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WTO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WTO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策2008-01-20WTO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深刻认识和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研究今后应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的任务。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的影响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预示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在加快。
可以说,我们国家经过十几年艰苦的长途跋涉,已经来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口。
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管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
按照协议要求,我们必须完善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
我国专利法经过1992年修改,在保护范围与保护水平上,已经基本上符合了协议的要求。
我们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争端时,可以适用世贸组织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过去极少数发达国家动辄使用的肆无忌禅的.单边报复的行为,使我们在可能与发达国家发生的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谈判解决争端;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的减让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和跨部门报复。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就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当然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
我国加入WTO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加入WTO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摘要: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预示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在加快。
终于我们国家经过十几年艰苦的长途跋涉,已经来到了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丁•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管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耍问题是,就是要尽快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这种能力从哪里来呢?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鼓励技术创新,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种机制和一种制度,为技术创新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就是要尽快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这种能力从哪里来呢?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鼓励技术创新,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种机制和一种制度,为技术创新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国外几百年专利制度的历史和国内十几年的实践以及有关理论研究都表明,专利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长期稳定起作用的强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
当今的世界已经进入科学技术开创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愈益呈现其重要性,知识产权法的重要作用也愈益明显。
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并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我们应该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有深入的认识,充分重视,努力践行,以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知知识产权WT0识经济时代先进技术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竞争专利权人市场技术创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深刻认识和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研究今后应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的任务。
加入WTO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入WTO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发展和合作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机构之一。
许多国家为了加入WTO,不得不对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改革,以适应国际上的规范和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加入WTO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及如何应对这些问题。
WTO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作为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WTO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所有形式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地理标志等等。
这些措施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实施,即成员国必须确保其法律、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合理的时间内建立和实施,以保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行。
除此之外,WTO还要求成员国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措施,并建立适当的法律制度,以便企业和个人能够得到有力的法律保护。
同时,成员国还必须尊重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等等。
加入WTO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入WTO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在面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这些国家往往遇到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法律环境加入WTO要求成员国有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保障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行。
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他们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可能落后、不完善,缺少有效的保护和执行机制,这给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技术和知识的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也是一个技术和知识问题。
许多发展中国家受限于技术和知识上的缺乏,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无法有效保护本国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也无法有效应对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成本和资源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对于一些资金和人力有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入世后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课件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
重要标志: 药品管理法规协调有重大突破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已于2002年8月4日 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实施条例》,自9月15日起施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2年10月30 日由SDA局长令发布,于2002年12月 1日起施行。
三.药品知识产权 保护的法规及其协调
一、WTO与TRIPS协议
世贸组织的建立: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 1948年1月1日起生效;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世贸组 织协议)1994年4月15日通过成立,并于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工作,是处理国 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唯一机构。
一、WTO与TRIPS协议
世贸组织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16条:规定了世贸组织的结构、决策过程、
一、WTO与TRIPS协议
组织机构 (1)部长会议; (2)总理事会; (3)秘书处。
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的主要差别 ①关贸总协定是临时生效,从来没有 经过成员国的法律程序批准,也不 是正规的国际组织;而世界贸易组 织及其协议则是永久性的,既是正 规的国际组织,且成员国也都履行 法律程序批准了其协议。
企业的主要兴趣仍然是行政保护:
(以最近调查的62家中药企业、401个品种为例)
-中药品种保护 47家(76%) (48%)
-新药保护 -专利保护 -商标保护 -商业秘密 39家(63%) 27家(44%) (32%) 31家(50%) (87%) (62%)
二.入世对医药行业提出的挑战
医药专利保护存在的问题 1.西药: -企业生产:97%以上为仿制品; -专利申请:83%来自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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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中国医药产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入世:中国医药产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加入WTO后,对中国的医药产业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实施知识产权协议的影响知识产权,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两大类,即工业产权和版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要求签约国对专利、版权、工业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地理标志(如用于酒类的标志),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物品进行最低限度水平的保护,一些保护措施持续时间长达50年。
该协议囊括了目前所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其保护范围、限期和使用规定都大大超过了现有任何国际知识产权公约。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对于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从机遇方面看,主要是:1、为我国发展高科技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2、引进市场机制,鼓励创新,有利于调动新药生产、研制、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有利于药品出口。
但是,与此同时,带来的挑战也不容忽视:1、长期以来,多数制药业属于仿制型生产企业,知识产权协议生效后,就会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2、新药研究与开发面临资金、人才和信息不足的挑战。
3、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体制不适应的挑战。
对此,我们可以:1、加强新药的研究与开发,实现我国药品生产从仿制为主到自主研制、开发为主的战略转变。
2、新药开发者既要在国内申请专利,又要到国外申请专利。
3、充分利用好过渡期,尽快研究开发新药。
4、加快医药行业体制改革,完善医药立法。
(二)关税减免的影响首先,关税减免有利于化学原料药的出口。
由于我国将实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进口化学药剂,由于价格高,很难进入公费报销目录。
因此,短期内,进口量不会有大幅增长。
但对于我国企业经过多年研究开发、已接近世界水平的头孢系列产品及相关中间体,会受很大冲击。
这类产品临床需求量很大,从发展势头看,经3-5年的关税保护,并加强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就可以与国外产品竞争。
对于医疗器械,目前的关税已经较低,有一部分产品的关税已是6%,进入WTO总体上也不会有很大影响。
浅析加入WTO后我国医药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加入WTO后我国实施医药知识产 权保护战略的紧迫性
• 1.加入WTO,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影响是全方 位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应属与贸易有关的知 识产权保护。 • 2.对于强调技术进步的医药产业而言,知识 产权保护观念的确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的有效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高效利 用是直接关系产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
入世后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 策略
• 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 识产权管理制度。 • 加强实施专利保护策略 • 实施商标保护策略 • 商业秘密保护策略
• 在知识经济大潮中,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医 药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凸显。面对国际医药 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严酷挑战,必须充分认 识到我国在医药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差距, 提高医药知识产权意保护意识。总之,加 快实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发展我国 医药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浅析加入WTO后我国医药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
知识产权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与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 织的三大支柱。中国入世申请文件中明确 承诺,要全面履行WTO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 义务,包括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TRIPS)的义务,并在《中国加入工作组 报告书》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 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WTO的加入对中国的 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极其深远的影响。特别 是在人类赖以生存的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 问题也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
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 • • 新医药专利申请量逐年上升 具有自主产权的中药制品数目增多 形成了一批拥有专利权的骨干企业和优 势产品 • 行政
• 医药企业创新动力不足,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 较少 • 专利与商标保护意识较弱 • 缺乏对商业秘密的正确认 识和科学使用 • 专业组织机构与管理人员 相对缺乏
WTO背景下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WTO背景下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任美静(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6)摘要:本文在WTO 的背景下,从我国当前的中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出发,分析了中药专利知识产权的必要性。
在遵守国际公约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对我国中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从而建立起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中药专利权TRI。
S协议WTO中图分类号:DF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10—0159—01中药是我国的历史瑰宝,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国际医药科学领域中享有极高的地位和声誉。
成为与西药并驾齐驱的医学奇葩。
然而,加入WTO后,面对世界医药产业的激烈竞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中药知识产权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
一、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分析国际上,药品保护的法律主要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
S协议)。
我国现有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中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中药的行政保护。
前者包括中药的专利保护、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后者包括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
其中专利保护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和其他药品一样,中药也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具有商业价值,因而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中药行业是由中药农业(中药材生产)、中药工业含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中药机械制造)和中药商业组成。
是集农、工、商于一体,产、供、销相结合的产业。
因此在中药产业中一切技术可涉足的领域,均可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
中药专利权主要保护以下三个对象:产品、方法和用途。
产品:就是中药的药品。
方法包括中药的生产方法、制剂工艺,提取工艺、分离技术炮制工艺等方法。
用途:药品的新用途,已知药品的新的用途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方面。
(二)中药现代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中药现代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是互相需求,互相支持的关系。
WTO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WTO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国贸0701 卢艳妮蔡静婷彭小燕吴丽媛王越摘要: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无疑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随着WTO全面推进贸易自由化, 知识产权已从纯粹的法律问题演变成与经济、政治和外交有密切关系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进一步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WTO 的TRIPS协议存在的五个方面差距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入世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WTO 知识产权保护对策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加入WTO后我国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对外贸易活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外贸易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状况已有明显的改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加入WTO后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争端时,可以适用世贸组织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过去极少数发达国家动辄使用的肆无忌禅的单边报复的行为,使我们在可能与发达国家发生的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谈判解决争端;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的减让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和跨部门报复。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当然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
2.我国的要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1)立法方面:为了履行入世承诺,入世前我国政府已经按照WTO管理下的TRIPS协议的要求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浅析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浅析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一、摘要:本文首先介绍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整体概况,接下来就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一些案例具体说明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使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与国际接轨。
二、关键词: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WTO、专利、中国三、正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指:以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及优先权原则为基本原则的、旨在确立并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双边或多边的国家间保护制度。
作为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了国际组织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以及国际组织的重视。
自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以关贸总协定及其后继的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倡导并形成了战后新的国际贸易体制,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随着全球经济、科技一体化的发展,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也在走向国际化,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其增长速度已经远远快于一般有形商品贸易。
发达国家首先把知识产权谈判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促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Property Rights,以下简称《TRIPS》)的最终形成,并将其作为WTO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协议为所有WTO成员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基础。
一些发达国家由于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技研发实力遥遥领先,极其注重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医药知识产权。
下面以美国为例来介绍一下发达国家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况。
首先介绍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审查标准1、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概况:1790 年,美国制订了第一部专利法。
现在的USPTO 是美国商务部所属的14 个部门之一,是美国最早的联邦机构之一。
WTO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深刻认识和充分运用专利制度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研究今后应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的任务。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的影响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预示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在加快。
可以说,我们国家经过十几年艰苦的长途跋涉,已经来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口。
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管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
按照协议要求,我们必须完善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
我国专利法经过1992年修改,在保护范围与保护水平上,已经基本上符合了协议的要求。
我们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争端时,可以适用世贸组织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过去极少数发达国家动辄使用的肆无忌禅的单边报复的行为,使我们在可能与发达国家发生的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谈判解决争端;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的减让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和跨部门报复。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就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当然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加入WTO后的问题与挑战.doc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加入WTO后的问题与挑战-从专利、商标、著作权三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在加入WTO后所面临的问题,认为当今迫切需要的是抓紧修订与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并提出一些相应的措施与对策。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意味着我国要全面履行TRIPs协议,这将促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我们现在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距WTO的标准还有多远?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同WTO法律一体化的进程还有多长?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管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
按照协议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完善、修订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而且这是当前极为迫切的任务。
1 权利与义务加入WTO我们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争端时,可以适用世贸组织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极少数发达国家动辄使用的肆无忌禅的单边报复的行为,使我们在与发达国家发生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谈判解决;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减让关税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和跨部门报复。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就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当然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要全面履行自己承担的各项义务,特别是在按照WTO要求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的形势下,我们的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然要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上下功夫。
WTO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WTO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随着我国正式加入WTO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备受关注。
为了使中医药现代化事业在 21世纪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范围与内容中医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行政保护、边境保护等多方面。
内容也很丰富 ,如中药材、饮片、处方、提取物、制剂、制药工程、相关产品、文献及信息资源等。
其中 ,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边境保护与中医药关系最为密切。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
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 ,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即植物新品种权。
为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于 19 9 5年 7月 5日发布国务院第 179号令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边境保护以中医药专利及商标为主 ,尤其是中药名牌商标。
二、现状与不足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已经开始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中医药界 ,尤其是中药企业 ,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相当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重视申请专利 ,不重视用《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成果 ,从而丧失市场。
――――职务发明比例相对较低。
在我国中医药发明专利中 ,非职务发明申请量在逐年上升 ,职务发明申请却在下降。
反映了我国企业、科研单位还没有充分运用专利这一有力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缺乏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和管理专业人才。
中医药是我国特有的传统知识 ,需要专业人员来组织、管理、研究。
而我国的大部分中医药企事业单位 ,缺乏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和管理专业人才。
――――“道地药材”未得到充分保护。
“道地药材”是指一定的药用生物品种 ,在特定的环境和气候等诸因素的综合作用下 ,形成的品质优、疗效佳的中药材。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小专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伍晓光,田 侃(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46)摘要:文章分析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
指出加快实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发展我国医药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医药知识产权;世界贸易组织(W T O);策略The prelim i n ary study of Chi n ese medi cal andpharmaceuti cal i n tellectual propertyWU Xiao2guang,TI A N Kan(N anjing U 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 edicine,N anjing210046)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status quo and p r oble m s of Chinese medical and phar maceutical intellectual p r operty,and p r ovided the corres ponding counter measures.Speeding up the enforce ment of medical intellectual p r operty rights strategy is the only way t o devel op medicine economy and i m p r ove our internati onal competiti on edge.Key words:medical intellectual p r operty rights;W T O;strategy 知识产权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W T O)中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
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探讨
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探讨摘要: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
现如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对于改善民生方面愈来愈重视,自然对医药行业逐渐投以较大的关注度。
尽管相比于之前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已经有了很大进展,但到目前为止其中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下面,本文将就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对于医疗部门的发展建设愈来愈重视。
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健全完善程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侧面反映出其整体水平,专利申请数目的多少与授权量的多少可间接呈现此医药企业的自身实力。
对于医药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核心竞争力,还能营造行业之间公平交流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本文将围绕医药知识产权及国内保护概况、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做出详细阐述。
一、医药知识产权及国内保护概况通俗来说,医药知识产权主要指的是一切与医药相关的科研成果的财产权。
到目前为止,我国采用的应用于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叫做专利保护,即对申请并获得专利的医药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第二种叫做行政保护,主要通过行政部门对医药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第三种叫做商业机密保护,即对医药企业中的机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泄露;最后一种叫做商标权保护,指对每一种医用药品拥有的独特商标进行保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有关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且应用于新制药品的分类标准愈来愈科学化。
二、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2.1医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析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与其科技发展水平的高低往往能够通过专利的申请量与其授权量间接反映出来。
由此,通过分析整理2015-2017两年间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申请量與授权量发现,国家医药知识产权的申请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但授权量并没有随着申请量的增加而增加,而是有所降低,从侧面反映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问题。
浅析加入WTO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0年1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NO.01,2010179浅析加入WTO 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张晓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应运而生。
虽然人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但无论国际还是国内的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以肯定。
在中国加入WTO 后,世界各国对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趋严,我国应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状况是法学研究者应该关注的问题。
关键字:知识经济概念发展历史改进知识经济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摇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
一.概念:知识产权----世纪之争在民事权利制度体系中,知识产权的用语是与传统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的。
其外来语原意均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智慧财产所有权"。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十七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后来这一概念被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皮卡第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原则上是永恒的,随着物的产生和毁灭而发生和终止;但知识产权却是有时间限制的。
知识产权学说以后在世界上广泛传播。
在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这一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众多国际组织的认可。
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
"列举主义"指:通过系统的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指示产权的概念。
"概括主义"指: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种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多数国家的法学专著,立法文件以至相关国际公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说明知识产权概念的。
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许多的阶段和难题。
第一阶段:初步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1985年,我国制定《专利法》和《商标法》,1986年制定《著作权法》。
这些法律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步。
第二阶段:加入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并在加入WTO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切实维护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法地位和保护。
第三阶段: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变化,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成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重要途径。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例如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知识产权中心。
第四阶段: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的改革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必须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规范,建立起一个健全的执法制度。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了《意见》,从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标准、加强审判质量等方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的改革。
第五阶段: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最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中提出,要加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全民共识。
通过教育宣传、培训普及等途径,提高公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必然选择。
可以看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发展成一个完善的体系,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专业化、有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了一些非常积极的步骤。
虽然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但可以预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前景会越来越广阔并迈入新的更高阶段。
WTO与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WTO与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李磊
【期刊名称】《医学与哲学》
【年(卷),期】2005(026)11S
【摘要】加入WTO以后,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这对我国中医药产业带来巨大冲击。
在此背景下,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我国中医药企业应当实施以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战略。
【总页数】2页(P64-65)
【作者】李磊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管理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02
【相关文献】
1.加入WTO与我国中医药发展策略分析 [J], 王凤华
2.浅析WTO与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J], 廖丽云;高秀蓉;昝旺
3.WTO与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J], 李磊
4.WTO与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J], 王美兰
5.加入WTO医药行业必须重视医药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J], 杨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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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 ( O) WT 中与货 物贸易 、 服 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 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 。中国人世申请 文 件中明确 承诺 , 要全 面履行 WT O协议 及其附件规 定 的义务 ,
成果 实行 全方 位的保护 , 如商标权保护。
医药产业是技 术密集型产业 , 产业 的阶段性 发展和 高度
关键词 : 医药知识产权 ; 世界 贸易组织 ( O) 策略 WT ;
Th ei i a y su y o i e e m e ia nd e pr l n r t d fCh n s d c la m
p a m a e t a n e lc u lp o r y h r c u i li t l t a r pe t c e
成果 。是基本前 提。所 以说 , 于强调技术进 步 的医药产 对
业而言 , 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的确立 、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
推行 、 知识产权保 护手段 的高效 利用是直接关 系产业长远发 展 的重要 因素 。 20 年 l 01 2月 1 1日, 国已经 正式成 为世界贸 易组织成 我 员 。加入 WT 对我 国医药产业 的影 响是全 方位 的, 中影 O, 其 响最大的应属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 保护 。面对复杂的 国际 医药 市场的激烈竞争 与严 峻挑 战, 面对海外具 有知识产权 的 技术 与产品将大量涌 入国 门的态势 , 我们必须 充分认识 国内 医药知识产权 方面存 在 的差距 , 取相 应措施 , 求 以新视 采 力 点、 新层次 、 带来新认识 、 以谋求新发展 。 2 我国医药知 识产权保护 的现状 2 1 新医药专利 申请量逐 年上升 加 入 WT . O后 , 我国 医药 界知识 产权保护 的意 识有 了很大 的提高 , 国外 医药企业来华 投资 和寻求保护 的积 极性 也空前 高涨 , 而导致与此相关 的 从 专利 申请数量也逐年增加 ( 1 。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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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 0・
安 徽 医 药
A h i dcl n hr aeta ora 20 e ;2 1 ) n u Mei dP am cu cl un l 0 8D c 1 ( 2 aa i J
◇小专 论 ◇
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 的我 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伍 晓光 , 侃 田
化主要取决 于技术进步 、 品创新 及工艺改进等研 发活动的 产
包括履行 《 与贸易有关 的知识产权 协议》( RP ) T IS 的义务 , 并
在《 中国加入工 作组报 告 书》 “ 就 与贸 易有关 的知识 产权 制 度” 了较为详细的说 明, O的加 入对 中国 的知 识产权 保 作 WT 护带来极其深远 的影 响。特别 是在人 类 赖 以生存 的医 药领 域, 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愈来愈受到人们 的关 注。 1 我 国实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紧迫 性
W U a . u ng. AN n Xio g a TI 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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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a t T i atcea ay e esau u n rb e fC i e e me ia n h r c u ia t l c u r p ry a d p o i e e s r c : h s r l n l z d t tt sq o a d p o lmso h n s dc l d p a ma e t l n el t a p o et , n rv d d t i h a c i e l h c re p n ig c u tr e s rs S e d n p t e e fr e n fme ia ne lcu l p o e y r h s srt g s te o l y t e eo orso dn o ne m a u e . p e i g u h n o c me to dc i tl t a r p r i t t e y i h n y wa o d v lp l e t g a
( 南京 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 苏 南京 江 2 04 ) 10 6
摘要 : 文章分析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医药知识 产权 保护的现状 , 知识 产权保护 的方式 , 在的问题等方 面提出相应对策 。指 从 存
出加快实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战略, 是发展我国医药经济 、 提高 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me ii e e o o n mp o e o r it r ai n lc mp t in e g . dc n c n my a d i rv u n en t a o e i o d e o t
Ke r s me i a i tl cu lp o e t ih s W T sr tg y wo d : d c l n el ta r p r rg t ; O; t e e y a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