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外贸核销单操作流程
一、出口单位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一)须提交下列文件: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开户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贸发委或外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工商局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出口合同;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办结时间: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二、出口单位申请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核销业务
(一)须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3、核销员证。(无核销员证的凭单位介绍信);
(二)办结时间: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三、(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2、外汇局确认出口企业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出口企业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
3、外汇局根据出口企业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的出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的较小数,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
(二)办结时间: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四、出口单位报关前口岸备案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到海关报关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还可变更备案;
2、出口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 CIF / FOB ),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总价、运费、保费等,以保证报关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外汇局根据实际成交方式及成交总价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进出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
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
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
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
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
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
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联系人。
进口售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进口售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7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对进口售付汇的监督管理,防止外汇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下简称进口核销单)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保管和发放,进口单位和银行填写,银行凭以为进口单位办理贸易进口项下的进口售付汇和核销的凭证。每份进口核销单只能凭以办理一笔售付汇手续。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进口核销单既用于贸易项下进口售付汇核销,又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统计。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进口售付汇核销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负责进口售付汇核销的具体工作及有关数据的报送。
第四条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经营进口业务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进口单位),通过银行以售汇或从外汇帐户支付方式向境外支付的有关进口商品的货款、预付款、尾款、资料费等(以下简称进口售付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向银行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章核销管理
第五条银行在办理进口售付汇时应当要求进口单位按照规定填写进口核销单,并审核进口单位所填写的进口核销单各项内容与售付汇情况是否一致、与有关规定是否相符等。
第六条银行应当将进口核销单第一联装订后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汇局,其他有关材料专卷存放,及时核销。
第七条除预付款项下的售付汇外,进口单位在购付汇时,有进口单位报关单的,应同时办理核销手续;进口单位在购付汇时,没有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核销手续。预付款项下的售付汇应于合同余款一并核销。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也是从别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
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
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
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
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
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
7、购货合同及发票
8、售货合同及发票
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
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
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 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
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
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
4.购货合同及发票
5.售货合同及发票
6.进口付汇核销单
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进口付汇核销单
单据名称:进口付汇核销单
帮助:
进口单位需要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各种单据内容相符无误后,填写核销单下方的内容,并加盖印章,将第二联退还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样式: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印单局代码:核销单编
号:
STICA000743
单位代码00002883-8
单位名
称
Gabralles Trading
Company, LLC
所在地外汇局名
称
付汇银行名称THE CHARTERED BANK
收汇人国
别
china
交易编
码
0101
收款人是否
在保税区:是交易附言
对外付汇币种USD
对外付汇总
额
7700
其中:购汇金额7700 现汇金额0
其他方式金
额
人民币帐
号
0 外汇帐号0
付汇性质
天以上信用证天以上托收
备案表编号
预计到货日期11/30/2011
进口批件
号
合同/发票
号
112233445567
结算方式
信用证
90
90承兑日期 0
/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托收
90
90
承兑日期 0
/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汇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5.7. 差额处理----差额备查
对出口与收汇或进口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未能提供规定的差额 证明材料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差额备查。
条件: (1)自觉遵守外汇管理法规,积极配合外汇管理 部门工作; (2)最近一次出口收汇考核中被评为“出口收汇 荣誉出口单位”或“出口收汇达标出口单位”。 (3)出口单位法人代表提供书面担保,保证其不 存在逃骗汇及其它违法律行为,并承诺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5.5.3数据提取
企业通过互联网从外汇局的业务数据库把 属于企业的相关数据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
上。
数据提取包括:
企业领单记录
收汇信息
核销单信息
进口信息
公告栏信息
5.5.4核销报审
企业将其出口与收汇的电子数据按其 对应关系进行关联,并通过互联网向外汇 局报送。
货物流与资金流的信息由企业根据外 汇局提供的海关报关和银行收汇电子数据 进行自我匹配,保证了外汇业务数据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外汇管理政策,熟悉出口核销业务; 掌握本企业出口情况、收汇核销情况 ;
较强的工作责任性,一定的知识水平。 公司应该充分重视核销工作 建立内部核销制度 ; 配强核销人员 。
5.3. 出口单位办理核销要 点
1、备案登记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并到 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建立核销电子档案信 息
企业提交:
进出口外汇核销流程介绍
进出口外汇核销流程介绍
外汇核销分全额核销和差额核销,而进出口外汇核销又需要怎样的流程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关于进出口外汇核销流程介绍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进口外汇核销流程介绍
1、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2、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3、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4、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5、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1、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2、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3、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4、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5、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6、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进出口核销流程详细
进出口外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付汇核销表
本核销表内容无讹。(进口单位盖
注:本表一式二联,电脑制作,第一联送外汇局,第二联进口单位保存三年备查。
年 月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况
日
单位盖章)
情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下简称进口核销单)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保管和发放,进口单位和银行填写,银行凭以为进口单位办理贸易进口项下的进口售付汇和核销的凭证。每份进口核销单只能凭以办理一笔售付汇手续。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进口核销单既用于贸易项下进口售付汇核销,又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统计。
在填写进口核销单时,应注意各项内容与售付汇情况是否一致。
印单局代码
为印制本核销单的六位外汇局代码(在SimTrade中可不填)。
核销单编号
由各印制本核销单的外汇局自行编制。
单位代码
应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填写。
所在地外汇局名称
系指付汇单位所在地外汇局名称(在SimTrade中可不填)。
付汇银行名称
通常为进口地银行。
收汇人国别
系指该笔对外付款的实际收款人常驻国家,即出口国家,如"China"。
交易编码
应根据本笔对外付汇交易的性质对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填写。
0101一般贸易
010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0103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0104补偿贸易
010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进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7寄售代销贸易
0108边境小额贸易
0109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0111租赁贸易
0112免税外汇商品
0113出料加工贸易
0114易货贸易
011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的料、件
0116其他
0201预付货款
在SimTrade中,货物都为一般贸易。
交易附言
是付款人对该笔对外付款用途的描述,可不填。
对外付汇币种、报关单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样本)
JG08
报关单证明第*次打印
主页
付汇证明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进口口岸(****) ********备案号
进口日期
********
申报日期
********
境内收发货人(********)
**********************公司运输方式
****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消费使用单位
**********************公司贸易方式(****)
****贸易
征免性质
征税比例
%
许可证号启运国(地点)(**)
********装货港境内目的地(***)
******
批准文号
成交方式
***运费
/0/
保费
/0/
杂费
/0/
合同协议号
**********
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证用途
标记唛码及备注
商品序号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规格
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地
区)
单价总价币制征免
1********* ***********台
****
(***)
**********
USD
美元
2********* *******台
****
(***)
******
USD
美元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报关员申报单位(签章)审单审价单位地址征税统计邮编电话填制日期查验放行
Page * of *
**
进口结汇专用打印日期:****-****-****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汇报人:2023-11-30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概述
•进口收付汇核销管理
•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
•特殊贸易方式下的核销管理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风险防范与违规处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信息化发展与展望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概述
核销管理是指对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进行核查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措施。
确保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合规性,防止外汇流失和虚假交易,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利益。
核销管理的定义与目的
核销管理目的
核销管理定义
核销管理的政策依据与原则
核销管理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核销管理原则
核销管理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一致性等原则,确保核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与统计
外汇局对核销数据进行登记和统计,建立核销档案,对核销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监督与检查
外汇局对进出口企业的核销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与审核
进出口企业需向外汇局申请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提交相关单证
和资料,外汇局对申请进行审核。
核销管理的基本流程
进口收付汇核销管理
1 2 3介绍进口付汇核销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核销流程等。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详细列出进口付汇核销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贸易合同、付汇凭证等。
进口付汇核销所需资料
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详细解释,如预付货款、分批到货等。
进口付汇核销的特殊情况
03进口收汇核销的特殊情况
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详细解释,如分批出货、预收货款等。
出口收汇核销单 样本
存根编号:
监制章编号:
监制章
出口退税专用
编号: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课件
02
由于其他贸易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收汇核销的流程和要
求也较为灵活和多样化。
其他贸易方式收汇核销的意义
03
有利于国家对其他贸易方式进出口的监管,保障国家的经济利
益和外汇安全。
03
出口收汇核销
一般贸易出口收汇核销
定义
指我国境内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各 类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 货物,在出口后应向外汇管理局
是指除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以外的其他贸易 方式下的进口付汇核销。
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付汇核销 的特点
适用于特定贸易方式下的进口业务,如易货贸易、 边境小额贸易等。
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付汇核 销的流程
根据不同贸易方式的具体规定,进口单位需 向外汇局提交相应的单证,外汇局审核无误 后,进行核销操作。
05
核销单据及档案管理
概念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是指进出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进出口收付汇业务 时,必须向外汇管理局提供相关单证和资料,并接受外汇管理局的审核和监督。
核销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加强对进出口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防止外汇资金违规转移和非法套汇 ,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金融稳定。
意义
通过核销制度,可以规范进出口企业 的外汇收支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健康 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外汇资金的 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进行核销。
核销流程
如何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
如何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
进出口付收汇核销是指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服务确认货款的收付情况。以下是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步骤:
1. 准备文件:企业需要准备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文件,包括合同、发票、提单、信用证、进出口许可证等。
2. 联系银行:企业需要联系自己的开户银行,并向银行说明希望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具体事项。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文件和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给银行。申请表格中通常需要填写企业名称、进出口贸易的金额、币种、交易对方等信息。
4. 银行审核:银行将审核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并核实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5. 支付手续费:银行将根据一定的比例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企业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6. 汇率确定:银行将根据当天的汇率确定汇款金额,并告知企业。
7. 核销汇款:企业将货款转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填写核销申请表格。
8. 银行确认:银行收到企业的货款后,将核销申请表格提交给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核销。
9. 收到核销凭证:银行将会向企业提供核销凭证,表明该笔汇款已经核销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办理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办理前应该咨询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另外,企业应该确保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可靠,以避免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延误。进出口付收汇核销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不仅有助于企业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还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保证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下面我将继续为大家介绍与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相关的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规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规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公布日期】2004.12.02
•【字号】上海汇发[2004]199号
•【施行日期】2004.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关于规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代申报单)》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汇发〔2004 〕199号)
本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自 2004年10月起,我分局正式从国际收支系统中剥离相关电子信息用于办理有关核销手续。但在实际应用中发现,由于申报主体某些信息录入不规范、付汇银行申报数据传送不及时,导致无法顺利核销。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银行必须于付款当日或第二日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电子信息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上报外汇局。我分局将加强对数据的及时性考核。
海关报关单号码暂时要求录入 9位预录入号码。待网上申报系统将该栏目扩充到18位后,将要求按海关的规范录入,以便办理核销手续时能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查询到18位报关单号及相应的报关信息。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请银行留意通知及“补丁”下发情况。
针对目前存在部分只申报不核销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如
特殊经济区内企业对境外付款不需要核销部分、原申报为贸易的涉外收入汇错款的退回、原进口核销项下对外付款退回后的再次付出等情况。我分局要求对于此类申报,银行无需向付款人即申报主体提供印刷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并要求申报主体统一将核销单号码录入为 8个“0”。同时,银行应审核该栏目的准确性,以避免因错填核销单号码而产生的差错。每月后,银行将上述只申报不核销的数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列表,上交我分局国际收支统计部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