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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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张丽平山县南甸镇人民政府

随着农业的发展,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使农村劳动力从传统的农业部门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这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城乡关系的重要方面。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

二、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1.城乡结构矛盾

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

性。

3.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虽然近几年国家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但是还没有建立起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一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改,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时间长、工资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机制还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中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对用人单位规定的权利多、义务少。

属于不平等合同。一些合同甚至是单向约束合同,即只约束农民工,对用人单位没有约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的机制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对农民工的保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

4.对进城农民工的社会治理严重缺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把握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到维护合法权益,都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完善的治理和服务。但是,政府的这种职能非常缺乏,还不能完全地把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的基本情况。

包括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技能特长、地域分布及转移就业的方向等。

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导致农

民工就业信息不畅,有组织外出的比例比较低。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措施1.形成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宏观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要消除阻碍农村劳动力进城的体制性障碍,废除和取消各种歧视、制约农民进城的政策规定,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在制度上保证城乡一体的实现;要在制度上明确农村人口进城权利,明确农民进城后的劳动权利和生存保障,确保居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对已有一定居住时间、有稳定职业的外来打工者应给予同城市居民一样的权利和社会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导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广泛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良好氛围;对转移出来的农民要提供社会服务与社会保护,改善流动农民的生活状况。

政府应在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保健、居住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给农民提供帮助。

2.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相关政策。不仅要调整户籍管理政策,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性障碍,逐步以居住地登记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制度,不再以户口把农民排斥在城市化进程之外,以消除对农民就业的歧视。而且,要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可依法有偿转让、转租、入股抵押土地承包权,可以考虑以村为单位成立"土地托管中心",由"托管中心"统一负责土地经营。这样既可以防止土地荒芜又可提高土地生产率,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3.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搞好农民就业服务。要充分利用劳动、就业、教育部门的师资、技术和设施,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竞争就业岗位的能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调整农村教育结构、摆正农村教育服务方向和办学思路,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要搞好农民就业服务,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建设为农民外出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网络,定期发布劳务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

4.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农民合法利益。要改革城市就业制度。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城的就业务工、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劳动者的市场化的医疗卫生和劳动保障体系,达到农村剩余劳动力入城后能与城市居民受到同等的制度保障和平等待遇。政府应妥善解决外出就业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有关部门要逐步取消公立学校借读费、赞助费等不合理收费。

5.改善农村发展条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继续促进乡镇企业发展。要注重所有制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注重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大力推进农业的深度开发。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鼓励发展农产品运输、销售服务体系,加速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转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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