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28
安妮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何少平) 2011-04-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3月14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上,就公司2008年与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冶美隆)合作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公司与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合作事项的意见》2、201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上,就公司2009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法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就公司对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2010年6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上,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4、2010年8月1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上,就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确认专项损失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确认专项损失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间调整投资额度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制度(2011年3月) 2011-03-0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四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五条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中核科技: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0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实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王德忠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中核苏阀股份实业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一)董事会会议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12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王德忠 12 0 01、2010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本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0年,除3次参加会议外,还有9次以通讯方式表决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2010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0年11月26日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度公司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0年内,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认真审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金杯电工: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2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内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如下汇报:一、参会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没有委托出席也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了部分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严格核查,本人对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做出相关决策前本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基于独立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三年又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后,本人认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履行了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201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御银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张华) 2011-02-25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本人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
出席了201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10年,公司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应出席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222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一)2010年11月22日,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36,45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00台合作运营ATM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未实施部分变更投资为“3,000台ATM融资租赁运营服务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
银河电子: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9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黄浩律师、郑萍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1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502117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3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8、《关于增加公司注册地址门牌号的议案》;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1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浪潮信息: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0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 在有关会议召开前,我们都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有关会议资料,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加董事会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贡献我们的力量。
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1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2010年4月14日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红 宝 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贾叙东) 20讲解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0年6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度,本人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此后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本人按时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年6月26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芮益民先生、陶梅娟女士、刘祖厚先生、韦华先生、陈三定先生和姚志洪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佳讯飞鸿: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李力) 2011-05-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李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一、201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10 年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2010年度公司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本人认为公司2010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考察。
键桥通讯: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昭阳)n 2011.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现将我在2010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1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在2010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十三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已公告: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沪电股份: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慧珍) 2011-03-1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人作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一)出席2010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二)出席2010年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本人参加了公司2010年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
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定期查阅有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本人对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对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200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没有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7-2009三年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人民币30,331,049元)。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钱进) 2011-01-28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A、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B、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09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10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0年7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江海股份: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志明) 2011-03-1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志明本人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2010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0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情况如下:1、董事会会议2010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一届十三次、一届十四次、一届十五次、一届十六次、一届十七次、一届十八次、一届十九次、一届二十次、一届二十一次、一届二十二次、一届二十三次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2010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提出了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 2010 年10月18日第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高压化成箔项目的议案》,公司此次的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重要原材料的自给能力和行业垂直整合能力,有利于公司技术优势和财务优势的培养和巩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银河电子: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4、本人在报告期内进行了4次现场检查。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对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计提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公司股权划转及增资、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共同发表了同意或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9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员,十分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信国安: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亮) 2011-02-2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2010年度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26次,亲自出席25次,委托出席1次,缺席0次;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4次,亲自出席4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
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及发表意见的情况2010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认真检查规章制度及决策程序,审核重大合同、发表专业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科学决策能力。
此外,对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本人通过对交易资料及相关情况的认真审慎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1、2010年1月29日,本人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交易预计的资料,我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同时,此关联交易需在实施前将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提交独立董事审核,并需在合同中约定经独立董事审核后生效。
相关协议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交易公平合理。
2、2010年2月4日,本人对公司2009年度担保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杰赛科技: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23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
出席了2010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公司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
由于本人是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被聘为独立董事的,就任后,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本人在2010年4月15日任职后的2010年度期间,未发生需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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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14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1年7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8名董事现场表决,独立董事王芹生以传真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1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2011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信贷资金授信额度,具体情况为:1.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授信额度,具体品种有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法人账户透支额度、一类贸易融资额度、二类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开立国内信用证额度,并在此额度内任意支用,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
4.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建明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建设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银河电子:关于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公告编号:2020-02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春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春亚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春亚女士继续在公司任职。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
会议由工会主席顾革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推举选举张家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3月24日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张家涛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0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家涛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股,与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家书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家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银河电子: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1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 附录4.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03月31日单位:元4.2 利润表编制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4.3 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4.4 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未经审计§5 其他报送数据5.1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适用√不适用5.2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明2011年4月18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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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010年度本人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1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2010年2月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薛利军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庞鹰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欣、吴刚、钱叶飞、顾洪春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敏为财务负责人。
2、2010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7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还发表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90,000,502.3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0年任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通过电话、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本人作为行业科技人员,十分关注公司发展的情况,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发展方向,经常进行电话沟通联系,尽心尽责,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1、201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在报告期内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本人在报告期内监督核查了董事、高管履职的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4、本人在2010年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学习提升,提高履职能力,并与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充分交流,以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1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在企业发展方向、新投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做大做强和规范运作出谋划策。
同时,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抓住三网融合大好机遇,为各位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1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E-mail:linbo@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芹生2011年3月24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本人组织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2010年2月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薛利军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庞鹰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欣、吴刚、钱叶飞、顾洪春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敏为财务负责人。
2、2010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7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还发表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90,000,502.3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0年度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在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本人密切关注公司201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认真审核每次报送给证监会的相关资料,对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起到了一定作用。
本人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同时审慎决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公司事先提供详细完整的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专业意见,科学、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201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1年,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希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并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1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E-mail:Hthjj@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继军2011年3月24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郭静娟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情况1、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3、本人组织召开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2月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薛利军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庞鹰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欣、吴刚、钱叶飞、顾洪春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敏为财务负责人。
2、2010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750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还发表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90,000,502.3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通过电话、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2010年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
2011年,本人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