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办事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办事手册前言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人防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
人防工程作为国家重要的应急防护设施,保障着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促进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档聚焦于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许可办事流程,旨在帮助申请者快速了解相关办事事项,有助于提高申请成功率。
一、办事前准备在开始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之前,申请者应该首先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方案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获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文件。
2.了解本地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建设、验收、维护等有关情况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其他规划、法规、政策等内容,确保申请过程中顺利进行。
3.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方案、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二、办事流程1.申请者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当地市或县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
2.提交申请,由市或县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受理窗口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至上一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复审。
3.上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合规、符合有关规定,则顺利通过复审,并由当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
4.各级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人向管理部门缴纳相应的审核费用,领取易地建设许可证,才能开始项目的建设。
三、注意事项在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人应完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施工质量要求进行建设,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可靠、有效使用。
3.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要遵守申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的数量、准确性等。
4.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会面临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
建设工程人防报建流程图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流程图 一、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项目)项目名称: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类型一)新建、扩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办文流程图: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3、加层建设应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因无建设用地补建的。
办文流程图:民用建筑,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和人防规划审查阶段 1、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阶段的办文流程图人防报建办理程序新建、扩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办文流程图:----———————-----———-—---————-—--—---——--—-—---—---—-----—------———-———-—-————--——--——————-——--—-———-—((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海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问题的通知》(琼建防[2002]80号)、《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居民私人住宅的防空地下室修建标准的批复》(琼人防函[2010]15号)(三)、办件类型:限时办结(四)、申请条件:民用建筑(五)、申请材料:1、规划部门批准《项目审查意见》;2、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方案原件(含设计说明、总平面图、每栋各层平面图、剖面图、每层面积及基础埋深);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土地产权证(复印件)。
6、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书面申请。
人防工程施工流程

人防工程施工流程一、规划设计阶段1. 了解需求: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需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城市规划的需求来确定。
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地质、气候、人口密度、建筑结构等情况。
2. 定位选址:确定人防工程的选址,考虑到施工便利、人口集中区域以及灾害风险等因素,选址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3. 设计方案:根据需求和选址,绘制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
包括土建结构设计、设备选型、通风排烟系统设计等内容。
4. 审批报批:将设计图纸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获得批准后可进入下一阶段。
二、土建施工阶段1. 土建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材料采购等准备工作。
施工前要做好施工安全计划,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设施。
2. 基础施工: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基础的开挖、回填和浇筑。
确保基础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3. 结构施工: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结构施工,包括房屋的建筑、墙体的砌筑以及梁、柱的浇筑等工作。
4. 设备安装:安装人防工程所需的通风排烟系统、应急照明设备等设备。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室内装修:进行室内的装修,如涂料、地板铺设、电气线路敷设等工作。
6. 竣工验收:完成全部施工工程后进行竣工验收,确认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可使用性。
三、系统调试阶段1. 通风排烟系统调试:对人防工程的通风排烟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并进行相关的运行试验。
2. 应急设备测试:对应急照明设备、逃生通道等进行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3. 系统整合测试:将各个系统进行整合测试,确认系统之间的协调运行。
4. 整体验收:对整个人防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确认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完整性。
四、验收阶段1. 专业验收:请相关部门进行专业验收,包括建筑设计、结构工程、通风排烟系统等方面的验收。
2. 监理验收: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验收,确认人防工程的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立项验收:向相关建设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获得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总结: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建设工程,其施工流程至关重要。
人防资质审批流程

人防资质审批流程三、乙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审批一、办理对象申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的企业二、办理条件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建设监理丙级资质;2、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3、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三、所需材料(一)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二)其他相关材料(3套),包括:1、企业概况;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公司所有在册人员);4、监理工程师(包括未经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专业培训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本企业正式职工证明(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结算单》或《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或用工登记证明)及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5、监理业绩(包括证明公司实力,比较有影响力的以及得奖的工程和曾经监理过人防工程的业绩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6、监理业务手册和曾经监理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7、企业设备配备表及证明材料(购买发票);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书原件;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四、窗口办理流程1、企业将材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五、网上办理流程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在网上办事大厅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报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使用证办理程序123

人防工程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211号文)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作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三)《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五)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方可使用人民防空工程。
人防工程施工审批批文

人防工程施工审批批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你单位申报的XXX项目人防工程施工进行审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XXX人防工程项目地点:XXX市XXX区XXX路XXX号建设单位:XXX公司施工单位: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X建筑设计研究院人防工程审批编号:XXX二、审批内容1. 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XXX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规模、平面布局、战时功能及防护等级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人防工程施工:同意你单位进行XXX人防工程的施工,施工内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
3. 人防工程监理:同意你单位委托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人防工程监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4. 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如需对已批准的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向我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设计变更材料。
三、审批条件1.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你单位应提供完整、合法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2. 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监理资质: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安全施工措施:你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提交相关安全施工材料。
5. 质量保证措施:你单位应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并提交相关质量保证材料。
四、审批要求1. 你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 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应提前向我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设计变更材料。
3.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和防护功能。
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分别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不仅是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流程,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安全和发展。
下面就人防审批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划申报阶段。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向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递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初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3. 评审。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地点选择、环境影响等方面。
二、设计审查阶段。
1. 设计方案审查。
经过规划申报阶段的评审合格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技术审核。
设计方案递交后,相关技术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施工许可阶段。
1. 施工许可申请。
设计方案通过技术审核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批。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环保等方面。
四、竣工验收阶段。
1. 竣工验收申请。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资料等。
2. 验收。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流程,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得以规范和完善,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促进了城市的安全建设和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审批流程,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最新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在县城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9层以下、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至县人防办,县人防办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应建人防工程设计条件,申请所需资料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大厅进行长期公开。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县人防办提供的资料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毕后,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人防办审批,县人防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向县人防办提出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并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一)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一、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等。
二、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程序1. 提出项目建议书: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进行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
4. 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
5. 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图设计。
6. 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根据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审查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
7.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三、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管理措施1. 严格审查: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2. 强化监管: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标准实施。
3.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
4. 加强协调:加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档案管理,为项目后续维护、改造等提供依据。
总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是保障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审查、强化监管、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确保人防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我国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人防工程报建须知

人防工程报建指引一、人防工程报建执行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78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12号公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面积、收取易地建设费标准、易地建设条件、免建条件等在《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和报建内容(一)人防工程建设形式:分为三种,即自建、易地建设、免建。
自建即在该建设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指该建设项目由于地基、基础、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建设人防工程,统一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免建即建设项目符合《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免建条件,工程项目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易地建设费.(二)人防工程报建内容:自建项目(二阶段):第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第二阶段人防初步设计审查。
易地建设和免建项目(一阶段):提出人防设计要求阶段.人防设计报建阶段进行完毕后,我办予以核发《人防工程核准单》。
三、报建地点、时间、电话等报建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21号窗口收发文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45咨询电话:82107142网址:www。
/缴纳易地建设费帐号:一、应提交资料(各1份)(一)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报建登记表》(附件1);(二)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验原件);(五)建筑设计方案图(盖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六)建筑设计方案中应有每栋各层的总建筑面积明细列表(包括规定核增建筑面积等、层数和建筑面积等按市规划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计算)、每栋基础埋置深度(建筑方案中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项目,须设计院提供桩基础设计文件作为依据);(七)易地建设、免建项目请写申请,盖公章.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年度重大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人防工程手续办理程序

1. 项目规划:
首先,根据国家及地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求,确定人防工程的项目规模、位置、用途等。
2. 可行性研究:
进行人防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工程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分析。
3. 初步设计: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人防工程的初步设计,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4. 设计审批:
将初步设计提交给人防部门审查,人防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5. 施工图设计:
在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包含详细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
6. 施工图审批:
将施工图提交给人防部门审批,人防部门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条件和标准。
7. 招投标:
完成施工图审批后,进行人防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8. 施工许可:
向人防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获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9. 施工:
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人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10. 质量监督与验收: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完成后,由人防部门组织验收。
11. 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人防工程可以投入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还需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工程安全。
人防工程报建程序

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以下的规定办理人防工程的报建手续:一、办理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1、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满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含6级,下同)防空地下室;2、危房翻新住宅项目、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的居民住宅楼,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3、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但民用建筑处于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可以按照该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按照本条前款第(三)项集中修建的,其选址和实施计划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扩建、改建等10 层(含10 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 米(含3 米)以上的9 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二、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的建设项目1、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且地面总建筑面积不满2000平方米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难以保证防空地下室施工安全的。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易地建设的决定。
5、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办理免建防空地下室及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管理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易地建设)、拆除等行政审批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易地建设)、拆除行政审批管理。
第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
第五条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分级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分级审批的规定执行。
自治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地、州、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
第六条未经自治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下放的审批事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做出行政审批决定。
对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越权做出的行政审批决定,自治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予以撤销。
第二章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管理第七条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第(二)、(三)项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按照3%修建。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人防审批流程是指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流程。
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抵御空袭和其他战争灾害的工程设施。
人防审批流程的规范和严谨性对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将对人防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人防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需要向人防管理部门提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申请材料需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在提交申请时,建设单位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接下来,人防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方面。
评审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然后,经过评审专家的初步审查后,人防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核实。
这一步是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建设单位资质的审查、工程设计的合规性审查等。
只有在通过这一步的审查后,人防管理部门才会进入下一步的程序。
接着,人防管理部门将组织现场勘察和技术复核。
这一步是对申请材料中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实地考察和核实,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施工要求。
现场勘察和技术复核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审批流程的进展,因此建设单位需要配合人防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相关程序的顺利进行。
最后,经过前期程序的顺利进行后,人防管理部门将对人防工程建设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后续建设和使用,因此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
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后续工程建设,并及时向人防管理部门报备工程进展情况。
总的来说,人防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程序,需要建设单位和人防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确保相关程序的顺利进行。
只有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人防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后,才能保证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人防审批流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城市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安全而设置的防空、防毒、防护设施和设备。
在建筑施工中,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非常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人防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
首先,申请人应向当地人防部门提交人防审批申请表格,同时提供相关的建筑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
人防审批申请表格是一份规范的申请文件,其中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施工图纸的具体要求、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等内容。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且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否则将影响审批流程。
其次,人防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将对建筑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人防工程的设置位置、防护能力、施工材料等方面。
如果发现问题,人防部门将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审核通过后,人防部门将发放人防审批文件,允许申请人进行人防工程的施工。
接下来,申请人按照人防审批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人防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动设计方案,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定期向人防部门提交施工进度报告,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最后,人防部门将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实际效果、施工质量、安全性等方面。
如果验收合格,人防部门将颁发人防工程合格证书,标志着人防工程的建设工作正式完成。
如果发现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总之,人防审批流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保障了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的人民和国家的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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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
怎样的
(1) 拆除民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民防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后发给《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
(2) 区民防办收齐《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勘察,作出补建或补偿的决定。
人防工程和民房工程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似乎并不常见,在大家的心目中,这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处。
但是在战时就是可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工程,因此他的审批办理也是极为复杂的,那么就有人提出疑问: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在这里就由来为您解答一下。
▲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
1、《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工程》审批办理程序:
建设方提交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区人防办受理并审
查资料,根据提供的有效图纸和法规的规定,计算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防护等级并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条
件→建设方根据区人防办出具的设计条件,找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图纸的设计→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
图纸完成后,把初步设计全套图纸报区人防办转报市人防办进行初步设计图纸的行政审批→市人防办批复后,开展人防
地下室施工图的设计,设计完成后报省人防办审图公司进行业务审批→省人防办审图公司批复后,由项目业主与省人防质监站签订人防质量监督方案→项目业主将市人防办的行政批复、省人防办审图公司业务批复、省人防质监站签订的质量监督方案和审批合格的人防施工图报昭阳区人防办→14、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和省人防办业务审批完成后需完善以下材料:
(1)人防工程投资计划书。
(2)人防工程设计合同(原件)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人防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4)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人防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5)人防设备供货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人防设备购买合同(原件)→报件齐备后由我单位给予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注: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且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昭阳区人防办建管科方可收件。
1、民防工程审批程序:
(1)拆除民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民防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后发给《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
(2)区民防办收齐《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