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doc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某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一份效力待定合同,双方约定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果表现良好,将会转为正式员工。
然而,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却以员工表现不佳为由,拒绝转正。
员工因此感到不满,提起了劳动仲裁。
本文将围绕这一案例展开讨论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效力待定合同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了核实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条件,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双方是否适应等目的而约定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试用期满后,如果劳动者继续从事用人单位的工作,劳动合同即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试用期结束后,员工应当依法享有转为正式员工的权利。
然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并未对其具体规定。
因此,员工在面对公司拒绝转正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是一种便捷、低成本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对争议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拒绝转正的原因是否合理。
而公司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员工的表现不佳,以及公司拒绝转正的合法性。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如果公司拒绝转正的理由不合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裁定公司应当依法转正员工,并赔偿员工相应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有权依法转为正式员工。
如果公司拒绝转正,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
希望本文能够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有所帮助。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其中的某些条款或者整个合
同的生效时间需要经过一定的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才能确定的一种
合同类型。
在这种合同中,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特定的条件或者事件
的发生,如果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合同就会生效;如果条件或者事
件没有发生,合同就会失效。
效力待定合同通常用于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的情况,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过户手续、贷款批准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在签订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
在起草效力待定合同时,需要明确规定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标
准和时间,以及合同在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前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
还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条件或者事件未能如期发生的情况,以及未能
如期发生时的解除合同和赔偿责任等问题。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需要特定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后才能
生效的合同类型,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标准
和时间,并考虑未能如期发生时的处理方式。
工程造价课件 3.4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概述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从合同无效原因发现之日或合同无效确认之日起,合同才失去效力。
2合同绝对无效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无效,当事人不能通过同意或追认使其生效。
3合同当然无效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其无效情况,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主张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决定该合同无效。
4合同无效,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局部无效,如果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的,其他局部仍然有效。
5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成心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成心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如,甲企业的产品质量低劣,销不出去,就向乙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相互串通订立合同,将次品当成合格产品买人。
在实践中,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称伪装合同,即行为人为到达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当事人通过虚假的行为到达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一、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
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因此,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即可能转变为有效合同,也可能转变为无效合同。
而决定效力未定的合同归于有效亦或无效则取决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承认权人。
如果有承认权人的承认该合同,合同即为有效,而若拒绝承认,合同则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是有区别的。
对于无效合同而言,其不发生效力,自始已经确定,并不因其他行为而使之再生效力;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而要待承认权人的行为使之确定。
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其未被撤销之前,应被认定为有效,只是撤销权人先例撤销权撤销该合同,而使之归于无效;而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发生与否尚未处于悬而未决状态,需待承认权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是否产生效力。
二、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情况:(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犯者签定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因为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在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二)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效力待定的四种情形
效力待定的四种情形
是指在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需要根据后续情况来确定的四种情形。
这四种情形分别为:
1.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2. 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法律明确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待定,需要根据后续情况来确定是否有效。
4.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以上四种情形都属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需要根据后续的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一、立法未明确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前,某些合同类型的效力可能存在待定情形,这主要源于立法未对特定合同类型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在新兴经济领域,诸如数字资产交易或者虚拟财产使用权方面的合同,立法可能尚未明确这些合同的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认可的程度不一,可能需要法院依据一般的民法原则或司法解释来判断其效力。
二、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者不完整合同的效力待定还可能因为合同条款本身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不完整的情况。
例如,某些合同未明确约定重要的条款,如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导致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难以明确。
法律常常要求解释合同的意图,并结合事实情况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及其具体约束力。
三、双方意图存在争议合同效力待定还可能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意图存在争议。
例如,在口头约定的合同中,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歧义或者不一致,从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审查合同的具体表达和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图,来决定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权益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权益的合同,其效力待定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例如,涉及环境保护、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合同,其效力可能受到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要求综合考量公共利益和第三方权益,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合同内容涉及非法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涉及非法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也会导致合同的效力待定。
例如,某些合同涉及违法活动或者社会伦理所不能容忍的行为,其效力常常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或者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依法判断合同是否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进而决定其效力及相关法律后果。
民法典下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可以涵盖立法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整、双方意图争议、公共利益或第三方权益受损、合同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在解决这些情形时,往往需要综合运用法律原则、司法解释及具体事实,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和公正原则。
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况
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况
哎呀呀,“效力待定”这个词儿可真是有点复杂呢!不过别担心,让我这个小学生来给您讲讲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况。
先来说说第一种情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就像我们班的小李同学,他才十岁,还不太能完全明白一些复杂的事情。
假如他一下子签了个超级大的合同,比如说要花好多好多钱买一个大别墅,那这个合同的效力可就待定啦!为啥呢?因为他还小,还不能像大人那样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啥。
这就好比他想要去开一辆大卡车,可是他连方向盘都握不稳,能行吗?
再说说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就像有个叔叔,他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就替主人把房子给卖了。
这能行吗?当然不行啦!这就好像有人没经过你的同意,就把你的玩具送给别人了,你能乐意吗?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也是待定的。
还有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
比如说小王的爸爸把小王特别喜欢的一个玩具,偷偷卖给了别人,而且还没经过小王的同意。
这是不是很过分?这就跟有人把你辛苦画的画,没经过你同意就拿去展览一样,太让人生气啦!这种合同的效力也是待定的。
您看,这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况是不是挺有意思的?其实啊,在生活中我们可得小心这些情况,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惹出大麻烦呢!我觉得呀,我们都要多学一些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不让别人随便侵犯我们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有效力待定合同(Conditional Contract)是一种不完全成立的契约,其存续的前提
是未来发生某项特定事件。
有效力待定合同是协议存续的形式有可能性,而未来发生的事
又可以是一定的,也可以是不一定的。
有效力待定合同是比一般契约要松散的契约,不需要必须的共同意识。
但这也会带来
一些风险——因为有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不确定性,双方可以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毫无理由
取消本协议,且没有违约的责任。
而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大优点是在于,它可以帮助双方满足其中有些情况下无法在当
前市场满足的目标。
比如投资者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投资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未来可能
出现有利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头寸尽快调整,那么使用有效力待定合同就能达到这个目的。
此外,无法预测未来状况的特殊情况,也正是有效力待定合同发挥它的优势之处。
比如,夹在上下游客户之间的供应商,买方的订单从来都不会完全一致,所以他们希望以有
效力待定合同的形式,以可调节的形式,在给定的期限内调整订单,以满足上下游的客户
的要求。
考虑到上述提到的有效力待定合同的特殊性,应该特别注意协议内容的明确性。
在签
署有效力待定合同时,双方应当清楚约定:发生何种事件后才可以视同有效;哪方有资格
根据事件将协议转换为有效协议;哪些事件是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
况等。
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 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 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 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 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 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 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 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 果。
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 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 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
(三)两者体现的原则也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 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 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 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
3.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有损失,对造成 损失有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要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4.追缴财产,收归国家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 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 失的集体、第三人。 无效合同不影响第三人取得合法权益
目录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doc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热门城市:开鲁县律师涿鹿县律师赵县律师库伦旗律师赤城县律师承德县律师南京律师和平区律师兴隆县律师说到合同效力待定,相信大家都会有所耳闻吧,那么,大家知道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吗?其实,法律上规定了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分为四大类,每一类又有各自的特征。
下面,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
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二、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三、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
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浅谈效力待定的合同
daigw t tet e i f t o t cs f w in o e n gatet ai , i f c vl rt tte hsad el i h res l o h cn at o aig frd f i u ni t n whc e et ey poe sh 啦 t n n h h os e r l i n h c o h i c
浅谈效力待定 的合 同
龚平延
( 安徽 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 港,2 10 ) 4 01
摘
要 :相对于具有法律效力 的合 同 来讲 ,效力待定 的合 同不完奎具备合同生效 的条件 我国新 《 合同法* 对
三种效力待定 的合 同应如何区别和处理作 了明确 的规定。这就有救地保 护了合 同当事人 的权益,扩 大了市埽麦
A h nia in ute tc t o
Ab la t Reaiet ec n ' ̄so e a uh n c t n tecnI cso in o e nn uh n c t n aen tt a e sr e: lt t o  ̄a l f lg la te d ai ,h o Ia l fwat g frd f iga te t ai r o oh v v o h o i i i o
i tr sso t ec n a tp ro o c r e , n n ag s t ei o o r e u i e s n e e t f h o t c e n c n e n d a d e l r e h m f mak t b sa s  ̄ o
Ke r s c nrc;a te t a o ; n o s. y wo d : o t t uh ni t n e d re a ci
tec n i o so lg l uh nia o . h lw “ a h o dt n f e a a te t l n T ef i cl e L w o nrc f Co t t“i Chn h s a n ia a ma e e n t I o it g ih n d d f ai l f dsi us a d i OS n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doc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效力待定主要因为合同签定主体存在瑕疵,在第三人或行为人采取补救措施或拒绝采取补救措施之前,该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1、合同有成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合同的基础之上,反映国家对成立合同的态度即国家对合同肯定或否定评价,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就谈不上合同效力,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必须具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由于合同存在瑕疵,效力待定合同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是否能生效尚未确定,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无法确认,即合同效果效力待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否则一旦有权人不予承认合同则不能生效或经权利人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如果合同完全符合生效要件,即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合意、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等合法,则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合同效力处于一种既定状态,也就不存在效力待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要件缺陷主要是因为合同签定主体存在瑕疵,包括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处分能力、代订合同资格三种情况。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当事人故意损害他人或国家社会利益而签定的合同和内容违法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致使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的一种相对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由于合同签定一方主体权利存在缺陷使合同效力取决于第三人或权利人的合意的合同,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当事人也无故意。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doc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doc
某公司要签署一份效力待定的合同,以下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旨在确定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但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条件将在另外的协议中确定。
本合同的签署仅仅表示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的法律
效力将在后续协议中确定。
双方同意在一年内达成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在一年内未能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应当通过仲裁
解决。
该合同适用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法院。
签署人的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这份效力待定的合同适用于在双方还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双方的商
业机会被占用,先签署一份初步协议,以确认双方的合作意向。
这样一来,可以缩短双方
达成正式协议的时间,并且在确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要求和条件,从而达成更为有利的协议。
尽管效力待定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双方在签署之后仍然需要遵守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双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协议,合同将自动失效。
另外,合同中的任何争议都需
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需要通过仲裁解决。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可以帮助双方快速确认合作意向,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
效力待定合同 举例说明
效力待定合同举例说明
《效力待定合同,你真的懂吗?》
嘿!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吗?估计好多人都一头雾水吧!那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保证让你们恍然大悟!
先来说说我邻居家的小哥哥吧。
他还没满十八岁呢,有一天他瞒着家里人,跟一个手机店老板签了个合同,要买个很贵很贵的手机。
这时候,这个合同就是效力待定合同啦!为啥呢?因为小哥哥还是个未成年人,他自己做的这个决定,得经过他爸妈同意才行呀。
这不就跟我们考试没考好,不敢告诉爸妈,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结果会咋样一个道理嘛!
还有一种情况哦,比如说有个糊涂的叔叔,他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就帮主人把房子租出去了,还签了合同。
这合同能马上生效吗?当然不能啦!这就好比你没经过同学同意,就把他的铅笔送给别人了,能行吗?
再给你们讲个例子。
有个老板让他的员工去签一个大合同,可这个员工根本就没有老板给的授权书。
这合同能算数吗?哎呀,这就好像你没有老师的允许,就代表班级去参加比赛,谁会承认呀!
那要是这些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会怎么样呢?如果未成年人的爸妈同意了,那合同就生效啦,小哥哥就能开开心心地拿到新手机。
要是不同意,那这合同就作废咯。
而那个糊涂叔叔租房子的合同,如果主人后来认可了,那就没问题;要是主人不认可,那租客就得哭鼻子啦。
你们说,这效力待定合同是不是很有趣,又很让人头疼呢?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小精灵,有时候让人捉摸不透。
所以呀,我们在生活中可一定要小心,别稀里糊涂地就签了什么合同,不然麻烦可就大啦!
我觉得吧,了解效力待定合同真的太重要啦,能让我们避免好多不必要的麻烦,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你们说是不是呀?。
效力待定合同范本
效力待定合同范本甲方(待定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目前尚未完全确定其合同效力,但双方均有意愿进行初步合作,特此订立本效力待定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待甲方确定合同效力后,本合同将按照以下条款正式生效。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甲方确定合同效力之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在合同效力确定后应遵守的具体条款。
第二条合同效力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但效力待定。
2. 甲方在确定合同效力后,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之日起正式生效。
3. 若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未确定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双方义务1. 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合作和支持。
2. 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确定合同效力,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在合同效力确定后,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可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一、双方为合作关系的初步洽谈,尚未确定合作事项及具体事宜。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各方身份及所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确认本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不得转让、抵押、处分合作资产;对保密信息的保护等内容。
二、双方虽然已初步确定了合作事项,但是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正式签署合同,例如:申请相关资质、获得相关许可证等。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约定条件的实现和时限;约束双方必须共同努力满足条件的内容;明确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和条件等内容。
三、双方已经签署正式合同,但是在生效前需要获得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审批、认证等,或者需要履行一些前置条件。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签署的正式合同已经生效或未生效的时间点、条件和范围;明确前置条件的实现和时间要求;对因无法获得相关认证或许可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式履行的后果作出约定等内容。
四、双方已经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约定。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约定进一步协商的范围和期限;明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后果;对于协商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记录等的保密要求等内容。
五、双方已经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其中某些条款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或者政策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影响合同效力或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约定。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明确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政策法规;约定因当地政策、法律变更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渠道等内容。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合同是双方为了确定合作关系,确认合作事项,并在未确定某些必要条件或者存在某些法律风险而签署的一种约定,是一种必要的商务合同形式。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需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各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效力待定的合同讲解
–第三种方式:相对人为善意时,无权处分也可以发生 效力
– 依通说,无权处分的表现形式: • 出卖他人之物(包括互易、赠与与借贷他人之物) • 出租他人之物(包括出借他人之物) • 违法转租 • 私卖共有物 • 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在支付完全部价款前出卖标的物
• 请问:
– 1、依照我国合同法,本案应如何处理? – 2、如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本案应如何处理?
– 分析:
• 1、依照我国合同法: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无效,甲不能取 得标的物所有权,乙可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2、依物权行为理论: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债权合同无效,但物权合同(即 所有权转让)仍为有效,因此,甲仍为摩托车的所有权人,乙只 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第二,处分人取得处分权
– 此种方法是否具有溯及力?
– 甲有山地车一辆,2月1日其子乙未经其同意以之出 售于丙,并依占有改定交付该车从而使丙取得间接 占有。3月1日,乙以该车出租于丁,租期10天,获 租金100元,5月1日,甲将该车赠与乙,乙因而取 得该车所有权。
– 请问:
–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丙能否请求乙支付2月1日至5月1日该车租金100元?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效力待定合同
•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 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欠缺一定的权限或能力,其效 力尚需有权限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合同 • 《民法通则》§58:无效 • 《合同法》§47(1):效力未定
– 依通说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效力待定:既非有效亦非无效之悬而未决的状态。 • 确定无权处分效力的方式:51条规定了2种
合同法律顾问审定四种情形
合同法律顾问审定四种情形
1合同法律顾问审定四种情形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无效是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还欠缺生效要件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合同效力的理解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狭义的合同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广义的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及合同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
合同效力通常分为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有效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
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无效合同:因法定原因被视为自始即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原因包括: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3.效力待定合同:指因欠缺有效条件(如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等),
须经补正才能生效的合同。
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因欠缺有效条件(如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有
权依照规定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是合同实效力的重要体现。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必须充分了解和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合同继续有效情况说明
1.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情况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
除此之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
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以上,合同的效力状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最常见最为人熟知的状态。
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2.合同作废证明合同作废证明,属于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的问题,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写一个《关于XX合同作废证明》。
只有经过共同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材料,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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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效力状态的分类,除有效、无效、可撤消之外,还有效力待定,而效力待定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本文就狭义待定合同作一初步探讨。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
新合同法第三章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有四种: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
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之合同,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应区别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代理权;而前者则不存在这一情况。
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区分善意相对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的效果相对人可直接请求本人负责。
而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追认,则不负责任。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当效力待定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效时,如何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下列规则体现了对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
1、效力待定合同制度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消权两项权利,以维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
2、无处分权人所订合同,不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
由于权利人拒绝承认,合同被宣告无效,财产已交付的,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则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
有权。
如交付的是不动产,因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应实行登记,故不发生善意取得的问题。
3、无权代理人所订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代理人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那么该代理行为仍将产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