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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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摩托车头盔标准

国标摩托车头盔标准

国标摩托车头盔标准目前国内安全头盔从用途上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自行车、滑板、轮滑用运动头盔;二是摩托车乘员头盔;三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头盔从外观上主要分为三类:全盔、揭面盔、及半盔。

另外,安全帽产品容易和安全头盔混淆,但其不适用于运动和车用头部防护。

具体说明如下:一、外观(一)从外观上一般分三类,分别是全盔、揭面盔、及半盔。

(二)各盔种的特点:1.全盔:从安全角度看,全盔的安全性是最高的,它会将骑乘者的整个脸部到下巴位置完全包裹。

但因为产品较重、透气性差导致舒适性较差。

2.揭面盔:安全性及舒适性介于全盔与半盔之间。

3.半盔:安全性比全盔和揭面盔稍弱,防护的位置仅为眼睛上方的头顶部及脑后部。

但因为重量轻,使用时的舒适性较好。

二、头盔相关标准(一)国家标准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归口单位: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标准规定了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采用欧洲标准EN1078和美国标准F1447休闲自行车或轮滑用头盔的标准规范。

运动头盔:在运动过程中,用来吸收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

(二)国家标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归口单位:公安部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摩托车头盔:在事故中降低摩托车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

摩托车乘员佩戴的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

A类:摩托车排量在125cc(含)以上,有全盔和半盔。

B类:摩托车排量在125cc以下,半盔。

(三)团体标准T/SEIA003—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永恒头盔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一盔一带摩托车乘员头盔CCC认证详解

一盔一带摩托车乘员头盔CCC认证详解

“一盔一带”摩托车乘员头盔CCC认证详解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从行政执法角度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摩托车乘员头盔这也将是继口罩之后有一个关乎民生的焦点产品类目。

早于2018年8月1日,根据国发2017年34号文规定,摩托车乘员头盔已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

细说头盔的强制认证:
一、检测标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Helmets for motorcyclists
二、适用范围:摩托车乘员头盔
三、认证标识:
四、获证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五、单元划分原则:
(1) 种类(A 类盔、B 类盔);
(2) 结构和形状(全盔、半盔);
(3) 壳体材料;
(4) 缓冲层材料;
六、头盔种类:
头盔按性能和使用对象分为A类盔和B类盔,按结构和形状分为全盔和半盔:
1、性能和使用对象分类:
A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量为125cc以上(含125cc)的摩托车乘员,形状有全盔和半盔;
B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量为125cc以下的摩托车乘员,形状为半盔。

2、结构和形状分类:
3、试验项目:
序号检测项目试验次数
1结构、规格尺寸6
2保护范围6
3质量6
4视野6
5护目镜透过率1。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精编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精编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7-07-06公布 2007-09-20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目录1总则 (1)2工作机构 (1)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3)4许可程序 (3)申请和受理.......................................................................................(3)企业实地核查....................................................................................(3)产品抽样与检验.................................................................................(4)审定和发证 (4)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审查要求 (5)企业生产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的产品标准 (5)企业生产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5)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6)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6)6证书和标志 (8)证书 (8)标志 (9)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10)8收费 (10)9工作人员守则 (11)10附则 (11)附件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2)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为了做好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标标准GB811-201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标标准GB811-20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二者简称乘员)佩戴的头盔。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 10000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保护摩托车乘员头部的装具。

3. 2 壳体头盔的外层结构。

3. 3 缓冲层吸收冲击能量的适体垫层。

3. 4 舒适衬垫保证头部佩戴舒适的衬垫。

3. 5 佩戴装置保证头盔牢固地佩戴于头部的部件。

3.8 全盔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能对眼、面、下颌部起保护作用头盔。

3.9 半盔指壳体与缓冲层能覆盖保护区的头盔。

3.10 基础平面由左、右耳屏点和右眶下点确定的水平面,也称头水子面,即图l 中O—O 平面。

图 1 基础平面(O—O,)侧视图,3.11 参考平面距基础平面以上一定距离的平面,该距离由头型型号决定,见图2 及表1。

3.12 试验头型(以下简称头型)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

3.13 试验区头盔的检验范围,即图 2 中的A一A/,以上部位。

Z—Z/,为中央垂直轴。

图 2 参考平面和试验区(A一A/以上部分)侧视图表1 不同头型型号的基础平面和参考平面表1不同头型型号的基础平面和参考平面头型型号YX眼外角点至头顶点垂距。

3.16 眼突枕突距眼前突点至枕后突点水平距离。

不同规格尺寸头盔的保护区范围见表头盔按结构和性髓分全盔与半盔两种,每种按GB 10000 中的头围分小、中、大三个规格尺寸,应分别满足第 5 章规定的有关要求。

见表3。

表3 头盔规格尺寸注:头围尺寸允许小于表6头水平围20 mm。

5 技术要求5. 1 结构b)表面涂层颜色鲜明、光洁,不易沾污及脱落;c)在检验中壳体应保持完整无损.不得出现裂121;d)壳体可拆卸部件取下后,不得降低其防护性能,也不得对人头、颈部造成刺伤;e)护目镜连接件不得超分配壳体外表面7mm, 系带等其他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内、外表面3mm ,连接件不得有毛边;f)壳体设通风孔时,其孔径不大于13mm;g)边沿应镶嵌软质圆钝的缘圈,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h)应覆盖头部保护区(含耳罩部分)。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简介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简介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简介目前国内安全头盔从用途上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自行车、滑板、轮滑用运动头盔;二是摩托车乘员头盔;三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头盔从外观上主要分为三类:全盔、揭面盔、及半盔。

另外,安全帽产品容易和安全头盔混淆,但其不适用于运动和车用头部防护。

具体说明如下:一、外观(一)从外观上一般分三类,分别是全盔、揭面盔、及半盔。

(二)各盔种的特点:1.全盔:从安全角度看,全盔的安全性是最高的,它会将骑乘者的整个脸部到下巴位置完全包裹。

但因为产品较重、透气性差导致舒适性较差。

2.揭面盔:安全性及舒适性介于全盔与半盔之间。

3.半盔:安全性比全盔和揭面盔稍弱,防护的位置仅为眼睛上方的头顶部及脑后部。

但因为重量轻,使用时的舒适性较好。

二、头盔相关标准(一)国家标准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归口单位: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标准规定了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采用欧洲标准EN1078和美国标准F1447休闲自行车或轮滑用头盔的标准规范。

运动头盔:在运动过程中,用来吸收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

(二)国家标准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归口单位:公安部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摩托车头盔:在事故中降低摩托车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

摩托车乘员佩戴的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

A类:摩托车排量在125cc(含)以上,有全盔和半盔。

B类:摩托车排量在125cc以下,半盔。

(三)团体标准T/SEIA 003—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永恒头盔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铃车业有限公司、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gb811-2010

gb811-2010

民用头盔:民用头盔是头盔的一种,和军用头盔相对应。

市场上流通的民用头盔主要分为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运动头盔。

发展历史:市场上流通的民用头盔主要分为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运动头盔,执行标准主要是该中心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和国家标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主要特点:目前,驾乘电动自行车者所佩戴的安全头盔多为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运动头盔。

其中,摩托车乘员头盔为强制性认证(CCC)产品,按性能和使用对象可分为A类盔和B类盔。

A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毫升(含125毫升)以上的摩托车乘员,形状有全盔和半盔。

B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毫升以下的摩托车乘员,形状为半盔。

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壳体使用质地坚韧,具有耐水、耐热、耐寒并能较多地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

运动头盔按GB/T10000及未成年人的头围尺寸分为大、中、小和特小4种规格,头盔为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等组成,壳体使用质地坚韧,具有耐水、耐热、耐寒材料制成。

注意事项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从正规商超选购标识齐全的安全头盔;挑选适合自己头型尺寸的合格头盔;用手按压缓冲层,质地致密,以不掉渣不出坑为好;系上系带后用力拉一拉,看是否出现松脱或断裂。

消费者在使用头盔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根据天气、出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匹配的安全头盔;使用时必须系紧系带;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或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注意保管,不要用有腐蚀性溶剂擦洗头盔外表,不要撞击头盔;要注意说明书上的使用期限。

需要说明的是,正确佩戴运动头盔能有效降低运动伤害,但不能完全避免伤害。

2023年电动车新规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2023年电动车新规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正确佩戴是关键
选对头盔是前提,正确佩戴是关键
不系扣=没戴
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要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的产品,不要过紧或过松 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键
安全帽≠安全头盔
不要佩戴“应付式”头盔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 行车时
切记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并且注意要系牢卡扣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正确佩戴是关键
• 另外一起事故。在东莞厚街,肖某驾驶货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 由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载其外孙罗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罗某两人受 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 公共视频中显示,当时爷孙两人头部都已卷入车轮下面,车轮直接碾过头盔,罗 某的头盔直接压得粉碎,刘某佩戴的头盔也破损严重,但两人头部得到了最大程 度保护,最终保住了生命。
从“头”开始
骑行安全
01
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头/盔/规/范/带/安/全/防/意/外
新标准主要修改内容 1、修改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 ,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 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A、E、J、M、O,5个头型。
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新 规 2023
电动车
演示完毕感谢您的欣赏再见
磨 10%。





头 盔
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
表 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
面 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
凸 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
起 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
结 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
构 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
的 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

摩托车乘员头盔CC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CC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乘员头盔CCC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

2 术语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定义见GB 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

3 CCC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4 CCC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CCC认证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不同生产厂的头盔产品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结构不同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材料不同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规格尺寸不同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4.1.2 申请资料CCC认证申请所需资料见附件1。

4.2 型式试验4.2.1 送样原则按CCC认证申请单元送样进行型式试验。

4.2.2 送样4.2.2.1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送样。

4.2.2.2 每一CCC认证申请单元送样6顶。

4.2.2.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4.2.3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检测项目见附件2。

检测依据GB 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

4.3 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初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见附件3。

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1) CCC认证产品的标识;2) CCC认证产品的结构及参数;3) CCC认证产品抽样检测。

需要时,抽查产品送检测机构检测。

4.3.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CCC认证产品的加工场所,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CCC认证产品。

4.3.2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CCC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工厂为2-6人日。

4.4 CCC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型式试验结果的评价由检测机构做出;初始工厂审查结果的评价由工厂审查组做出;CCC认证批准由CCC认证机构做出。

4.4.1 型式试验结果的评价当所有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方可认为型式试验结果合格。

摩托车头盔GB国标检测GB811标准

摩托车头盔GB国标检测GB811标准

摩托车头盔GB国标检测GB811标准
摩托车头盔,是一种用于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头部保护装置。

头盔的主要目的是在受到冲击时保护骑士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伤害乃至挽救骑士的生命。

摩托车头盔在我国检测标准主要是GB811,通常来说,只有符合国家头盔测试标准,通过专业机构检测的头盔,其安全性才有保障,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摩托车头盔GB 国标检测GB811标准。

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摩托车头盔GB811标准测试要求:
1、结构规格尺寸
2、保护范围
3、质量
4、视野
5、护目镜
6、刚度性能(只适用于A 类头盔)
7、固定装置强度
8、佩戴装置强度
9、吸收碰撞能量
10、耐穿透性能
11、标志
办理摩托车头盔GB811测试流程:
第一步:客户提供产品图片及BOM表(物料清单)及申请表;
第二步:检测机构根据提供资料进行报价;
第三步:客户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全额项目费,并准备好测试样品;
第四步:客户安排邮寄样品到实验室测试;
第五步:测试通过,报告完成、项目完成,出具报告。

2020《摩托车乘员头盔》安全标准

2020《摩托车乘员头盔》安全标准

2020《摩托车乘员头盔》安全标准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1999年6月1日发布实施至今已经近21年了。

这一标准的实施,对摩托车乘员头盔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与国外头盔产品的差距,拓宽国内外销售市场以及提高摩托车乘骑人员的安全性等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深企业对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这一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理解,试做如下解读。

1.《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发展历程。

我国第一个《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是在晚于国外同类标准20余年的情况下,从1986年开始立项研究制定,于198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

当时,国内头盔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设计、生产、选材、工艺等方面均处于较低水平。

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发展,在制定标准时,有意放宽了某些技术要求,如头盔的重量、外部结构的突出物、规格尺寸、检验规则、护目镜性能等。

这些指标均影响到我国头盔产品质量的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头盔生产企业的增多,头盔批量出口的加大,运行了近10年的GB811-1989《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已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

为了尽快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提高我国标准的先进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内头盔产品的质量,促进国内头盔产品的出口,进而加快国内头盔企业的发展,于1996年11月20日成立了XX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XX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组成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修订小组,在广泛征求各头盔企业、专家、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企业的实施情况。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现在执行的GB811-1998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不仅符合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而且在产品性能要求方面更全面合理,不仅对生产企业提高了要求,同时对检验部门、检验装置及检验条件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2.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解读(以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做解析)。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这一 国家强制 性标准 的理 解 ,试做 如
下解 读 。
北省产 品质量 监 督检验 院 )等单 位组 1 9 标准规 定全 盔重量不大于 1 6 k , 98 . 0 g 成 的 《 托车 乘员 头盔 》 标准 修 订小 半盔不大于 1 3 k ,比旧标准减轻 2% 摩 .0g 0 管理部 门意见 的基 础 上, 认真 研 究 了 劳,对使用者佩 戴更为舒适,对减 少交 国外先进标 准与 国内企业 的实施情况 。 通 事故 的发 生有 好 处 。同 时对 企业选
取得 了较 好 效果 。为 了进 一步 加深 企 业对 G 8 1 1 9 《 B 1 — 9 8 摩托 车乘员头盔》
企业的发展 ,于 19 年 1 月 2 96 1 O日成立 设 计 模 具 。
了河 北省 产 品质量 监 督检 验所 ( 现河
2 2头盔的质量 ( . 重量 ) B — 。G 81 1
2 3 头盔 外壳 表面 凸出物 ,铆 .
符合标准制定 的相关要求 ,而且在产 品 钉及通风孔 要求 。G 8 1 9 B 1 — 9 8标准 规 1 性能要求方面更全面合理 ,不仅对生产 定头盔护 目镜连接 件不得超过壳体外表 企业提 高了要求 ,同时对检验部 门、检 面 7 m,壳体 内外表面 安装铆 钉 ,铆 m
情 况 下 , 从 1 6年 开 始 立 项 研 究 制 8 9
标准 是在晚于 国外 同类标准 2 O余年的 G 8 卜 19 标准 。修订后 的标准不仅 B 1 98 定,于 1 8 9 9年 9月 1日开始实施 的 。 当时 ,国 内头盔企 业处于 刚刚 起步阶 方 面均处 于较低 水平 。 为 了鼓 励 国内 企业发 展 ,在制 定标准 时 ,有 意放 宽
已经 经 历 了七 个 年 头 , 此 期 间 于 2 0 在 00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6-05-28 07:30:00 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1999年6月1日发布实施至今已经近8年了。

这一标准的实施,对摩托车乘员头盔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与国外头盔产品的差距,拓宽国内外销售市场以及提高摩托车乘骑人员的安全性等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深企业对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这一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理解,试做如下解读。

1.《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发展历程。

我国第一个《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是在晚于国外同类标准20余年的情况下,从1986年开始立项研究制定,于198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

当时,国内头盔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设计、生产、选材、工艺等方面均处于较低水平。

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发展,在制定标准时,有意放宽了某些技术要求,如头盔的重量、外部结构的突出物、规格尺寸、检验规则、护目镜性能等。

这些指标均影响到我国头盔产品质量的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头盔生产企业的增多,头盔批量出口的加大,运行了近10年的GB811-1989《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已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

为了尽快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提高我国标准的先进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内头盔产品的质量,促进国内头盔产品的出口,进而加快国内头盔企业的发展,于1996年11月20日成立了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组成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修订小组,在广泛征求各头盔企业、专家、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企业的实施情况。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现在执行的GB811-1998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不仅符合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而且在产品性能要求方面更全面合理,不仅对生产企业提高了要求,同时对检验部门、检验装置及检验条件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2.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解读(以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做解析)。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头盔规格:头盔应适合骑乘者的头型,头盔内胆与头型尺寸相适应,头盔的尺寸应与骑乘者头型相符。

2.头盔强度:头盔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应能够承受重物的冲击或压缩,而不会显著变形或损坏。

3.头盔缓冲:头盔应具有一定的缓冲性能,能够吸收碰撞能量,减轻头部受伤的程度。

4.头盔稳定性:头盔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能够在骑乘者在摔倒或碰撞时保持稳定,防止头盔飞出或脱落。

5.护目镜要求:头盔应配备护目镜,护目镜应具备防雾、防刮、防冲击等功能,保证骑乘者的视线清晰。

6.头盔重量:头盔的重量应适中,不能过重或过轻,以保证骑乘者的舒适性和平衡性。

总之,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是保障骑乘者安全的重要措施,骑乘者在选择头盔时应该选择符合标准、适合自己头型、具备必要的功能和性能的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通常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1. 中国国家标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和驾驶员头盔》和GB36276-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

标准要求头盔应具备一定的防护功能,包括能够保护头部免受碰撞和坠落物的伤害,具备足够的强度和抗冲击性能,并且需要通过相关测试认证。

2. 欧洲标准:ECE R22.05。

这是欧洲联合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颁布的头盔安全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该标准要求头盔应具备一定的冲击吸收性能、视野范围和抗穿刺能力等要求,并需要通过相关的测试认证。

3. 美国标准:DOT FMVSS 218(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No. 218)。

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头盔安全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标准要求头盔具备一定的冲击吸收性能、视野范围和抗穿刺能力等,并需要通过相关的测试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购买头盔时应根据当地法规选择合适的标准。

同时,为了确保头盔的安全性能,乘员还应选择合适尺寸的头盔,并定期更换老化或发生大碰撞后的头盔。

中国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标准

中国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标准

中国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标准摘要:1.摩托车头盔安全标准的重要性2.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性能要求3.摩托车头盔的分类及用途4.摩托车头盔新标准GB811-2022 的实施5.头盔的佩戴建议正文:一、摩托车头盔安全标准的重要性摩托车头盔作为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的头部保护装置,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头盔能够有效保护驾乘人员免受冲击伤害,阻止或减轻伤害,甚至挽救生命。

因此,摩托车头盔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性能要求摩托车头盔的安全性能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规格尺寸:头盔的结构规格尺寸应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头盔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2.保护范围:头盔应能覆盖驾乘人员的头部、面部和颈部,提供全面的保护。

3.质量:头盔的质量应适中,过重或过轻都可能影响头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视野:头盔的视野应保持良好的开阔度,确保驾乘人员在行驶过程中能够清晰观察周围环境。

5.护目镜:护目镜应具有防雾、防刮擦等功能,确保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提供良好的视野。

6.刚度性能:头盔的刚度性能应适中,既能够抵抗冲击,又不会对驾乘人员造成不适。

7.固定装置强度:头盔的固定装置强度应符合标准,确保在冲击情况下能够有效保护驾乘人员。

8.佩戴装置强度:头盔的佩戴装置强度也应符合标准,以确保头盔在佩戴过程中不会出现意外脱落等情况。

三、摩托车头盔的分类及用途摩托车头盔根据用途和性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跑车头盔:适用于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具有较好的空气动力学性能,能够降低风阻,提高行驶稳定性。

2.巡航头盔:适用于长途巡航的摩托车,舒适性较好,视野开阔。

3.越野头盔:适用于越野摩托车,具有较强的抗冲击性能,保护性能更好。

4.儿童头盔:适用于儿童摩托车驾驶人,尺寸和设计更适合儿童头部特点,保障儿童安全。

四、摩托车头盔新标准GB811-2022 的实施我国于2022 年12 月1 日发布实施了新的摩托车头盔国家标准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成员头盔》。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

头盔分类及相关标准随着近几年国家各个地区对于摩托车的开放,中国封闭了30年的禁摩也基本告一段落,虽然国家对摩托车的解禁,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是摩托车毕竟安全性上面有一定的缺陷,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和政策对驾驶摩托车的要求,“头盔”成为了现代生活中驾驶摩托车的必备装备。

而头盔具体有哪些分类和标准呢?目前我国所使用的安全头盔从用途上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自行车、滑板等使用的运动头盔;第二是摩托车使用的安全头盔;第三是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安全头盔。

而一般人们会根据头盔的外观分为全盔、揭面盔和半盔三种。

而各个头盔的特点及优劣呢?全盔:从安全角度看,全盔的安全性是最高的,它会将佩戴者的整个脸部到下巴位置以及整个头部全部包裹,防护部位最全面。

但因为产品的包裹部位多,导致产品一般都比较重,透气性及舒适性较差。

半盔:安全性相比全盔和揭面盔较弱,防护的位置仅为眼睛以上的头顶部和脑后部。

但其产品质量较轻,透气性和舒适性较强。

揭面盔:防护仅此于全盔,包裹头部的大部,舒适性和透气性相对于全盔较强。

头盔的相关标准我国对于头盔佩戴有三种标准,2009年根据国标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了运动头盔的定义为:在运动过程中,用来一手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称之为运动头盔。

2010年根据国标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规定,摩托车在事故中降低摩托车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摩托车乘员必须佩戴头盔。

2019年国家颁布电动自行车《头部防护安全帽》中也指出在电动自行车骑行过程中要正确佩戴头盔,来减少骑行者头部收到的意外伤害。

而在近两年公安部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驾驶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该政策发布后多地开始落地,部分地区已经正式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头盔标准助力安全骑行

头盔标准助力安全骑行

本标准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10 日发布,2011 年 5 月 1 日实施。标 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内容,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 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 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轻工标准与质量》2020 年第 3 期 11
特别报道

目前,我国头盔行业已有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 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8305-2019《头部防护 救援头盔》 三项国家标准,以及 T/TXB 001-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T/SEIA 003-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两项团体标准,中国文体用品行业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乘员 头盔安全技术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标准 规定了救援头盔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内容,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 故、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救援及相关活动中使用的 头部防护装备。
本标准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发布,2010 年 7 月 1 日实施。标 准规定了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规格、 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等内容, 主要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头盔。
3、GB/T 38305-2019《头部防护 救援头盔》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浅析潘忆杜天培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浅析潘忆杜天培

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浅析潘忆杜天培发布时间:2023-06-19T06:37:07.36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3年7期作者:潘忆杜天培[导读] 本文比对了新标准GB 811-2022和旧标准GB 811-2010关于头盔的规定,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要求。

分析结果显示,旧标准中并未包含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规定,而新标准GB 811-2022增加了更多的测试项目和规范,以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安全性能。

这种改进是必要的,因为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交通的主流,安全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最后提出了对于新标准的一些建议和改进意见,以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安全性能。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摘要:本文比对了新标准GB 811-2022和旧标准GB 811-2010关于头盔的规定,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要求。

分析结果显示,旧标准中并未包含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规定,而新标准GB 811-2022增加了更多的测试项目和规范,以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安全性能。

这种改进是必要的,因为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交通的主流,安全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最后提出了对于新标准的一些建议和改进意见,以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安全性能。

关键词: GB 811-2022;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安全性能;新旧标准比对1 引言随着城市交通日益拥堵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电动自行车在我国的城市中越来越普及。

电动自行车在交通出行中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如灵活、方便、环保等,但是其安全性也备受关注。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都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与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增加、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有关。

因此,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要求逐渐受到关注。

在过去,我国的标准体系中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相关要求,这使得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有效地保护驾乘人员的安全。

gb811-2010

gb811-2010

与GB 811-1998相比,该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添加和修改了一些术语和定义。

(此版本的第2章)-头盔根据其性能进行分类。

(该版本的第3章)-添加了头盔的刚度性能要求和头盔固定装置的稳定性要求,并增加了头盔突出物,佩戴装置,护目镜,保护区,视野,碰撞能量吸收性能和穿透性能的一些内容被修订。

(此版本的第4章)-指定其他项目的测试要求。

(本版第5章)-重写检验规则,并分别规定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1998年版本的第7章,本版本的第6章)-添加头盔类型的标识。

(本版本第7章)提出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管辖。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和辉安全产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春军,秦东伟,杨某。

游涛,郑根超,徐向荣。

该标准所代替的先前版本如下:GB 811-1989,GB 811-1998,gb811-2010 1摩托车乘员头盔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的基本结构,类型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乘客(包括驾驶员和乘客)佩戴的头盔。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头盔可减少事故中摩托车乘员的头部受伤。

贝壳头盔的外部结构显示了头盔的基本形状。

2.3缓冲层保护垫是吸收冲击能量的合适垫子。

2.4舒适垫用于头部佩戴的舒适垫。

2.5系统上的固定装置可确保头盔牢固地戴在头部的各个部位。

2.6护目镜护目镜可遮盖眼睛和面部,而不会影响观察到的眼睛和面部保护部件。

2.7透射率透过护目镜的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2. 8头测试ng头模,一种模拟头的几何形状和机械性能的头模型。

2.9基本平面是指穿过左,右外耳孔的中心以及测试头形状的轨道的下边缘的平面,即在基本平面的侧视图中为0-0'平面(0-0')。

Gb811-2010 2图1基础平面(0-0')侧视图2.10参考平面参考平面平行于基础平面且在基础平面上方一定距离的平面,如图2参考平面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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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佩戴装置。GB811-1998标准规定,佩戴装置在规定静载荷下其伸长量不得超过25mm,且系带不得出现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拉脱现象。
2.6吸收碰撞能量性能。GB811-1998规定,全盔小于等于300g,半盔小于等于400g,且壳体不得破裂。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是指经过检验前环境处理(高温50±2℃,低温-20±2℃,水浸各24小时)的头盔佩戴于用金属材料制成的质量为4-6 kg的碰撞头型上,在距圆形平板砧1830 mm高度,自由坠落,经过传感器、放大器及数据处理,显示并记录头盔对撞击能量的吸收能力,用以模拟在交通事故中头盔对乘员头部的保护能力。做这一试验,要在头盔保护区内4个方位进行8次撞击,主要考核头盔壳体的强度和缓冲层对吸收冲击能量的能力,也是考核生产企业用以缓冲层泡沫帽芯的材质及密度的控制。
1.《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发展历程。
我国第一个《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是在晚于国外同类标准20余年的情况下,从1986年开始立项研究制定,于198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当时,国内头盔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其设计、生产、选材、工艺等方面均处于较低水平。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发展,在制定标准时,有意放宽了某些技术要求,如头盔的重量、外部结构的突出物、规格尺寸、检验规则、护目镜性能等。这些指标均影响到我国头盔产品质量的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头盔生产企业的增多,头盔批量出口的加大,运行了近10年的GB811-1989《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已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
3.2与国外先进标准存在的差距
主要与美国标准、欧共体标准中某些技术指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2.1 检验头盔的碰撞高度均低于美国(Snell)标准与欧共体标准要求。
3.2.2 检验头盔佩戴装置强度及佩戴稳定性装置。国外一些标准采用动态冲击法,检验头盔在受到瞬时冲击力作用下头盔佩戴装置强度及稳定性。
2.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的解读(以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做解析)。
2.1 头盔规格尺寸。GB811-1998标准规定头盔产品必须按规格尺寸,即大、中、小三个规格尺寸号进行设计,改变了过去产品不分规格尺寸号的状况,为消费者量身选购提供了方便。为此,企业在设计模具时,应按新标准规格尺寸设计。在出厂时必须标明每顶头盔的规格尺寸。如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就需修改模具或重新设计模具。
2.7耐穿透性能。耐穿透性能是考核头盔在强大冲击碰撞时,抵抗尖锐物体穿透头盔而对乘员头部造成严重伤害的能力。GB811-1998规定,采用3kg钢制圆柱锥体,在规定高度下,自由落体进行穿刺试验。检验头盔是否被穿透与头型接触。
3.GB811-1998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
3.1 接近国外先进标准水平
2.4 护目镜。 此项是GB811-1998标准的新增项目,要求必须达到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要求。不合格产品采用的护目镜片多是选用抗冲击性差、可见光透过率和抗磨损性低,易产生视觉疲劳。低温易碎、廉价的有机玻璃镜片,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在事故中易产生乘员被劣质镜片划伤的可能。建议采用强度高,透光好,经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聚碳酸脂(PC)镜片。
为了尽快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提高我国标准的先进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内头盔产品的质量,促进国内头盔产品的出口,进而加快国内头盔企业的发展,于1996年11月20日成立了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组成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修订小组,在广泛征求各头盔企业、专家、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了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企业的实施情况。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现在执行的GB811-1998标准。修订后的标准不仅符合标准制定的相关要求,而且在产品性能要求方面更全面合理,不仅对生产企业提高了要求,同时对检验部门、检验装置及检验条件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2.2头盔的质量(重量)。GB811-1998标准规定全盔重量不大于1.60kg,半盔不大于1.30kg,比旧标准减轻20%的重量,减轻了长期佩戴者的颈肌疲劳,对使用者佩戴更为舒适,对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好处。同时对企业选材、工艺及降低成本提出了更高要求。
2.3 头盔外壳表面凸出物,铆钉及通风孔要求。GB811-1998标准规定头盔护目镜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外表面7mm,壳体内外表面安装铆钉,铆钉头不得超过3mm。此连接件位置恰在乘员的太阳穴处,铆钉接头过长超标,安全隐患极大。企业应改变工艺及连接方式。壳体及缓冲层如安装通风孔时,其孔径不得超过13mm,且应尽量避开试验区。
3.2.3 对护目镜的要求与欧共体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欧共体标准对护目镜表面质量、透光性,对信号光的识别、折射能力、抗磨、抗滑等指标均提出了严格要求。
3.2.4 国外检验头盔吸收碰撞能量的坠落式碰撞试验台(国内与其相同),多数采用测速方法计算能量。这样解决了使用该装置由于坠落重心及钢索摩擦阻力等因素带来的碰撞效果差异。国内标准未提出这方面的要求。
以上事实证明,一个符合国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标准,对指导企业的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是多么的重要。
我们相信,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瞄准国外先进标准,适时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对提高我国头盔的质量,拓宽国际市场竞争力,将起到积极作用。(作者单位: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2 对护目镜抗冲击强度及可见光透过率提出了严格要求。除美国Snell标准提出抗冲击强度,欧共体标准提出抗冲击强度及光学性能要求外,未见其他国家标准提出此类要求。
3.1.3 对头盔的结构、凸出物、铆钉、通风孔等技术要求,基本上与国外先进标准要求一致。
3.标准要求。
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自1998年7月2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1999年6月1日实施,已经经历了七个年头,在此期间于2000年、2001年、2002年及2005年连续进行了4次对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级监督抽查,逐渐加深了企业对标准的消化和理解,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的提高,由前三次抽查结果合格率不到30%上升到2005年的80%。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拥有量的增多,头盔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大,尤其近几年来随着东南亚、欧盟、非洲、美国等外贸订单的直线上升,许多头盔生产企业将眼光转向国外市场,头盔生产企业越来越多,产量越来越大,逐渐形成以浙江、广东、河北为主的三大生产基地。截止到2005年9月底,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64家,年产量约1600万顶,其中半数以上出口国外,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头盔生产和出口国。
《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解读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6-05-28 07:30:00 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1999年6月1日发布实施至今已经近8年了。这一标准的实施,对摩托车乘员头盔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提高产品质量,缩短与国外头盔产品的差距,拓宽国内外销售市场以及提高摩托车乘骑人员的安全性等均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了进一步加深企业对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这一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理解,试做如下解读。
李云鹤 王政
据收集的国外标准资料表明,目前除美国Snell标准处于领先外,其他国家标准基本在一个档次上,GB811-1998标准仍不低于其他国家标准,某些技术指标还略高于其他国家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3.1.1 对头盔的质量(含附件)提出了严格要求。针对目前国内头盔设计、材料及使用舒适性等因素,规定全盔质量不超过1.60 kg,半盔不大于1.30kg。据收集到的国外标准资料均未见到其他国家标准提出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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