.9.25107.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63号 2013.10.18108.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3〕199号 2013.12.18109.工商总局关于为无照经营提供场地违法所得计算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个字〔2014〕86号 2014.4.21110.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宿迁市开展个人网店登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批复工商个字〔2014〕226号 2014.12.22111.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5号 2015.4.1112.工商总局关于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6号 2015.4.1113.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109号 2015.7.17114.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117号 2015.7.27115.工商总局关于同意江苏省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工商个字〔2015〕163号 2015.10.8116.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工商个字〔2015〕164号 2015.10.8117.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制建设三项综治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186号 2015.11.10118.工商总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永川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商个字〔2015〕190号 2015.11.13119.工商总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商个字〔2015〕191号 2015.11.13120.工商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的公告工商个字〔2015〕208号 2015.12.1121.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5〕224号 2015.12.28122.工商总局关于汇总发布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名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39号 2016.3.11123.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99号 2016.5.31124.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 2016.8.29125.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 2016.9.26126.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升级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246号 2016.12.13(四)广告监管12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 2007.7.2512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集邮票品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8号 2007.9.171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 2008.4.2313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参加国际广告赛事活动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8〕242号 2008.11.1913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各类纪念章(品)以及人民币相关广告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9〕85号 2009.4.221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26号 2012.2.913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48号 2012.3.2613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工商广字〔2012〕60号 2012.4.1113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78号 2012.4.24136.工商总局关于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移送程序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广字〔2014〕150号 2014.8.8137.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工商广字〔2015〕42号 2015.3.24138.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工商广字〔2015〕106号 2015.6.30139. 工商总局关于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中如何认定广告经营者广告费金额的答复意见工商广字〔2015〕221号 2015.12.28140.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6〕61号 2016.4.13141.工商总局关于商品包装含有违法广告内容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广字〔2016〕107号 2016.6.8142.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2016〕148号 2016.7.26143.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6〕194号 2016.10.9144.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2016.12.28(五)消费者权益保护14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的通知工商消字〔2000〕201号 2000.9.614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10〕148号 2010.7.261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1〕113号 2011.5.301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的通知工商消字〔2011〕217号 2011.11.1414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11〕222号 2011.11.18150.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做好食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意见工商消字〔2013〕108号 2013.7.15151.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13〕197号 2013.12.17152.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文书参考式样的通知工商消字〔2014〕43号 2014.3.4153.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工商消字〔2014〕51号 2014.3.12154.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4〕91号 2014.4.30155.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14〕233号 2014.12.29156.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15〕9号 2015.1.14157.工商总局关于明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措施文件效力的答复意见工商消字〔2015〕18号 2015.1.27158.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36号 2015.3.4159.工商总局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消费者投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消字〔2015〕105号 2015.7.13160.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189号 2015.11.12161.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工商消字〔2016〕204号 2016.10.19(六)商标注册管理16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工商标字〔1996〕24号 1996.1.161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1997〕71号 1997.3.1316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侵权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标字〔2003〕99号 2003.8.816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商标字〔2007〕15号 2007.1.2416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通知工商办字〔2009〕159号 2009.8.1216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82号 2009.9.116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问题的批复工商标函字〔2009〕291号 2009.11.916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扶持措施》的通知工商标字〔2010〕129号 2010.7.717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的扶持措施》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15•【文号】工商消字[2006]79号•【施行日期】2006.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工商消字[2006]第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把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工作目的1.2 工作原则1.3 适用范围1.4 分级标准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2.1 总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 地方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3.2 先期处置3.3 应急等级的转换3.4 响应终结4.报告、监测与预警4.1 信息报告4.2 信息监测4.3 信息预警5.后期处置5.1 责任追究5.2 工作奖励5.3 善后总结5.4 制度完善6.应急保障6.1 通讯和信息保障6.2 人员保障6.3 技术保障6.4 物资和经费保障7.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生效时间1.总则1.1工作目的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第52号)、《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办字[2005]第86号),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4.10•【字号】•【施行日期】201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原高新区、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系统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总局甘霖副局长讲话精神,坚持“教育先导、惩防并举、维护权益、服务发展”的原则,在2011年整治格式合同打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深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开展(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行动,初步达到在全省范围内“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备案一类合同、规范一个行业”,有效遏制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目的,使市场交易秩序得到规范、消费环境得到净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卓有成效的监管服务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王振宇副局长担任,合同信用处、法制处、市场处、消保处、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同与信用监管处。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设立专门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本辖区专项行动。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09•【文号】财行[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年3月9日财行〔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和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前备使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6号)和《财政部有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l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根据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限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范围和数量,按照新办法计算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要在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和实有数基础上有所压缩。

二、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财政部关于抓紧开展地方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3号)要求,抓紧开展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并在编制核定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编制核定情况报财政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索引号:FJ00207-3000-2011-10003 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福建省工商局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4日名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号:闽工商综〔2011〕541号内容概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03号)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法〔2010〕358号)的要求,省工商局对197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其中,对197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制作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制作保留、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予以公布。

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39件,废止31件,失效58件。

现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通告如下: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1.1-2009.12.31)(一)综合部分1.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通知闽工商法字〔1999〕第179号1999.5.42.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权限的规定闽工商法字〔2000〕第27号2000.1.26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行政处罚行为的若干意见闽工商法字〔2001〕第408号2001.8.24.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工商企业中发放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信〔2002〕25号2002.1.255.关于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闽工商函〔2002〕9号2002.2.96.关于加强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工商函〔2002〕17号2002.3.257.关于省工商局企业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对外查询的通知闽工商综〔2002〕171号2002.6.218.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行纠正具体行政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商法〔2003〕164号2003.6.79.关于做好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发放具体工作流程的通知闽工商信〔2003〕423号2003.12.3110.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商法〔2004〕32号2004.2.511.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暂行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闽工商法〔2004〕167号2004.6.712.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法〔2005〕254号2005.8.2213.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数字安全证书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综〔2006〕188号2006.6.81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证据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工商法〔2006〕438号2006.12.2115.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信〔2007〕66号2007.2.916.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196号2007.4.2617.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549号2007.11.718.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633号2007.12.101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服务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商综〔2008〕363号2008.7.142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指导的意见闽工商综〔2008〕579号2008.11.102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闽工商法〔2008〕601号2008.11.2522.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闽工商综〔2009〕35号2009.1.212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对工商登记和监督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答复闽工商法〔2009〕298号2009.5.312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福州市工商局对接福州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答复闽工商法〔2009〕365号2009.6.302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意见闽工商综〔2009〕438号2009.8.102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服务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商综〔2009〕469号2009.8.28(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分27.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案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公〔2000〕244号2000.5.1228.关于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公〔2000〕615号2000.11.2429.关于印发《福建省“名优企业打假维权”协作网络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公〔2000〕618号2000.11.2830.关于认真做好预防和打击非法彩票活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1〕196号2001.4.1931.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监管力度的通知闽工商公〔2004〕178号2004.6.1432.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清理整顿非法改装车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公〔2004〕189号2004.6.2133.关于进一步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418号2005.12.193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特大案件备案和督办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40号2006.2.1335.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45号2006.2.1336.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九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57号2006.2.2137.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124号2006.4.638.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351号2006.10.2739.关于贯彻财政部等六部门制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6号2007.1.540.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11号2007.1.941.关于对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事人实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21号2007.1.1642.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320号2007.7.643.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几类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437号2007.9.1144.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460号2007.9.2045.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行政处罚裁量试行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538号2007.10.3146.关于进一步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闽工商公〔2008〕37号2008.1.1547.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8〕109号2008.3.748.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试行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8〕286号2008.6.124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对经销含三聚氰胺不合格乳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性意见闽工商公〔2008〕537号2008.10.135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闽工商综〔2009〕568号2009.11.23(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51.关于统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机构值班时间与方式的通知闽工商公〔2004〕43号2004.2.1752.印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291号2005.9.2253.关于名优企业打假维权工作实施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39号2007.1.2954.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104号2007.3.655.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448号2007.9.1456.关于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7〕545号2007.11.657.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8〕66号2008.2.1858.印发《关于打造“12315”品牌的意见》的通知闽工商消〔2008〕85号2008.2.2859.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处理台湾同胞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通道工作的意见闽工商消〔2009〕173号2009.3.316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电市场监管服务“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9〕181号2009.4.36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同意福州市工商局对有关经营者销售不能提供含蜂蜜真实性结论检验报告的蜂蜜行为定性处罚的批复闽工商消〔2009〕210号2009.4.1562.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消费维权短信息类服务接入代码“12315”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消〔2009〕416号2009.7.276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闽工商消〔2009〕560号2009.11.19(四)食品流通监督管理部分64.印发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市〔2004〕212号2004.7.165.关于迅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2004〕236号2004.7.2666.关于强化“十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2004〕288号2004.9.1267.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实施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市〔2006〕294号2006.9.768.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行政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市〔2006〕365号2006.11.669.关于进一步加强台湾水果经营台帐管理的通知闽工商市〔2007〕338号2007.7.1370.关于统一食品经销台账格式的通知闽工商市〔2007〕479号2007.9.2971.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健全食品进货查验与进货台账制度的通告》的通知闽工商市〔2007〕588号2007.11.2472.关于强力推进食品批发企业建立电子台账管理的通知闽工商市〔2007〕594号2007.11.2773.关于推介三明市工商局实行电子台账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市〔2008〕264号2008.5.267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督促指导全省奶制品批发商实行电子台账管理的紧急通知闽工商市〔2008〕539号2008.10.147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试行意见闽工商明电〔2009〕17号2009.5.277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加强督查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2009〕50号2009.2.977.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试行食品流通分类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9〕296号2009.5.2878.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临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7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市〔2009〕357号2009.6.238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监管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工商市〔2009〕556号2009.11.16(五)企业登记管理部分81.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登记管辖和授权、委托规定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6〕8号2006.1.1282.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登记管理和授权委托规定的补充通知闽工商企注〔2006〕131号2006.4.1083.关于燃气经营企业注册登记是否需要办理资质证书的批复闽工商企注〔2006〕226号2006.7.128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局深化实施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6〕244号2006.7.3185.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注册资本验证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657号2007.12.786.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7〕638号2007.12.1387.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内资企业年检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8〕194号2008.4.1788.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答复8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企业年检免审申报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8〕329号2008.7.19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企业分时分段年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9〕70号2009.2.239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及做好2009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9〕203号2009.4.1392.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消防审批是否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问题的答复闽工商企注〔2009〕306号2009.6.2(六)企业监督管理部分93.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实施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07〕9号2007.1.89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在查处违反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中实施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08〕173号2008.4.89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08〕336号2008.7.7(七)市场规范管理部分96.关于贯彻《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同〔1998〕14号1998.1.1397.关于对福州市区市场经营闽侯县未经“瘦肉精”检测肉品能否采取暂扣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批复闽工商市〔2005〕18号2005.1.2498.关于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市〔2005〕52号2005.2.2199.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市〔2005〕296号2005.9.23100.关于开展合同监管订单农业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同〔2007〕30号2007.1.22101.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意见闽工商市〔2007〕227号2007.5.910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44号2008.1.2210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软件开发合同》、《福建省数据库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福建省网络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福建省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福建省硬件设备维护服务合同》(示范合同文本)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245号2008.5.910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加强拍卖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481号2008.9.1710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495号2008.9.2410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作物种植基地预约生产购销合同》和《福建省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504号2008.9.26107.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加强涉案物资拍卖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609号2008.11.26108.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工商同〔2009〕1号2009.1.410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修改《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通知闽工商同〔2009〕67号2009.2.2011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商标事务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闽工商同〔2009〕85号2009.2.2711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闽工商同〔2009〕513号2009.10.15(八)广告监督管理部分112.关于加强自费出国留学广告管理的通知闽工商广〔2001〕428号2001.8.9113.关于印发《福建省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广〔2001〕654号2001.12.13114.关于印发福建省媒体广告信用评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广〔2006〕86号2006.3.17115.关于我省户外广告牌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函闽工商广〔2006〕167号2006.5.17116.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处理移送违法广告的规定》的通知闽工商广〔2006〕267号2006.8.18117.关于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广〔2007〕27号2007.1.21(九)商标监督管理部分118.关于规范使用、依法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通知闽工商标〔2002〕46号2002.2.6119.关于印发《华东五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办法》的通知闽工商标〔2002〕235号2002.8.15120.关于可否没收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原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批复闽工商标〔2003〕280号2003.9.19121.关于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指导的通知闽工商标〔2007〕28号2007.1.22122.关于印发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监督规定的通知闽工商标〔2007〕265号2007.5.31123.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08〕83号2008.2.29(十)外资登记管理部分124.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5〕255号2005.8.23125.关于贯彻执行支持和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条款说明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5〕257号2005.8.29126.关于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6〕340号2006.10.19127.关于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15号2007.1.10128.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129.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指导意见(一)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297号2007.6.20130.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指导意见(二)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305号2007.6.25131.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指导意见(三)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341号2007.7.18132.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四)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426号2007.9.4133.关于强化外商投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7〕470号2007.9.2513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一)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8〕326号2008.7.1135.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8〕521号2008.10.813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二)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8〕596号2008.11.22137.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一)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9〕148号2009.3.23138.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远程核准和完善台资企业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9〕151号2009.3.2313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指导意见(二)的通知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5.1.1-2009.12.31)(一)综合部分1.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服务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6〕75号2006.3.82.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法〔2006〕335号2006.10.133.印发关于支持产业集群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135号2007.3.274.关于《福建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有效性问题的批复闽工商法〔2007〕544号2007.11.6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促进福建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商综〔2008〕503号2008.9.25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现行使用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是否有效的答复闽工商法〔2009〕283号2009.5.21(二)企业登记管理部分7.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工商个〔2005〕49号2005.2.188.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5〕159号2005.5.199.关于工商机关能否依据有关行政许可单位上级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注册登记或责令行政相对人办理变更登记的批复10.关于企业名称登记注册不得核准含有“海峡西岸”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5〕366号2005.11.2211.关于注册登记中审查经营场所证明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工商企注〔2005〕424号2005.12.2112.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6〕12号2006.1.1713.关于公司住所证明的批复闽工商企注〔2006〕310号2006.9.2014.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件核发营业执照的批复闽工商企注〔2006〕342号2006.10.2015.关于修订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执行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7〕86号2007.2.2716.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7〕208号2007.4.3017.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伙企业登记业务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7〕439号2007.9.1218.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表格和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7〕604号2007.11.301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内资企业登记业务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8〕202号2008.4.222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司股权出资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08〕405号2008.8.42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内资企业登记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工商企注〔2008〕516号2008.9.2822.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实施机关有关问题的答复闽工商企注〔2009〕361号2009.6.292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企业注册登记“达标窗口”创建和内资企业登记工作调研情况的通报闽工商企注〔2009〕506号2009.10.9(三)企业监督管理部分2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13号2007.1.1025.关于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小食杂店无照经营的相关处置办法的紧急通知闽工商综〔2007〕662号2007.12.1926.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10〕159号2010.4.6(四)市场规范管理部分27.福建省工商局印发《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同〔2008〕352号2008.7.9(五)广告监督管理部分28.关于对印制销售使用标注“观音王”等不规范用语茶叶包装物行为进行定性处理的答复闽工商广〔2007〕518号2007.10.18(六)商标监督管理部分29.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著名商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标〔2008〕144号2008.3.31(七)外资登记管理部分30.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十项制度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5〕66号2005.3.831.关于印发《福州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实行工商事务行政指导制办法(试行)》、《泉州市工商局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十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外企〔2005〕221号2005.7.19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05.1.1-2009.12.31)(一)综合部分1.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意见的通知闽工商综〔2008〕229号2008.5.6(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分2.关于开展手机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179号2005.6.83.关于印发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食盐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214号2005.7.114.关于组织开展查处生产销售“黑心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5〕328号2005.10.205.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24号2006.1.206.关于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6〕395号2006.11.297.福建省工商局对无合法来源进口酒类商品开展突击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工商公〔2008〕168号2008.4.38.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9〕440号2009.8.129.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军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9〕559号2009.11.1910.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公〔2009〕569号2009.11.24(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11.关于立即组织检查市场上销售药物残留超标大菱鲆(多宝鱼)的通知闽工商消〔2006〕392号2006.11.2712.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意见闽工商消〔2007〕234号2007.5.1713.关于迅速组织查处不合格转换器的紧急通知闽工商消〔2008〕115号2008.3.111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迅速组织查处不合格饮水机的通知闽工商消〔2008〕419号2008.8.1415.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对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联络员监督检查不安全食品实施奖励工作的试行意见闽工商消〔2009〕420号2009.7.28(四)企业登记管理部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增设概括性行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增设概括性行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增设概括性行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0.03.29
•【文号】工商[1990]80号
•【施行日期】1990.03.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30日)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企业经营
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中增设概括性行业的通知
(工商[1990]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企业经营范围用语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用语规范》)下发执行以来,各地普遍反映现行《用语规范》尚需补充,并要求在《用语规范》的商业部分中增设概括性行业及其经营范围规范用语,以适应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的需要。

经研究,在《用语规范》中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的七十七个小行业中,增设九个概括性行业及其经营范围规范用语。

望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略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九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流通秩序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流通秩序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流通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3.13•【文号】工商明电[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流通秩序的通知(工商明电[200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一段时期,少数零售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违法促销等手段,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商品流通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商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现就规范商品流通秩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商品流通秩序监管工作商品流通秩序,特别是食品等居民日常消费商品的市场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商品流通秩序监管,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商品,特别是食用植物油、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副食品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流通秩序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商品流通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商品流通秩序各地要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规范销售者商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商品流通秩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规范商品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流通领域商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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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仙工商…2010‟49号仙游县工商局关于印发仙游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情景用语规范(试行)的通知各股、室、所、队、会:现将《仙游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情景用语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应结合实际,不断充实完善。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仙游县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情景用语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的公务用语,树立本系统良好的执法形象,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行政执法行为要以创业富民、维权便民、执法为民、敬业爱民为宗旨,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规范言行,依法行政。

第三条本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时应掌握使用在不同情景状况下,有针对性地使用规范用语,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与执法相对人产生误解、误导甚至对抗,公务用语应该比照本规范。

第四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用语规范、准确、文明,语音清晰,切忌语气急躁、生硬,更不允许讲粗话、怪话、气话。

第五条本规范按照个人遵守、单位约束、上级督查、有效规范的要求有计划执行落实。

本系统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负责对其执法人员执行用语规范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工商局监察室、公平消保股、法制股应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监督抽查,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因用语规范引发误解或激化矛盾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改正。

- 2 -对于因违反规范,造成恶劣影响或投诉,直接对本单位、本部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以及在地方行风评议、作风建设等造成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予以效能告诫,直至行政处分。

第七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案件调查阶段情景用语规范(一)现场检查执法情景用语规范1、向被检查人表明身份:“您好,我们是仙游县工商局×单位的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姓名),今天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年检、检查食品安全等)。

请予以配合。

”2、找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请问哪一位是你们单位的负责人?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方面情况,请告知。

”3、找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先称谓)请您介绍你单位××方面情况。

”4、要求检查现场:“(先称谓)我们需要检查你单位××现场,请您带我们到现场检查,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如实回答询问、提供证据、不得阻扰的义务。

”(二)调查取证情景用语规范调查取证时,应准确无误地告知调查取证的事项、依据,以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

涉及案件定性- 3 -的问题,凡未经查证属实,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发表结论性意见。

1、开始调查取证的告知语:“我们是仙游县工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2、要求对方出示有关证件时,要清楚简洁地告知所要检查的证件名称,情景用语为:“请出示你的XXXXXX证件(证件完整名称)。

”3、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资料时,清楚地告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要检查的资料的名称,情景用语为:“根据《XXXXXX》(法律、法规、规章完整名称),请提供XXXXXX(资料名称),按规定,我们有义务为你保守相关秘密。

”4、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人在现场检查笔录或调查笔录上签名时情景用语为:“(先称谓)刚才我们已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请过目,如核对无误,请在笔录上签署意见,签名。

”如遇到行政相对人有不识字或其他阅读障碍时,应该当场将笔录内容宣读给行政相对人听,情景用语为:“这是我们制作的XX- 4 -笔录,由于你不识字,现由我局执法人员宣读XX笔录,请你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

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此处写明“以上笔录无误”,并请写清你的姓名和落款时间。

”(无书写能力的,由行政相对人按手印。

)5、查封或解封违法物品时,要求当事人在(解除)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上签名的情景用语为:“(先称谓)请核对物品情况,如核对无误,请签字”。

6、抽样取证时情景用语为:“根据法律规定,现对XXXXXX进行抽样取证,请你配合。

这是抽样清单,请你签字确认”。

7、录音(或录像)时情景用语为:“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现在进行录音(或录像)取证,请如实回答。

若你不如实回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件调查阶段主要忌语1、使用轻蔑、粗俗类的招呼词语。

例如:“喂,开店的,接受检查! ”“喂,快把执照拿出来!”“嘿!过来!”“说你呢,没听见吗”等。

2、发现有违法时,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类语言。

例如:“你胆子不小,钱多了,欠罚!”“你是外地的,还敢到我们这儿耍威风!”等。

3、纠正违法行为,对方没反应或对方动作慢时,使用侮辱性、训斥性语言。

例如:“喂,你聋了吗?”“要死不活的,你还不快- 5 -点?”“多次给你说,就是不听”“别装傻!”等。

4、暂扣违法财物,对方不服时,使用训斥性、挑衅性语言。

例如:“我就是要扣你的,你还能怎么样?”等。

5、要求对方在有关文书上签字时,使用拒绝性、欺骗性语言。

例如:“不用看了!”“都是照你说的记的,快签名吧!”等。

二、处罚决定阶段情景用语规范(一)处罚决定阶段情景用语规范1、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准确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种类、幅度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情景用语为:“经调查,你(单位)的XXXXXX行为,违反了《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有XXXXXX(证据名称)证据证实,请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拟给予XXXXXX(处罚种类和幅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对以上处罚意见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如果你对以上事实、依据和处罚意见有不同看法,现在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2、对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时,要告知当事人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情景用语为:“经过复核,我们认为你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决定予以采纳”。

- 6 -“经过复核,我们认为你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不成立,决定不予采纳”。

3、适用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向行政相对人出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应告知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情景用语为:“(先称谓)经查实,你(单位)存在×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款或第×项的规定,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款或第×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处罚内容),对上述作出的处罚,你(单位)依法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属听证案件的,还须告知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请您谈谈对上述处罚的意见”。

如行政相对人无意见,并属立案办理的案件,情景用语为:“(先称谓)请你在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回证上签字。

”(并将该文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4、举行听证的情景用语:(一)听证案件,主持人表明身份:“我受仙游县工商局的指派,担任×一案的听证主持人,我是×(名),×(职务)。

”(二)告知听证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请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三)告知听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你(单位)对拟作出- 7 -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出证据。

如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四)在听证记录签字:“本次听证会就此结束。

请你核实听证笔录,如果你认为记录不全或有误的,可以申请补正。

核实无误的,请在听证笔录中逐页签名。

”5、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告知违法行为事实、理由、处罚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情景用语为:“经查实,你(单位)有XXXXXX行为,违反了《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条文主要内容”,根据《XXXXXX》(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直接说作出如下处罚:(处罚内容),决定对你(单位)处以XXXXXX(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数额)。

”6、告知救济权利时,应准确无误地告知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具体方式、期限和途径,以及行政复议机关的具体名称,情景用语为:“如果你(单位)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知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莆田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知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7、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情景用语为:“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确认签收。

”- 8 -(二)处罚决定阶段主要忌语当对方要求解释执法依据时,使用拒绝性、羞辱性语言。

例如:“我没功夫听你罗嗦。

”“你还有完没完,我不是已经答复你了吗?”“你问我,我问谁?”“有什么规定,你自己没长眼睛,不会看吗?”“你知道犯了什么法吗?”“什么规定,我说了就是规定。

”“文件有规定,回去自己看”“甭多问,上级就这么定的”“让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哪这么多废话!”等。

三、案件执行阶段情景用语规范(一)案件执行阶段情景用语规范1、依法当场收缴罚款时,准确无误地告知缴纳罚款的依据和具体数额,并向当事人开立缴纳票据,情景用语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请你现在缴纳罚款××元,谢谢合作。

这是缴纳票据,请核实。

”2、对于行政相对人提出当场交纳罚款但不符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时,要告知其不能当场收缴罚款的理由,情景用语为:“对不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不能当场收缴罚款,请您到XXXX银行缴纳罚款。

”3、依法向银行交纳罚款的,要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交纳罚款的地点和期限,情景用语为:“根据XXXXXX(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在收到行政处罚- 9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XXXXXX银行(银行名称和具体地点)交纳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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