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由于货物运输涉及到长距离运输及多种运输方式,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成为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分类以及一些应注意的事项。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简而言之,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由保险公司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项保险。
其目的是为了减轻货主或货运代理人在货物运输中的财务损失。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货权人的利益:国际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会遭受各种风险,如海上风浪、空运事故、火灾等,保险公司在货物损失时给予赔偿,保障了货权人的利益。
2.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存在降低了贸易风险,增加了贸易双方的信心,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 减少运输成本:通过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主可以减轻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从而减少运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财务成本。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和承保范围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1. 门到门运输保险(ICC-A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装船前、装船期间以及卸货后的整个运输过程。
2. 仓库至仓库运输保险(ICC-C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始发国仓库发货前、起运后以及目的国仓库交付前的整个运输过程。
3. 单船运输保险(ICC-B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仅包括货物在装船期间的运输过程,不包括起运前或目的港卸货后的运输过程。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注意事项在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需要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以确保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2. 需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等条款,以避免因此而导致赔偿不足或无法获得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概要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风险是否可以保险分,又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 可保风险
➢ 可保风险具备以下特征:
(1)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 (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3)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 (4)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5)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 (6)损失必须是严重的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二、风险的分类
➢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 - 纯粹风险 (Pure risk)
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 - 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s) 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了第一部判决法案,也为至今世界上该领域最权威 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
3、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
➢ 由来: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一 家咖啡馆
➢ 劳合社又名劳埃德社,是一个社团组织而非保险公 司,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 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具体保 险业务由其成员(劳合社承保人)进 行交易
➢ 产生原因: 1)由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判断严重信息
➢ 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 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 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一、海上保险的起源
➢ 五种主要的海上保险: ① 船舶保险 ② 运费保险 ③ 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保险单不予承保的责
任险,对船舶营运期间各种事故引起的损失、费用、 罚款均予保险 ④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⑤ 石油开发保险:以海上石油开发全过程风险为标的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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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二、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别与条款 1.一般附加险
负责赔偿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 体险别参见教材P148。 2.特殊附加险 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险 别参见教材P149。 注意:战争险下,保险公司仅仅承保水上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 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 风险。例如战争、罢工等。
注意: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是指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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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损失
1. 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 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 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 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全部损失可以分为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名词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Insured, 卖方或买方)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 向保险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 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
投保后,保险人出具保险单,若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 失,保险人应按照其出具的保险单上的规定 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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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2.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W.A. )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险(包括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 赔偿责任。 3.一切险 (All Risks, A.R.)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水渍险承保范围”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赔付问题如何解决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险赔付问题如何解决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货物运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充满了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
货物可能会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丢失,或者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带来的损失,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成为了众多企业和个人的选择。
但当不幸的事件发生,保险赔付问题往往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和棘手的难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类型和覆盖范围。
常见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这些保险的覆盖范围通常包括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运输延误、盗窃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的赔付规定也不尽相同。
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确定损失的原因和责任。
这往往需要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例如,如果货物是因为船舶遭遇风暴而受损,那么这可能被认定为自然灾害,属于保险的赔付范围。
但如果货物的损失是由于运输公司的不当操作或疏忽导致的,那么运输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保险赔付的情况也会相应受到影响。
保险理赔的程序和要求也是影响赔付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在提出理赔申请时,被保险人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保险单、提单、货物价值证明、损失报告、检验报告等。
这些文件的准备和提交需要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否则可能会导致理赔申请的延误或拒绝。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赔付金额的确定常常引发争议。
货物的价值评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货物或高价值货物。
保险公司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标准,而被保险人则往往希望获得更高的赔付金额。
这就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另外,国际货物运输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也会对保险赔付产生影响。
例如,在某些国家,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定,这可能导致在跨国理赔案件中出现法律冲突和适用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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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是指被保险货 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失或灭失。 2、损失按其性质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是指在同一海 上航程中遇到危险,这种危险威胁到船舶、货物 等各方的利益,为了维护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 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长有意地、合理地采取 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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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货物装运前,估定一定的 投保金额向保险公司或称承保人、保险人投保货物 运输险。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 率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据。被保险的 货物若在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则由保 险人负责对保险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保险金 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据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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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助费用: 是指被保险标的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 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 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 (二)其他损失
主要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按不同原因又 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和特殊外来风险 造成的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3、损失保障费用:海上货运保险的保障费用是 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主要有: (1)施救费用: 是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 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的受 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 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 救费用负责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保险是确保货物安全、减少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以下是制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需要考虑的关键要素:1. 保险范围:明确保险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损坏、盗窃或自然灾害等。
2. 保险金额:确定保险金额,通常为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以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足够的赔偿。
3. 保险期限:规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从货物离开发货地开始,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为止。
4. 保险条款:详细列出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责任免除、赔偿条件、索赔程序等。
5. 保险费用:明确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责任,通常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承担。
6. 保险证明: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文件,以证明货物已经投保。
7. 争议解决: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8. 附加条款: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方式的特殊要求,可能需要添加特定的附加条款,如温控货物的保险条款等。
9. 保险人责任:明确保险人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10. 货物描述: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准确确定赔偿金额。
11. 运输方式:指明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并根据运输方式的特点调整保险条款。
12. 风险评估:在制定保险合同前,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合适的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
13. 合规性:确保保险合同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的规定。
14. 保密条款:保护合同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5. 合同终止: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提前终止的权利和责任。
在制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要素,以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往中国境外目的地的过程中,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而所采取的一种保险措施。
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由货运代理公司、保险公司和货主三方共同参与的商业活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延误、破损、盗抢等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保障,使货主和货运公司可以在不必承担太多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更加高效安全的货运服务。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采取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有效的降低因意外损失造成的损失。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1、意外事故:例如货车被小轿车撞上、轮船被海盗劫持等这类风险难以被避免。
2、货物受潮、变形、损失、盗抢等。
3、各种自然灾害:例如地震、风暴、洪水等。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帮助货主避免在这些事件发生后承担过多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可以确保货物到达目的地时保持原状。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含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保险,如以下所述:1、海运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在海运运输各阶段中,对运输中货物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船舶在进行货运运输服务时,可能会遭遇海盗劫持、海难等各种意外事故,或者因为航线跨越多个国家时间较长,海运货物容易受到潮湿、鼠害等影响,这可能导致货物损失,而海运保险则可以为这些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2、空运保险空运保险是对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做出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受潮、破损等情况以及意外事故、天灾造成的货物损失。
由于空运的时间较短,所以空运保险的费用相对较低。
3、陆运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一般由货运公司和货主进行合作购买,主要针对货物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交通事故、抢劫、罢工、盗窃等商业风险。
对于在今后的境外物流业务中,还可以针对发送和收件人的不同进行风险分析和保险方案的调配,以达到更加高效合理地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目的。
商家在选择保险方案时,应根据货物种类、所在位置、价格和运输方式等因素来决定保险方案的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及投保费用等。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存在各种意外情况,例如货物丢失、损坏、延误等问题。
为了降低贸易中的风险,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作用、种类以及保险索赔的流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货物的发货人或托运人购买的保险,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和风险。
该保险可以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灭失、延误等情况。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风险:国际贸易中,货物经过长途运输,面临各种潜在的风险,例如海上风暴、意外事故等。
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在货物损失时得到赔偿,降低风险。
2. 提供安全感:对于买家来说,购买货物时知道货物已经投保保险,可以增加其对商业交易的信心,提供安全感。
3. 保护利益:国际贸易中,货物经过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运输,牵涉到多个环节和参与方。
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在货物损失时能得到适当的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单程运输保险单程运输保险是指保险在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有效。
一旦货物抵达目的地,保险将自动终止。
2. 运输期保险运输期保险是指保险在货物开始运输直到交付给买家的整个过程中有效。
无论是陆运、海运、空运还是铁路运输,都可以购买运输期保险。
3. 超期保险超期保险是指保险在货物运输期限到达后继续生效。
在运输期限结束后,如果货物未能按时交付,保险可以继续为货物提供保障。
4. 扣押保险扣押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货物被扣押,保险可以对被扣押的货物进行赔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坏时,保险购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索赔通知:在货物发生损失或损坏后,保险购买方需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索赔文件。
国际贸易-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案 例
1、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 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 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 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 2000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
2 、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 货物的货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 长下令灌水施救后,火被扑灭。事后查 明该批货物损失如下:( 1 ) 500 箱受严 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 2 ) 300 箱 已烧毁。试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下海损的 性质。
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1 办理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并交付保险费。 2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如按CIF 投保,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险费的计算实例参见教材P41
计算实例 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 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 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l%时,我方应 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
五、代位追偿 含义: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 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 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 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为追偿权, 或称为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 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
第一节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说明:在各种运输货物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 最久的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承保风险 (一)海上风险 分类:A 自然灾害 B 意外事故 (二)外来风险 分类:A 一般外来风险 B 特殊外来风险
二、损失和费用
(一)海上损失和费用 1 全部损失:A 实际全损 B 推定全损 2 部分损失:A 共同海损 B 单独海损 3 费用:A 施救费用 B 救助费用 (二)外来风险的损失 分类:A 一般外来风险的损失 B 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法官判决:近因为战争,虽然在时间上看致损
的最近原因为触礁,但船只在中了鱼雷之后始 终没有脱离险境,触礁也是由于险境未解除而 导致的后果。船只被鱼雷击中为战争所致,不 属于一般船舶险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无赔偿 责任。
第二节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海运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损失及险别三者之 间的关系: 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所承保的责任范围
(二)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时
投保人必须诚实地履行告知义务,并进行正确 的陈述;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必须 严格地履行其承诺的保证义务。
三、 补偿原则
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前提 补偿损失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的利益
被保险人获得补偿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
案例5
:
1991年,我某公司与科威特外商签订一 份出口合同。合同签订后,在装运前,我 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 货运到科威特卸船后,存进码头仓库。在 存进码头仓库第三天,被炮弹击中,货物 全部灭失。问此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为什么?
二、附加险 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的 基础上加保。 (一)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分析指导:搁浅是船货遇到的共同危险,为脱
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意合理的行为,并由此造 成的损失和费用属共同海损,包括:抛货损失, 反复开倒车造成轮机受损和船底划破的损失; 为修船,将货物卸到岸上,一些货物遭到正常 损坏以及有关卸载储存费用;增加的船员工资。 另外,起航后A舱起火,为保证船货共同安全, 船长下令灌水,灭火时被水浸湿的茶叶和儿童 玩具的损失也属于共同海损。
海损案例4:有一载货海轮,在舱面上载有1000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 摘要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用于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本旨在提供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详细信息,包括保险类型、保险责任、保险费用计算、索赔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2. 介绍2.1 定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参保人(物流公司、货主等)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2.2 目的:保护货物所有人的利益,减少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2.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重要性:在跨国贸易和国际物流中,货物运输面临各种风险,如火灾、碰撞、海盗劫持等。
通过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主可以将运输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少自身的风险承担。
3. 保险类型3.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护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3.2 陆地货物运输保险:保护货物在陆地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3.3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保护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4. 保险责任4.1 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保险责任范围: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如货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损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
4.2 保险责任的限制和除外责任:保险责任的限制和除外责任,如战争、恐怖主义等因素的影响。
5. 保险费用计算5.1 保险费率:介绍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如按照货物类型、货值、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的费率。
5.2 保险费用结算:说明保险费用的结算方式,如按照保险金额或货物价值的百分比进行结算。
6. 索赔处理6.1 索赔条件:概述索赔处理的基本条件,如损失证明、索赔申请等要求。
6.2 索赔流程:阐述索赔处理的具体流程,包括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调查、理赔金额确定等步骤。
6.3 索赔金额计算:介绍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包括实际损失、保险金额、自留额等因素的考虑。
7.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样本附件2:索赔申请表格模板附件3:保险费用计算表格模板8.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货物所有人:指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拥有货物的权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IV)
具有国际性、涉及多种运输方式、风 险评估复杂、保险责任广泛。
保险标的
运输中的货物
被保险的对象是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 物,包括已装运、在途、待运的货物。
相关的费用
保险标的还包括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各 种费用,如运费、装卸费等。
保险期限
出发期
01
从被保险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开始,直至到达目的地卸离运输工
具为止的期间。
一切险
除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外,还承保外来风险造 成的全部损失。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陆运险
承保陆上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陆运一切险
除陆运险的承保范围外,还承保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
承保航空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范围外,还承保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损 失。
确定保险需求
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情况和风 险评估,确定所需的保险类型 和保障范围。
填写投保单
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填写投保单, 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运输方 式和路线等。
获得保险单
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缮制 保险单并交付给投保人,保险 合同正式生效。
保险单的缮制
保险单的基本信息
包括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货物描述、运输方式和路线等。
风险管理的优先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级。
风险控制
投保合适的保险
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和目的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国际货物运 输保险。
提高运输安全
采取有效的措施,如使用高质量的包装材料、选择经验丰富的运输公 司等,降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风险。
8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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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的区别:
采取行动的主体不同; 支付报酬的原则不同; 保险人的赔付责任不同; 费用的责任范围不同。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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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别费用 指运输工具在海上遭遇海难后,在中途或
避难港将被保险货物卸船、存仓以及运送货物产 生的费用。 4、额外费用
意外事 故和自然灾 害在原则上 不分先后, 但二者之间 必须存在一 种因果关系。
1、平安险
FPA=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
损失或单独海损+意外事故发生前后的自然灾害所造成
的单独海损+装卸时货物落海一件或数件的损失+共同海 损+特殊费用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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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险是保险责任范围最小的基本险。
——指在遭受灾害和事故时为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而产 生的费用。
1、施救费用(属于单独海损费用) ——“自救”和“救自己”
☞采取施救措施的人必须是与保险标的具有经济利害关系的 人;
☞如果保险标的在受损时经被保险人等抢救并支付了费用, 却仍然没有获救而遭受了损失,保险人除了赔偿保险标 的的损失外,还应在一定限度内再赔偿其施救的费用;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4
2、单独海损
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 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 (1)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 (3) 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 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和对施救费用的赔偿,两 项之和不得超过其保险金额的两倍。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下)
货物的实际价值、运费等。
案例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标的
车辆、货物、运费等。
保险责任
承保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约定的 人为风险导致的损失。
保险期限
根据运输合同或货主需求,通常为装运至目 的地之间的期间。
保险价值
货物的实际价值、运费等。
案例三: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标的
飞机、货物、运费等。
保险条款中仅针对特定地区提供保障, 如只承保某几个国家或地区。
自由贸易区
针对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提供保障, 如欧盟自由贸易区等。
特定航线
针对特定航线或特定目的地的货物提 供保障,如中东航线、非洲航线等。
0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 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如台风、海啸、地震等。
意外事故
如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等。
保险责任
承保由于空中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约定的 人为风险导致的损失。
保险期限
根据运输合同或货主需求,通常为起飞至目 的地降落之间的期间。
保险价值
货物的实际价值、运费等。
案例四:多式联运货物运输保险
01
02
03
04
保险标的
涉及多种运输方式的货 物、车辆、船舶和飞机 等。
保险责任
承保由于不同运输方式 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自 然灾害和约定的人为风 险导致的损失。
货物种类与特性
不同货物种类和特性对运输风险的影响不同,因此费率 也会有所差异。
ABCD
目的地和运输距离
目的地和运输距离也是影响费率的重要因素,通常目的 地较远或运输时间较长会增加费率。
保险公司与产品类型
不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类型也会对费率产生影响。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风险,而购买的保险服务。
由于国际贸易涉及长途跨国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如货物丢失、损毁、延迟交付等,运输保险成为不可或缺的保障措施。
二、作用和意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货物安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能够在货物遭受损失或风险时,及时赔偿货主或出口商的损失,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分担风险责任:国际运输过程中,各种不可控因素可能导致货物损失,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帮助货主或出口商分担这些风险的责任和损失。
3.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货物运输保险的存在有助于提高货主和出口商的信心和安全感,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与繁荣。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繁多,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内容和保险责任的范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综合保险(全险):综合保险是指在运输全过程中对货物损失和风险进行全面的保险,包括货物在起运、中途和到达目的地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
2. 主险:主险是指保险合同中对主要风险和损失进行保险的险种,如货物丢失、损坏等。
3. 附加险:附加险是指对主险范围以外的额外风险和损失进行保险的险种,如货物延误、偷盗等。
四、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注意事项在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需要选择有信誉、资金充足、理赔及时的保险公司。
可以通过咨询其他出口商或从业人员,了解保险公司的信用情况。
2. 确认保险责任和范围:在购买保险前,需要了解保险责任和范围是否能够满足自身的需求。
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详细沟通,明确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内容。
3. 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在投保时,需要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种类、数量、货值等,以便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和保费。
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能够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完好,分担风险责任,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A不,B可以
问题
1、平安险为什么是最低险别? 2、为什么说平安险并不平安?
2.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 W.A. )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 自然灾害(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等)造成的部分损 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 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 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赔偿责任。
2、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PA)。
指除了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它仅 仅属于特定方面的特定损失,并不涉及 其它货主和船方的利益。 如;茶叶的损失等等。
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简称P·A·)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 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 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 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 入舱,货物受潮发霉变质等。
在我国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 《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简称CIC)
基本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我
国
海
一般附加险
运
附加险
货
物
特殊附加险
保
险
冷藏货物险
其他专门险别
海运散装桐油险
卖方利益险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 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 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 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 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 保附加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Insurance
名词解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指被保险人(买方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2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5.3 国际物流网络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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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含义及性质 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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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含义及性质
1.含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按一定的金额 投保一定的险别 , 交纳保险费 , 保险人承 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承 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受到的损失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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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保险索赔
2.索赔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对受损货物采取积极抢救措施 (2)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向责任方提出异 议,保留追偿权利,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3.索赔时效:两年,超过规定时间,保险 公司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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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保险索赔
4.委付:推定全损的情况,双方赔偿的一 种办法。保险标的的残余部分所有权转移 给保险公司,同意后向被保险人支付全部 保险金额的赔偿。 5.代位权:保险人赔偿保险损失后,有权 取得被保险人的地位,追偿价款。 6.免赔率:一定比率内的货损货差不负责 赔偿。 返回
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3)外来风险: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 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外来原因:事先难以预料的,致使货物受损 的某些外部因素。 一般外来原因:偷窃、雨淋、破碎、串味、 受潮、锈损、钩损等。 特殊外来原因:政策、法令、行政措施、军 事等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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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5.5.4
赔偿金额的计算
1.对全损赔偿的计算 (1)定值保险:货物全部损失,保险金额为 准,给予全额赔付。 (2)不定值保险:实际价值为赔款计算依据
整理后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火车货运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 。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复、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款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各类货物为保险标的,当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责任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1
2
3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保险范围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定与履行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
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 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主要风险情况,保险人应向投保人 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对被保险人来说,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涉及以下三 个方面: 1、告知 2、陈述 3、保证
补偿原则
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
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比较
共同点:都属于部分损失。 区别:
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由主观采取的措 施直接造成,单独海损则是客观的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直接造成。
损失的承担方不同。共同海损由获救收益方分摊, 单独海损则由受损者单独承担。
案例一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
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
和推定全损之分。
部分损失则指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分为共同海损 和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损失 LOSS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共同海损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a.保险标的已经完全灭失 b.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经丧失原有形态和使用价值 c.保险人对被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的被完全剥夺 d.载货船舶失踪,并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推定全损: 货物虽未遭到全部灭失或损坏,但对残损货物的施 救、修复、整理或运送到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获救货 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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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导入有一个渔夫住在海边,靠打鱼为生。
他每天打的鱼基本上只够每天的生活及费用,日子过得挺艰难,而且在海上打鱼还可能遇上风浪或鲨鱼而导致翻船,一天早上,他碰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天空乌云密布,海上波浪翻滚,渔夫若出海打鱼,有90%的可能会翻船。
2、有风,但也不算大,天空阴沉沉的,渔夫若出海打鱼,有50%的可能会翻船。
3、天空非常晴朗,海面风平浪静,渔夫若出海打鱼,有10%的可能会翻船。
请问大家:哪种情况对渔夫来说是最危险的?千分之三的游戏某兵营流行着这样一种游戏:上级军官每年一次召集部下1000人,发给每人一把手枪,并告诉他们:这1000把手枪中只有3把枪有真的子弹,要求他们每人朝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剩下的人就可以在余下的一年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游戏进行着,每年一次……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所有人都在无意识地每年重复着这样的游戏:根据中国人生命表统计显示,中国人的年平均死亡率是千分之三!有的人说千分之三的概率很小,因为1000人之中才有3人。
有人说这个概率很大,因为对个人来说,只有两种可能:生或死。
因此,个人的概率是50%。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予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公司保险人Insurer )投保人被保险人(Insured )保险单当事人介绍: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标的: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它可以是任何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就货物运输保险而言,反映在运输货物上的利益,主要是货物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与此相关的运费、保险费、关税、预期利润等。
⏹ 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承担“仓至仓”责任的。
例如,按FOB 或CFR 术语成交,由于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才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也就是说货物越过船舷后买方才对该货物具有可保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在此承担的责任不是“仓至仓”,而是“船至仓”。
二、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
⏹ 1、对保险人而言: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2、对被保险人来说:(1)如实告知: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自己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判断是否同意承保或者决定承保的条件。
例如,在货物运输保险中,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标的、运输条件、航程以及包装条件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保证: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所作的保证要做或不做某种事情;保证某种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或保证履行某一条件。
例如:货物不用十五年以上船龄的旧船装运,载货船舶不驶入某些海域,货物必须是合法的,等。
三、补偿原则又称损害赔偿原则,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金额既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即不能使投保人得到额外的利益。
A、如果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仍有残值,保险人在计算赔偿时,对残值作相应扣除。
B、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方造成的,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得到全部损失的赔偿后,必须将其对第三方进行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他不能再从第三者那里得到任何赔偿。
代位求偿: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额之日起,在赔偿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C、如果被保险人将同一标的(例如同一批货物)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人投保相同的风险,即重复保险,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该保险标的的价值,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其保险四、近因原则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而这个原因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那么,这一原因就是损失的近因,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反之,则不负赔偿责任。
例如: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雨淋而受损,如被保险人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淡水雨淋险,保险人应负责赔偿;若未加保,保险人则不予负责。
2、如果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就应作具体分析:(1)如果损失是由多个原因造成,这些原因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该项损失的近因肯定是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造成损失的多个原因都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例如:包装食品投保水渍险,运输途中遭受海水浸湿,外包装受潮后导致食品发生霉变损失,霉变是海水打湿外包装水汽侵人造成的结果,保险人应负责赔偿。
如果前面的原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后面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后面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必然后果,则近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如果损失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这些原因既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也有保险责任范围外的,则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前面的原因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后面的原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但后面的原因是前面原因导致的必然后果,则前面的原因是近因,保险人应负责赔偿。
例如:在战争期间,某企业将投保一切险的出口商品运至码头仓库待运,此时,适逢敌机轰炸,引起仓库火灾,使该批商品受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予以拒绝,理由为,造成货物受损的原因有两个:投弹和火灾,而投弹是造成货损的直接原因。
由于造成损失的近因不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可予以拒赔。
第二节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一、风险(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1、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
2、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
(一)实际全损构成情况:1、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
3、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
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
4、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
(二)推定全损构成情况: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
(三)共同海损1、共同海损的定义: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的、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
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1)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测的。
(2)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为了船货共同安全。
(3)必须是在非常性质下,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
(4)牺牲或费用,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共同海损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
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
(四)单独海损1、单独海损的定义: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2、单独海损的特点是:(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
三、费用施救费用: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
案例1: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分析:前面的450台拖拉机属于单独海损,由货主一人承担。
后来的550台拖拉机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货方、船方、运费方共同分担。
案例2: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
船身一侧裂口,舱内乙方部分货物遭浸泡。
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
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
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
(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 问:如何分摊损失?(那些部分损失,那些共同海损。
) 分析: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3万美元,属于单独海损。
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8万美元,属于共同海损。
进行分摊: 4.21052.63 100船方分摊金额分摊比例标的物价值8100190合计2.1041.2630.3370.08626.31 15.794.211.085033—382货方甲货方乙货方丙运费方(万美元)(%)(万美元)各有关方 案例3: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