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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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抽查管理制度

品质抽查管理制度

品质抽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通过定期的抽查,全面检验产品的品质,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二、抽查范围1. 抽查对象: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2. 抽查部门:品质部门负责抽查工作;3. 抽查依据:按照公司的品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抽查。

三、抽查频率1. 日常抽查:每个生产批次至少抽查10%的产品;2. 月度抽查:每月抽查至少3个生产批次的产品;3. 季度抽查:每季度抽查所有产品的5%。

四、抽查方法1. 质检员随机抽取产品进行抽查;2. 抽查内容包括外观、尺寸、功能等各项指标的测试;3. 抽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并记录在抽查报告中。

五、处理不合格产品1. 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整改;2. 生产部门应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3. 经过整改后再次抽查,确定产品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抽查报告1. 抽查报告应包括抽查的产品批次、抽查的数量、抽查的内容、抽查结果等信息;2. 抽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供参考和分析。

七、奖惩机制1. 对于质量合格的产品,可给予相关部门表扬和奖励;2.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追究责任;3. 对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启动产品召回和重新生产。

八、定期审核1. 品质部门应定期对抽查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核,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2. 定期召开品质会议,对品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通过上述品质抽查管理制度,我们能够更好地保证产品的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我们将积极落实品质抽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材料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质量抽查。

第三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应当科学合理、客观公正,保证抽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材料质量抽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抽查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钢材、混凝土、砖瓦、涂料等。

第七条抽查范围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和质量要求确定,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第八条抽查频率应当根据工程成图、质量计划确定,一般为每批次、每批量、每日、每周等。

第九条抽查比例应当根据抽查对象的重要性、风险程度确定,一般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

第三章抽查方法和流程第十条抽查方法主要有现场抽查、取样送检和检测分析等。

第十一条抽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抽查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抽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抽查记录,保留相关样品和资料。

第十三条抽查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对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处理措施第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工整改、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规范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范解释权归建设主管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旨在规范工程材料抽查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广大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建设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作,损害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的工作。

通过抽查的方式,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质量控制工作的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工作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进行的。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职权、职责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工作,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严谨性、公平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二)工程监理单位;(三)勘察、设计单位;(四)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相关方;(五)施工材料供应商和生产厂商。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能力;(二)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三)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管理情况;(四)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五)监督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计划抽查:按照事先确定的计划和程序进行的抽查工作;(二)专项抽查:针对特定的问题或项目进行的抽查工作;(三)案件抽查: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的抽查工作。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抽查对象和范围;(二)制定抽查计划;(三)组织实施抽查;(四)整理、分析抽查结果;(五)编制抽查报告。

第四章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评估和处理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业绩;(二)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四)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五)相关方的合作和配合程度。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

3. 质量抽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通过随机或定期的方式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检。

二、组织结构1. 成立质量抽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工作。

2. 设立专门的质量抽查执行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

3. 明确各参建单位配合质量抽查工作的职责与义务。

三、抽查内容与方法1. 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结构安全、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关键部位和工序。

2. 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实测实量、技术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抽查。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四、抽查频次与时机1. 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抽查频次。

2. 关键节点、重要工序完成后立即进行抽查。

3. 定期抽查应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安排,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五、问题处理与整改1.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类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2. 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备质量抽查领导小组。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停工、罚款等措施。

六、记录与报告1. 抽查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 定期编制质量抽查报告,向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抽查结果。

3. 建立完整的质量抽查档案,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抽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总结:。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定期巡查和抽查方式,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材料、技术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1. 巡查范围: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材料选用和验收等方面。

2. 巡查周期:制度规定巡查周期,如每周、每月等,确保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检查。

3. 巡查人员:制度确定巡查人员,一般由工程质量监督员、项目经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确保巡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

4. 巡查程序:制度明确巡查程序,包括巡查计划的制定、巡查内容的确定、巡查记录的填写和巡查结果的反馈等。

5. 抽查制度:制度明确抽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如每周抽查一处工地、抽查比例为10%等,确保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6. 抽查方式:制度规定抽查方式,一般包括现场抽查、材料验收抽检等方式,通过实地勘察和抽样检验等手段查验施工现场和材料的合规性。

7. 抽查结果处理:制度明确抽查结果处理流程,包括问题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的确定,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可以有效监控工程质量,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二)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的需要,通过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巡查范围和巡查频次:制定巡查的范围和频次,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和工期等因素确定巡查的重点和次数。

2. 巡查内容: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管理、材料使用、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3. 巡查方式和方法:确定巡查的方式和方法,可以采用现场巡查、图纸复核、材料验收、施工记录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促进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劣质产品危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建立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以下简称抽查制度.由国家标准局组织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汇总送国家经委.第三条国家经委根据国家标准局汇总的抽查结果,定期发布国家监督抽查公报.但公布抽查产品的检测数据,应由国家经委指定的报刊负责.第四条抽查所需的检测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国家标准局统一管理,并负责向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报告使用情况.第五条抽查产品的样品由生产企业无偿提供.第六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的对象主要是各类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的重要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涉及用户、消费者安全和影响健康以及群众反映质量差的产品.第七条抽查的依据是产品的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中的主要性能和安全指标,对监督抽查产品要进行综合判定.标准和有关规定中缺乏综合判定要求的,由检测中心提出意见,经国家标准局商行业归口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第八条抽查不得事先通知被查企业,由承检单位直接到销售部门、用户仓库、生产企业的近期产品中按规定提取样品.在销售部门或用户中抽样,生产企业在接到承检单位的通知和“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介绍信”后,在规定时间内无偿补给.样品经检测后,由承检单位保留一段时间,退回生产企业.第九条抽查产品目录,由行业归口部门于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初向国家标准局提出,经其选定汇总,报国家经委批准后执行.在申报产品目录中应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检测依据的标准名称和编号,主要检测项目,判定原则, 承检单位名称,被检企业名称、所在地、隶属关系以及检测费用的预算.第十条承检单位具备同检测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条件,并由熟悉产品标准、抽样方法,懂得生产工艺,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人员进行工作.第十一条承检单位对封样和检测要有详细记录,检测数据和判定要准确无误.样品、检测原始数据要妥善保存,归档备查.样品检测后,一般保留一个季度.第十二条承检单位在检验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将检验结果和抽检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标准局、行业归口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抄送被检单位所在地的经委、标准局,并分别将检验数据通知有关受检企业.第十三条承检单位在检验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和国家监督抽查检测费用决算表一并报国家标准局.第十四条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组织有关专业厅、局负责查明情况.作出处理,并督促整改和复查验收.整改和复查验收情况,要报国家经委、国家标准局及行业归口部门.第十五条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要根据产品不合格程度,结合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日常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处罚措施包括:1限期对该产品的生产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停发厂长和有关责任者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停发企业奖金,扣发厂长和直接责任者部分工资.2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除给予本条1项处罚外,对一贯不重视质量管理,而又不认真整改的厂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撤销其职务.3对获得优质称号的产品,抽查不合格时,暂停使用优质标志.经整顿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取消优质称号,收回证书,予以通报.4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或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经限期整顿无效者,责令企业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领有生产许可证的,建议有关部门收回生产许可证.第十六条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在接到检测结果通知后,厂长要立即向全厂职工通报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查清有关人员质量责任,对在制品和库存产品进行清理,不合格品不准出厂;已出厂的,要按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处理.第十七条产品不合格企业经整改后,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查验收申请.对产品的复检,直接由企业由原抽查检测单位负责;原检测单位有困难时,可由地方检测单位复检;地方企业由省标准局指定检验单位复检.检测费用, 一律由申请复检企业支付.对复查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原处理机关在适当场合或通过新闻单位予以说明或报导.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本规定第十五条处理.第十八条经抽查,同一类产品合格率低,由行业归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状况,制订改进措施,尽快提高产品质量.第十九条参与抽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抽查目录和被查厂家要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如有违犯,有关部门应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第二十条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要积极配合抽查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设置障碍.对影响抽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生产企业抗拒抽取样品的,按不合格论处,并予通报.第二十一条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不得以抽查结果作为商品广告的依据;用户不得凭抽查结果取消订货合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授权国家标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一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委托书┌────────┬┬──────┬┐│产品名称││争议产品数量│││规格型号││││├────────┼┼──────┼┤│产品生产厂名称││争议产品价值│││││总额万元││├────────┼┼──────┼┤│标准名称,编号││注册商标││├────────┼┴──────┴┤│合同中有关质│││量的规定附合│││同副本││├────────┼────────┤│申请委托│││仲裁检验内容││└────────┴────────┘附件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结论证书┌──────────┬────┐│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来源和数量││├──────────┼────┤│仲裁检验的依据││├──────────┴────┤│检验结果,附检验报告单││检验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质量调查结果:附详细资料││调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验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标准局意见:││盖章年月日│└───────────────┘。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一、总则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

为了加强对工程材料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制定了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

二、抽查范围1. 抽查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材料等。

2. 抽查依据:抽查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施工图纸要求、工程合同约定等。

3.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质量、材料外观、材料规格、材料性能等方面。

三、抽查程序1. 抽查计划:项目部在施工前制定工程材料抽查计划,明确抽查的材料种类、抽查频次、抽查标准等内容。

2. 抽查实施:项目部根据抽查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查工作,对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外观检查、规格检查等。

3. 抽查记录:对抽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抽查时间、抽查地点、抽查内容、抽查结果等。

4. 抽查报告:将抽查记录整理成抽查报告,提交给项目经理进行审查。

四、抽查结果处理1. 合格: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予以签收,并用于施工。

2. 不合格:若抽查发现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或合同约定,需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通知供货商进行退换。

3. 复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材料,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复查,确保事项得以解决。

4. 处罚:对于恶意提供不合格材料的供货商,项目部可考虑采取行政处罚或终止合作等措施。

五、抽查监督机制1. 建立监督制度:项目部应建立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抽查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验收环节监督: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工艺和验收环节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合格使用。

3. 抽查结果通报:抽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

4. 问题整改: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通知各相关方处理,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 制度执行: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并明确执行责任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范本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范本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确保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质量抽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质量监督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测人员等。

2. 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

三、抽查原则1. 随机性:抽查应保证随机性,避免规律性抽查导致供应商和施工单位提前准备。

2. 代表性:抽查样本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整体材料的质量状况。

3. 公正性:抽查工作应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

四、抽查内容1. 材料外观检查:检查材料的外观是否有损坏、变形等问题。

2. 性能检测:对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如强度、硬度、耐腐蚀性等。

3. 符合性验证:验证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五、抽查程序1. 制定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使用情况,制定详细的抽查计划。

2. 抽样检测:按照计划抽取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工作。

3. 记录结果:详细记录抽查过程和检测结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分析评估: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材料质量是否达标。

5. 处理反馈: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及时通知供应商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材料,供应商应负责无偿更换或修复。

2.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把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监督小组应对抽查工作负责,确保抽查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总结:。

小学教学质量抽查制度范文(3篇)

小学教学质量抽查制度范文(3篇)

小学教学质量抽查制度范文一、背景为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本学校特制定了小学教学质量抽查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供有效的反馈和支持,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二、抽查内容1. 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抽查教师制定的教学计划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 教学设计:抽查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教学资源:抽查教师使用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多样,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是否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4. 教学过程:抽查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是否生动有趣,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是否能够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

5. 学生作业:抽查学生的作业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能够巩固所学知识,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抽查流程1. 随机抽查:根据抽查计划,从各年级、各班级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抽查。

2. 观察记录:抽查人员将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现场观察,并记录下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 问卷调查:抽查人员将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建议。

4. 教学反馈:抽查人员将根据观察记录和问卷调查结果,给予教师相应的教学反馈和指导意见,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抽查结果处理1. 立即反馈:抽查人员将及时向教师和学校领导汇报抽查结果,并进行必要的讨论和解决方案的制定。

2. 提供指导:根据抽查结果,学校将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专业培训,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3. 教学改进:学校将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出教学改进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抽查制度。

五、抽查制度的要求1. 公平公正:抽查过程中,要确保抽查对象的随机性和代表性,确保抽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 制度规范:学校的教学质量抽查制度应具备明确的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维保质量抽查制度范本

维保质量抽查制度范本

维保质量抽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电梯维保质量,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抽查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1. 抽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维保人员资质、维保设备状况、维保记录等方面。

2. 抽查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

三、抽查方式1. 随机抽查:监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从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的电梯。

2. 定期抽查:监管部门根据电梯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抽查。

3. 专项抽查:针对电梯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等情况,监管部门可以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专项抽查。

四、抽查内容1. 维保质量: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本体安全、电梯台账资料和维保记录的一致性、现场设备维保质量、维保人员维保能力等方面。

2. 维保记录: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记录电梯维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时间、维保人员、维保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 维保人员资质: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

4. 维保设备状况: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所使用的维保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措施等。

五、抽查结果处理1. 对抽查合格的电梯维保单位,监管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对其良好经验进行推广。

2. 对抽查不合格的电梯维保单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3. 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要求电梯维保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六、抽查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监管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抽查。

2.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抽查档案,记录抽查情况,并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第六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第八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予以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3篇)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3篇)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以巡检抽查为主要方式。

2、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监督抽查内容如下:(1)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资格。

抽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2)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

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工序进行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3、每次监督巡检,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填写监督记录。

对巡检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整改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督站。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监督站备案。

5、抽查结构(地基基础、主体)工程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

6、抽查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及时将质量抽查情况上报。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2)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等环节中,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相关工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检验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具体实施该制度需要以下步骤:1. 抽查范围: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确定抽查的范围,包括施工工序、关键工程部位等。

2. 抽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被抽查的工程,确保公平公正。

3. 抽查依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等制定抽查的依据,明确抽查的内容和要求。

4. 抽查频率:确定抽查的频率,可以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确定抽查频率,对于重要工程和难度较大的工程可以增加抽查次数。

5. 抽查程序:制定抽查的具体程序,包括通知抽查对象、准备抽查所需的资料和工具、实地抽查、记录抽查结果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摘要本文将介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实施流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质量管理手段,可以帮助企业确保产品的合格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品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本文还将介绍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企业完善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1. 引言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都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等,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因此,建立和实施一个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定义和重要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指通过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和监督,以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一套制度。

它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发现和纠正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提高产品的合格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

通过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 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作为企业的一种质量管理手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信誉度,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3 防止产品质量问题扩大化通过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防止问题扩大,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遭受损失的风险。

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流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流程:3.1 规划与设计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之前,企业需要进行规划与设计。

这包括确定抽样的范围、抽样的频率和方法、检验和测试的标准、监督和管理的责任等。

3.2 抽样检查根据规划与设计的要求,企业进行抽样检查。

工厂质检部门抽查制度范本

工厂质检部门抽查制度范本

工厂质检部门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工厂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及下属分公司生产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1. 质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工厂质量抽查工作。

2. 生产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的抽查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章抽查计划与实施第四条抽查计划1. 质检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产品质量要求和相关标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抽查计划。

2. 抽查计划应包括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对象、抽查内容等。

第五条抽查实施1. 质检部门应按照抽查计划,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2. 抽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抽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抽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抽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抽查结果处理第六条抽查结果记录1. 抽查人员应对抽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结果等。

2. 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第七条抽查结果报告1. 质检部门应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抽查报告。

2. 抽查报告应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改进产品质量。

第八条不合格产品处理1.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质检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生产部门应根据质检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质检部门应对抽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抽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对于抽查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质检部门应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质检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严格的质量抽查,确保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

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

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抽查范围抽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在建工程的施工过程。

三、抽查目的(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评估工程质量水平,为相关单位提供改进方向。

(三)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抽查方式(一)定期抽查:根据抽查计划确定时间、地点和对象进行抽查。

(二)突击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突击检查工程施工现场。

(三)联合抽查:相关监管部门、单位协同进行抽查。

五、抽查内容(一)施工质量:包括施工方案、材料使用、工艺标准等方面。

(二)现场管理:包括安全生产、人员素质、文明施工等方面。

(三)合同履约:包括工程进度、材料供应等方面。

六、抽查程序(一)确定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和对象。

(二)实施抽查:到达现场,按照抽查内容逐项检查,填写抽查表格。

(三)整理分析:将抽查结果整理成报告,分析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

(四)提出整改要求:将抽查报告送达相关单位,要求整改并跟踪落实。

七、抽查人员抽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经验。

八、抽查报告(一)内容:抽查报告应详细记录抽查情况,提出问题及建议。

(二)报送:抽查报告应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并备案存档。

九、责任追究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相关单位应配合整改,如有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调整,如有补充或调整,经相关单位确认后生效。

十一、执行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旨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健康发展。

愿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范文I. 一般原则1.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 工程监督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巡查抽查计划。

3. 工程监督部门应确保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遵守职责限制,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

II. 巡查范围和对象1. 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2. 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工程主体。

III. 巡查内容和方式1. 巡查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质量控制、施工材料等方面的监督。

2. 巡查方式可以采取实地巡查、文书审查、数据核实等多种形式。

3. 巡查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巡查频次和巡查时段,确保全面、深入地监督工程质量。

IV. 抽查依据和方法1. 抽查依据应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验收标准和质量检测要求等。

2. 抽查方法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目标抽查、先进工艺抽查等方式,确保抽查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V. 巡查记录和报告1.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以及整改情况等。

2. 巡查报告应准确、客观地反映巡查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VI. 整改措施和追究责任1. 巡查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

2. 巡查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未按时整改或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VII. 监督检查和评估1. 巡查过程中,工程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2. 巡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VIII. 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1.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干扰巡查工作的,工程监督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质量抽查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抽查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章制度的订立旨在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等编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科室、技术科室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质量抽查:医院内对医疗服务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的活动。

2.质量指标:医疗服务中所使用的衡量医院质量的各项指标。

3.抽查周期:医疗质量抽查的时间周期,一般为每月、每季度或每年。

4.抽查对象:被抽查的医疗科室、技术科室或具体医生。

第二章:抽查程序第四条抽查计划订立1.每年初,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订立医疗质量抽查计划,并报医院领导审核。

2.抽查计划应包含抽查科室及其抽查周期,并依据科室的特点和紧要程度进行优先级排序。

第五条抽查任务调配1.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将抽查计划及任务调配给各科室抽查组。

2.抽查组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和各科室的质量管理人员共同构成。

第六条抽查执行1.抽查组依照抽查计划和任务要求,对抽查对象进行抽查。

2.抽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服务操作规范、质量记录、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患者投诉及反馈等方面。

3.抽查组应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资料审核等方式进行抽查。

第七条抽查结果处理1.抽查组依据抽查情况,对抽查对象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打分。

2.抽查结果应在抽查期限内由抽查组完成评估报告,并及时通报给医务部门和被抽查对象。

第三章:抽查考核与整改第八条抽查考核1.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各科室的抽查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考核结果作为医疗质量绩效评价的紧要指标。

2.考核结果将依据抽查的医疗质量指标、整改情况、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整改措施1.对于抽查结果中发现的医疗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指标,被抽查对象应订立整改方案,并依照医院规定的时限进行整改。

2.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将跟进整改情况,必需时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引导。

2024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小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以及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2024年小学教育引入了质量抽测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目的、方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背景小学教育是学生教育生涯中最重要的基础阶段,对学生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然而,当前小学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质量不均衡、注重应试而忽视综合素质等。

因此,为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引入质量抽测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质量抽测制度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小学教学的质量,为教育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二、制度目的引入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小学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

具体目标包括:1.客观评估小学教育质量,了解学校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2.发现和弥补小学教育中的不足,优化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4.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政策制定和教育改革提供依据。

三、制度方式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采用随机抽样和多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抽样方式:根据区域、学校规模、学生特点等因素,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参与抽测的学校和学生。

2.评估内容:从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维度对小学教学进行评估。

知识评估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能力评估包括学生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素质评估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合作精神等。

3.评估方式:采用笔试、实践操作和观察等多种方式,结合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评估。

4.评估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小学教学质量抽测,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制度效果通过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制度的实施,将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对教学质量的客观评估,可以发现和弥补教学中的不足,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是一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的监督措施。

该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工程项目,对施工过程、材料、设备和质量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抽查对象:主要是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铁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2. 抽查方法: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即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控制措施、工程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4. 抽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一系列质量检查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抽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判断。

5. 抽查结果处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可以强化对工程施工方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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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一、制度概述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针对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而订立的一项制度。

通过订立本制度,可以适时发觉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有效的掌控和降低工程质量风险,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制度目的1.规范施工企业建设行为, 保证建设质量。

2.在建工程中,适时发觉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进行矫正,使施工过程掌控更加严格。

3.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和牢靠。

4.制造良好的建筑工程环境和条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实施流程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抽检标准订立一套完善的抽样方案和抽样标准,认真规定抽样的对象、抽样的样本数量等。

2.抽检工程项目的范围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每个施工单位建设的项目是不同的。

使用统计分析方法取得每个项目的抽样点,选择代表性较好的建筑,即被称之为抽检工程项目的范围。

3.进行现场抽检在确定抽样点后,进行现场抽检,记录下施工单位建设的项目,并认真查看、测量、抽验、检测等,取得质量信息和质量标准,如水泥掺和材料的比例、混凝土分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电机转速、电线绝缘等。

4.检查记录与汇总在抽检工程的过程中,记录下来每次检查的情况、发觉的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并将涉及到的质量问题统计起来,进行综合评估。

5.结果反馈与通报对于抽检工程中显现的问题,将问题反馈给施工方,并指出需要立刻进行整改的事项。

对于整改不力的施工企业,记录并适当处理,通报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

6.质量评估和汇总经过多次的现场抽检,在整个抽检周期结束后,对所抽检项目总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和质量汇总,以帮助施工情况分析和各项讨论工作。

四、质量掌控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必需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实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抽检频率抽检频率应持续进行,每个建筑项目至少进行3次抽检,为每个年度内的建筑项目保留2次抽检,确保适时查找和矫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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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抽查制度
Q/G.QG-07-2013
1、目的
为促使各制造过程产品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满足出厂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本抽查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各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3、术语和定义
3.1计划性监督抽查:指按批准的年度或月度订单计划所进行的现场检查。

3.2不定期监督抽查:指在以下情况下,临时进行的检查:
3.2.1各子公司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现场或市场);
3.2.2产品重大设计更改;
3.2.3产品质量提升。

4、职责
4.1企管部负责制编制各公司年度、月度产品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4.2进出口公司负责按客户确认的技术状态进行产品抽查验收。

4.3各制造公司负责配合现场抽查的产品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5、管理程序
5.1抽查计划的编制
5.1.1企管部根据各子公司近期的质量状况或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编制月度实物现场抽查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组织实施。

5.1.2企管部也可根据进出口公司当月出口订单计划时间节点编制实物现场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5.1.3对于突发的重大或典型的质量问题发生,可以不定期或临时组织现场实物抽查。

5.2抽查人员的组成
5.2.1对于出口订单的抽查,原则上由企管部、进出口公司、制造公司三方人员组成;
5.2.1对于国内订单或各子公司月度计划的抽查,由企管部组织制造公司人员,必要时,技术中心人员参与进行产品检查。

5.3抽查前的工作准备
5.3.1企管部根据抽查计划提前落实各子公司被抽查的产品是否具备。

5.3.2企管部还要准备好上次抽查存在的问题,以备本次现场验证。

5.3.3企管部落实好前两项工作后应在抽查的前一天通知制造公司要去现场实物抽查,做好
相关准备工作。

5.4抽查比例的确定
5.4.1出口产品订单的抽查比例,按2%进行现场产品抽查。

5.4.2国内订单或按抽查计划实施的现场产品抽查按<100台的抽查2~3台;≥100~300台抽查5台;>300~1000台抽查6~10台。

5.4.3临时抽查或验证重大质量问题的,按5%~10%进行抽查。

5.5现场实物抽查验收
5.5.1国内产品的抽查
5.5.1.1企管部按抽查计划或生产订单计划组织制造公司品质人员对待发的产品或下线包装产品按5.4.2条要求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查;然后根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文件开箱逐项检查,如有不合格项应如实记录在“产品抽查检验记录”上。

5.5.1.2国内产品临时抽查或验证重大质量问题的,按5.4.3条要求抽查数量,然后根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文件开箱逐项检查,如有不合格项应如实记录在“产品抽查检验记录”上。

5.5.2出口产品的抽查
5.5.2.1凡是首次客户订单,企管部组织进出口及制造品质人员按5.4.2条的抽查比例抽查一定数量,然后根据当批确认下发的技术状态表及产品认证要求、客户特殊要求等标准进行开箱逐项验收,发现不合格项应如实的记录在“产品抽查检验记录”上。

5.5.2.2常规出口(不是首次)订单及量大的客户产品按5.4.1的抽查比例,企管部组织进出口及制造品质人员根据当批确认下发的技术状态表及产品认证要求、客户特殊要求等为标准进行开箱逐项验收,发现不合格项应如实的记录在“产品抽查检验记录”上。

5.5.3检查过程中采用询问、观察、现场验证及收集信息等方式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验证。

5.5.4检查完毕后,企管部组织几方人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后,几方人员在“产品抽查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同时下发一份“产品抽查检验记录”给制造公司进行及时整改;如有争议或不能确定的问题,可以出示相关证据,上升到更高级别的职务再进行处理。

5.5.5对于产品抽查发现重大或多次重复问题的子公司应下发单独的整改通报,要求按规定时间限期整改;
5.6不符合项整改与验证
5.6.1在保证客户交期的前提下,各子公司快速制定不符合项的整改计划并报企管部(出口产品同时报进出口公司)。

5.6.2制造公司按计划整改完毕后,原则上轻微的问题不予再次验证,重大问题企管部或进
出口公司会再次进行验证。

5.6.3对于每次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必须由各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报企管部。

5.6.4只有经企管部书面确认后的验证结果才能关闭抽查问题。

5.7抽查质量的考核
5.7.1抽查发现的不符合项按《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中的4.6条款内容实施。

5.8资料归档
5.8.1抽查验证结束后,将抽查的所有资料经企管部部长或进出口公司副总确认后予以归档保存,保存期限5年。

6、接口文件
6.1Q/ G.QG-06-2013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7、质量记录
7.1产品抽查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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