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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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为保证其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公司缴纳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第四条招标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对保证金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保证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二章保证金缴纳第五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第六条保证金金额由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第七条投标人可采取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一)银行汇款;(二)现金缴纳;(三)银行保函;(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应向招标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申请书;(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招标公司收到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后,应在当日出具收据,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十条招标公司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核查,确保保证金足额、及时到账。

第三章保证金退还第十一条投标人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还保证金:(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投标人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招标公司应在收到投标人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四条招标公司应在退还保证金时,扣除以下款项:(一)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退还保证金应以原方式退还,如银行汇款、现金缴纳等。

第四章保证金管理第十六条招标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保证金。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

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保证金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保证金的定义1. 保证金是指客户为了取得交易权利或履行交易义务,在交易前向公司交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的存放1. 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存放在专用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2. 公司应当建立保证金账户清晰的核算体系,及时记录客户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并在收到客户的申请时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1. 公司应当在客户履行交易义务或者亏损时将保证金用于弥补亏损,但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

2. 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公司的其他费用或者债务。

第五章保证金的追加与提取1. 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风险增大的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2. 客户申请提取保证金时,应当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在核实客户交易情况后,尽快将客户申请提取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六章保证金的风险控制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定期对持仓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2. 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避免因客户信用问题导致的保证金亏损。

第七章保证金的管理费用1. 公司有权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管理费用,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保证金管理费用。

第八章保证金管理的报备和备案1.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保证金管理制度,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

2.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保证金管理情况,并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做好保证金管理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章保证金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终止合约等。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概述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进展交易时,为了保证履行合同责任,按合同约定或规定向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或有价证券等财产,并由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代为保管和管理。

保证金管理制度是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为保证交易平安、促进市场稳定、预防风险而建立和施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保证金管理的目的和意义1. 保证交易平安:投资者缴纳保证金,可防止恶意操纵市场、逃废债务等风险,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2. 促进市场稳定:保证金制度可以防范投机行为、躲避市场波动,减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安康开展。

3. 预防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可以在投资者亏损时保护交易方的权益,预防投资者过度杠杆操作,降低交易风险。

三、保证金缴纳和追加1. 保证金缴纳:投资者在开立交易账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合同或规定的相关交易条款来确定,通常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

2. 保证金追加:在交易过程中,当投资者的账户余额低于一定比例时,需按规定追加保证金,以保持账户的充足性。

四、保证金使用和保管1. 保证金使用: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用于保证金交易的履约或承当相关责任,主要用于弥补交易亏损、清偿违约责任、支付手续费等。

2. 保证金保管: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应建立标准的保证金保管体系,保证保证金平安,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加强保证金监管和核算。

五、保证金退还和追偿1. 保证金退还:在交易完毕后,假如投资者未发生违约行为,保证金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退还给投资者,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保证金追偿:当投资者发生违约行为或交易亏损超过一定比例时,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用于清偿债务或弥补损失,并追偿投资者的资金。

六、保证金管理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和管控: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应进展风险评估和管控,定期计算和评估保证金系统的风险程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预警机制。

2. 风险提醒和警示:交易所或交易参与人应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提示和警示,及时通知投资者账户的风险状态和处理措施。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证金管理,保护市场秩序,保证金管理账户实行专人专户专用的原则,结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评估中所有部门会计与财务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证金管理范围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有关部门在业务中收取和退还的各类保证金。

2. 涵盖的保证金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消费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款保证金等。

三、保证金管理原则1. 安全保障原则:保证金交存后,应当将其专门存放并及时划拨至指定账户,避免与公司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2. 专人专户专用原则:公司应当指定专门负责保证金管理,并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保证金。

3. 合规合法原则: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合规经营,合法收取和退还保证金。

4. 有效利用原则:公司应当合理利用保证金,有效降低合作风险,提高保证金的使用效率。

5. 专款专用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保证金款项使用于其原先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四、保证金管理流程1. 收取保证金流程(1)签订合同:在与客户或合作方签订业务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收取的保证金金额、用途和期限等相关事项。

(2)收取保证金:合同生效后,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及时向客户或合作方收取保证金,并出具收据。

(3)登记登账:收取的保证金款项应及时登记到公司财务系统,并开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2. 退还保证金流程(1)保证金到期:在保证金期限到期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退还。

(2)核对资料:在确认退还保证金时,应当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符合合同约定。

(3)退还保证金: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保证金款项及时退还给客户或合作方。

(4)登记登账:退还的保证金款项应及时登记到公司财务系统,并在相应专门账户中进行处理。

五、保证金管理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公司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执行。

2. 财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流程,并明确工作责任。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精选7篇)为加强保证金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应制定规范的保证金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证金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和及时退还,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四)、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投标保证金的运用(一)、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

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

(二)、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

(三)、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日内,但应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日内,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人依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提交履约担保,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原样回那里去”的原则,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款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所在单位收款收据或者银行转账存入回单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两选一项均可)2、首次办理退还手续的,应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保证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保证金的管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交易管理制度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保证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应当健全、完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证金的定义1、保证金是指交易一方为另一方履行合同而提供的一定金额的资金或价值物品,用以保证履行合同的责任。

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违约或者争议解决等情况下起到安抚、履行、违约惩戒等作用。

2、保证金可以是货币形式的,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的。

货币形式的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为单位,非货币形式的保证金应当为央行规定的计价单位。

三、保证金的种类保证金根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等。

1、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为确保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和质量,由履行义务方向债务方提供的资金或其它财产。

2、交易保证金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完成,由交易双方提供的资金或其它财产。

3、质量保证金是指为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交易安全、可靠,由责任方提供的资金或其它财产。

4、风险保证金是指为规避交易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由交易双方提供的资金或其它财产。

四、保证金的使用1、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并应当用于保障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应用场景,不得挪作他用。

2、保证金使用方经过保证金非监管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保证金。

对于未得到监管方同意使用保证金,保证金非监管方有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保证金使用方的法律责任。

3、保证金的使用应当审慎合理,并应当将使用情况及时告知保证金非监管方。

五、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1、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由保证金非监管方负责。

保证金非监管方应当建立健全的保证金监督和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2、保证金非监管方应当及时了解保证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保证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

3、保证金非监管方应当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管理流程,确保商业交易的安全和稳定进行,订立本《保证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相关的商业交易活动。

2. 保证金的定义1.保证金是指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在与我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时,为确保履行合同义务,依照肯定比例或金额向我公司交纳的一种财务保证方式。

2.保证金不计入交易货款,履约完毕后将及时返还。

3. 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1.收取原则:–保证金的收取应基于合同商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合同中明确指出保证金收取的比例或金额。

–保证金收取前应签订保证金收据,明确双方保证金的金额、支出方式和保证金使用规定。

2.使用原则:–保证金用于应对风险和履约期间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例如供应商未定时交货、供应不达标品质等情况。

–如显现上述违约行为,我公司有权使用保证金进行赔偿或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未显现违约行为或履约完毕后,保证金将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退还。

4. 保证金的管理与监督1.管理责任:–保证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负责人负责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相关账务处理等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保证金账户,将保证金妥当保管,并定时结算保证金的收支情况。

2.监督机制:–公司内部设立保证金管理监督委员会,定期对保证金的收取、使用、退还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构成,委员会由负责人主持。

–委员会将会议纪要及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提出相关建议。

5. 保证金的退还1.退还条件:–供应商或客户在合同商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且未显现违约行为,我公司应定时返还保证金。

–供应商或客户在发生违约行为后,我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金额,并在合同商定期限内将剩余部分返还。

–如合同商定的期限内未明确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应在合同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

2.退还程序:–供应商或客户应供应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经核对后及时进行退款。

公司员工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保证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二章保证金种类及缴纳第四条公司员工保证金分为以下几种:1. 身份保证金:员工入职时缴纳,用于约束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不违反劳动纪律。

2. 职位保证金:针对特定职位员工,为防止员工离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职位保证金。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标准:1. 身份保证金:根据员工岗位及所在地区,按照公司规定缴纳,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及地区标准确定。

2. 职位保证金: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按照公司规定缴纳,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及职责标准确定。

第六条保证金缴纳方式:1. 员工入职时一次性缴纳。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在员工入职后一定期限内缴纳。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第七条保证金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财务部协助。

第八条保证金缴纳后,财务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保证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九条保证金的使用范围:1.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相应保证金。

2.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按规定履行离职手续的,扣除相应保证金。

3.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按公司规定退还公司物品的,扣除相应保证金。

第十条保证金退还:1. 员工正常离职,且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离职前一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2.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经公司批准,在规定期限内退还保证金。

3. 保证金扣除部分,应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退还。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保证金管理制度(精选6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精选6篇)

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保证金管理制度(精选6篇)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证金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金管理制度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对保证金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于收到申购标的金额的第二天将投标人应交的保证金额度通知到招标部,由招标部协助保证金的催收工作,所有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足额到达本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标当天由招标部将投标人《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统一交给财务部,经财务部盖章确认后,再由招标部将盖有投标人及招标机构公章或财务章的《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交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此《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作为招标机构收到保证金的凭证和招标人申请退回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是指对于金融市场交易中的保证金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保证金是指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以一定比例存入的资金,用于保障其履行合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保证金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防止金融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一、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 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金管理制度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所有参与者在交易中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不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在交易中都应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

(二) 风险可控原则保证金管理制度应根据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市场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

采取适当的保证金比例和风险控制措施,防止市场出现大规模的资金损失和系统性风险。

(三) 透明度原则保证金管理制度要求对于保证金交易的合约条款、费用标准、风险警示和风险系数等信息进行透明公开,确保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金融市场的风险和利益,进行明晰的决策。

(四) 监管监督原则保证金管理制度要加强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监督,确保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于保证金交易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和潜在风险。

二、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 保证金比例规定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在进行保证金交易时需要存入的资金比例。

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市场会有不同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一般会根据市场流动性、风险性和杠杆比例进行制定。

保证金比例的设定要遵循风险可控原则,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二) 风险控制措施保证金管理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止损机制、限制交易金额、防范投机行为等。

止损机制是指当投资者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系统会自动平仓或暂停交易,以保护投资者免受进一步损失。

限制交易金额是指对于某些高风险或特定品种的交易进行限制,以避免投资者过度集中风险。

防范投机行为是指针对操纵市场、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限制和制裁,保护市场的公平和正常运行。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概述保证金是指当事人为了保障交易履行合同所提供给银行或其他机构的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者价值佣金等,保证交易的履行。

保证金的存在可以起到监管交易、防范风险的作用,因此保证金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保证金管理制度方面作简单阐述,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证金交纳的基本要求•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保证金的管理二、交纳保证金的基本要求1.保证金的总额必须通过合同等法律文书明确规定,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按照期限和规定的金额交纳。

2.保证金的支付人必须是与合同相关的当事人。

3.保证金的存放必须在银行、证券、期货、外汇、商品交易所等机构开设的专用账户内,禁止存放在其他账户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4.保证金存放账户使用时,必须满足当地监管机构关于风险防范和资金安全的要求,同时应保证保证金账户的独立性和专款专用性。

5.保证金必须及时清算和调整,保证交易人的交易能够及时获得资金筹码和保证金的清算。

三、保证金的使用和返还1.保证金的使用范围应该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保证金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原合同并未发生违约事件。

否则,保证金应当用于弥补交易出现的亏损、违约赔偿等经济损失。

3.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或解除时,如无违约事件发生,则应及时返还。

4.在保证金返还过程中,保证金的存放银行或其他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以确保对交易人利益的保护。

四、保证金的管理1.交易机构应制定完备的保证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2.保证金管理机构应该负责保证金的交纳、使用、清算等全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和专款专用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保证金交纳、使用、调整、返还等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3.交易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确保交易人的资金和保证金安全。

在面对风险事件时,应根据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证交易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保证金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证金是客户在与本公司进行交易过程中缴纳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交易义务的保证,是一种风险抵消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客户签订有关保证金管理的协议及合同,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保证金的缴纳、冻结、管理、返还等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用于保管客户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由公司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五条凡与本公司进行交易的客户均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第二章保证金的缴纳第六条客户在与本公司签订交易合同时,应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由公司根据客户交易情况和市场风险决定,并在交易合同中明确。

第七条客户应将保证金存入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公司接收到客户的保证金后,应及时在交易系统中予以登记和核实。

第八条客户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包括线上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但需提供相应的凭证和交易记录。

第九条客户应定期了解保证金账户的余额,确保账户中保证金足够支付相关交易的风险。

第十条客户应牢记保证金账户的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向他人透露,并做好账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若因客户原因导致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造成损失的,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章保证金的冻结和管理第十一条保证金应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的比例予以冻结,履行交易义务期间不可动用。

冻结金额根据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第十二条客户在履行交易义务期间,如出现违约、延期还款或未能履行交易责任的情况,公司有权使用冻结的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划拨至受益人账户或进行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保证金应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和市场波动情况进行调整,客户需根据公司通知及时补充或提取保证金。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账户的安全性。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账户监控、密钥管理、备份等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账户与其他业务账户的隔离机制。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是指在交易或投资活动中,为了确保交易双方的安全,减少信用风险,设立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保证金的设置:根据交易或投资活动的性质和风险程度,确定保证金的比例和金额。

2. 保证金的存款方式:交易双方需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中,并确保账户资金充足,以便在需要时使用。

3. 保证金追加和退回:当交易或投资活动的风险增加时,交易双方可能需要追加保证金。

相反,当风险减少或交易结束时,保证金将退还给交易双方。

4. 保证金的利息管理: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可能会产生利息,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5. 保证金风险控制: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设置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监测
保证金账户的资金状况。

6. 保证金账户的监管:保证金账户应由专门机构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7. 违约处理:对于未按照保证金管理制度履行义务的交易方,应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
措施,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通过建立和实施严格的保证金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同时,还可以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投资
者参与交易活动。

保证金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保证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合规使用,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保证金业务的相关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由一方在交易前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

第二章保证金的管理原则第四条保证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保证金的安全,防止保证金被挪用、侵占或损失。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透明性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流程第五条保证金收取(一)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明确保证金金额、收取方式及退还条件。

(二)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合同及保证金相关资料,办理保证金收取手续。

(三)收取的保证金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保证金使用(一)业务部门在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使用理由、金额及期限。

(二)财务部门对申请使用保证金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经审核同意后,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使用手续,并将使用情况记录在案。

第七条保证金退还(一)业务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二)财务部门对退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经审核同意后,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将退还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章保证金的管理职责第八条业务部门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及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业务。

(二)确保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保证金管理工作。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是指在金融交易中,交易参与者需支付一定的
保证金作为交易的履约保证和风险防范措施。

保证金管理制度的目
的是保障交易的安全稳定,防范市场风险和违规操作。

1. 保证金缴纳规定:规定交易参与者需按一定比例支付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履约能力。

2. 保证金计算标准:制定保证金计算公式或标准,根据交易标
的的风险程度和市场波动性确定保证金水平。

3. 保证金监管和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管保
证金的管理和运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保证保证金的安全和稳定。

4. 保证金使用规定:明确保证金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如可用于
偿还亏损或违约赔偿等。

5. 保证金互换和抵押设置:规定交易参与者可通过互换或抵押
方式,将保证金转移给交易所或其他机构以进行交易。

6. 保证金违规处理:规定对于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违规使用保证金的行为,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交易资格等。

7. 保证金调整和变动:根据市场变动和风险情况,可能会调整保证金标准或要求交易参与者补充保证金。

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提高市场稳定性和交易参与者的履约能力。

保证金管理制度也需要合理、公正和透明,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运作的合规性。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保证金关系,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确保交易安全和交易平稳进行。

二、保证金的定义和种类1. 保证金是客户为开立交易账户而向公司交纳的一定金额或者一定比例的资金。

2. 根据不同的交易产品和交易账户类型,保证金可以分为初级保证金、维持保证金和附加保证金等。

三、保证金的存入和提取1. 客户存入保证金时,需按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存入指定的账户。

2. 客户提取保证金时,需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并且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

四、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1. 公司有权根据客户的交易活动和风险状况,决定是否使用客户的保证金用于履行其义务。

2. 公司有义务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专用账户管理,确保客户的保证金安全。

3. 公司可根据市场行情和风险情况,调整客户的保证金要求,以保证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五、风险警示和风险控制措施1. 公司会向客户提供风险警示并告知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客户有义务遵守并配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2.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限制客户交易的风险。

六、保证金违约处理和争议解决1. 客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2. 若因保证金问题引发的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1. 客户申请开立交易账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

2.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以上是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客户在开立交易账户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公司的要求和规则,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工地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工地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第四条保证金收取标准1. 保证金金额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的2%。

2. 保证金收取比例可根据工程类型、工期长短、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调整。

3. 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第五条保证金收取程序1.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保证金收取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审批。

2. 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向施工单位收取保证金。

3. 保证金收取后,财务部门应出具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及收取凭证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保证金退还条件1.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无安全事故发生。

2.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了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七条保证金退还程序1.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

2. 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退还条件。

3. 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将保证金退还给施工单位。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与使用第八条保证金管理1. 保证金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设立专户存储。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挪用或借出保证金。

3. 保证金收据及收取凭证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盘点。

第九条保证金使用1. 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a. 支付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b. 用于安全设施的购置、维修和更新;c. 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教育;d. 用于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事业单位保证金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保证金业务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或达到特定目的,按照规定向对方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第四条保证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专款专用原则:保证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保管原则:保证金必须安全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被非法侵占。

(四)定期结算原则:保证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业务需要定期结算。

第二章保证金的管理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保证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保证金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四)定期对保证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六条事业单位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保证金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合同约定或业务需要,提出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方案。

(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证金相关手续。

(三)对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程序第七条保证金收取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收取保证金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收取手续,并开具收据。

(三)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入账,并做好台账登记。

第八条保证金使用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保证金使用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支付手续,并开具支付凭证。

(三)支付凭证应当与业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并存档。

第九条保证金退还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保证金的管理第四条保证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保证金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确保安全,防止损失。

(三)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平公正,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专款专用原则: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保证金的管理机构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和退还等工作。

第六条保证金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保证金专户,对保证金进行专户管理。

第七条保证金收取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条保证金收取后,保证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出具收据,收据应当载明保证金金额、收取日期、用途等内容。

第九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当事人一方提出使用保证金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保证金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单位领导批准。

(三)批准后,保证金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将保证金支付给当事人。

第三章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第十二条保证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第十三条保证金使用后,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证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保证金退还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当事人一方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并说明理由。

保证金管理规定(3篇)

保证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证金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品交易、金融服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保证金管理。

第三条保证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保证金管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安全可靠原则:保证金应当安全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金收取和使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滥用。

(四)高效便捷原则:保证金管理应当高效便捷,提高交易效率。

第二章保证金类型第四条保证金分为以下类型:(一)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交易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收取的保证金。

(二)质保金:为保证商品或工程质量而收取的保证金。

(三)履约保函:以保函形式提供的担保,保证交易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四)其他保证金:根据业务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保证金。

第三章保证金收取第五条保证金收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交易金额、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

(三)保证金收取时间: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收取。

(四)保证金收取方式: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收取。

(五)保证金收取费用:保证金收取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四章保证金保管第六条保证金应当由具备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保管。

第七条保证金保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安全保管保证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根据当事人要求,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对保证金进行审计,确保保证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四)发现保证金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当事人。

第五章保证金使用第八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保证金,不得擅自挪用。

(二)使用保证金应当经过当事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使用保证金应当明确使用目的,并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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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1 页共 10 页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证金管理工作,确保客户及与公司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以下简称非结算会员)的利益,有效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保证金,指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为了进行期货交易、交割、结算而存放于公司的资金,属于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所有。

第三条公司从事保证金管理工作及相关岗位人员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第四条保证金账户包括公司和非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公司在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内部资金账户、客户和非结算会员(非期货公司)的期货结算账户。

期货保证金账户是指公司和非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包括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开立的、用于与期货交易所办理期货业务资金往来的专用资金账户。

专用结算账户是指期货交易所为公司开立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期货交易所内部账户。

内部资金账户是指公司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开立的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公司内部账户。

期货结算账户是指客户和非结算会员(非期货公司)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本人或本单位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期货保证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五条公司在同一家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只能以公司及分支机构名义分别开设一个期货保证金账户。

期货保证金账户由公司统一开立、统一管理。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开立、变更或撤销期货保证金账户。

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2 页共 10 页第六条公司在开立、变更期货保证金账户当日,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备,公司撤销期货保证金账户,须经过公司审批后,报监管部门备案,公司在报送备案信息日后的第二日方可到银行办理撤销手续。

公司开立、变更、撤销期货保证金账户后须依据规定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及非结算会员。

第七条公司结算部门在客户与公司签署经纪合同、非结算会员与公司签订结算协议后,为每一客户或非结算会员开设内部资金账户,用于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核算、日常结算处理。

结算部门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开立内部资金账户后,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客户或非结算会员在使用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期货交易出入金之前,须在公司进行账户登记,经公司确认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后方可使用。

客户或非结算会员变更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须在公司重新进行账户登记。

第三章保证金账户的管理第九条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与自有资金账户分开管理,专户专存,执行保证金封闭管理。

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存放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除用于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交易、交割等期货业务结算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第十条期货保证金账户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统一调拨。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多家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但必须指定一家结算银行为主办结算银行。

公司须在主办结算银行开设一个用于保证金封闭圈与自有资金间相互划转的专用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与保证金封闭圈相互隔离。

公司根据需要,在保证金封闭圈和自有资金之间划转资金,只能通过主办结算银行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之间进行。

公司完成临时周转后需要将调入的资金划回自有资金账户的,只能从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入专用自有资金账户,累计划出金额不得大于前期累计划入金额。

第十一条除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出金及以下两种情况外,公司不得将资金划出封闭圈。

严禁以质押等方式变相挪用占用保证金。

(一) 公司为收取手续费、利息,划回代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垫付的款项等,从保证金封闭圈向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划款时,必须向主办结算银行出具划拨资金专项说明及有关凭证。

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3 页共 10 页(二) 公司为满足客户及非结算会员在不同期货交易所之间的交易需求,保证客户及非结算会员的交易结算,以自有资金临时补充结算准备金的,只能在专用自有资金账户与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进行划款,同时必须向主办结算银行说明该笔资金的用途。

第十二条公司发生客户穿仓时须及时以自有资金补足保证金,不得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

以自有资金补足保证金时,须通过专用自有资金账户调入主办结算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支付交易所席位费、年会费、电话费或代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垫付相关费用等,可将自有资金划入期货保证金账户。

第四章结算准备金和结算担保金的管理第十二条结算准备金是公司为交易结算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内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结算担保金是由公司依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该交易所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使用自有资金缴存结算担保金、结算准备金,并维持最低数额的结算准备金,确保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以及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保证金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结算部门、财务部门为保证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在同一时点、不同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必须每日监控公司结算准备金的变动,在各交易所之间统一调拨、合理配置资金,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用于与交易所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之间进行结算担保金缴纳、调整的资金划转。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公司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公司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随公司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

结算担保金应当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缴纳。

当结算担保金不足时,公司根据交易所通知在新季度的第5 个交易日前将补交数额划入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

第五章非结算会员保证金的管理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4 页共 10 页第十六条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包括结算准备金及交易保证金。

非结算会员存放在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归非结算会员所有。

除用于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结算协议约定标准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结算准备金,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以自有资金交纳。

当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协议约定的标准时,结算部门应当及时下达追加保证金通知,非结算会员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平仓的,公司有权强行平仓。

第十八条当公司调整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时,结算部门须在当日结算前向交易所和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对非结算会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收取交易保证金,并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公司认为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结算部门须将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及时按约定的方式通知非结算会员。

第二十条公司对非结算会员存入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非结算会员设立内部资金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非结算会员的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二十一条非结算会员是期货公司的,其与公司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只能通过各自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其客户出入金,只能通过该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第六章出入金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本着安全、准确、快捷的原则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办理出入金业务。

第二十三条入金是指从客户或非结算会员的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向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出金是指从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向客户或非结算会员的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指定的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必须经过公司登记确认。

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出入金须通过开立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或期货保证金账户与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5 页共 10 页第二十五条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以货币资金增加保证金,以公司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到账确认为准;客户以有价证券在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以在相关交易所办理完充抵手续后,并在公司在交易所的专用结算账户上增加相应资金后,确认为资金到账。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和结算部门有权对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入金进行审核确认,在对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保证金来源有疑义时,有权要求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明,并报告公司反洗钱工作小组。

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对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及其说明的真实性负有保证义务。

第二十七条客户及非结算会员入金到账后,由公司财务部门通知结算部门并及时在交易结算系统增加客户及非结算会员的权益。

第二十八条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银期转账等方式出金。

(一)客户和非结算会员通过书面方式出金的,由其指定的资金调拨人到公司办理;(二)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传真方式下达出金指令的,由资金调拨人将经自己签字或盖章的资金调拨指令传真到公司财务部门;(三)客户和非结算会员通过电话下达出金指令的,相关部门须核对出金指令密码,并同步录音;(四)客户通过银期转帐系统办理出入金的,公司须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及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做好账号及密码管理。

第二十九条当收到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出金指令后,结算及风险控制部门应根据客户或非结算会员的资金和风险状况,核实出金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经核准后财务部门依据公司规定办理出金,及时在交易结算系统减少客户或非结算会员的权益。

第三十条每日结算后,公司与交易所、银行及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进行对账,结算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进行对账。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户和非结算会员限制出金:(一)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涉嫌重大违规,被期货监管部门、交易所调查;(二)客户和非结算会员被司法部门冻结保证金;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第 6 页共 10 页(三)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与公司的经济纠纷未了结;(四)期货经纪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在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从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中直接划转保证金:(一)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向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清算差额;(二)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履行交割时所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未履行的违约罚款;(三)客户和非结算会员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交易所予以经济处罚时,公司代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支付的经济处罚;(四)为客户和非结算会员支付的仓租或其他费用;(五)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交易盈亏、应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款;(六)客户和非结算会员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中约定的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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