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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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劳动、早操、军训、政治学习、专题讲座会议、参观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都必须实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

1.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教室日志》和班级日考勤表上。

2.自习考勤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

3.每周考勤情况,由班长汇总后,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后,报给专业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考勤。专业部每月将考勤统计报给学生处。学生处负责对全校学生的考勤统计工作。

(三)请假办法及规定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按审批权限批准。

2.学生因病请假两天以上,须附校医务室或县级医院的诊断(急诊特殊情况除外),并出具证明。

3.学生因事请假,需严格掌握。

4.学生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假满未按期返校者,由班主任查明,理由正当的可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不按时销假者,按旷课论处。

5.因公事请假者,需持有关部门证明,再办理请假手续。

(四)审批权限

1.1--2天,由班主任批准。

2.3—5天,由专业部主任批准。

3.5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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