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外壳和镜面检验标准书_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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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膠件外觀檢驗標準適用範圍:成品檢驗/IQC進料檢驗制作人:何榮日期:2011.3.29第一章一、目的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检验人员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三、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性凹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珍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的缺陷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和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11.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12.流水纹:由于成型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13.炽【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用时造成)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用时造成)。

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次村料引起的)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

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

汇迈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第 1 页共 14 页版本修订历史记录版本号A/0修订内容第一次下发修订者修订时间汇迈电子技术部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第 2 页共 14 页1. 目的建立塑胶、五金件材料的检验依据,确保来料品质符合我司工艺及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塑胶、五金件的检验。

当部份标准客户方面发生变化则以客户最新要求为判定之依据。

3. 抽样标准依据GB/T II级水平一次抽样方案严重缺陷(CR)AQL=0;主要缺陷(Maj)AQL=;次要缺陷(Min)AQL=。

抽样计划及限度样品: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合格于不合格的外观缺点,则由客户提供承认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作为依据。

4. 检验/测试环境目视距离 : 30 cm室内温度:25℃±5℃500 ~ 1000 LUX1 30~45度亮度:500~1000Lux CASES E A目视条件:正常视力, 以上;(每个表面来回观看10秒)位置:产品放置检验者正前面的30cm距离处,检验者于产品成45±15度(即目视人员标准坐姿,机台平放于工作台面);扫描时间:10秒/次/面5. 不良类别定义严重缺点严重缺点是指根据判断与经验,显示对使用该产品之人员,有发生危险或不安全结果之缺点.Critical Defect主要缺点主要缺点是指严重缺点以外之缺点,其结果可能会导致故障或功能不全,或实质上降低产品之使用性能,以致无法达成期望之目标.(Major Defect)次要缺点次要缺点是指产品之使用性也许实质上不致减低其期望目的之缺点,或虽与已设定之标准有差异,但在产品之使用与操作效用上,并无多大影响.(Minor Defect)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第 3 页共 14 页6. 塑胶类检验一览表:(不详尽处参照判定细则)检测治具不良判定NO.项目检验内容CR Maj Min 点缺陷:A面:B等级(≤^2)单面允许 2点,点与点的距离≥100mm.B面:C等级(≤^2)A).单面允许 2点,点与点的距离≥100mm.B).若点小于 ^2,则单面允许 3点,点与点的距离≥100mm.C).若单面任何一点大于 ^2,则适用于项目 a.C面:D等级(≤^2)A).单面允许 2点,点与点的距离≥50mm.B).若点小于 ^2,则单面允许 3点,点与点的距离≥50mm.目检,治具:污点卡点缺陷包括:气泡、污点、漆粒、点状杂质、脱漆、凹痕等★C).若单面任何一点大于 ^2,则适用于项目 a.线(丝)状杂质A面:长度≤3mm,数量同上; B面:长度≤5mm,数量同上; C面:长度≤8mm,数量同上.无感刮伤(宽度≥污点卡污点卡★★外观检查1 (详见判定标准细则)A面:长度≤6mm,数量同上;B面:长度≤12mm,数量同上;C面:长度≤20mm,数量同上.有感刮伤(宽度≤A面:面积 mm^2 ,数量同上;B面:面积 mm^2 ,数量同上;C面:面积 mm^2 ,数量同上.污点卡塞尺★★毛边:A面≦B面≦C面≦弯曲变形:一般的:形材允许外凸(不允许内凹),但不管何种变形,其变形量不超过 3/千大理石平台,塞尺★美工线:要求分色清晰,且美工线槽内不允许异色目检★★LOGO槽尺寸必须满足要求(重点跟进返喷品);参考EER标注尺寸重点管控尺寸有:LOGO槽,塑胶件长、宽2 尺寸其他尺寸以实配为塑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书第 4 页 共 14 页主,注意实配时出 现的间隙,断差问题。

塑胶壳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壳外观检验标准
6.2 若检验中存在异议,可参见样板或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判定.
6.3 当供方对本规范检验项目及内容存在分歧时,需与供方共同协商,但本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6.4 若本标准第五点特殊要求或图纸有明确规定,按特殊要求或图纸执行,无则按第四点执行.
七、术语和定义
7.1 塑胶件分类原则
塑胶件按其对产品质量以及安全性能的程度分类
d.Ⅲ级面
通常见不到以及在搬运等情况下方可见到的面(如:产品底面等)
备注: 此产品底面、侧面、电池盒与电池盒盖、适配器底面均为Ⅱ级面图示:
编制
注塑件
审核
图样标记
共6页
第5页
批准
标记
处数
更改文件号
签字
日期
日期
检验规程
S
A
B
1.3 外观检验
1.3.1检验环境
--视力:校正视力1.0以上
--目视距离:眼睛与被测体在30cm-45cm之间
--目视角度:一般检视角度范围与被检面成90°±45°
编制
注塑件
审核
图样标记
共6页
第1页
批准
标记
处数
更改文件号
签字
日期
日期
检验规范
S
A
B
配套塑胶件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修改号
生效日期
页次
2/6
--目视时间:3-5秒/面
1.4.1 配合段差及间隙检验
检测工具: 塞尺 目测 卡尺 对应装配零件
编制
注塑件
审核
图样标记
共6页
第4页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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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数
更改文件号
签字
日期
日期
检验规程

塑胶壳料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壳料外观检验标准

30 色差
b.与标准色样之间有色差,但不明显 c.整套机壳组装后存在色差,但不明显
d.用色差仪对比标准色样,△E≤1.5
31 合壳缝 各组件配合检查,除工艺缝外,合壳缝≤0.15mm
32 卡扣和螺丝柱不能有断裂、变形、披峰等不良
33 结构与结构样件相同
备注:
在正常检验环境下
目视检查
轻缺陷
有条件时测试
2.4 烧焦:因烘烤温度过高造成的喷油件表面似雾状的外观。 2.5 橘皮纹:在喷油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橘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2.6 阴影:在喷油件或塑胶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2.7 少油:由于喷油时枪未调教好或手工喷油少走枪或走枪不到位造成油漆过薄,
在喷油件表面呈现泛黑的现象。 2.8 雾状:整个喷油件表面的光泽度较差,看上去像有一层雾。 2.9 露底材:在喷油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颜色。 2.10 油漆剥落:产品表面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 2.11 光泽度不良:喷油件表面呈现出与封样件光泽度不一致的情况。 2.12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当而造成在喷油件表面的凹陷或小坑。 2.13 颗粒:在喷油件表面附着的细小尘粒杂质,也称为尘点。 2.14 气泡:在涂层表面呈现的小鼓包,用手指扣会破裂。 3、丝印不良缺陷术语及定义 3.1 字体倾斜:多个字体或同一个字体的底部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3.2 字体锯齿:字体的边缘呈现锯齿状。 3.3 字体扩散:字体的边缘呈现模糊状。 3.4 粗细不均:字体的各个笔画之间出现粗细不一样的现象。 3.5 漏油:因丝印网的原因,在应当无丝印的区域出现油墨,一般呈现点状。 3.6 移位:字体偏移封样上的丝印位置或图纸要求位置。 3.7 重影:二次丝印的整体错位。 3.8 针孔/漏光:在应该有丝印的地方出现点状的缺少油墨。 3.9 缺边/少画:字体的边缘缺少或笔画不全。 3.10 丝印错:丝印的字为错别字。 3.11 漏丝印:要求丝印的位置未丝印。 3.12 色薄/少油:丝印字体板无明显色差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B 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6mm2个;*3mm3个,距离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11
泛白
A、B、C面不允许有泛白
12
杂物(线性毛尘)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3mm杂物2个:*1mm4个,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B、 C 面不允许有明显塌坑2 个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同一类
9
断裂
在不影响使用的内表面允许有局部撕裂现象
同一类
10
划伤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5mm划伤1个;*3mm2个两点间距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B 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6mm2个;*3mm3个,距离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3个
15)分界线不清: 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16)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18)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号
第1版
生效日期
19)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20)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5
白印

5
涂膜

6
熔接缝

6
露底

7
滋边(毛刺)

7
分界线不清

8
塌坑

8
虚喷

9
断裂

9
喷花

10
油印

10
泛白

塑胶壳检验标准

塑胶壳检验标准
4.3.3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的条件
4.3.3.1连续10批检验合格。
4.3.3.2 10批中不合格品(或缺陷)总数在界限个数以下。
4.3.3.3生产正常。
4.3.3.4主管者认为有必要,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4.3.4放宽检查转正常检查的条件
4.3.4.1 1批检验不合格。
4.3.4.2生产不正常。
5.1.5核对样板:
5.1.5.1结构样板(每个模号、穴号都需要与相应结构板相符合);
5.1.5.2颜色样板(需核对认可供应商、喷油范围;颜色偏差与机型色板有色差时,可核对上下限度样板);
5.1.5.3丝印(核对丝印范围,字体颜色效果,歪斜程度)
5.2外观检验:环境在光度为600------800LUX的条件下,人眼与被检测面距离为25------35CM。观察角度与被检测面为正负45度,观察时间为10秒正负5秒。(如附图:)
宽度(W)
A面
B面
C面
三级
L≤3mm
W≤0.05 mm
2
3
4
0.05mm<W≤0.1mm
1
2
3
W>0.1mm
0
1
2
3mm<L≤5.0mm
W≤0.05mm
1
2
3
0.05mm<W≤0.1mm
0
1
2
W>0.1mm
0
0
1
L>5.0 mm
W≤0.05mm
0
1
2
0.0
W>0.1mm
不允许接收
三划为轻划痕,不反光时难看出,在某一固定的角度才能看见的划痕。
5.3.1机壳的配合缝、错位通用标准判定
序号
项目

外壳外观检验标准

外壳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经过适当的检验,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塑胶外壳产品之检验标准。

3、定义:3.1 测量面定义A面:暴露在外面且在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B面:暴露在外面且在正常使用中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及产品配件的外表面,C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只能在装卸电池时才可看到的内表面,D面:塑胶壳内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用户看不到的表面。

3.2 缺陷分类定义A.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员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缺陷。

B.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 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是客户接受的。

3.3 注塑缺陷不良定义缩水:塑件表面局部由于填充不足或注塑压力不够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出痕:由于塑料件的抱紧力,顶杆区域受到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凸起。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起或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变形。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产生的废边。

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塑料件表面现行划伤。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高低不平。

斑点:在塑料件表面和内部的细微粒和杂质。

3.4装配组件缺陷不良定义段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面产生的错位。

缝隙:装配组合件装配时的间隙超过标准间隙而产生的缝隙。

变形:由于装配尺寸误差,毛边等原因而造成装配组合件变形现象。

塑胶外壳产品检验标准

塑胶外壳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适应炜高生产和外购的所有无客户指定标准的部品质量要求。

2.范围本检验标准适用于炜高所生产的和外购的所有无客户指定标准的注塑、喷涂、组装、电镀或其他工艺的机壳部品。

3.定义3.1 缺陷分类定义:3.1.1 CRI(严重缺陷):违反相关安规标准,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有安全隐患的缺陷。

3.1.2 MAJ(主要缺陷):属功能性缺陷,影响使用或装配。

3.1.3 MIN(次要缺陷):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2 测量面定义:A面:在使用过程中,直接在近处观看且暴露的表面(正常观察时产品的前面)。

B面:在使用过程中,不直接观看但暴露的表面(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带电池)。

C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产品背面内部、充电器和电池的其它表面)。

D面:产品内部部件正常使用时看不见。

3.3缺陷定义:3.3.1注塑件缺陷定义: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修订履历修订时间修订内容版本修订人制订李远涛审核核准日期2012.06.07 日期日期※※※公司秘密级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或携带出公司范围外※※※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白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及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塑胶外壳检验规范

塑胶外壳检验规范

目检
/
1.3 装箱应摆放整齐,无散乱、堆叠和混
放,有一定运输防护措施。
全检
MAJ
2.1参照样品或承认书,检查有无混料,错料
色差及材质与样品不符。
2.2 外壳表面不应有明显划痕、杂点、混色
2
外观检查
、及明显变形和脏污等。 2.3 外壳不能有由于成型工艺或模具问题造
目检
成的各种缺陷,如批锋、缩水、顶白、拉模
塑胶外壳
抽样计划
依据MIL-STD-105E,具体抽样方式参照《抽样计划》
允收水准
AQL CRI=0 MAJ=0.15 MIN=1.5
项次 检查项目
验收标准
检验方法
关键元件 依据/工具
是■否□ 抽样水准 缺陷类别
1.1标签内容填写应清晰、完整、易识别,不
可遗漏、缺损,否则不给予接受。
1
包装检查
1.2 根据送检单核对外包装标识及实物是否 一致,无错料、混料。
试验 20N球压治具
Hale Waihona Puke n=1MAJ应不大于2MM
卡尺
1
ROHS检测
1.1 核对绿色环保供应商名录要求供应商提 供的RoHS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1.2 取1PCS样品送RoHS实验室检测害物质 含量不能超标(我司标准)
查对 检测
《绿色环保供应 商名录》/ X-R光谱仪
n=1
CRI
备注 来料检验报告文件编号:FO-IQC13-07 A/0版
、水口、烧焦、流痕、熔接线、缺料、亮斑
等。*具体限度参照《材料外观检验标准》
3
结构尺寸
3.1 依据承认书、图纸测试其各部位尺寸需 在要求范围内
测量
4.1 与其它料件实际组合,不应有干涉、孔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3、检验基准
以GB2828--2003 一般正常检查II级水平一次抽样方案为基准,允收水准为: CR=0,MA=0.4, MI=1.0 , 另特别要求,以特别合同订货的相关要求为准,原则上用比客户高一个等级的AQL 值进行检验。

4、定义位置
A 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正面(主、副LCD 所在面,键盘所在面)
B 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侧面
C 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底面(含电池的正面)
D 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内面(底面与电池背面相对的区域)
5、缺陷分类
5.1 致命缺陷: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存在潜在危险的缺陷及无主要功能、性能。

5.2 严重缺陷:尺寸、公差与配合、功能、性能存在缺陷、不全;影响正常使用。

5.3 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但对外观有影响。

6、检验环境
距离:距检验者的正常视距为30cm.
时间:15s
位置:1.检验面与水平面成45 度角
2.被检验物品上下左右转动45 度角
灯光:室内日光灯,LUX800-1200
7、作业内容
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

塑胶外壳类检验规范

塑胶外壳类检验规范

卡尺 MA
直徑 0.25mm 以下
0
12
卡尺 MI
直徑 0.30mm 以下
0
12
3 毛邊
1. 有影響結構組裝與功能問題不允許毛邊 2. L5T 之 LCD BEZEL 內邊框不允許有毛邊. 3. 按實際需求:以不影響組裝,及比對樣品另訂之
卡尺 MI
目視 比對樣 MI

達裕科枝
塑膠外殼類檢驗規範
文件編號:SIP-001-044 制訂日期: 2004 年 04 月 15 日 版本:1.1 頁號: 6/7

8
分解 檢驗




9.1 進料附件確認
CR


9
其 確認物料於進料時,供應商是否依承認書內之要求隨貨 他 附“出廠檢驗測試報告”或“材質證明書”。
判定工具:目視檢驗。
達裕科枝
塑膠外殼類檢驗規範
文件編號:SIP-001-044 制訂日期: 2004 年 04 月 15 日 版本:1.1 頁號: 5/7
手感 MA
刮傷
長 5mm 以下,寬 0.1mm 以下,間距 100mm 以上(無感傷痕)
1
2 擦傷
磨傷 長 10mm 以下,寬 0.1mm 以下,距 100mm 以上(無感傷痕)
0
23 12
卡尺 MA 卡尺 MA
長 10--20mm 以上,寬 0.1mm 以下,間距 150mm 以上(無感傷痕)
0
01
b. 有上述不良現象,但不影響產品之性能、作業性、儲 MIN 存性與再運輸性。
判定工具:目視檢驗。
3.1 產品標示、印刷(字體圖樣)
AQL 無
檢查產品之內、外標示或符號是否與承認書、樣品要求 外 (字體大小、粗細、字距、字型、位置)相符合,另其標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1.不符合《样品承认书》
目视

外观
1.色差、混色、脏污
1.色差不符合《样品承认书》及色差允收标准
2.混色:A面有混色;B面及C面面积≥1mm2 *1
3.可擦除的杂点、油污,在长度超过1mm
4.不可擦除的杂点、油污,在长度超出0.50mm
目视
点规
线规

2.划痕
划痕有刮手感且不符合以下要求:
1.A面划痕长度≥2mm*2,3mm*0.05mm*1,≥1mm*3;B面长度≥2mm*2;C面长度≥3.00mm*1;D面长度≥3mm*2,且正面目视视距30cm处不可视,宽度≥0.05mm,两处划伤距离必须大于20mm。
1.挂绳孔四周胶位有裂痕、披锋或缺胶现象。
目视
拉力计

油漆/导电漆/电镀层/导电橡胶
1.表面喷漆,导电漆,滴导电橡胶的区域参见艺要求
1.油漆/导电漆/电镀层厚度不符合《样品承认书》要求。
2.导电区域任一对角筋电阻值超过1.0Ω。
3.橡胶固化后,宽度、高度不平滑、均匀且
与塑胶件粘合不牢固。
4.喷漆或滴胶对装配有影响。
2.A面不允许;B面≥2mm*0.05mm*2两处划伤距离必须大于20mm。
3.出现机械性的划伤。
目视
点规
线规

3.压痕、凹痕
不符合以下要求:
1.塑胶件注塑边缘、侧面,压伤宽度≥0.20mm;深度≥0.05mm,长度≥1mm不连续两处。
2.塑胶件注塑正面,压伤宽度≥0.10mm;深度≥0.05mm,不连续两处。
3.印刷内容不正确、不完整。
4.印刷内容有溢边、空洞、断线、重影、杂点、错位、偏斜现象。
目视

涂层着附力测试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一.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产品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来料中试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三.职责本规范由质量保证部和工程部负责制定,质量保证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四.定义缺陷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着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4.2.1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喷油涂层外观缺陷泪油———油膜向下流动聚集的泪滴状突起。

油泡———喷油涂层表面泡状突起。

油滴———喷溅到制品表面的油点。

杂质———被喷油涂层包覆的尘点、尘丝。

表面等级4.4.1产品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4.4.2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

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

4.4.3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

4.4.4Ⅲ类:内部表面。

4.4.5A面:最终使用者经常看得到的表面。

4.4.6B面:最终使用者可以看得到的表面,但正常的操作使用中很少注意到的。

4.4.7C面:最终使用者看不到的表面,但在产品组装、维修过程中可以看到的。

时间和距离检验表面等级Ⅰ-A Ⅱ-A/Ⅲ-A Ⅱ-B/Ⅲ-B Ⅱ-C/Ⅲ-C目视距离 250mm 450mm 450mm 600mm目视时间 10s 10s 5s 3s注:不适合以上给出时间、距离的,应在图纸图面中要求。

五.外观检验概述产品塑胶制品外观检验使用“时间和距离”的目视检验方式,当在指定时间和距离内发现不良缺陷时,参考内容来判定接收或拒收。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塑胶产品检验标准书一.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产品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来料中试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三.职责本规范由质量保证部和工程部负责制定,质量保证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四.定义缺陷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着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4.2.1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喷油涂层外观缺陷泪油———油膜向下流动聚集的泪滴状突起。

油泡———喷油涂层表面泡状突起。

油滴———喷溅到制品表面的油点。

杂质———被喷油涂层包覆的尘点、尘丝。

表面等级4.4.1产品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4.4.2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

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

4.4.3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

4.4.4Ⅲ类:内部表面。

4.4.5A面:最终使用者经常看得到的表面。

4.4.6B面:最终使用者可以看得到的表面,但正常的操作使用中很少注意到的。

4.4.7C面:最终使用者看不到的表面,但在产品组装、维修过程中可以看到的。

时间和距离检验表面等级Ⅰ-A Ⅱ-A/Ⅲ-A Ⅱ-B/Ⅲ-B Ⅱ-C/Ⅲ-C目视距离 250mm 450mm 450mm 600mm目视时间 10s 10s 5s 3s注:不适合以上给出时间、距离的,应在图纸图面中要求。

塑胶外壳检验标准

塑胶外壳检验标准
全检
无边角翘起,无缝隙过大

目视
6.相关文件
5.1《文件编制管理规范》CR-QS-001
7.相关记录

5.检验内容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抽样计划
判定标准
检测工具
检测方法
1
印刷信息
无漏印,无缺字,无明显色差
全检
无漏印,无缺字,无册证号、许可证号
无漏印,无缺字,无错字
全检
无漏印,无缺字,无错字

目视
3
外观
无破损,无裂痕,无划伤
全检
无破损,无裂痕,无划伤

目视
4
扣合尺寸
无边角翘起,无缝隙过大
修改页
文件编号
修改条款
修改内容
修改人/日期
生效日期
编制
审核
分发部门会签
批准
□业务部
□研发部
□采购部
□生产部
□质量部
□行政部
1.目的
规范本公司的物料检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的检验。
3.职责
3.1.质量部:编制原材料的检验标准;
3.2.检验员:按照检验标准的要求执行检验。
4.物料描述
此物料型号为:xxx,形状为方形,包装盒内的正面有印刷有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公司网址、公司联系电话;包装盒内的背面印有“XXXXX”黑色字体;包装盒内的纸张为白底。

塑胶件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通用检验标准.

名称: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图号:DK006.002德卡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标准名称: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图号:DK006.002拟制:审核:标准化:IQC会签:批准:一、目的: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3.1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3.2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3.3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四、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1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2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3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4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检验标准册塑胶机壳检验标准-VALOR

检验标准册塑胶机壳检验标准-VALOR
机壳的背面位置
手摸、目测
Φ1MM以上三个或三个以上; 累计直径3MM以上
水印
任何位置
60°目测
感觉明显
电镀
任何位置
用手折压
用手折压机壳至断裂后,镀银、镀漆无剥落掉块
缺陷
项目
部位
检验
方法
不合格描述
水贴不良
机壳的正面显著位置
目测
发现水贴纸残留, 水贴纸破损不全,发现分界线
机壳的正面非显著位置
目测
Φ1MM以上水贴纸残留, 水贴纸破损不全,发现分界线
1、目的
规定塑胶机壳在采购、生产、包装、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机壳制品。
3、职责
采购部在塑胶机壳产品采购时,负责按本标准对客户讲明本公司的质量要求,签订购货合同时,质量要求必须依据本标准。
生产部在全检、包装过程中,必须按本标准把好质量关。
质检部在来料检验、制程检验、和出厂检验时必须依据本标准,区分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4.2.1尺寸大小、型号规格符合公司定单要求。
4.2.2卡位准确,装机测试合适得体,不影响手机功能,装机舒适顺畅。
4.2.3各种附件齐全,且配合良好。
4.2.4装机后各部位配合准确。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TB—QC—07《机壳组制程不合格品记录》
机壳的背面位置
60°目测
3MM三个或三个以上;累计长度10MM以上(轻微)
深度
划伤
任何位置
目测
能看出
麻点
机壳的正面显著位置
手摸、目测
Φ0.5MM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 累计直径1MM以上
机壳的正面非显著位置
手摸、目测

塑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定义塑料类制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员提供塑料类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对塑料类制品供应商质量要求认知的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产品。

3 职责由品管部负责制定、实施并维护,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品管部。

4 定义4.1缺陷: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实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使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4.2塑料制品外观缺陷4.2.1缺胶---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2.2披锋---分模面溢出的多余塑料。

4.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4.2.4凹痕---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

4.2.5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隆起。

4.2.6融接痕/结合线---塑料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4.2.7合模线/模印---挤压塑料在端面所形成的突出线条。

4.2.8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条纹。

4.2.9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2.10浅划痕---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

4.2.11深划痕---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

4.2.12变形---制件出现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2.13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模具顶针顶出位置。

4.2.14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2.15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2.16烧焦---塑料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2.17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4.2.18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2.19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4.2.20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4.2.21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披锋时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4.2.22雾状---透明塑料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4.3喷油与电镀涂层外观缺陷:4.3.1浅划痕---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塑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外观检验标准

>30
1
>8
>0.3
>1.8
1
点状缺
I
陷(污
迹、色
点 、 污 II
垢、亮
点、异物
等)

≤0.55
≤0.25
>50
3
>0.55
>0.25
1
≤0.8
≤0.5
>30
3
>0.8
>0.5
1
≤1.0
≤0.6
>30
3
>1.0
>0.6
1
I
区域缺 陷(焦
痕、表面 II
反光等)

≤1.1
≤1.0
>50
1
>1.1
>1.0
4 工具 4.1 卡尺(精度不低于 0.2mm)。 4.2 打火机。
5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 30CM。 5.2 时间:10 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 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0~800 LUX 之间(有客户要求按照客户要求执行)。 5.5 视力:1.0 以上(含较正后)。
≤0.3
>30
3
>1.0
>0.3
1
≤0.9
≤0.7
>50
1
>0.9
>0.7
1
≤1.1
≤1.0
>30
1
>1.1
>1.0
1
≤1.3
≤1.2
>30
1
>1.3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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