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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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息化建设

房地产信息化建设

房地产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房地产行业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挑战。

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整合、分析和呈现房地产相关的信息,以提高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本文将从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应用场景、建设流程和关键技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的意义1.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通过信息化建设,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业务流程自动化和数据共享,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优化服务质量和提高客户满意度。

通过互联网平台,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信息透明化和在线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通过信息化建设,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市场营销的定制化、信息化和精准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4.辅助决策和管理。

通过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数据化决策和精细管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

二、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场景1.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

通过CRM系统,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客户信息管理、渠道管理、营销管理、客户服务等功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业务效率。

2.房源管理系统。

通过房源管理系统,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房源信息管理、房源分配、业务流程管理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

3.房地产运营管理系统。

通过房地产运营管理系统,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能源管理、设备保养、安防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等功能,提高房地产资产管理效率和质量。

4.市场营销系统。

通过数字化营销手段,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定制化营销、精准化营销和多渠道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5.数据分析系统。

通过数据分析系统,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精细化管理等功能,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的流程1.需求分析。

对房地产公司现有业务、管理和服务需要进行分析,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服务内容。

2.方案设计。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导则。

1.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直辖市、设区城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1.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档案等的管理,具体包括:(一)楼盘表管理;(二)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含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三)存量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四)房屋抵押管理;(五)房屋租赁管理;(六)房屋面积管理;(七)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八)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九)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十)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十一)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1.4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业务之间应有效关联,并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业务有序衔接,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对于能够通过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章楼盘表管理2.1各地应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楼盘表,并按照房屋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唯一编码,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2.2楼盘表应记载以下信息:(一)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包括地理数据、丘数据、幢数据、户数据、数字格栅图等;(二)交易与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信息、抵押信息、查封等限制信息、权利人信息以及交易状态等;(三)其他应记载的信息,包括业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发布数据等。

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可通过房产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交易与权利状况信息及其它应记载的信息应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

2.3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售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完成楼盘表建立;新建商品房实行现售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销售备案前完成楼盘表建立;存量房未建立楼盘表的,应补建楼盘表。

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黄士静漆佳伟

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黄士静漆佳伟

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黄士静漆佳伟发布时间:2021-11-01T02:33:52.13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3期作者:黄士静漆佳伟[导读] 为进一步便民惠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政务办会同市房产、国土、地税、财政、公安、民政和信息中心等,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研发并推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平台,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试点运行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摘要:为进一步便民惠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政务办会同市房产、国土、地税、财政、公安、民政和信息中心等,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研发并推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平台,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试点运行。

摘要: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房产交易0 引言2018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关于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一窗受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按照“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核、部门并联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协同共享,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房屋交易监管系统、税费征缴系统相互对接,通过交换接口,实现各部门信息实时共享。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很多地方房产登记与交易两个环节分别设立,既不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又影响到登记与交易的安全。

实现登记交易一体化,形成权责清晰、互通共享、相互配合、管理有序的体制,有利于便民高效服务。

为配合业务流程改造,提升服务能力及工作效率、改善用户体验,需对不动产系统及房地产登记系统进行整体改造。

房产交易系统建设方案

房产交易系统建设方案

房产交易系统建设方案目录1项目背景 (2)1.1项目背景 (2)1.2项目建设依据 (2)1.3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3)2需求分析 (3)2.1现有业务系统及应用情况 (3)2.2需求分析 (3)3建设内容及目标 (4)4项目概要设计及实施方案 (4)4.1概要设计 (4)4.2实施方案 (9)5项目软硬件概算 (9)6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0)1 项目背景1.1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88号)相关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临沂市市本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根据公告相关精神,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于2016年9月1日起由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

公告发布后,我单位原有的房屋产权登记业务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同时保留相关的房屋交易业务,由此造成原有的产权登记与交易一体化信息系统无法继续使用。

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采用中间库的技术方式与我单位进行数据共享,我单位原有的信息系统无此功能。

1.2 项目建设依据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导则中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针对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共享方式做了相关的规定。

1.3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房屋产权登记业务移交后,我单位的信息系统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并且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共享并没有完成,现在已经造成我单位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业务办理效率降低,如果不尽快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必将对两家单位的业务办理造成更坏的影响,进一步会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健康发展。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导则。

1.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直辖市、设区城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1.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档案等的管理,具体包括:(一)楼盘表管理;(二)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含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三)存量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四)房屋抵押管理;(五)房屋租赁管理;(六)房屋面积管理;(七)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八)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九)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十)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十一)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1.4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业务之间应有效关联,并与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业务有序衔接,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对于能够通过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章楼盘表管理2.1各地应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楼盘表,并按照房屋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唯一编码,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2.2楼盘表应记载以下信息:(一)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包括地理数据、丘数据、幢数据、户数据、数字格栅图等;(二)交易与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信息、抵押信息、查封等限制信息、权利人信息以及交易状态等;(三)其他应记载的信息,包括业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发布数据等。

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可通过房产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交易与权利状况信息及其它应记载的信息应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

2.3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售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完成楼盘表建立;新建商品房实行现售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销售备案前完成楼盘表建立;存量房未建立楼盘表的,应补建楼盘表。

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摘要:按照市县统一建设原则,各业务系统在统一平台运行,基层国土所和登记窗口在统一系统操作,使用统一标准数据库的“四统一”信息化建设目标,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构建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系统、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社会化服务以及不动产查询分析和共享系统、相关数据上报与接入系统等。

系统建成后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关键字: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1、概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是进行新版证书发放前的存量数据的整理工作。

该平台需与过渡期系统统一技术框架体系,含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发语言、工作流、动态表单等关键性技术,确保实现无缝对接,使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进行。

2、平台体系结构2.1 业务架构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内容包括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档案管理、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信息服务等方面。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等各类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

最终将权利记录在登记结果中,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2应用架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主要面向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

2.3数据架构不动产登记数据按照类型和特点来划分,可以分为登记基础库、权籍调查库、登记业务库、登记查询共享库等多个数据库。

3、功能设计3.1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相关登记标准统一管理登记,提供自然资源、房管部门能够在统一的登记业务平台上动态及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基础。

3.2 不动产统一应用支撑平台不动产统一应用支撑平台包括统一用户中心、统一服务中心、统一数据中心和统一工作流支撑平台,实现各不动产登记机构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登录界面、统一日志管理、统一安全管理,实现全市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实现不同业务流程的协同办公。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登记簿册
登记机构
数据整合:县市级整合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形成统一的不 不动产登记“四统一” 动产数据库。 系统建设:区级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管理系统、不动产 登记信息共享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统计、不动产登记信息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全面”服务。 提升阶段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 动 产 登 记 权 籍 调 查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共 享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查 询 分 析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监 管 系 统
不 动 产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现状和困难
1
2007年以来,全区国土资源信息化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 厅到地州市,县市链路全面联通;在系统应用方面:以“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 础的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应用不断深化;在数据安 全方面:厅实现了服务器、存储全双工实时备份,在库尔勒市建立了异地数据备份。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系统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服务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政策研究和宏观分 析。
背景和依据
1
2013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由一个部门承担,即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 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 台“四统一”。
2 3 4 5
2014年1月,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 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 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房产交易买卖管理系统平台案解决方案

房产交易买卖管理系统平台案解决方案

房产交易买卖管理系统平台案解决方案目 录31 总体方案 ....................................................................................31.1 系统概述 .............................................................................1.1.1项目背景 ............................................................................31.1.2系统整体架构 .......................................................................31.1.3软件逻辑及平台架构 .................................................................41.1.4系统运行环境 .......................................................................51.1.5系统拓扑结构 .......................................................................671.2 功能模块描述 .........................................................................1.2.1转移登记活动信息和抵押活动信息查询模块...............................................81.2.2云计算结果接收模块 .................................................................101.2.3判定抵押后是否转移登记模块 .........................................................121.2.4结果排序与图表数据展示模块 .........................................................13141.3 系统功能详细设计 .....................................................................1.3.1监测查询功能详细设计 ...............................................................141.3.2统计分析功能详细设计 ...............................................................421.3.3系统接口设计 .......................................................................641.4 支撑运行平台方案设计 .................................................................671.4.1系统部署方案 .......................................................................671.4.2网络及硬件系统设计 .................................................................68721.5 系统安全架构建议方案 .................................................................1.5.1安全体系 ............................................................................731.5.2权限管理 ............................................................................731.5.3身份认证 ............................................................................731.5.4数字签章 ............................................................................751.5.5日志管理 ............................................................................76772 软件配置详细说明及设备配置详细清单 ...........................................................3 软件功能清单 ................................................................................78824 技术文件清单 ................................................................................1总体方案1.1 系统概述1.1.1 项目背景本项目总体建设目标为xxxxx住房信息系统总体框架。

以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全面落实《房屋登记办法》——石家庄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综述

以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全面落实《房屋登记办法》——石家庄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综述
要 功能涵 盖 了 《 房地产 市场信 息 系统技 术规 范》
漫 游等操 作 , 由于 利用 对空 间数据 进行 物 理和逻 辑 分层相 结合 的技 术 , 以创 建 更多专 题 需要 的 可 应 用分类 , 灵活地 为房 产管理 服务 。 从房 地产 预测 绘 、 竣工测 绘 到房地 产 交易权
子地形图, 能提 供便 利 的 房产 查 询 、 计 、 放 、 统 缩
起步 ,经过 了 20 0 2年 到 2 0 0 5年 的 基 础 建 设 、 20 0 5年 到 2 0 0 6年 的系 统整 合 、 0 6年 到 2 0 20 09 年 的扩 展升 级三个 阶段 , 建成 了基 于地 理信 息系 统 和楼盘 表 为共享 平 台的数 字房产 信息 系统 , 主
20 0 5年 以来 , 家庄 房 地产 市场 发 展较 快 , 石

建 设数字 房产 工程 , 夯实信 息系统 基础
20 0 2年 3月 到 2 0 0 5年 l 2月 为系 统 基础 建 设 时期 。首 先 , 我们 对 市区 13平 方公 里范 围进 5 行 了航 空摄 影测量 , 在此 基础 上对 市 区及 高新技
.,
经过 分 析 整理 后 , 以图 、 、 表 文字 等 形 式 形 成
始 研 制 ,至今 已完成 了 “ 纪机 构 ” “ 估机 经 、 评
构 ”“ 、 物业 管 理机 构 ”“ 、 开发 企业 ”“ 、 经济 适 用房
地产 市 场动 态预 警预 报信 息 , 为政府 宏观 调 控
地产 市场 提供 参考 依据 。同时对相 关信 息通 过
属 登记 的程序 化管 理 , 房地产 的空 间信 息和 属性
的要 求 , 统运 行 稳 定 、 作 方 便 、 据 准 确 安 系 操 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我部在总结地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导则》的重要意义。

建立规则完善、职能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制度,是保证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房产管理部门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全面、准确领会《导则》要求,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导则》内容,完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衔接。

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员,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是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要积极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抓紧完成存量房楼盘表的补建,加快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进一步完善各业务子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以落实(导则》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切实加强服务大厅管理,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5年9月28日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导则。

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方案

2014年 5月
不动产登记局 正式挂牌,在 国土资源部地 籍管理司加挂 不动产登记局 牌子。
施行《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 (对不动产登记 信息化建设做出 了明确规定,) 提出建立全国统 一的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基础平 台。
2015年地承包或流转合同问题 引发权属交叉重叠的
办证省心 省力
合理安 排办证 时间
办理过 程公开化
网上缴费 减轻窗口
压力
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
“一键式” 测绘录入 多格式数据转换 不动产单元编码数据自动检查 现状历史关系维护 多元可视化的楼盘表管理 实现各类图件的显示与打印 丰富的空间分析 图文一体化查询
Part 2
林权登记业务
不动产信息林权登记规范
02
当事人要求对已登记的 联户林地拆宗申请办理 登记的,按照“愿联则 联、愿单则单”的原则, 由发包方组织相关权利 人拆宗,并订立权属无 争议、界址清晰、四至 明确的林地承包合同后 ,登记机构依法办理转 移登记。
03
已登记的林地经营权 ,经营权流转合同依 法解除或者合同期限 届满未续约的,经营 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经 营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方案
二〇二二 年
目录
CONtants
01
项目背景
02
总体规划
03
系统功能
项目背景
主要内容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 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
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 平台“四统一”。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探讨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探讨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探讨摘要:传统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存在着的信息孤岛的现象,不利于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交流与共享。

因此,进一步规范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严谨的建设思路和有效的技术支持,克服建设难点,确保各级联动互联,有效保证平台应用功能的实现。

关键词: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引言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立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的基础。

以建设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为主线,提出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单元构建方法,构建了以不动产单元为基础的不动产权利登记体系,分析不动产登记业务与不动产管理其他相关业务的关联。

1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定位2013年,中国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房屋、草地、林地和海域进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

到2018年,已建立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可实现全国联网。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不仅可以保证全国省市之间不动产信息的共享,还可以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人民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服务。

目前,国家和省级部门已经整合了不动产登记,建立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但是,在整体层面上,由于缺乏对平台建设的统一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整体结构并不明确,也没有具体的要求和形成的理论指导。

本文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总体框架出发,围绕几个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信息平台统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构建以土地为核心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得到业界的认可。

因此,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可以依托现有的信息资源和建设成果,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土资源“一张地图”、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督查询系统等,通过系统集成,根据相关部门房地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在线共享的要求进行集成和接口扩展,实现房地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的互通和上下互联。

要进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统一的信息平台必不可少。

只有将各级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登记信息才能实时共享。

房屋交易系统建设方案

房屋交易系统建设方案

房屋交易系统建设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份房屋交易系统的建设方案。

该系统旨在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平台,使买卖双方能够安全、透明地进行房屋交易。

2. 目标- 提供一个在线平台,使房屋买卖方能够方便地发布、浏览和查询房屋信息。

- 提供一个安全的支付系统,确保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

- 提供一个评估系统,帮助买家了解房屋的市场价值。

- 提供一个合同系统,使买卖双方能够便捷地签署房屋交易合同。

- 提供一个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3. 系统功能3.1 房屋信息管理- 房屋买卖方能够发布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照片、面积、位置、价格等。

- 房屋买卖方能够浏览和查询其他买卖方发布的房屋信息。

3.2 支付系统- 提供安全的在线支付平台,使买卖双方能够进行交易资金的转移。

- 支持不同的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3 评估系统- 提供一个房屋评估功能,帮助买家了解房屋的市场价值。

- 根据房屋的特征和市场数据,给出一个合理的估值范围。

3.4 合同系统- 提供一个在线签署合同的系统,使买卖双方能够安全地签署房屋交易合同。

- 合同系统应具备法律效力,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3.5 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提供一个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使买卖双方能够有效地解决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 设立客服团队,及时处理买卖双方的投诉和纠纷。

4. 技术实现- 选择一个可靠的云平台作为系统的基础设施,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扩展性。

- 使用现代的Web开发框架构建系统的前端和后端。

- 采用安全的数据库系统存储用户和房屋信息,并进行加密保护。

- 为系统添加适当的用户认证和权限管理机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5. 上线和推广- 在系统开发完成后,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调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 制定上线计划,将系统上线并推广给潜在的用户群体。

- 运营团队需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系统。

6. 风险与风险控制- 需要建立用户隐私保护机制,合理使用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建设部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住房[2001]97号【发布日期】2001-05-14【生效日期】2001-05-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建设部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1〕9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有关城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资金管理中心、开发办(建委开发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住宅与房地产业信息化工作,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部决定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房地产网”)。

该网内容涉及住宅与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企业信息、统计数据及分析等,是一个覆盖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和供应、住房金融、住宅产业现代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目前,《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成,随后下发。

主网站(网址为:http://www.realestate.gov.cn)已于2000年底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房地产网”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建立“中国房地产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做好网络的建设工作“中国房地产网”是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房地产行政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建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专人负责,做好网络的建设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厅在做好省级网站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本省(区)建网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所辖各市(地、州、盟)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建立“中国房地产网”的市级网站,尽快实现与建设部主网站的连接。

二、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信息为保证“中国房地产网”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信息。

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

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

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下,各种关于房地产信息的数据应运而生。

因此,建设一套完善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本文将从平台建设的必要性、平台的功能和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平台建设的必要性1.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一个数据管理和发布的平台,可以集中存储和管理大量的房地产信息,包括住房销售、租赁、房屋交易、评估、房产证书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的集中发布可以帮助人们更快捷地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状况,选择合适的房产、了解房屋日常维护的方法等,同时也使交易更加便捷、透明。

2.提升服务水平在房地产市场中,不仅用房屋信息需要及时更新,同时也需要有专业的服务人员解答客户疑问,并能够及时地跟进客户的需求。

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可以大大提高服务流程的效率和稳定性,有效实现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一体化,提升整个服务行业的质量和声誉。

3.促进市场正常运作平台建设可以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中的信息流动,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使市场能够更加健康、平稳地发展。

例如,平台可以对房地产市场的利率、房源信息、交易价格等信息进行监管和公示,以防止恶意操纵市场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平台的功能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一个信息发布、展示和管理平台,应包含以下功能:1.数据存储与管理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需要具备大量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功能,可以将所有房地产信息存储在同一个数据库中,包括房地产证书、交易记录、价格、评估等数据。

同时,还可以对各项数据进行分类、排序和筛选,以便用户可以快速搜索和获取相关信息。

2.信息展示和发布平台应该拥有信息展示和发布功能,可以将所有房地产信息进行分类展示,例如,按地区、房型、价格等分类,同时也可以发布相关的新闻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便于用户对市场状况、政策法规变化等信息的了解。

3.客户服务平台需要拥有客户服务功能,使用户在使用平台时可以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推荐等服务。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1.1.应用系统建设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楼盘表,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省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包括:一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子系统;三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五存量房网签管理子系统;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八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九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十房屋抵押备案管理子系统.为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交互共享数据的使用管理,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房屋交易、管理和产权登记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置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共享信息写入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1.2.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1.2.1.信息共享原则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实时性原则全省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实时将房产交易相关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实时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交易安全及便民利民.标准统一原则为保障房产登记数据的安全和规范,依据本通知数据共享内容,制定全省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保障各地房产交易和产权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1.2.2.信息共享内容1房产管理部门共享内容共享内容包括楼盘表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自然幢信息:丘编号、自然幢号、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建筑物高度、幢占地面积、幢用地面积、期房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物基本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X坐标、Y坐标、Z坐标等.逻辑幢信息:自然幢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房屋类型、房屋建筑结构、建筑物高度、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建筑物状态、状态日期等.层信息:层号、自然幢号、层建筑面积、层套内面积、层阳台面积、层公用面积、层分摊面积、层半墙面积、层高等.户信息:逻辑幢号、户号、室号部位、户型、户型结构、实测绘建筑面积、实测绘套内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建筑面积、实测绘其它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系数、预测绘预测建筑面积、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预测绘其它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系数、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独用土地面积、房屋类型、实际层、名义层、实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售许可信息:许可证号、许可证类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面积、预计竣工套数、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面积、实际竣工套数、实际竣工日期、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许可面积、许可套数、销售面积、销售套数、销售开始日期、销售结束日期等.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合同编号、房屋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坐落、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确认日期、合同确认人、合同面积、合同金额、计价方式、付款类型、贷款方式、付款时间、单价、开发企业名称、开发企业电话、开发企业地址、买方姓名、买方电话、买方地址等.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信息:合同编号、产权证号、房屋编号、房屋坐落、房屋类型、房屋结构、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付款类型、贷款方式、付款时间、签订日期、确认时间、确认签字时间、最后变更通过时间、撤销时间、结束时间等.抵押信息:权利编号、抵押权证号、抵押权利类别、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履行起始日期、债务履行结束日期、抵押价值、抵押币种、抵押人民币价值、抵押坐落、抵押面积、债权金额、债权币种、债权人民币价值、原产权编号、登记核准机构、核准日期等.2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内容共享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基础,包括不动产单元,不动产权利和不动产权利人.宗地基本信息:包括宗地代码、坐落、宗地面积、用途等.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房地坐落、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独用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起始时间、土地使用结束时间、房地产交易价格、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房地产权独幢、层、套、间房屋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房地坐落、土地使用权人、独用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起始时间、土地使用结束时间、房地产交易价格、规划用途、房屋性质、房屋结构、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竣工时间、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构建筑物所有权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坐落、土地/海域使用权、构建筑物类型、构建筑物规划用途、构建筑物面积、竣工时间、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包括权利人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发证机关、所属行业、国家/地区、户籍所在省市、性别、电话、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电子邮件、权利人类型等.抵押权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抵押不动产类型、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方式、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在建建筑物坐落、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起始时间、债务履行结束时间、最高债权确定事实、最高债权数额、注销抵押业务号、注销抵押原因、注销时间、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预告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不动产坐落、义务人、义务人证件种类、义务人证件号、预告登记种类、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房屋性质、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取得价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异议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异议事项、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注销异议业务号、注销异议原因、注销异议登簿人、注销异议登记时间、附记等.查封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业务号、查封机关、查封类型、查封文件、查封文号、查封起始时间、查封结束时间、查封范围、登簿人、登记时间、解封业务号、解封机关、解封文件、解封文号、解封登簿人、解封登记时间、附记等.。

房产渠道平台建设方案

房产渠道平台建设方案

房产渠道平台建设方案摘要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个房产渠道平台的建设方案。

该平台将为房地产经纪人、开发商和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平台,以促进房产交易的便利和透明化。

本文首先介绍了平台的背景和目标,然后详细阐述了平台的功能和架构,最后讨论了平台的实施和推广策略。

1. 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和挑战。

传统的房地产交易流程繁琐、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亟待解决。

而房产渠道平台的建设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房产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

2. 目标与需求本平台旨在提供一个便捷、高效、透明的房地产渠道平台,满足房地产经纪人、开发商和用户的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提供房源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展示;•提供房地产经纪人与用户的在线交流平台;•支持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客户管理和业绩统计;•提供在线房产交易功能,包括在线签约和支付;•支持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和营销活动。

3. 功能概述基于上述目标和需求,本平台将包含以下几个核心功能:3.1 房源管理平台将提供一个房源管理系统,房地产经纪人和开发商可以在系统中添加、编辑和删除房源信息。

每个房源信息包括房屋基本信息、价格、图片和详细描述等。

3.2 在线交流平台将提供房地产经纪人与用户之间的在线交流平台,包括即时聊天、留言板和评论功能。

房地产经纪人可以通过平台与潜在买家进行沟通,解决用户的疑问和问题。

3.3 客户管理与业绩统计平台将提供一个客户管理系统,房地产经纪人可以记录客户的信息、需求和交易记录等。

同时,平台也将提供业绩统计功能,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实时查看自己的业绩情况。

3.4 在线签约和支付平台将提供在线签约和支付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平台与房产经纪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在线支付。

这将大大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

3.5 项目管理和营销活动平台将支持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项目管理和营销活动。

开发商可以在平台上发布项目信息、预售信息和促销活动,并与房地产经纪人合作进行销售和推广。

房产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房产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房产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摘要:在房产交易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如何能够建设包含服务、管理以及统计等相关功能的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目前,国内有很多城市的房屋管理部门都将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列入当前工作的主要内容。

基于此,文章主要针对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基本形式、交易风险、内容以及服务主体之基础之上,进行了六种常见房地产交易模型的研究以及设置,并且以此为前提,进行了网络信息平台构建工作,从而更好的提升房地产交易工作的整体质量。

关键词:房产交易;信息化平台;网络化;房产经纪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提升,房产交易整体活跃度较高,房产市场本身在流动性方面也有很大提升。

在房地产业成熟度相对较高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逐步形成了以各区县地区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开发企业、银行等房产金融机构、房产评估机构以及房产经纪机构作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房产行业交易市场服务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整个房产交易行业整体的发展。

在当前时代背景之下,房产交易的效率以及安全性以及成为广大房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重点。

除此之外,目前国内房地产业按揭交易的数量持续攀升,针对此如何能够更加有效的降低交易过程当中的风险,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也是降低房产金融风险本身的一个十分重要前提。

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如何以有效措施保障房地产交易本身的高效以及低成本,确保整个房产交易过程的安全,是下一步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当中所必须要面临的关键问题。

我想从根本上针对国家现有的房产交易市场进行必要规范,并且以有效措施来保障交易的安全,就必须要积极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内房地产市场基本特征、行业发展阶段以及现有法律法规环境的规范化的房产交易服务信息化服务体系。

其不但与发达国家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相符,而且对于更好的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样具备重要价值。

1.房地产交易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目标通过房地产交易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能够更好的为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基于网络化大背景之下的信息服务,并且通过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房产交易本身的透明度以及整体效率,对于更好的保障房产交易的安全性,同样具备重要价值,为更好的实现政府对于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的相关目标,也能够提供有效的保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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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1. 应用系统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楼盘表,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

省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包括:
(一)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子系统;
(三)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
(五)存量房网签管理子系统;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
(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
(八)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
(九)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十)房屋抵押备案管理子系统。

为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交互共享数据的使用管理,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房屋交易、管理和产权登记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置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共享信息写入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

1.2. 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
1.2.1.信息共享原则
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

实时性原则
全省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实时将房产交易相关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实时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房产管理部门。

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交易安全及便民利民。

标准统一原则
为保障房产登记数据的安全和规范,依据本通知数据共享内容,制定全省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保障各地房产交易和产权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1.2.2.信息共享内容
1 房产管理部门共享内容
共享内容包括楼盘表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

自然幢信息:丘编号、自然幢号、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建筑物高度、幢占地面积、幢用地面积、期房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物基本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X坐标、Y坐标、Z坐标等。

逻辑幢信息:自然幢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房屋类型、房屋建筑结构、建筑物高度、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建筑物状态、状态日期等。

层信息:层号、自然幢号、层建筑面积、层套内面积、层阳台面积、层公用面积、层分摊面积、层半墙面积、层高等。

户信息:逻辑幢号、户号、室号部位、户型、户型结构、实测绘建筑面积、实测绘套内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建筑面积、实测绘其它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系数、预测绘预测建筑面积、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预测绘其它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系数、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独用土地面积、房屋类型、实际层、名义层、实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测绘地下部分面积;
预售许可信息:许可证号、许可证类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面积、预计竣工套数、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面积、实际竣工套数、实际竣工日期、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许可面积、许可套数、销售面积、销售套数、销售开始日期、销售结束日期等。

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合同编号、房屋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坐落、合同签
订日期、合同确认日期、合同确认人、合同面积、合同金额、计价方式、付款类型、贷款方式、付款时间、单价、开发企业名称、开发企业电话、开发企业地址、买方姓名、买方电话、买方地址等。

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信息:合同编号、产权证号、房屋编号、房屋坐落、房屋类型、房屋结构、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付款类型、贷款方式、付款时间、签订日期、确认时间、确认签字时间、最后变更通过时间、撤销时间、结束时间等。

抵押信息:权利编号、抵押权证号、抵押权利类别、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履行起始日期、债务履行结束日期、抵押价值、抵押币种、抵押人民币价值、抵押坐落、抵押面积、债权金额、债权币种、债权人民币价值、原产权编号、登记核准机构、核准日期等。

2 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内容
共享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基础,包括不动产单元,不动产权利和不动产权利人。

宗地基本信息:包括宗地代码、坐落、宗地面积、用途等。

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房地坐落、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独用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起始时间、土地使用结束时间、房地产交易价格、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

房地产权(独幢、层、套、间房屋)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房地坐落、土地使用权人、独用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起始时间、土地使用结束时间、房地产交易价格、规划用途、房屋性质、房屋结构、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竣工时间、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

构(建)筑物所有权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坐落、土地/海域使用权、构(建)筑物类型、构(建)筑物规划用途、构(建)筑物面积、竣工时间、不动产权证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

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包括权利人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发证机关、所属行业、国家/地区、户籍所在省市、性别、电话、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电子
邮件、权利人类型等。

抵押权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抵押不动产类型、抵押权人、抵押人、抵押方式、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在建建筑物坐落、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起始时间、债务履行结束时间、最高债权确定事实、最高债权数额、注销抵押业务号、注销抵押原因、注销时间、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

预告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不动产坐落、义务人、义务人证件种类、义务人证件号、预告登记种类、登记类型、登记原因、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房屋性质、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取得价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附记等。

异议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异议事项、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登簿人、登记时间、注销异议业务号、注销异议原因、注销异议登簿人、注销异议登记时间、附记等。

查封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业务号、查封机关、查封类型、查封文件、查封文号、查封起始时间、查封结束时间、查封范围、登簿人、登记时间、解封业务号、解封机关、解封文件、解封文号、解封登簿人、解封登记时间、附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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