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新吉克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汇编涉含三违及生产奖

合集下载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大全5篇]》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大全5篇]》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大全5篇]》“三违”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行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xxx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县煤矿和煤炭洗选企业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专项行动的通知(xx综发[xx]3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三违”管理制度。

一、“三违”的识别“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1、违章指挥。

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

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

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1、违章作业行为。

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

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

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臵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山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采矿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司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进展,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凡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嘉奖管理一、嘉奖目的通过采纳嘉奖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动性,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嘉奖的形式(一)奖金:依照企业规定的获奖标准和标准进行嘉奖,依据不同的奖项予以相应的嘉奖金额。

(二)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奖杯等荣誉称号,表彰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优秀表现。

(三)物资嘉奖:发放企业购置的奖品或管理部门购置的奖品。

(四)提高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加添岗位工资或嘉奖性津贴。

三、嘉奖的标准依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和贡献,对员工的嘉奖进行评估。

评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削减事故发生次数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订立及落实,对于订立出的认真应用的工作细则有显著贡献的。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质量的。

(四)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并有显著收益的。

(五)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的。

(六)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

(七)其它相关评估方面的考核。

四、嘉奖的程序(一)嘉奖申请:员工或其所在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等范围内,完成厂安委会或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交办的任务,或取得显著成绩,由员工或其所在部门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嘉奖推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所在部门或企业领导,对符合嘉奖标准的员工或群体做出嘉奖推举。

(三)嘉奖评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嘉奖推举情况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综合评比获奖者和荣誉称号。

(四)嘉奖公示:公示获奖员工和信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第三章惩罚管理一、惩罚目的通过采纳惩罚的方式,用严格管理和制度制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行为,削减因违规操作、疏于管理等原因引起的事故和损失。

煤矿生产班组奖罚制度

煤矿生产班组奖罚制度

煤矿生产班组奖罚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机制- 班组成员在安全生产中无事故记录,给予月度安全奖金。

- 班组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额外发放季度安全奖励。

2. 生产效率奖励- 班组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根据超额比例给予相应奖金。

- 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提出并实施有效的生产效率改进措施,给予创新奖励。

3. 质量控制奖励- 班组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给予质量奖励。

- 班组发现并及时纠正质量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给予质量保障奖励。

4. 节能减排奖励- 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有效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减少排放,给予节能减排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 班组成员之间协作良好,共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给予团队协作奖励。

6. 个人贡献奖励- 班组成员在特定任务或项目中表现突出,给予个人贡献奖励。

7. 惩罚制度- 班组成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 班组成员因个人疏忽导致生产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 班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故意浪费资源或损害设备,根据损失程度,给予赔偿和罚款。

8. 绩效考核制度- 定期对班组成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罚的依据。

9. 培训与发展奖励- 鼓励班组成员参加培训和提升技能,对于通过培训考核的成员给予奖励。

10. 紧急情况处理奖励- 班组成员在紧急情况下表现突出,有效控制和处理紧急情况,给予紧急情况处理奖励。

11. 创新与改进奖励- 班组成员提出并实施创新方案或改进措施,对生产效率或安全有显著提升的,给予创新奖励。

12. 纪律处分制度- 对于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3. 透明公正的奖罚制度- 确保奖罚制度的公平性、透明性,所有奖罚决定都应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14. 奖罚结果的公示- 定期公示奖罚结果,增强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15. 反馈与申诉机制- 设立反馈和申诉渠道,确保奖罚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及时纠正可能的不公现象。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保安、履职尽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核组织1、成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员:其他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财务、企管、安全、调度、技术、地测、机运、通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

考核办公室职责:(1)实施考核工作流程。

(2)督促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

(3)负责汇总各职能科室检查考核结果,纳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4)收集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调整考核运行机制。

(5)建立检查考核档案,公开考核结果。

二、考核原则1、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责、权、利相统一。

4、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批评教育或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5、责任追溯。

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问题既要问责追究直接责任者,还要联责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直至公司分管领导。

6、四不放过。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一事故、一分析、一追责、一警示。

7、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岗位绩效工资,并与岗位调整、职级升降、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评优创先等挂钩。

三、考核范围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工种)人员。

四、考核周期1、月度考核:日常考核,每月一考核一奖惩一兑现,纳入当月工资结算。

2、季度或年度考核:在考核完成后,单独造册发放。

五、考核内容(一)奖励(1)杜绝死亡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2)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被上级检查验收达到一级矿井标准的;(3)模范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队组(科室)、班组、个人);(4)发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大胆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5)抢救事故或安全举报有功的;(6)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的;(7)安全培训学习成绩优异的;(8)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

煤矿各个工种奖罚制度

煤矿各个工种奖罚制度

煤矿各个工种奖罚制度一、安全奖罚制度1. 奖励:- 无事故工作满一年,给予安全奖金。

- 发现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给予奖励。

-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表现突出,给予奖励。

2. 惩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雇。

-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给予警告或罚款。

二、生产效率奖罚制度1. 奖励:- 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给予生产奖金。

- 提出并实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的措施,给予奖励。

- 创新工作方法,显著提升作业效率,给予奖励。

2. 惩罚:- 因个人原因导致生产任务未完成,给予罚款或警告。

- 故意浪费资源,影响生产效率,给予罚款。

三、团队协作奖罚制度1. 奖励:- 团队协作出色,共同完成重大项目,给予团队奖励。

- 协助同事解决工作难题,促进团队和谐,给予奖励。

2. 惩罚:- 拒绝团队合作,影响团队整体表现,给予警告或罚款。

- 散播不实信息,破坏团队团结,给予严重处罚。

四、技能提升奖罚制度1. 奖励:- 通过技能考核,获得更高级别认证,给予奖励。

- 参加培训并取得显著进步,给予奖励。

2. 惩罚:- 拒绝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影响个人及团队发展,给予警告。

- 技能考核不合格,影响工作质量,给予罚款。

五、环境保护奖罚制度1. 奖励:- 积极推广环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给予奖励。

- 发现并报告环境污染问题,协助解决,给予奖励。

2. 惩罚:- 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给予罚款。

- 故意破坏环保设施,给予严重处罚。

六、创新与改进奖罚制度1. 奖励:- 提出创新方案,经实施后显著提升生产安全或效率,给予重奖。

- 改进工作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给予奖励。

2. 惩罚:- 抵制创新,拒绝改进,影响公司发展,给予警告或罚款。

七、纪律遵守奖罚制度1. 奖励:-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给予奖励。

- 协助维护公司纪律,促进良好工作环境,给予奖励。

2. 惩罚:- 违反公司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给予警告或罚款。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文一、奖励制度1. 优秀安全生产单位奖励为激励和表彰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我们设立了以下奖励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煤矿单位进行表彰,予以奖励。

(2) 矿长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矿长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展示出杰出能力和卓越表现的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生产贡献奖为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和贡献于煤矿安全工作,我们设立了以下贡献奖励制度:(1) 安全文化建设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技术创新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人员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3) 素质教育推进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我们制定了如下追责制度:(1)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按照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分。

(2) 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相关奖励资格。

(3) 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其工作合同。

2.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制度为确保人员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纪律,我们制定了如下处罚制度:(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解聘等。

(2) 对有关煤矿设施设备、防护设备的破坏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损失。

3. 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为建立较为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生产记录和履职情况。

(2) 对违反安全纪律、发生意外事故的人员进行信用扣分,并在个人档案中予以记录。

矿山安全奖罚制度

矿山安全奖罚制度

矿山安全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一线作业人员。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创新性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2. 隐患排查奖励:- 对于主动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应急处置奖励:-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违规操作惩罚:-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安全隐患忽视惩罚:- 对于忽视或隐瞒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处理的员工,给予记过、罚款或降职处理。

3. 安全教育缺勤惩罚:- 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登记,并存入员工档案。

五、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给予答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奖励制度

煤矿安全奖励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3. 量化考核,公平公正。

4. 逐步完善,持续改进。

三、奖励范围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2. 对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集体。

3.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4. 对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的个人。

四、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奖(1)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率达到100%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对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率达到100%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1)对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经核实后给予奖励。

(2)对成功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管理奖励(1)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4. 安全教育培训奖励(1)对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

(2)对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出色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五、奖励办法1. 奖励经费(1)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

(2)奖励基金来源包括企业利润、上级拨款等。

2. 奖励程序(1)由各部门、班组推荐候选人。

(2)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矿领导批准。

(3)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奖品等。

(2)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表彰大会、通报表扬等。

六、奖励实施1. 各部门、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奖励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矿区内各类“三违”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
障矿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煤矿安全规程》:对于违反矿区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
行处罚,如违反矿井通风、瓦斯抽放、防尘、防火等规定的行为。

2.《矿山安全法》:对于违反矿山安全法的行为,按照该法进行处罚,如未按照规定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

3.《矿山环境保护规定》:对于违反矿山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罚,如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治理等行为。

4.煤矿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对于违反煤矿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行为,按照该标准进行
处罚,如未按照标准进行开采、运输、消防等管理。

5.矿区企业内部制度:各矿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处罚细则,对于
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违反作业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纪律等行为。

除了以上法规和制度,矿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关处罚细则,以便更好地
管理和监管矿区内的“三违”行为。

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
处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工作历来为每个煤矿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加强煤矿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治合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安全软硬环境,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如下:一、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煤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及作业规程和各种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每查处一次罚款____元,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每次罚款____元。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经查处每次罚款____元。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每查处一次,罚款____元,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出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每查处罚款____元。

6、凡从事煤矿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矿的安全和生产调度,如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任何人不得无理取闹和违章作业,否则每人每次罚款____元。

7、坚持出勤与请假制度,凡有事缺勤的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未上班的,作旷工处理,凡旷工一天,罚款____元。

8、坚持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坚持参加上班前安全会议,违者,每次罚款____元。

9、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不准劳护用品穿戴不齐下井,违者每次罚款____元。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层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模范奖: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 安全创新奖: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创新措施,对有效措施实施后显著提高安全水平的给予奖励。

3. 举报奖励:员工主动举报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三、处罚制度
1.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安全隐患未整改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加重处罚。

3. 事故责任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程序
1. 奖励和处罚的提议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奖罚决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奖罚标准
1. 奖励标准:根据员工或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表现,制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和金额。

2. 处罚标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2024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

职工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有矿给予奖励: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6、其他煤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见解责任的。

第七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

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较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较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贯彻本制度,对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最少不低于____元;对违章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每次违章的罚款额度最高不超过____元,由职工工资中扣除。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管理,使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兼顾责任、权利、义务,坚持奖优惩劣,奖惩分明,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工作的考核、维护、监督,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执行企业管理科所制定的各科室、区队考核办法。

2、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奖、安全生产事故奖、生产进尺、责任落实情况等。

3、考核标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每月、季由企业管理科进行计算,得出最后的工资,考核的奖惩全部在工资中兑现。

4、考核依据矿井《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安全奖惩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等,实行考核兑现。

5、安全考核实行月、季度考核兑现。

6、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都依据山西***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抓“三违”、查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修订版)》(晋大矿安字【2018】10号)、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规定》、《关于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处理、存档、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晋大矿安字[2019]
13号)文件和《考核办法》进行严格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
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章:安全奖励部分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及时汇报,避免了事故的,根据其危害程度及情节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200--____元.2、抢救事故有功,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500--____元.3、安全技术工作有发明创造及重大改革,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卓越贡献的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1000--____元。

上述奖励由矿井及相关部门上报公司,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奖励的金额。

第二章:安全处罚部分一、制度方面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岗位制度,制度未建立、健全的,每缺一项罚矿长____元,罚责任矿长____元。

各种制度虽然建立,但因管理混乱,需要时找不到的,罚分管的责任人每次____元。

2、矿井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的相关要求编制各种计划,未按规定编制的每缺一项罚分管责任人____元。

13、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对培训的各种资料、档案要认真管理,因管理混乱,需要时找不到的,每次罚责任人____元。

4、矿井的各种内业资料、记录要按类别分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管理,上级检查因填绘、填写不到位或管理混乱找不到的,每次罚责任人____元。

二、采掘方面1、井巷交叉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未设置或虽已设置但由于管理不善丢失的,罚责任段队或责任人____元。

2、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2条的规定。

达不到规定的罚责任人____元,并限期整改。

3、采煤工作面上、下巷道的加强支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50条的规定,达不到规程规定的,每次罚采煤队队长管理不到位____元。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有贡献的奖励1、作业时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奖现金100- 200 元。

2、本班在全年安全、生产、质量、消耗管理中成绩显著,奖班长200 - 300元。

3、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300~ 500 元。

4、油、水、电在控制的范围内有节余,按节余部分的50%奖励,各部部长40%,部门职工60%。

二、对违纪的处罚1、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连续旷工达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50元。

3、随意增加、减少上班时间,扣工资50元。

4、上班期间脱岗、串岗、睡岗、看书报、干私活,扣当事人每次每项50元。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的处罚1、带无关人员进入矿区,一次扣当事人工资200元。

2、作业时间打闹,各扣工资50元。

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权负责。

3、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工资200元。

影响上班作旷工处理。

4、不按规定戴安全防护用品,不系安全带作业一次扣工资200元。

5、矿区内抽烟,一次扣工资100元。

6、违章操作,造成安全及设备事故,当事人负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管理人员失职的处罚1、不带头遵守纪律,加扣工资200元。

2、非生产人员进入矿区,不加以制止扣工资200元。

3、当班负责人对违章违纪职工,不制止扣工资200元。

4、不管理好本班的安全、生产、环境、劳动纪律,发现问题不处理,扣工资200元。

5、全年发生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及设备事故,扣部门的部长500元,当班班长200元;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扣部长1000 元,当班班长500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矿山安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为适应矿井安全管理需要,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奖惩按照安全管理、作业行为的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安全奖励资金的发放向安全生产现场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为安全施工做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倾斜;严禁平均分配。

第二条:凡上级部门对矿发生的各类安全罚款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全额承担。

劳资科和财务科负责将各项安全奖惩资金的发放与扣缴执行到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

第三条: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门建立专户,每月按规定将资金划入。

安全奖励基金来源和使用:1、按行业规定的标准提取的安全费用2、矿井的安全罚款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3、上级部门的各种奖励。

4、安全奖励由矿安全科提供、核实奖励的依据和奖励事项,经分管矿长和矿长签字后执行。

第四条:得奖条件有下列成绩之一的,由矿安委会根据成绩给予一定奖励:1、出现事故预兆或险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降低了事故的损失程度的。

2、敢于抵制或举报“三违”人员;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积极主动抢险救灾,明显减少了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

3、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确有明显效果的。

4、在安全技术上有发明和革新,在实际应用中,确有显著成效的。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由矿安委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1、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危害程度的;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3、对制止“三违”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打击报复的;4、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汇报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真相的;第六条:管理人员违章,除按上述处理外。

同时,还将纳入年终的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则:第一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其他违章行为,按相似条款进行处罚,存在争议的,由安委会决定进行处罚。

煤矿反“三违”制度

煤矿反“三违”制度

反“三违”制度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

正副科长(女科长除外)、队长、支书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1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了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检查大队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订工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的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

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

安全质量监察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

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质量监察科通知具体时间,支书(或队长)带领本人到井口广播,电视站配合录像并在矿电视台播放。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支书或科(队)长负责对其进行帮教,在帮教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帮教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质量监察科批准。

否则,每天对科(队)长、支书、本人各罚款20元。

3.“三违”帮教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帮教结束,由安全质量监察科开具《返岗通知书》后方可返岗上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新吉克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汇编新吉克煤矿201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井下严重“三违”处罚 (4)第三章井下一般“三违”处罚 (4)第一部分掘进 (4)第二部分采煤 (6)第三部分机电、运输 (8)第四部分一通三防 (11)第四章地面“三违”处罚 (15)第五章安全管理及其它处罚 (17)第六章奖励 (19)第七章附则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止“三违”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奖优惩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使之确实起到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

第三条安全奖励的重点是在井下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技术装备上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者;在制止“三违”、抢救事故和急救伤员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

(含未遂事故)的责任者;第四条安全处罚的范围是造成事故、隐瞒事故或拖延不报者;“三违”行为者;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的责任者;对制止“三违”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者;偷盗安全生产器材、破坏或影响生产行为者。

第五条安全处罚实行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需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奖惩办法时,由安监科制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范围内从事井上、下生产辅助单位和各岗位职工。

第二章井下严重“三违”处罚第一条井下严重“三违”的(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解除劳动合同;(二)处以500—1000 元罚款;;第三章井下一般“三违”处罚第一条井下一般“三违”安全罚款执行上级部门和本矿有关规定,统一由安监科执行,对违章人员下达“三违”罚款通知单。

第二条井下一般“三违”按照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制定具体条款。

第一部分掘进第一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由生产技术科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人100—200 元:(一)新工作面开工前未编制作业规程;(二)工作面条件变化未编制补充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就进行施工;(四)在开工前未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和考试上岗。

第二条掘进作业人员下井时,安全帽保险绳不系者,罚责任人20元次。

第三条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否则罚责任人20元处。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敲帮问顶,否则罚责任者100次元。

第五条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贯彻落实,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200 元。

第六条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有关责任者100—300 元:(一)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二)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三)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四)挂网必须按规定搭接和联接;(五)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六)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七)锚喷巷道不得“赤脚”“穿裙”。

第七条空顶作业或超空顶距作业严重,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不使用临时支护,罚责任人50元次。

第九条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条工作面停风不撤人,无风或微风作业,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一条放炮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人50—200元:(一)放炮员必须按照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二)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爆破钥匙;(三)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必须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四)放炮员严禁放明炮、糊炮、烟炮。

(五)放炮员在充填炮眼时,采用可燃材料的。

第十二条爆破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100 元,没设警戒爆破罚爆破员100 元,警戒人员失职罚200 元。

第十三条爆破必须采用规定爆破线进行爆破,爆破线长度必须按规定,否则罚责任人100 元。

第十四条爆破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否则罚责任人200 元。

第十五条爆破工作结束后,爆破母线要及时回撤,否则罚责任者50 元次。

第十六条风筒出口距掘进头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及时处理,罚责任者50元次。

采掘工程面必须装设瓦斯报警仪,并挂在合适的位置。

工作面无瓦斯报警仪罚款100元,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第二部分采煤第一条片帮或伞檐大的危险区域内无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罚款200元。

第二条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不畅通,罚款100元。

第三条回收巷道支架无安全措施,罚款100元。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端头支护,每少一根梁罚款20元。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不用铁丝捆绑与支架连接,一处罚款20元。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实施超前支护,每少一米罚款100元。

第七条工作面转载机安装有破碎机时,无安全防护装置,罚款100元。

第八条无安全措施,盲目从下向上爬入溜煤眼内处理卡眼,罚款500元。

第九条巷放工作面必须保证工作面有二个联络巷相通并保证通风断面,否则罚款100元。

第十条煤仓、溜煤眼和小眼上口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的安全箅子,无法安装箅子的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护栏,否则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检查和处理溜煤眼堵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如需爆破处理时,必须使用被筒炸药,每次只准使用一个电雷管,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爆破前必须检查堵塞部位下部空间的瓦斯。

不按上述要求处理罚款100-300元。

第三部分机电、运输第一条使用刮板输送机应遵守下列规定,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人100—300 元:(一)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二)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三)刮板输送机必须配备有完好的紧链器。

(四)刮板输送机必须使用开停声光信号。

(五)刮板输送机机机头机尾必须采用可靠方式进行固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人100—200元:(一)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二)综合保护装置不用或失灵;(三)电气设备的远距离控制按钮发生故障时,仍继续使用;(四)井下机电设备各类保护不齐全、不可靠;(五)运输设备声光信号不全者;(六)常闭挡车栏没有按规定使用;(七)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第三条井下严禁拆卸修理矿灯,否则罚责任人100 元。

第四条严禁将不符合规定的矿灯发给井下工人使用,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第五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挂停送电工作牌,否则罚责任人100--300 元。

第六条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操作电气设备者,罚责任人100 元。

第七条变电所、主绞车房、主扇风机房等重要岗位的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值班记录,否则罚责任人20元次。

第八条钢丝绳使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责任人100—200 元:(一)钢丝绳必须按规定检查;(二)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钢丝绳;(三)钢丝绳要按规定进行插绳,严禁挽疙瘩。

第九条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台上者,罚款100 元。

第十条机械切割人员,操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戴手套作业者,罚款100 元。

第十一条设备带病运行,罚责任者100--500 元。

第十二条轨道上山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人100—300 元:(一)轨道上山运输严禁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二)轨道上山严禁断电放车或放飞车;(三)轨道上山严禁溜滑轨道的;(四)轨道上山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十三条小绞车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否则罚责任人100—200元:(一) 小绞车必须固定牢固;(二)小绞车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三)小绞车司机、挂钩工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规定挂车。

第十四条“一坡三档”不齐全或不完好,罚责任人100 元。

第十五条井下电工作业必须执行验电、放电、闭锁、挂牌等规定,否则罚责任者100—300 元。

第十六条停送电不挂牌,不执行操作票,罚责任者200元。

第十七条井下有计划停电必须办理停电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否则罚责任者200元。

第十八条井下电器设备有明显失爆的,处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条井下所有变电硐室除有关检查人员和本岗位值班电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否则罚责任者20元次。

第十九条井下变电硐室值班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无计划停电,罚责任者50—200 元。

第二十条机电设备不完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罚责任人100—300 元。

第二十一条井下各硐室、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的巷道中应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二条风机切换装置必须做到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三条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 元。

第二十四条井下使用的各类油脂、棉纱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筒内,严禁乱扔乱放,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二十五条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动火报告,否则罚责任者200—300 元。

第二十六条矿车在运行中扒、蹬、跳车,坐皮带和蹬溜子的,罚责任人100—300 元。

第二十七条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和转动装置必须加设防护设施,否则罚责任者100 元。

第二十八条皮带、刮板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并挂牌,否则罚责任者200—500 元。

第二十九条严禁跨越运行的皮带、溜子,违者罚责任者100 元。

第三十条运输特殊设备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严格执行措施规定,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第三十一条井下永久轨道的道岔、枕木、铁轨、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责任者100 元。

第四部分一通三防第一条井下各工作单位无正当理由造成巷道1/3 以上断面堵塞,影响通风者,罚责任者100—300 元。

第二条局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准随便停开风机,违者对责任者罚款100 元。

第三条损坏通风设施,私自打开栅栏、密闭、或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者,罚款100—300元。

第四条对盲巷不及时设警标,给予通风单位100 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探头距掘进头距离超过规定时,不及时处理,罚责任者50元。

第六条瓦斯探头数字不准,不及时处理,罚责任者100元次。

第七条严禁扩散通风,违者罚责任者100元。

第八条掘进头未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者,罚责任者100 元。

第九条处理巷道积聚瓦斯,无排放瓦斯措施或现场不执行措施,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第十条不携带瓦斯报警仪者,罚责任者100 元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