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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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第一条、员工奖励可分为以下四种:1、嘉奖:加发3天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2、记功:加发10天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3、大功:加发1个月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第二条、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可以获得嘉奖: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够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

2、发现并归还失物(价值超过300元)。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可证明。

4、有显著的善行和行为,为公司工厂争光。

5、承担困难、肮脏或不舒适的工作,成为榜样。

第三条、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可以获得记功:1、就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并经采纳并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2、节约物料或有效利用废料,取得成效。

3、在灾难发生时勇于负责,并有效地处理问题。

4、揭发违规行为或保护公司利益。

5、及时报告并防止职责范围外的故障,值得称赞。

第四条、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可以获得记大功:1、遇到意外事件或灾害时,奋不顾身,勇敢地减少损害。

2、为了维护员工安全而冒险执行任务,并取得可观成绩。

3、为了维护公司或工厂的重大利益,有效地避免了重大损失。

4、有其他重大贡献或功绩。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晋升:1、进行了研究和发明,对公司做出了实质性贡献,并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润。

2、对公司做出了特殊贡献,成为全体员工的榜样。

3、一年内获得了两次记大功。

4、在服务满5年后,绩效优良,没有旷工或受过严重处分。

第六条、员工惩罚可分为以下五种:1、警告:减发3天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扣除。

2、记过:减发10天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扣除。

3、大过:减发一个月奖金,并在年终奖金时一并扣除。

4、降级:除级使用,相应减少薪资。

5、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对于以下特殊情况之一,将给予警告处理:1、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厂内进行私人推销活动;2、在工作时间内逃避工作,离开岗位或怠忽工作责任;3、由于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但情节较轻;4、干扰生产工作或团队秩序,但情节较轻;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但情节较轻;6、不按规定着装或悬挂规定标志,或穿着拖鞋上班;7、未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奖惩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一)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的;(二)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三)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著功绩的;(四)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五)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六)在年度评比中获奖的员工;(七)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件的。

第四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公司(部门)或员工,由公司(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填报审批流程。

第五条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公司网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公司(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八条员工的处罚类型如下,凡具有以下行为者之一者均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予以立即辞退,而无需支付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过失: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串岗、扎堆聊天者;3.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者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者;4.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低于2000元者;5.在办公区域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者(无论涉及金钱与否);6.会议期间手机没有调整为静音,影响会场纪律;7. ocs流程办理不及时,领导布置的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当月的绩效考核低于80分;有下列情形属降职(降级):1、累计过失超过三次,并且所列行为屡教不改,影响较大者;2、因本人工作疏忽,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者;3、当月的绩效考核低于70分;有下列情形进行全公司通报:1、因本人失职而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高于5000元者;2、盗窃财物,挪用公款或骗取他人财物者,无论价值多少;3、伪造主要经历而被录用者,以及伪造其它重要之票据者;4、累计过失超过五次或连续降职(级)两次;5、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6、替别人或委托别人考勤打卡一经发现或者不辞而别超过3天;7、本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低于60分;8、私下打听别人的薪资标准;9、无故旷工;第九条处罚程序过失:由用人部门发起,人力资源审核,当事人确认后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共6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共6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共6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共6篇)第1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经济处罚;3、降级;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奖罚制度)(奖罚规定)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奖罚制度)(奖罚规定)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奖励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1.通报表扬;2.奖金奖励;3.提薪升级。

第八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1.技术考试第一名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全年无重大错误纰漏;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6.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2.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奖励的工作流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核并填制《奖惩通知单》;3. 总经理审批。

惩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1.警告;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3.降薪降职;4. 辞退。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5.初次不服从公司领导调配;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经济处罚: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4.泄露公司秘密的;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考核评分及奖惩细则(优秀范文5篇)

考核评分及奖惩细则(优秀范文5篇)

考核评分及奖惩细则(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考核评分及奖惩细则考核评分及奖惩细则(试行)第一条: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指导所有员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标方向行动、鼓励以目标为导向的行为方式,设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见的、一致的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三讲”、“三不讲” 做到奖罚分明。

“三讲”即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三不讲”即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四、考核人: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成立有各部门主管参加的绩效考核小组,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进行初级考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实施、推进和督查,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绩效考核的实施和成效评价;五、考核时间安排:考核周期为按月考核、不定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月末进行汇总统计,绩效面谈并填写报告,确认当月的绩效考核百分比,直接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兑现;六、考核内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各岗位流程的规范执行、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

第二条、考核实施一、考核评分办法:每月考核起评分为100分/人,根据奖惩制度细则相应加减评分,实行考核分直接与《员工等级工资》和《职务级别工资》两个工资组成挂钩,即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根据绩效得分,确定当期绩效工资的百分比。

得分在80-99分或在不同档次交错、波动较大的,绩效工资随系数变化,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得分在60以下,劝其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绩效面谈制度。

考核者应于考核评分结束后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帮助其总结经验,发扬优势、找出不足,在确认上期考核结果同时,共同确定下期绩效目标或要求。

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应在绩效面谈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最迟于考核周期次月10日前将评分结果提交工资核算部门。

第三条、考核奖惩制度通则一、奖励评分标准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万元或减少损失1万元以上的奖5~20分/次。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体现内部公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意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企业合同制、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第四条奖惩的原则(一)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国家党政机关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说明书及工作目标等。

(二)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第六条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七条为奖励员工因突出贡献或超额完成任务为而填写的表单为《正面清单》;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负面清单》。

正、负面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奖励和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正、负面清单参照《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之规定,正、负面清单管理权限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签批、副职签批和部门负责人签批,受集团公司目标领导小组监督。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1、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2、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3、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1、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2、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3、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3、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4、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1、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2、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3、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处罚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

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

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3、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4、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5、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6、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7、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1、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2、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4、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5、冒、替签到的;6、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7、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8、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9、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10、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11、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

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

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

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章员工奖励规定1. 个人表扬: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得到同事认可的员工,公司领导可以进行个人表扬,并在月度员工大会上进行公示。

2. 员工奖金: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和能力表现,公司将设立年度员工奖金,奖金数额由公司领导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评定。

3. 员工荣誉称号: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授予其“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4. 员工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不定期的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高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三章员工惩罚规定1. 违纪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违纪处罚,包括扣发工资、降级处理等。

2. 经济处罚:对于发生财务损失、浪费资源等不良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款项。

3. 警告处理:对于轻微违规或逾越底线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章制度。

4. 解聘处理:对于多次违纪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雇佣关系。

第四章其他规定1.员工奖罚记录:公司将建立员工奖罚记录档案,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情况进行记录,用于评估员工绩效和激励。

2.员工投诉渠道:公司将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渠道,对员工的投诉进行认真处理,保证员工权益。

3.员工相互监督:公司将鼓励员工相互监督、提醒,共同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员工应当遵守并履行。

2. 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细则进行修改的权利,新的规定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以上为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希望员工们认真遵守,并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办法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壹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于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必须本着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纠的四个基本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1)奖励:员工的表现明显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略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惩罚: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处罚。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且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奖惩申请单》奖励和惩罚必须有本人的签字认可,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4、有功必奖,有过必纠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于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壹视同仁。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员工于公司任职期间,工作优秀或业绩突出,公司将酌情予以奖励。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奖金及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主动积极、好学上进、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

第五条精神奖励以表扬为主,包括口头表扬和通报表扬俩种方式:1、口头表扬:由部门负责人于晨会、部门例会或周例会上进行口头表扬。

(1)于工作中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且获得同事壹致好评者;(2)于领导下达工作任务后,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3)工作中协作、配合到位,取得同事壹致认可,效率明显者;(4)服务态度良好,主动为顾客排忧解难,获得顾客壹致好评者;(5)于日常工作中能以微笑待客、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者;(6)于理货工作中,能严格出色执行“五负责”要求者;(7)于收银工作中,快速、准确、微笑服务者;(8)于防损工作中,严格执行防损制度且高标准要求自己者;(9)于日常工作中勤俭节约、乐于奉献、舍己为人、团结同事者;(10)工作投入、专注、有明显进步,业绩增长者;(11)多才多艺、活学活用、敢于实践、有工作新举措者;(1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且能为其他员工做出表率者;(13)包括之上但不限于之上事例,之上未提及的其它优秀事迹也于口头表扬之列。

公司奖惩办法(试行)

公司奖惩办法(试行)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员工工作效率,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法规精神,结合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积极倡导员工“做好每件事,善待每个人,走好每一步,学习每一天”。

公司在实现企业价值的同时,为员工的今天负责,更为员工的明天着想,努力营造员工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力求企业和员工共创共享。

第三条公司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奖惩原则,对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业绩落后的员工给予惩处。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惩处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惩罚为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所属单位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劳务派遣制用工,参照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公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一)在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或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为公司创造利润、节约成本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公司管理、技术、生产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三)在公司技术改造和改扩建工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在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六)在保护公司及公共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中,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八)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抵制歪风邪气,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利益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事迹突出的;(九)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十)在社会上做出突出贡献或事迹突出的,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十一)参加单位选送的各类劳动、技能、业务等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十二)公司认为应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员工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员工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处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纳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范围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和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及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有其它突出事迹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对违法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惩处。

对员工进行奖励与处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合法合规;(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三)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四)合理有据,奖惩相适。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员工适当奖励:(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改造与设计、产品设计与优化、改善和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营销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者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贡献较大,使企业、员工和社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企业稳定,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各类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企业荣誉和形象,事迹突出的。

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员工质量奖惩制度(试行)1、范围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

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员工奖惩规定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做出更好的业绩。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员工奖惩规定,共700字:一、员工奖励规定1. 优秀员工奖励:公司将每月评选出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将享受以下待遇:(1)奖金:每月奖励2000元;(2)荣誉证书:颁发优秀员工荣誉证书,并在公司内部通告展示;(3)晋升机会:优秀员工将优先考虑晋升机会。

2. 团队奖励:团队协作是公司的一项重要价值观,团队工作的突出表现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公司将每季度评选出最佳团队,获奖团队将享受以下待遇:(1)奖金:每个团队成员将获得500元奖金;(2)团队旅游:公司将为获奖团队提供一次团队旅游的机会。

3. 创新奖励: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通过创新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价值。

获得创新奖的员工将享受以下待遇:(1)奖金:提出的创新想法被采纳并实施后,将根据创新的价值给予一定奖金,奖金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2)表彰:颁发创新奖荣誉证书,并在公司内部通告展示。

二、员工惩罚规定1. 违纪行为惩罚:员工如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1)迟到早退:员工若连续三次迟到早退,将扣除当月工资的5%;(2)旷工:员工无故缺勤一天,将扣除当月工资的10%;(3)严重失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严重影响公司利益的,将进行扣除奖金、降低评级等相应处理;(4)违反职业操守:员工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泄露客户信息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扣除一定的工资、停职、辞退等。

2. 工作质量惩罚:为确保工作质量,员工的工作成果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惩罚:(1)工作不达标:员工的工作成果与公司要求的标准不符,将进行扣除奖金、降低评级等相应处理;(2)严重错误:员工因严重错误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将扣除一定的工资,并要求员工进行补救工作。

3. 不良行为惩罚: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惩罚:(1)不尊重他人:员工辱骂、恶意攻击他人,将进行扣除一定的工资、警告、停职等相应处理;(2)违反职业道德:员工出现不正当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腐败等,将进行辞退、扣除全部工资等极端处理。

员工惩处实施细则

员工惩处实施细则

员工惩处实施细则(试行)2013-01-××发布 2013-01-××实施发布员工惩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行为,对员工违规行为予以处罚,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mm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细则给予相应处理。

员工造成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专项责任追究另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是党员的,除按本细则办理外,另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第三条给予违规员工处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二)以教育为主,以惩处为辅;(三) 公开、平等,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第四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mm集团公司违规案件检查工作规定》、《mm集团公司违规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员工。

由中央和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惩处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惩处的种类有违规处理和经济处罚。

违规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降岗(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

经济处罚分为:扣发薪酬、停发薪酬(发给生活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规处理期间如下:(一)警告,6个月;(二)严重警告,12个月;(三)降岗(降级),18个月;(四)撤职,18个月。

违规处理期间从作出违规处理决定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

第八条受到违规处理的员工在违规处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提高薪酬档次,不得参加评先推优。

第九条受到违规处理的员工违规处理期满后, 不视为自动恢复原待遇、原级别和原职务;其在违规处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处理期满后,晋升和任用不再受原违规处理的影响,符合奖励条件的,与其他员工同等对待。

第十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违规处理的,当年考核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受到降岗(降级)和撤职违规处理的,当年考核等级不能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无相应岗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

员工奖惩制度规定

员工奖惩制度规定

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员工奖惩制度规定一、目的和背景员工奖惩制度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合作,并且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年终奖金、季度奖金、月度奖金等形式,具体金额和奖励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给予荣誉称号、奖金或者其他奖励,以表彰他们的出色表现和贡献。

3.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和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举措,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三、惩罚制度1. 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和行为准则的员工,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

2. 违规扣款:对于因为违反公司规定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工资或者奖金作为惩罚。

3. 解雇: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失职或者其他严重不当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雇其劳动合同,终止与其的雇佣关系。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员工的奖励由上级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评审和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2. 惩罚程序:违纪处分和违规扣款的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调查取证、听证、决定处罚等环节。

解雇程序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确保合法合规。

五、公平和公正原则公司的奖惩制度必须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对于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要明确、透明,并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该定期向员工宣传奖惩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员工对于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并且应该提供培训,使员工了解奖惩制度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七、制度评估和改进公司应该定期进行奖惩制度的评估,包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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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规定(试行)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惩规定的宗旨是对工作和生产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惩戒,使公司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惩,依据每月实行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或工作生产中发生的具体事项。

第五条奖励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给予奖励:(一)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出色,在节约资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以优质服务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二)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在杜绝工作差错方面成果显著者。

(三)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坚决查处违章逃费车辆或监察得力,及时发现、制止、举报贪污倒卖票款行为,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四)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成绩突出或奋不顾身,抢救国家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及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五)发现并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在突发事件中抢险有功,使他人和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六)协助安全保卫部门查获重大案件或揭发检举坏人坏事,抵御歪风邪气,弘扬正气,事迹突出者。

(七)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第六条奖励形式根据员工的事迹,表彰奖励分为:(一)通报嘉奖,一次性奖金500元;(二)记功,一次性奖金1000元;(三)记大功,一次性奖金2000元,并晋升一档工资;(四)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次性奖金5000元,并晋升一档工资。

奖金由受奖员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七条奖励审批程序(一)通报嘉奖,由分公司部门领导或公司机关部门领导提名,撰写事迹材料,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报请分公司经理或机关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记功,由分公司主管副经理、经理或机关部门领导提名,撰写事迹材料,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记大功,由分公司经理或机关部门领导提名,撰写事迹材料,经同级工会和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报请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四)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公司工会讨论推荐,公司党委和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处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视其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或不良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违纪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岗位、辞退、除名、开除,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警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记警告一次: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3、接待客户不使用文明用语,影响公司形象,受到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但情节较轻的。

4、当班时间,行为不检。

在工作岗位上追逐打闹、串岗、聊天、妨碍他人工作,不听从劝阻的。

5、当班时间吃零食、嚼口香糖或饮酒后上岗的。

6、当班时间,未经批准,接待亲友或处理私事的。

7、当班时间睡觉、打牌、下棋、看电视、看录相、听录音,从事与工作生产无关事情的。

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由于工作差错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500元以内的。

(二)记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记过一次:1、未经请假,旷工一天以内的。

2、欺辱漫骂客户或同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3、私自占用同事物品或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挪用公司物品、设备、设施的。

4、因病、因事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在公司规定时间内,无视管理责任,私自外出的。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禁烟区吸烟的。

6、私自改动或毁坏公司张贴的各项通知、规定、文件、布告、通报及其他告示的。

7、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在500-1500元之间或有贪污作弊行为,侵占公共财物金额在50元以内的。

(三)具有下列情况者,记大过一次:1、私拿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据为己有的。

2、玩忽职守,违反公司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服务工作程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服务质量事故的。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的。

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5、发现公司财物损失或危害公司财物事件或发现员工作弊、贪污而不报或谎报的。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在1500元-2500元之间,或有贪污作弊行为,侵占公共财物金额50—200之间的。

(四)解聘岗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聘岗位:1、不服从领导指挥及管理,无理取闹,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或欺骗领导,谎报信息,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利益的谎言,影响员工团结,扰乱公司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的。

2、向服务对象或同事索取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而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3、骗取客户、同事以及单位财物,挥霍浪费公司资财造成同事及公司经济受损的。

4、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但经教育能悔改的。

5、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侵害他人利益或为达到个目的而诬告陷害他人的。

6、玩忽职守,违反工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酿成安全事故,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的。

7、未尽领导职责,对下属约束不严,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在2500-3500元以内的。

(五)辞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1、工作态度恶劣,侮辱殴打客户和同事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15天以下,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30天以下,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参与赌博或利用工作之便从事有损公司经济利益活动金额在3500元以上的。

4、违反治安、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

5滥用职权袒护包庇违纪人员,对营私舞弊行为不闻、不问、不报、不做处理者。

6、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屡次完不成正常工作任务或生产任务的。

7、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在3500—5000元之间,或贪污作弊侵占公共财物200元以上的。

8、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含男、女双方)。

(六)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劳教、劳改判刑者。

2、擅自放行车辆,造成通行费流失或管理混乱。

变卖票证或撕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票证、单据的。

3、聚众闹事或组织、策划、唆使、胁迫他人违法违纪。

煽动参与斗殴,鼓动员工集体怠工、停工、停产、罢工或知情不报隐瞒他人犯罪行为的。

4、偷看、传播黄色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或服用、贩卖毒品、麻醉品。

5、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携带藏匿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6、严重泄露公司技术机密或经营机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7、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邪教组织和非法派别,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拒绝执行公司决定,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领导或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造成极坏影响的。

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贪污作弊侵占公共财物500元以上的。

10、利用岗位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他人违法违纪提供掩护或藏匿销毁证据,并获非法利益300元以上的。

(七)除名连续旷工15天,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第九条处罚的形式(一)警告:初次违纪由部门主管口头训诫并在部门考核时记录,再次警告,签发《员工违纪通知单》记入考核档案并扣发当月50%奖金。

(二)记过:由部门主管或分公司主管副经理给予书面训诫并记入考核档案同时扣发当月100%奖金。

(三)记大过:记入考核档案并扣发两个月奖金,免当月岗职工资。

(四)解聘岗位:记入考核档案,扣发当月奖金,在未聘新岗位前参加培训或从事临时性工作,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五)辞退:记入考核档案,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除名:记入考核档案,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七)开除:记入考核档案,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八)各种处罚均可同时降低岗职工资档次,并追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当月扣罚奖金的,年终奖金按月数扣除。

(九)员工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视同记过一次;累计两次记过视同记大过一次;累计三次记过或两次记大过者给予辞退或开除。

第十条纪律处分程序(一)对员工进行警告处罚,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分公司经理或机关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二)记过、记大过、解聘岗位处罚,由各分公司经理或机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同级工会和人事部门核实,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处罚决定送达违纪人签字,违纪人拒签或无法送达的以送达事实做文字记载。

处罚决定与违纪事实材料一并由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辞退、除名、开除处罚,由各分公司经理办公会或机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公司工会和人事部门核实,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处罚决定送达违纪人签字,违纪人拒签或无法送达的以送达事实做文字记载。

处罚决定与违纪事实材料一并由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员工对公司(分公司)给予的处罚不服,提出异议的,可在处罚生效十日内向同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诉,经核实处罚不当的,由批准处罚的部门做出更正;对处罚不服,发生争议的,员工本人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十五天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进行复查核实,经确认处罚不当的,提交分公司或公司经理办公会更正,在未更正前仍执行原决定;对调解不成,仍有争议的,可在发生处罚生效起60天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书15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对被处罚的员工,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报请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员工屡有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部室或各分公司,部门或分公司主要领导应承担管理责任。

对因管理混乱,屡次完不成工作任务或生产指标,一年内受到客户重大投诉或发生多次违法违纪事件,给公司经济、社会效益造成严重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将给予分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免职处罚并扣发半年以上年终奖金。

第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对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放任自流、不管不问或纵容的,经查证属实将依据奖惩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之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京首公人劳(1999)065号《人事劳资工作的几项暂行规定》中有关员工奖惩的条款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人事劳资部负责解释。

附件: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注:此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违纪员工本人,一份由人事劳资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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