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守则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doc

2019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日前,山东公车改革全面启动,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车改分为六方面: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3、济南六区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4、省级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通信应急车;5、司勤人员:在编人员留用或内部消化;6、取消的公车将公开拍卖。
山东公车改革启动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车改,预计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同时设立7档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本次山东省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根据《方案》,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
保留的公务用车,仅限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
《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
《方案》提出,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车改革已成为各地政府改革的重要一步。
山东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一,其公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公车改革方案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1. 目标山东省公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政府机关的运行效率,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并为市民提供更加透明和高效的公共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减少财政支出:通过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和费用,降低政府的日常运行费用,实现财政节约。
•提升政务效率:优化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提高政务执行效率。
•增强市民满意度:提供更加透明和高效的公共服务,增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2. 内容山东公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根据不同级别和部门的需求,合理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数量。
对于一些高级别官员和机关直属单位,可以逐步减少公务用车配备数量,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代替。
2.2 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公车使用必须符合职能需要,并经过合理安排和审批。
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2.3 公车监督与审计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控和审计,确保公车使用符合规定和程序。
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4 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推广力度,提升公共交通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鼓励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对公务用车的需求。
2.5 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规定财政拨款使用和报销程序,加大对公务用车经费的监督和审批力度。
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对公车改革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3. 实施步骤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将分为以下几个实施步骤:3.1 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对山东省公车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形成详细的改革方案。
【山东省事业单位车改意见】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2022

【山东省事业单位车改意见】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2022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
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
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中央公车封存车补现身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
严厉之一在于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2022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22年底前完成。
近日,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其工作人员均表示,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
受访工作人员说:“改革对我们来讲就是统一调配的车没了,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所以就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
”根据上述《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
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022年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
受访的公务员透露:“上个月发放的工资条显示,已经拿到了‘车补’,是800元。
现在就自己开车上下班。
”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车补”肯定能发放,但后期车辆处置一下完不了,还得分期分批进行。
>>地方有省份砍掉公车经费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谓“按期交卷”,接下来要进行的是地方车改。
按照预期,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
为此,去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便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
12月19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
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人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务用车是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重要工作工具,能够方便公务人员出行,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长期以来,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车辆使用不规范、乱开乱停、资源浪费等,这不仅损害了公务形象,还浪费了财政资源。
为了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力求解决问题并加强机关公车使用的监管。
二、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山东省位于我国东部,拥有广阔的地域和众多的机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务用车,提高行政效能,山东省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经过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三、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车辆购置管理山东省明确规定了公务用车的购置程序和标准。
在购置过程中,要注重节约用车成本,切实做到合理、科学选用,避免盲目扩大公务用车规模。
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来源自己筹资和财政拨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财政的相关政策执行。
2. 车辆使用管理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山东省制定了详细的使用管理细则。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将公务用车划分为重点用车和一般用车。
对于重点用车,要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次数和时间,确保其使用合理、高效。
而对于一般用车,要确保使用合法合规,并实行合理使用标准,防止闲置和滥用。
3. 车辆维护管理山东省规定了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用车维护档案,明确车辆维修保养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维修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提高维修工作质量,确保公务用车保持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4. 车辆管理的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执行,山东省建立了监督与考核机制。
相关部门对各机关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对于管理不善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鼓励各单位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改进。
山东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山东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一、购车补贴
1. 补贴对象: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工作人员。
2. 补贴标准:根据车辆购置价格和车型的不同,给予购车人一定比例的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车辆购置价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补贴比例为车辆购置价格的30%;
* 车辆购置价格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比例为车辆购置价格的25%;
* 车辆购置价格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补贴比例为车辆购置价格的20%;
* 车辆购置价格在30万元以上:补贴比例为车辆购置价格的15%。
3. 补贴方式:购车人按照车辆购置价格的一定比例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根据购车人所在单位或企业的情况确定。
二、运营补贴
1. 补贴对象:使用公车服务的基层单位和特定群体。
2. 补贴标准:根据用车单位或群体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运营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基层单位,如学校、医院等,按照每辆车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 对面向特定群体提供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如敬老院、福利院等,
按照每辆车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 对组织批量公务出行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 补贴方式:用车单位或群体按照规定的标准申请运营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和单位财务状况确定。
公务车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车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背景公务车辆制度是指公共机构部门为完成工作任务需要使用的车辆,其使用范围主要为公务出差或工作需要。
长期以来,公务车辆的使用一直是关注的焦点,在许多地方曾经出现过公务车辆滥用的情况。
为了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行为,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制度规定。
然而,现行公务车辆制度仍存在滥用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因此,对公务车辆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2. 改革目标本次公务车辆制度改革的目标主要是:1.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行为,严格限制公务车辆使用范围,杜绝公务车辆滥用现象。
2.减少公务车辆的数量,降低公务车辆使用费用。
3.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4.推行公务用车“绿色出行”,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3. 改革方案为了实现上述改革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3.1 减少公务车辆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务车辆配备标准,对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辆进行调整,年度管理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3.2 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或者公务活动,依照工作需求、公务活动种类、行程及人员数量等方面,明确公务车辆使用标准和限制。
公务车辆使用应实行计划管理,使用人员和用车单位应主动向部门申请,并经过公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对超标准、超限制使用的公务车辆,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3 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公务车辆使用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对使用人员的管理、用车单位的监管、公车购置年限、维修保养、加油加气、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完善公务车辆管理流程,推行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公务车辆使用信息的全面实时监控和管理。
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建立健全公车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制度,通过定期公示和召开问责会议等形式,逐步形成压力传导机制。
同时,增强公务车辆防盗技术防范措施。
3.4 推行“绿色出行”大力推行绿色用车,采购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扶持新能源汽车供应商,协调新能源汽车充电和加氢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对公务车辆使用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为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保护环境提供条件。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修改意见)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1、适用人员:山东鸿亦集团公司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东营、潍坊、淄博、滨州四市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
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
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1、职务补贴额度:职务用车补助金额(元/月)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1500调度长、部长1200副部长1000主任800部长助理、车间副主任500主任助理300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部门用车补助费用(元/月)分管领导财务部3000基建后勤1000项目部1000500(?)鸿亦销售部500(?)500(?)德曼销售部500(?)鸿亦生产部500德曼生产部500采购部2000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
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3、排量在3.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
山东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山东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山东省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日益壮大,而事业单位的管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其中,车辆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事业单位的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车改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需要对事业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车辆的种类、数量、使用频率、维护情况等。
通过数据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瓶颈,为制定车改方案提供依据。
其次,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制定车改方案。
在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优化车辆使用流程。
通过建立统一的车辆调度平台,实现车辆资源的共享和统一调度,避免车辆资源的重复使用和浪费。
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的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维护,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寿命。
三是推行节能减排措施。
鼓励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减少车辆对环境的影响,为建设美丽山东贡献力量。
最后,需要加强对车改方案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多种途径,向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宣传车改方案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执行力,确保车改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总之,山东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效,为山东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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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一、关于改革目标1.方向: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
2.方式:创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3.目标: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4.时限: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关于总体要求1. 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
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低于改革前支出,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
2. 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
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和标准,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4. 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三、关于改革范围1.单位范围。
全省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参加本次改革。
省垂管系统中的市、县(市、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同级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对处在转企改制或职能机构调整过程中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改革方式。
2.人员范围。
原符合配备公务用车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改革。
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四、关于改革任务1.改革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取消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车辆,规定区域内公务活动出行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
规定区域以外公务出行的相关费用,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进行规范。
2.从严核定保留车辆。
按照实事求是、从严从紧、节约开支的原则核定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和保留车辆数量。
改革前未配备的,不得借本次改革之机增配车辆。
除有特殊要求的外,保留车辆统一纳入同级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监管。
(1)关于实物保障工作用车。
鼓励正厅局级事业单位的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原符合配车条件的“两院院士”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可以保留实物保障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关于业务用车。
事业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必要的业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和业务保障。
其中,省属事业单位的具体保留数量参照《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即:人员编制301人以上的不超过5辆,201人至300人的不超过4辆,101人至200人的不超过3辆,51人至100人的不超过2辆,50人以下的保留1辆。
各市县原则上参照本地同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
(3)关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事业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本次改革的具体要求:一是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要有预算。
二是实行编制管理。
三是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
四是要进行标识化管理。
(4)关于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暂不参加改革,但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标准及费用报销额度。
(1)关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
事业单位中,原符合配备公务用车条件的人员取消原配备的公车后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公务交通补贴的具体标准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公务交通费支出情况,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具体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由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鲁办发〔2012〕5号),省属事业单位中原符合配备公务用车条件的为厅局级人员,此类人员取消原配备的公车后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2)关于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实行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方式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规定区域内的公务出行,并按照节约开支的要求从严控制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
(3)关于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公务交通补贴总数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与所在单位规模增长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4.妥善分流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同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司勤人员分流安置有关政策,根据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内部消化,认真做好涉改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对需要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司勤人员,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5.规范处置取消车辆。
各级所属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按照同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处置。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处置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参加属地化改革的事业单位,其取消的车辆同样实行属地化处置,处置收入上缴省级财政。
五、关于公务用车纪律1.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2.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3.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4.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5.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6.不得以允许限额报销的方式进行变相的福利化。
六、关于组织实施1.关于组织领导责任。
各主管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2.关于改革方案的审批程序。
各事业单位要在深入研究、全面摸底、细致测算的基础上,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节支率详细测算情况)。
(1)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省直各部门负责审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市、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意见报上一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4)各参改事业单位要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七、关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报送1.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一是单位情况。
包括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性质,下同)的全称、性质、级别、办公地址、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及其职级构成情况。
二是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包括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数和实有数。
按一般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等分类统计;车辆现状及车型分布情况。
三是现有司勤人员情况。
包括司勤人员总数及用工方式分类情况。
四是现有离退休人员情况。
包括事业单位的厅局级及以下的离退休人员总数。
(2)参改人员情况。
包括省属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厅级参改人员情况,提交人员清单和汇总表。
其中,符合保留工作用车范围的人员是否选择保留工作用车,须做单独说明。
(3)拟保留和取消的公务用车情况。
包括事业单位拟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用车、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拟取消的车辆;分别填写清单和汇总表。
(4)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包括拟留用司勤人员数量、拟分流安置司勤人员数量及分类安置情况。
重点说明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措施和权益保障等。
分别填写清单和汇总表。
2.报送程序。
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正式报送。
部门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隶属关系直接报送省主管部门。
3.有关要求。
(1)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务于6月20日前报送至省车改办,报送材料一式10份(同时附电子版)。
省车改办办公地址:山东舜德大厦(历下区千佛山南路7号)。
部门属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时间要求报送其主管部门。
本通知所附表格的电子版请登录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处室子站“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下载。
(2)各附表数据和内容的填写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3)符合选择实物保障工作用车的参改人员,要在登记表中亲笔签名,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