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察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煤炭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三条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组织。
第四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以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九条监理计划的审批监理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监察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的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计划有序进行,监理人员应深入重大危险源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评级。
第十三条整改措施的确认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整改情况的监督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于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范事故风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目的、监理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要求等内容。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运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工艺、物质等。
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危险源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 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实地勘察:- 对危险源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设施、设备的状况;- 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性。
3. 监理报告编制:- 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监理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危险源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监理结果反馈:- 将监理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2. 监理过程要求:- 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不得有疏漏;- 监理人员应与被监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监理报告要求:- 监理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便于被监管单位整改。
六、总结与展望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监理与被监管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1: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企业需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档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监理工作职责2.1 规划和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2 实施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3 报告和评估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监理活动的情况,并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水平,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准备阶段3.1.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类型和特点,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3.1.2 调查研究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2 监理实施阶段3.2.1 监理检查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2.2 风险评估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附件1. 监理计划模板2. 监理报告模板3. 监理评估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管理要求。
范本2: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企业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各个环节。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对重大危险源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更新等。
4.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2.监理人员应核查和审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和试运行过程,记录和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6.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和文件,形成监理报告和备案材料,保留相关的原始记录。
四、监理结果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和意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
3.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监理人员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理资料和保密1.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监理资料和文件,不得泄露和外传相关机密信息。
2.监理资料和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备份,可定期进行数据迁移和转存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确保安全和可靠性,防范恶意攻击和侵权行为。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而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活动。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建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3. 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三、监理程序1. 监理前准备a.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
b.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c. 监理机构应确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报告给管理单位。
2. 监理实施a.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对重大危险源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进行实地检查和记录。
b.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c.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培训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d.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e.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数据和事故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
3. 监理报告a. 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实施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包括监理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内容。
b.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c.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四、监理效果评估1.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效果得到验证。
2.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进行定期沟通和交流,共同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水平。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wei)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防范和控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wei)险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规范重大危(wei)险源监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对工程项目中的重大危(wei)险源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监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3.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危(wei)险源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包括危(wei)险源的类型、数量、位置、风险等级等。
4.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浮现的问题和难题。
5.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重大危(wei)险源的监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意见。
三、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要求1. 工程项目的重大危(wei)险源应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频次。
2.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包括危(wei)险源的基本信息、监督记录、整改情况等。
3.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4.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重大危(wei)险源的管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执行流程1.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和抽查等。
2.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wei)险源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3. 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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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无锡XDG-2009-74号地块二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监理文件传阅单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四.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五.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二)安全报审制度(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五)定期检查制度(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六、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程概况:a.工程名称:无锡XDG-2009-74号(钱桥洋溪河北岸居住社区A-06地块)项目工程b. 工程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洋溪路北侧,钱洛路东侧,上伟路南侧;c. 指标: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67000平方米,本项目包括25栋18层房屋,均为负一层地下室。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等级三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本住宅要做到精装修交付标准。
d. 项目划分:本项目地块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期开发为二期工程,分别为7#楼,10#-15#楼共计7栋楼,主楼地下室与车库相连,建筑面积为112200.28平方米。
e.施工计划:(2017年5月----2018年10月)建设单位:无锡巨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无锡市城规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1)大型机械装、拆;(2)脚手架搭、拆过程;(3)模板支撑、拆除;(4)高处作业;(5)起重吊装;(6)基坑支护与降水;(7)施工用电;(8)土方开挖。
二、监理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标。
四、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1)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安全报审制度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说明: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对 策 总 安监 全理 监工 理程 人师 员 新 重 开 大 工 危 地 险 罗 源 列 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对塔吊人货电梯、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定期检查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隧道掘进、爆破等高危险作业。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填写旁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