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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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法学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人文与法学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

人文与法学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人文与法学学院综合测评细则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测评小组组成1、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由班主任、测评年度班级班长、团支书以及4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审核评定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班主任任组长。

2、年级测评小组成员由分管年级辅导员、测评年度班级班长、班主任代表组成,负责复核班级评定,并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核定。

辅导员任组长。

3、学院测评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政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与测评年度班级班长组成,负责复核年级评定,并对测评成绩做最后确定。

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

二、测评流程1、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同学认真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个人自评报告中应有个人总结,并需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中德育奖励分、智育奖励分与体育奖励分的加分标准,分项列明本人可供加分的事实与本人申请的加分分值,以供班级成员及测评小组进行审核评定。

漏写加分项,不予加分;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

所列的各项加分证明复印件附在自评报告后。

2、自评基础上,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开展互评。

3、班级测评小组审核个人德育基础分与自评报告,核对加分项,填写综合评价表。

4、班级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2天后上交年级测评小组。

5、年级测评采用班级专业互换审核评定方式,审核评定班级测评结果后上交学院测评小组。

6、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年级测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7、同学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自愿申报奖学金。

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奖学金申报后,公示名单3天。

三、加分细则1、德育加分1.1 各类荣誉称号与各类竞赛活动级别以获奖证书公章为依据核准。

同一活动不同级别,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1.2 所在集体获得学院荣誉称号,无名次设定的,所属集体的学生可获奖励加分0.25分/人;如有等级设定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分别加0.25分/人、0.2分/人、0.15分/人;若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则第1、2名按一等奖计,第3至5名按二等奖计,第6至8名按三等奖计。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公开、规范政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工作,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能力四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有体育课的班级(1-2年级),总积分=德育分×20﹪+智育分×60﹪+体育分×10﹪+拓展性素质分×10﹪。

无体育课的班级(3-4年级),总积分=德育分×20﹪+智育分×60﹪+体育分×5﹪+拓展性素质分×15﹪。

德育、智育、体育、拓展性素质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工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工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工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准则》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准则: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进行各种奖励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每学年初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各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要将实施细则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批准后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测评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4、综合素质测评应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思想行为、学习成绩和身心素质的测评名次。

5、思想行为测评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文明行为、社会公德等十个方面。

3、奖励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社会实践、参加科技活动、文学艺术、体育竞赛、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宿舍建设、参加大型活动、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等方面。

处罚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违反校规校纪和校、院有关规定等。

4、05级班级综合测评在大类分班前原班级中测评。

5、03、04级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20%+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学分积)*7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0%05级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10%+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学分积)*8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大学在校期间综合评议标准版本

大学在校期间综合评议标准版本

大学在校期间综合评议标准版本第一部分:学业表现评估1. 学业成绩- 每学期的学业成绩是评估学生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

成绩将以绩点的形式计算,并按照绩点排名进行评估。

- 优秀成绩:绩点3.5以上;- 良好成绩:绩点3.0 - 3.49;- 中等成绩:绩点2.0 - 2.99;- 不及格:绩点低于2.0。

2. 学术项目和竞赛参与- 学生参与学术项目和竞赛是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评价学生在该方面的表现时,将考虑项目或竞赛的专业性和难度,以及学生所做的贡献和成绩。

3. 学术研究和科研能力- 学生是否主动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以及其研究水平和能力,将是评估学生的重要指标。

- 学术独立性、创新性和研究成果的质量将被优先考虑。

第二部分:社会实践评估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 学生是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将被重点评估。

- 参与的活动可以包括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实习或兼职等。

2. 社会实践成果- 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对社会的贡献,包括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将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第三部分:学术道德评估1. 学术诚信- 学生是否遵守学术诚信的原则,包括不抄袭、不替他人代写作业、不涂改成绩或考试内容等,将是评估学生学术道德的重要依据。

2. 学术合作-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术合作,包括与同学的讨论、分享学习资源等,以及遵守合作规则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表现,将被考虑在内。

第四部分:创新创业评估1. 创新思维和能力- 学生是否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包括发散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将是评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指标。

2. 创业实践和成果- 学生是否参与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验,包括创立企业、参加创业竞赛、获得投资等,将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第五部分:综合素质评估1. 综合素质培养- 学生是否主动参与综合素质培养活动,包括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实践能力培养等,以及在这些方面的成果和表现,将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科院1303班综合测评细则一.德育分1.凡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被相关部门查处到的,一律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2.旷课1节扣1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节课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

迟到、早退每次折算成旷课0.25节。

集体活动、团日活动等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早操、粉笔字、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操扣1分;已报名参加文体等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4.5.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区服务,运动会(服务者)迎新生者酌情加1-3分。

二.能力分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2.参加文化类、科技类、技能类、创造发明类等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执行,每一类竞赛活动积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和文艺作品,国家级每篇加20分,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加6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其余类推。

(2)在校级或院级学术报告会上宣读学术论文分别加6分或3分。

(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校级(含校报和同级作品)加6分,网络篇分别加5,4,3分。

(4)凡被市校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加3分,被校内综合新闻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被翔宇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满分6分,图片新闻每张1分,文字报道中的图片每篇1分,翔宇网稿件、照片及海报分数不叠加,总分不超过6分。

校报及校外稿件可叠加,无上限。

多发稿件实行就高制,以所发表的最高媒体为标准。

此项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计。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每位宿舍成员每次加3分。

校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分别为5,4,3分,院级则为3,2,1分5.职位分不叠加,采取就高制。

班级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3-8分,校院级社团学生会干部加3-7分,担任干事的加1-3分。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和公共管理学院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和公共管理学院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不违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综合测评基础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据各同学的表现情况协助班主任评定,班外奖惩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材料评分。

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学工办、各班主任指导,评定小组由若干班委及普通同学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各班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各班级的加分标准须按照学院下发的综合测评细则为标准,不得与学院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发生冲突,凡有违规的班级,一经发现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一、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基础分20%)奖惩分 课程成绩分业 素 质 (占60%)奖惩分基础分心 素 质 (占10%)奖惩分 基础分 文 化 素 质 (占10%) 奖惩分1、学期综合测评分=思想道德素质分×20% + 专业素质分×60% + 身心素质分×10%+ 文化素质分×10%2、学年综合测评分=(上学期综合测评分+下学期综合测评分)÷23、毕业总评分=∑各学期综合测评分÷学期数二、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与学校学生手册综合测评评定细则一致)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奖惩分(一)基础分评分标准(=8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和祖国尊严;关心时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奖惩分评分标准(奖励分≤20分,惩罚分≤80分)1、表扬和批评奖惩分标准:2、校纪、团纪处分惩罚分标准注:同一事项受不同奖(惩)者分数不累加,取最高分。

三、专业素质测评专业素质测评分=必修课成绩±奖惩分注:①专业素质测评分在加权之前不超过100分;②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记入测评成绩,专业选修课、课程实习成绩不作要求,是否计入综合测评由各班自行操作。

2023江西农业大学学科评估排名(一览)

2023江西农业大学学科评估排名(一览)

2023江西农业大学学科评估排名(一览)江西农业大学B类学科名单序号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1畜牧学B2林学B-江西农业大学C类学科名单序号一级学科名称评估结果1风景园林学C2兽医学C3公共管理C4作物学C5农林经济管理C-注:*将介绍江西农业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第五轮学科评估公布之后,*将更新江西农业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

江西农业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序号专业名称1动物科学2农学3林学4农林经济管理5生物工程江西农业大学简介江西农业大学位于江西省省会——英雄城南昌市,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是中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1905年公立综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农业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学费(元)学制(年) 1园艺409042生物技术494043林产化工494044城乡规划522055动物科学409046汉语言文学438047地理信息科学494048农林经济管理466049数字媒体技术5220410动植物检疫4090411英语4660412茶学409041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4940414材料化学4940415土地资源管理4660416法学4660417农业水利工程4940418电子商务5220419种子科学与工程4090420食品质量与安全49404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220422风景园林522042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940424国际经济与贸易4660425水产养殖学4090426园林4090427土木工程5220428制药工程4940429应用化学4940430工商管理4660431车辆工程4940432环境科学与工程4940433林学4090434教育技术学4660435日语4660436动物药学4090437动物医学4090538物联网工程10000439金融学46604 40生物工程49404 41农学40904 42旅游管理46604 4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2204 44食品科学与工程49404 45会计学46604 46植物保护40904 47电子信息工程52204 48软件工程100004 49农业资源与环境40904 50公共事业管理46604 51经济学46604。

人文学院综合测评标准

人文学院综合测评标准

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了全面发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科学管理,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能的全面发展,并综合人文学院的专业特色,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此评测办法。

一、测评标准综合测评计算方法(一)(团(二具体细则如下:(可累计加分)1.加分情况:凡有下列情况者,按标准加分。

a)考试成绩位于班级前三名(单科),每科加1分。

(学习委员)b)平均成绩位于全班前三名者分别加2分。

(学习委员)c)本学期通过英语四、六级加5分,计算机二级,普通话口语证(二级甲等以上),高级秘书资格证书的各加2分。

(学习委员)(三)体育分由体育成绩、早操以及课外体育活动的表现组成具体细则如下:1.体育成绩(30分)(文体委员)在有体育课的学期,将体育课的考试成绩乘以30%,或直接按优=30分、良=28分、中=26分、及格=24分、补考及格=22分、补考不及格按20分计算。

a)因特殊原因,由正常手续获得体育免修的,按及格分22分计算。

b)无体育的学期,基础分每人均为30分。

2.早操(50分)(文体委员)旷操一次扣4分;病、事假一次扣2分。

a)因特殊原因,由正常手续批准免跑及在家居住的,按及格30分计算,参加跆拳道和武协的均按40分计算。

3.体育比赛(20分)(文体委员)a)参加校组织的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等活动,均可获得20分。

(四)能力分(满分100分,不得超过100分,设基础分为40分)具体细则如下:1.加分情况:凡有下列情况者,按标准加分。

a)积极参加学生创新、计划活动,科研立项如期结项者加20分。

(宣传委员)b)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加15分、10分。

(宣传委员)c)在校级(含校内各级刊物及网站)上发表文章每篇加2分,院级网站加1分。

(宣传委员)d)被评为省、市、校级先进社会实践个人者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

e)按要求写出工作(活动)计划和总结,社会实践心得或调查报告者,加5分。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doc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doc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2008年10月22日修订)一、宗旨为了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科学评价,激励学生注重德、智、体、美诸方面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学生的专业特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院二年级至四年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凡休学超过三个月不得参与评定。

三、实施办法各等级评定人数按照学校规定,测评原则按照学校规定,具体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20%+学年加权平均成绩×70%+学术活动参与情况×10%+附加分×5%四、测评内容(一)思想行为测评成绩项,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社会公德、文明行为等十方面内容,每项10分。

学生该项成绩得分由各班学生在班主任的监督下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确定,并由班委会统计后经班主任签字认可,交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二)学年学习成绩项,总分100分,该项成绩的得分以教务科出具的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为准;(三)学术活动参与情况,总分100分,该项成绩的得分根据学生参与由学院组织参与、举办或认可的学术活动(包括人文与发展学院知名专家学者论坛及纳入本论坛的各系主办讲座)次数计算,原则上要求每学年参加6次,满6次即计100分;不足6次者按每次17分扣除相应分数;对超过6次的额外次数,在附加分条款中有相应规定。

[注:综合测评中学术活动参与情况由学生本人持有的学术活动认证条予以证明(学术活动认证卡需为我院学生工作组统一发放,盖有学院分党委公章),填写申报单后经班主任签字,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方予以认可;如确系认证卡遗失,且能通过有效方式证明本人参与了某次学术活动,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审核;对学院明确公示视为全员参与的学术活动,所有参评学生每人均认可该次活动应得分数。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第三条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根据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份,其中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等环节中形成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创新活动、科技实践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的创新性、实践性及创造性的素质。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一般于每学年9月~10月实施。

转专业学生和提前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上一年度主要学习和生活的班级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七条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学院各年级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与整理。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3)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应保证每个寝室都有代表,且须在学院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测评小组可考虑导生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基础性素质由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模块构成。

中国农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10-2011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评是奖学金评选的重要环节,为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并使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学院特此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每学年初,学院组织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测评坚持静态考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校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之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后实施。

二、综合测评的构成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成绩×15%+学习成绩×70%+课外活动表现成绩×15%+附加分(一)思想品德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班级进行民主打分;(二)学习成绩等于平均学分绩点(GPA)×25;(三)课外活动表现满分为100分,分为班级打分以及课外活动表现加分;(四)附加分在-5到5分之间,分为奖励分和处罚分。

三、评分细则(一)思想品德成绩(1)思想品德成绩由班级全体成员打分,满分为100分。

评分需在班主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位同学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班级成员打分。

(2)计算每位同学的平均得分后进行班级排名,原则上不允许并列。

第1名100分,第2名99.5分,公差为0.5,第26名87.5,第27至最后一名87分。

(3)评分项目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0-20分)2、品德修养(0-20分)3、法制观念(0-20分)4、尊敬师长(0-20分)5、社会公德(0-20分)(二)课外活动表现课外活动表现(满分100分)=课外表现班级打分(满分50分)+课外活动加分(满分50分)(1)课外活动表现班级打分(满分50分)1、课外表现班级打分由班级全体成员打分。

评分需在班主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位同学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班级成员打分。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毕业班学生管理办法 -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毕业班学生管理办法 -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毕业班学生管理办法(暂行)针对当前毕业班级存在到课率不高,寝室入住率不高,给学校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学生个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为加强对毕业生班级管理,结合毕业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强化管理针对毕业班上课率与寝室入住率不高的情况,学院将通过学风与晚查等方式加强毕业生班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增强毕业生同学的安全感。

具体实施办法:1、纪保部:(1)专门针对大四毕业生,每周进行不定期、不固定班级的晚查铺,并且及时把每次的统计结果上报到学院负责人处。

如果有任何疑问都直接找老师解决。

(2)纪保部每周总结一次,对于晚查时经常不在寝室的人员做一个统计,并且把结果发给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部,记入档案,为其进一步的安排做铺垫。

2、学习部(1)每周对大四学生进行不定时学风抽查,如实记录缺到学生名单,每周做好总结及时反应到学院老师处。

3、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部:(1)在双选会上,各种双选洽谈的推荐表原件上,作出对毕业生的客观评价。

(2)在毕业生档案方面,单独建立关于其大四一年的“就业档案”,记录全程就业过程,惩罚材料均记录。

二、奖惩措施1、在各种院校级别招聘会上,凡是优秀者,均优先推送,有外宿、不到课惩罚记录者,坚决不推;2、对于经常不到课、一直外宿情节严重的,学工办派发通报,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3、若一个班级缺课、不在寝人数达10%以上,则向该班发出警告;若缺课、不在寝人数达20%以上,则相应减少该班级奖助学金20%的评定指标;若缺课、不在寝人数达40%以上,则在学院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多次不来上课、外宿的学生,并取消该生个人的奖助学金、评优评先的资格,同时按对应比例减少该班奖助学金的评定指标;4、根据学习和纪保部检查结果,党员1次不在,给予党内警告;2次不在给予违规处罚,预备党员不予以转正;3次不在,给予党内记大过;多次或者屡次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党籍;5、党员与预备党员2次不在,学校、学院各项评优评先等不予以推选。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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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度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目录序言 (1)第一章:学生会干部守则 (2)第二章:学生会通报制度 (2)第三章:学生会罢免制度 (3)第四章:学生会副部、干事管理条例 (4)第五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9)第六章:学生会例会制度 (13)第七章: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例会制度 (16)第八章: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16)第九章: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22)第十章:学生会纪保部规章制度 (23)第十一章: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30)第十二章: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38)第十三章:学生会健康保健部规章制度 (41)第十四章: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 (43)第十五章:学生会女生部规章制度 (43)第十六章:学生会语言艺术部规章制度 (45)第十七章: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48)第十八章: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49)第十九章:学生会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部规章制度 (51)第二十章: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53)第二十一章: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 (67)序言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总支(以下简称院党总支)领导的,共青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总支(以下简称院团总支)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党、团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院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以“创一流学生会”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着重“三化”:制度化管理,人性化服务,阶段化提升。

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理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院学生会作为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承载着丰富校园生活,引领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职责;承担着开展日常检查、举办学生活动、充当校方和学生桥梁的任务。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组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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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制度汇编2008年9月第一次修订2014年3月第三次修订目录学科建设规划(2014—2018年) (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4)院务会制度 (5)学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度 (5)全院教职工大会制度 (6)院长岗位职责 (6)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7)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8)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8)党委行政办公室主任职责 (9)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9)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10)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0)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11)研究生秘书岗位职责 (11)图书资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2)临时用工劳动规章制度 (12)教学工作管理与考核规程 (13)教学师资管理规定 (16)集体备课制度 (17)听课制度 (17)科研管理规定 (18)教职工获奖奖励办法(试行) (18)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19)财务管理制度 (19)招待用餐、公务用车制度 (19)文件管理制度 (20)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20)音乐演奏厅管理办法 (20)舞蹈训练房管理办法 (21)琴房管理办法 (21)管理模拟室(机房)管理办法 (22)书刊借阅规则 (22)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及超期罚款规定 (23)学科建设规划(2014—2018年)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自2002年4月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0余年发展历程。

10多年来,学院的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学科建设跃上层次,已由建院时的管理科学1个本科专业发展到新增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音乐表演等6个本科专业,以及公共管理和农业推广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了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四大学科门类。

为适应新形势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稳定本科规模,拓展专业门径,着力办学特色,强化硕点建设,保证教研质量”的要求,加强学科建设,为把学院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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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制度汇编(2014年3月修订)目录一、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总支部(直属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1)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5)三、党总支岗位职责 (6)四、党委工作制度 (9)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1)六、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3)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八、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4)九、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5)十、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若干规定 (16)十一、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总支部(直属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江西农业大学各院系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院级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简称直属党支部)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组织,是院级单位的政治核心。

党总支(直属党总支)向校党委和本单位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贯彻执行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本单位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院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根据校党委的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努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院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与行政负责人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对本单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有效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章院级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组成第五条党员50人以上的院级单位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不足50人的,成立党支部(直属于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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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不违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综合测评基础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据各同学的表现情况协助班主任评定,班外奖惩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材料评分。

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学工办、各班主任指导,评定小组由若干班委及普通同学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各班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各班级的加分标准须按照学院下发的综合测评细则为标准,不得与学院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发生冲突,凡有违规的班级,一经发现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
基础分
20%)
奖惩分 课程成绩分 业 素 质 (占60%) 奖惩分
基础分
心 素 质 (占10%)
奖惩分
基础分
文 化 素 质 (占10%)
奖惩分
1、学期综合测评分=思想道德素质分×20% + 专业素质分×60% + 身心素质分×10%+ 文化素质分×10%
2、学年综合测评分=(上学期综合测评分+下学期综合测评分)÷2
3、毕业总评分=∑各学期综合测评分÷学期数
二、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与学校学生手册综合测评评定细则一致)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奖惩分
(一)基础分评分标准(=80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和祖国尊严;关心时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奖惩分评分标准(奖励分≤20分,惩罚分≤80分)
1、表扬和批评奖惩分标准:
2、校纪、团纪处分惩罚分标准
注:同一事项受不同奖(惩)者分数不累加,取最高分。

三、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素质测评分=必修课成绩±奖惩分
注:①专业素质测评分在加权之前不超过100分;
②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记入测评成绩,专业选修课、课程实习成绩不作要求,是否计入综合测评由各班自行操作。

(一)必修课成绩分测算办法
必修课成绩=∑各必修课成绩÷必修课程门数
注:①五级计分制课程换算标准:
②缓考课程计入下学期;
③考试舞弊、旷考课程成绩计零分;
(二)奖惩分评分标准(奖励分≤20)
1、日常学习奖惩分标准:
注:①当学期有必修课不及格者(前三学期英语除外,以第四学期的最后加权为准)或专业排名在班级50%之后取消当学期参评奖学金资格,专业排名在班级30%之后者取消一等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综合排名保留,相应的资格按综合排名下移;
②若CET-4、CET-6成绩在学校规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上交时间内可查证,则当学期加分,若不可查证,则后推至下一学期加分。

2、学习竞赛、课外科技竞赛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注:①学术论文加分须为第一作者;
②同一项目获多项奖者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四、身心素质测评
身心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奖惩分
(一)基础分标准(基础分=60分)
坚持体育锻炼,参加体育竞赛和学风、纪律、卫生创建活动,具有基本的运动技能和情绪调控能力,身心健康。

(二)奖惩分标准(奖励分≤40分,惩罚分≤60分)
注:①文明创建竞赛校、院级荣誉不分等级统一按照以上加分标准进行相应加分,如校卫生文明寝室、院卫生文明寝室、院早检早读先进个人等;
②学风罚项认定均已学习部学风抽查结果为参照,纪律罚项认定均已纪保部早检、晚查铺结果为参照,卫生检查罚项均已生活部卫生检查结果为参照;
③不参加规定活动者,扣5分,规定活动包括升国旗、指定会议等;
④如有其他加分扣分情况及分数变动情况学院学工办会拟定并公示采纳广大同学意见。

附表:体育竞赛加分标准:
注:①个人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校级(以上)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加2/人,教练员3/人,同一类项目既是教练员又是运动员,不累加,只取最高分;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不再重复累加运动员分(即2分)和教练员分(即3分)。

②我院代表在校级团体竞技体育项目中未获奖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加2/人,教练员3/人,既是教练员又是运动员,不累加,只取最高分;获得校级团体竞技体育项目名次(第一到第八名),教练员比队员多加1分/人,运动员和教练员不再重复累加运动员分(即2分)和教练员分(即3分)。

③院啦啦队参与校级比赛按体育竞赛加分。

五、文化素质测评
文化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奖惩分
(一)基础分标准(基础分=60分)
经常参加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主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具有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

(二)奖惩分标准(奖励分≤40分,惩罚分≤60分)
1、社会工作加分标准:
⑪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⑫其他社会工作者加分标准:
A.团委、学生会其他成员及班级其他干部加分标准:
B.社团组织成员加分标准:
注:①各新生班级辅导员仅可在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加分,其余学期均不认定加分;
②团委、学生会直属各小组(队)分别为:信息小组、青年志愿者队、辩论队、艺术实
践队、啦啦队,以上小组(队)均认定为委员、部长级,小组(队)长分别加6分,副组(队)长分别加4分,团委委员、学生会部门下设各小组(队)为书画小组、主持人小组等,均认定为副部长级,小组(队)组(队)长加分别4分;
③团支部支委、班级普通班委(包括心理保健员)加分不超过4分,寝室长加分不超过2分,由本班综合测评小组视其工作情况予以评分;
④我院社团干部认定为:社团正副社长(会长、团长)、各部门部长,社团副部长均不认定为学生干部加分;我院社团干部及会员优秀比例不超过10%,良好不超过30%;
⑤校内院外其他学生组织包括大学生记者团、广播站、军乐团等成员加分标准参照我院社团组织成员加分标准,优秀、良好、合格社团干部的认定均参照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下发的社团干部评优材料;
⑥校刊《绿丛》为校团委主办、社联承办刊物编委会成员按社会工作者由校团委考核认定后纳入综合测评范围;
⑦以上加分标准各班须严格遵守,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学工办可视情况在当学期加分材料上进行适当调整,如某名社会工作者在其岗位上却不积极参与工作,有名无实,学院学工办可不予以其相应社会工作者加分;
⑧大型赛事校级主、副裁判分别加3分/人、2分/人,院级分别加2分/人、1分/人;
⑨以上社会工作者为校内社会工作者,代表学校(学院)担任国家级、省级、市级社会工作志愿者的,依次加10分/人、8分/人、6分/人;
⑩社会工作分可以累加,但最高不超过10分。

2、社会实践、文艺作品、文艺活动及其他竞赛活动加分标准:
⑪社会实践活动奖惩分标准:
注:①先进个人及先进营队成员不累计加分,同一实践报告或多项建立,计分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⑫文艺作品及文化活动奖惩分标准:
注:①可以独立完成的作品(节目),由集体完成则加分减半;
②特等奖加分在同等级一等奖加分基础上+2分;
③参与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等大型院级活动以及大型校级活动主持人加2分/人次,参与演出的节目负责人及节目表演者加2分/人次,大型院级演出活动参与多个演出节目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
④同一作品、项目(节目)获多项奖励,计分不累加,同一作品、项目(节目)获奖与参与分不累加,只加获奖分数;
⑤各种文化活动包括国家、省、校、院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文艺演出、文化竞赛等;
⑥“其他”指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之外的奖励,如优胜奖等,不包括参赛未获奖作品(节目)及个人。

⑬发表宣传稿件及发表文章奖惩分标准:
注:学院团委信息小组、院学生会宣传部成员在学院网站上发表稿件,每篇折半加分即1分/篇。

注:①宣传稿件、文章加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如刊物、报纸、截屏网页、单位公章等;
②在学生自办刊物上发表稿件、文章作者原则上不予加分,如遇特殊情况请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征求班级同学意见进行评分;
③院刊、院报指人文学院党委或人文学院主办学院团委承办及其他组织承办的刊物;
④本部门承办的活动,本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均不予以加分。

⑤核心期刊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文学类期刊,官方主办期刊由地方党政主办的期刊。

六、综合测评办法及有关规定
1.学院学工办指导学生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各班级成立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综合测评工作。

2.本细则中各项奖励加分中的“校级”是指学校党政或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给予的奖励。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第一周内,各有关部门将有关测评的数据送交院学工办审批,之后才可以根据材料进行测评。

4.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生档案材料之一。

学院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健全制度。

凡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5.留级学生上学期有成绩参与综合测评但不参与奖学金评定,留级学生上学期无成绩者各模块给予基础分放置测评表末尾,转出学生及转入学生放置新单位进行测评。

七、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准。

2.本细则由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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