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国际法律效力之思考
关于当前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思考
关于当前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思考【摘要】当前国际经济制裁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全球经济和国际法体系都有着深远影响。
本文就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基础、严格执行的必要性、违规者的法律后果、在国际法中的位置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分析国际经济制裁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在国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促进国际关系的作用,揭示了其对国际关系的重要性。
国际经济制裁不仅对违规者造成法律后果,更是维护国际秩序的有力手段。
国际社会应加强对国际经济制裁的监督与管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促进全球经济发展与国际关系的稳定。
【关键词】关键词:国际经济制裁、法律思考、国际关系、法律基础、执行必要性、违规者法律后果、国际法地位、监督管理、全球经济影响、国际法律体系、促进国际关系。
1. 引言1.1 当前国际经济制裁的重要性国际经济制裁还可以通过限制被制裁对象的经济活动,削弱其国际影响力和实力,达到促使其遵守国际规则和义务的目的。
国际经济制裁的实施可能包括禁止对被制裁对象提供贷款和投资、冻结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资产、禁止对其出口和进口等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迫使被制裁对象意识到其政策或行为的错误,并加以纠正。
当前国际经济制裁的重要性在于其作为维护国际秩序和法治的有效手段,可以对那些违反国际规则和原则的国家或实体施加有效的制约和处罚,从而推动国际社会向着更加公正和稳定的方向发展。
1.2 国际经济制裁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国际经济制裁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经济制裁作为国际社会对违反国际法或国际规则的国家或组织采取的一种非武装强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关系。
国际经济制裁可能导致与被制裁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
被制裁国家往往会感到受到不公正待遇,并可能采取报复措施,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
制裁行为可能打破原有的国际关系平衡,导致新的政治力量对抗局势的出现。
国际经济制裁也可能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探讨
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探讨张正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摘要】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的重点在于商品资本的跨国自由流动以及促使国家最大限度地开发其自然资源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国际经济法试图与国际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发展同步,并尽可能触及国际经济的所有角落或门类,但却恰恰忽视了经济发展的环境因素。
通过阐述可持续发展在国际经济法中的渗入,指出该原则在国际经济法实践的领域: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发展法领域中的作用。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国际经济法领域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了一份著名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第一次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并将其界定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随后,这一概念在1992年里约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得到了与会国的普遍认可,“可持续发展”原则也随之成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随着该种理念的不断拓展“可持续发展”的触角已经延伸至除环境法以外的其他学科领域。
本文将试图探讨“可持续发展”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延伸和拓展。
可持续发展向国际经济法的渗入:传统上来说,国际经济法并未重视环境因素。
直到最近,随着国际经济和商业活动持续膨胀,这些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才引起了人们一定的关注。
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的重点在于商品和资本的跨国自由流动以及促使国家最大限度地开发其自然资源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国际经济法试图与国际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发展同步,并尽可能触及国际经济的所有角落或门类,但却恰恰忽视了经济发展的环境因素。
1992年《里约宣言》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后,它便以一种强劲的势头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以发展为目的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发展的合法性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许久以来,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元素以及有效利用地球自然资源的要求在国际经济法的主题中都是缺失的。
不论是石油、水、磷,还是天然气,一个国家的所有自然资源直到最近才被视作商业物品被开发利用。
国际经济法课后习题解答
第一章绪论1.简述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动因。
国际经济法,就其广义的内涵而言,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
各国的统治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总是尽力把自己所需要、所惬意的各种秩序建立起来,固定下来,使它具有拘束力、强制力,于是就出现了各种法律规范。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就是秩序的固定化和强制化。
国家、法人、个人互相之间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有许多互利的合作,也有许多矛盾和冲突。
经过反复多次的合作、斗争和妥协,逐步形成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国际经济秩序。
与此同时,在各国统治阶级相互合作、斗争和妥协的基础上,也逐步形成了维护这些秩序的、具有一定约束力或强制性的国际经济行为规范,即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串着保持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争取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
这些斗争,往往以双方的妥协而告终,妥协之后又产生新的争斗,如此循环往复不已,每一次循环往复,均是螺旋式上升,都把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国际经济法规范,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或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新的国际经济法规范一经形成和确立,就能更有效地彻底变革国际经济的旧秩序,更有力地巩固和加强国际经济的新秩序。
2.简述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的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法。
17世纪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空前频繁,国际经济关系空前密切,相应地,国际经济法也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从17世纪到20世纪40年代以前,数百年间,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或惯例和国内立法,大量出现,日益完备。
在这段历史时期里,先后陆续出现了许多双边性的国际商务条约。
它们可以大体区分为两类,即平等的和不平等的。
如果缔约国双方都是主权完全独立、国力大体相当的国家,缔约时双方都完全出于自愿,条款内容是互利互惠的,这就是平等条约。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联合国大会第3281(XXIX)号决议,由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提出,编目:A/9946,1974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第2315次会议以唱名表决方式通过,120票赞成,6票反对,10票弃权。
情况如下:赞成票: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不丹、玻利维亚、博茨瓦纳、巴西、保加利亚、缅甸、布隆迪、白俄罗斯、中非共和国、乍得、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古巴、塞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达荷美、民主也门、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斐济、芬兰、加蓬、冈比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位、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象牙海岸、牙买加、约旦、肯尼亚、柬埔寨、科威特、老挝、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蒙古、摩洛哥、尼泊尔、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罗马尼亚、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新加坡、索马里、斯里兰卡、苏丹、斯威士兰、瑞典、叙利亚、泰国、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苏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喀麦隆、坦桑尼亚、上沃尔特、乌拉圭、委内瑞拉、也门、南斯拉夫、扎伊尔、赞比亚。
反对票:比利时、丹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卢森堡、英国、美国。
弃权:奥地利、加拿大、法国、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西班牙。
联合国全体大会回忆起: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其1972年5月18日的第45(Ⅲ)号决议中,曾经强调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规范来系统地调整国际经济关系,并且认识到只要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宪章来保障一切国家的权利,特别是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权利,就不可能建立起公正的秩序和稳定的世界;进一步回忆起:在同一决议中,曾经决定设立一个由各国政府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以便拟出一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草案,而联合国全体大会则在1972年12月19日的第3037(XXⅦ)号决议中决定该工作小组应由40个联合国会员国组成;注意到:联合国全体大会在其1973年12月6日的第3082(XXⅧ)号决议中,重申确信迫切需要在公正和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制订或修订全世界普遍适用的标准规范,并且敦促《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起草工作小组,作为制订和发展标准规范的第一步,务必经过精心推敲,拟定《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最后草案,以便提交联合国第29届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念念不忘:联合国全体大会1974年5月1日的第3201(S-Ⅵ)号以及第3202(S-Ⅵ)号决议的精神和各项条款,这两项决议分别包含《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强调这部宪章将由联合国第29届全体大会加以通过的极大重要性,同时强调这部宪章必将成为一种得力的工具,大有助于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彼此待遇公平、主权平等以及利益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建立起国际经济关系的新体制;审议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起草工作小组第4次会议所拟定、并由贸易和发展理事会第14次会议转呈给联合国全体大会的报告书;表示感谢《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起草工作小组:作为工作小组在1973年2月至1974年6月期间举行四次会议执行任务的一大成果,它汇集了各种必要的因素,以便按照以前的建议,在联合国第29届全体大会上完成和通过《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兹特通过并郑重公布下述《宪章》: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序言联合国全体大会:重申联合国的基本宗旨,特别是重申要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实现国际合作,以解决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中的国际问题;确认在上述这些领域中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进一步重申为了发展而加强国际合作的必要;声明本宪章的基本宗旨,在于促进建立以一切国家待遇公平、主权平等、互相依存、共同受益及协力合作为基础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不问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制订如何;迫切希望作出贡献,以便为以下各点创造条件:(1)一切国家都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昌盛,一切民族都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2)整个国际社会努力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3)鼓励一切愿意贯彻执行本宪章各项规定的爱好和平的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贸易、科学和技术等领域中开展合作,而不问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或社会制度如何;(4)克服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路途中的各种主要障碍;(5)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以缩小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6)维护、保和改善环境。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题-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题-10(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最早设立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中央机构的朝代是______• A.汉• B.唐• C.宋• D.明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宋朝时期,北部政局不稳,陆上国际商道常因战争中断,政府侧重于在南方发展海上国际贸易。
宋初,京师设“榷易院”,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中央机构;在江、浙、闽、粤沿海港口设“市舶司”,兼具进出口管理、征税、收购舶来品等多项职能。
答案为C。
2.《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要求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应尽可能给予发展中国家______• A.互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非互惠的普惠待遇• D.无差别待遇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宪章》规定:为了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消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鸿沟,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在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内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的、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待遇”。
答案为C。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______• A.发价发出时• B.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 C.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 D.合同成立时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发价于到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就是说,发价人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时即受其发价的约束。
答案为B。
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被发价人在接到发价人的发价内容后,就发价内容按自己的意思加以改动,送还发价人,这就是______• A.讨价• B.还价• C.喊价• D.谈判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是对“还价”概念的考查。
一项生效的发价,对被发价人来说,他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还可就发价内容按自己的意思加以改动,送还发价人,这便是所谓的“还价”。
28《国际法学》网上考试题库
30.1958 年的《大陆架公约》第 6 条规定,相邻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原则是( )
A.公平原则 B.可开发深度原则 C.自然延伸原则
D.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答案:D
31.1960 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专门为了解决( )
A.领海宽度问题
B.专属经济区问题
C.大陆架问题
答案:A
D.国际海底区域问题
C. 国家的国际义务所产生的权利
D.属地管辖权
答案 A
7、丁韪良把 1836 年出版的美国国际法学家惠顾的《国际法原理》一书译成中文,称为( )
A、《各国律例》
B、《万国公法》
C、《国际公法》
D、《万民法》
7、B;
8.国际法效力的依据是( )
A.大国意志
B.各个国家的意志
C.联合国的意志
D.各国的意志的协议
答案:A
45.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内法
B.双边条约
答案:C
) C.国际人权公约
D.人权宣言
46.在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
A.生存权
B.平等权 C.自决权
答案:A
D.发展权
47.下列行为中,不应视为国家行为的有( ) A.国家机关的行为 B.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 答案:C
D.退出
53.国际组织的性质是( A.世界政府机构 答案:C
) B.超国家组织
C.国家间组织 D.隶属于会员国组织简
54.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的行为是(
)
A.反报
B.报复
C.平时封锁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法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和日益频繁不断发展,是制度化的国际关系,是国际关系的特定表现形式。
国际法规则的制定是国家间政治、经济等综合力量对比的反映,是各国在国际合作与斗争中不同利益冲突和妥协的结果。
同时,作为国际关系发展产物的国际法,反过来又对国际关系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主权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遇到问题时,都将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国际法规则的影响。
一、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1、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国际法发挥作用的前提奥地利的国际法学家菲德罗斯曾说过“哪里有往来,哪里就有法”。
国家之间是在实际需要的基础上,自愿形成的交往关系,而这种交往行为又促成了在国际社会建立国际法律秩序的共识,从而产生了国际法规范,目的是为了尽量减少国家间的冲突,建立并发展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既防止整个国际社会处于极端混乱的状态,又可以维持并发展正常的国际关系。
相互依存的国际社会是国际法发挥作用的前提,决定了现代国际法的独特地位,即建立在各平等主体都同意的交往方式和规范之上,并存在于当今相互依存的平等主权国家之间。
2、国家间利益的协调是国际法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作为国际关系中核心的问题,国家利益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离开了国家利益就无法认清国际关系的本质,而国际法正是国家之间进行利益斗争并相互妥协的产物。
著名的美国战略家马汉在《海权论》中明确提出“自身利益是国家政策不仅合理而且根本的缘由所在,对此不用做什么虚伪的掩饰。
按自身利益行事作为一个原则,一般地不需要任何证明,虽然针对具体事例或许需要如此。
”双方的合作基于资源、信息和利益的协调,而国际法规则正是通过提供一种有序开放的体系,使国家间信息更容易彼此了解并且提高其准确程度,增强双方的信任度并降低不必要的成本,从而使各行为主体在互动中采取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两国关系的行动。
各个国家都应依法履行国际义务,进行诚信与平等的国际合作,以维护自身和全人类共同和根本的利益,而且正是各个主权国家相互间的利益协调才使得国际法得以长期存在和顺利发展。
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目的港或目的地的集散站 (终
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 )完税后交货, 指卖方将货物交
付至进口国制定地点,履行其交货义务。卖方必须承担风险及风险,包括关税、捐税、交付货物
变化) *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 国家干预经济
*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
1944 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国际复兴开发
银行协定》 , 1947 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
损害赔偿:无过失责任原则(公约采用)
实际损失和所失利益。
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计算的一般规则:
违约对受害方所造成的
14. 国际货物卖方的救济方法:
实际履行
给予宽限期(如买方的迟延履约构成根本违约,可直接宣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
订
明货物规格
损害赔偿
15. 国际货物买方的救济方法
实际履行
给予履行宽限期
接受卖方的主动补
精品文档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 20*1 ’ + 多项选择题 10*2 ’ +简答题 3*5 ’ +论述题 2*15 ’案例分析题 1. 国际经济法: 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
1*15 ’
部门。
2.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国际经济法重点
1、试述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是公平互惠原则的具体运用和初步体现。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明确要求发达国家应尽可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的、不要求互惠的不加以歧视的待遇,对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应积极推行“普遍的、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关税优惠制度”。
这种“非互惠的普惠待遇”的实施,实际上是公平互利原则的一种具体运用和初步体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推行了几十年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所规定的互惠原则、最惠国原则和无差别原则,不顾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悬殊,要求一切缔约国都无条件的实行对等互惠,“平等”的大幅度消减关税。
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2.如何认识和理解“非互惠的普惠待遇”?(一)实施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既不是发达国家的恩赐和施舍,更不是发展中国家的讨赏和乞求。
(二)所谓“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其中“非互惠的”一词,并不完全准确。
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看,给惠国实际上不断从受惠国取得重大的回报和实惠。
(三)在当代现实的国际市场中,发达国家凭借其就经济实力和垄断手段,可以随意操纵各类商品的价格,致使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农矿原料产品、初级工业产品,与来自发达国家的、以这些原料和初级产品作为根基的精制产品以及其他科技产品,其间往往存在着纯属人为的重大剪刀差。
(四)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国际社会中各类国家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和互相补益的。
国际社会的各类成员只有实现共同的发展,才能有效地谋求各自的繁荣。
总之,认真贯彻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和“非互惠的关税普惠制',有助于加强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扩大他们的出口,改善这些国家经济上贫困落后的处境,从而纠正国际上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的现状。
同时,从全局和长远的观点看来,对发达国家也是十分有利的。
3,.试述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过程。
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的重大发展。
1.互利和平等的融合,是主权平等原则的重要发展2.“公平“的突出强调是平等互利原则的内容得到丰富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题-13_真题-无答案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题-13(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_______A. 是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订的B. 是由国际组织制订的C. 是由世界性组织的立法机构制订的D. 是由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的2. 当代世界,国际经济旧秩序未获根本改造并仍然持续存在的最本质的表现是_______A. 强权国家左右着国际经济形势和走向B. 强权国家还在对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行着各种形式的掠夺和压制C. 全球范围内贫富差距逐渐拉大D. 全球财富国际分配严重不公平3. 当代世界性“南北矛盾”斗争的主要内容是_______A. 南北世界各国对自然资源的争夺B. 保护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争取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矛盾和斗争C. 贫国与富国围绕世界财富如何分配的矛盾和斗争D. 发展中国家以及弱小民族为争取经济主权与强权发达国家展开的斗争4. 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刺激国内经济的措施,这些措施所反映的国际经济法原则是_______A. 经济主权原则B. 自卫权原则C. 自决权原则D. 生存权原则5. 率先肯定和承认各国人民享有经济上的自决权的国际文件是_______A.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B. 《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C. 《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D. 《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6. 第一次将自然资源问题和国家主权问题联系起来的国际法律文件是_______A. 1952年《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B. 1952年《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C. 1962年《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D. 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7. 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方面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国际条约是_______A. 《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B.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C. 《联合国宪章》D.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8. 发展中国家与外国资本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管制与反管制的矛盾斗争的实质是_______A. 破坏经济自由化和争取经济自由化的冲突B. 破坏经济全球化和争取经济全球化的冲突C. 侵害东道国经济主权与维护东道国经济主权的冲突D. 破坏民族工业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冲突9. 率先向占统治地位的、否定各国对境外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的传统观点提出挑战的国际法学家是_______A. 奥本海B. 德拉果C. 劳特派特D. 王铁崖10. 1973年,联合国大会第28届会议通过的第3171号决议,规定国有化的赔偿问题以及赔偿引起的争端,应按照______加以解决。
国际法题目
判断题1. 一项原则要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必须得到各国公认。
(对)2. 各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公认,意味着所有国家一致地承认。
(错)3. 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国际法的其他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具有制约作用,它们都必须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精神。
(对)4.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其他原则和规则得以产生和确立的法律基础。
(对)5. 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强行法也就是国际法基本原则(错)6. 联合国成立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一系列涉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决议和宣言,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对)7. 1974年的《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确认了国家对其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的永久主权,为国家主权原则增添了新的内容。
(对)8.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其他基本原则的基础,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错)9.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原则,意味着一切形式的使用武力都是不合法的。
(错)10. 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实施的行为,是一个国家的内政。
(对)11. 在国际法上,“依据权利”的干涉,应“合法政府邀请”的干涉,“人道主义”的干涉等,是合法的干涉形式。
(错)12. 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其与国家订立的协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成为条约(对)13.经编纂产生的条约草案,具有法律拘束力,不需再经过任何程序或手续(错)14.任何国家不得对国际海底区域主张主权,但可以合理利用(对)15.国际法院由法官十三人组成,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的国民(错)16.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错)17.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国际强行法范畴。
(对)18.所有强行性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错)19.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对)20.领土完整不仅仅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而是指国家领土的完整性,不能分割,不能肢解,更不能侵占。
(对)21.受庇护的外国人在庇护国享有国民待遇。
国际经济法学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西安工程大学
第一章测试1.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说法有误的是:()A:国际经济法包括政府对涉外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B: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民事主体身份进行的商事交往关系也受国际经济法的调整C: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有交叉重叠之处D:国际经济法仅调整自然人、法人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流转关系答案:D2.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B: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D:中国交通安全法规答案:D3.以下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的是()A:《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C:《关税及贸易总协定》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答案:D4.民商合一的做法开始于()A:《法国民法典》B:《瑞士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日本民法典》答案:B5.宋朝颁布的(),是中国最早的涉外经济立法之一,也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进出口贸易成文法规之一A:市舶司则法B:市舶令C:市舶律D:市舶条例答案:D6.法人是有国内法人和国际法人只分国内法人指的是依照一国国内法成立,拥有自己的机构和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A:对B:错答案:A7.国际法人的主体是国家之间为了共同的经济目标和宗旨,以共同缔结的章程和条约而成立的具有经济职能和常设机构的法律实体A:错B:对答案:B8.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和经济事务方面的具体体现。
A:错B:对答案:B9.经济主权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一国自身经济发展的基础。
A:对B:错答案:A10.一国的自然资源是该国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各国对其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内容。
A:错B:对答案:B第二章测试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A: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B:合同的成立C:合同的效力D: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答案:B2. CIF 的含义是( )A:货交承运人B:成本加运费C:船上交货D: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答案:D3.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A:新要约B:要约C:反要约D:要约邀请答案:D4.发价应该向( )提出。
国际法基本原则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国际法基本原则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分析作者:徐广蓬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9年第03期(东营职业学院山东东营257091)摘要科索沃独立等事件的发生,说明了国际法基本原则本身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法律严肃性与效力。
加之西方抛出“单边主义”、“人道主义干涉”等主张肆意践踏了国际法基本原则,使得国际法基本原则面临尴尬的境地。
为此,要明确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发挥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要加强国家间的沟通、增强彼此间的信任;联合国更要承担起发展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责任。
关键词国际法;新干涉主义;和谐世界;国际合作2008年出现的科索沃独立以及俄罗斯与格鲁吉亚因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问题引起的局部冲突,在苦苦寻求国际和平稳定的人们头上浇了一盆冷水。
相关国家和集团指责支持有关地区或民族独立的一方“违反国际法基本准则”,但对于具体违反何种准则并没有明确指出。
造成国际法基本原则面临的困境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面临的困境原因分析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多样性”严重影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法律严肃性与效力当今国际社会中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国际法律文件和主张中。
《联合国宪章》中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七项;《国际法原则宣言》,其包含的内容与《联合国宪章》七项基本原则几乎完全一致。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基本人权、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等十项基本原则;《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主要包括各国主权、内陆国家享有进出海口的自由通道原则等十五项基本原则之多。
正如王铁崖教授所认为的:每一种法律体系都必须要有某些最后原则,从而引申出所有其他原则。
这些最后原则就是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百家争鸣”的现象不利于国际法自身发展,同时为部分国家任意践踏国际法提供了制度漏洞。
所以,应当以《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规定为准,即使《国际法原则宣言》的有关内容有待修订与补充。
【精品】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
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浅谈国际法的法律性(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论文摘要:国际法距今已有百年的发展史,它虽然早已形成了独立的法律体系,但并没有法律定义。
因此本文所阐述的就是针对国际法的特征以及现在有些人对国际法法律性的怀疑,从国际法是不是法和国际法法律效力的根据两个层面来阐述国际法的法律性。
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是一种特殊的法,“国际"的法.国际法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它具有强制力,不但有规范强制,还有事实上的强制。
国际法复习思考题
整个条约对当事国永久地失去效力,是指条约的( )
A.中止B.终止
C.停止施行D.无效
B
关于条约赋予第三国权利的问题,下列正确的是( )
A.某一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否则对第三国不产生效力
B.某一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第三国如无相反表示,应推断其接受该项权利
A
群岛国的主权及于( )
A.群岛水域
B.群岛水域及其上空
C.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D.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
D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是( )
A.属于公海
B.属于领海
C.属于沿海国领土之一部分
D.属于特殊的一类水域,与领海、公海等都不相同
D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海峡沿岸国( )
A.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门关闭时起直到打开机舱门以便卸货时为止的整个过程
B.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门关闭时起直到降落后24个小时为止的整个过程
C.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门关闭时起直到降落于机场为止的整个过程
D.机组人员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个小时为止的整个过程
D
有关外层空间的条约和实践表明( )
√
外交代表免除在接受国境内为提供特定服务所付的费用、不动产的登记费、法院手续费、抵押税及印花税等。
×
外交人员人身不得侵犯,但对正在进行犯罪的外交人员可以采取自卫或制止措施。
√
无害通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必须继续不停地航行,迅速前进,不能停船和下锚。
×
无论双边条约还是多边条约、契约性条约还是造法性条约,都是国际法的渊源。
停止会员权利、除名、丧失大会投票权
国际经济法学学习通超星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国际经济法学学习通超星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参考答案:DDP2.《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参考答案:DDP3.《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确定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有()参考答案:普惠待遇4.《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确定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有()参考答案:普惠待遇5.《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不涉及对于成员国的汇率监管。
参考答案:错误6.《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7.《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参考答案: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8.《汉堡规则》对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规定是“钩到钩”期间。
参考答案:错误9.《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以相当于该延迟交付货物应支付运费的()倍的数额时为限,但得超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应付运费总额。
参考答案:2.510.《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以相当于该延迟交付货物应支付运费的()倍的数额时为限,但得超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应付运费总额。
参考答案:2.511.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
2512.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
参考答案:2513.2020年1月以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据的法律为()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4.2020年1月以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据的法律为()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5.7月17日,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表示“出售300吨农产品,每吨CIF纽约U.S.$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
”B公司22日复电表示“接受报价,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以外,要求提供产地证和植物检疫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