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与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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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探讨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探讨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探讨绪言财务总监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

财务总监制度是指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的治理结构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所建立的旨在保证所有者利益和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并由特定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和管理机制的总称。

财务总监在公司治理结构和价值创造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财务总监正在使财务管理的传统地位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职责范围不断扩大;正在参与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推动相应的战略管理,领导公司进行自身变革和流程重组,并以一种真正的伙伴关系与CEO一起决策,发挥着非同寻常的作用[24]。

因此,本文研究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的理论基础(一)财务总监制的概念1、财务总监通常意义上讲,财务总监即首席财务官,英文表述为Chief Financial Officer,简称CFO,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都可以设置财务总监,因为这是企业的所有者为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监督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需要,因此,财务总监必定是由企业的所有者来决定的。

财务总监不仅要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而且应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等进行监督,另外,虽然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能是财务监督,但是监督总是寓于管理之中的,财务总监在行使对企业筹资、投资、用资、耗资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能时,总是要与财务计划、成本控制、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许多财务、会计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因而财务总监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说,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2、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制度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的治理结构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所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并由特定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总称。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证监会近期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起到积极作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包括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但不混合采用。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模式可作为现阶段的一种选择。

作为独立董事财务监督职能具体实现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的引入,,必将导致上市公司重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形成分工明确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会计部门四个层次的完整体系。

一、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法系和公司组织结构相关。

(一)世界上的公司法系与公司组织结构。

一般认为,,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可分为英美法系、德国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与美国法之折衷法系。

公司组织结构有两种方式,,单层制和双层制。

所谓单层制,,就是只有一个管理机关,,即只有董事会而没有监事会;所谓双层制,,就是有一个经营机关负责公司的商业经营和另一个单独的监督机关负责监督经营机关,,即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机构。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德国法系的国家和折衷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双层制,,法国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既实行单层制,,也实行双层制。

组织结构无论是采用双层制或是采用单层制的公司,,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体制和监督机制。

组织结构采用双层制的公司由监事会监督董事会。

在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的情况下,,管理机关内部成员作了区分,,一部分是执行业务、从事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执行董事或内部董事;另一部分是不执行业务、不参与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非执行董事或外部董事(也称独立董事),,专司监督之职。

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财务总监制度探析(一)

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财务总监制度探析(一)

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财务总监制度探析(一)一、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财务总监制度及其特征财务总监制度是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下,由董事会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

1994年,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

经过近两年的试点,财务总监制在深圳市全面推行。

这一制度切中了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弊端,在实践中防范了大量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化解了许多经营风险,并有效地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

由于其能较好地满足产权部门实现监督职能的需要,为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和肯定,许多省市借鉴这种制度,制定了地方性的关于财务总监制度的行政法规。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务院国资委和上海、北京、江苏等地正逐步推行财务总监制度。

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财务总监制度具有鲜明的特征:首先,财务总监的委派主体有很大不同。

新的国资管理体制确立了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国资委作为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代表,在理论上消除了传统体制下国有资产多头行政监管的弊端,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到位,这是与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大区别。

由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或间接任命的财务总监,履行与财务事项有关的监督职能,其实质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国有资产监管而下派的财务监督人员。

在新体制下,财务总监只对惟一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有别于旧体制下的多头监管。

与企业集团为了加强对权属公司的管理而实施的财务总监制度相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派驻的财务总监,是从所有者监督层面意义上而言的,而前者则是内部管理者层次意义上的,并无法对集团公司经营者形成有效监督。

其次,财务总监工作的独立性特征更为突出。

与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相比,财务总监的独立性主要体现为:(1)财务总监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之冲突及选择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之冲突及选择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之冲突及选择作者:曹杰李爱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0期摘要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同时存在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两种制度,而二者在监督职能方面有着交叉和重叠,究竟应是二者和平共处还是两者择其一?本文笔者以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二元制”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目前匮缺运行该制度的法制背景的情况下,很难发挥其效用。

而监事会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相伴而生,尽管也有诸多不足,但是只要对其职能加以重塑和强化,应当能够发挥其应有效用。

关键词独立董事监事会二元制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4-048-02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现象,即: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并存,两者共同行使监督职责。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山不容二虎”,那么设计目的和职能都近似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这“两只老虎”能够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地栖身于上市公司这座“大山”上吗?下面笔者不揣浅薄,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及概况:(一)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我国推行独立董事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陷主要表现为:“一股独大”对股东大会的操纵、“内部人控制”下董事会的代言人角色、监事会形同虚设这几个方面。

(二)我国推行独立董事的概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有些上市公司已经聘请了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表明在我国官方尚未正式做出明文规定之前,西方独立董事制度就已悄然无声地传入到我国。

2001年8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至此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为法律的明确要求。

但是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出于法律的强制,而且太过仓促,并非公司出于自身治理的需要。

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机制,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推行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遭遇了一系列的尴尬,沦为一种形式,一种摆设。

国企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

国企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

国企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
国企独立董事是指由股东外部选举产生的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
能力的董事。

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首先,国企独立董事能够监督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执行行为,制止公司管理层的滥权行为,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独立董事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促进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合理运营。

此外,独立董事还能够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稳健性。

然而,当前国企独立董事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选举程序不够公开和透明,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明确规定,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待提高等。

因此,应加强国企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和权利义务,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一步加强国企公司治理,推动中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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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独立性浅析

2022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独立性浅析

原创不容易,【关注】店铺,不迷路!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会计监控机制松懈、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全面整顿和规范财务会计的工作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委派财务总监是其重要的举措之一。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引发出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仅就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独立性问题作以下分析。

一、如何认识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是:①对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保证公司财务会计系统的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②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③对参与拟订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④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这些责任也就决定了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同注册会计师一样也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对此首先必须确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在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中的独立地位,这就需要解决财务总监由谁委派、对谁负责的问题。

现行规定明确指出财务总监要对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这样的双向负责制,在实务中往往使财务总监左右为难。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虽然在企业缺乏独立地位,但有利于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作用,这是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总会计师制度所证明了的。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逐步完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由于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目标不完全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就可能操纵财务职能,损害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国家这一股东并没有真正地人格化,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如果财务总监向经营者负责,就会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侵害,也就难以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笔者认为,如财务总监仅对董事会负责,不受企业经营者的直接制约,无疑增加了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同时董事会还可以从财务总监那里获取更多的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投资风险分析等信息,使股东的利益得到较为有效的维护。

国企双重管理制度

国企双重管理制度

国企双重管理制度一、引言国企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承担着重要的经济任务和社会责任。

双重管理制度是国企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国有股权的所有制结构下,国企设立了以党委领导为核心的党政联席会议,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和党委领导下的监事会,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种企业治理结构。

本文将围绕国企双重管理制度的内涵及运行机制展开探讨,分析双重管理制度的特点、优缺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国企双重管理制度的建议,旨在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二、双重管理制度的内涵及运行机制1. 双重管理制度的内涵双重管理制度是指在国企管理中,既有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有以党委和政府领导为核心的党政联席会议,实行“双头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

具体来说,国企董事会是国有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其行使公司治理权力,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投资决策、财务监督等事务;党委和政府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则主要负责公司的政治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决策咨询等政治工作。

2. 双重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双重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行使公司治理权力,独立决策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等事务。

(2)党政联席会议。

党委领导下的党政联席会议是国企党政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政治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政治工作。

(3)党组织和基层代表大会。

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委领导下的党政领导机构,它是最高党组织,负责公司的党内建设工作。

基层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最低层次的权力机构,由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4)监事会。

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它由监事主席、监事组成,主要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

以上是双重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和运行机制,这种制度体现了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要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企业的政治稳定性和凝聚力。

简析国有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制度

简析国有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制度

立 地 行 使 财 务 监 督 权 ,确 保 监 管 的 客 观 公 正 性 提 供 了 坚 强 有 力 的 制 度 保 证 。 相 比之 下 , 会 计 师 的 独 立 性 就 不 如 财 务 总 总 监 。在休 戚相 关 的利益 关 系驱 动下 , 定 了 总会计 师很 难超 决
然 独 立 于 厂 长 、总 经 理 之 外 。 他们 在 面 临 国 家 和企 业 利 益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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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观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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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机 构报告 ;2 督促 、 导 、 助 企业 建立 健全 内部财 务 、 () 指 协 会
财 务 总 监 制 度 与 总 会 计 师 制 度 的 联 系 与 区 别
生 矛 盾 时 必 然 就 会 进 退 维 谷 ,难 以取 舍 ,这 也 是 造 成 国 有 企
财务 总 监 制 度 和 总会 计 师制 度 都 是 为 了适 应 社会 主义 市 场 经 济 的 需 要 ,通 过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财 务 监 管 机 制 ,规 范 企 业经 营行 为 , 而推 进 国有企 业改革 , 立 现代企 业 制度 , 从 建 确 保 国有 资 产 的保 值 增 值 而 建 立 的 经 济 监 督 制 度 。 二 者 却 存 但
束。
3 .工 作 独 立 性 不 同 。 为 确 保 财 务 总 监 的 独 立 性 , 务 总 财 监 的 人 事 关 系 隶 属 于 派 出机 构 ,任 命 、考 核 及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等 也 都 由 派 出 机 构 集 中 管 理 和 负 担 ;其 作 为 企 业 董 事 会 成 员 , 受企业 行政 副 职待 遇 , 时 规定 财务 总监 应设 专职 , 享 同 不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融合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融合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融合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基本规则是: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2002年6月30日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以此为标志,我国把独立董事制度正式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所谓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有时也称外部董事)。

严格的说,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管理层,除了收取费用和少量持股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交易或关系,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董事。

实际上是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简称。

我国的股份制和公司化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取得了蓬勃发展。

但我国的证券市场尤其是上市公司近几年来经历的“信任危机”,公信力下降,以及证券市场监管中暴露出来的上市公司造假和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等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同时,由于我国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使大股东或内部人控制董事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严重失衡,少数人独揽大权、缺少监督、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的引入被寄予厚望,用以根治公司经营者和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后,我国公司治理由平行式“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演变为“二元制”加英美法系“一元制”的治理模式,从而形成了两种监管制度——监事会制度与独立董事制度并存的局面。

二、我国现行监事会制度及评价受立法传统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监事会与董事会分设的监管体制,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公司行使监督权,监督董事会及经理的经营管理活动。

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中,监事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之所以被严重地弱化,其原因是多样的,但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即立法上的缺陷和体制上的弊端。

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与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探索

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与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探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对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及国有企业监管模式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国有企业中全面引入独立董事制(国有控股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本文主要针对非上市国有企业)以健全董事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路已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重视。

独立董事制与财务总监委派制这两种外部监督机制究竟有何区别与联系,是实行独立董事制和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还是二者选其一?笔者认为,在国有企业实行独立董事制和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独立在事制与财务总监制双轨制运行的必要性首先,财务总监制与独立董事制有着密切联系:(1)他们都起源于西方;(2)都产生于因两权分离所导致财务监督机制松懈、会计信息失真、“内部人控制”及大股东控股的背景下;(3)都来自企业外部,独立于经营者,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属所有者监督范畴;(4)二者往往都是董事会成员或共同参加董事会会议;(5)都是一种低成本的监督方式。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独立董事制和财务总监制存在如下差别:(1)财务总监更多的是考虑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更多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财务总监对委派机关或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3)财务总监独立于经营者,独立董事独立于大股东、经营者和相关利益者,独立性更高;(4)财务总监作为委派人员行使参与权、监控权、审核权、制止权、报告权、建议权等,独立董事作为特殊的董事会成员具有决策权、控制权、监督权、审核权、否决权、提名权、信息披露权等;(5)独立董事陈拥有董事一般职权外,对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还有特别职权,在公司董事提名、任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重大资金往来等事务还需发表独立意见,财务总监的职权行使主要是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和审查会计报表,对重大财务收支与经营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等;(6)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发展战略、绩效管理、资源调配、关键性任命等重大问题的影响力较财务总监大;(7)财务总监在公司权力层次中往往处于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监督对象主要是经营者,独立董事在公司权力层次中介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承担着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8)财务总监是全职人员,独立董事是兼职人员,主要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参加董事会会议、提议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工作时间远远少于财务总监。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作者:荣姝伟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29期向国有企业派遣财务总监是针对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采取的一种措施。

它是在借鉴国外有关财务总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制度。

应该说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实行有喜有忧,本文试提出了几点有关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的新设想,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财务总监制度的作用。

一、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分析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现象是有目共睹的,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监督,但还是资产流失。

监督机制的问题,反过来又影响到财务正面作用的发挥。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监督机制过于单一,缺乏多种监督和多重监督,造成所有者权力缺位和经营者权力越位,混淆了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界限,从而使得监督机制失灵,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严重偏离。

因此,我国财务总监需要在自动履行、预警分析、限制违法、目标控制和年薪制等事前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同时把履约评价、清算与重组、对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等事后监督机制结合起来。

(一)经营者的自动履行机制是保障所有者权益的基础,但在我国却严重缺乏。

究其原因,是在自我约束机制和声誉机制这两个方面存在问题。

严格的自我约束很难是经营者的首要选择,甚至铤而走险放弃自我约束,利欲膨胀,导致经营失败。

而现行的法律中,投资者难以起诉经营者的经营失败,并且在破产法中投资者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所以有必要从法律上规范自我约束机制。

声誉机制尚未起着约束作用,由此引起企业行为、经营者行为等不顾声誉受损,甚至以牺牲声誉为代价,以换取私利。

然而,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声誉机制的作用日趋重视,追求的是长期整体利益,声誉资产是长期资产,是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企业目前对声誉并不重视,其背后有体制原因,也有市场不规范的原因,还有企业产权方面的原因。

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程度低,也使得经营者不重视声誉资产,国有企业不如集体、私营企业的原因之一是经理人的声誉机制。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财务总监制度探讨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财务总监制度探讨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财务总监制度探讨内容摘要: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一些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实行了财务总监制度,引起了社会上较大的关注。

文章对财务总监运作模式,财务总监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意义和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财务总监国有企业模式一、财务总监制度的涵义和模式现代博弈理论认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认知的、内生性的、决策中各方遵循的规则。

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务总监(CFO)制度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的公司中,财务总监与公司其它权力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之间,在进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规则。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公司财务经理下设财务司库和财务控制员。

财务司库的任务是管理公司现金,募集资本,同银行和股东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络;财务控制员主要职责是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在预算框架下运转。

规模较大的公司,如企业集团中,董事会中行使最高财务决策权力的“财务经理”就是首席财务执行官(英文简称CFO)。

从广义上理解,财务总监(包括财务经理和CFO)应是受托,包括受股东委托、受集团企业管理层等其他委派,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

这个定义中有三层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财务监督职能,三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有别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人员。

现代财务总监制度模式主要受着资本市场、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影响,根据资本市场发达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财务总监制度又可以分为美国、德日和东南亚等三种模式。

二、我国实行财务总监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和意义财务总监制度产生于两权分离,属于财务监督的范畴。

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理层,在目标、利益、行为等方面与所有者存在很大差异,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经理层往往通过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等等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效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

加快职业化步伐 变革“外部董事双轨制”

加快职业化步伐 变革“外部董事双轨制”

加快职业化步伐变革“外部董事双轨制”市场化选聘外部董事,有助于把真正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选拔出来,发挥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优化决策和监督制衡的作用,逐渐淡化专职与兼职的区分。

慎重通过以企业现任领导人员转岗的方式产生外部董事文/马传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目标之一是建立“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即在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人数要大于内部董事。

目前,有的地区已基本实现“外大于内”的目标,比如浙江省、江苏省;有的地区提前实现了区域内所属国企“外大于内”的改革任务,比如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江苏省盐城市。

公开信息显示,在“外大于内”的实践中,无论各级各类地方企业还是中央企业,在外部董事的遴选、任职条件、聘任、待遇和考核评价上,已经固化为“外部董事双轨制”,即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并存。

尽管中央企业没有专门任命兼职外部董事,但是近几年来,国务院国资委任命了部分已退休人员担任外部董事,该部分外部董事实际上就是兼职外部董事。

在出资人眼里,专职和兼职不一样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的国务院国资委,在《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中,将专职外部董事界定为“国资委任命、聘用的在董事会试点企业专门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

专职外部董事在任期内,不在任职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不在任职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

作为省属国企出资人的四川省政府,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不仅身份“专职”,能力“专业”,履职“专管”,还要求职责“专用”。

因此,从中央及地方出资人的角度看,外部董事的专职指的是身份专职,也就是说外部董事只能为出资人专用,受委派到出资企业专门担任外部董事职务,不得在其他出资企业和出资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

至于兼职外部董事的“兼职”二字的含义是不难理解的。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在任职公司中担任外部董事职务以外,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

在诸多地方出台的有关外部董事管理制度中,均是这么界定兼职外部董事的。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刘爱平
【期刊名称】《科技与企业》
【年(卷),期】2006(000)001
【摘要】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分析,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财务监督机制过于单一,造成所有者权力缺位和经营者权力越位,混淆了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界限,从而使监督机制失灵,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严重偏离。

因此,我国财务总监需要在自动履行、预警分析、限制违法、目标控制和年薪制等事前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同时把履约评价、清算与重组与对逆向选择等事后监督机制结合起来。

【总页数】2页(P74-75)
【作者】刘爱平
【作者单位】江苏镇江市审计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思考
2.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3.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的新设想
4.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5.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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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证监会近期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起到积极作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包括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但不混合采用。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模式可作为现阶段的一种选择。

作为独立董事财务监督职能具体实现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的引入,必将导致上市公司重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形成分工明确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会计部门四个层次的完整体系。

一、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法系和公司组织结构相关。

(一)世界上的公司法系与公司组织结构。

一般认为,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可分为英美法系、德国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与美国法之折衷法系。

公司组织结构有两种方式,单层制和双层制。

所谓单层制,就是只有一个管理机关,即只有董事会而没有监事会;所谓双层制,就是有一个经营机关负责公司的商业经营和另一个单独的监督机关负责监督经营机关,即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机构。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德国法系的国家和折衷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双层制,法国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既实行单层制,也实行双层制。

组织结构无论是采用双层制或是采用单层制的公司,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体制和监督机制。

组织结构采用双层制的公司由监事会监督董事会。

在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的情况下,管理机关内部成员作了区分,一部分是执行业务、从事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执行董事或内部董事;另一部分是不执行业务、不参与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非执行董事或外部董事(也称独立董事),专司监督之职。

英美公司中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分并不是法律上所作出的区分,而是在理论和实践中有此区分而被判例所承认。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并分析其特点和改革问题。

二、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企业股东选举产生。

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具有公平性和代表性: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代表不同股东的利益,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平衡。

2. 具有政府监管性: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在履行企业职能的同时,也需要履行国家利益的代表角色,接受政府的监管与指导。

3. 具有职能分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根据企业战略和目标制定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组织关系和权力分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股东大会等。

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相互制约:董事会负责企业决策和经营,监事会负责监督和审核,两者形成有效的制约与平衡。

2. 股东大会的决策权:股东大会是国有企业最高决策机构,通过表决决定重大事项,维护股东的利益。

3. 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需要考虑员工、社会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

四、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改革问题尽管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革:1. 决策效率不高: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决策效率较低,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和决策流程优化,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2. 制约与监督机制不完善: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需要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3. 利益相关方参与度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需要更多地考虑员工、社会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提升其参与度和代表性。

五、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改革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治理结构,应采取以下措施:1. 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加强董事会成员的能力培训,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对国有企业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所有或控股的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要实行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如何建立一套适应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加国有资产的价值。

要建立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重点是要确保国有企业运营和资产管理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在这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财务管理框架和规章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建立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需要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分为不同层级,形成上下贯通、相互配合的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国有企业总部、事业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各个层级。

还应加强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的财务管理联系,形成全面、有机的财务管理网络,促进国有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其三,建立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需要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

国有企业的各个层级之间需要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共享,以便于上级对下级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资源的统筹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为国有企业,还要在建立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中,注重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务激励机制是国有企业激发内部动力和活力的关键,可以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各层级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对国有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化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是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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