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证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在特定职业或行业中,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或资格,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规定。
这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行业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人员从业行为,保障公众权益,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需要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律师、会计师、药师、工程师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公众利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时,应当依法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从业。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职业人员的注册、认证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和认证第六条申领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学历、培训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评定认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明示证书的名称、编号、有效期限、颁发机构等内容,并具备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或篡改。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评定评审。
第十条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年度审核,以证实其在从业期间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三章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配有近期照片。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职业操守,保守职业秘密,不泄露和滥用职业信息。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不从事与自己职业不相关的工作,不以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保持专业形象,依法依规从事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3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岗行为,确保职业技能人员的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建筑工等职业技能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聘用持证上岗的职业技能人员,不得随意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职业技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技能人员档案,记录职业技能人员的证书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职业技能证书管理第九条职业技能证书由相关部门负责颁发,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申请证书。
第十条职业技能证书应当包含职业技能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编号以及所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考核,逾期未进行考核的职业技能证书失效。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上岗工作时出示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上岗管理第十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领域和工种的要求,从事相关的职业技能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人员不得将证书借用、出租、转让或者伪造他人证书,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书无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央企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旨在加强央企操作岗位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岗位操作安全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以下是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持证上岗的范围和条件:1.持证上岗的范围包括央企所有操作岗位人员,包括机械操作、电气操作、化学操作等各类操作岗位人员。
2.持证上岗的条件包括:(1)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岗位操作证书;(2)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主动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3)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岗位操作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和管理:1.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机构由央企自行确定,并向有关部门备案;2.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试;3.岗位操作证书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证书的登记、核查和更新等。
三、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1.持证上岗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证书的更新和培训,保持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2.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和工作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3.持证上岗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确保岗位操作安全、高效;4.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操作技能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岗位操作质量;5.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6.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推动岗位操作的改进和优化。
四、持证上岗的激励和约束措施:1.央企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奖励和晋升;2.央企应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对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纪律处分;3.央企应及时公布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和相关证书信息,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央企应加大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五、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央企应建立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机构,定期对持证上岗工作进行跟踪和检查;2.央企应建立持证上岗管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持证上岗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3.央企应及时整理和总结持证上岗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和提升的意见和措施。
特种设备持证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持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持证上岗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职责1. 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和档案管理。
3. 作业人员负责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四、作业人员资格要求1. 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特种设备操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2.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3. 必须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培训与考核1. 安全部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2.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操作资格证书。
3. 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六、持证上岗1.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2. 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七、监督管理1. 安全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和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持证上岗或违章操作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上岗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上岗证是公司员工具备上岗资质的证明,全体员工每天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上岗证。
第二条上岗证的正确佩戴方法:
1、佩戴于前胸中间位置,正面向外(有照片的面);
2、佩戴于衣服最外侧,不得装入上衣口袋。
第三条保持上岗证清洁,不得涂画,不得粘有油腻或脏物。
第四条上岗证不得放置在工位上,否则以未佩戴上岗证处理。
第五条上岗证只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自行更换卡套或吊带。
第六条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动应交回旧证换发新证,不再具备上岗资质或离职员工应将证件交回综合管理部。
第七条上岗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综合管理部申请补办,个人承担办理新证费用50元。
第八条未按规定佩戴上岗证员工,以录像记录和检查为依据,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其部门主管领导,三次(不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上岗证者,按违纪处理,每次扣罚10元。
第九条上岗证由总经理签署,综合管理部登记、发放、检查及管理。
编制:批准:
201年0月1日 201年0月1日。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实习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员工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持证上岗的范围:1.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人员等;2.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3. 从事爆破作业的员工;4. 从事其他需要特殊技能和知识的岗位。
第六条持证上岗的条件:1. 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3. 员工应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 员工应通过公司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设立持证上岗管理部门,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持证上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持证上岗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2.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 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登记和管理;4. 定期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持证上岗;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包括:1.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2.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自学、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3. 培训时间:确保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4. 培训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培训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包括:1.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2.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考核等多种形式;3. 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4. 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员工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6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一、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以能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或执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制度。
二、座牌上必须标识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股室、职务和岗位职责,座牌必须摆放在办公桌显眼的位置。
三、对外服务和窗口单位应制作贴有工作人员相片及注明其姓名、职务的身份牌。
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身份牌。
四、管理服务对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证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不能遮挡或推诿。
五、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应着装整齐,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六、工作人员职务和所在科室职能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
工作牌或证件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的,要及时补办。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2)是指企业或单位职工根据职业要求和法律法规,在取得相应证照后,须按照规定进行持证上岗,并进行证照管理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的内容:1. 证照取得:企业或单位职工根据自身职业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执照。
2. 持证上岗:职工在取得相应证照后,需及时进行持证上岗,只有持证人员方可从事相应的职业工作。
3. 证照备案:企业或单位应对职工的证照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并保存证照的复印件或电子档案备查。
4. 证照有效期管理:企业或单位应及时关注职工证照的有效期,确保职工证照的有效期内进行更新或续期。
5. 证照监管:企业或单位应建立证照管理制度,对职工证照进行监管,确保证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 证照查验:企业或单位可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的证照进行查验,确保持证上岗人员的合法性。
7. 处罚措施:对于未持证上岗或证照过期的职工,企业或单位应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8. 证照培训:企业或单位可组织或引导职工进行证照培训,提升职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9. 证照奖励:企业或单位可根据职工的证照情况,给予相关奖励或权益,鼓励职工积极提升自身职业能力。
10. 相关记录和报表:企业或单位应及时记录和统计职工的证照信息,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机构。
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专业技术、安全操作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 诚信为本原则:持证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3. 统一管理原则:持证上岗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3.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通过相关岗位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条持证上岗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持证上岗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保持证书有效性;4. 持证上岗人员应主动接受单位管理,配合监督检查。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六条持证上岗管理分为以下环节:1. 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持证上岗岗位,明确岗位要求;2. 培训考核: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应能力;3. 证书发放: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相应资格证书;4. 复训管理:定期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复训,确保证书有效性;5. 监督检查: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持证上岗证书管理:1. 持证上岗证书由单位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转借、涂改、伪造;2. 持证上岗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遗失;3. 证书遗失,应及时报告单位,并按规定补办。
第四章激励与处罚第八条对持证上岗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激励:1. 提供培训机会,提高业务水平;2. 优先考虑晋升、调岗等机会;3. 对表现突出的持证上岗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通报批评;2. 暂停或取消持证上岗资格;3. 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上岗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上岗证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上岗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上岗证:指企业规定的员工在特定岗位工作所必需持有并具备相关条件的允许证书。
2.岗位:指企业内依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划分的具体职位。
第二章上岗证申领和管理第四条上岗证的申领条件1.员工必需通过企业规定的职业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职业本领证书。
2.员工必需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健康要求。
3.员工必需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五条上岗证的申领流程1.员工需填写《上岗证申领表》,并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3.经审核合格后,所在部门将申请表及相关料子上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4.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料子进行核实,如真实有效,将进行上岗证制作。
5.上岗证制作完成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所在部门领取并发放给申请人。
第六条上岗证的有效期1.上岗证的有效期从发放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依据岗位的特性和风险程度而定,一般不超出两年。
2.上岗证到期前,员工应自动向所在部门提出续证申请。
3.续证申请通过审核后,人力资源部门将重新制作并发放上岗证。
若申请未通过审核,员工需重新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上岗证的管理1.员工持有上岗证后,必需妥当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岗位调动或转岗时,员工应自动向所在部门提出更改申请,并将原上岗证交还给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的上岗证。
3.上岗证丢失或损坏时,员工应立刻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补办。
4.上岗证离岗时,员工必需自动将上岗证交还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惩罚措施1.未申领上岗证擅自上岗工作的员工,将严格依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2.借用他人上岗证进行工作的员工,将依照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撤销相关人员的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严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的管理,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特种作业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及其证件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叉车驾驶员、爆破工、高处作业人员等。
2.证件管理:指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定证件,且该证件需要经过审核、审批、颁发、使用和更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3.管理人员:指被企业委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其证件管理的责任人。
第二章证件管理第四条证件申请与审核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与其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特种作业证件。
2.特种作业人员须向企业提出证件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
3.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证件申请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料子齐全、真实有效。
第五条证件审批与颁发1.证件管理人员应依照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申请。
2.审批通过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证件管理人员予以颁发特种作业证件,并在证件上注明有效期。
3.特种作业证件应由证件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更新和颁发。
第六条证件使用与保管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必需在有效期内且与本人身份相符。
2.特种作业证件不得转借、买卖或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3.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应将证件交回证件管理人员安全保管。
第七条证件更新与注销1.特种作业证件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须到企业证件管理人员处办理更新手续。
2.特种作业人员在证件有效期满前十五天内,应自动向证件管理人员提出更新申请。
3.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应及时向证件管理人员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八条岗前培训与考核1.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需接受相关特种作业培训,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考核。
工程上岗证制度
工程上岗证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
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上岗证的发放和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上岗证分类与要求1. 技术人员上岗证: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要求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管理人员上岗证:适用于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3. 一线作业人员上岗证:适用于直接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要求完成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三部分:申请与发放1. 申请人需向所在项目部提交上岗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部审核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组织必要的培训与考核。
3.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上岗证,并在公司内部系统中登记备案。
第四部分:使用与管理1. 持证人必须在上岗前佩戴上岗证,并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2. 上岗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3.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上岗证进行审查,确保持证人资格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五部分:培训与考核1. 公司定期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2.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或继续使用上岗证。
3. 对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公司将及时更新培训内容,确保人员素质与时俱进。
第六部分:违规处理1. 未持证上岗或使用他人上岗证的人员,将被视为违规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若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上岗证管理规定
上岗证管理规定一、引言上岗证是指企事业单位员工为了证明自身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资质,能够独立从事一定工作内容或操作某种设备而取得的证件。
上岗证的管理对于确保职业素质和工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上岗证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二、上岗证的颁发及申请条件1. 上岗证的颁发上岗证的颁发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且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颁发时应确认申请人的身份、资质和技能,并记录在案。
2.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上岗证:(1)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素质;(2)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年龄要求;(3)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三、上岗证的使用和维护1. 上岗证的使用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人应妥善保管,仅限于在规定范围内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买卖。
2. 上岗证的维护(1)持证人应定期对上岗证进行维护,如更新证件、补办遗失的证件等;(2)证件遗失应及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上岗证的注销和吊销1. 上岗证的注销上岗证的注销包括自愿注销和强制注销:(1)自愿注销:持证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可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销;(2)强制注销:持证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工作不达标,经相关部门认定,可以强制注销上岗证。
2. 上岗证的吊销上岗证的吊销是指因持证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其上岗证进行吊销处理。
五、上岗证的监督和纪律要求1. 监督责任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岗证持有人的监督,定期核查持证人是否仍符合相关条件,并对存在问题的持证人进行相应处理。
2. 纪律要求(1)持证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禁与业务无关的行为;(2)持证人不得伪造、篡改、出租或出售上岗证;(3)持证人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六、上岗证管理的意义和前景展望上岗证的管理对于促进职业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岗位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一)、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上岗证管理制度
上岗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岗证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上岗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岗证是企业为了保障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一种证明身份的有效凭证。
第四条上岗证由企业根据员工工种及工作性质独立制作,具有一定的安全防伪功能。
第五条各部门要负责上岗证的审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理上岗证,员工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工种所需的技能,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操作能力。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后方可颁发上岗证。
第八条员工必须及时申领上岗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新换证。
第二章上岗证发放第九条新员工应当在入职时申请上岗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通过审核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放上岗证,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上岗证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第三章上岗证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不得擅自转借、挂失。
第十三条上岗证不得涂改、伪造、盗用、转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上岗资格。
第十四条上岗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当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换证,并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五条上岗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换证。
第四章上岗证使用第十六条上岗证仅限在本企业内使用,不得外借、外流。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正确使用上岗证,不得涂画、破坏证件。
第十八条员工在上班期间如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依据《企业员工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单位:XX公司日期: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度解释1、上岗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上岗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焦化厂安全上岗作业证制度范本
焦化厂安全上岗作业证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焦化厂的安全生产,规范员工的上岗作业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所有员工的上岗作业行为。
三、证件申领1. 员工应在入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3. 管理部门根据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员工将领取上岗作业证。
四、证件管理1. 上岗作业证由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并记录;2. 上岗作业证需每年进行更新,逾期未更新者将被废止;3. 员工应妥善保管上岗作业证,不得转借或私自使用他人的证件;4. 上岗作业证在离职或调岗时应如实归还给管理部门。
五、岗位培训1. 管理部门应组织和协调相应的岗位培训;2. 员工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作业;3. 培训内容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六、作业安全1. 员工在进行上岗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防火防爆;2. 员工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3. 上岗作业时应遵守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4. 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七、违规处理1. 员工违反本制度的,将根据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薪、辞退等;2. 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的上岗作业情况进行检查;2. 员工如发现他人存在违规现象,有权向管理部门举报。
本焦化厂安全上岗作业证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将在本制度订立一个月前进行公告及修改,并报领导批准。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四篇)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根据中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入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的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证件要求:1. 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通过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3. 凭有效的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资格证书。
二、证书管理:1. 由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发证;2. 证书有效期为5年;3. 证书磁条应定期更换,防止伪造或过期证件上岗。
三、上岗管理:1. 煤矿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并持证上岗的人员;2. 公示各岗位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3. 按照证书种类,合理编制上岗人员岗位安排;4.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四、证书培训:1. 入井人员应接受煤矿安全生产岗位培训;2. 入职后90天内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并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 必要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人员将被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吊销或暂扣证件,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1.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档案,配备专职培训师资力量。
以上是对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煤矿安全管理的情况有所差异,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二)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炭资源的开采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对进入煤矿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该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煤矿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严格控制煤矿作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从而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首先,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要求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公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持证上岗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范围与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师、设计师、程序员、技术员等;2. 管理岗位:如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经理等;3. 安全生产岗位:如安全员、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等;4. 质量控制岗位:如检验员、实验员等;5. 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
第五条员工持证上岗要求:1. 员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2. 员工应保证所持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证书;3.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审,确保证书持续有效。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持证上岗计划,明确各岗位的持证要求;2.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协助员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跟踪员工持证情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档案;4. 对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证书真实有效;5. 对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持证上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对本部门员工持证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员工按规定取得证书;2. 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3. 对未取得证书或证书失效的员工,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公司对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持证情况;2. 培训参与情况;3. 业务水平;4. 工作绩效。
上岗证管理规定
上岗证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上岗证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上岗证办理:员工自入职日起,在接受完上岗前培训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
2.上岗证的日常使用:员工在厂区内须佩戴上岗证,下班出厂区南门时,将上岗证交予门卫值班人员,再次进入厂区时从南门卫取上岗证佩戴后进入厂区;
3.上岗证补办:若上岗证出现丢失或破损,须本人到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补办上岗证。
4.其它:上岗证要保持干净、完好,不得乱写乱画,随意更改内容。
员工离职须将上岗证交回公司。
企管部总务科
2013年9月。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4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保障公众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持证上岗管理适用于所有需要特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的职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保证从业人员的资质及素质符合职业要求,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五条从业人员申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三)无不良记录;(四)符合其他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执业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相关学历证明;(三)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四)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章证书颁发与管理第七条从业人员根据类别申领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第九条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十条从业人员应携带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随身佩戴,并在工作场所醒目处展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招聘从业人员时应核实其执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根据职业要求,按规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暂时停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故意虚假申领或使用他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持证上岗管理,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具体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管理办法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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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上岗培训 4.2.1 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上岗培训划分为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①入职培训: 所有新员工入职报到后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员工手则,经考核合格确保 其对公司制度、企业文化、质量/环境体系基础知识、5S 基础知识、生产/消防安全等各方面全面了解。 可以分配到其工作部门进行上岗培训并在专人监督和指导下从事简单作业,作业产品经指导人员确认后 才可以流入到下一工段。 ②岗前培训: 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不少于 8 个小时该岗位的理论知识和 80 个小时实际操作培训,理论知 识包括:本部门工作纪律/组织架构、主要产品介绍、产品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 知识、岗位 5S 等;实际操作包括:作业手法、设备、仪器保养等。在此期间从事的工作必须由专人指导、 监督、检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确保其具备岗位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能满足该岗位基本的生产效率和 质量要求。可以申请上岗证,获得上岗证后允许独立在该岗位作业。 4.3 培训讲师 4.3.1 讲师职责:讲师负责自己对应培训课程的授课、考核和阅卷工作。 4.3.2 讲师担当:入职培训讲师由行政人事部培训专员担任;岗前培训讲师一般由该部门的生技工程师/ 主管/班组长担任。 4.4 培训形式: 培训一般采用课堂授课、现场指导、一对一辅导等培训方式。 4.5 培训考核 4.5.1 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 60(含)分以上为合格(90 分--100 分为 A 级,80 分--90 分为 B 级,60 分--80 分为 C 级),
5.相关附件 无
6.上岗证格式
7.相关使用表单 7.1《上岗证发放记录》 7.2《转正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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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4.5.2 考核方式: 入职培训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岗前培训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所有生产特殊重点岗位 和品质部检验员岗位的考核方式必须包含有笔试,一般普通岗位的考核方式可以为口试/实际操作。 4.5.3 所有考核生技工程师/品质工程师,且生技工程师/品质工程师签字确认, 并将考核结果填到 《考核表》中。 4.5.4 新员工上岗培训/考核应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完成后由该员工所在部门把相关资料(培训教 材、培训签到表、考核成绩、考核试卷)交与行政人事部,并为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申请办理上岗证;对 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一次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申请办理上岗证,考核再一次不合格更换其他工作岗 位并重新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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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上岗证管理 4.6.1 行政人事部培训专员收到培训/考核资料并确认无误后给考核合格人员办理上岗证,3 个工作日内 将上岗证发放至该员工所在部门,即该员工可以单独从事本岗位工作。 4.6.2 每次培训考核合格后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后上岗证必须复核,由各部门组织复核,复核合格 可继续上岗作业,复核不合格重新组织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4.6.3 上岗证必须加盖行政人事部印章,上岗证上的合格岗位必须经部门课长审核方能生效。 4.6.4 所有的上岗证由培训专员统一制作,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制作发放,发放时记录在《上岗证 发放 记录表》中,如员工上岗证有损坏、丢失应立即通知直接上司申请补办。 4.6.5 上岗证上注明员工的姓名、岗位、部门、工号、日期,上岗证在上班时间必须正确佩戴,上岗证 是表示具备该岗位的作业的资格证明,其作用不同于厂证;任何人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随意涂改、丢 弃、损毁。所有人员在离职时必须将上岗证归还行政人事部,由专人统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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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员工上岗转证的管理,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提高员工的操作能力,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应于品质所有人员、外检人员、电测人员、机器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
3.职责和权限
3.1 人事部:负责上岗证的填写、发放、备档及审核。 3.2 生技部:负责人员的培训及转正的考核。 3.3 品质部:负责人员的转正考核及监督。 3.4 生产部:负责人员的培训及作业的指导与跟进。 4.程序内容 4.1 流程图:
流程图
责任部门
入职培训
考核 合格
分配到各部门
不合格
人事 人事 人事
相关记录 《上岗证发放记录》 《转证考核表》
上岗技能培训
生技/对应部门
是否为外检等 特殊工位
不合格
是 技能考核
合格 发放上岗证
否
试 用 合 格
正式上岗
各部门 生技/品质
人事
受控 印章
编制日期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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