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辖权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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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课件之税收管辖权-讲义
我国与日本、英国、美国、法国签定的双边税收协定 中,对跨国所得均采用归属法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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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原则:
引力原则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 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机 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其取 得的所得也要牵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种原则 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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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入来源地的确定
l 收入来源地的含义:即纳税人取得收入的地点,它是一国政府 对纳税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依据和标准。
l 收入来源地和收入支付地的关系: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l 税法的规定:凡从本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不论是在本国支付,
还是在国外支付,都属于来源于本国的收入,都要依法征收个 人所得税,即该项收入的来源地在本国境内。 l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行使关键是收入来源地的确定,一般来说 是指从事劳务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所在地,由于收入的项目不同, 各国采用的收入来源地确定标准也不一致。
财产的重估价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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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l 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为 什么大多数国家都不准扣减费用而按毛收入金 额采取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呢?
l 预提所得税: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投资所得,由于取得者相对分散不好确定其纳 税情况,所以对支付者在支付环节采取比公司 所得税率较低的比例税率,按毛收入金额而征 收的所得税,即为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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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原则
一、 管辖与管辖权 二、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三、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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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辖与管辖权
l 管辖 :
行政学角度——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范围 法学角度——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 l 管辖权: 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研究一国法律效力的空间范围和人 的适用范围,与独立和领土紧密相连。包括领土管辖权、 国籍管辖权、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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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原则:
引力原则是指常设机构所在国除了以归属于该常设 机构的营业利润为课税范围以外,对并不通过该常设机 构,但经营的业务与该常设机构经营相同或同类,其取 得的所得也要牵引到该常设机构中合并征税的一种原则 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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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入来源地的确定
l 收入来源地的含义:即纳税人取得收入的地点,它是一国政府 对纳税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依据和标准。
l 收入来源地和收入支付地的关系: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l 税法的规定:凡从本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不论是在本国支付,
还是在国外支付,都属于来源于本国的收入,都要依法征收个 人所得税,即该项收入的来源地在本国境内。 l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行使关键是收入来源地的确定,一般来说 是指从事劳务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所在地,由于收入的项目不同, 各国采用的收入来源地确定标准也不一致。
财产的重估价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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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l 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为 什么大多数国家都不准扣减费用而按毛收入金 额采取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呢?
l 预提所得税: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投资所得,由于取得者相对分散不好确定其纳 税情况,所以对支付者在支付环节采取比公司 所得税率较低的比例税率,按毛收入金额而征 收的所得税,即为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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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原则
一、 管辖与管辖权 二、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三、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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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辖与管辖权
l 管辖 :
行政学角度——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范围 法学角度——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 l 管辖权: 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研究一国法律效力的空间范围和人 的适用范围,与独立和领土紧密相连。包括领土管辖权、 国籍管辖权、税收管辖权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ppt 54页)
(1)在纳税年度内停留182天以上; (2)在以前4个年度居住至少365天,而在本财政年度至少停留了60天。
(1)在纳税年度停留183天或以上; (2)在纳税年度停留了30天以上,同时在该纳税年度及以前的年度中总共 停留了224天以上。
(1)在意大利办理了居住人口登记; (2)在意大利有利益中心或经营地; (3)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在意大利停留了183天以上。
计算期间:一个纳税年度或任何12个月。 具体标准:半年期(183天)和一年期(365天) 计算方法:一般只计算当年的停留时间,个别国家 在计算时还考虑以前年度的停留时间。
举例:
美国规定,当年在美国停留满31天,并且近3年来在 美国停留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等于或大于183天。 英国人史密斯先生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在 美国各停留了120天,他在2011年度是否为美国的 税收居民? 近3年来在美国停留天数的加权平均值=120十 120×1/3十120×1/6=180天
优缺点:
优点:易于确定纳税人居民身份。 缺点:会产生纳税义务发生地与实际经济活 动地,即所得创造地脱节的问题。
2.居所(residence)标准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不准 备永久居住(只是临时居住)的居住地。 优缺点: 优点:居民身份的确认与纳税人实际经济活动地 的联系更为紧密。 缺点:按照有无居所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身分。往 往要加上时间因素。
一、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思考:税收居民与居住管理法中的居民是否相同?
住所标准 居所标准 停留时间标准
1.住所(domicile)标准
住所是否等于 一段时期内的 实际居住地点?
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各国对住所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定义。比如: 定居或有定居意愿(如:持有“绿卡”) 家庭(配偶、子女)所在地 经济利益中心或主要经济活动中心 没有理由停留在其他地方时要返回的处所
(1)在纳税年度停留183天或以上; (2)在纳税年度停留了30天以上,同时在该纳税年度及以前的年度中总共 停留了224天以上。
(1)在意大利办理了居住人口登记; (2)在意大利有利益中心或经营地; (3)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在意大利停留了183天以上。
计算期间:一个纳税年度或任何12个月。 具体标准:半年期(183天)和一年期(365天) 计算方法:一般只计算当年的停留时间,个别国家 在计算时还考虑以前年度的停留时间。
举例:
美国规定,当年在美国停留满31天,并且近3年来在 美国停留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等于或大于183天。 英国人史密斯先生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在 美国各停留了120天,他在2011年度是否为美国的 税收居民? 近3年来在美国停留天数的加权平均值=120十 120×1/3十120×1/6=180天
优缺点:
优点:易于确定纳税人居民身份。 缺点:会产生纳税义务发生地与实际经济活 动地,即所得创造地脱节的问题。
2.居所(residence)标准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不准 备永久居住(只是临时居住)的居住地。 优缺点: 优点:居民身份的确认与纳税人实际经济活动地 的联系更为紧密。 缺点:按照有无居所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身分。往 往要加上时间因素。
一、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思考:税收居民与居住管理法中的居民是否相同?
住所标准 居所标准 停留时间标准
1.住所(domicile)标准
住所是否等于 一段时期内的 实际居住地点?
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各国对住所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定义。比如: 定居或有定居意愿(如:持有“绿卡”) 家庭(配偶、子女)所在地 经济利益中心或主要经济活动中心 没有理由停留在其他地方时要返回的处所
第二章 税收管辖权PPT课件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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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一)流转税的税收管辖权 (二)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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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民(公民)税收 管辖权
一、公民和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一)公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二)居民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1、自然人居民纳税人确定标准 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联
合
主权
国
国家的基本
宪
权利
章
独立权 平等权 管辖权 自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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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的概念
管辖权是指主权独立国家对受本国管辖的人 物、事件依照本国法律实施处置和裁决的权利。
国家在不同领域实施的管辖权构成了各种不 同的管辖权:如工商管辖权;民事管辖权;刑 事管辖权;海事管辖权;以及文化、教育、医 疗、疾病防止、农业、宗教、国防等所有领域 的行政事物管辖的权利。
国家在税收领域实施管辖的权利称为税收管 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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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权依据的原则 (一)属地原则 (二)属人原则 三、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和类型
(一)国际社会公认的国家税收管辖权可依据 的原则是:
1、属地原则 2、属人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1、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2、居民税收管辖权 3、公民税收管辖权
(1)常设机构的定义及确定
(2)常设机构标准的含义
(3)如何确定常设机构利润
独立企业原则、有实际联系原则、引力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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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活动地点标准
(1)货物销售地标准
(2)制造产品加工地标准
(3)销售合同缔结地标准
3、其他标准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ppt54页).pptx
(1)在纳税年度内停留182天以上; (2)在以前4个年度居住至少365天,而在本财政年度至少停留了60天。
(1)在纳税年度停留183天或以上; (2)在纳税年度停留了30天以上,同时在该纳税年度及以前的年度中总共 停留了224天以上。
(1)在意大利办理了居住人口登记; (2)在意大利有利益中心或经营地; (3)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在意大利停留了183天以上。
优缺点:
优点:易于确定纳税人居民身份。 缺点:会产生纳税义务发生地与实际经济活 动地,即所得创造地脱节的问题。
2.居所(residence)标准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不准 备永久居住(只是临时居住)的居住地。 优缺点: 优点:居民身份的确认与纳税人实际经济活动地 的联系更为紧密。 缺点:按照有无居所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身分。往 往要加上时间因素。
(1)在澳大利亚有住所或长期居住地; (2)在纳税年度内连续或累计在澳大利亚停留半年以上。
(1)已婚夫妇的家庭设在比利时; (2)住所或经济基地在比利时。
(1)持有巴西的长期签证; (2)因签订有就业合同而持有巴西的临时签证; (3)任何12个月中在巴西停留满183天。 (1)在加拿大有全年可使用的住处、有银行帐户、信用卡以 及个人财产; (2)在一个日历年度中在加拿大停留183天或以上。 在丹麦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
(1)在法国有家庭或经济利益中心; (2)在法国就业或从事职业; (3)一个日历年度中在法国停留183天以上。 (1)在一个日历年度中在德国停留超过6个月; (2)在一年中累积停留了6个月以上。
部分国家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续一)
国别
希腊 印度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韩国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有在希腊安家或长期居住的意向。
(1)在纳税年度停留183天或以上; (2)在纳税年度停留了30天以上,同时在该纳税年度及以前的年度中总共 停留了224天以上。
(1)在意大利办理了居住人口登记; (2)在意大利有利益中心或经营地; (3)在一个财政年度中在意大利停留了183天以上。
优缺点:
优点:易于确定纳税人居民身份。 缺点:会产生纳税义务发生地与实际经济活 动地,即所得创造地脱节的问题。
2.居所(residence)标准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不准 备永久居住(只是临时居住)的居住地。 优缺点: 优点:居民身份的确认与纳税人实际经济活动地 的联系更为紧密。 缺点:按照有无居所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身分。往 往要加上时间因素。
(1)在澳大利亚有住所或长期居住地; (2)在纳税年度内连续或累计在澳大利亚停留半年以上。
(1)已婚夫妇的家庭设在比利时; (2)住所或经济基地在比利时。
(1)持有巴西的长期签证; (2)因签订有就业合同而持有巴西的临时签证; (3)任何12个月中在巴西停留满183天。 (1)在加拿大有全年可使用的住处、有银行帐户、信用卡以 及个人财产; (2)在一个日历年度中在加拿大停留183天或以上。 在丹麦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
(1)在法国有家庭或经济利益中心; (2)在法国就业或从事职业; (3)一个日历年度中在法国停留183天以上。 (1)在一个日历年度中在德国停留超过6个月; (2)在一年中累积停留了6个月以上。
部分国家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续一)
国别
希腊 印度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韩国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有在希腊安家或长期居住的意向。
第二章税收管辖权153页PPT
特殊跨国经营所得来源地和征税权的判定:
(1)国际运输所得
一般由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独享征税权,即 使该企业并不是该国的居民。
船舶船籍所在国,即船舶的母港(Home Harbour)所 在国;
船舶经营者的居住国。
(2)农业和林业所得
属于不动产,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国优先行使地域管辖 权征税,同时不排斥属人管辖权补征税收。
所得支付地标准
跨国自然人受雇于非居住国,其取得的报酬由该国的居民雇主支付, 或者由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便可以认为该雇员取 得的所得来源于这个国家,并由该国对其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征税。
停留时间标准
“183天规定”,某雇员或职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停留在某个国 家的时间累计已超过183天,便可以认为该雇员或职员取得的 所得来源于这个国家,并由该国对其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征 税。
例: 某国际船运公司A公司由一家美国居民公司B公司控股。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应由哪个国家对其征税?
如果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上呢?
假设A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在希腊的港口登记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呢?
(二)跨国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3、跨国其他个人活动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所得支付地标准 其所得是由某国的居民支付的,或者是由设在某国境内的常设
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的,也可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该非居住 国境内。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有8条(14-21条)用 于协调个人劳务所得的来源地。对于独立个人劳务 所得,中国一般采用了前两个标准;但是,我国与 泰国、马耳他和马来西亚三国签订的协定中,同时 也采用了第3个标准。
固定基地标准
如果跨国独立劳动者在本国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从事专业 性劳务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出场”,对通过该固定基地取 得的所得可以确定为来源于非居住国,由该非居住国行使地 域税收管辖权征税;
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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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3.遗产继承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凡以不动产或有形动产为代表的,以其物质形态 的存在过为遗产所在地,并由遗产所在国对遗产 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凡以股票或债 权为代表的,则以其发行者或债务人的居住国为 遗产所在地,并由遗产所在国对遗产所得行使收 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
• 如果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是通过常设机构取 得的,应当并入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中,按一般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对没有通过设立常设机构 而获得的这类投资所得,一般都由收入来源地所在 国按其毛收入征收一笔较低的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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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四)关于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1.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不动产所得是指出租和使用不动产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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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 三、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一)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 国际上通常按如下习惯顺序协商判定其最终居民
身份: 永久性住所 重要利益中心 习惯性居所 国籍 由双方国家协商解决 (二)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 以实际管理机构为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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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第三节 居民管辖权
• 一、居民管辖权的概念
居民管辖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 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 所得拥有征税权,也称居住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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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管辖权
• 二、居民身份的确定
所谓居民,是指按照某国法律,由于住所、 居所、管理场所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 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即在税收 领域中,与一个国家发生人身联接而负有 纳税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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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概述(ppt 81页)
总机构,即企业的总的管理或控制机构,是负责 法人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 算法人盈亏的管理机构
采用该标准的有法国、日本、比利时等
居民纳税人的确认标准——法人居民
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企业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在哪国,便为该 国的居民纳税人(德·贝尔斯联合矿业有限公司)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P25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在大多数国家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权的 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 权优先的原则
优先并不等于独占
优先是有限制的,收入来源国并不能对一切非居 民的所得都从源课税,而只能对在其境内居住一 定期限的自然人和非居民公司所属的常设机构征 税
对物税主要包括个别财产税,基本上依属地原则行使收入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对于两种基本的税收管辖权,世界各主权 国家都可以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财政 政策自行选择采用,也可以兼用
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特点,从各自的社会和经济状 况出发,要求扩大对本国有利的税收管辖权的实 施范围,而出于国际间利益对等原则,大多数国 家也要同时行使这两种基本的税收管辖权
采用该标准的有美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 等
这种作法能够很方便地确定法人的居民身份,但 并没有考虑法人的实际经济活动,也容易为纳税 人逃避税收提供条件
居民纳税人的确认标准——法人居民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户籍标准,即公司的总机构设在哪国,便被认定 为是该国税法上的居民公司,从而要求其承担该 国的无限纳税义务
优先不能完全排斥纳税人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
第二节 居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的概念
采用该标准的有法国、日本、比利时等
居民纳税人的确认标准——法人居民
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企业法人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在哪国,便为该 国的居民纳税人(德·贝尔斯联合矿业有限公司)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P25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在大多数国家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权的 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 权优先的原则
优先并不等于独占
优先是有限制的,收入来源国并不能对一切非居 民的所得都从源课税,而只能对在其境内居住一 定期限的自然人和非居民公司所属的常设机构征 税
对物税主要包括个别财产税,基本上依属地原则行使收入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对于两种基本的税收管辖权,世界各主权 国家都可以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财政 政策自行选择采用,也可以兼用
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特点,从各自的社会和经济状 况出发,要求扩大对本国有利的税收管辖权的实 施范围,而出于国际间利益对等原则,大多数国 家也要同时行使这两种基本的税收管辖权
采用该标准的有美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 等
这种作法能够很方便地确定法人的居民身份,但 并没有考虑法人的实际经济活动,也容易为纳税 人逃避税收提供条件
居民纳税人的确认标准——法人居民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户籍标准,即公司的总机构设在哪国,便被认定 为是该国税法上的居民公司,从而要求其承担该 国的无限纳税义务
优先不能完全排斥纳税人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
第二节 居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PPT 50张)
《国际税收》
二、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1)有美国的长期居住证(绿卡); (2)当年(日历年度)在美国停留满31天,并且近3年在美国停留 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等于或大于183天。
“停留时间标准”举例:
举例来说,假定英国人史密斯先生在2008年、 2009年、2010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20天,现需要 确定史密斯在2010年是否为美国的居民。
《国际税收》
Example
You were 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120 days in each of the years 2007, 2008, and 2009. To determine if you meet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2009, count the full 120 days of presence in 2009, 40 days in 2008 (1/3 of 120), and20 days in 2007 (1/6 of 120). Since the total for the 3-year period is 180 days, you are not considered a resident under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2009.
章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
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是对税收管辖权的介绍,其主要内 容包括税收管辖权的含义、确立原则与 分类。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管 辖权的含义与类型。重点掌握居民管辖 权和地域管辖权。 教学重点: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教学难点: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教学时数:2学时
二、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1)有美国的长期居住证(绿卡); (2)当年(日历年度)在美国停留满31天,并且近3年在美国停留 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等于或大于183天。
“停留时间标准”举例:
举例来说,假定英国人史密斯先生在2008年、 2009年、2010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20天,现需要 确定史密斯在2010年是否为美国的居民。
《国际税收》
Example
You were physica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on 120 days in each of the years 2007, 2008, and 2009. To determine if you meet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2009, count the full 120 days of presence in 2009, 40 days in 2008 (1/3 of 120), and20 days in 2007 (1/6 of 120). Since the total for the 3-year period is 180 days, you are not considered a resident under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for 2009.
章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
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是对税收管辖权的介绍,其主要内 容包括税收管辖权的含义、确立原则与 分类。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管 辖权的含义与类型。重点掌握居民管辖 权和地域管辖权。 教学重点: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教学难点: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教学时数:2学时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PPT20页
居民的纳税义务
• 无限纳税义务 • 法人
– 境外全资机构 – 未设全资机构 – 盈亏相互弥补,仅限于境外
• 自然人
– 非长期居民与长期居民的区别 – 非长期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 推迟课税
非居民的纳税义务
• 非居民自然人
– 豁免的情况
• 停留时间; • 支付人;
• 非居民法人
– 分公司与子公司 – 对非居民公司“无限纳税义务”的特殊规定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陈鹤琴
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营业利润,个人 或公司法人从事各项生产性 或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所取得 的纯收益
• 常设机构标准
– 实际所得原则 – 引力原则
• 交易地点标准
劳务所得
• 劳务提供地
• 劳务支付地
劳务所得:提供劳务获得报 酬。。。
投资所得
• 股息
• 利息
支付者居住地
• 特许权使用费
使用地
• 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
纳税义务
经营所得 劳务所得 投资所得 财产所得
所得来源地 它母亲的主人?
租赁这块土地的人? 这块土地的所有者?
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意义
非居民
居民
来源我国
所得的性质
投资所得:因拥有一定产权 而取得的收益,包括股息、 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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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地原则
按国际惯例,在对跨国所得进行课税时,属地原 则(地域管辖权)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来源地为征 税依据。它处于优先征税的地位。其原因在于:
1、按属地原则征税地理范围较明确,一国对在本国境内发生的 收入进行征税比较容易控制税源,征管较为简便易行。
2、在国际规范中,属地原则本身处于比属人原则优先的地位。 因为跨国收入来自来源国,其所得税首先在本国征收,体现 了对收入来源国主权的尊重。
(二)跨国所得课税原则的新经济效率标准
直接投资(FD伴I)随的着主跨导国形分析并式。购“,逐资不这步本同是取所所从代有有世新权者界建中经之性投济间”资效的认成率资为为的本,外角税生国度制来安 产率差异开 始进入经济学排家应不的影视响野各,区并位由资此产产的生所了有资者配本置,
所有权中性(CON)和国家让所市场有规权律中实性现(资N本ON所)有两权个的新最的优经配置,
3 国家中性原则
该原则是从母国利益出发,以国民收入(国内生产的 税前 收入+国外生产的税后收入)最大化为目标,将国外税收视为 本国居民在国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成本,并认为其应与其他经营 活动成本享受相同的税收待遇。
与此相适应的所得税制是对本国居民取得的全球所得 课 税,仅允许对其缴纳的国外税收进行税前扣除。该原则可以实 现母国收入的最大化。在现实中,该原则极少被采用。
(一)跨国所得课税原则的传统经济效率标准
1 资本输出中性原则
要求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投资所得以相同的税率 课 税,以便不影响投资区位的选择。
与之相适应的所得税制是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 同 时采用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经济理论分析认为,此标 准有利于实现投资在国际间的有效配置。
该原则是以全球福利最大化为目标。
发达国家中的法国等。
避税地的积极所得等2、。在不发适达用国“家参中与,免加税拿法大”、澳范大围利亚 的其他外国所得则需以及在大居部住分国欧纳洲税大,陆同国时家对尽外管在国其基本 已纳税款采用抵免法税其公制消司中除所规双得定重税行征中使税均居。采民用税“收参管与辖免权税,法但”在,
对本国公司来自于参股比重达到规定要 求的外国公司是所得免予征税。
(三)对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经济效率的现实考察
长期以来,居民税收管辖权从理论上可以保证 投资者不论在何处投资均适用居民国税法,从而排除了各 国中到税性了制的普采要遍用求支对,持1、投有,中资资利并性本决于在失输策实世灵出的现界影投范响资围,在内2因世被、而界广削税竞被各泛弱制争视国采实的力为的用施国满有。国际足效资配本置输而出得
资本输出
中性失灵
(2)推迟课税规定 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推迟课税规定”使海外
子公 司的所得在居住国纳税的有效税率低于本国所得的有效税 率,从而影响和削弱了资本输出中性原则的作用机制。
资本输出 中性失灵
2、削弱实施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1)不利于吸引跨国公司总部 跨国公司总部作为其所在国的居民,显然会更喜
12、资国本 家所有权中性
如这果是所从有国国家家经都济对效本率国角居度民分 的析外。国投资所得课税(可以是不同税 率),并国对家外所国有税权收中提性供原全则额将抵国免家, 那法么律资视本为所税有收权收的入配和置本将国取居决民于税资后本所 生得产的率函的数差,异认,为而对不外是国税所收得差免异税,的因税 此制也安会排满可足以资使本母所国有福权利中最性大的化要。求。
的所有者那里。
(二)跨国所得课税原则的新经济效率标准
伴随着跨国并购逐如步果取所代有新国建家投都资对成本为国外居国民的外
直接投资(FDI)的主导形国式投资,所不得同课所税有(者可之以间是的不逐同步税率生),
产率差异开 始进入经济学并家对外的国视税野收,提并供由全此额产抵生免了,资那么本资
所有权中性(CON)和国家本所所有有权权的中配性置(将N取ON决)于两资个本新生的产经率
2
资本输入中性原则
该原则要求对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取得的来源于本国 境 内的投资所得均以相同的税率课税。
与此相适应的所得税制是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仅 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税,以 免税对跨国收入的双重征税。它不仅利于实现储蓄资本在 全球的有效配置,还关系到各国资本在东道国的平等竞 争。该原则是以全球福利最大化为目标。
而跨国纳税人的居住国政府只能在所得来源国课税之 后对其征税,因而来源国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怎样设计税 率就直接影响着征税国、居住国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由此 可见,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在国际税收中的重要地位。
(二)属人原则
相比之下,属人原则(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 是以纳税人的居住地或法律地位为征税依据,而当纳税人 经常居住于不同国家、或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因各国法律规 定的不同而不易确定时,行使属人原则的管辖权就比较困 难。但为了维护本国的财权利益,保证本国的财政收入,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又都行使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
二、税收管辖权原则的经济效率分析
由于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行使中的合理性和矛盾性并 存, 引发了税收管辖权行使中的重叠,导致了国际税收活动中的一 系列问题的发生。而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既影响到一个国家的 税收权益,又涉及到有关国家的税收分配关系。
因此,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情况选择适 合自 己的管辖权原则,并在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欢在仅实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家落户。从而使其遍布 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免除在居住国纳税的负担和麻烦。
(2)不利于提高本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相比,居民税收管辖权使本
国公司承担更多的纳税遵从成本。
(3)增加税制的复杂性,提高税务行政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
削弱实施国 税制的国际
竞争力
四、当前跨国所得课税原则的发展趋势
济效率标准。
从而使世界福利最大化。 按照资本所有权中性理论,如果
所有国家都单一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对外国投资所得免税,那么对于
一项资产,所有潜在的投资者对该项
资产的投资所得都统一适用来源国(
即资产所在国)税制。由于不存在税
1、资本所有权中性
制差异的影响,潜在的投资者之间的
竞争会将资产配置到资本生产率最高
例如,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法案将公司税收税率 由46%降为34%,由于该税率普遍低于当时其他国家的税率, 致使许多美国公司缴纳的外国税收超出了抵免限额,而不 得不承担所得来源国的高税负。其结果是,一方面,许多 美国公司开始试图向低税国转移投资;另一方面,美国的 海外投资使税收敏感度的增强又进一步促使许多国家在 1986年后相继削减公司所得税税率。
但在近年来国际间资本流动速度加快且流向多 元化的形势下,各国间皆在吸引流动资本的税收竞争不断 加剧。居民税收管辖权不仅无法实现资本输出中性的目标 而且对实施国的国际竞争力也呈现出不利影响。
1、资本输出中性失灵
(1)限额抵免规定
限额抵免可以使本国居民的境外投资所得并不是 统一按照居住国税率承担税负,而是在居住国与来源国之 间从高适用税率,因此,投资区位的选择就会受到税率的 影响。
因此与,传实统现的资国本家所中有性权原中则性不要同求, 各按国照税国制家具所有有统权一中性性;原或则统,一一采国用采来用 源来地源税地收税管收辖管权辖,权对,外可国以投在资不所减得少免本 税国;税或收统收一入采的用情居况民下税促收进管本辖国权企,业对的 外税国后投赢资利所能得力缴,纳从的而外实国现税国款民提福供利抵最 免大,化这。在各国税率并统一的情况下是 难以实现上的述。两种标准为实现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的税制安排通过了有力的
此外,在采用“参与免税法”的国家中,“参与 免税” 的范围也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综上可见,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跨国所得税制逐 步
感谢下 载
目前,世界各国对跨国所得课税的税制呈现出居住 地课税原则与来源地课税原则相互融合,并逐步向来源地课税 原则转移的趋势。
1、目前单一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传统的拉丁美洲和
除参股比非例洲外的,一各些国发通展常中对国参家、与经免济税自法由的度运较 用还有一些另外的高规的定新,加如波免、税中所国得香应港特是别来行自政非区以及
济效率标准。
的差异,而不是税收差异,因此也会 满足资本所有权中性的要求。
因此,实现资本所有权中性要求
各国税制具有统一性:或统一采用来
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外国投资所得免税;
或统一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对
外国投资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提供抵免,
1、资本所有权中性
这在各国税率并统一的情况下是 难以实现的。
(二)跨国所得课税原则的新经济效率标准
一、国内法和税收协定中关于税收管辖权协调
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学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国际 税收 学的诸多问题都与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有关。
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制的主权,是国家政府行 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是自主的、不受任何外力限 制、干涉、控制与约束的。
国际上公认的征税权力行使原则是属人原则和属地原
上述国家实际上是根据其税收政策目标,区分不 同 类型的外国所得分别采用免税法和抵免法来确定税收管 辖权,但参与免税法使主要的境外投资所得在居住国免 于征税,因此该类国家事实上更具有来源地税制的特征。
如: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大约一半的OECD国家 已直接被视为采用来源地课税原则的国家。
发达国家中的美国、英国、日本仍坚持对各类 外国 所得统一实行居住地课税原则,对于外国已纳税款采用 限额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但同时均有“推迟课税”的规 定。然而,近年来美国各界要求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 呼声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