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法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变更
1.1 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转让方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1.3 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合同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3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六章 合同法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可以通过法院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的生效
要件:
1.合同的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
成立时生效; 需批准、登记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合同法的作用
1.能够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效益得提高; 4.有助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得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5.有助于增强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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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
1.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行为;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本身具有相对性。
二、合同的种类
撤销权的消灭: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丧 失该权利;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
被确认或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处理方法: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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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二]田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电脑公司供职,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约定田某的月薪 是3000元人民币,在电脑公司的劳动期限为5年;如田某在 5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调离或辞职,应向电脑公司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工作了一年之后,离职到月薪、福利待 遇均比该电脑公司优厚的某软件公司工作。在挽留其继续 在电脑公司工作无望的情况下,该公司要求田某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拒绝支付,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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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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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通知 积极的作为行为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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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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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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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 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 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 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厂 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 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钢材。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 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2024年合同法第六章标准格式范例
编号:__________2024年合同法第六章标准格式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年合同法第六章标准格式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2.2 合同依据本合同的签订依据为2024年合同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_________:指本合同中涉及的_________领域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2)_________:指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_________事项。
3.2 关键词解释(1)合同履行:指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生效条件: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所需的全部条件。
(3)终止条件: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所需的全部条件。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确保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收取合同款项。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确保合同履行顺利进行。
五、履行条款5.1 合同履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同法
•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由于丙的原因, 造成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的主体是( ) • A、甲 B、丙 C、甲或丙 D、甲和丙连带
• 甲与乙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 运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 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的司机丁违章逆 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 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 A、甲 B、丙 C、甲与丙 D、丙与丁
2、客体有问题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 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自家的打谷机留给 自己的兄弟乙使用。乙后来也决定到外地 打工,觉得打谷机没有什么用处,如果长 期闲置,容易贬值,遂将打谷机以公道价 格卖给丙。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 A.由于乙没有处分权,因此买卖合同 无效 • B.如合同签订后,甲将机器赠与乙, 则合同确定有效 • C.如丙订立合同之后知道乙没有处分 权,则合同无效 • D.如果机器已经交付给丙,则合同有 效
第六章 签约合法公平 履约诚实守信
一、合同法的概念
• 1、什么是合同?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合同法的概念 •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为 当事人的有效合同是( ) A、汽车买卖合同 • B、房屋租赁合同 • C、图书受赠合同 • D、银行借款合同
(2)代理问题 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②超越代理权 ③代理权终止后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 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而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三节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其他内容
二、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四)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五)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1.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一般无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 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 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 到承诺(一般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除外)。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 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 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 法律约束力。
案例2--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 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 提货。 问:该电报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三)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132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 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
(1)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2)行使方式:意思表示 (3)行使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数量等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履行合同,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规范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合同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等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 订立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第八条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标的和数量等主要条款。
第九条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接受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作出。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协商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旅游政策与法规题库第六章 合同法
第六章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一、判断题(正确的标注“A”",错误的标注“B”)1.【2019真题】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A.正确B.错误考察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2.【2019真题】合同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只要合同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即可,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
()A.正确B.错误考察合同法的合法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对等体现,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滥用权利、强迫对方接受权利义务不平衡的约定。
()A.正确B.错误这是公平原则4.【赛】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A.正确B.错误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
()A.正确B.错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6.【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旅游者,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正确B.错误7.【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正确B.错误8.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正确B.错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9.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A.正确B.错误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10.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A.正确B.错误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11.【赛】在某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中,某一条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相互抵触,则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A.正确B.错误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12.【赛】寄送的价目表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A.正确B.错误价目表视为要约邀请13.【赛】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A.正确B.错误14.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22页]
四、清偿抵充
(一)清偿抵充的意义
所谓清偿抵充,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债务, 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应抵充何宗 债务的方法。
(二)清偿抵充的要件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 2.数宗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 3.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额
(三)清偿抵充的方法
1.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人身的不确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存的当事人与标的物
1.提存的当事人
提存既然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寄存合同关系, 那么当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与债权人。
2.提存的给付物
提存物应限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当提存标的物与合同标 的物不符或者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二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 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的, 则不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公证规则》第13条第2款)。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意义
1.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含义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有两种含义:一是根据某种原因, 合同之本体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二是仅指合同权利或义务 的消灭。此种意义多发生于双务合同中,即一方的权利或 义务,因某种原因不复存在。
2.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
《合同法》第91条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情形进行了列 举规定,即(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的混同;(7)法 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之权利义务消灭的一般效力
1.从属权利消灭 2.后合同义务的产生 3.债权证书的返还和涂销
第二节 清 偿
一、清偿的独立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章 合同法(练习题)
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一、判断题:1、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既可以在生效前撤回,也可以在生效后撤销。
()2、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和补充。
()3、依法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合同无效。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的,不得因此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5、管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合约,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世戈教的,否则违宪。
()6、合约中签订合同存有违约金的,损失需用违约金补偿而不另行索赔。
()7、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8、当事人对合同中的债务是须绝对的和无条件地履行的。
()9、第三人在当事人的合约履行职责中没单一制的法律地位,只纯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无法主张或分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婚姻关系协议b、领养关系协议c、抵押合约d、买卖合同2、如果()的内容合乎要约收购规定的,视作要约收购。
a、拍卖广告b、招标广告c、招股说明书d、商业广告3、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4、分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
a、继续履行b、赔偿损失c、采取补救措施d、支付违约金5、下列不属于衡量合同是否生效要件的是()。
a、当事人意思则表示与否真实b、当事人与否具备适当的行为能力c、犯罪行为内容与否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d、《合同法》规定的合约主要条款与否具有6、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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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七节违约责任第八节合同法总则中的其他规定第九节合同法中几种规范的合同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性质1、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1999年3月15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概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范围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3、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案例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其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峰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水泥价格,而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
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
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收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
建设水泥厂认为食品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1、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2、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第二次向新华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公司与新华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食品公司有无义务接受建设水泥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建设水泥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个体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委托代理人书面形式其它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公证形式推定形式口头形式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三、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承诺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概念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1、内容要具体确定2、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要约的生效发信主义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生效生效时间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通常地址、住所(三)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在要约发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新要约撤回要约承诺撤回、撤销承诺(四)要约的失效失效的几种情况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不再对要约人和受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承诺(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条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二)承诺作出的方式通知积极的作为行为(三)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四)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的条件撤回承诺的统治必须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五)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及其法律后果实质性变更该承诺成为一项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已经在要约中明确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承诺无效要约人未及时表示反对并且在要约中未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承诺有效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概念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具备的条件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合同签定后并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才能生效二、无效合同概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特征1、具有违法性2、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的无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约定性明示性免责性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概念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应具备的条件必须具有法定事由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四、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合同的处理•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4、收归国家、集体、第三人所有—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可撤销合同的处理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一)无效和可撤销的共同点•1、成立时起即无效•2、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1、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2、情形不同•3、处理办法不同案例分析某石油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化工总厂)邀请某省测绘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为其施测1∶1OOO比例尺地形图。
1999年1O月12日,化工总厂代表李某与研究院业务员邓某就签订合同进行了协商,当时邓某提出:化工总厂的地形复杂,要按高于国家规定的五类地形收费标准收取工程费用。
李某因不熟悉测绘各类地形类别的划分,答应了邓某的要求。
双方于10月15日签订了合同。
双方约定:工程计费按五类地形的120%收取,11月15日,化工总厂先付给研究院2万元预付金,其余费用待工程完成后,化工总厂提取全部测绘成果时依次付清;测绘作业最迟在11月20日前开工。
合同签订后,化工总厂财务处认为合同约定的工程收费标准超过了国家的规定,建议厂部变更工程计费标准条款,并暂停支付预付款。
化工总厂向有关单位咨询得知合同计费标准远高于当时的测绘市场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便要求研究院降低价款,研究院拒绝。
11月15日,研究院电催化工总厂按约先付2万元预付款。
化工总厂回电称,变更工程价款后再付预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12月10日研究院依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化工总厂违约,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
化工总厂随后提出反请求,称研究院业务员邓某在协商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化工总厂代表李某不熟悉测绘地形的划分,虚言化工总厂地形复杂、建筑物多、施测困难,致使李某签订了双方权利义务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属于显示公平,请求裁决撤销合同。
问题研究院与化工总厂的仲裁请求哪个合法,应当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履行原则旅客运输合同二、合同的履行原则(一)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协议补缺规则补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二)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法定情况价格上涨时价格下降时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按原价格执行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逾期付款的按新价格执行按原价格执行(三)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债权人第三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四)双务合同的其他履行规则1、同时履行规则互相负有债务、合同未约定2、顺序履行规则互相负有债务、存在履行顺序3、债权人发生变化继续履行;中止履行4、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可以拒绝;不得拒绝5、债务人部分履行可以拒绝;不得拒绝6、当事人不因某些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五)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一方当事人依法具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暂时拒绝履行其合同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行使2000年8月21日,买方与卖方签订一份购销纺织机械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供给买方某型号的纺织机械50台,每台售价10万元,共计500万元,交货日期为2000年12月底,买方应将货款于2000年11月20日前交给卖方在其本地的开户银行。
合同订立后不久,买方从当年11月4日的一张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得知卖方已濒临破产。
考虑到如果再付款给供方,必然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11月6日,买方向卖方发出拒付货款的通知,要求卖方提供担保后再履行于11月20日前付款的义务。
问题:买方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六)合同履行中债的担保为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法律允许合同债权人行使某些权利的法律制度代位权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人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行使时间:1年内;5年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概念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形式协议变更依法变更当事人双方协商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推定为合同未作变更二、合同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三种情况不得转让经债权人同意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第六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终止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后的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结算和清理三、合同的解除概念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而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解除的形式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期满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