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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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问责管理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一、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1.明确责任主体。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主体,即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和权利,确保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建立问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3.强化问责监督。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4.健全问责程序。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健全问责程序,明确问责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问责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滥用权力。

5.完善问责机构。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完善问责机构,建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或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2.实行问责公开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实行问责公开制度,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结果进行公开,让大家知晓,形成警示作用。

3.推行问责奖惩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推行问责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给予惩罚,形成正、负激励机制。

4.强化问责监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5.加强问责教育培训。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加强问责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问责意识和能力,增强其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建立问责领导小组。

建立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问责档案。

建立领导干部问责档案,记录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便于评估和追溯。

3.建立问责评估指标。

建立问责评估指标,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处理。

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清江镇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一、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问责:
1、对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

2、不请示报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3、对分管工作违规违法插手操作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照成损失的。

4、对上级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提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造成严重损失的。

5、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对分管站所效能建设滞后、包片村队工作滞后、分管工作推不动不管不问,贻误工作的。

6、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7、作风粗暴,服务意识差,刁难办事群众;态度消极,
1
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8、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致使群众不满意的。

9、不注意自身公众形象,违反绩效考核内容的。

10、其他需要问责的事项。

三、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5、通报批评;
6、取消班子分工;
7、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8、劝其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建议免职。

四、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由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和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报纪检监查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应尽职责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区直单位(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单位对所管理的干部实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四条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情形第五条有下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不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二)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听证、公示、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二)个人擅自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三)违规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矛盾的。

(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重大损失的。

(五)作风不民主、决策失误的其他情形的。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开展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工作,作出问责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切忌不论具体是非,一不高兴、一拍脑袋就问责,甚至违反民主集中制,仅凭领导个人要求就草率问责。分清责任,一是区别问责和追责,二是搞清责任划分。追责是指追究直接责任,问责是指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如果问责概念不清,从字面上把“问责”理解为“追究责任”,就会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混为一谈,以追究普通干部直接责任代替问领导责任,造成问责泛化。搞清责任划分,主要是分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明确党组织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关系,要求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强化责任担当,防止向下推责,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是新增的一项原则,与实施问责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而不是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又要区别情况、把握政策、分类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的,可以不予免予问责。有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问责。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对被问责干部“一问了之”,甚至“一棍子打死”等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还规定,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这是党的问责工作中摆在第一位的原则。问责是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只有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才能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问责情形、问责对象、问责权限、问责程序、处理依据等方面,都要依据党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问责工作中,“实事”就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求是”就应当准确认定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反对主观主义、本本主义和盲动情绪,避免人为因素对问责决策的影响。

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我要就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问责主要领导方面,发表几点意见。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我们问责的主要领导,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在此,我要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问责原因1.工作作风不实。

部分领导对工作不重视,对下属要求不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2.纪律意识淡薄。

个别领导在工作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了企业形象。

3.责任担当不足。

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部分领导缺乏担当精神,推诿扯皮,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4.工作能力不足。

一些领导业务能力不强,对分管领域缺乏深入了解,导致决策失误,给工作带来损失。

二、问责措施1.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领导,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对违反规定的领导,进行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所得,以儆效尤。

3.对责任担当不足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高其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

4.对工作能力不足的领导,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确保其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要求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领导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领导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良好形象。

3.强化担当,狠抓落实。

领导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对工作敢于拍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领导要关心下属,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单位发展。

最后,我坚信,在全体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干部问责制度

干部问责制度

干部问责制度一、引言干部问责制度是确保党和政府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机制,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干部问责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本文将从干部问责制度的概念、目的和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干部问责制度的概念和目的干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党和政府干部的任职行为进行评估和追责的制度安排。

它主要包括责任明确、目标评估、问责追究、结果反馈等环节。

其目的在于促使党和政府干部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干部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各地有所不同,但核心还是要实现干部的责任明确、任期问责、工作结果评估和责任追究。

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问责制度,可以形成一种机制,使干部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干部问责制度的重要意义1. 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干部问责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治政府建设形式,通过明确干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其工作的评估和追责,可以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向法治化方向发展。

2.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干部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工作更加了解和信任。

3. 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部问责制度能够明确干部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度化的问责机制,促使干部更加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干部问责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和追责,可以激励干部廉洁自律,防范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干部问责制度的实施情况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干部问责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

例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设,各级党政机关都建立了巡视、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和政府干部进行监督和问责。

此外,还建立了人事任免制度、政绩考核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于评估干部的工作情况和结果。

这些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精准问责要把好“四个度”

精准问责要把好“四个度”

2021.43列•纪检在线•本栏编辑:王发岐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重要抓手和利器。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军委纪委(监委)《关于实施精准问责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基层部队党委纪委必须对照法规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着力在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度、力度、温度和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知道“从哪来”,打向“何处去”,要打“多少棍”,客观评判“是出以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全面综合考量界定,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确保当问则问、问得服气、问出士气,让党员干部真正从失责中吸取教训、提高本领。

三要源头治理,妙手回春。

问责的本质是惩前瑟后、治病救人,根本目的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对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责问题,要从健全工作责任制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督导化。

属于能力素质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帮带、实践锻炼、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一、着眼靶向发力,进一步提高问责的精度问责工作事关政治和大局,不能马马虎虎、应付了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精准思维,实施精准问责。

廓清问责概念。

问责问的是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张用建李坤“四个度"责任和领导责任,是一种间接责任;而追责追的是当事人的责任,是一种直接责任,不是领导责任,二者有着质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廓清问责概念,要注意防止将问责与追责混为一谈,既不能把追责当问责,只追直接人员的责,不问领导人员的责;也不能拿问责代替追责,不仅不问领导人员的责,反而降低直接人员的责。

厘清领导责任。

《条例》把领导责任分为三种,即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切实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为严格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定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党的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原则,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的原则,必须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决策。

2.依法治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3.严格执纪。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和纯洁性。

4.公平公正。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对所有违规行为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职责和制度1.建立综合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要不断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标尺、一条规矩,建立健全从严惩治到从重问责的制度,形成集体与个人的联合监督机制。

2.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构体系。

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衔接规则,明确职责界限和双向信息共享机制,把握工作重点,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职能协调一体化。

3.建立健全问责制度。

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要实行从严惩罚、从重问责、调动起这些事项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同时对问题待解决情况也要严肃追责问责,纠正工作偏差。

4.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县市区纪委要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各级纪检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督查、检查,着重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落实1.加强机构建设。

各级纪委要建立健全下设机构,实行全员监督、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监督,形成从上到下覆盖的监督体系,实现全员从业监督实现。

2.规范操作流程。

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从严把好各项手续和程序,确保事实准确,证据充足,程序严格,实现公开透明,公正正义。

关于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实施工作责任问责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如何正确理解工作责任问责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推进基层问责制的全面落实,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正确理解“问责制”履职、问责、尽责是工作责任问责制的关键,它们统一在工作责任问责制中,有着内在密切的联系,具有深刻的含义。

1.履职是基础。

履职是问责的基础和前提,它决定了是否问责、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性质和程度。

履职是否合规、是否按准则和程序办事,将直接决定是否被问责,问什么责。

履职是每个岗位、每位管理人员的基本行为,也是管理人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离开了履职谈问责,问责就没有基础和条件。

因此,实施工作责任问责制要从基层抓起,从每一名基层管理人员的具体履职行为做起。

2.问责是保证。

问责反作用于履职,促进履职的提高和深化,保证履职的顺利实施。

较长时期以来,大多数管理部门只有履职的要求,缺少尽责的约束规范,更缺问责的惩罚制度,一些部门和管理人员履不履职一个样,即: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错干对一个样。

问责制度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管理人员履职要求,使履职的全面落实从制度上得以保证,是对不尽职、不履职、失职行为的鞭鞑,从而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有力地约束管理权力,促进管理人员规范履职行为。

3. 尽责是核心。

尽责是履职的目标、结果。

实施履职问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尽心履职,正确履职。

管理部门明确赋予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相应的管理权力。

实施履职问责,目的就是在内部建立和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系统管理人员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而尽责管理部门对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对照其“职”,保证“尽责”,失职究“责”。

二、着力抓好四个环节1.营造氛围环节。

首先,必须要让管理人员明白履什么职、尽什么责、问什么责。

要组织管理人员制定并学习履职问责的有关规定,掌握内容、熟知条文。

通过学习,在内部营造学习问责制、宣传问责制、实施问责制的良好氛围,使每位管理人员对照自己的岗位权限和职责,使其懂得不正确履职的后果,从而按照岗位权限规范履职行为。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一、引言干部问责处理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措施,旨在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纪律意识。

干部问责处理的形式多种多样,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本文将介绍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并对其特点和应用进行探讨。

二、纪律处分2.1 违纪警告违纪警告是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轻微违纪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

违纪警告采取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方式进行,通常被视为一种警示和教育,旨在提醒干部警惕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2.2 记过记过是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措施。

记过会在党员干部的个人档案中作为一项不良记录被保留,对干部的晋升和职务调整有一定的影响。

记过的目的是借此警示和约束干部,使其遵纪守法、按规定履行职责。

2.3 降职降职是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措施,指的是将干部的职务从原来的高一级调整到低一级。

降职不仅对干部自身产生直接打击,而且也对其在职务晋升和事业发展上产生一定影响。

通过降职处分,可以切实提醒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范行为。

三、责任追究3.1 组织调查组织调查是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的一种方式。

通过调查,可以全面了解干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组织调查通常由党委组织部门或纪委监委负责。

3.2 移送司法机关党员干部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会被移送到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这种问责方式突出了法律的威严和权威,对干部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

同时,也使干部意识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3.3 组织处理组织处理是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等违反党的纪律的一种问责措施。

组织处理可包括调整岗位、调整工作职责、停职检查等。

通过组织处理,可以让干部从失误中吸取教训,同时对其进行教育和监督。

四、薪酬奖惩4.1 罚款罚款是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一种经济处罚方式。

罚款的金额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通常会在干部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

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干部问责处理是指对违反党纪国法、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目的在于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同时也强化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承诺。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干部问责处理的五种形式。

一、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指通过公开通报违纪事实和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以警示他人。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轻微不当言行或行为,并且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情况。

通报批评一般会在组织内部进行,但也有可能公开通报。

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通过组织上级领导与被问责人进行交流沟通,向其传达纪律要求和工作标准,并督促其改正错误和缺点。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轻微过失或瑕疵,并且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况。

诫勉谈话一般是在组织内部进行,但也有可能公开通报。

三、责令检查责令检查是指对被问责人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其工作情况和执行纪律的情况,并要求其整改不足之处。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工作失职、渎职等问题,并且有一定的后果或影响的情况。

责令检查一般由组织上级领导或专门机构进行。

四、调整岗位调整岗位是指对被问责人进行职务调整,以适应其能力和素质,并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工作不称职、职务不当或存在不宜任职因素等问题,并且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的情况。

调整岗位一般由组织上级领导或专门机构进行。

五、党纪政务处分党纪政务处分是指对违反党纪国法、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进行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措施。

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严重违纪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情况。

党纪政务处分一般由组织上级领导或专门机构进行。

结语干部问责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采取不同形式的问责处理,以达到最佳效果。

同时,也需要注意在问责过程中保障被问责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对如何科学问责的几点思考(精)

对如何科学问责的几点思考(精)

对如何科学问责的几点思考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简称《问责暂行规定》)。

此举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无疑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各地运用问责手段监管干部、落实责任、推进工作,成为今年党政工作的一大特点.但是,不恰当、不科学的问责,不但达不到惩教的初衷,反而会损害党政机关的形象。

为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实践,对于实行问责需注意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一点粗浅思考,以期成为科学问责大道上的一颗铺路石。

一、问责的对象要准确该问责的问责,不该问责的不问责,是《问责暂行规定》设定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原则,也是我们从事问责工作最起码而理所当然的要求。

这看似简单的命题,现实中却有可能偏离。

当前对问责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认为问责事件越多、问责人数越多、问责级别越高,表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题越严重,工作越没抓好,对上级越不好交差;而有的认为问责事件越多、问责人数越多、问责级别越高,表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管理力度越大,要求越严,对工作越重视。

因此,对于如何落实问责,一种倾向表现在对某些事件、事故、案件的处理采取能不问责就不问责的态度,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是搞冷处理、急刹车、到此为止、下不为例,对于问责对象也是采取“舍少保多”、“弃卒保车”的办法搞“浓缩版”,造成该问责的不问责;另一种倾向表现在对一些事件、事故、案件的处理,过分强调政治效果、“群众满意”,把一些没有责任的人员或者责任很轻微够不上问责情形的人员拿出来问责,造成不该问责的又问了责.这两种倾向均不可取.前一种倾向容易导致三个后果:一个后果是被问责的干部认为自己为组织为领导挑了担子,是“功臣",不但不反省自己工作中的过错,而且理直气壮要求组织给予官复原职之类的“补偿",这也许就是不少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的深层次原因之一.第二个后果是应该被问责而没有被问责的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出了问题可以躲避责任,或者可以让人“顶缸",从而不认真吸取教训.第三个后果是降低警示效果或者根本就没有警示意义。

问责实施方案

问责实施方案

问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各种违法乱纪、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为了加强问责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了本问责实施方案。

二、问责的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

所有问责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 精准问责。

对于不同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情节进行精准问责,不得一刀切。

3. 公开透明。

问责决定和实施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严肃认真。

问责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搞形式主义,不得包庇纵容。

三、问责的主体范围。

1. 政府部门。

对于政府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进行问责。

2. 企事业单位。

对于企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对其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3. 社会组织。

对于社会组织中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对其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四、问责的程序和方式。

1. 确定责任。

对于违法乱纪、腐败行为,要通过调查核实,确定责任主体。

2. 提出问责建议。

依据责任主体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问责建议,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3. 决定问责。

由相关部门根据问责建议,做出最终的问责决定,并通知责任主体。

4. 实施问责。

对于被问责主体,要严格按照问责决定进行实施,不得有异议。

五、问责的监督和评估。

1. 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对问责决定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 问责结果评估。

对于问责决定的实施效果,要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问责制度。

六、问责的效果和意义。

1.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通过问责,能够有效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效能。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于违法乱纪、腐败行为的问责,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推动改革发展。

通过问责,能够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改革发展。

七、总结。

问责制度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对干部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思考

对干部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思考

2、“不敢问”。在问责过程中,除了要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之外,问责重点应当是在工作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特别是负有直接或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然而,各地在推行问责制度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追究责任的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突出以领导干部为主,存在着“不敢问”的现象。
3、“不好问”。由于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责权划分不清,有关问责的范围规定不明,究竟哪些情形要问责,应当追究哪些人的责任,追究什么样的责任,都比较笼统,因而存在着“不好问”的现象。同时,问责的范围仍然偏窄,执行不力、效能低下、态度恶劣、作风飘浮等,尚未纳入问责的范围。
对干部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思考
问责制是处理党务政务、沟通群众、监督干部的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是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必不可少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积极推动问责制走向规范化,是当前必须认真对待和努力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问责制的概念
所谓问责制,是指上级机关对所管辖的下级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党务政务处理,或者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当领导干部的下级、亲属子女、班子副职和身边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所辖的单位、部门和地区出现重大事件、事故,造成一定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时,组织上即可对其实施问责,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剖析,就自己在其中有无责任、什么责任、责任大小等,向组织作出说明,党组织再据此作出相应处理。问责制因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问责的依据、问责的方式、问责的效果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种类。例如,由党组织出面,依据党纪,迫使违背党纪的党员承担相应后果的问责制,称为“政党问责制”;由国家机关出面,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政纪等,迫使违法违纪的国家干部承担相应后果的问责制,称为“国家问责制”。

干部问责管理制度

干部问责管理制度

干部问责管理制度一、干部问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干部问责管理制度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是实现党风政风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建设廉洁政府、防范腐败的重要保障。

干部问责管理制度包括监督问责、激励问责、惩戒问责等内容,是对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化安排,是对任职干部进行权责明确、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一种规范化管理。

1. 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通过问责管理制度,可以对任职干部的工作绩效和廉洁自律进行监督,促使干部队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和履职水平,推动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2. 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

问责制度可以对干部队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明确界定,对干部队伍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对任职干部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奖惩,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

3. 增强干部队伍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问责制度,可以对任职干部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对干部队伍的工作风险和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促使干部队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防微杜渐,杜绝廉政风险。

4. 保持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形象形象。

问责制度可以对任职干部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对干部队伍的形象和作风进行约束,对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和廉政形象进行维护,保持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形象形象。

5. 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问责制度可以对任职干部的政治品质和作风形象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进行提升,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党的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二、干部问责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干部问责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问责、激励问责、惩戒问责等方面。

监督问责是指通过制定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对干部队伍的工作绩效和廉洁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干部队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进行评估和考核,推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和履职水平。

激励问责是指通过奖励机制和表彰制度,对优秀干部进行奖励和激励,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成为更加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

问责处置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问责处置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问责处置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管好用好干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建设对党忠诚、干净干事和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中层领导干部。

二、遵循原则问责处置应当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全面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三、认定标准领导干部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但因个人主观努力不够,不能及时、有效、准确甚至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损害学校和师生的合法利益。

领导干部乱作为,是指行为人超越行使职权或违反既定程序,滥用职权的行为。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者,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认定为不作为、乱作为。

(一)定性标准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政令不通,影响全局或整体工作的。

2.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或公开散布错误言论,参与非法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不严格执行校党委决议决定,工作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落实结果与党委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的。

4.能力平庸,决策水平低,难以驾驭复杂局面;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漂浮,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愿担当,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

5.宗旨意识淡化,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师生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师生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处理不认真及时;对关系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心不在焉,敷衍应付,师生意见强烈的。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处理问题方法不得当,措施不到位,有失职或渎职行为,致使工作发生严重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伤亡事件的。

管理干部问责制办法

管理干部问责制办法

管理干部问责制办法1000字管理干部问责制是指对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责任进行监督、考核和问责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提高行政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政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地行使职权,实现行政机关的科学民主管理和服务公众的使命。

以下是对于管理干部问责制办法的1000字阐述。

一、问责对象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管理干部,指的是在行政领导、管理、决策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的行政干部。

包括行政各级别满一年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包括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中厅(局)级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以上干部都是重点问责对象。

二、问责标准第二条管理干部的问责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职业道德不端。

行政领导干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业绩与职业道德密切相关。

干部身为行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职业公德、职业操守和职业责任感,言行举止要规范得体,不能以个人私利为代价损害公共利益。

(二)履职不力。

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来源于职务,其职责主要是为了服务群众。

如果行政领导干部无视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作事务处理不当、不力,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好,造成重大影响,则需要进行问责。

(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行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坚决抵制一切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干部将主动追究问责。

三、问责方式及程序第三条管理干部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辞职、免职调整、停职检查、降级处理、留任察看、组织处理等。

第四条管理干部的问责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一)事实调查阶段:由当地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有关行政领导干部工作是否存在问题,以及需要纠正或追究的具体事项。

(二)决策阶段:由当地政府或组织代表常委会召开常委会议审议事宜。

对问题的性质、情节、影响及其责任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决定是否进行问责。

(三)问责决定阶段:对于被认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明确的询问。

对于不同级别的干部,经讨论,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各级纪委、组织部门负责落实问责决定。

环境问责问责领导发言稿

环境问责问责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就我国当前环境问题,特别是问责领导这一重要议题,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坚决问责,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问责领导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

领导是决策者,是方向舵,只有领导高度重视、身体力行,才能推动各项环保政策落到实处。

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肃问责机制。

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对那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形成震慑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环境领域的监督执纪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环保能力。

我们要选拔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环保队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环境问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在此,我呼吁大家:一、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绿色生活方式,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二、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我们要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环保活动,为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三、勇于监督,敢于举报。

对破坏环境的行为,我们要敢于站出来,积极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宜居、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干部学习讲稿: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干部学习讲稿: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傅思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课程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就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这一个专题讲座。

在问责问题上我们常常看到政治家经常说的一句话,政治家常常说他要对历史负责,他要对未来负责。

这个话听起来有点大话,恰恰问责制才使得责任从空谈变为了现实。

今天作为一个官员应该接受问责制的教育和训练,因为今天每一个官员都已经被纳入到公共问责制的框架中来,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弄的不好,他不仅关乎自己的形象,还关乎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

所以问责这样一个动力机制恰恰使得领导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其权力的预防、出错、出事、出大事。

也正是因为问责才使得领导干部真正的,并且主动地去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正是在这一点上,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就指出:“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

”去年5月,我们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我们正在加快推行对主要官员的问责制度。

而今年6月30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出台加大了对问责的力度,规范了问责的程序,而且实现了党政领导干部一体问责,问责面前一律平等的要求。

那么今天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到底有哪些亮点?就此我想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我们首先来谈谈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在我们国家是怎么从个案走向风暴,今天走向制度化的道路。

这一部分我们将花大约20分钟的时间做一个简要说明,然后进入第二个部分,那就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应该贯彻哪些基本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这一部分大约花50分钟的时间做一阐述,然后进入第三部分。

也就是在加快实行问责制的今天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运行机制是怎样的?这一部分大约花20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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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
这些年来,从非典疫情到山西矿难,从松花江污染到三鹿奶粉事件,人们看到了对干部问责产生的巨大威力,问责制由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片叫好声。

特别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打造责任政府的新时代。

作为担负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呢?
一、转变执政理念,改进领导方式,充分认识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极端重要性
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可以有效地矫正少数领导干部被扭曲的心灵,促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依德执政的理念,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对谁负责的根本性问题。

一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广纳众家之言,促进科学决策。

二是有利于强增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兑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恪守修身之道,抱定做人根本。

二、适应形势需要,体现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根本目的
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欲望越来越高。

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既是党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实行“问责制”的内在要求。

一是要提升能力,真抓实干当公仆。

二是要从严治官,再树自身新形象。

三是要巩固阵地,全力加强血肉联系。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有效举措,全力破解影响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难题
有过错的要问责,无作为的也要问责,给“太平官”戴上“紧箍”,让那些“慵懒平”等所有不称职干部无藏身之处。

一是要完善相关配套规章,消除问责的技术性细节障碍。

首先,要明确问责的种类和层次。

其次,要明确界定责任。

再次,要明确责任追究程序。

二是要解决权力与制度的关系,消除权力大于制度的障碍。

三是要解决权力与群众的关系,消除权力只对上负责的障碍。

四是要解决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消除重权轻责的障碍。

四、构建问责体系,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问责权。

政府要为公民提供良好的问责法制环境,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信息公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要通过制度化手段确保公民问责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要赋予人大、政协问责的权力。

在发挥新闻媒体更多的监督权力的同时,要赋予人大、政协三个方面的问责权力:1、获取信息的权力。

2、质询权力。

3、调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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