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通大〔2010〕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申报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不包括艺术学科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二)年龄满50周岁;(三)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持人;(七)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学院作为教育机构,不仅需要拥有教学人员,还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来支持教学工作和学院管理。
为了规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1.根据学院的需要和发展方向,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方案中需包括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岗位级别、晋升途径等内容。
2.学院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应设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够做到专业化、细分化,并和其他岗位协调合作。
3.学院应建立不同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各个岗位的协同工作,实现学院整体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聘用管理1.学院应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明确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2.学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注重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选聘适合学院发展需求的人才。
3.学院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和学院的财务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稳定人才。
薪酬水平应根据岗位的等级和工作绩效进行确定,并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4.学院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学院应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相关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聘用变动管理1.学院应建立聘用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聘用变动的程序和要求。
2.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聘用变动应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包括岗位调整、晋升、降级、解聘等。
3.聘用变动应按照程序进行,涉及晋升和降级的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调薪。
4.学院应根据聘用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职位设置,确保岗位的合理性和学院的正常运营。
五、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学院应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调薪的重要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和提升职业能力。
3.学院可以设置一定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以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潜力。
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最新资料推荐------------------------------------------------------ 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 28 -附件 2:南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作用,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设置原则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将从我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职责(一)各单位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没有明确职责的,不能参加岗位分级,只能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 4(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三、聘用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学校制定各级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聘用条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一)正高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二级岗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二)正高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立足学校岗位设置现状,着眼于人才队伍长远发展,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坚持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环境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夯实基础。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科学设岗。
坚持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合理确定岗位数量,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学校聘用制度改革,建立人才遴选、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发展、自主调节和自我约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依据《关于学院岗位设置调整变更的批复》,确定我校岗位总量为863个。
第五条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
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
第七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对于提高学校教学与研究水平,推动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提高岗位聘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1. 岗位分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方向的需要,学校可以设立教学型、科研型、管理型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岗位。
2. 岗位职责每个专业技术岗位都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吻合。
岗位职责应该明确指明技术岗位人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条件与资格审核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岗位的基本要求。
2. 岗位说明与公示学校应当公示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背景、职责、条件和待遇等信息,便于有意向的申请人了解并主动报名,确保岗位的公开、公正和竞争性。
3. 选拔与评审学校可以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选拔和评审。
评审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公开和透明。
4. 聘用与合同签订学校经过选拔和评审,确定合适的申请人后,应当及时向其发放聘书,并按照学校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考核为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术声誉、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评审1. 条件与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职称评审。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教学、科研、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评审程序学校应当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设四级岗位;副高级分设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分设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分设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正高级岗位参与制定学校、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承担本科生教学培养任务,每学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本科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主持省部级及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第四条副高级岗位参与本学科和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
承担本科生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参与教学(实验)研究项目、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内容更新(本条件指教师、实验教师)。
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
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校级以上教学改项目,参加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科(教)研项目。
发表高质量、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五条中级岗位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项目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实验方法和内容。
参加校级以上科(教)研项目及所在学术团队的研究工作。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六条初级岗位参加科研或教学团队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发表学术论文。
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根据需要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条件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符合关于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三)具备履行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德行育人。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成为高校管理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聘用条件以及实施细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岗位设置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等需要,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数量和职责范围。
一般来说,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教学类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主要从事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2.科研类岗位: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3.技术支持类岗位:包括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等,主要从事实验室管理和科研设备维护等工作。
4.管理类岗位: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主要负责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聘用条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学术造诣:应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学能力:对于教学类岗位,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科研能力:对于科研类岗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自主研究项目或者团队的能力。
4.专业技术能力:对于技术支持类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熟悉现代科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5.管理能力:对于管理类岗位,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指导相关工作。
三、实施细则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应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聘用程序:确定明确的聘用程序,包括岗位申报、资格审查、面试评审等环节,确保聘用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综合考察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和能力。
3.选拔机制:建立多元化的选拔机制,包括面试、试讲、论文评审等多个环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为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推进二级学院自主管理,从2012年开始试行在学校宏观调控下,二级学院自主聘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二级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有利于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岗位设置(一)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和教师外系列(含实验、学生思政、工程、会计、审计、卫生、档案、出版、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等),以下均简称为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
(二)学校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全校和各学院教师编制,确定教师系列和教师外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三)各学院依据自身办学规模、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学院当年可使用的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报学校审定。
(四)教师外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由学校在总岗位数内统一设置和调控。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需设岗。
三、评聘范围我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才租赁在岗人员。
四、评聘条件(一)评聘基本资格条件,按《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条件的通知》(通大〔2010〕30号)、《南通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聘任的暂行规定》(通大〔2005〕46号)文件和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制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中的科研业绩条件,只是评聘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评聘条件,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学科发展层次,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原则,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条件。
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暂行)
1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条例((暂行暂行) )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以及省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为组织开展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根据省关于《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高级评审委员会和若干个中级评审委员会,设高级评审委员会和若干个中级评审委员会,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建相应学科评议组。
第三条 高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十五人,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学科评议组组长、专家代表、有关学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其中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高级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级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实事求是地提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的意见。
第四条 中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十五人,设主任委员一名。
中级评审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学科评议组组长、有关学院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术骨干等组成。
学术骨干等组成。
学术骨干等组成。
中级评审委员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 学科评议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
学科评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五人。
学科评议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者的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估、确认,并提出初评意见。
大学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为优化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障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XX 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一)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
要根据各单位、部门实际工作需要,以实际承担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 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
(三)工作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
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等岗位。
(一)、实验技术岗位:设在从事教学、科研的院(部、系、所、室)及相关部门教学辅助科室;(二)图书资料、档案岗位:设在图书馆、档案馆及相关档案、图书管理部门(三)编辑出版专业岗位:设在出版中心、校报和有关杂志编辑部;(四)会计、审计、经济技术岗位:设在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五)卫生技术岗位:设在校医院等有关单位;(六)工程技术岗位: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基建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条岗位数量(一)全校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总数为173个,占学校总岗位数的15%,正高级岗位8个,占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总量4.62%;副高级岗位43个,占24.86%;中级岗位69个,占39.88%;初级岗位53个,占30.64%。
(二)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等类别进行岗位设置,学校依据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进行总体调控。
第五条岗位等级与结构比例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卫生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类别可设置正高级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控制比例在省人社厅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之内。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 rscntueducn
附件4:南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提高我校工勤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程度,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一)设置范围。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聘用范围为全校在岗的事业编制工勤人员。
(二)设置原则1. 按照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增强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及日常运行需要为目标,实行严格控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2.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各类实验室等教学辅助单位、后勤、产业。
如确实需要,个别党政管理部门可设置少量工勤技能岗位。
3. 按照后勤社会化改革和产业改制的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事业编制的比例。
二、岗位职责(一)一级岗位:能够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较强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与疑难问题,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中有创新。
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二)二级岗位:能够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全面掌- 33 -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完成本工种的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技术和工艺难题,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
热心传授技艺,积极指导和帮助初、中、高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三)三级岗位:能够刻苦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的工作任务,并能指导和帮助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和组织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然而,在实际的职场中,有一些企业或组织缺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明确定位和相应的管理机制,导致无法有效地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
在此基础上,本篇文档旨在探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意义。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了有效地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或组织需要根据其实际需求,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岗位的设立应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以及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同时,为了防止重复和混淆,每个专业技术岗位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岗位编号和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应符合实际业务需求,并根据企业或组织的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要考虑技术岗位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制定出相应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专业技术人才在岗位上的表现。
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应该一个一个地详细描述,从岗位背景、主要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评估指标、任职资格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二、专业技术人才的聘用实施细则针对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企业或组织需要制定相应的聘用实施细则,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些实施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1. 聘用条件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才的质量和企业或组织发展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聘用条件,明确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对招聘人员实行严格的筛选。
2. 招聘程序根据实际需求以及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笔试等。
要注意,在聘用过程中要遵循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避免盲目和主观性干扰。
3. 聘用标准针对招聘人员的学历、经验、技能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聘用标准,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和具体。
而且要注意,这些标准需要与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且与招聘标准有明确的关联性。
4. 转正标准对于新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相应的转正标准,审查其工作表现、学术成果、职业素质等方面,此部分应与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有明显的关系,确保该岗位人才的质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就是一份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供参考。
一、岗位设置1.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种类和数量。
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逐步实现科学分工、优化配置。
2.每个岗位设置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岗位职责应包括技术工作、研发创新、技术项目管理等有关内容,要求岗位负责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为了提高岗位的职业发展空间,可以设置不同级别的岗位,如初级技术员、中级技术员、高级技术员等。
同时,对于突出贡献和出色表现的员工,可以设立专家岗位,以鼓励和认可其技术才能。
二、岗位聘用管理1.岗位聘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招聘应通过招聘渠道广泛发布,吸引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应聘。
2.招聘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岗位职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可以包括面试、笔试、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
评定考核标准应公平、科学、合理,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3.聘用岗位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拥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同时,应对岗位负责人的年龄、性别等因素不进行歧视。
4.对于新聘用的员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并提供晋升的机会。
5.岗位聘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情况。
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表现不佳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辅导,促使其能够达到岗位要求。
三、绩效考核和晋升1.岗位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员工了解自身工作表现和改进方向。
2.基于绩效考核结果,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制定相应的晋升方案和提供晋升机会。
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通大〔2009〕 1 1 6 号为切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 23 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 1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提高用人效益,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努力建设一支符合高等教育规律、适应高水平有特色地方性综合大学的教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围绕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办学目标,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兼顾现实,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1 / 17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并能够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特征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
(四)分类管理,协调发展。
充分考虑我校办学水平、队伍建设水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特点和人才队伍的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学校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实施细则附件2:江苏师范⼤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实施细则为进⼀步调动其他专业技术⼈员的⼯作积极性,保障教学、科研与⼈才培养⼯作的顺利进⾏,根据《江苏师范⼤学岗位设置与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岗位设置(⼀)设置范围1.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实验中⼼、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信息⽹络中⼼、⾦⼯实训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单位设置⼯程实验岗位。
2.图书馆、档案馆(含⼈事处⼈事档案)、博物馆等单位设置图书档案岗位。
3.学报编辑部、宣传部校报编辑部等单位设置编辑出版岗位。
4.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设置会计审计岗位。
5.校医院设置医疗卫⽣岗位。
6.幼⼉园设置幼⼉教师岗位。
7. 其他特殊岗位。
(⼆)设置原则1.提⾼质量、服务教学。
以岗位设置与聘⽤为基础,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2.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学校根据其他专业技术⼯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分级、分类管理。
3.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根据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全⾯协调发展。
4.保证重点,兼顾⼀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的积极性。
(三)设置⽅法—1—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布特点,按⼯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和幼⼉园教师等类别进⾏岗位设置,其中七级以上岗位由学校依据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总体调控,⼋级以下岗位由学校核定到单位,由单位根据⼯作需要具体设置。
(三)岗位等级与结构⽐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级岗位、副⾼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图书档案、编辑出版类和⼯程类等可设置正⾼级岗位。
正⾼级岗位设三、四级,副⾼级岗位设五、六、七级,中级岗位设⼋、九、⼗级,初级岗位设⼗⼀、⼗⼆级。
正⾼级岗位中三级以上和四级岗位的控制⽐例为3:7 ;副⾼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控制⽐例为 1.5:3.5:5 ;中级岗位中⼋级、九级、⼗级岗位的控制⽐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级、⼗⼆级岗位的控制⽐例为5:5。
南通大学财务处2019-2021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方法
(2)排序规则
依次按岗位级别积分、民主推荐积分、现有职称年限积分合计数
2
进行排序,积分高者排序在前。排序中其他情况由工作小组现场讨论 决定解决办法。
3.定档规则 在财务处级档结构人数范围内,同一层级按照排序情况决定个人 档级,排序在前者优先定在本层级的高一档。 三、工作小组 本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由财务处领导班子成 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组长:杨毅 成员:金霞、朱爱红、丁锦云、徐云、杨静媛、薛亚琴、王翠芳、许 道银、李红民、万海燕 四、定档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制定定档条件(7 月 6 日前) 组织财务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财务处其他专业技 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 4 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具体条件后,网上公示方案,召开财务处全体人员 大会,经表决通过,上报学校备案后实施。 (二)组织级档申报与绩效定档工作(7 月 30 日前) 1.组织申报 组织符合所聘专业技术岗七档、十档、十二档条件人员,填报《财 务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申请表》,低档直接定档,无需申报。 2.绩效定档
4
中:副高 13 人、中级 4 人、初级 4 人(研究生会计专业毕业未取得
助理会计师,不得进档)。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每
一层级两档之间的比例为 6:4(四舍五入)。
财务处目标级档结构如下:
副高
中级
初级
级档 7 档 8 档 10 档 11 档 12 档 13 档
计划数 8
5
2
2
2
2
比例
6:4
及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结合财务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现有岗位情况及目标级档结构
财务处目前有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两类岗位。根据 2019-2021 年
南通大学医学院副高及中级职称人员聘任条件(暂行)
南通大学医学院副高及中级职称人员聘任条件(暂行)一、副教授聘任条件(一)副教授岗位一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优秀。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5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哲学社会科学7篇及以上(其中3篇核心期刊)。
同时,须具备下述4、5条中的一条:4、前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1项(国家级前五名、省部级前三名、市厅级主持),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前三名)。
5、前五年参加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主持)。
目前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主持)。
(二)副教授岗位二档(平均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良好。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3篇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5篇及以上。
同时,须具备下述4、5条中的一条:4、前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1项(国家级前七名、省部级前五名、市厅级前三名、校级前二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前五名)。
5、前五年参加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前二名)。
目前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1项(校级前二名)。
(三)副教授岗位三档聘任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评聘副教授职务。
2、前五年每年承担一门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主讲任务,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当年教学工作量达280标准课时,教学考核良好。
3、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自然科学1篇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2篇及以上。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2021年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9-2021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档定档条件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7号)、《南通大学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4档及以下定档条件。
一、各档核定岗位数二、绩效定档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前三年(指2016年至2018年,下同)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三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算起)。
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得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或高档。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教学科研岗位正高四-五档定档条件(一)教学为主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不少于1次“优秀”或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表一(1)四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一条件中的2项:(2)五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一条件中的1项:(二)科研为主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表二(1)四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二条件中的2项:(2)五档申报评审条件具备表二条件中的1项:(三)教学科研型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学时数不少于18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四档具备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同级档教学、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2项。
五档具备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同级档教学、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1项。
四、教学科研岗位副高六-八档定档条件(一)教学为主型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学时数不少于320课时,其中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不少于1次“优秀”或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南通大学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作用,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设置范围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设置原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将从我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职责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
没有明确职责的,不能参加岗位分级,只能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三、聘用条件
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 28 -
学校制定各级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聘用条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一)正高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二级岗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二)正高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教授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之一。
2.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在学校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发挥重要的带头作用;近五年来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技术成果。
(三)正高级四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
(四)副高级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承担重要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
(五)副高级二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 副高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高级职务满4年;或任副高级职务满6年;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承担重要岗位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
2. 副高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
3. 中级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业绩突出。
4. 中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能较好地完成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 29 -
5. 中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
6. 初级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在初级岗位任职满6年,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7. 初级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已在初级岗位任职。
8. 初级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已在员级岗位任职。
四、聘用程序
学校在核定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方案,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一)公布岗位。
学校公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二)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向各二级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资格审查。
各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各单位评审、推荐。
各单位提出中级一级及以下岗位拟聘方案,推荐副高级三级及以上岗位拟聘人选,报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评审。
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二级岗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设置的条件提出推荐人选,报学校领导小组认定或评审,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三级和副高级一级岗位,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和本单位设置的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六)公示拟聘人选。
(七)公布聘用结果,订立聘用合同书。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