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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2•【字号】嘉办字〔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更高水平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确保2023年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把实现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融入社会治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市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高品质幸福雄关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为工作导向,突出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攻难点、创亮点,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使城市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和谐建设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确保2023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相关制度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相关制度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相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嘉政办发[2013]68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相关制度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68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各项相关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7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遵循“勤政、廉洁、高效、便民”的宗旨,实行“窗口受理、窗口送达、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实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为投资者、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各种审批和服务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共资源交易和公共社会服务项目的办理和服务;(二)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三)做好进驻中心的部门窗口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四)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为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五)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进行“并联审批”;(六)负责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者退出中心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七)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13•【字号】嘉政办发〔2012〕234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13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有关要求,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决定建设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

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立足我市实际,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以促进政府提高行政能力和推进政务公开为目标,以改善政务环境和畅通为民服务渠道为宗旨,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设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的要求,全市各部门(含垂直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统一收费,着力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理行为,为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工作目标把政务中心建设成为集便民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电子监察四位一体,面向市民、面向企业、面向投资者,“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综合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达到“龙头、领跑、示范、带动”的目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25•【字号】嘉政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嘉政发〔2023〕14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根据市政府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刘凯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主管市审计局。

联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何正义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综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数字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市工商联,市消防救援支队,铁路各站段,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驻霍尔果斯办事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甘肃省邮政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嘉峪关销售分公司,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嘉峪关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批发部,市大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智慧雄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5•【字号】嘉政办发〔2017〕109号•【施行日期】2017.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7〕109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5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及公务活动管理办法为严格执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保会议组织、公文处理和公务活动规范、有序、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务虚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是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1.议题范围确定。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2)讨论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包括议案、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报告等;(3)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部署安全生产、环保等重要工作;(4)讨论需要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拟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议题承办部门按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经过充分地研究论证和协商,按公文处理程序经分管副市长协调或者审核后,报市长确定。

2.出席列席人员。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为市政府组成人员,即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3]169号【发布部门】嘉峪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0.22【实施日期】2013.10.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69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2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领导。

第三条市政府秘书长受市政府委托,分管驻外办事机构的各项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秘书长对驻外联络办事机构进行协调管理。

第四条驻外办事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每半年向市政府秘书长汇报一次工作,每年年底向市政府作述职报告。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请示市政府秘书长。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责(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与驻在地党政机关及邻近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等工作。

(二)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参加有关会议;陪同或代表市上领导前往驻地职能部门办理公务、协调相关事宜;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项目及政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的政务、经济、科技、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信息及驻在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为市政府和各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参考服务。

(四)搞好宣传工作,在当地及周边地区大力宣传我市的市情、投资的软硬环境,提高我市的知名度。

(五)协助市属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技术、劳务、资金交流、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等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1.27•【字号】嘉政办发〔2012〕216号•【施行日期】2012.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11月2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XXX平,副省长郝远就开展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了重要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应急办函〔2012〕16号)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各项规定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好应急值守各项规定。

一要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

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值班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责起责任,随时检查了解应急值守工作情况,保证及时研判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准确、规范报送值班信息。

二要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日常值班要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遇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段或区域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期间,确保有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要规范值班工作流程,建立交接班制度,实现值班工作无缝对接,防止出现值班空挡。

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自脱岗。

三要落实值班工作责任追究制。

市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区、各单位的值班工作,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及时改进。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1•【字号】嘉办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委、各区,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1日嘉峪关市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精神,增强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升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改制范围《嘉峪关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嘉政办发〔2017〕73号)将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三类,即公益类、商业一类、商业二类,纳入三类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全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改制。

二、改革改制目标要求(一)公益类国有企业(嘉峪关市公交公司、嘉峪关市供热公司)。

1.改革目标。

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正的绩效考核和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

2.改革任务(1)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

国资委与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企业帮助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审计、产权登记。

(2)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产移交方案、人员移交方案、扶持企业发展意见,完成移交工作。

(3)国资委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嘉峪关市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综合考评评价办法》《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及《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的实施意见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的实施意见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03•【字号】嘉政办发〔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20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建设《甘肃政府服务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了保证嘉峪关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建设阶段各单位主要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提以下实施意见:一、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一)成立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王永明副组长:赵光辉、王忠文、邓红玲、田海斌。

成员:张忠礼、李汀、高建勇、李润生、方媛。

工作推进小组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业务应用组、技术支撑组和保障组。

(二)工作组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综合协调组:组长由赵光辉副主任担任,成员从市审改办、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中确定。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推进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建立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嘉峪关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

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小组会议,安排有关工作任务;督促市审改办和市财政局按期完成“三张清单”梳理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前。

业务应用组:组长由赵光辉副主任担任,成员从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实施方案编制中标单位及承建单位抽调。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3•【字号】嘉政办发〔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议事效率,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有序召开。

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和市政府工作规则,现就进一步严肃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工作程序。

各部门、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先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提请政府研究前,要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背景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和可行方案,经班子集体讨论、审核把关后供市政府决策参考,不得含糊其辞、语焉不详。

请示文件形成后,要按《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会前程序,确保上报事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

涉及多个部门的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请示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商一致后方可上报。

要坚持权责明晰,摒弃一点小事都要请示报告,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推诿赛责、上交矛盾等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内设机构职责,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和审核把关。

各部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业务科室按要求准备上会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

议题汇报材料要言之有物,突出重点,聚焦要点,在规定时限内汇报。

材料印刷要符合常务会议议题印制规范。

目前,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的汇报材料只有起草过程和文件框架,没有实质内容的情况比较普遍,是下一步要纠正的重点,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本通知印发后,我办有关常务会议的事项,只通过各部门办公室进行通知和协调,不再直接对接各部门业务科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1•【字号】嘉政办发[2013]170号•【施行日期】2013.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70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1日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的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合作发展需要,结合驻外办事联络机构工作实际,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驻外办事机构经济联络职能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驻外机构自身优势,在发挥好现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经济联络职能,在宣传推介、信息收集、招商引资、资金争取、商贸文化交流和人才技术引进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各驻外机构实际,各驻外机构工作目标如下:(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负责京津环渤海地区经济联络及招商工作,重点做好与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的经济洽谈和项目引进工作,加强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技术的引进。

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二)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负责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络及招商工作,重点紧盯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强化联络和招商工作。

做好区域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人才、技术引进。

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三)市政府驻三亚联络处负责珠三角和海南等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紧盯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强化区域经济、商贸、文化等交流。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0•【字号】嘉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现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项分类第三章事项受理第四章事项办理第五章事项结果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事项分类第二条对进驻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内容和性质,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

(一)当事人申报材料齐全,办事程序简单,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为即办件。

(二)当事人申报材料齐全,但需经过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查等程序才能办结的事项为承诺件。

第三章事项受理第三条政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办公。

申请人申办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第四条开展预约服务。

(一)预约服务事项包括所有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预约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按相关制度及时回复预约申请人,商定预约事项;(三)不得无故拒绝预约服务,因条件不具备或无必要提供预约服务的,应向预约人做好解释。

第五条申请人办理事项时,应向窗口提交办理事项的相关资料。

第六条依申请类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应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公示;申请书采用格式文本的,应制作通俗易懂的示范文本在窗口公示。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嘉办发[2013]55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嘉办发〔2013〕55号)各区委,各区,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10日嘉峪关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甘办发[2010]90号)和《嘉峪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办发[2010]16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政法委提出的“两个全覆盖”(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全覆盖)总体要求,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依照“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的总体思路,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采取百分制进行考评,通过科学量化,对有关责任主体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机关单位保安服务方案

机关单位保安服务方案

一、保安服务方案“人防为主、技防、物防为辅、三防结合、全面防范”的整体防范模式。

对公共财产的安全实施24小时防范性保护,维护服务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包括交通、停车秩序、生活秩序、人员与物资进出秩序等,严格实施消防管理,杜绝消防隐患和事故,加强不安全因素的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防范与公共秩序维护方面,采取“双岗”结合,即固定岗、巡逻岗相结合。

结合本物业的管理特点,制定并严格实施安管管理规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程、交接班制度等安管工作制度体系,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展示本公司良好的安管形象和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

(一)服务内容1、巡逻管理2、事故处理3、突发事件处理4、纠纷事件处理5、监控系统管理6、消防监控及消防管理(二)服务标准1、巡逻管理(1)甲方办公楼内设24 小时巡逻制度,必须做到每小时巡逻一次,保证每个楼层的巡视点位不能漏打;(2)遇到问题及时与采购单位取得联系,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集中精力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确保安全;(3)巡逻检查的员工必须佩带工牌,按规定的巡逻线巡逻,并严禁单人巡逻;(4)按照《巡逻记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巡逻,在检查中如发现险情,应果断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在有关人员及机关领导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5)巡逻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甲方楼内巡逻区各类设备、物品放置,如发现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6)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并认真填写更换记录;(7)注意观察过往人员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如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地点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8)夜间巡逻检查应注意观察声音、味道、温度等安全隐患。

注意甲方周界可疑迹象,及时发现并控制非法侵入人员,交采购单位进行报告。

观察办公室、照相室等是否有房门未锁,且房间无人情况,及时上报采购单位应急处理。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部分
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号】嘉政办发〔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部分班子成
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1〕4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涉及调整的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建新:原工作分工不变,协助王毅常务副市长联系金融方面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明:协助义战鹰副市长联系农业农村,农村综合改革,文化旅游,水利,体育,广播电视,景区管理,文化研究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伟:原工作分工不变,协助赵宝毅副市长联系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

不再分管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韩宏斌:原工作分工不变,分管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的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王建勋:负责督查工作,协助刘志亮副主任负责政务信
息、重要信息的上报审核把关及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值守工作。

分管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 (3)

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 (3)

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1. 简介政府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其安全保障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政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机关内部的安全稳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保安服务方案。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的内容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2. 保安服务方案内容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安全风险评估在制定保安服务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政府机关内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针对安全威胁的类型、频率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2 保安人员配置根据政府机关的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需要具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

2.3 物理安全措施为了提高政府机关的安全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物理安全措施。

比如安装安全门禁系统、监控系统、防火设施等,确保机关内部的安全可控。

2.4 信息安全措施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政府机关的信息安全也显得尤为重要。

保安服务方案需要包含对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比如建立防火墙、加密通信等,确保机关内部的信息不受到泄露和攻击。

2.5 应急响应机制在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机关需要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保安服务方案需要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包括相关流程、责任分工和沟通方式,以确保能够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3. 保安服务方案实施步骤3.1 制定方案根据政府机关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业团队制定保安服务方案。

方案应综合考虑机关内部的安全需求、预算限制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因素。

3.2 人员培训保安人员是保障政府机关安全的重要力量,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演练等,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应对能力。

3.3 安全设备采购和安装根据保安服务方案的要求,采购和安装相应的安全设备。

这些设备可以包括安全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通过物理手段提升政府机关的安全水平。

3.4 建立信息安全系统在保安服务方案中,需要建立信息安全系统,保护政府机关内部的重要信息。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中共嘉峪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1•【字号】嘉办字〔2014〕6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各区委、各区,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情况,近期,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1.各级各部门持续学习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和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各级各部门遵守执行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执行的情况。

3.在推动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成效等情况。

4.在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方面的整改情况和建设节约型机关方面的情况。

5.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二、督查时间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12月12日前结束。

三、督查范围各区,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业。

四、督查安排1.开展自查。

各级各部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要求及督查重点,认真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所属单位开展自查。

上级部门要抓好对下属部门和基层单位自查的指导和检查。

各单位自查报告请于12月5日前报市委督查室(市级机关51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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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安保服务公开招标文件(二次)采购编号:号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意见说明:现将采购文件提交给采购人与公管办,请采购人对项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公管办招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安保服务工作公开招标邀请函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对市级机关安保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二、招标内容:市级机关安保购买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三、招标预算:万元四、投标商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三)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四)提供嘉峪关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嘉峪关市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无拖欠)诚信证明。

工资无拖欠诚信证明开具地点及联系电话:嘉峪关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五)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登录用户管理系统上传所需基本证件并提交审批。

技术客服:群:网站保留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已有数字证书(锁)的用户,需联系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对现有数字证书进行绑定操作,绑定成功后方可登陆新版服务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登录,打开采购公告即可下载)。

(三)标前答疑年月日下午点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召开项目答疑会,采购方会就有关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各投标商也可对项目情况进行咨询澄清,请各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务必参加(授权委托人务必携带授权委托书),不参加者将视作知晓并且同意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答疑澄清不再另做公示)七、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下午之间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下午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开标。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张博学联系电话: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晓燕联系电话: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总则请重点关注招标文件中黑字加注内容第一条项目说明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安保服务工作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法组织招标评审、由采购方委托人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条定义.“采购人”: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采机构”: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第三条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证明。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证明开具地点及联系电话:嘉峪关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第四条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 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 中标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中标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

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给予通报,禁止及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的投标活动。

第二节招标文件第五条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文件构成(提供格式);投标文件第六条投标文件的构成按照下列顺序编号装订,请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构成部分做实质完全响应,缺失或遗漏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或非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人资格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投标文件副本)*.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或年社保缴纳凭证、任意一个月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包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总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标注“*”的条款为初审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即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文件资料、图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八条投标报价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预算:万元,各投标人报价应等于或低于各标段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作无效标书。

此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中标。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费用、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一般不得更改投标价格。

且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

且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单位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第九条投标文件填写说明.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没有做出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逐项填写。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采购人及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审。

第十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天。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纸质的投标文件份(正副)。

同时应用盘拷贝一份电子版分项报价表,中标后挂网备用。

.投标的纸质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的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统一用幅面纸印制。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注.正、副本均要求胶装订。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用“投标文件”字样进行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并加盖印章后递交。

.密封的投标文件在评标室拆封,开标室不拆封。

.为方便招标方唱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投标商公章的报价总表(需打印,手写无效,格式同投标报价总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报价总表”字样,封皮上注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此投标报价总表招标方无法唱标,视作无效标).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封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交易中心将有权拒收。

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十二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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