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c.gl.经济签证管理办法ok
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办理要求1、严格执行管理权限,各责任人需行使公司规定的权利,不得推诿,也不得越权行使签字权利;2、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事后补办;3、一份签证,必须对应一份变更单或联系单,必须办理一份结算单,并做到一月一清,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跟踪审计单位进行确认;4、签证工程量完工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五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签字确认;5、项目部按统一的表单格式上报工程签证;6、确认注意事项: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对工作联系函内容应逐条回复并明确回复意见;杜绝概况回复“情况属实”等字样;7、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8、所有经济签证必须附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后方生效;9、所有经济签证每月汇总报集团公司法规审计部和公司运营中心备案;三、审批权限1、核算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发、实施;2、核算金额大于5万元的,经审计部审核后,如属于项目正常变更,且核价合理无争议分歧的,由项目部经理签发、实施;如存在争议的,由审计部组织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实施;四、签证内容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2、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4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3、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4、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项目部章后生效,施工单位也需加盖项目部章;5、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实施完毕后办理一份结算单,并附该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见附件;6、当签证办理时,签证内容已完成,则将经济签证结算表、经济签证单及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同时上报,办理结算手续;五、办理流程附表:经济签证审批表经济签证单经济签证结算表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现场签证月度汇总表经济签证审批单经济签证单编号:注:1、该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两份竣工资料一份,结算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审计部和项目部各一份;2、该签证单内容完工后需附确认的签证完工验收记录后生效;经济签证结算表签证内容完工验收记录现场签证年月度汇总表备注:1、结算情况可填写未办理仅办理签证、已办理已完工并确定结算金额、已付款同进度款支付;2、结算/估算费用:当完成结算则填写结算金额;未完成结算的填写估算金额,不发生费用的填“0”。
经济签证管理规定
淄博海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签证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工程开发项目现场经济签证的管理,准确合理地控制开发资金支出,降低成本,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济签证的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经济签证是本公司和承包单位为处理项目现场发生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外的经济活动所签订的经济文件,其范围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
(二)内容
1.预算内经济签证
(1)因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增减费用
(2)凡预算及费用标准内没有包括而施工中又必须采用的技术措施费用(其技术措施应经建设单位设计人员同意
(3)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返修,加固和拆除工程费用。
(4)其他属于建设单位、设计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费用。
2.预算外的经济签证
(1)由于建设单位、设计人员的原因造成的停机费用。
(2)建设单位工料多余积压或不足造成的损失费用。
(3)其他应由建设单位负担的费用。
二、经济签证的分工职责和程序要求
(一)分工职责
1.经济签证由工程管理员、预算员经办审核。
2.经济签证由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管理员及预算人员合计费用,报分管经理批准。
(二)程序要求
1.经济签证由分包单位填报,签证单应盖分包单位项目章。
2.项目组接到签证单,必须三天内签办,经济签证必须一件一签,随发生随签,后补无效。
3.经济签证单应做到栏目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4.经济签证一式四份,工程处、项目组各一份,作为资料保存,预算人员和分包单位各一份,作为办理工程决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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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有效管控房地产项目,规范项目管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项目赢利能力,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及各房地产成员企业所有开发项目的合同变更、设计图纸修改及合同承包范围外额外增加项目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经济签证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合理控制、及时办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必须清晰、真实、准确,内容和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第四条禁止将应集中统一办理经济签证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审批权限.第五条经济签证是通过以书面形式确认的一种经济文件,作为合同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经济签证包括工程设计变更的内容。
第二章办理范围第六条以下项目均需办理经济签证。
应办理经济签证而未办理的,或以其它形式办理确认的费用(如报告、通知单,联系单等),均不予认可。
1、合同变更。
2、工程设计图纸修改。
3、工程材料或施工项目的定价。
4、合同承包范围外额外增加的项目。
5、因甲方原因产生的返工、停工、抢工等经济补偿。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经济签证按以下金额范围履行报审手续.未按以下程序报审的,均视为无效,发生的费用不予认可.1、金额≤0.5万元,成员公司成本部审核,管理部门经理审批;2、0.5万元<金额≤2万元,成员公司成本部审核,管理部门经理复核,分管副总审批;3、2万元<金额≤5万元,成员公司成本部审核,管理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复核,成员公司总经理审批;4、金额>5万元,成员公司管理部门、成本部、分管副总审核,事业部成本管理中心复核,成员公司总经理审定,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所有审批确认后的经济签证均需及时报房地产事业部成本管理中心备案.第四章办理程序(流程)第九条经济签证按以下顺序办理1、承包(供应)商:提出经济签证申请。
填制《经济签证审批表》,就签证理由、数量、金额提出申请,并附预算书.2、项目公司管理部门:审核,或在权限内批准。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签证的结算效率,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正常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黄石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项目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各项目部所有工程类合同发生的工程经济签证。
由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子公司或项目部经负责人批准,适用本管理办法。
定义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工程签证适用条件: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原施工单位拒做、漏做、拒维修而需委托第三方施工的项目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因甲方指令(施工方案、施工工序、施工顺序)改变而造成的返工工程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合同范围外,金额≤2万的零星工程均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合同范围外,金额>2万的零星工程,该零星工程直接委托在建单位施工,且计价原则必须遵循委托单位主合同计价模式的,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职责公司工程副总经理4.1.1对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的方案审核、成本的确定、签证合理性等各方面负总责。
4.1.2负责对施工方有异议的单价,组织公司成本控制总监、项目成本、工程人员一起定价。
4.1.3负责对项目工程部出具的工程方案或初审的工程方案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确认的工程方案①授权范围内直接下发施工单位;②授权范围外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核。
4.1.3负责对《签证工程量确认单》进行签认。
4.1.4负责对《签证结算书》进行签认。
公司成本控制中心4.2.1公司成本负责人(成控总监)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负总责。
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
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
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签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和颁发签证的相关程序和规定。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三条签证种类
根据不同目的和需求,签证分为工作签证、旅游签证、学生签证等多种类型。
第四条签证有效期
签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型,分为短期签证、长期签证等。
第三章签证申请流程
第五条申请条件
符合签证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签证。
第六条申请材料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包括护照、申请表、照片等。
第七条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填写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四章签证颁发和管理
第八条签证颁发
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颁发相应类型的签证。
第九条签证管理
签证持有者应遵守签证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十条签证费用
签证费用根据签证类型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应在申请时缴纳。
第十一条签证服务
为了方便申请人,提供签证预约、加急申请等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签证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签证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执行情况及变更详见签证管理部门公告部分。
以上是签证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执行情况及变更详见签证管理部门公告部分。
签证管理办法
签证管理办法签证是一个国家对外提供的合法入境手续,用于控制国际旅行和移民流动。
签证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制定的规范和管理签证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签证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国家可以合理地管理和控制外国人的入境申请,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一、背景介绍签证管理办法是国家对外开放和对外人员流动的重要法规。
它确保了国家安全、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也为外国人提供了便利的入境手续。
签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通常是根据国家的需求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来进行。
这些法规和政策旨在平衡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国家吸引优秀人才和促进国际交流提供便利条件。
二、签证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条件,签证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类别。
最常见的签证种类包括工作签证、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和投资签证等。
每种签证都有其特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签证类型,并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1. 工作签证:工作签证通常需提供工作合同、雇主邀请信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者需要证明自己具有相关技能和工作经验,并满足雇主的需求。
签证发放后,申请者可以在国家工作一段时间。
2. 旅游签证:旅游签证可以用于短期旅游和观光目的。
申请者需要提供旅行计划、酒店预订、往返机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旅游签证通常具有特定的有效期,持证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旅行并返回原国。
3. 学生签证:学生签证用于留学目的,申请者需要提供接受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资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学生签证通常是长期有效的,持证人可以在国家学习一段时间。
4. 投资签证:投资签证通常要求申请者在国家进行一定规模的投资,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申请者需要提供投资计划和相关投资证明。
投资签证可以给予持证人在国家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
三、签证申请流程签证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者需要根据签证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
表格通常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旅行计划和相关证明材料。
2. 缴纳签证费用: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
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统一签证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境内办理签证事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二章签证申请
第三条签证种类
签证种类分为工作签证、学习签证、旅游签证等。
第四条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提交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格、照片等有关材料。
第五条签证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格;
2. 提交申请材料;
3. 缴纳签证费用;
4. 审核申请材料;
5. 领取签证结果。
第三章签证审批
第六条签证审批条件
根据不同签证种类,对申请人的条件有所规定。
第七条签证审批程序
1.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考察申请人的背景和目的;
3.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签证审批条件;
4. 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第四章签证发放
第八条签证发放条件
符合签证审批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签证。
第九条签证有效期
签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签证种类有所规定。
第十条签证换发和注销
申请人如需要换发或注销签证,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办理。
第五章签证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签证监督
有关部门应对签证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签证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和高效。
第十二条签证管理
签证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违反签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签证管理机构所有。
第七章生效日期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版)的内容,共计1500字。
FHC.GL.001体系文件分类及编号规定OK.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与编号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分类与编号,便于文件的控制、使用与保存,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二章文件分类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手册;3、程序文件;4、制度、办法、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性文件;5、标准、规范、图样等技术性文件;6、相关外来文件;7、质量记录表式等其它文件。
第三章编号规则第四条代号释义Q---质量管理体系FHC---凤凰城SC---质量手册CX---程序文件GL---制度、办法、指南等管理性文件JS------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性文件JL------质量记录A,B,C---版本第五条质量手册编号格式发布时间发布时间以“年”为限。
第六条程序文件编号格式发布时间文件顺序号发布时间以“年”为限。
第七条制度、办法、指南等管理性文件编号格式文件顺序号第八条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性文件使用技术资料编号办法,即按项目性质、地点、内容等编号。
第九条外来文件中如有编号,则沿用原编号,无编号的执行第七条规定,其中,技术性文件执行第八条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加编号)第十条质量记录表式编号格式顺序号第十一条第一版本文件为A版,以后换版依次为B、C、D……。
第四章分发号规则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分配一个部门代号,分发号即使用部门代号。
文件需二次发放的,各部门建立分发记录。
第十三条对“受控”文件,文件发放部门加盖“受控文件”专用章(红色)和分发号(红色);技术图纸使用技术资料专用章(红色);通过办公网或电子邮件发送的第三层次文件,在文件首页右上方加“受控”专用标识,标识为:部门内部文件由使用部门确认受控方式。
第十四条质量记录表式不加盖“受控”标识,国家标准指定的统一表式不再统一编号。
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成都地奥能源公司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为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作的管理和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经济签证的适用范围经济签证是按照施工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监理公司、项目公司、能源公司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现场记录、审核、确认的签认证明,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经济签证适用如下范围:1、经公司确认的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含图纸会审记录)等引起的施工图纸工程量增减或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工作。
2、经公司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措施涉及的合同外增加费用。
3、因项目需要而发生的合同约定以外的零星工程及计时工、机械台班费用。
4、按合同约定计取的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施工图供应不及时等。
5、按合同约定其它需办理经济签证的费用。
对于通过设计单位作出的设计变更,对原施工图进行的补充、修改或完善,可由此按图结算的可不进行经济签证。
第二条经济签证办理程序1、凡发生的经济签证需经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隐蔽前24h内组织监理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共3方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经济签证现场检查验收单》,检查验收单需3方签字确认。
若经济签证涉及过大断层、大溶洞的处理或估计金额大于1万元的,需经能源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预算工程师参加现场验收,则现场检查验收单需5方签字确认。
2、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完成及现场验收后3天内,填报《经济签证单》1式3份,并经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监理公司。
《经济签证单》需附相关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措施会审意见等技术支撑资料之一,及经3方或5方签字确认的《经济签证现场检查验收单》和原始验收记录、完工资料。
《经济签证现场检查验收单》和原始验收记录资料的原件由项目公司专人保存。
3、监理公司接到《经济签证单》及完整的附件资料后3天内完成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制单位:工程管理部编制时间:一、编制目的1、为加强安徽房地产事业部现场经济签证及变更的管理,规范工程经济签证流程,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2、通过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经济签证资料的审查、审批,确保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规范性,消除签证对工程成本和进度的负面影响。
二、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指令单的解释1、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甲方要求(指令单)、合同缺陷、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工期顺延、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识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设计变更:设计院签发且经设计部认可的、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补、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甲方要求的功能改变等所做的相应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联系单:对于因施工图纸有“错、漏、碰、缺”及做法要求不统一等现象,或材料更换及优化建议等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联系单,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在接到后均需尽快办理完毕,并流转至下个环节。
4、工程指令单:由于施工现场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可采取工程指令单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但是工程指令单必须有甲方工程师及项目经理的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部印章,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工程经济签证的作用1、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然会发生现场签证,它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在某种程度上讲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2、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在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难以考虑详尽,故而在施工阶段会做些调整,从而导致现场签证,因此现场签证有利于灵活调整施工进程。
3、由于设计粗糙,设计单位本身管理不到位,各个专业之间配合不密切,产生错、漏、碰、缺而发生设计变更,就会产生工程经济签证。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工程经济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我公司项目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2、施工单位根据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而变更的施工工作。
3、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
4、无正式施工图纸、因项目需要而发生的零星工作及计时工、机械台班以及返工工作量。
常规施工组织及施工措施不可再办理签证:如天气原因、冬雨季、夜间施工、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二次搬运、不利施工环境、赶工期及措施不到位等。
第二章工程经济签证办理程序项目部为经济签证承办部门,所有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经济签证的流转由项目部负责,下发由工程部下发。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设计变更设计院签发且经设计部认可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下发相关部门、监理部,监理部接到变更后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后28日内上报经济签证。
逾期则视为施工单位放弃增加费用的权利。
如费用减少,减少额由我成本合约部按照合同规定计算,并乘1.2系数。
2、紧急工作及零星用工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零星用工、机械台班、零星工作及须马上决策的紧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向其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后实施。
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及项目部现场负责人(二人以上)共同核实并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决算依据。
施工方须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上报经济签证,逾期视为放弃。
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所有签证由项目部或施工方在施工前以工作联系单提出,经成本合约部审查、估价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作为正式文件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作为决算依据。
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成本合约部共同测量、验收,并在7日内上报签证单。
逾期视为放弃。
第三章工程经济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经济签证上须注明具体签证日期、签证原因、实施部位、实施内容、工作量计算式、施工简图等详细内容,涉及材料消耗的必须写清材料的品名、规格、厂家、品牌、以及市场价格和是否含运费。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规定1 本管理规定中所谓的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因一方实际违约对合同履约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现场证明文件。
从开发商角度讲,它包括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补偿的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经济索赔文件)和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惩罚的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经济反索赔文件)。
2 工程经济签证由工程部与经济部共同办理。
工程部负责鉴定事件的真实性,并计量;经济部负责鉴定发生事件的合同风险分属,并配合计量。
3 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补偿的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经济索赔)办理原则3.1 尽量避免发生;3.2 事件实际发生;3.3 属于发包方合同风险承担范围(发包方违约);3.4 不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相冲突;3.5 签证内容叙述清晰,工程计量方式与工程计价方式相统一;3.6 及时办理。
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公司内部完成审核,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确认;3.7 必须经三方(工程承包商、施工监理方、发包方)签字盖章认可,其中甲方署名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甲方代表(工程师);3.8 签署办理前必须经公司内部审核同意。
违背以上原则办理的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补偿的签证为无效签证,经济部在计量时不予认可。
4 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补偿的工程经济签证办理程序4.1 事件已经发生;4.2 工程承包商填写并申请办理经济补偿;4.3 施工监理审核并签署意见;4.4 公司组织内部审核同意;4.5 甲方代表编号、签署后加盖工程经济签证专用章;原件(至少一份)工程部保管,复印件经济部备案。
5 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惩罚的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经济反索赔文件)一般由工程部或施工监理提出,经济部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工程承包商违约情况也可提出。
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惩罚的工程经济签证办理原则及方法参照对工程承包商进行经济补偿的工程经济签证办理原则和方法。
6 工程经济签证的办理权限6.1 单项工程经济签证总金额在二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公司经理批准办理。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保证工程经济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数字准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经济签证的办理应遵循内部三审(工程部经理审核、预算部经理复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外部三签(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工程总监、施工单位工程部经理),一般情况先签后审、特别情况先审后签的原则,具体情况由工程部经理掌握。
第三条工程经济签证的适用范围: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室外总体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
第四条工程经济签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的指令、工程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指令由技术部和工程部签章发出,工程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章发出,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由工程部组织,技术部、预算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院参加。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内容的确认: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和监理单位。
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同时参加,现场会签共同确认。
室外土石方工程测量、基槽土石方工程测量,须工程部和技术部共同参加测量、确认。
第六条工程经济签证的报审:施工单位在工程经济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后三日内,将经济签证按规定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工程经济签证。
签证资料应包括计算书、收方记录、测量图纸、签证工作的书面通知依据等资料。
第七条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经济签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项工程归类编号。
在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
工程部在五日内审核完毕,并填写《工程经济签证审核流程表》,按程序报批。
第八条经工程部审核的一般工程经济签证(2000元以内),工程部经理可直接签字,签证生效,然后工程部将签证资料提交预算部进行复核,由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后备案;经工程部审核的较大工程经济签证(20000元以下),应提交预算部,预算部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在五日内复核完成。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管理的工程项目,因以下原因增加或减少建设内容,须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的情况:(一)由于设计、地勘、地质等原因需要变更签证的;(二)业主决定的工程变更;(三)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所必须发生的现场零星签证;(四)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所必须发生的现场零星签证和材料设备变更;(五)经清单编制和审核单位确认的招标清单漏项、错项。
第三条工程变更签证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
签证事项提出后,需提交签证报告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在签证事项完成后30日内完成签证审批手续。
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签证事项,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办法在10日内完成签证报告审批手续。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在变更签证管理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虚报,不瞒报、不增报;不得采取“恶意拆分,化大为小”等方式人为降低审批级别。
第五条工程变更签证的实施必须与签证报告审批通过的范围、内容等原则上保持一致,变更签证报告审批后实施时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如:实施金额超审批金额10%以上、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须按照事前审批手续重新报审,未重新报审的,不予认可。
第六条工程变更签证严禁事后补签(除第三条规定之紧急情况外),未按时限办理的工程变更签证,不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第七条工程变更签证中涉及隐蔽工程的,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监理、过控等单位现场见证,隐蔽前未经相关单位现场确认的不予办理签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划分(一)项目实施部门、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同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过控单位等工程变更参与各方的管理。
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负责管理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对工程变更签证发生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负责变更签证工作的组织协调、程序完善、实施监督、组织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为规范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特制定本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经济技术签证的范围(a) 未列入工程预算范围的工程场地维护产生的工作量;(b) 由于设计院设计图纸中的错、漏、碰产生的变更工作量;(c) 由建设方提出的合理性调整产生的变更工作量。
第二条不能列入经济技术签证的范围(a) 由于施工错误增加的变更或整改工作量;(b) 由政府质检部门和安检部门提出整改增加的工作量;(c) 未经监理和建设方现场确认的工作量;(d) 未经建设方审核同意,施工方擅自增加的工作量;(e) 超过合同规定签证时效的工作量。
第三条签证管理程序(a) 由施工方提出的经济技术签证:1、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单,必须先由施工方提出签证联系单,分报监理方和建设方。
2、分别经监理公司工程师和建设方相应专业现场管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预结算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签认其合理性和经济成本,总工程师与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公司总经理签认。
3、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专业现场管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定工作量(必要时施工方应提供工作量图)。
4、施工方将签证单报给监理单位进行定量审批,监理专业工程师核,监理总监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方工程部。
5、建设方先由专业工程师签署工作量审核意见,由造价工程师签署经济审核意见,报工程部经理进行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总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报公司主管总经理审批并盖章生效。
(b) 由建设方提出的变工产生的经济技术签证:1、由建设方专业工程师根据建设的需要或设计图纸的错误,提出变工修改的内容和理由,报请工程部部长和总工程师审核其经济性和合理性、并签署意见。
2、报请设计院(或建设方工程师)出具变更图,并办好必要的手续。
3、由建设方专业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进行工作量和经济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工程部部长和总工程师审定。
4、施工方将签证单报给监理单位进行定量审批,监理专业工程师核监理总监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方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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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作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设计变更、现场原因等正常因素及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须经经济签证予以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负责现场经济签证的受理和验证。
第四条投资控制部负责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章签证
第五条凡发生经济签证,事先须经监理方和工程项目部确认,并由投资控制部现场人员认定,并填写《工程签证确认单》。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签证工程量完成后3天内,填报《工程签证单》,签证单要求依据充分,工程量准确唯一,字体工整,简图详尽,并经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监理方。
第七条监理人员接到《工程签证单》后2天内报请工程项目部经理和现场工程师一同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签证退回施工单位,合格的经济签证,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工程管理部。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对各项目部报来的《工程签证单》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连同《工程签证确认单》,一并于每周三下午统一送投资控制部。
第九条投资控制部对工程管理部报送的《工程签证单》组织合同、预算人员集中进行审查,有异议的进行现场核验,项目部积极配合;审查无误的签字盖章确认,按项目类别统一编号备案,周五下午完成,自留一份,返还工程项目部三份,项目部返还监理方、施工方各一份。
第十条经工程管理部盖章、投资控制部确认、编号的《工程签证单》方可进入工程结算,具体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经济签证即时发生,即时办理,过期不补。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发生工作变动,须办理好工作交接,自工作变动之日起,原项目经理签证无效。
第十三条办理经济签证的质量,纳入月度考核,有签证失实或重大过失着,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附:《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确认单》
经济签证流程
FHC.JL.024
工程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第号
此表一式4份
工程签证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