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
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____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十一条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委派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第十二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或外派补助,详见外派协议等附件。
第三章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第十三条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补贴等,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
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机关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外派人员管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外单位、异地执行任务等。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机关规章制度,忠诚党的事业,勤勉工作,廉洁自律。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免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免由机关人事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提出任免建议,报请机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如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需调整外派岗位或提前结束外派任务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机关工作部署;(二)加强与外派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三)严格遵守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机关形象;(四)关心外派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外派单位工作;(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二)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工作情况和问题;(三)有权要求机关解决外派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有权要求机关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外派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外派单位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定期向机关报告工作情况,接受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机关对外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外派人员,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外派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国内外各单位、项目、合作伙伴等的外派员工。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外派人员管理职责第四条外派人员管理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 积极配合派驻单位工作,加强与派驻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3. 严格执行外派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4. 严格遵守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公司及派驻单位的监督。
5.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敏感信息。
三、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1. 优先选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良好业绩的员工。
2. 选拔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选拔质量。
3. 外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外派人员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2. 外派人员应根据派驻单位需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外派人员日常管理第七条外派人员考勤管理:1. 外派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外派人员请假应提前向公司及派驻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外派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差管理:1. 外派人员出差应提前向公司及派驻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外派人员出差期间应严格按照公司及派驻单位的要求,合理使用差旅费。
3. 外派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报销差旅费,并提交相关费用凭证。
第九条外派人员通讯管理:1. 外派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及派驻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2. 外派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公司通讯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五、外派人员奖惩第十条外派人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外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工作需要外派至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外派条件1. 外派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2. 外派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外派工作内容与本人专业或工作经验相匹配;4. 外派工作时间、地点、任务等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四、外派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派人员名单及外派工作计划;2. 外派人员根据单位要求,填写外派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3. 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外派人员;4. 单位与外派人员签订外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 外派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证、护照等。
五、外派期间管理1. 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派出单位及接收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外派人员应保持与派出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3.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派出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进与同事间的交流与合作;4. 外派人员应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派出单位的声誉。
六、考核与评价1.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绩贡献、团队合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派人员,派出单位有权调整其外派任务或终止外派协议。
七、外派期满后的管理1. 外派人员外派期满后,派出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衔接和调整;2. 外派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继续外派或返回原岗位;3. 外派人员返回原岗位后,应尽快适应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外派员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派驻国内外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等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外派员工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员工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派员工选拔流程如下:1. 部门提出外派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批;2. 人力资源部发布外派岗位招聘信息,组织面试;3. 面试合格者,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派遣手续。
第六条外派员工派遣前,公司应与其签订《外派员工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派员工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员工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相关规定;2. 完成外派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与外派单位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形象;4. 关注外派单位业务发展,为公司提供有益的建议。
第八条外派员工享有以下权限:1. 按照外派单位规定,享受相应待遇;2. 在外派期间,有权向公司反映问题,寻求帮助;3. 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四章外派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外派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条平时考核由外派单位进行,主要考核外派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外派员工的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对外派员工实行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处罚。
第五章外派员工管理与支持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和帮助,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关心外派员工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十五条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调整外派岗位或解除外派协议。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福利、休假及考核等情况,使外派人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如期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派遣至委管公司、合作公司和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外派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拟外派工作地为入职时约定工作地点以外的;(二)拟外派工作地为家庭常驻地以外的(家庭常驻地指未婚者与父母或已婚者与配偶居住地);(三)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不含)以上并办理相关外派手续的。
第二章外派流程第四条外派人员操作流程第五条经审批同意的外派人员,连锁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应在派出前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派驻公司的相关人员共同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详见附件二),一式叁份,分别由人力资源部、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各保存一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向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发送《外派通知单》(详见附件三)、《职位说明书》,同时抄送给原用人部门。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外派人员的人事任命决定统一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以正式文件公布。
第七条原则上,公司主管级(含)以上岗位的人员才考虑外派。
派往各分子公司的人员,接受派驻公司的统一管理。
(一)外派人员离开派出公司前均需填写《工作交接表》(附件四)并完成交接方可实施外派。
(二)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当致力培养自己岗位的当地接班人员,外派人员在完成外派任务,或外派人员岗位有合适的当地接班人员或外派期限届满,原则上公司(分子公司)应当召回外派人员并安排适当的职位。
第三章外派待遇第八条若外派人员属同级岗位异动,则工资不变;若外派人员属不同级岗位异动,则在新岗位工作满一个月后依公司薪酬规定重新核定其工资。
(一)外派人员的工资、年终奖等,原则上均由连锁管理中心发放。
(二)如须派驻公司发放工资、年终奖等时,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派驻公司办理。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外派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使外派人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如期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派遣至合作公司和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总部统一派遣至合作公司或全资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拟外派工作地为入职时约定工作地点以外的(以分公司管辖区域为单位);二)拟外派工作地为家庭常驻地以外的(家庭常驻地指未婚者与父母或已婚者与配偶居住地);三)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以上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以内的依出差手续办理。
不属于外派人员的情形:一)轮岗研究人员不属于外派,工资仍在原派出公司核算发放,考勤及考核等相关资料需由轮岗公司提供。
二)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地结婚安家后不再属于外派。
第二章外派流程原则上普通岗位,公司不提倡外派,可以在当地招募的岗位,应以当地招募为主。
需要人才支持时,由派驻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外派人员需求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呈所在公司和支持方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派出前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派驻公司的相关人员共同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分别由公司总部、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各保存一份。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向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发送《外派通知单》(详见附件三)、《职位说明书》,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外派人员的人事任命决定统一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以正式文件公布。
原则上,公司主管级以上岗位的人员才考虑外派。
派往各分子公司的人员,接受派驻公司的统一管理。
一)外派人员离开派出公司前均需填写《工作交接表》(附件四)并完成交接方可实施外派。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doc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六篇第1条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管理,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海外参股、控股单位(以下简称“注册公司”)的员工。
3参考文件4管理内容4.1外派人员人事管理4.1.1公司外派人员由公司统一任免。
其中,委派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正式文件推荐任命。
其他外派人员将由公司的工程部调配。
4.1.2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和人事档案关系保持不变,仍在公司总部。
4.1.3外派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并与公司员工建立和谐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4.1.4对于公司派遣的外派人员,如果附属公司认为他们不称职,则无权更换和调整他们。
应向公司总部提交一份详细说明不称职原因的报告。
经核实后,公司将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决定部署。
4.2外派人员补偿保险及其他福利管理4.2.1工资、公司外派人员社会保障由公司统一管理。
公司派遣到外派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应符合公司的标准。
其他派驻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派驻公司的工资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公司的工资水平。
被派遣公司应提供被派遣员工每月应付工资明细、奖金、补贴等相关报告,由公司综合部发放工资。
4.2.2外籍人士享受公司的所有相关福利。
4.3外派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4.3.1外派人员考勤管理按照派遣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外派人员应符合派遣公司的实际情况。
4.3.2外派人员的月出勤情况由注册公司记录,并根据公司总部出勤的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综合部,作为工资支付的依据。
4.3.3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4外派人员的人员评估管理4.4.1外派人员的日常评估由注册单位进行。
年度考核应执行公司总部的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5补充规定5.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注册单位之间的转让协议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外派人员调休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人员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调休的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外派人员调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调休条件第四条外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调休:1. 因工作需要,外派人员在当地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因家庭原因(如:子女入学、探亲等)需要请假;3. 因健康原因(如:病假、产假等)需要请假;4. 因公司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
第五条外派人员调休时间不得超过当月剩余工作日的一半。
第三章调休程序第六条外派人员申请调休,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外派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调休申请,并填写《外派人员调休申请表》;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4. 外派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调休手续。
第七条外派人员调休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时间,应按照第六条程序重新申请审批。
第四章调休审批权限第八条外派人员调休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审批权限如下:1. 人力资源部对符合调休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2. 人力资源部对不符合调休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3. 人力资源部在审批过程中,有权要求外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调休期间,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依法支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外派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工作人员,包括长期外派和短期外派。
第三条外派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外派工作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外派工作申请1. 外派工作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外派申请,包括外派原因、工作内容、外派期限、工作地点等。
2. 申请外派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派单位邀请函、合同等。
第五条外派工作审批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外派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2. 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外派单位签订外派协议。
第三章外派工作期间的管理第六条外派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履行外派单位的工作职责。
2. 外派人员应保持与公司总部及外派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3. 外派人员应遵守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外派人员权益保障1. 公司应保障外派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
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3. 外派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作权益,包括晋升、培训等。
第八条外派工作考核1. 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工作要求。
2. 公司定期对外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外派工作结束后的管理第九条外派工作总结1.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经验教训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并形成外派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条外派人员返岗1.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返回公司总部。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返岗手续,包括薪酬结算、福利待遇恢复等。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6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外派驻地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驻地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驻地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驻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代表等。
第三条外派驻地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外派驻地人员选拔与任免第四条外派驻地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必要时可对外招聘。
第五条外派驻地人员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
第六条外派驻地人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外派驻地人员职责第七条外派驻地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以下职责:1. 负责驻地的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及业务拓展;2. 协助公司内部团队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3. 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4.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四章外派驻地人员待遇第八条外派驻地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出差补贴等。
第九条外派驻地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条外派驻地人员在外派期间,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五章外派驻地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外派驻地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外派驻地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外派驻地人员,公司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降职等处理。
第六章外派驻地人员离职与交接第十三条外派驻地人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外派驻地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交接清楚,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外派驻地人员离职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派遣人员或调整工作安排。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在许多跨国企业中,外派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并维护企业的利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外派人员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外派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二、管理范围及目标外派人员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跨国企业的外派人员、行政部门和HR相关人员。
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外派人员的安全、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利益。
三、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1. 择优选派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以岗位要求为基础,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外语水平、国际经验等因素。
同时,应优先考虑有外派经验的员工,以确保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
2. 培训计划为了确保外派人员能胜任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目标国家的语言、文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岗位的需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四、外派合同的签订1. 合同内容外派合同应明确规定外派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待遇、工作期限等。
合同中还应包含清晰的责任及权益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应与外派人员工作所需的时间相匹配。
在合同即将到期前,应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的评估,以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连续性。
五、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1. 薪资待遇外派人员应享受与当地员工相当的薪资待遇,以确保其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此外,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政策,为外派人员提供补贴、津贴等福利。
2. 保险和福利企业应为外派人员购买适当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以确保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还可以提供住房、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福利,提高外派人员的生活质量。
六、外派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1. 工作支持为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提供场地、设备、资源等。
此外,还可以为外派人员安排专业的导师或指导人员,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2. 生活支持外派人员在新的工作环境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
学校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外派人员派遣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确保外派人员具备完成任务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外派人员派遣前,应与学校签订《外派人员派遣协议》,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任务、待遇等。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遵守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派遣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加强与派遣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积极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考核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待遇按照《外派人员派遣协议》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综合素质、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调整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外派人员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外派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派遣、考核等工作。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应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外派常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外派常驻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外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常驻人员。
外派常驻人员是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派遣至合作单位或驻外分支机构工作的员工。
三、外派常驻人员选拔与任免1. 外派常驻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员工。
2. 外派常驻人员的任免,由公司领导层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进行决定。
四、外派常驻人员职责1. 外派常驻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外派常驻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公司形象。
3. 外派常驻人员应主动与公司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五、外派常驻人员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外派常驻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2. 外派常驻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六、外派常驻人员待遇1. 外派常驻人员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2. 外派常驻人员在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费用。
3. 外派常驻人员因公出差,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七、外派常驻人员考核1. 公司对外派常驻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合作、职业素养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派常驻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外派常驻人员离职1. 外派常驻人员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领导层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3. 离职人员应妥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层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部委外派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委外派机构人员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部委外派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外派干部、专家、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外派机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外派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择优选拔。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程序:(一)根据外派工作需求,由部委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人选;(二)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三)经部委领导批准,确定外派人员名单。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两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部委政策;(二)参与外派机构的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三)负责外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四)协助外派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五)加强与外方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一)根据外派机构的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外派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三)对外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四)收集和整理外派项目相关资料,为部委提供决策依据;(五)协助外派机构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由部委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考核程序:(一)外派机构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二)上级业务部门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根据考核结果,对外派人员进行奖惩。
第五章外派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部委相关政策执行,包括工资、津贴、住房、医疗等。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在任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调整工作地点或提前结束任期。
外派驻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派驻点人员的管理,确保派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派驻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派驻点人员,包括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审计组、派驻巡察组等。
第三条外派驻点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外派驻点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由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2. 严格责任原则:外派驻点人员应明确职责,履行责任,确保派驻工作取得实效。
3. 激励约束原则:对表现优秀的外派驻点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 协同配合原则:外派驻点人员应与派出单位、派驻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进派驻工作。
第二章外派驻点人员选拔与配备第四条外派驻点人员的选拔与配备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外派驻点人员。
2. 配备要求:根据派驻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外派驻点人员。
3. 选拔程序:按照单位内部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选拔、考察、任命。
第三章外派驻点人员职责与工作要求第五条外派驻点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派驻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 严格执行派驻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派驻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4.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问题。
5. 加强与派驻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派驻工作。
第六条外派驻点人员工作要求:1. 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2. 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派驻工作质量。
3. 积极主动,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善于解决问题。
4. 严守纪律,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章外派驻点人员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外派驻点人员管理:1. 派出单位负责外派驻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2. 外派驻点人员应按时参加派出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培训。
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保障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外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外派时间、外派地点、外派工作内容、外派人员选拔、外派期间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外派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员工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二章外派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外派工作内容应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相结合,确保外派工作具有实际意义。
第五条外派工作要求如下:(一)外派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完成外派工作的能力。
(二)外派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外派员工应积极配合外派地单位的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章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员工。
第七条外派人员选拔条件如下:(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完成外派工作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外派人员选拔程序如下:(一)发布外派岗位需求。
(二)员工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三)组织面试、考核。
(四)确定外派人员名单。
第九条外派人员培训:(一)公司组织外派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外派地风俗习惯等。
(二)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确保掌握培训内容。
第四章外派期间权益保障第十条外派期间,公司应保障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资待遇:外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根据外派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社会保险:外派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休假制度:外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休假,包括年假、探亲假等。
(四)劳动保护:外派员工应享有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五章外派工作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外派工作管理:(一)外派员工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公司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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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使外派人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如期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派遣至合作公司和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总部统一派遣至合作公司或全资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派驻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拟外派工作地为入职时约定工作地点以外的(以分公司管辖区域为单位);
(二)拟外派工作地为家庭常驻地以外的(家庭常驻地指未婚者与父母或已婚者与配偶居住地);
(三)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不含)以上并办理相关异动手续的。
备注:外派时间连续一个月(含)以内的依出差手续办理。
第四条不属于外派人员的情形:
(一)轮岗学习人员不属于外派,工资仍在原派出公司核算发放,考勤及考核等相关资料需由轮岗公司提供。
(二)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地结婚安家后不再属于外派。
第二章外派流程
第五条原则上普通岗位,公司不提倡外派,可以在当地招募的岗位,应以当地招募为主。
需要人才支持时,由派驻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外派人员需求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呈所在公司和支持方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第六条经审批同意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派出前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派驻公司的相关人员共同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详见附件二),一式叁份,分别由公司总部、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向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发送《外派通知单》(详见附件三)、《职位说明书》,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
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
外派人员的人事任命决定统一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以正式文件公布。
第八条原则上,公司主管级(含)以上岗位的人员才考虑外派。
派往各分子公司的人员,接受派驻公司的统一管理。
(一)外派人员离开派出公司前均需填写《工作交接表》(附件四)并完成交接方可实施外派。
(二)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当致力培养自己岗位的当地接班人员,外派人员在完成外派任务,或外派人员岗位有合适的当地接班人员或外派期限届满,原则上公司(分子公司)应当召回外派人员并安排适当的职位。
第三章外派待遇
第九条若外派人员属同级岗位异动,则工资不变;若外派人员属不同级岗位异动,则在新岗位工作满一个月后依公司薪酬规定重新核定其工资。
(一)外派人员的工资、年终奖等,原则上均由派出公司发放。
(二)如须派驻公司发放工资、年终奖等时,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书面通知派驻公司办理。
第十条所有外派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在外派期间由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购买。
第十一条按规定享受相应比例的外派补贴。
外派补贴是指对因公司工作需要从原工作地点外派至国内其他城市工作长达连续一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助。
外派补贴随工资一起发放,标准及城市分类如下:
(一)已婚的外派人员,享受全额外派补贴,未婚的外派人员,享受相应外派补贴的80%。
(二)外派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内的,享受相应外派补贴的80%;外派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外的,享受全额外派补贴。
(三)外派人员的婚姻状况及其配偶的居住情况,外派本人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如实提供并备案。
(四)外派补贴按员工在外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在外工作天数系指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地点工作的天数。
外派员工因事请假、休各种假期均不算在外工作天数。
外派补贴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派补贴 =外派补贴标准×当月在外工作天数
派出日起,原则上可享受一年2次的外派探亲假。
并报销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标准如下:
期间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均由派驻公司按规定报销。
(一)新成立公司筹备期外派人员,享受派出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由派出公司按规定报销。
(二)外派人员在派驻地住宿费用由外派人员个人承担,外派人员住在派驻公司的自有或租用物业的,应按照所住面积向派驻公司交纳相应租金。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十四条外派期限一般为二年一期。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其行政编制归属派驻公司,人员编制归属派出部门,人事关系仍在派出公司。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由派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每月1日前报给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
外派人员的考勤、请假、休假、迟到、旷工等根据派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外派人员的派出日期、外派补贴标准、外派补贴的调整、完成外派工作返回原派出公司的日期等,均由派驻公司在每月3日前上报《外派人员出勤表》时如实备注清楚。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的岗位调整,由外派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派驻公司和派出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外派人员除接受派驻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外,同时接受原派出公司的相应考核。
垂直管理的部门直接上级考核比例为 50%,所在公司的直接领导考核比重占50%,考虑到外派人员的特殊性,做如下规定:
(一)业务考核:外派人员的业务考核由派出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述职,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二)日常考核:外派人员的日常考核由派驻公司负责,日常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日常考勤等方面。
第十九条外派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报告个人工作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派驻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当面述职,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
(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外派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股东关系、经营班子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人员状况、项目进度,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情况、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原派出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外派公司及其经营活动的看法等。
(二)按公司规定的月、季、年定期的向直接领导汇报外派公司项目情况;由原派出公司统一安排半年度的年中总结和一年度的年终总结和述职报告。
第二十条外派人员如在外派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报告,需派驻公司及原派出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按顺序交接,工作、业务接口、客户联系方式、资产等交接清楚后,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外派人员因公司情况变化、个人提出离任申请及未通过公司考核等原因调回原派出公司的,由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统一调配。
(一)外派时间终止后,派驻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表现进行鉴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二)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
(三)外派人员在外派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人事关系转入调入派驻公司,工资福利按照调入公司标准执行。
(四)外派人员自调入地调回原派出公司工作后,外派津贴、探亲交通补贴、探亲假等自调动之日起取消。
第五章外派责任
第二十二条外派人员的奖惩制度由各部门根据其工作能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人员可报原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辞退。
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或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应报原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给予嘉奖。
第二十三条未经派出公司书面授权,外派人员均不得对外擅自承诺超出公司经营政策的条件,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尤其是不能以公司的名义涉及到对外担保,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个人负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妥善保管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防止丢失、泄密;同时妥善处理合作公司或派驻公司的相关文件,以防泄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与派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外派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二:《岗位说明书》
附件三:《外派通知单》
附件四:《工作交接表》
附件一:
外派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二:
岗位说明书
外派通知单xx单位/部门:
因工作需要,现外派 xx部门xx岗位 xxx 到 xxx部门任 xxxxx 一职,请办理好相关接收手续。
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xx年xx月xx日
说明:1、接通知单后,调动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调动人员持通知单及《岗位说明书》在规定时间到新工作部门报到。
外派通知单
回执
xx单位/部门:
xxx 已于年月日到本单位报到。
单位/部门负责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附件四:
工作交接表
我确认已将所有工作项目清楚、完整地移交给接收人。
移交人:日期:
我确认已清楚地接收上述工作交接事项。
接收人:日期:
我确认该员工已完成了所有工作交接。
直属领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