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N章 第6条燃点来源及禁止吸烟规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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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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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控的原则,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应当坚持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本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禁烟规定第六条本单位内禁止吸烟。

第七条禁止在办公区域、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吸烟。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员工在办公时间吸烟。

第九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一定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禁烟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禁烟巡查,并及时发现、制止禁烟行为。

第三章禁火规定第十一条本单位内禁止私自使用明火,必须在规定场所和配备专门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火源操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火源操作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火源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禁止在不具备消防设施和条件的场所进行明火操作。

第十四条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明火操作。

第十五条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特别是禁止将烟蒂等可燃物丢弃在废纸篓、垃圾桶等易燃物品附近。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一定的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火源检查,检查明火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培训是加强禁烟、禁火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禁烟、禁火安全管理的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禁烟、禁火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内的安全环境,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一切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座谈室、电梯、走廊等各个区域。

第三条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和来访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吸烟和禁止火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氛围。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五条在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建议员工在规定的吸烟场所吸烟,并保持卫生和整洁。

第六条禁止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禁止将烟蒂、烟盒等烟草制品乱扔在室内外。

第七条建立专门的吸烟场所,场所内应设置烟灰缸和垃圾箱,禁止吸烟场所内活动并尽量消除烟香味。

第八条严禁玩火,包括但不限于点燃纸张、火柴、打火机等任何明火物品。

第九条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吸烟、点燃香烛或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十条在办公区域内,明火的使用必须取得经过批准,并按照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禁止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制作食物。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建立警报机制,发现火情或烟雾时,应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疏散。

第十四条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电线电缆等设备,确保没有老化、漏电等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灭火装备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每个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逃生技能。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禁火区管理制度,划定禁火区并进行明确标示。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九条本单位将不定期进行禁烟、禁火管理的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常年吸烟、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将采取警告、罚款、调离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玩火、使用明火违反规定的员工,将采取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追究刑事责任。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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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合同工、派遣工以及访客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禁止火源第四条所有公司工作场所严禁燃放烟火、使用明火等任何形式的火源。

第五条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禁止火源的规定,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形式的明火、火柴、打火机等火源。

第六条若发现火源,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并配合进行处理。

第三章禁止吸烟第七条公司严禁吸烟。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公司的形象,严禁在公司的任何区域内吸烟。

第八条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进行吸烟。

第九条公司将在工作场所设置指定的吸烟区,员工在指定吸烟区域内使用专用烟灰缸抽烟。

第十条严禁私自拆除、移动、损坏吸烟区设置和烟灰缸设施。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禁火、禁烟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明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参与情况,并定期评估培训的效果。

第五章安全监督和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将派出专职人员担任禁火、禁烟安全管理监督员,负责工作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十八条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解释。

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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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禁烟禁火工作的管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禁烟禁火工作。

第三条禁烟禁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禁烟禁火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禁烟禁火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四条禁烟禁火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和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禁烟禁火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公民的个人权益和团体利益,合理设置禁烟区域和禁火区域,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禁烟禁火区域的设置和管理第六条禁烟区域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公共场所的特点和公众的需求进行合理划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第七条禁烟区域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禁烟规定,不得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第八条违反禁烟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场所的管理人员进行劝阻,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离开等措施。

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禁烟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民举报,公民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审核属实的,可以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十条禁火区域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公共场所的特点和公众的需求进行合理划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火标识。

第十一条禁火区域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公民应当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不得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违反禁火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场所的管理人员进行劝阻,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离开等措施。

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禁火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民举报,公民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审核属实的,可以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三章禁烟禁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第十四条开展禁烟禁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应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禁烟禁火的宣传和教育。

第十五条禁烟禁火的宣传和教育应当以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健康习惯为目标,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传达禁烟禁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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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场所及范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在本单位内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提高消防意识,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防火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章禁火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内部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第六条所有活动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对于发现灭火器材损坏或无效的情况要及时更换。

第七条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内使用明火或进行任何火种活动。

第八条严禁使用明火进行烹饪活动,所有餐饮场所必须使用电磁灶等安全电器设备。

第九条禁止在电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电线、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出现老化、损坏情况。

第十条禁止在楼道、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上堆放、存放杂物。

第十一条每天下班后,所有员工必须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存在明火隐患,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禁烟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内部场所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所有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必须明示禁烟标志,并设立专用烟蒂收集器。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在进入办公室后必须自觉把烟品存放在指定的区域,严禁将烟品随意丢弃。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必须互相监督,制止在室内场所吸烟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纳入单位处分范围。

第十七条禁烟管理由单位领导负责,制定专门的禁烟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

第四章灭火应急处理第十八条每个工作区域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在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及时采取灭火行动。

在灭火过程中,应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并尽量采取合适的灭火方式进行。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自然环境,落实国家对禁火、禁烟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订立了禁火、禁烟的管理规定,以保障单位内的人员安全和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确保单位文明、文化的良好形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和各种不文明烟草制德行为, 本制度特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全部人员,包括供应商和访客等,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并对自身所处环境进行监督。

第三条禁止在单位内任意焚烧物品,禁止点燃一切火种,不得吸烟,不得携带、使用、销售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公司门诊、办公室、会议室、工厂内等劳动场所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来访人员等。

第二章禁火管理第五条在单位内不得任何形式地乱烧、带火,禁止携带、使用明火或其他易燃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燃气等),不得在室内或室外焚烧垃圾或燃放烟花爆竹等烟火物资。

第六条在统一的储燃气仓库、生活区等开展加气、气焊作业时,必需使用公司配套的气瓶,信息档案必需齐全并做好防盗防爆措施。

第七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打火器具的场所,必需做足安全保护措施,并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

第八条在野外工作期间,必需戴上口罩而且不能抽烟,并加强监管,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禁烟管理第九条在单位内,不得吸烟或携带、使用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

第十条公司接待来访人员、客户等,应自动提示禁烟制度,假如对方吸烟,请指引对方到公司规定的吸烟区域。

第十一条在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场所内吸烟属于不文明行为,除公司规定的吸烟区域外,不得吸烟。

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禁火、禁烟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惩罚。

第十三条涉及到安全环境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严格处理。

如火灾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人将依法依规承当法律法规的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检查单位内以及门诊、办公室、会议室、工厂内等劳动场全部无烟标志和禁止吸烟标志是否清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推动禁烟、禁火制度有效执行。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共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分支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违法弄虚作假、破坏禁烟、禁火设施和设备。

第四条本制度的任务是:落实国家有关控烟、消防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的原则是:严格执行、依法治理、综合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是:本单位的领导班子,负责制定、领导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七条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切实保障公共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禁烟管理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职务,加强禁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禁烟意识。

第九条建立禁烟区域和公共场所禁烟标志,配备禁烟标识牌,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第十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要进行劝阻和教育,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针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加强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进行规范的禁烟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禁烟管理水平。

第三章禁火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禁止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火灾防范和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

第十四条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禁火管理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火灾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人员,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形成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针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加强巡查和监控力度,发现违反禁火规定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入库和使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报告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散。

禁烟管理规定

禁烟管理规定

禁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站队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厂区大门以内的所有区域及所属周边区域及有禁烟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二章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要求第三条禁烟责任区域划分1、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区域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2、其他区域的划分等同于环保、卫生区域的划分。

第四条禁烟标准1、禁止任何人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2、禁止任何人携带烟火进入禁烟区域。

3、禁烟区域内无烟蒂或烟盒现象。

4、禁烟区域内无其他吸烟迹象。

第五条要加大禁烟监督管理力度,对检查出的违章吸烟迹象,根据本规定,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则第六条对在禁烟区域内发现有吸烟迹象的班组或个人,除按以下有关条款处理外,对造成损失的,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各班组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禁烟标准的,查出1次,扣罚责任班组3分,月度累计2次及以上的,对责任班组扣罚月度考核分10分。

第八条外来维修、施工等单位(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禁烟标准的,查出1次,扣罚管理班组月度考核分3分,扣罚维修、施工单位3000元。

月度累计2次及以上的,扣罚管理班组月度考核分10分,扣罚维修、施工单位(人员)5000元。

第九条来厂参观、学习等单位(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禁烟标准的,查出1次,扣罚接待班组月度考核分3分,月度累计2次及以上的,扣罚接待班组月度考核分10分。

第十条罚款(考核)方式1、各班组罚款(考核)由公司在站队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

2、罚款及考核根据通报从下月绩效工资中兑现。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如与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xxx负责解释。

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范文

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范文

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民和社会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禁烟禁火奖惩管理办法。

第二章禁烟规定第一条: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室内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学校、医院、剧院、电影院、百货商店、酒吧、餐馆、宾馆等。

第二条: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

第三条:禁止在儿童活动场所、学校周边区域、医疗机构周边区域、公园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吸烟。

第四条:禁止在儿童福利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内吸烟。

第五条:禁止在森林、草原、湖泊、河流等易燃物质集中的地区吸烟。

第三章禁火规定第六条:禁止在森林、草原、草地等易燃物质集中的地区进行野外用火。

第七条:禁止在禁烟区域进行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

第八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内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违反禁烟禁火规定的个人,可以采取以下奖惩措施:(一)非法吸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没收吸烟工具,并处以罚款。

(二)个人在易燃物质集中的地区吸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三)个人在禁烟区域进行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四)个人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内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第十条:对违反禁烟禁火规定的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奖惩措施:(一)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吸烟并存在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二)单位在易燃物质集中的地区野外用火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三)单位在禁烟区域进行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四)单位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内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对于有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除了给予警告和罚款外,相关部门还可以采取暂扣或吊销烟草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被罚款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在规定的区域内吸烟和进行火源活动,倡导绿色、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目标是:确保员工遵守禁烟和禁火规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第二章禁烟规定第五条所有区域内禁止吸烟,包括室内和封闭区域、办公区域、会议室、消防通道、厕所等。

第六条允许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但在离开吸烟区域后,要将香烟熄灭后扔进专用烟蒂收集器中。

第七条各部门要设立明显的“禁烟区”标志,提醒员工遵守禁烟规定。

第八条禁止在办公室内存放火柴、打火机等火源物品。

第九条禁止将烟蒂等可燃物乱扔,要将其投入封闭的烟蒂收集器中。

第十条禁止将未熄灭的烟蒂抛掷在窗外或在厨房、厕所等易燃区域。

第十一条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外出吸烟。

第三章禁火规定第十二条除了已经获得许可外,所有区域禁止进行火源活动,包括点燃蜡烛、焚烧废纸、使用明火等。

第十三条禁止在办公室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液化气等。

第十四条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导电性、易发热和易爆炸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五条禁止在办公室里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禁止违法操作电线和电气设备,如私拉乱接电线、私改动电器设备等。

第十七条禁止未经许可在外来物品中进行电焊、切割等火源活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各部门要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明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十九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得故意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的禁烟、禁火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在单位内吸烟和进行火源活动,确保单位内部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第四条单位领导在全公司范围内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全面禁止吸烟,包括办公区域、会议室、公共区域、楼道等公共场所。

第六条根据烟草控制法规规定,本单位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和销售烟草制品。

第七条非吸烟员工应尊重吸烟员工的权益,不得进行非法干涉或歧视。

第八条各部门应设定明显的禁烟标识并放置在禁烟区域显眼位置。

第九条违反禁烟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十条除了指定场所外,单位内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活动。

第十一条禁止在办公区域、库房、车间等场所内使用明火、电烙铁、电焊机等易引发火灾的工具或设备。

第十二条禁止在单位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乱丢烟蒂、纸屑等易燃材料。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更换。

第十四条违反禁火规定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教育。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禁烟、禁火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六条单位应开展定期的禁烟、禁火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进行禁烟、禁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单位应加强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宣传栏等形式,增强员工对禁烟、禁火管理的认知和重视。

第十九条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举报制度和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并提供相关线索。

第二十条单位应定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确保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单位内原有的吸烟区域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控烟规章制度范本

控烟规章制度范本

控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教育机构等。

第三条控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第二章控烟范围与区域第四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包括车站、港口、机场、公共场所的等候室、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商场、餐厅、旅馆等。

第五条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办公场所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第六条教育机构禁止吸烟。

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七条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等。

第三章控烟措施与责任第八条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无烟环境。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明确控烟责任人和巡查人员,对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条公民有权拒绝吸烟,有权要求他人不在自己面前吸烟。

第十一条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控烟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部门应当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禁止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指导,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供戒烟服务。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三)未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的;(四)未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的;(五)未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的;(六)未制止和处理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烟草销售点的;(二)未在烟草销售点设置禁烟标志的;(三)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四)未对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的。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模版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模版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外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进行火源、烟源等活动。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解释、修改及补充,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章禁火管理第五条在本单位内,除经允许指定的地点外,任何情况下禁止人员进行明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明火烹饪、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六条除经允许指定的地点外,任何情况下禁止人员进行吸烟活动。

第七条火灾隐患应进行记录,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条灭火器的摆放、使用及维护保养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章禁烟管理第九条对于禁烟场所,应当明确标示并公告。

第十条禁烟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区域,不得为吸烟人员提供灰缸等吸烟工具。

第十一条禁烟场所内发现有人违反禁烟规定,应及时劝阻并记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相关人员应当针对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和禁烟意识。

第五章处理办法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禁火、禁烟规定的人员,本单位将采取如下处理办法:1. 及时制止违规行为;2. 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正;3. 如果情节严重,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破坏、破坏严重、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人员,本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相关部门所有,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制度,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备案。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二条本单位内一切人员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公共场所、车辆内等。

第三条本单位内设立吸烟区域,尽量减少可能对他人造成二手烟危害。

第四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本单位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请假、停职、终止合同等处罚。

第章禁火管理第五条本单位除特殊区域外,禁止一切明火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火种、香熏、蜡烛等。

第六条进行各类火灾防范应急演练,提高人员防范、灭火、疏散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设立火灾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对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本单位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请假、停职、终止合同等处罚。

第九条本单位将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本单位设立火灾报警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可以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本单位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对于有火灾事故发生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督第十三条本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四条员工也可以对违反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属实的,将依据本单位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禁烟、禁火规定的人员,按照下列处罚措施执行:(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扣发奖金、调整考核;(四)罚款;(五)请假;(六)停职;(七)终止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通过XXX渠道进行宣传,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七条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自XX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禁烟、禁火管理制度如需修改,应经本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文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文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环境的整洁和安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以及来访人员,包括员工、访客、承包商等。

第三条禁烟和禁火范围包括室内和室外,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会议室、餐厅、走廊、车库、草坪等。

第四条本单位将定期对禁烟、禁火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能正确理解并遵守该制度。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禁烟、禁火制度的人员进行劝阻和报告,对于严重违规者,本单位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条本制度的实施由本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内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会议室、走廊、餐厅等。

第八条为确保工作场所内空气质量,本单位将提供室外吸烟区域,禁止在除此之外的任何区域吸烟。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在办公区域内设立明显的禁烟警示标识,并放置垃圾桶,以便吸烟者投放烟蒂。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定期巡查各个区域的禁烟情况,如发现未按规定吸烟的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携带、使用、提供火种、打火机等可以引发火灾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打火机、火柴等。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口头警告,并登记违规情况。

如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雇。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十三条禁止在本单位室内任何地方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蜡烛、明火燃烧器等。

第十四条在特定的工作地点,经批准可以使用明火的情况下,需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禁止在本单位室外进行未经批准的焚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烧纸、烧草、烧木材等。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违规情况。

如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禁烟、禁火规定的人员,按照以下处理措施的程度进行相应处罚:(一)口头警告:对于首次违规的人员,由相关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明确告知其违规行为和后果。

车间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车间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车间生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及车间内部所有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禁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车间内部、车间门口、车间通道、仓库、食堂等。

第二章禁烟规定第四条在禁烟区域内,严禁任何人吸烟,包括但不限于香烟、电子烟、雪茄等。

第五条禁烟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员工应自觉遵守。

第六条禁烟区域内的员工如需吸烟,应前往指定的吸烟区。

第七条指定吸烟区应远离车间生产区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对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禁火规定第九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蜡烛、烟头、打火机等。

第十条车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溶剂、酒精等。

第十一条车间内电气设备、电线、插座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车间内禁止进行焊接、切割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应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禁烟禁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各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有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禁烟禁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二)罚款: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罚款,罚款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禁止吸烟规章制度起草模板

禁止吸烟规章制度起草模板

禁止吸烟规章制度起草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环境、促进社会文明,本规定制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规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行为,保障公众的健康权。

第二章禁止吸烟范围
第二条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办公场所等,凡是公众可以进入、停留并接受服务的地方,一律禁止吸烟。

第三章禁止吸烟的区域
第三条公共场所内应当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指示吸烟区域和禁烟区域。

禁止吸烟的区域应当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清新。

第四章禁止吸烟的制度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有人吸烟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对拒绝改正的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五条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进行口头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严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条对于故意违反禁止吸烟规定,造成他人健康伤害、引发事故等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七章审查与批准
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并报批,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后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一律作废。

以上起草仅供参考,具体的禁止吸烟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和烟草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火灾安全管理第二条在禁火区域内,一切火源均不得使用。

第三条在禁火区域外使用火源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操作,确保火源不会引发火灾。

第四条灭火器材和设备应当配备完整,定期检测维护并训练相关人员使用。

第三章烟草安全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内设施专门的吸烟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内设置吸烟区。

第七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和消防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无阻碍。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八条禁火和禁烟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执法。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禁火和禁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造成火灾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额外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规定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具体细化和改进。

详细的制度文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写,确保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的实施和执行。

同时还需要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火和禁烟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和烟草危害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禁止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明火。

明火包括但不限于明火烟草制品、煤炭、酒精灯等。

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使用明火。

控烟规章制度

控烟规章制度

控烟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减少吸烟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在任何室内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商店、餐厅、娱乐场所等,禁止吸烟。

吸烟者必须到专门设立的吸烟区域内吸烟。

第三条,在室外公共场所,吸烟者应该保持一定距离离其他人群,以免影响他人的健康。

第四条,禁止在青少年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特定场所吸烟。

第五条,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吸烟,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儿童玩耍的公共场所吸烟,以免对儿童造成二手烟危害。

第七条,禁止在禁烟场所乱丢烟蒂,吸烟者应该将烟蒂投入指
定的烟蒂收集箱内。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吸烟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

第九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控烟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
经过相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以上为控烟规章制度,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
公共健康和环境卫生。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范本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范本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单位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维护公共环境的良好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 包括企事业单位员工、访客以及其他单位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禁止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和行为, 以确保人员安全, 保护公共财产。

第二章禁火管理第四条除经批准并建立了消防设备的特定区域外, 严禁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使用明火、明火照明等可燃物品。

第五条禁止在单位室内吸烟, 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厕所、楼梯间、电梯间、走廊、过道等场所吸烟。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禁火管理职责, 发现禁火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三章禁烟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禁烟专用区域, 为员工提供特定的吸烟场所。

禁烟专用区域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吸烟专用区域应独立设置, 并保证空气流通, 应贴有合法合规的禁烟标志, 以提醒人员禁止在该区域以外吸烟。

第九条吸烟专用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并配备相应的烟具收集设施, 以保障区域内清洁卫生。

第十条禁烟专用区域的使用人员应当尊重非吸烟人员的合法权益, 并确保不扰乱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设立禁火、禁烟管理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禁火、禁烟管理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禁火、禁烟的操作手册,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并对其进行培训, 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具体岗位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员工禁火、禁烟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并做好管理工作, 有权制止禁火、禁烟违规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四条对违反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 将依法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并予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第十五条对于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明火、明火照明等可燃物品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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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N章第6条燃点来源及禁止吸烟规例一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59N章第6条燃点来源及禁止吸烟规例的主要内容。

(第59章第7条)
[1976年7月1日]
(本为1976年第69号法律公告)
第59N章第1条引称
第I部
导言
本规例可引称为《工厂及工业经营(易燃液体的喷涂)规例》。

第59N章第2条释义
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 指闪点低于32℃的任何液体;
“易燃液体喷涂工序”(flammable liquid spraying pro cess) 指易燃液体或含易燃液体混合液的使用过程,即通过加压的喷涂器的喷嘴,将液体或混合液雾化,喷涂于物品之上; (1984年第238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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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期”(F.R.P.) 具有《建筑物(建造)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第18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
“闪点”(flash point) 就任何液体而言,指某最低温度(如有的话),而在该温度下该液体会散发蒸气,而该蒸气与空气混合并暴露于无遮盖灯火下时将会燃点或爆炸者;
“雇员”(employee) 指受雇于涉及使用易燃液体的工序中工作的人;
“喷涂地点”(spraying area) 指第4(1)(b)条所提述的地点;
“喷涂室”(spraying room) 指第4(1)(a)条所提述的房间;
“露天地方”(open air) 指下述场地─
(a)上面并无上盖及无阻挡;
(b)任何水平面长度均不少于1.3米;及
(c)如该场地4面围着,则按围绕该场地的围墙的平均高度计,每600毫米即有不少于0.1平方米的水平面积。

(1984年第238号法律公
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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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第123章附属法例B,1985年版。

第59N章第3条本规例的适用范围
本规例适用于任何进行易燃液体喷涂工序的工业经营。

第59N章第4条喷涂室或喷涂地点等的构造
第II部
东主的责任
(1)除在下述地方外,不得进行易燃液体喷涂工序─
(a)以下述物料构造的喷涂室─
(i)如属楼面、墙壁及天花板,以耐火期不少于1小时的物料构造;及
(ii)如属窗及门,以抗燃期不少于1/2小时及分别符合《建筑物(建造)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附表3分别在列表F及G*所列规格的物料构造;或(b)为供此用途而专设的喷涂地点,且喷涂工序只在棚室或舱室内进行,而棚室或舱室须完全围封,只余为进行喷涂工作或为第5条所规定的通风而需要的各个开口。

(2)所有供作或用作与易燃液体喷涂工序相关的用途的导管、线槽、环箍、棚室、舱室及罩壳,其抗燃期须不少于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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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注:
#“《建筑物(建造)规例》”乃“Building (Construction) Regulations”之译名。

*见第123章附属法例B,1985年版。

第59N章第5条通风
凡在喷涂室或喷涂地点进行易燃液体喷涂工序,则该喷涂室或地点(如属喷涂地点,则包括其内的任何棚室或舱室),须有以机械方式进行的有效通风,通至露天地方,并须足以将该喷涂室、地点、棚室或舱室中因喷涂工序而产生的易燃气雾或喷雾抽掉。

第59N章第6条燃点来源及禁止吸烟
东主不得准许在喷涂室、喷涂地点及距离任何喷涂地点的6米范围内─
(a)有任何人吸烟;及
(b)有任何无遮盖火焰出现,或有其他相当可能会燃点来自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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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第238号法律公告)
第59N章第7条须展示的告示
(1)东主须在每个喷涂室及喷涂地点(如属喷涂地点,则包括其内的任何棚室或舱室)内的显眼位置,展示或安排他人展示下述中英文告示最少2份─
“NO SMOKING─NO NAKED FLAMES不准吸烟─不准点燃无遮盖之灯火”。

(2)按照第(1)款展示的告示,须白底红字,英文字母须大楷,中英文字高度均最少100毫米。

(1984年第238号法律公告)
第59N章第8条电力设备
所有相当可能暴露于由易燃液体喷涂工序所产生的易燃大气中的电力设备,其─
(a)构造与设计;及
(b)安装与维修,均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防止易燃大气燃点。

(1989年第71号第13条)
第59N章第9条灭火器具的设置
(1)每个喷涂室及喷涂地点(如属喷涂地点,则包括其内的任何棚室或舱室)均须设置轻便型灭火器具,类型及数量按附表所指明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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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款所规定的所有灭火器具,均须─
(a)顾及喷涂室、喷涂地点或喷涂地点内的任何棚室或舱室的大小及情况而放置或安装,使可供随时取用;及
(b)定期予以检验、检查及维修,以确保有火警时灭火器具可正常运作。

第59N章第10条易燃液体的贮存
(1)在符合第(3)款的规定下,在喷涂室或喷涂地点内或喷涂地点内的任何棚室或舱室内的任何易燃液体,均须贮存于装有自合盖的坚固金属盒、箱、缸或同类金属容器内。

(2)每个按照第(1)款用于贮存易燃液体的金属盒、箱、缸或金属容器─
(a)其外面均须按如下方式以粗体英文大楷及中文字注明─
“FLAMMABLE LIQUID
易燃液体”;
(b)其设计、构造、安装、放置与维修,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避免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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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须在任何易燃液体喷涂工序进行时保持关闭。

(3)于任何时间按照本条贮存于喷涂室、喷涂地点或喷涂地点内任何棚室或舱室的任何易燃液体的分量,须在顾及以下各项后,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小量─
(a)正进行的喷涂工序的性质;及
(b)所在处所及其内各人的安全。

(4)本条的条文,是增补关于保存或贮存《危险品条例》(第295章)所适用的易燃液体的条文,而非取代该等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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