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单位合法权益、进行经济监督的重要依据。
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第四条会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其他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销毁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销毁,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归档:单位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按照规定时限向档案部门移交。
(二)保管: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销毁: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第六条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簿。
(二)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簿。
(三)查阅会计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泄露档案内容。
五、监督检查第七条各级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会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或遗失;2. 安全性原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会计档案不被非法获取、泄露或破坏;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会计档案,应严格保密;4. 可利用性原则:确保会计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审计的需要。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 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3. 财务报表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4. 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按照会计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立卷或装订;2.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将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3. 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会计档案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库房;2. 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时间顺序排列;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好;4. 对需要借阅的会计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 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2. 会计档案的借阅、复制、查询等工作,应办理相关手续;3. 会计档案的利用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023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2023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会计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记录财务信息。
第四条公司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保密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建档和保存第六条公司将财务会计类文件定为财产,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会计类文件的证实和保存事及其操作要求如下。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设立之时建立会计档案,通过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微型胶片档案等形式进行组织。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会计档案管理系统,按照财务会计类文件的重要性、业务规模、分类管理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会计档案资料的时限,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规范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和借阅记录,记录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严格保密会计档案信息,禁止未经授权的查阅和借阅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人的证件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制度,确保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无用、过期、无法使用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确保公司会计档案的清晰、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留会计档案转移的相关记录,明确转移原因、转移时间、转移方向和负责人员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第六条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一)文书部分: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5、资信证明;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7、各种投标保函;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分析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的原则。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档案管理水平。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凭证应当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记账凭证应当准确、完整,汇总凭证应当反映会计凭证的汇总情况。
第九条会计账簿应当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和格式,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方便查阅。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会计档案保管场所,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防潮、防蛀、防盗等要求。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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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则大全
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则大全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公司会计电算化所形成的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2.1、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化,做到按范围收集、按标准装订、按规范整理。
2.2、会计凭证的整理2.2.1、收集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并根据记帐凭证的不同种类按时间、序号逐张排列好,清除记帐凭证附件上的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2.2.2、每一类记帐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分别装订成册;2.2.3、如实、认真填写会计凭证封面,填好卷脊上的项目。
卷脊上一般应写上“某年某月凭证”和案卷号;2.2.4、将装订好的凭证入柜,由专人负责保管。
2.3、会计帐簿的整理2.3.1、年度终了后,将各种帐簿打印成纸面形式;2.3.2、按照科目代码顺序整理帐簿,在帐簿上加盖页码章,加卷内目录、封面后装订成本;2.3.3、会计帐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帐户名称都要写全称,不能只写代号。
“帐本页数”要写帐簿的有效页数,“保管期限”填写统一规定的时间,卷脊上写上“________年度________帐簿”,写上卷号。
2.3.4、将各种帐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帐簿)目录》。
2.4、会计报表的整理2.4.1、月(季)度报表,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保存;2.4.2、年度终了后由主管会计报表人员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将会计报表统一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2.4.3、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2.4.4、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入柜归档。
2.5、其他会计资料的归档2.5.1、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预算、月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和一些重要经济合同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5.2、根据会计资料的性质,对不需要马上移交的',在一定时期内,由财务部门保存;对须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另行组卷装订,按要求移交。
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档案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证明单位经济活动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第四条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存、整理和利用。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存、整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保存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
第九条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存,防止遗失、损毁或篡改。
第十条单位应当根据保存期限,制定会计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对会计档案的保存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正确归类和准确编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的清单和目录,方便档案的查找和利用。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记录整理的过程和结果,确保整理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利用第十六条会计档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电子化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合理安排档案的利用顺序和方式。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单位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公开或提供给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复制等。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的记录和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评价档案的利用情况。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第二十一条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是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对会计档案的保存、整理和利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防止泄露和损害档案的安全。
会计档案室规章制度
会计档案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档案室管理,提高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会计档案室是企业重要的资料存储和管理中心,负责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索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室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会计档案室的工作。
第四条会计档案室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会计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第六条会计档案室应定期清查会计档案,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会计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索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会计档案室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会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计资料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室应对外部人员的查阅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并保障会计资料的保密性。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会计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本规章由会计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并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和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分类会计档案管理可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其他四类。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医院年度预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据存根等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收入明细账、支出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物资明细账等各类账薄。
(三)会计报表类:包括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决算等有关报表。
(四)其他会计资料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凡列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
会计凭证要按月逐日装订成册。
会计账薄在会计年度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分类、编写采用年流水法或分类流水排列,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三、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会计档案的管理要做到安全。
财务科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借阅,不得任意拆封会计档案。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本,详细记录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批准领导姓名等内容。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和拆散原卷册,不得拍照或复制,如有必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单位和本单位各科室需查阅时,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会同财务科一起查阅。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与毁销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事先提出销毁意见,进行清点,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单位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执行销毁前,应重作一番清理:(一)抽出其中未了结的债务的原始凭证。
(二)抽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档案资料。
以上材料抽出后,应重新立卷,并保管到结清账款或失去保存作用时为止。
在执行销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情况报告单位领导,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自行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性细致、谙习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依照不相容岗位分别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次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定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1)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帐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次序排列的帐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次序装订。
签章。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一、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专门指定档案室或档案柜存放会计档案。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四、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专员要定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编写《档案销毁申请表》,提出销毁看法,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 文件的分类与储存(1)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核算账簿等文件,按照会计凭证顺序编号存放,并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归档;(2) 税务会计档案包括税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凭证等文件,按照税务报表的期间编号存放,并按照税务年度进行归档;(3) 成本会计档案包括成本记录、成本核算表、成本计算依据等文件,按照成本核算时期编号存放,并按照成本会计年度进行归档;(4) 其他会计档案包括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复印件等其他会计文件,按照相关事项进行归档。
3. 档案管理流程(1) 录入: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应当按照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核对:会计档案录入后,应当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确保与原始记录一致;(3) 存储:已核对的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阅和管理;(4) 质检:定期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5) 销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已经过了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安全销毁处理。
4. 档案查阅和使用权限(1)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权限范围来进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2)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3) 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当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获得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
5. 审计和监督(1) 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6. 其他规定(1) 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2) 会计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
以上是一个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会计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
会计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会计档案室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及便捷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会计档案室为公司会计部下设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存等工作。
三、管理原则1.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会计资料的保密规定,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会计资料要加以严格保护,避免泄露风险。
2.整理原则: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会计资料完整、有序、易于查找。
3.保存原则:会计档案室要对会计资料按规定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便捷原则: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查询系统,确保会计资料可以及时、准确地检索,以方便会计工作和管理需求。
五、管理内容1.会计档案的收集:会计档案室应定期向各部门、单位发放会计凭证和账簿,收集并整理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档案室要对收集到的会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3.会计档案的保存: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室要对会计资料进行合理的保存,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会计档案的借阅与归还:会计档案室要建立规范的借阅与归还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使用准确性。
5.会计档案的销毁:对于已经过期的会计资料,会计档案室要按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销毁,防止泄露风险。
六、管理责任1.会计档案室主任是会计档案室的负责人,负责会计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会计档案管理员是会计档案室的专职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3.各部门、单位内设会计档案管理员要按规定做好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协助会计档案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违纪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影响会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变动,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规章制度吗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重要体现规章制度是各类组织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组织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于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我国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旨在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根据该办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这些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他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其他有关会计管理的文件)。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
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会计档案工作中的职责。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企业会计工作的记录载体,是会计信息的重要来源,是企业依法履行会计义务、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基础。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历史性的记录,对于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权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条会计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经济活动的各项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保障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七条会计档案应当依法保存,不得私自销毁、篡改、伪造、转让或丢失。
第八条对于会计档案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当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管理和运用会计档案的能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整理、检索、调阅和借阅等工作。
第十条会计档案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应当根据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归档,确保会计档案的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存储期限和方式保存,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其安全存储和使用。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保守会计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使用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的调阅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过会计档案管理员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会计档案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包括所有与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相关的资料。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完整。
(四)保密性原则:会计档案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据、付款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税务申报表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会计档案的性质、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管理:对会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和保管。
(三)装订成册:将会计档案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整洁。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三)对会计档案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使用:(一)公司内部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应经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二)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时间、查阅人等信息。
(三)查阅过程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涂改、销毁会计档案。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达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
(二)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一)编制销毁清单,经公司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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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防止文件在阅办过程中遗失,当文件送达承办人时,请承办人签字,共同承担文件
及时、完整归档的责任。
对一些特别重要的文件采取先复印,再把复印件送交承办人的办法,教育教学后勤管理方面的资料由档案责任人负责查收交档案室存档。
在交接过程中,
全面清理资料,对散落在个人手头的资料由教导处档案责任人负责,追缴资料,确保档案
的收集既齐全又完整,避免资料的遗失,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
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
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
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
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
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
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按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其中
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
债务时为止。
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
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
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