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七十四章
《道德经》1-81章的简要注解
《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创作的一部重要著作。
以下是对《道德经》1-81章的简要注解:第一章:道德经开篇,强调道的存在和无形无物的特性,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指出万物的生成与发展是由阴阳相互作用所产生的。
第二章:强调道德经的核心理念“无为而治”,意味着要顺应自然、不强求、不干涉,以无为的态度来引导事物的发展,达到真正的和谐。
第三章:强调道的隐秘性和深远无穷的作用,将其比喻为虚空、无为无形的存在,强调通过减少欲望、返璞归真,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和解脱。
第四章:指出道的特性是柔弱而无敌的,用“柔弱胜刚强”来形容,强调逆其自然、与道相违背的行为必然会导致自身的失败。
第五章:探讨天地万物的起源,指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是永恒而无形的存在,通过修身养性来靠近道,达到心灵与自然的和谐。
第六章:强调谦虚和隐退的重要性,认为真正的智慧是懂得保持谦逊低调,退让于人与事物,以达到长久地生存和改变的目的。
第七章:探讨因果循环的原理,指出自然界存在秩序和平衡,通过减少欲望和修养性情,可以逃离自身的束缚和痛苦,回归到自然之道。
第八章:强调善于自省和保持谦逊的重要性,认为处于高位的人应该保持低调,而处于低位的人应该保持谦虚,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第九章:指出道的深邃和无穷的效用,认为真正的智慧在于了解和遵循道,而非追求权力和名利,实现心灵的真正安宁。
第十章:强调依靠自然的原则,通过顺应自然、遵循道的方式来达到成功,提出“守约以守其守,无欲以观其妙”的观点,强调不执着和适应变化的重要性。
以下是《道德经》11-30章的简要注解:第十一章:强调利用空间和负空间的原则,通过利用容器的空洞来使用它,强调某物体的价值取决于它的空白处。
第十二章:提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观点,指出过度追求物质和感官享受会使人们变得盲目和耳聋,倡导保持内心的平静和自省。
第十三章:指出至柔者能胜刚强,提倡以柔和温和的方式应对问题和冲突,以取得最好的结果。
《道德经》全文
《道德经》全文【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ào)。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è)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hè),前后相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夫(fú)唯弗居,是以不去。
【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xiàn)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fú)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chú)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tuóyuè)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shuò)穷,不如守中。
〖译文〗【第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pìn),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译文〗【第七章】天长地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无私邪(yé)?故能成其私。
〖译文〗【第八章】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wù),故几(jī)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译文〗【第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chuǎi)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富贵而骄,自遗(yí)其咎。
功成身退,天之道。
〖译文〗【第十章】载(zài)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zhì)乎?天门开阖(hé),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xù)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zhǎng)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德经》全文+诵读+译文
《道德经》全文+诵读+译文《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老子五千文》。
春秋末周守藏室吏老子(老聃)著,《吕觉不二篇》汉高诱注释老子去国西游,函谷关尹喜请为著《上至经》五千言,即此书。
旧题西汉河上公《老子章句》将其分为八十一章,前三十七章为“道经”后四十四章为“德经”,故名《道德经》。
《道德经》本为先秦道家的代表作,汉末张陵创五斗米道,奉老子为教祖,以《老子五千文》为教典教悔道徒,并作《老子想尔注》以宗教的观点解释《老子五千年》,自此成为道教的基本经典。
《道德经》为韵文哲理诗体。
《庄子天下篇》括其旨曰: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居神明居。
……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
”其说大体从天人合一之立场出发,穷究作为天地万物本源及宇宙最高理则之“道”,以之为宗极,而发明修身治政等人道。
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道当取法于地,究源及道所本之自然。
道之理则,分无、有二面。
道常无,无名无形,先于天地鬼神,而为天地万物之始,道常有,生天地万物,具无穷之用。
道之理则贯穿于万有,表现为万有皆相对而存,极则必反,终必归,根本之规律。
而有之用,常以无为本,“有生于无”。
圣人体道之无,法道之自然无为,以之修身,当无欲而静,无心而虚,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为而不持,功成而不居,怀慈尚俭,处实去华,以之治天下,当“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还刀兵,离争斗,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使民虚心实腹,无知无欲,则无为而治。
“反者道知动,弱者道之用”,故知道者守雌抱朴,退让谦下,挫锐解纷,和光同坐,以柔弱胜刚强。
道教知道之论与政治观、伦理观,大体不出老氏体系。
至若经言“致虚极,守静笃”“专气致柔”、“涤除玄觉”,抱一处和等修养之道,更为道教守一、心齐、坐忘、服气、内丹等多种炼养术之所本。
而“长生”“死而不亡者专”等说法,道教引为仙学长生说之宗源。
“归根”“复命”之说,内丹学则发挥为内炼成真、与道合一之哲学依据。
老子《道德经》全文译文及翻译讲解
老子《道德经》全文译文及翻译讲解《老子》,又称《道德真经》《道德经》《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似是作者、注释者、传抄者的集合体)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
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国学经典】老子道德经全文翻译(全81章)【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1]。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释】:[1]通常译为"可以说出来的道,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强调道是不可言说的。
但这样的翻译,等于一开始就剥夺了老子言说真道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其实"常"字在《老子》中多为"通常"之意。
另一方面,"道"字,到老子之时,已经用得很泛:有"道路"之意,如《易经》"履道坦坦,幽人贞吉";有"王道"之意,如《尚书》"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有"方法"之意,如《尚书》"我道惟宁王德延";又有"言说"之意,如《诗经》"中之言,不可道也"。
《尚书序》(相传为孔子所作)说:"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
少昊、颛乙、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这里用了"常道"一词,指一般的道理。
又有冯友兰先生考证说,古时所谓道,均为人道,到了老子才赋与道形而上学的意义。
可见,老子要宣示上天大道,必须一开始就澄清概念,强调他下面要讲的道,绝非人们一般常指的道,不是一般的道理,即非"常道",而是……是什么呢?就要听老子娓娓道来了。
文海新解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德之不代司杀
74 德之不代司杀风萧萧书接上回,老聃告诉关尹子,上天并非喜好杀人,凡所见杀者,皆因一味恃强逞勇,无所不敢,自行触动天网之杀机所致。
虽曰天杀,实是自蹈死地。
关尹子听到这里,抬起头来看着老聃,面带喜色,说道,弟子明白了,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您以前曾经说过,圣人之治天下,“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对于那些自恃无所不知而胆敢作乱之人,为人主者可以上天之名诏告天下而杀之,这不就是汤武所谓的代天行道吗?天生万民,皆好生恶死,又有谁不惧怕死亡而胆敢一味的为非作歹呢?老聃看着尹喜那眉飞色舞的样子,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叹口气说道,你的想法,跟当今那些打着仁义礼法的招牌,残杀百姓的王侯将相、贪官墨吏,又有什么分别呢。
我来告诉你吧,在这贵贱贫富相差悬殊的滚滚红尘,真正怕死的其实正是他们这些肥甘厚味而贪得无厌的人,而真正不怕死的,恰恰是那些在生存线上挣扎的贫民百姓。
人之所以恶死,以其好生;若其无生之望,则必不惧死。
如果老百姓尽遵其礼、尽守其法、尽贡其劳、尽服其役,而依然不能得其所生基本之需,那么,与其冻饿而死,倒不如反而抗之,以求一线生机。
于是死亡对于他们而言,便不足畏惧了。
在他们看来,如果左右都是个死,他们宁愿“为生而死”。
如果老百姓不再惧怕死亡,你再拿动辄以杀人来威胁,还能奈何得了他们吗?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假使说,老百姓真的是最为惧怕死亡,那么天下所有为人主者,更可以为所欲为了。
只要有一个人敢于跳出来,做出一件我所认为的“为非作歹”之事,我就直接将其抓起来杀掉,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还有谁敢再次作乱犯上呢?所以,“若使民常畏死”,那么那些在上者恐怕都会更加狂妄的叫嚣“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可事实果真如那些王公将相们所想的那样,“执而杀之”,就一定会人人悚惧、不敢“为奇”吗?我们纵观古往今来,横看九州万邦,在上者越是刑法森严,犯禁者也就越聚越多,在上者越是杀戮不止,作乱者也就越是拼命反抗。
老子第七十四章
第一部分:原文版本【河上公本、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本、傅奕本、北大竹简本、马王堆帛书(甲、乙)本、郭店楚墓竹简本(古本)】实录
河上公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
敢?常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
手矣。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杀之,孰
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傅奕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杀之,孰敢
也!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稀不自伤其手矣。
北大汉简本:
民恒不畏死,奈何其以杀懼之也?若使民恒不畏死,而為畸(奇)者,吾
得执而杀之,夫孰敢矣?恒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不伤其手矣。
马王堆帛书本:
甲本: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奈何杀懼之也?若民恒是死,则而為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是代大匠斫,则希不伤其手矣。
乙本:若民恒且畏不畏死,若何杀懼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
是代大匠斫,则希不伤其手。
郭店楚墓竹简本(古本):
第三部分:以文献“河上公本”(因其流传甚广)为底本进行不同版本之间的比对
比对
评析:易顺鼎:
第二小句:。
《道德经》 摘要与注解
道德经01、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道德经》第八章【翻译】:最善良的品性如同水一样,水是天地间善的极致,给万物提供滋养,而自己却安居其下而不与之争。
02、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德经》第二十二章【翻译】:不只看到自己,便能更明了世事;不自以为是,反而能更彰显自己;不自我夸耀,反而能成就功业;不自高自大,所以能长期有所长进;因为不争,所以天下都难与之争。
03、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道德经》第七章【翻译讲解】:天地长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其不是为自己而生存,所以能够长久生存。
04、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道德经》第二十三章【翻译讲解】:狂暴的飓风刮不一早晨,倾盆大雨下不一天。
05、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弛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道德经》第十二章【翻译讲解】: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五音(铿锵)使人听觉不敏,五味悦口使人口味败坏,驰马打猎使人心发狂,珍贵的财物使人偷和抢。
06、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锐之,不可常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道德经》第九章【翻译讲解】:把持拥有得多多的,不如适可而止。
锤尖了又从而磨得锋利无比,不可能保持长久。
满堂都是金玉,却无法永久的守藏。
身处富贵而又骄纵无度,只能自取灾殃。
07、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道德经》第二十二章【译解】委曲反能求全,弯曲则能伸直,低洼反能充盈,破旧反能成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
08、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道德经》第十六章【翻译讲解】:使心灵达到虚的极致,坚守住静的妙境,就能从万物的变化中看到大道的存在。
09、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道德经》第十九章【翻译讲解】:保持本质淳朴无华,减少私心贪欲(就能为道无忧)。
老子提出素朴、寡欲的主张。
南怀瑾《道德经》译文【道德经翻译】
南怀瑾《道德经》译文【道德经翻译】《道德经》译文南怀瑾1、《道德经》之一章原文:道,可道,非恒道。
名,可名,非恒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僥。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是可遵循的抽象的运动法则,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抽象运动规律。
根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名称,是事物面貌的反映,但这种面貌不是一成不变的。
没有名称是天地形成的本源;有名称是区别万物的基础。
因此,人类常常假借抽象的无来达到了解万物的奥妙,通过具象之有来达到认识微妙的道。
这两方面是同时产生的,然而名称又不同,都可以称之为玄妙的学说,这种神秘而深邃的理论,是各种学说的基础。
——“常有,欲以观其徼”,说明“道”属于形而上的学问。
“有”为原始之“有”,“无”在此基础上得以认识。
万物之有是新的物质形式之有,要认识这个“有”,得以整体之道为依据。
2、《道德经》之二章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天下人都明白美好是最值得称道的,这是由于有丑恶的区分和存在;都明了善良是最珍贵的,这是由于有邪恶的区分和存在。
有和无、难和易、长和短、高和低等,这些对立关系正是自然法则的再现,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永恒的真理。
因此,圣人为了实现有为的理想,采取无为的方式来看待当前的事业,推行一些道的教育。
万物生长不会逆向发展,生长过程总是不断变化的。
取得成就的人也总是不会停留在已有的功劳上。
只有不甘于已有的功劳,才会有新的成就。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是对立的运动形式。
这里的“无为”是觉得眼下无为,属于君子自强不息的心态。
只有这样,才有新的成就。
3、《道德经》之三章原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听张庆祥讲《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之心得分享
听张庆祥讲《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之心得分享第七十四章司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大家好!今天与大家继续分享听张庆祥讲师说《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之心得。
上章老子从“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谈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告诉我们一个人若勇于造作本性,将贪嗔好恶凌驾于本性之上,内在生命就会渐渐凋零;而放下贪嗔好恶,顺从本性的造化,内在生命就能生生不息。
而这一切的发生皆是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本章则承续上章所谈,进一步告诉我们人之所以能够做到“勇于不敢”,是因为对内在生命的觉知和臣服。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若是不怕死,是无法让其对死亡产生恐惧的,他要犯上作乱也好,胡作非为也罢,你对他束手无策。
但是若有办法让他怕死,那么当他犯上作乱,或者胡作非为时,就可以将其抓起来砍头,这样谁还敢犯上作乱、胡作非为呢?一个人,当他不知道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的时候,他对生命的态度是麻木的,生与死对他来说无所谓,因此他可以任意妄为,反正生与死也没有什么区别。
但如果能让他感觉到活下去的意义,他就可以从麻木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就会产生强烈的求生欲望,对死亡就有了惧怕,因此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有所谨慎。
这里老子以人们对有形生命的生死态度作比喻,比喻人们对那个不被我们所知的,无形的,内在生命的生死态度。
正是由于对内在无形生命的无知,作为人类的我们何尝不是如此的麻木呢?我们从来就不畏惧内在无形生命的凋零。
我们为满足内心的欲望,常常无休止地追逐和抓取一切能够满足欲望的东西:物质、情感、名声、地位,甚至包括学识、才能、善恶等但凡能带来成就感、高贵感的东西。
为逃避、抗拒内在的那种匮乏感,我们不遗余力地用各种成就感、高贵感等来喂养、壮大着内在的那个“小我”。
浅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问心无愧,自然无需惊慌。
浅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问心无愧,自然无需惊慌。
第七十四章若民恒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畏死,则而为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
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也。
———《道德经》上一篇解读了:浅谈《道德经》第七十三章: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嬗而善谋。
天道,只需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要打破平衡,更不能用结果的胜败、利害而反观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认知和判断,都是拿结果而去定性,这其实已经有悖于自然规律了。
偏离了自然大道,那么大道一定会自正,不管怎么掩盖,结果一定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接上一篇,本篇解读第七十四章。
若民恒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畏死,则而为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若民恒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如果一个人从不畏惧死亡,你以杀之恐吓,这对他是没有用的,他不会因此而畏惧你。
什么样的人不怕死呢?遵循自然规律,能够对生命泰然处之,没有破坏自然平衡,心中坦荡,问心无愧,自然把生死看的很淡。
这种人敬畏自然,生命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若民恒畏死,则而为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如果一个人一直畏惧死亡,这种人,你用杀之惩罚他、恐吓他,是可以让他恐惧,让他不敢作乱的。
什么样的人怕死呢?自我意识强烈,经常破坏自然平衡,以我为中心,轻易就会违背自然规律,这样的人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重,只要以杀之恐吓,他就不敢为非作歹。
但是,这种人好控制吗?好管理吗?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
违背自然之道,不是这个怕不怕死的事,也不是有没有人惩罚的事,哪怕不恐惧,自然之道也必然反作用于他。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
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也。
一个人如果代替自然去惩罚违背自然之道的人,就像是找一个普通人去代替专业的匠师去砍木劈石。
一个代替专业的匠师去砍木劈石的人,没有不伤及自身的。
道德经七十四章解读
道德经七十四章解读《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创作的一部重要著作,共分为81章。
你提到的第74章是其中的一章,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第74章进行解读。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第74章的原文,“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严时,统治者的威力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从这个角度来解读,我们可以理解为人民对于权威的盲从和畏惧,反而会使统治者更加强大。
因此,老子在这里提醒人们要保持独立思考和不畏强权的精神。
其次,我们可以从道德的角度来解读第74章。
在这一章中,老子提到了“威”,可以理解为强制、武力等。
老子认为,如果人们内心有真正的道德修养,就不会因为外在的威力而畏惧,而是会自觉遵循内心的道德准则。
因此,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当人们内心具备了道德的力量时,外在的威力就会变得无关紧要。
此外,第74章也可以从政治角度进行解读。
在古代社会中,统治者常常通过威力来维持统治秩序。
然而,老子在这里提醒统治者,如果人民内心没有真正的敬畏和认同,单纯的威力是无法维持长久的统治的。
因此,统治者应该注重人民的内心认同和道德修养,而不仅仅依赖于威力和强制。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解读第74章。
在这一章中,老子强调了人们内心的力量和勇气。
当人们能够超越对外在威力的恐惧,保持内心的坚定和自信时,就能够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因此,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鼓励人们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不被外在的压力所左右。
综上所述,第74章是《道德经》中的一章,通过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多重解读。
从社会、道德、政治和个人修养等角度,我们可以理解这一章的含义。
无论从哪个角度解读,都强调了人们要保持独立思考、坚持道德准则和勇敢面对困难的重要性。
《道德经》第74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道德经》第74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代大匠斫木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转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不畏死”,天下之民,良莠不一。
虽说“人之初,性本善”,但因各人在万劫时空轮转中,其本体能量的消耗多少不同,所以性体质量的基础,便各有高低之不同。
加之后天心性涵养素质的差异,所以就有正义善良者,亦有愚昧凶顽者。
人若缺乏道德,不明因果,不畏天网,胆大妄为,必入死途。
“奈何以死惧之”,亡命之徒,常不畏死。
虽然国家有刑律,做人有规矩,但因其良心已被愚昧所蔽。
所以习性顽劣,内心奸诈,外施蛮横,不怕天道因果报应,不惧法律惩罚。
不畏生死,天良丧尽,沦为亡命之徒。
即使那些犯下重罪,绑缚刑场,处斩于市,以彰法令之威严,但对那些不怕死的“亡命徒”而言,又有何用呢?人若丧失道德,沦为不怕死的亡命徒,明知犯法要治罪,甚至杀头亡命,他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wěi),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对这种人来说,再严的法律又有何用?如今社会上那些吸毒贩毒、杀人谋财、贪污盗窍等严重犯罪分子,虽时有重判入狱行刑者,但也总有人步其后尘而不畏,屡禁不止,杀而不住,这是对“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佐证。
自古圣人治理天下,重在治民之心。
浇树要浇根,救民重在心。
治人心可以治本,治人身只能治一时一事。
只有以道德施教于民,使民的心性复明,明白天道规律,懂得做人道理。
如此潜移默化,去私除妄,树立公心,使人们自觉地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
使民懂得天道之威,遵行自然法则,遵行国家法令,提高道德觉悟,这才是治国的根本。
在当前人类道德素质下滑的情况下,以“德治”与“法制”相结合,亦不失挽救民心之良策。
但单纯以法治国,放弃道德教育,犹如独脚行路,必不能长久!太上在此以“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感叹,正是对只凭法制,不以德治国,不以德化民的警示。
关于《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的原文及译文
关于《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的原文及译文【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①者,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
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译文】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
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注释】1、为奇:奇,奇诡、诡异。
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引语】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
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
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
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评析】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
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
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
”(《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
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
《道德经》注音版第七十四章原文及译文
《道德经》注音版第七十四章原文及译文【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音版】民(mín)不(bù)畏(wèi)死(sǐ),奈(nài)何(hé)以(yǐ)死(sǐ)惧(jù)之(zhī)?若(ruò)使(shǐ)民(mín)常(cháng)畏(wèi)死(sǐ),而(ér)为(wéi)奇(qí)者(zhě),吾(wú)得(de)执(zhí)而(ér)杀(shā)之(zhī),孰(shú)敢(gǎn)?常(cháng)有(yǒu)司(sī)杀(shā)者(zhě)杀(shā)。
夫(fū)代(dài)司(sī)杀(shā)者(zhě)杀(shā),是(shì)谓(wèi)代(dài)大(dà)匠(jiàng)斲(zhuó),夫(fū)代(dài)大(dà)匠(jiàng)斲(zhuó)者(zhě),希(xī)有(yǒu)不(bù)伤(shāng)其(qí)手(shǒu)矣(yǐ)。
【译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人民饱受暴政的逼迫,到了连死都不怕反抗的时候,统治者又怎能用死来威胁他们呢?“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若人民都畏惧死,一有人做坏事就被抓起来杀掉,那还有谁敢胡作非为呢?“常有司杀者杀。
”天地间,冥冥中有专司杀伐的力量,无须人代劳。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如果人代替天实施杀伐,就好像一个不会工艺的人代替木匠做工一样,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
《道德经》全文古诗40首
四年级上学期诵读《道德经》第一章至第四十章【道德经·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1].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德经·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道德经·第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道德经·第七章】天长地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第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道德经·第十章】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如疵乎?爱国治民,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德经·第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陈鼓应《道德经》文白对照
陈鼓应《道德经》文白对照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今译可以用言词表达的道就不是常道可以说得出来的名就不是常名。
无是天地的本始,有是万物的根源。
所以常从无中去观照道的奥妙常从有中去观照道的端倪。
无和有这两者同一来源而不同名称都可说是很幽深的。
幽深又幽深是一切变化的总门。
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今译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
有和无互相生成难和易互相完成长和短互相形成高和下互相包含音和声互相和调前和后互相随顺这是永远如此的。
所以有道的人以无为的态度来处理世事实行不言的教导让万物兴起而不加倡导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功业成就而不自我夸耀。
正因他不自我夸耀所以他的功绩不会泯没。
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今译不标榜贤才异能使人民不争功名不珍贵难得的财货使人民不做盗贼不显耀可贪的事物使人民不被惑乱。
所以有道的人治理政事要净化人民的心思满足人民的安饱减损人民的心志增强人民的体魄。
常使人民没有伪诈的心智、没有争盗的欲念。
使一些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为。
以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务就没有不上轨道的。
四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今译道体是虚空的然而作用却不穷竭。
渊深啊它好象是万物的宗主幽隐啊似亡而又实存。
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产生的似乎有天帝以前就有了它。
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道德经74章感悟
道德经74章感悟
《道德经》第74章主要讲述了“不折强者”的道理,下面是我对这一章的一些感悟:
这一章主要强调了柔弱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往往认为坚强、刚毅才是胜利的关键,然而《道德经》告诉我们,柔弱、温和同样具有巨大的力量。
在这个世界上,柔弱的事物也许并不起眼,但它们却有着强大的影响力。
比如水,在柔软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它能够滋润万物、融化坚硬的石头;又比如草木,虽不高大,却有顽强生长的能力。
这些都是“不折强者”的典型例子,它们以柔克刚,最终取得了胜利。
从这一章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一种处世哲学:在面对问题时,并不总是需要直接对抗,有时候退一步、化解矛盾、以柔克刚,也许能够收获更多。
在人际关系中,不一味地强硬对抗,而是学会包容、理解,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
在工作中,也许不一味地直接冲突,而是学会妥协、调和,也许会有更好的发展。
总的来说,《道德经》第74章告诉我们,柔弱并非无能,柔弱同样具有强大的力量,学会以柔克刚,也许能够得到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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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恆①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恆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容②;为天下容,恆德乃足,复归于朴③。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④,故大制⑤无割⑥。
译文
守护着雄与雌的对立统一,作为天下的溪泉;作为天下的溪泉,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不离不弃,法道依母作为慈母襁褓里的婴儿。
守护白与黑的对立统一,作为天下法式;作为天下的法式,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没有差错,归依不可名的终极大道。
守护荣与辱的对立统一,制定天下的礼仪法度;制定天下的礼义法度,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趋于圆满,皈依宇宙的本元——大道。
大道派生万物,圣人因道法使物用人量才器使而为官长,是以大法无害。
注释
①恆:对立统一,辨证统一,对立统一法则。
②容:(1) 相貌,仪表,景象,状态。
(2 )礼仪,礼法。
(3) 容纳,容物。
容物:谓度量大,能容人。
(4)形容。
形容:指盛德的表现,体现。
《诗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
”宋·王禹偁《单州谢上表》:“此际臣之本郡实有行宫,傥得导行皇舆,扫除御路,撰礼天之书册,虽匪职司,对盛德之形容,敢忘歌颂。
”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刘驾》:“虽不足贡声宗庙,形容盛德,愿与耕稼陶渔者歌江湖田野间,亦足自快。
”
③朴:本质,道。
④官长:1)君长,君主,首领,元首,领导,领袖。
长:排行第一的;首领;君长;领袖;各种组织的位高者。
官:(1)(会意。
甲骨文字形,从“宀”( mián), 以冖覆众,则有治众的意思。
本义:官吏,官员)(2)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3)古时用以称天子。
例如:官家(皇帝);官里(皇帝);官窑(专为皇家服务的瓷窑);官院(王子所居的院子)
2)旧时行政单位的主管官吏。
⑤大制:始制、道纪、大法、道法、母法、自然法、自然法则、法则。
⑥无割:无制;无害;没有损害。
无:道的别称;没有。
割:制;裁;损害;杀,屠宰;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